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精心总结的大一思修课精华,背完你就过!

大学生活的特点
1. 大学是知识的海洋。
2. 大学有教书育人的良师。
3. 大学有浓厚的学习研究和成才的氛围。
4. 学习要求的变化。
5. 生活环境的变换。
6. 社会活动的变化。
提高独立生活的能力
1. 确立独立生活的意识。
2. 虚心求教、细心体察。
3. 大胆实践、不断积累生活体验。
树立新的学习理念
1. 树立自主学习的理念。
2. 树立全面学习的理念。
3. 树立创新学习的理念。
4. 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
培养优良学风:勤奋、严谨、求实、创新。
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1. 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
2. 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
3. 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
4. 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1. 道德和法律是调节人们行为、协调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两种基本社会规范。
2. 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是人的基本素质。
3. 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大学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中心环节和根本要求。
4.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过程,是一个人加强修养、完善自我的过程。
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意义
1. 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有助于当代大学生认识立志、树德和做人的道理,选择正确的成才之路。
2. 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掌握丰富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为提高思想道德和法律素养打下知识基础。
3. 学习“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有助于当代大学生摆正“德” 与“才”的位置,做到德才兼备、全面发展。
理想信念与大学生成长成才
1. 理想信念的作用
* 指引人生目标。
* 提供人生前进的动力。
* 提高人生的精神境界。
2. 理想信念与大学生
* 引导大学生做什么人。
* 指引大学生走什么路。
* 激励大学生为什么学。
3. 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
* 确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信仰: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又是崇高的;马克思主义具有持久的生命力;马克思以改造世界为己任。
* 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坚定对中国共产党的信任;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
立志当高远、立志做大事、立志须躬行。
理想的实现是一个过程;正确对待实现理想过程中的顺境和逆境。
正确认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是实现理想的思想基础;坚定的信念是

实现理想的重要条件;勇于实践、艰苦奋斗是实现理想的根本途径。
爱国主义的内涵:爱国主义体现了人民群众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反映了个人对祖国的依存关系,是人们对自己故土家园、民族文化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与荣誉感的统一。
1. 爱祖国的大好河山;
2. 爱自己的骨肉同胞;
3. 爱祖国的灿烂文化;
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
1. 热爱祖国,矢志不渝
2.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3. 维护统一,反对分裂
4. 同仇敌忾,抗御外侮
当代大学生的爱国主义
1. 人有地域和信仰的不同,但报效祖国之心不应有差别;
2. 科学没有国界,但是科学家有国界;
3. 经济全球化化过程中要始终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尊严。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中华民族精神还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
时代精神的内涵:
1. 改革创新是时代精神的核心;
2. 改革创新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然要求;
3. 改革创新是建设社会主义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
4. 改革创新是落实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做忠诚的爱国者
1. 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就要承担对国家应尽的义务;就要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就要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
2. 促进民族团结
3. 维护祖国统一
4. 增强国防观念:增强国防观念,是大学生报效祖国、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体现;增强国防观念,是大学生履行国防义务、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必然要求;增强国防观念,是大学生提高综合素质、促进自身全面发展的迫切要求。
树立正确人生观
1. 追求高尚的人生目的:人生目的决定人生道路;人生目的决定人生态度;人生目的决定人生价值标准。
2. 确立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 人生态度是人生观的重要内容;人生态度是人生观的表现和反映;人生须认真;人生当务实;人生应乐观;人生要进取。
用高尚的人生观指引人生:
反对拜金主义人生观;反对享乐主义人生观;反对个人主义人生观。
人生价值的评价:坚持能力有大小与贡献须尽力相统一;坚持物质贡献与精神贡献相统一;坚持完善自我与贡献社会相统一;坚持动机与效果相统一。
人生价值实现的条件:实现人生价值要从社会客观条件出发;人生价值目标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一致;实现人生价值要从个体自身条件出发 ;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增强实现人生价值的本领;立足于现实,坚守岗位做贡献;实现人生价值要有自强不息的精神。
在实践中创造有价值的人生
* 走与人民道路相结合的道路
* 走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道路
科学对待人生环境
* 树立正确的

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 掌握应对心理问题的科学方法;
* 合理调控情绪
*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增强人际交往。
促进个人与他人的和谐
* 平等原则
* 诚信原则
* 宽容原则
* 互助原则
正确认识和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正确认识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统一关系
正确认识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的统一关系
正确认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关系
正确认识享受个人权利与承担社会责任的统一关系
道德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们的信念来维系,是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善恶评价的心理意识、原则规范和行为活动的总和。
1. 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
2. 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是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内在要求
3. 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是个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和原则
* 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人际关系的客观要求;
* 为人民服务是社会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要求
* 社会主义强调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
* 社会主义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
*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强调重视和保障个人的正当利益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大学生与诚信道德:诚信是大学生树立理想信念的基础;诚信是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前提;诚信是大学生进入社会的“通行证”。
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
1. 文明礼貌
2. 助人为乐
3. 爱护公物
4. 保护环境
5. 遵纪守法
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1. 爱岗敬业
2. 诚实守信
3. 办事公道
4. 服务群众
5. 奉献社会
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观
恋爱中的道德:
1. 尊重人格平等
2. 自觉承担责任
3. 文明相亲相爱
大学生的恋爱
1. 不能误把友谊当爱情
2. 不能错置爱情的地位
3. 不能片面地或功利化的对待恋爱
4. 不能只重过程不顾后果
家庭美德
1. 尊老爱幼
2. 男女平等
3. 夫妻和睦
4. 勤俭持家
5. 邻里团结
我国社会法律的运行
1. 法律的制定:由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是法律运行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驶国家立法权。
2. 法律遵守: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等活动
3. 法律执行:行政执法的主体通常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一类是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另一类是各级政府中享有执法权的下属行政机构。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 完善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法律体系
3. 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
4.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5.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6. 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7. 培植新兴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
自由平等观念:
1. 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
2. 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公平正义的观念:
1. 坚持立法公正与执法公正并重
2. 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
宪法的特征: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方面。在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宪法的基本原则:
1. 党的领导原则
2. 人们主权原则
3. 公民权利原则
4. 法治原则
5. 民主集中制原则
我国国家的制度:
1. 人们民主专政制度
2.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4.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5.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6. 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 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社会经济权,文化教育权,特定主体权利。
2. 公民的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
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1. 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 民事主体制度: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民事责任制度:
1. 违约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有违约行为,违约造成了损失,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存在过错。
2. 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客观上存在损害事实,行为上具有违法性,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3.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只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犯罪概念:严重危害社会行为,触犯刑法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构成:犯罪主体,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犯罪客体,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危害的社会关系。
排除犯罪的事由: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故意

犯罪形态: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止。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四有新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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