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推定问题研究——从彭宇案分析推定规则在民事案件中的运用

2009.2

(中)

Legal Sys t em A nd Soc i et y 民事诉讼推定问题研究

——从彭宇案分析推定规则在民事案件中的运用

胡远董妍

摘要推定作为一项证据法则,有时在替代证据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我国并没有完整的民事诉讼推定制度,

法院运用推定的现状尚不令人满意。对彭宇案的一审判决书中“从常理分析”的争论,折射出了民事诉讼推定规则的运用对

增强司法公信力、适当规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以及保证推定过程中体现法律的价值取向和司法裁判的社会效果的重要性。

关键词彭宇案推定自由心证自由裁量权

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2-088-02

推定作为一种证据法则,是法官为了查清事实,依据法律、经验法则以及立法价值取向等对事实进行认定的一种手段和方法。在诉讼中有利于降低举证难度,提高诉讼效率。但是,推定是“一个温柔的陷阱,必须加以严格的限制,设置樊篱”。①目前我国还没有完整的民事诉讼推定制度,在具体适用过程中,法院运用推定特别是事实推定的现状尚不令人满意,彭宇案就是一个典型的判例。

一、案情简介及案件影响

据新华网2007年09月06日刊出《男子称扶摔倒老太反被告被判赔4万》的报道,2006年11月20日,南京男子彭宇在公共汽车站将倒地的老太太扶起并协助送其去医院检查,不料查出严重受伤后,老太太一口咬定是彭宇将其撞倒,要其承担数万元医疗费。被拒绝后,老人向鼓楼区法院起诉,要求彭宇赔偿各项损失13万多元。2007年9月5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对彭宇案做出了一审判决,称“彭宇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的人,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即45876元,10日内给付(2007年9月6日,新华网)。

此案一直是当地最热烈的网上话题,西祠胡同“南京零距离”一个论坛有上百个帖子讨论此事,网友几乎一边倒相信并支持彭宇,并感慨现在好人不好做。对于以后遇到有老人摔倒的情况是否上前救助,网上展开了激烈辩论,同时,此案的“蝴蝶效应”也已经出现:17日清晨,扬州一位73岁的老太太不小心在菜场大门口摔了一跤,一位小伙见状赶紧上前搀扶起老人,但小伙的朋友却称“如果老太说是你撞的就麻烦了”,小伙马上松手跑掉。老太再次摔到地上,本来较轻的腿伤变得严重(2008年1月19日,中国网)。

2008年3月15日,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接受采访时透露,南京彭宇案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申请撤回上诉,最后案件以和解撤诉结案,且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2008年3月16日,新华网)。

二、民事诉讼中的推定

(一)民事诉讼推定的概念和分类

1.推定的概念。早在古罗马时代,人们就开始使用推定的概念

了。但是,关于其具体内涵,则分歧很大。《法国民法典》第1349条规定:推定为法律或审判员依已知的事实推论出未知事实所得的结果。《意大利民法典》第2727条规定:推定是指法官由已知事实推侧出一个未知事实所获得的结果。有英国学者认为:推定作为一条证据规则,当事人证实了某一事实而另一种事实假定被证实,除非对方当事人提出反证来推翻这种推定,或者说使推定事实处于前后矛盾状态。②笔者同意卞建林教授的观点:推定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由法院按照经验法则,从已知的基础事实推断未知的推定事实存在,并允许当事人举证推翻的一种证据法则。③

2.推定的分类。在英美法国家的证据理论中,推定一般分为三类:

(1)不可反驳的推定,指法律禁止提出证据来反驳被推定事实的推定;

(2)可反驳的法律推定,指允许当事人提出相反的证据推翻推定事实的推定;(3)可反驳的事实推定,指由法官或者陪审团依据日常生活经验,从一事实的存在推出另一事实的结论。

我国法学界一般将推定划分为法律上的推定和事实上的推定。一些学者也正确的指出,推定只是一种选择,尽管选对的概率极高,但也存在选错的可能性,这就是推定均具有可反驳的根源。④(二)民事诉讼事实推定的适用规则

从彭宇案及其所产生的“蝴蝶效应”可以看出,网络空间的高度自由、匿名性,使得“在网上,人们潜意识里都想扮演言论的主宰者、政府的监督者、社会道德正义的维护者。这三点构成了众多网民在彭宇案中积极发言,伸张正义,甚至通过谩骂、攻击、

‘人肉搜索’等简单粗暴或极端的方式达成舆论目标,因此自然而然地充当了民间陪审员。”⑤《法国民法典》第1353条规定:

“非法律上的推定由司法官依其学识与审慎自定之;司法官仅应承认重大的、准确的、相互一致的推定,且仅在法律允许用证人为证的情形为此种推定,但如证书因欺诈之原因受到攻击时,不在其内”。相对于法律推定来说,事实推定赋予法官更大的自由裁量权,权力的增强必须伴随着对权力监督和规制的增强,因此,本文在此主要探讨事实推定的适用规则。

1.前提事实与推定事实之间必须具有高度盖然性联系。裴苍龄教授认为:推定是指通过对基础事实与未知事实之间的常态联系的肯

作者简介:胡远、董妍,南开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诉讼法学。法律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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