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药管理制度

缺药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药品短缺处理程序,保证药品供应,满足患者的治疗需要。

2 范围

适用于药品短缺时的应急管理。

3 要求

3.1 药学部所配备的药品应与《医院药品供应目录》相一致。医院每年根据《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完成药品目录修订工作。药学部及时向临床科室发布新版《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并及时购进目录内药品。

3.2 药库缺药处置

3.2.1 由于临床用量突然增加造成库存不足时:药库管理员应立即告知临床科室暂停使用该药品,并向临床医师介绍作用相近、药效相当的替代药品。

3.2.2 当医药公司药品货源供应正常时:药库采购人员按《药品采购制度》联系购买短缺的药品,药品到货后,药库管理员及时上账并发到各调剂部门。

3.2.3 当医药公司药品货源紧缺导致药品短缺时:药库药品管理员应及时获取药品短缺的信息,可根据临床需要适当增加采购量。药库一旦缺货,应及时向临床科室发布药品短缺的通知并向临床医师介绍短缺药品的替代品,同时做好解释工作。

3.2.4 短缺药品一旦到库,药学部立即告知临床科室所缺药品到货信息。

3.3 急需药品短缺的处置

3.3.1 药学部应备有医药公司应急电话,出现急需药品短缺时,应联系医药公司急送所需药品。

3.3.2 医药公司短缺的急需药品,可向其它医院调拨。

3.3.3 药学部工作人员应及时告知医师或护士药品可能送达的时间。

3.3.4 如因不可抗拒原因延误药品送达,药学部应及时通知医师或护士。

3.4 调剂部门缺药处置

3.4.1 药库人员在班且有药时,调剂部门立即申领,并通知临床科室。若药库无药,应按照药库缺药程序处置。

3.4.2 遇节假日或值班药库无人时,非急需药品通知医师选择替代药品;急需药品及时通知药学部主任及院总值班,药学部主任负责各分部相互调节,总值班人员负责安排药品转运工作。各分部及药库均无药时,按急救药品短缺流程处置。

3.4.3 值班期间值班室门窗被锁导致无法取药时,值班人员及时告知总值班,并通知调剂部门组长,安排二线班人员支持。

3.5 医嘱使用《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外品种时,按《临时购药管理制度》执行。

4 相关文件

4.1《药事管理制度》

4.2《医院药品供应目录》

4.3《药品采购制度》

4.4 《临时购药管理制度》

5 附则

《缺药处置流程》

《急需药品处置流程》

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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