中共佛山市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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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及电视会议系统建设工程需求书

1.1项目概况

佛山市政法委机房建设及会议系统工程位于佛山市政府2号楼十楼,是由办公大楼进行改造而成,经改造后设有机房、办公区和报告厅几大区域。改造后,机房内将有大量且重要的计算机、电子设备放置其中,办公区域将作为我委各部门、科、室的重要办公场所。报告厅及会议系统经建设后,要求上联省政法委既能满足作为分会场、下联各区政法委召集本系统会议又能满足作为佛山市政法委主会场使用的功能要求。会议系统要求充分考虑到今后的扩展,预留对市直政法各单位的横向会议接口,同时所建设的视频会议系统还要求充分考虑到系统将来的扩展性及与其他电视会议系统(包括省网)的连接,以实现投资得到最大保护。

1.2建设目标

本工程主要实现以下建设目标:

(1)机房布局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和承重能力,合理设计,不改变原建筑的结构,合理分布工作空间及各类设备安装场所,缩短工艺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通信系统稳定可靠运行,保障机房工作人员良好的工作环境,并且以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为设计依据。

(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力求在设计、选材中做到整体布局的合理化和科学化。

(3)机房、电视会议系统各项功能完整配套,达到专业规范、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质量优良、管理操作方便之目的。

(4)在经济实用的前提下,选择优质专用装修材料,宜选用不易变形、变色、易清洁、防火、吸音性好,且高度耐用的材料,达到最佳效果。

(5)室内控制设备、电器设备、布线系统的选材注重其可靠性,全部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产品,以确保系统投入运行后的可靠性。

(6)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及可扩展性,以适应未来的发展。

(7)方案设计应提供完善的设计依据和验收标准(国家标准及规范)。

1.3工程范围

1.3.1建设内容

本次工程招标范围包括如下二部分:

1、机房建设系统;

2、电视会议建设系统。

1.3.2承包商工作范围

承包商需要完成的工作范围有:

1、系统深化设计并提出技术建议书,经建设单位审定并批准;技术建议书应该包括如下内容:

(1)对需求方招标书的逐点答复;

(2)建设方案建议和推荐产品说明;

(3)设备配置清单;功能需求书中没有特别要求的设备,根据《省政法网办提供的配套设备选型参考表》进行选型设计;

(4)系统组网方式图、各系统设备连接方式图以及机房、视频会议室布置建议方案;

(5)其他技术资料。

2、管线施工(包括钢管、钢线槽的安装及线路的敷设与连接);

3、电视会议系统除MCU及终端机外的其它设备及材料的供应(包括软硬件设备及材料

的供货、运输及现场仓储);

4、需求书中所有设备的安装、系统测试、调试以及与相关系统的联调(含建设方提供型号为KDV8000A的MCU及KDV8010A会议终端、五区政法委KDV8010A会议终端的联调);

5、系统的开通及验收;

6、系统正式移交业主之前的试运行和系统维护。

7、培训业主的操作管理人员,并负责除建设方提供型号为KDV8000A的MCU及KDV8010A 会议终端设备外的其它设备三年的免费维修保养,免费维修保养期从系统验收通过日开始计算;

8、编制系统竣工图、竣工资料及维护手册移交用户;

9、提供上述工作所需的附件、工具、备品备件及所有资料等。

1.4设计标准

根据政法委本委机房建设及会议系统工程招标范围,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进行设计,本工程设计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如下:

《广东政法信息网通信机房建设规范》;

《政法电视会议室设计装修指南》;

《关于规范广东政法视频会议室背景图案的通知》;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T 50314-2000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39-2003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T 50311-2000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T 50312-2000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 16-92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版)》 GB 50057-94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 GB 50045-9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03-200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01

《会议系统的电及其音频性能要求》 GB/T15381-94

《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与测量方法》 WH01-93

《厅堂扩声系统声学特性指标》 GYJ25-86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J118-88

《声系统设备互联优选配接值》 GB/T14197-93

《Electrical and audio requirements of the conference system》 IEC914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50174-1993

《计算机场地技术条件》GB2887-1989

《电磁兼容性标准》 IEC801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3-2004

1.5设计原则

本工程中所采用的系统以及系统的构成应符合以下原则:

(1)安全可靠性;系统的安全包括数据、建筑环境、设备等方面。系统的可靠也包括系统运行、产品质量等方面。可靠性还包括售后服务、备品备件的供应以及适当冗余。

(2)实用性;系统应具备完成工程中所要求功能的能力和水准。系统应符合本工程实际需要的国内外有关规范的要求,并且实现容易,操作方便。

(3)先进性;系统的先进性不仅体现在材料、设备的软硬件方面,还应体现在先进的服务方式和管理方式上。同时,为了保持系统的先进性,应考虑系统向未来更高、更新技术的平滑过渡。

(4)通用性;系统应遵循通用性原则。系统应提供符合国际标准的软件,硬件、通信、网络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管理系统等诸方面的接口与工具,使系统具备良好的灵活兼容性,扩展性和可移植性。

(5)经济性;系统应满足性能价格比在国内同类系统和条件下为最优,其经济性应包括以下内容:

系统本身的价格(包括系统、技术服务和培训);

系统运行后经济效益预算的可能收益;

对系统实施现场的特殊要求所需的费用;

对系统集成所需的有关软件和硬件等的开发费用。

二、各子系统技术要求

2.1机房建设系统技术要求

本机房设在十楼,面积约为30平方米,机房将划分为主机房、消防气瓶间、二个功能区,具体分隔和分区面积见办公大楼平面图(见附件1),投标人在用户的机房平面图基础上如认为自行设计机房内功能分区的布局更合理、美观,可说明理由。

本次工程包括机房各功能室和室内装修、供电照明、防雷、接地、UPS、消防等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按照需求本项目的工程建设包括以下部分:

1、机房装修;

2、机房电气(含市电、照明系统等);

3、机房UPS;

4、机房防雷、接地;

5、机房消防;

6、网络设备。

机房各项目设计参考指标:

2.1.1机房装修

机房装修工程包括以下几部分:天花吊顶工程、地面工程、墙面工程、防火门及其它工程。

1、天花吊顶工程:

机房顶棚采用吊顶的方式,机房内天花采用著名平板金属铝扣板天花,天花选材要求:天花规格:600mm×600mm,0.8mm厚以上,所采用品牌产品各性能指标要求达到国家相

关规定标准;

天花的吊顶板及其构件应具有质轻、防火、防潮、不起尘、不吸尘、不退色、色调柔和等性能。天花边缘要求平整,机械强度高;

天花吊顶里的钢筋混凝土表面扫聚氨脂防尘漆不少于2次;

机房内从活动地板面起到平板金属铝合金天花净高至少达到2、4米以上。

2、地面工程:

机房区域铺设防静电地板,防静电活动地板贴面应能有效防止机房内的静电干扰。地板上空间用于安装计算机等设备,应拆装方便,布局整齐美观,便于工作人员通行,地板下空间备用于敷设联接设备的各种电源和信号管线。

机房内铺设防静电活动地板,地面表面应平整、不起尘、不吸尘;

采用防静电活动地板要求:

规格:600×600×38毫米以上。所采用品牌产品各性能指标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活动地板安装高度为≧180mm;

防静电地板安装时,要安装静电通泄系统;

地面要涂聚氨脂防尘漆不少于2次;

机房内的所有设备不能直接放置在地板上,对体积大、重量重的设备要利用工字钢分散承重力。

3、墙面工程:

机房区域墙面满足防火、防尘、坚硬、保温、防静电及能有效降低机房内设备的主频辐射产生的谐波干扰等要求,并且应具有美观、大方、耐用、表面平整的功能型墙板,其规格按实际要求:

所有机房与外界连接的墙体的缝隙区管线槽接口处均要密封,以防止虫、鼠进入机房;

机房区域所有新做墙体上至天花板下至水泥地面都要考虑消防安全可行及空调送风回风的妥善处理;

4、防火门工程:

机房门首先考虑消防方面的要求,必须有效地起到防尘、防潮、防火、电磁屏蔽、防静电的作用及安全性能,其次机房的门应保证最大设备的进出,还必须考虑操作的可靠性、门的厚度不少于7厘米。

5.机房内信息点:

设5个网络信息点(其中2个外网、3个内网),2个电话信息点;

6、其它:

机房内要求配置鞋柜一个,鞋柜要求为优质美耐板,带中隔板,规格为1200×400×900。

2.1.2机房电气

机房电气工程包括以下几部分:机房配电、工作区照明、应急照明。

1、机房配电工程:

机房按《广东政法信息网通信机房建设规范》和GB50174-9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T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中规定的一类供电方式设计施工。本项目要求对机房设备供电选用A级标准。

机房的用电负荷等级和供电要求应满足《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规定,其供配电系统应采用电压220V/380V,频率50HZ电源。

机房配电技术要求:

安装一套市电、UPS输出综合配电柜;

机柜下面安装2个15A三孔的插座;一路UPS电、一路市电;两个插座用不同颜色的插

座面板区分并做好文字标志,所有这些插座安装于地板下;

离地板300mm处的墙面上必须留有合理的市电维修插座;

机房主要采取人工采光,整个机房的照度均匀,没有暗角,不产生眩光。

材料要求说明:

所有低压配电线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阻燃双塑料铜芯电缆电线,计算机负载配电线路按国标并留有余量;

电力电缆采用知名品牌的阻燃双塑电线;

配电柜内开关采用知名品牌电器元器件;

配电柜应有合格证品牌,应有仪表显示配电情况;

所有金属线槽采用镀锌钢板;

地板下设备用插座选用15A三孔电源插座;根据机房的使用情况进行配置插座数量和型号;

墙壁上市电维修插座选用10A五孔插座;

灯盘选用知名品牌配电子整流器的格栅灯盘;

配电柜内要求安装知名品牌的模块化电源二级防雷;

配电柜内所有的输出输入线路的去向均要求有清楚的文字标志。

2、工作区照明系统:

照度选择

照度是计算机机房电气设计中十分重要的环节,也是保证计算机操作人员工作环境的重要指标,主机房照度应为300--500LX,其它辅助区照度不小于300LX。工作区内一般照度的均匀度(最低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不宜小于0.7,非工作区内一般照度的均匀度不宜小于0.2。电子计算机房故障照度为一般照明的1/10。

眩光限制

主机房、基本工作间宜采用措施限制工作面上的反射眩光和作业面上的光幕反射。使视觉作业不处在照明光源与眼睛形成的镜面反射角上。采用发光表面积较大,亮度低,光扩散性好的灯具。视觉作业处家具和工作房间内应采用无光泽表面。

3、应急照明系统:

机房必须具备应急照明系统。

照明设备在机房所有区域均匀分布安装,使整个机房的照度得到比较均匀的分布。光管采用冷色温(≥5300K)荧光管。所有灯盘采用高频电压电子镇流器,避免产生交流频闪效应,也可避免普通镇流器起动时跳闪的现象。

2.1.3机房排气

机房排气的要求:机房要有足够的排气系统。

2.1.4机房UPS

本工程要充分考虑到空调用电,要求为机房配置10KW的 UPS1台,后备时间约2小时。

各投标人所提供的UPS主机优先选用佛山本地产品、也可选用省政法网办提供列表中的产品或知名品牌公司原厂制造产品,交货时必须提供原产地证明,工程验收时必须由生产厂家派人参加并确认原产地证明;如原产地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交货时还必须提供海关进口报关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厂商盖章的技术证明文件(应对技术要求逐条应答);

UPS技术要求:UPS主机容量应不低于10K,配置密封免维护12V 100AH电池16个,其中要求电池用专用机柜承载;由于电池较重,应配置机柜底架,直接安装机柜于地面。机房内根据需求设置足够的二三芯插座及空气开关。市电、UPS电插座面板要求用颜色区分;UPS 及电池必须提供不少于三年全免费保修保换服务。

2.1.5机房防雷、接地

系统直流直接接地电阻小于1欧姆、系统直流联合接地电阻小于1欧姆、交流工作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系统安全保护接地电阻和静电接地小于2欧姆、防雷保护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小于2欧姆;

机房需要做等电位接地系统,选用30*3镀锌铜排编织成网格状;

机房天花主龙骨、地板支架都必须前后左右每隔1800mm-2000mm用电线电缆跨接,并且就近连接到等电位铜牌上;

技术要求:

静电防护。机房安全接地应符合GB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中的规定;

接地与防雷接地。按照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作好防雷措施;

在电源总进线处安装二级电源防雷器。所选品牌要求为知名品牌;

在电子计算机系统中,有大量的使用380V/220V交流电源的电气设备,这些设备按国家有关规范中对电气的规定进行工作接地,即把中性点接地。同时做好安全保护地,要求做接地电阻≤1Ω的接地体一组。机柜等机房设备必须接地,各类设备的接地电阻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接地装置的设置应满足人身的安全及计算机正常运行和系统设备的安全要求。体技术要求应参照GB50174-9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和GB50057-94《建筑防雷设计规范》的规定,符合技术指标中的有关要求,有特殊要求的设备进行特殊处理;

防静电地板要有汇流铜排,安装静电通泄系统;

机柜要单独布设接地线接地,即要求小型机的接地线是独立的一组线直接接到楼下的接地极;

天花等要可靠接地。

2.1.6机房消防

投标人负责组织具有专业消防资质的公司对该部分进行报建、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

机房应安装烟感、温感探测器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报警系统与空调电源及配电电源连动,当有火灾报警时,自动切断供电回路。

机房的消防报警系统当发生火警时,监控系统能实现语音报警和短信报警。

灭火系统采用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

①设计依据:《FM200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其设计满足机房的实际需求。

②系统设置手动和自动控制方式

灭火钢瓶集中放置于气瓶间内,以镀锌无缝钢管管道输送至防护区,管道在吊顶上及地板下暗敷,防护区内喷头设置在工作层、天花层、地板层,灭火时喷洒。系统控制方式为自动、手动及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可在钢瓶间操作。

③其它要求

防护区围墙和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

灭火喷射前空调通风系统应自动关闭。

2.1.7网络设备

内网、外网都要求配置足够的交换设备;

网络设备要求满足本次招标中的办公区域所有数据信息点提供数据通信接入的设备,信息点数量见综合布线点表,投标人必须配置相应或大于信息点(内外网各约100个数据点)数量的交换机端口数。同时,本网络要求配置硬件防火墙以保证本办公区域内的网络安全。

防火墙技术要求:

机房机柜配备机柜6个,采用金盾JA2000系列,型号为600*800*2050mm。每个机柜配置接地铜条与地网连接;

2.2电视会议建设系统技术要求

电视会议系统通过所配置的视频会议终端,可实现点对点实时远程教学、视频会议的召开;通过多点会议服务器,还可实现同时进行多点实时远程教学、以及多点会议召开的功能。所建设的视频会议系统既要求有良好的实时性和交互性,实现我方不同地域、不同区域政法内部不同部门之间实时远程视频会议的需求;还可以通过该系统,实现人与人之间的音、视频信息交流,能够召开日常行政会议、研讨交流等活动,达到以更高效率通讯传输目的。报告厅同时又是各项政法工作会议场所,报告厅设计要科学、合理、明快、简洁,要求报告厅的图像和声音的质量均达到较高效果,给参加会议人员提供舒适的开会环境及逼真的反映现场的人物、景象和发言者的声音;报告厅的建设主要由如下几部分组成:

电视会议系统的发言系统,电视会议的音响系统,电视会议的电子显示系统,会议室的灯光装饰系统。

电视会议系统已配备有MCU(品牌:科达8000A)和视频会议终端设备(品牌:科达8010A)各一套,投标人必需根据这二套设备的技术要求进行设计和集成,其配套的设备请参考省政法网办发来的清单(附件2)。

会议室内采用整套会议系统,主要包括:投影显示、调音台、功放、音箱、矩阵、硬盘录像(或DVD录像)、录音MD机、DVD机、实物展台、KTV系统、话筒、及监视等设备。并要求配置吸顶式拾音器和监听音箱,其中监听音箱放置在机房内;为了方便机房技术人员对电视会议室的控制,在机房中要安装一套独立的会议室内监视器。

(1)视频电视电话系统中已有MCU和视频终端,要求配置摄像设备。并配置音、视频矩阵、显示器对视频图象进行监控;配置数字硬盘录像机对视频进行录像和回放,配置触摸屏方便控制;

(2)会议室内设置信息点5个(其中3个为外网、2个为内网),多媒体插座4个(包括音视频);

(3)视频会议设备独立一个机柜放置;

(4)会议显示部分采用投影+等离子电视,其中采用120吋投影幕和50寸等离子电视;并要求配置实物展台;

(5)使用排气扇对会议室进行换气;

(6)墙身采用吸音涂料喷涂;天花采用600*600微孔铝质天花,要求带吸音功能;

(7)照明系统采用R/G/B三基色光源;

(8)会议室前后根据省政法网办提供的图案各设置一个美观、简洁、大方,主席台采用软包的背景图案,会议室后采用挂图式的背景图案并能手动收放。

(9)主席台地板按比例设计为胡桃实木,其尺寸以现场测定的实际需求为准,会议室地板为塑胶。

2.2.1电视会议发言系统

发言系统应能实现以下功能:

实现会议发言讨论功能,与会代表按下发言键便可发言;

可由主机设置发言模式,通过软件实现多种会议模式的管理;

音频输入/输出接口,可连接会场扩声设备;

可设置摄像机自动跟踪确,实现联动功能;

投标方应配置足够数量和容量的系统配件。

发言系统主要设备技术要求:

(2)摄像等系统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2.2.2电视会议音响系统

会场扩声系统主要由扬声设备、功率放大器、调音台、音频矩阵及各音源设备等组成。

系统应能实现以下功能:

(1)系统应满足各种类型的会议扩声需求,要有良好的音响效果与优良的语言清晰度,扩声系统应具备记录和提供音频转播信号等能力;

(2)本会议室其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定义为语言兼音乐扩声一级标准;

(3)扬声器要求采用知名品牌的专业音响设备,投标方应通过对会议室进行声学计算来确定扬声器的技术参数和数量;

(4)功率放大器要求性能稳定可靠,能避免信号衰减及干扰;

主要设备技术要求:

(2)音视频矩阵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3)调音台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8路麦克风/线路输入,4/8路输出,级联端口扩展;

带电子混音器,高精度MIC前置放大器,可切换幻想电源、插入式I/O、4条总线,3波段均衡器、高通滤波器;

主席位优先发言设置;

会场音源音量分区控制。

2.2.3电视会议显示系统

电视会议电子显示系统应能实现以下功能:

(1)通过投影仪等设备把相关资料投放到电动投影幕进行大屏幕显示;

(2)会议室适当位置设置等离子等50吋显示设备一台,以显示会议相关图像信息。

投影仪采用相当于索尼VPL-PX41的进口品牌机 (并按规定提供120吋的电动投影幕) ,主要技术要求:

2.3.KTV系统

傻瓜式KTV机:可储存10000首以上的歌曲及电影等音视频节目文件,并可直接播放,输出到电视、投影、电脑显示器等各种设备。产品稳定可靠,启动迅速,自带USB2.0高速接口与电脑传送数据更新节目。

主要功能要求:

2.3.1.多种点歌方式:全中文功能菜单的电子歌书,直接在电视上或外加液晶屏上叠加显示,支持多种流行的点歌方式:

(1)、拼音点歌:可使用首字拼音快速查找歌曲,最多支持四位拼音,迅速准确;

(2)、语种点歌:可按国语、粤语、台语、英语、日韩语等语种分字数很容易地找出想唱的歌曲,或按电影分类存放电影节目;

(3)、歌星点歌:可选择喜欢的演唱歌星,点播该歌星的所有歌曲;

(4)、歌曲类型:可按合唱、儿歌、DISCO、戏曲、电影等分类点歌;

(5)、编号点歌:输入歌本中查询的编号点选歌曲;

(6)、已点歌单:可以随时删除、优先播放所点歌曲。

2.3.2.功能控制:播放、暂停、停止、重唱、原唱(人声)、伴唱、升降调控制、16级音量控制、插播、删歌、随机播放、连续播放等等功能齐备。带DVD机芯的型号,可以直接播放DVD、VCD、MP3、MPEG4、CD等各种光碟。

2.3.3.支持格式多种:可播放DVD、VCD、MPEG4(A VI)、WMV、CD、MP3、WMA等格式的歌曲和电影。

2.3.4.增加节目要求方便简单:互联网上随处可下载MP3歌曲和MP4的电影(DIVX、XVID等A VI格式、WMV格式),将点歌机接驳电脑的USB接口,将节目文件直接拷入播放机硬盘,并使用附带的歌曲编辑程序自动生成歌单后,拔掉USB连线,重新开机即可播放。

2.3.5.一体化设计,硬盘不存放操作系统,除加歌外无需任何维护。

2.4. 电视会议灯光装饰系统

会议室要求对灯光装饰进行较为重要的设计。本次招标将要求投标人根据报告对灯光装饰的要求进行详细设计,以满足报告厅对灯光的需求。

会议室灯光装饰要求:

2.4.1.灯区安排

会场灯区:在距离报告厅最前端2.5M处开始安装,纵各每隔1M装一排,横向每隔1M 装一排,每个点上装两个灯,要安装均匀,有足够的亮度,不能产生明暗分明的区域。

主席台灯区:主席台的光线要有足够的亮度(略高于全场平均照度),且光线要均匀。

2.4.2.灯光亮度要求

灯光光源:应采用人工日光光源,室内照明采用色温应在4500K,避免混合光源,杜绝自然光;

摄影区的照度:全场平均照度约为500LUX;

投影机周围的照度:50LUX-80LUX之间;

文件图表照度:不大于700LUX。

附:省网办提供的配套设备选型参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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