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概论B课程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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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概论》课程复习资料

一、判断题:

1.外国法院的裁判在我国领域内不产生效力。 [ ]

2.在我国,人民法院独立审判,不等于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的独立审判。 [ ]

3.在执行程序中不适用调解制度。 [ ]

4.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纠纷发生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

5.所有债权人都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彼此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 ]

6.被告是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民事权益的人。 [ ]

7.委托代理人申请财产保全,须经被代理人特别授权。 [ ]

8.公示催告期间,可以转让票据权利。 [ ]

9.地方检察机关不能对同级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 [ ]

10.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 [ ]

11.只有在诉讼程序进行中,当事人才享有诉权。 [ ]

12.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的,使用裁定。 [ ]

13.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 ]

14.具有执行内容的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根据。 [ ]

15.陪审制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之一。 [ ]

16.当事人对罚款、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 ]

17.对于严重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除了对其适用民事诉讼强制措施外,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

18.简易程序是第一审程序中的一种独立的、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 [ ]

19.已按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转为适用普通程序,但已按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改用简易程序

审理。 [ ] 20.简易程序是对普通程序的简化,因此它是普通程序的附属程序。 [ ]

二、单项选择题:

1.甲诉乙借款纠纷一案由某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终结,该法院判决乙返还甲借款本金2000元,驳回了甲要

求乙支付利息的请求。判决书送达后,乙上诉,甲未上诉,但他在答辩状中向二审法院提出了让乙支付借款利息的请求,根据我国的司法解释,对甲的该请求,二审法院 [ ]

A.必须予以审查

B.应当予以审查

C.可以不予审查

D.一律不予审查

2.乙是A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市甲处借了5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

售给了B市的丙,约定价款为60万元人民币,但丙未付款。乙与丙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A市。后来,甲要求乙还钱,乙说因为丙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鉴于此,甲向法院直接起诉丙,要求其支付50万元,法院受理了甲对丙提起的诉讼,下列关于乙的诉讼地位表述正确的是 [ ]

A.乙在诉讼中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乙在诉讼中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如果参加诉讼,就处于共同原告的地位

D.乙在诉讼中处于共同被告的地位

3.张某于 1999年9月从a公司门市部购得冰箱一台,后于 2001年1月发现冰箱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欲起诉,此时张某得知a公司已被其母公司b电子集团公司分立为主营生产的c公司和主营销售的d 公司两个子公司(均为独立法人),张某应起诉 [ ]

A. b电子集团公司

B. c公司和d公司

C. c公司

D. d公司

4.甲、乙、丙、丁四人分别居住在同一条河的中、下游。一日,四人以各自的渔塘受上游化工厂的污染

为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共同诉讼,法院后经审查,认为丙与丁在起诉事实和理由方面不具备条件,此时法院应该 [ ]

A.对丙、丁的起诉不予受理,并告之甲、乙另行提起诉讼

B.对丙、丁的起诉不予受理,甲、乙的诉讼活动正常进行

C.对丙、丁的起诉不予受理,并追加丙、丁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对丙、丁的起诉不予受理,并追加丙、丁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5.某被告不服一审法院驳回管辖异议的裁定提起上诉,在此期间,一审原告向一审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正确的作法是 [ ]

A.一审法院裁定准予撤诉

B.二审法院裁定准予撤诉

C.二审法院先对被告对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作出裁定,一审法院再根据该裁定做出处理

D.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无管辖权,直接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6.王东彪诉刘满仓房屋租赁纠纷一案由丹江县人民法院受理。第一次开庭时,因原告未带有关证据的原

件,法庭决定休庭;第二次开庭时,原告在法庭辩论时提出,本案合议庭中的书记员刘河江为被告刘满仓的弟弟,故要求刘河江回避,审判长以法庭调查已结束为由,驳回了原告的回避申请。一审法院判决后,原告以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且程序上违法--刘河江应当回避而没回避为由,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实体法也无不当之处,同时还查明刘河江确实是刘满仓的弟弟。在此情况下,二审法院对本案应当 [ ]

A.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B.依法改判

C.裁定发回重审

D.判决维持原判,但在判决书中应指明一审法院在回避

7.1997年9月7日李东波借了7000元给同村的李世宰,1999年10月6日李东波以借据期满李世宰未还

款为由起诉至县人民法院,法院于同年10月9日立案受理,并决定以简易程序审理,后发现案情尚有不详之处,与1999年11月27日将其转为一审普通程序,则在通常情况,此案必须在()前审结(假设上述日期中皆非法定节假日)。 [ ]

A.2000年2月27日

B.2000年1月9日

C.2000年5月9日

D.2000年4月9日

8.某甲向法院起诉请求结束与某乙之间的收养关系,一审法院判决不准解除。甲不服一审判决,向上级

法院提起上诉,在上诉后的第五天,甲死于车祸,此案应 [ ]

A.由一审法院终结诉讼

B.由一审法院驳回上诉

C.由二审法院驳回上诉

D.由二审法院终结诉讼

9.1999年5月12日,底某与王某签订了借款协议,底某向王某借款10万元,定于2000年5月12日返

还。协议书经公证处公证。公证书上写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届时可申请强制执行。合同签订后,王某如实履行了合同义务。但是,2000年5月12日底某却没有还款。王某以底某未履行合同义务为由,向法院申请执行。本案可由()执行。 [ ]

A.公证处所在地人民法院

B.底某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C.王某住所在人民法院

D.底某住所地或王某住所地人民

10.山东省j市D区人民法院委托河南省z市C区人民法院执行某民事案件,但受委托法院接到委托函后

半个月迟迟未执行,此时j市D区人民法院可以请求()指令z市C区法院执行。 [ ]

A.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法院

C.河南省z市中级人民法院

D.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11.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技术转让合同,并单独签订了一份仲裁协议。甲公司和乙公司在履行合同

过程中发生了纠纷。甲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支付转让费并赔偿损失,但未声明有仲裁协议。

法院受理后通知乙公司应诉,乙公司未提出异议且对甲公司的请求进行了答辩。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法庭调查时,乙出示了仲裁协议书并指出法院无管辖权的问题,对此,法院应当 [ ]

A.中止诉讼

B.终结诉讼

C.继续审理

D.驳回起诉

12.马桂诉李雄侵权赔偿一案,李雄败诉。但判决生效后,李雄未如期履行判决。马桂依法向法院申请执

行。法院受理案件后,查明李雄因病在家,已3个月没有收入,家中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马桂表示不撤回执行申请,但可以等一段时间再执行。在此情况下,法院应 [ ]

A.裁定驳回马桂的申请

B.裁定中止执行

C.裁定终结执行

D.裁定不予执行

13.在某玻璃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案中,法院经查发现被执行人王某除一栋别墅可供执行以外无其他

财产,于是委托当地中天拍卖行对该别墅进行拍卖,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

A.如成功拍卖,则拍卖机构可以向申请执行人和买受人双方收取佣金

B.拍卖如成功但是买受人逾期未交付价款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C.该别墅在流拍后,玻璃厂如向法院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购买别墅的,法院则应当将别墅交

其抵债

D.如成功拍卖,则该别墅的所有权自拍卖成交时起转移给买受人

14.张红和胡仙因一起民事纠纷而诉至法院,张红为原告,下列有关本案诉讼费用的负担的表述中,错误

的是 [ ]

A.如果张红撤诉,诉讼费用由张红负担

B.如果张红胜诉,张红应负担案件受理费

C.如果张红和胡仙各有胜负,由张红和胡仙分担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D.胡仙故意逃匿,逃避送达,法院为此而公告送达的费用,由胡仙负担

15.对于下列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当事人能够依照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的是 [ ]

A.甲某诉乙某离婚案件,人民法院经过两审终审,判决仅解除甲某与乙某夫妻关系,而不涉及共同财

产分割与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

B.张辉的哥哥申请人民法院宣告下落不明的张辉失踪,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的宣告张辉为失踪人

的判决

C.天意贸易公司诉有色金属公司铝锭质量问题纠纷一案,经过区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

后,基于天意贸易公司的再审申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再审审理作出的维持原判决的再审判决

D.蔡清诉哥哥侵犯其平等继承权一案,经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后,蔡清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上

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经过审理后作出的判决

三、多项选择题:

1.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下述法院中有管辖权的是[ ]

A.运输始发地法院

B.运输目的地法院

C.事故发生地法院

D.被告住所地法院

E.原告所在地

2.下列纠纷中,不能通过仲裁途径解决的是 [ ]

A.老李夫妇的离婚协议

B.林老汉三个儿子关于继承遗产的纠纷

C.海问公司同海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就文件采购问题产生的纠纷

D.王某侵犯李某房屋租赁的纠纷

E.中外合作经营合同纠纷

3.()适用特别程序。 [ ]

A.选民资格案件

B.宣告公民失踪案件

C.宣告公民死亡案件

D.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E.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的司法解释,有些案件在法院审理终结后,当事人又起诉的,只要起诉

符合条件,法院应予受理。这些案件包括 [ ]

A.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

B.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

C.当事人撤诉的案件

D.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侵权案件

E.法院以调解结案的案件

5.下列有关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当事人同时到基层法院的派出法庭请求解决纠纷的,可以迳行开庭,进行调解

B.可以不公开审理

C.人民法院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只能加盖人民法院的印章

D.应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审结

E.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四、不定项选择题:

1.依法必须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是 [ ]

A.离婚案件

B.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C.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

D.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2.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是 [ ]

A.涉外案件

B.重大涉外案件

C.海事案件

D.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下述法院中有管辖权的是[ ]

A.运输始发地法院

B.运输目的地法院

C.事故发生地法院

D.被告住所地法院

4.下述诉讼中,实行"被告就原告"原则确定管辖的是 [ ]

A.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B.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诉讼

C.离开住所一年以上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D.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5.下述情况下,必须适用合议制审理的是 [ ]

A.二审案件

B.再审案件

C.重审案件

D.依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6.下述主体中,具有当事人资格的是 [ ]

A.法人

B.公民

C.联营体

D.个体工商户

7.不具备作证能力的自然人,指的是 [ ]

A.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B.不具备诉讼行为能力的人

C.未成年人

D.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8.需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方可行使的诉讼权利是 [ ]

A.放弃诉讼请求

B.提起反诉

C.要求回避

D.变更诉讼请求

9.用以证明房屋修建年代的刻有修建时间的墙砖,属 [ ]

A.书证

B.物证

C.既是书证也是物证

D.既非书证,也非物证

10.不需要证明的事实有 [ ]

A.众所周知的事实

B.推定的事实

C.预决的事实

D.对方当事人不否认的事实

11.调解书的生效时间是 [ ]

A.达成调解协议时

B.任何一方收到调解书时

C.调解书盖上法院印章时

D.双方当事人签收时

12.调解结案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方式是 [ ]

A.原告负担

B.被告负担

C.由法院确定

D.由当事人协商负担

13.必须到庭的证人未到庭,人民法院应当 [ ]

A.中止诉讼

B.终结诉讼

C.延期审理

D.继续审理

14.诉讼进行中,一方当事人死亡,人民法院应当 [ ]

A.裁定延期审理

B.裁定中止诉讼

C.裁定终结诉讼

D.根据具体情况,或裁定中止诉讼或裁定终结诉讼

15.已经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 [ ]

A.一概不予受理

B.受理后,裁定驳回

C.一概予以受理

D.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予以受理

16.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是 [ ]

A.重复起诉的案件

B.撤诉后再起诉的案件

C.已经法院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又起诉的案件

D.被告不明确的案件

17.可以先予执行的案件范围是 [ ]

A.追索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

B.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C.追索扶养费、抚恤金的案件

D.追索赡养费、抚育费和医疗费的案件

18.当事人可以上诉的裁定是 [ ]

A.不予受理的裁定

B.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

C.关于财产保全的裁定

D.驳回起诉的裁定

19.简易程序的"简易"体现在 [ ]

A.适用独任制审理

B.简便的起诉和受理方式

C.简便的传唤方式

D.不开庭审理

20.适用督促程序的条件是 [ ]

A.债权人请求给付的是金钱或有价证券

B.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C.支付令能送达债务人

D.债务人明确拒绝偿还债务

21.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A区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由某审判员独任审理。在审理过程中,独任

审判员发现案情复杂,该案不属于简单案件,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和进行书证笔迹鉴定。在这种情况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民事诉讼法)卷三

13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民事诉讼法) 单选: 35.根据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关于公益诉讼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 B.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只限于法律授权的机关或团体 C.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有利于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D.公益诉讼的提起必须以存在实际损害为前提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公益诉讼。《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A说法正确。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 选项B说法正确。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只限于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 选项C说法正确,选项D说法错误。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或者恢复、补偿受到减损的公益利益,或者是虽然没有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或减损的事实,但是有一定的法律秩序和道德秩序需要诉讼保护时,都可以提起公益诉讼。因此,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有利于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公益诉讼的提起不以存在实际损害为前提。 36.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据此,法院和法官应在民事审判中遵守诉讼程序,履行释明义务。下列哪一审判行为符合执法为民的要求?() A.在李某诉赵某的欠款纠纷中,法官向赵某释明诉讼时效,建议赵某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B.在张某追索赡养费的案件中,法官依职权作出先予执行裁定 C.在杜某诉阎某的离婚案件中,法官向当事人释明可以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D.在罗某诉华兴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法官主动走访现场,进行勘察,并据此支持了罗某的请求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对执法为民与法官释明义务的理解。 选项A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选项B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6条的规定,先予执行必须依申请进行,法院不能依职权作出。 选项D错误。《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据此可知,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法院不应当主动介入案件事实的调查,否则会丧失中立性。 37.关于诉的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孙某向法院申请确认其妻无民事行为能力,属于确认之诉

民事诉讼法形考任务五答案

形考任务五 一、单项选择题 1.二审法院根据当事人上诉和案件审理情况,对上诉案件作出相应裁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是在案件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甲起诉乙请求离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甲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应当判决离婚本案诉讼程序应当如何进行?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3.甲某与乙某离婚一案,区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乙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审理过程中,乙某因病去世。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由二审人民法院裁定终结诉讼 4.公民甲诉公民乙一案由某县人民法院审理甲败诉,甲未上诉,后甲认为该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欲申请人民法院再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甲可以选择某县人民法阮或某县人民法院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5.张某诉季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判决生效后,张某以法院剥夺其辩论权为由申请再审,在法院审查张某再审申请期间,检察院对该案提出抗诉。关于法院的处理方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法院直接裁定再审 6.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某案,发现张某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而一、二审法院将其遗漏。在这种情况下该省高级

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可以通知张某参加诉讼,并进行调解,调解不 成的,裁定撤销一、二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7.关于检察机关民事抗诉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对于检察 机关提出抗诉的案件,法院应再审 8.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下列哪一种情形属于人民检察院进行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陪审员丁 某在市理合同纠纷案件的过程中接受当事人礼金1000元 9.居民甲与金山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买商品房一套的合同,后因甲未 按约定付款金山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甲付清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在诉讼中,甲的妻子乙向法院主张甲患有精神病,没有辨别行为的能力,要求法院认定购房合同无效。关于本案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乙或金山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认定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 院应裁定诉讼中止 10.甲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乙公司的财产,法院将乙公司的一处房产列 为执行标的执行中,丙银行向法院主张,乙公司已将该房产抵押贷款, 并以自己享有抵押权为由提出异议。乙公司否认将房产抵押给丙银行。经审查,法院驳回丙银行的异议。丙银行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内银行应当以甲公司和乙公司为共 同被告起 11.关于执行行为异议与案外人对诉讼标的异议的比较,下列哪一选 项是错误的?申请异议人对法院针对异议所作裁定不服。可采取的救 济手段相同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2017全文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2017全文 民事诉讼法司法于2012年8月31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与2015年2月4日起施行。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 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欢迎大家阅读。 一、管辖 第一条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第二条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 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第三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第五条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 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六条被告被注销户籍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确定管辖;原告、被告均 被注销户籍的,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 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 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013年民事诉讼法司考真题及详解

2013年民事诉讼法司考真题及详解

2013 17、根据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关于公益诉讼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3-35】() A.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 B.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只限于法律授权的机关或团体 C.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有利于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D.公益诉讼的提起必须以存在实际损害为前提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益诉讼。《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A说法正确。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 选项B说法正确。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只限于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 选项C说法正确,选项D说法错误。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或者恢复、补偿受到减损的公益利益,或者是虽然没有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或减损的事实,但是有一定的法律秩序和道德秩序需要诉讼保护时,都可以提起公益诉讼。因此,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

有利于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公益诉讼的提起不以存在实际损害为前提。 18、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据此,法院和法官应在民事审判中遵守诉讼程序,履行释明义务。下列哪一审判行为符合执法为民的要求?【2013-36】() A.在李某诉赵某的欠款纠纷中,法官向赵某释明诉讼时效,建议赵某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B.在张某追索赡养费的案件中,法官依职权作出先予执行裁定 C.在杜某诉阎某的离婚案件中,法官向当事人释明可以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D.在罗某诉华兴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法官主动走访现场,进行勘察,并据此支持了罗某的请求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对执法为民与法官释明义务的理解。 选项A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选项B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6条的规定,先予执行必须依申请进行,法院不能依职权作出。 选项D错误。《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据此可知,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法院不应当主动介入案件事实的调查,否则会丧失中立性。

2013年民诉司法考试选择题答案及解释

(2013年) 单项选择 35.根据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关于公益诉讼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 B.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只限于法律授权的机关或团体 C.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有利于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D.公益诉讼的提起必须以存在实际损害为前提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公益诉讼。《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A说法正确。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 选项B说法正确。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只限于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 选项C说法正确,选项D说法错误。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或者恢复、补偿受到减损的公益利益,或者是虽然没有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或减损的事实,但是有一定的法律秩序和道德秩序需要诉讼保护时,都可以提起公益诉讼。因此,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有利于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公益诉讼的提起不以存在实际损害为前提。 36.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据此,法院和法官应在民事审判中遵守诉讼程序,履行释明义务。下列哪一审判行为符合执法为民的要求?() A.在李某诉赵某的欠款纠纷中,法官向赵某释明诉讼时效,建议赵某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B.在张某追索赡养费的案件中,法官依职权作出先予执行裁定 C.在杜某诉阎某的离婚案件中,法官向当事人释明可以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D.在罗某诉华兴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法官主动走访现场,进行勘察,并据此支持了罗某的请求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对执法为民与法官释明义务的理解。

张卫平《民事诉讼法》复习笔记(民事诉讼概述)【圣才出品】

第一章 民事诉讼概述 【知识框架】 【重点难点归纳】 一、民事纠纷 1.民事纠纷的概念 民事纠纷是指由于人们之间主观意识的差异和人们所处的客观环境的不同,必然不可避 概念 民事纠纷 特点 分类 自力救济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 研究意义 民事诉讼的目的 民事诉讼目的 民事诉讼目的学说 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制度 民事诉讼与相邻制度的对接 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 概念 性质、作用、地位 民事诉讼法 规范的种类 民事诉讼中的判例、指导性案例 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民事诉讼体制的概念 民事诉讼体制作为一种分析工具的价值 民事诉讼体制 民事诉讼体制的两大类型 我国民事诉讼时体制的转型 我国古代的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法沿革 清末至1949年的民事诉讼法 新民主主义时期解放区的民事诉讼制度 1991年《民事诉讼法》的制定以及至今《民诉法》的修改 民 事纠纷 概述

免地会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发生各种冲突。这些直接或间接涉及经济利益的冲突,是由民事法律规范加以调整的。 2.特点 (1)民事纠纷涉及的是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2)民事纠纷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3)民事纠纷在性质上属于私权争议。 3.分类 (1)不涉及身份关系的民事纠纷。 (2)涉及身份关系的民事纠纷。例如关于婚姻关系的争议、关于收养关系的争议等。 二、民事诉讼 1.自力救济 (1)概念 自力救济是在不通过他人所设定的程序、方法和第三者力量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实力维护自已被损害的利益或权利,从而解决争议的方法、手段和过程。 (2)特点 ①自力救济是在人们相互之间最早采用的、最原始的解决冲突的方法。 ②自力救济是一种最简单的、最直接的方式,在权利救济方面具有其经济性、便利性和一定程度的实效性。 ③自力救济容易导致暴力行为,使冲突性质发生转化,激化冲突并派生其他争议,缺乏社会公正性等。 2.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一答案

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一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A县法院对甲诉乙侵权纠纷一案未经开庭审理即作出了判决,该审判行为直接违反 了哪一项原则或者制度?() 违反了辩论原则 2、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 3、合同纠纷,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做约定的,应当由什么地方的人民法 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 4、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的,下列哪种表述是正确的?() 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5、某省甲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A区法院将 案件移送该省乙市B区法院审理。乙市B区法院经审查认为,A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A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关于乙市B区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与甲市A区法院协商不成,报请该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 6、关于合议庭评议案件,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审判人员的不同意见均须写入笔录 7、关于回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法院驳回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当事人不服而申请复议,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人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审理工作

8、甲被生前工作单位申报为革命烈士,某报社对甲的事迹进行了宣传。乙四处散布言论贬损甲。对乙的行为,下列选项中谁可以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甲的子女 9、下列关于回避程序相关问题的表述,正确的是()。 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回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10、以当事人的所在地与人民法院的辖区关系为标准所确定的诉讼管辖是()。 . 一般地域管辖 11、关于辩论原则的表述,下列正确的是()。 督促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 12、下列案件中属于专属管辖的是()。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13、民事审判权中最基本和最核心的内容是()。 民事裁判权 14、下列属于民事诉讼特有原则的是()。 人民调解原则 15、就民事诉讼法本身的特征而言,可以将民事诉讼法的性质概括为:部门法.基本法和()。 程序法 16、关于管辖权转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管辖权转移应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17、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指的是()。 诉讼权利的同一性和对等性

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集

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28次会议讨论通过)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我们提出以下意见,供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执行 一、管辖 1、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2、专利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二十条的规定,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案情繁简、诉讼标的金额大小、在当地的影响等情况,对本辖区内一审案件的级别管辖提出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4、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5、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6、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确定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8、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9、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0、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1、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3、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4、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5、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1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7、对没有办事机构的公民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18、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9、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民事诉讼法司考真题2010-2013主观题

民事诉讼法司考真题2010-2013主观题

(2013年) 案情:孙某与钱某合伙经营一家五金店,后因经营理念不合,孙某唆使赵龙、赵虎兄弟寻衅将钱某打伤,钱某花费医疗费2万元,营养费3000元,交通费2000元。钱某委托李律师向甲县法院起诉赵家兄弟,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精神损失5000元,并提供了医院诊断书、处方、出租车票、发票、目击者周某的书面证言等证据。甲县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二被告没有提供证据,庭审中承认将钱某打伤,但对赔偿金额提出异议。甲县法院最终支持了钱某的所有主张。 二被告不服,向乙市中院提起上诉,并向该法院承认,二人是受孙某唆使。钱某要求追加孙某为共同被告,赔偿损失,并要求退伙析产。乙市中院经过审查,认定孙某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遂通知孙某参加调解。后各方达成调解协议,钱某放弃精神损害赔偿,孙某即时向钱某支付赔偿金1.5万元,赵家兄弟在7日内向钱某支付赔偿金1万元,孙某和钱某同意继续合伙经营。乙市中院制作调解书送达各方后结案。

问题: 1.请结合本案,简要概括钱某的起诉状或法院的一审判决书的结构和内容。(起诉状或一审判决书择一作答;二者均答时,评判排列在先者) 2.如果乙市中院调解无效,应当如何处理? 3.如果甲县法院重审本案,应当在程序上注意哪些特殊事项? 4.近年来,随着社会转型的深入,社会管理领域面临许多挑战,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民事诉讼等多种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成为社会治理的必然选择;同时,司法改革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根本出发点,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公平正义通过司法渠道得到彰显。请结合本案和社会发展情况,试述调解和审判在转型时期的关系。 答题要求: 1.根据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理知识作答; 2.观点明确,逻辑清晰,说理充分,文字通

民事诉讼法学习笔记

民事訴訟法學習筆記 壹.民事诉讼法概述 一、民事纠纷及其解决机制 1.民事纠纷 概念: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 特点:纠纷主体的平等性,纠纷内容的民事性,纠纷的可处分性 分类:财产权益纠纷、人身权益纠纷、兼具人身财产性质的纠纷 2.解决机制 (1)自力救济:纠纷主体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纠纷的机制。 特征:无中立的第三方,依靠私人解决,随意性强。 自决:主体一方凭借一定暴力或非暴力手段使对方服从,从而达到目的,体现一方意志。 和解:主体双方在妥协、让步、谅解基础上解决纠纷,体现双方一致的意思。 法治不发达时,自决有一定市场,现代社会有限制,但在一定范围内仍存在,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助行为(见民法总论) (2)社会救济:依靠社会力量解决纠纷的机制 调解:由第三方出面主持,依照一定社会规范,对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说疏导,使之相互妥协达成合意。 类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其他调解(妇联、消协) 特点:有中立的第三方介入,纠纷主体的自治性,规范依据的多样性(并不总以法律为依据),有较大灵活性、随意性 仲裁:根据当事人的协议和有关规定,由仲裁机构以第三方的身份,对争议作出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 民商事仲裁依据仲裁法,特别仲裁包括劳动、农村土地承包 特点:自治性(以双方自愿为前提),民间性(一般是民间活动),法律性(需依法进行,不同于调解),灵活性与效率性,强制性(具有法律约束力,可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与仲裁的区别:调解更灵活、随意;调解体现结果自治性,仲裁结果则并非当事人意志;调解无强制执行力,仲裁有。 (3)公力救济 行政救济:行政裁决 司法救济:民事诉讼 司法救济主导性:并不是说司法救济案件最多,而是司法救济是其他救济的后盾,最权威最正规。缺点在于耗时长成本高。 二、民事诉讼 1.概念:法院、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 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2.特征: 诉讼对象的民事性:是民事权利义务之争,是民事诉讼区别于刑事诉讼、 行政诉讼的重要标志。 权利的可处分性:处分原则 国家强制性:以国家权力强制解决 严格的规范性: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依照实体法规范裁判案件

新民事诉讼法全文(修改处清晰标注).

本法条阅读说明:带有“”颜色字体的内容为2012年8月31日新修改的部分(不包括删除部分),带有“”颜色字体的为每一章的题头,标有“”颜色的文字为条文数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第五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第六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十一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第十三条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第十四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十五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将于2013 年1月1日开始实施 程序正义重在有法必依 记者杨维汉、陈菲 ? 2012-12-31 05:40:52 来源:《人民日报》( 2012年12月31日 11 版)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两大程序法将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公正是任何诉讼程序的首要价值。公正的诉讼程序是实现实体公正的保障。法律条文要因时而变,而法的精神和法要维护的公平正义不变。执法、司法和守法层面的新考验,也将随着新法的实施而开始。 此次刑诉法修改覆盖了所有诉讼流程:从立案到侦查,再到起诉、辩护、审判、执行,外加证据制度。民诉法修改也涵盖了七大领域,公益诉讼首次入法,小额诉讼制度得以确立,以及审判管辖的细化、财产保全的法定化、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的优化等等,无一不是重大的进步。 两大诉讼法的修改虽在具体内容上根据各自特点而不同,但在对人权保障的追求上却是共通的。新刑诉法直接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总则,民诉法也将人权思想贯彻于法条中。 司法机关有法必依、严格执法,让诉讼法展现强大生命力,是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大期许。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指出,法院审理案件要充分认识正当程序的独立价值,不仅要保护好“强者”、有理者的程序权利,也要保护好“弱者”“无理者”的程序权利。即使被告人有违法犯罪,如果能公平地对待他们,充分保障其

程序权利,也能唤起他们的良知。 修法也促使执法机关的理念发生显著变化。公安部法制局局长孙茂利说,全面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诉法,将使公安机关坚持以收集证据作为侦查活动的中心,实现由“抓人破案”向“证据定案”的目标转变。 修改后的两大程序法即将实施,其彰显的程序正义价值获得广泛认同。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实践中,个别领导对案件出于各种目的发话、打招呼,瞬间冲毁程序法设置的“堤坝”,破坏司法公正的实现。“个别领导一句话”值得警惕。如何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应是下一步司法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 新刑事诉讼法看点 死刑复核更慎重 落实“少杀、慎杀”原则 为落实“少杀、慎杀”的刑事司法原则,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使得死刑复核更加慎重。 新刑诉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

张卫平《民事诉讼法》(人大第3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第1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概述【圣才出品】

第1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概述 1.1 复习笔记 【知识框架】 概念 民事争议 特点 解决方式 民事诉讼的含义 民事诉讼的必要性 民事诉讼的特色 程序的刚性化 民事诉讼的局限性 事实认定的形式化 成本较高 存在如何诉讼的技术性要求 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的含义 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的特性 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的特点 民事纠纷解决与ADR 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的优点 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的基本类型与具体形式 民事诉讼的基本结构 民事诉讼与人民调解制度的对接 民事诉讼与主要非讼纠纷解决制度的对接 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的对接 民事诉讼与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对接 概念 权利保护说 民事诉讼的目的 私法秩序维持说 关于民事诉讼目的的几种学说 纠纷解决说 程序保障说 目的多元说 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民事诉讼的理念 追求程序正义 追求发现真实 讲究诉讼效率 特别程序 附随程序 民事诉讼法的含义 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规范——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的性质 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概述

一、民事争议 1.概念 民事争议,是指涉及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2.特点 (1)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对象是民事实体权利、义务。 (2)当事人之间在实体法律关系上是平等的。 (3)当事人对自己的实体权利有自由处分的权利。 3.解决方式 民事争议可以通过人民调解、仲裁以及民事诉讼程序加以解决。 二、民事诉讼的含义 1.广义上讲,民事诉讼是指国家裁判机关以其强制的方式解决利害关系人之间民事权益争议的程序。在我国是指作为国家裁判机关的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范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以及实现民事权利、义务的程序。 2.较为狭义上讲,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程序。不包括通过强制方式实现民事权利、义务的程序,如民事执行程序。 3.最为狭义上讲,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审理和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的程序。不包括人民法院按照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殊程序对非对立双方当事人之间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决的程序,如宣告死亡、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认定财产无主等案件的审理程序。

国家开放大学《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试题

国家开放大学《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1试题 "A县法院对甲诉乙侵权纠纷一案未经开庭审理即作出了判决,该审判行为直接违反了哪一项原则或者制度?() : 违反了合议制度 ; 违反了回避制度 ; 违反了辩论原则 ; 违反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涉外案件的管辖权全部属于中级法院 ; 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 ; 最高法院仅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 高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包括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 "合同纠纷,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做约定的,应当由什么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 : 合同签订地 ; 原告住所地 ; 被告住所地 ; 合同实际履行地"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下列哪种表述是正确的?() : 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 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 由双方协商确定管辖法院 ; 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某省甲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A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该省乙市B区法院审理。乙市B区法院经审查认为,A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A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关于乙市B区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将案件退回甲市A区法院 ; 与甲市A区法院协商不成,报请该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 ; 将案件移送同级第三方法院管辖 ; 报请乙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 "关于合议庭评议案件,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审判人员的不同意见均须写入笔录 ; 陪审员意见得到支持.形成多数的,可按该意见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国家主席令第59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2年8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胡锦涛 2012年8月31日 目录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管辖 第一节级别管辖 第二节地域管辖 第三节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第三章审判组织 第四章回避 第五章诉讼参加人 第一节当事人 第二节诉讼代理人 第六章证据 第七章期间、送达 第一节期间 第二节送达 第八章调解 第九章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十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十一章诉讼费用 第二编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起诉和受理 第二节审理前的准备 第三节开庭审理 第四节诉讼中止和终结 第五节判决和裁定 第十三章简易程序 第十四章第二审程序 第十五章特别程序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选民资格案件 第三节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 第四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第五节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第六节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第七节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 第十七章督促程序 第十八章公示催告程序 第三编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一般规定 第二十章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十一章执行措施 第二十二章执行中止和终结 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第二十三章一般原则 第二十四章管辖 第二十五章送达、期间 第二十六章仲裁 第二十七章司法协助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第五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第六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十一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

中南大学民事诉讼法概论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中南大学网络教育课程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民事诉讼法概论(专科) 一、判断题: 1.地方检察机关不能对同级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 2.不是法人的组织不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3.法院调解既是法院的诉讼活动,又是法院审结案件的一种方式。() 4.在执行程序中不应适用调解制度。() 5.凡是开庭审理的案件,都应当公开审理。() 6.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 ) 7.一个案件中只能有一个诉的种类存在。 ( ) 8.原告请求法院责令被告拆除违章建筑的诉讼,属于给付之诉。 ( ) 9.民事命令一经发布即生效,不允许上诉,也不允许申请复议。 ( ) 10.民事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 ) 11.民事判决的既判力,是指民事判决的效力,即民事判决形式上的确定力。 ( ) 12.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 ( ) 13.人民法院对选民资格案件作出的判决书,应当在选举日前送达选举委员会和起诉人,并通知 有关公民。 ( ) 14.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利害关系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 15.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使用。 ( ) 16.当事人对罚款、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 ) 17.对于严重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除了对其适用民事诉讼强制措施外,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 18.简易程序是第一审程序中的一种独立的、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 ( ) 19.已按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转为适用普通程序,但已按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改用 简易程序审理。 ( ) 20.简易程序是对普通程序的简化,因此它是普通程序的附属程序。 ( ) 二、单项选择题: 1.张先生与其妻子去世后,他的五个儿子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小儿子张五向法院起诉,认为 大哥张大侵犯了他的合法继承权。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张先生其余的儿子参加诉讼,其中 张二表示放弃实体权利,不参加诉讼;张三则未表态;张四表示愿意参加诉讼。在这种情况 下,本案应将谁列为原告?() A.张五 B.张五与张四 C.张三、张四与张五 D.张二、张三、张四与张五 2.王东彪诉刘满仓房屋租赁纠纷一案由丹江县人民法院受理。第一次开庭时,因原告未带有关 证据的原件,法庭决定休庭;第二次开庭时,原告在法庭辩论时提出,本案合议庭中的书记 员刘河江为被告刘满仓的弟弟,故要求刘河江回避,审判长以法庭调查已结束为由,驳回了 原告的回避申请。一审法院判决后,原告以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且程序上违法--刘 河江应当回避而没回避为由,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清 楚,适用实体法也无不当之处,同时还查明刘河江确实是刘满仓的弟弟。在此情况下,二审 法院对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A.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B.依法改判 C.裁定发回重审 D.判决维持原判,但在判决书中应指明一审法院在回避 3.某甲向法院起诉请求结束与某乙之间的收养关系,一审法院判决不准解除。甲不服一审判决, 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在上诉后的第五天,甲死于车祸,此案应() A.由一审法院终结诉讼 B.由一审法院驳回上诉 C.由二审法院驳回上诉 D.由二审法院终结诉讼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事诉讼法练习题一

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事诉讼法练习题一 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事诉讼法练习题一 民事诉讼法学研究 一、单项选择题 1、民事诉讼法学是一门()。 A、理论法学 B、审判法学 C、程序法学 D、应用法学 2、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的关系是()。 A、诉讼法与实体法的关系 B、诉讼法与民事程序法的关系 C、诉讼法与审判法的关系 D、诉讼法与司法法的关系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哪些属于民事程序法()。 A、民事诉讼法 B、人民法院组织法 C、公证法 D、仲裁法 2、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的主要区别是()。 A、实行的原则不同 B、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 C、裁判的执行不同 D、具体任务不同 3、研究民事诉讼法学的具体方法包括()。 A、微观与宏观相结合的方法 B、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法 C、程序法与实体法相结合的方法 D、中外比较的方法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D 2、B 二、多项选择题 1、ACD 2、ABCD 3、ABCD 民事诉讼法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1、一位美国游客和一位法国游客在中国杭州旅游时因购买旅游纪念品发生争议。现该美国游客向中国杭州某法院起诉,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适用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A、应适用中国民事诉讼法 B、应适用美国民事诉讼法 C、应适用法国民事诉讼法 D、应适用双方当事人选择的民事诉讼法,既可能是中国民事诉讼法,也可能是外国民事诉讼法 2、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对事的效力,不正确的说法是()。 A、对事的效力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受理案件的范围 B、对事的效力是人民法院主管的范围 C、对事的效力是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 D、对事的效力包括平等主体之间因民事法律关系发生争议引起诉讼的案件 3、民事诉讼法适用的空间范围是()。 A、在我国领域内发生的民事纠纷 B、在我国领域内进行的民事诉讼 C、我国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的民事案件

民事诉讼法形考任务二答案

形考任务二 一、单项选择题 1.张某将邻居李某和李某的父亲打伤,李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李某的父亲也向法院起诉,对张某提出索赔请求。法院受理了李某父亲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上述两案并案审理。在本案中,李某的父亲居于什么诉讼地位?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2.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应该将其列为共同原告 3.刘胜因兄弟刘利占有父母遗留的全部房产及存款等遗产拒绝分割而诉至法院,要求依法继承诉讼中他们的堂兄刘岩提出因刘胜,刘利父母生前表示他们去世后有一间房屋由刘岩继承,该案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要求参加诉讼,刘岩在诉讼中的诉讼地位是?有独立请求权人 4.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能享有的诉讼权利是上诉权 5.甲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乙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关于甲乙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甲的诉讼行为可对本诉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乙的诉讼行为对本诉的当事人不发生效力 6.下列哪一情形,不能引起必要共同诉讼?因一般保证责任保证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中,债权人向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一井主张权利

7.甲、乙、丙三人合伙在新新家园生活小区开办一家送奶站,并登记字号为顺心奶站”后顺心奶站与小区内20户居民因牛奶质量发生争议20户居民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本案应当以谁为被告?以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并注明“顺心奶站”的字号 8.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是诉讼参与人 9.民事诉讼中,一同起诉或应诉的人称为共同诉讼人 10.甲乙共有一台电脑,一日被丙弄环。甲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丙赔偿。法院受理案件后,乙也要求参加诉讼。乙的诉讼地位是共同原告11.在维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参加诉讼,是作为\共同原告 12.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中人数众多是指十人以上 13.在下列案件中,追加当事人的做法正确的是丙为甲乙间的借贷合同提供保证,没有约定保证的方式,在乙因甲拖延还款而起诉丙时,法院应当追加甲为共同被告 14.贾君因生意失败而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经其妻子周静申请被法院宣告为失踪人,其财产由周静代管。贾君在失踪前曾向其友许德明借款10万元,现已到期,许德明向周静索要款周静认为钱是贾君借的,应等到其回来再还。许索要未果,遂向人民法院起诉。下列关于本案诉讼参与人的地位,哪个是正确的?许德明为原告,周静为被告 15.在民事诉讼中,下列何种人可以作为委托代理人?受过刑事处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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