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间距设计

D间距设计

3). 太阳能电池方阵支承结构设计

★ 安装方式设计: 固定式. 结构简单,安全可靠,安装调试及管理维护都很方便. ★ 固定式支架倾角设计: 根据年发电量计算结果, 倾角定为40°。

★ 方阵支架方位角的设计: 一般情况下,太阳能电池方阵应面向正南安装. ★ 太阳能电池阵列间距的设计计算: 光伏方阵阵列间距应不小于D. 计算公式:

()[]

φφsin 399.0cos 648.0arcsin tan 707.0-=H D

计算得: D = 6087mm. 取间距为 6.5米。(纬度Φ = 40.6°, 倾角 = 400)

1587D

H

3200

国家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1、商品房的楼层空间高度标准国家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第六节层高和净高 第 2.6.1 条住宅层高不应高于 2.80m 。 第 2.6.2 条卧室、起居室的净高不应低于 2.40m ,其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m。 第 2.6.3 条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时,其一半面积的净高不应低于 2.10m ,其余部分最低处高度不宜低于 1.5m。 第264条厨房的净高不应低于 2.20m,卫生间、厕所、贮藏室的净高不应低于2m。 第 2.6.5 条卫生间、厕所内采用蹲式大便器时,其蹲位处地面距上部存水弯的净高不应 低于 1.90m。 以上谈到的层高的国家标准只是层高的最低标准,如果购房合同中买卖双方对层高另有约定(该约定必须高于国家标准,否则无效),则开发商交房时应当达到约定的标准 2、国家商品房交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年11月30日住宅应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交付用户使用: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合格;取得当地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小区道路畅通,已具备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 弱势群体的权利:十种情况下可依法拒绝收房根据《住宅建筑规范》、《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等相关法规,消费者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可不收楼: 1、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的”: 依据:《住宅建筑规范》第11.0.1-2 条 2、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依据:《住宅建筑规范》第11.0.1-1 条 3、不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的: 依据:《济南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4、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五条 5、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6、开发商经批准改变商品房规划设计未经买家认可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7、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门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8、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四条 9、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二条 10、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三条 3、《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履行违约金标准 一般原则: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为标准来计算违约金;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逾期履行的天数依逾期贷款利息标准来确定。 4、容积率、绿化率国家标准 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化率应不 低于30% 。

建筑间距控制规定

9.1 建筑间距、退让 9.1.1 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和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并应符合表9.1.5规定。 9.1.2 建筑间距是建筑物外墙皮之间的最近距离。 9.1.3 建筑高度: (1)平顶房屋建筑高度,按室外地坪至建筑女儿墙高度计算。 (2)坡顶房屋建筑高度,按室外地坪至建筑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 (3)屋顶上的附属物,如电梯间、楼梯间、水箱、烟囱等,其总面积不超过屋顶面积的25%,且高度不超过4米的不计入高度之内。 ▲9.1.4 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表9.1.4规定。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表9.1.4 注:住宅建筑从居住最低层窗台面计起。 9.1.5 居住建筑间距的限值根据建筑高度分别规定。本规定将居住建筑 按高度划分为以下类型: (1)低层——指居住建筑3层及3层以下,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11米; (2)多层——指居住建筑4层至6层,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0米;

(3)中高层——指居住建筑7层至9层,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30米; (4)高层——指居住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 住宅建筑最小间距(m) 表9.1.5 注:1、H为南面建筑物高度,从架空层以上计起。 2、南北向是指方位角≤15°。 3、南北向方位角>15°时,按日照分析确定住宅建筑最小间距。 4、高层建筑与其它层建筑山墙间距不少9米。

9.1.6位于城市新区的两相邻居住建筑间距除满足表9.1.5的规定外,当北侧建筑高于南侧建筑时,其间距按南侧建筑应取间距值加上建筑高度差的0.2倍取值。旧区及建城区5000㎡以下用地的仍按表9.1.5执行。 9.1.7 集体宿舍按表9.1.5应取值的0.9倍计,且不得小于6米。 9.1.8 非居住的其他民用建筑处于居住建筑北面且正面相邻时,如北侧建筑高于南侧建筑,按9.1.6条执行,处于其它方位时,视其为居住建筑退让。 9.1.9 居住建筑间距的计算: 9.1.10 居住建筑挑出檐口、梯间、厨房、厕所等时,如梯间挑出不大于1.3米,厨房、厕所挑出不大于0.9米,且不大于该建筑面宽1/3时,挑出部分可不计入间距范围;如阳台宽度超过本身建筑面宽的二分之一或挑出长度大于1.5米时,其间距应另外加阳台挑出平均长度的一半计算。 9.1.11位于新区居住建筑山墙宽度如大于18米或有居室窗户且仅靠该窗户采光时,视其山墙面为主立面,其间距按主朝向间距要求控制;位于旧区或建成区居住建筑不论山墙宽度多少,仍按最小间距执行。 9.1.12 北侧居住建筑底层如作为停车库、商铺或全部架空时,其与南侧建筑的间距可减去北侧建筑底层层高。 9.1.13 新区、旧区及建城区山墙间距应满足最低消防间距的要求。 9.1.14 住宅建筑设置天井时,尽量采用开口天井,不宜采用内天井。10非居住建筑控制

场地设计的基本概念

场地设计的基本概念 (一)场地: 狭义基地内的室外场地 广义基地内一个整体的系统 基地中包含的全部内容所组成的整体、如建筑物、构筑物、交通设施、室外活动设施等绿化及环境景观设施和工程系统等 (二)场地构成要素 1.建筑物、构筑物 2.交通设施 3.室外活动设施 4. 绿化环境景观设施 5.工程系统 (三)场地类型的划分 1.按使用特征划分为:工业建设场地和民用建筑场地 2.按地形条件划分为:平坦场地和坡地场地 (四)场地设计概念 针对基地内建设项目的总平面设计,依据建设项目的使用功能要求和规划设计条件,在基地内外的现状条件和有关法规、规范的基础上,人为地组织与安排场地中各构成要素之间关系的活动。 (五)场地设计工作的目的 1、达到场地各构成要素之间关系的正确组织 2、使场地中的各项内容与基地形成良好的关系,提高基地利用的科

学性,充分发挥用地的效益。 (六)场地设计的内容 现状分析场地布局交通组织竖向布置管线综合环境设计与保护技术经济分析 (七)场地设计原则 珍惜土地、保护耕地 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 满足功能要求、技术经济合理 注意与环境保护、考虑可持续发展 ①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 ②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要求 ③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④技术经济合理 ⑤满足规范要求 ⑥满足交通组织要求 ⑦竖向布置合理 ⑧管线综合合理 ⑨合理进行绿化景观设计和环境保护 ⑩考虑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八)场地设计的表达方法 等高线法标高控制法坡面法方格网法 (九)场地设计的依据

①工程项目的依据 ②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十)东西不同的场地处理观念 1、基本观念 东:人工建造对自然的尊重与谦让。(天人合一背山面水负阴抱阳)西:人工建造对自然的超越 2、基地条件 东:重视与环境的关系,场地处理上善于结合、利用基地的现有条件。西:强调对基地的改造,更多地表现出将人为的秩序施加到基地上的倾向。 3、场地要素 东:重视场地中建筑物之外的部分,重视场地中各组成要素的平衡与协调关系,而不是单独调建筑物。 西:在西方的传统建筑中,相对于场地中的其他要素,建筑物受到了更多的重视。 如果说中国建筑是“虚”、“实”相生,以“虚”为主,那么西方建筑则可以说是“虚”、“实”自立,以“实”为主 (十一)场地设计工作的特点 综合性政策性地方性预见性与阶段性全局性技术性与艺 术性 (十二)场地设计的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场地布局设计

建筑学场地设计作业

某图书馆场地设计及评析 方案要求 项目名称:某工程学院图书馆周围场地设计 设计用地范围及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济南某工程类院校内,用地面积:万平方米。其中,建筑基底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为万平方米,设计面积平方米。 图书馆四周道路已经建设完成,图书馆主入口位于东门,南北各有一个室外楼梯,西门主要用于书籍搬运和次入口。图书馆西侧现状为一块闲置场地,临近道路处由于施工原因形成一条土岭。 建设背景: 该项目位于济南某工程类院校图书馆周边场地,基地东侧为已建成校园入口主广场,南侧为现状绿地,西侧为相邻其他院校,北侧为拟建培训中心,周边道路已经形成。为了更好地改善在校职工和学生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美化校园,校领导决定对图书馆周边场地进

行修缮和改造。 (场地功能分区以及周边环境) 设计要求: 1、目标要求 本项目建成后,要成为我校新一个环境景观亮点,成为图书馆的后花园,为在图书馆工作学习的师生提供一个更好地工作、休憩、学习的环境,满足广大师生对于亲近大自然的要求。 2、总体布局 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及环境,因地制宜进行总体布局。要求功能分区合理,动静结合,具有良好的交通流线,同时满足师生的休憩的需要。按照形式与功能相协调,合理确定各休憩场地和交通流线不相冲突。 3、其他设计要求 满足国家关于消防、环保、绿化、停车(机动车停车位和自行车停车场)等规范要求。充分体现工程类院校图书馆的内涵展示,做到技术经济合理。 场地设计需结合现状建筑、道路、绿地合理布局,突出地域景观特色,打造舒适优美的景观环境。图书馆的景观要与外界通透,以展示优美的环境,同时减少主干道噪声干扰。环境小品要生动活泼、形式多样,成为环境的点缀和烘托。可适当增加人流活动的小空间。注重人的感受与行为,设计结合人性化的体验和需求。场地设计结合地域文化,提升现有环境的人文品质,塑造特色景观节点。合理处理图书馆的办公车流、前来学习者的车流、人流的交通组织和停车问题,设计绿荫式停车场。协调建筑与环境的关系,使建筑与环境相互衬托,和谐统一。在绿化树种的选择上要实地择树,充分考虑当地的气候条件和季相的变化。植物配置要丰富多彩,强调植物的造景功能和适用功能,突出生态效益和环境效益。综合考虑场地的竖向设计,满足场地和绿化的排水通畅。 图书馆总平面的布置要点 (1)总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总体布局合理,各区联系方便,互不干扰。 (2)图书馆的建筑布局应与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相适应,合理安排采编,收藏,外借,阅览之间的运行路线,使读者、管理人员和书刊运送路线便捷畅通,互不干扰,并应进行无障碍设计。交通组织做到人、车分流。

住宅楼设计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

3 套内空间 3.1 套型 3.1.1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 3.1.2普通住宅套型分为一至四类,其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不宜小于表3.1.2的规定。 表3.1.2 套型分类 注:表内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 3.2 卧室、起居室(厅) 3.2.1卧室之间不应穿越,卧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下列规定: 1 双人卧室为10m2; 2 单人卧室为6m2; 3 兼起居的卧室为12m2。 3.2.2起居室(厅)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m2。 3.2.3起居室(厅)内的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要求,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厅)的门的数量。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m。 3.2.4无直接采光的餐厅、过厅等,其使用面积不宜大于10m2。 3.3 厨房 3.3.1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一、一类和二类住宅为4m2; 二、三类和四类住宅为5m2; 3.3.2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并宜布置在套内近入口处。 3.3.3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按炊事操作流程排列,操作面净长不应小于2.10m2。 3.3.4单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净宽不应小于1.50m;双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其两排设配的净距不应小于0.90m。 3.4 卫生间 3.4.1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第四类住宅宜设二个或二个以上卫生间。每套住宅至少应配置三件卫生洁具,不同洁具组合的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设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喷淋)、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的为3m2; 2、设便器、洗浴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50m2; 3、设便器、洗面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m2; 4、单设便器的为1.10m2。 3.4.2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厅)或厨房。 3.4.3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可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3.4.4套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 3.5 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3.5.1住宅设计应计算下列技术经济指标: ——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m2); ——套内使用面积(m2/套); ——住宅标准层总使用面积(m2); ——住宅标准层总建筑面积(m2); ——住宅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 ——套型建筑面积(m2/套); ——套型阳台面积(m2/套)。 3.5.2住宅设计技术经济指标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功能空间面积等于各功能使用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2、套内使用面积等于套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 3、住宅标准层总使用面积等于本层各套型内使用面积之和; 4、住宅标准层建筑面积,按外墙结构外表面及柱外沿或相邻界墙轴线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当外墙设外保温层时,按保温层外表面计算; 5、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等于标准层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建筑面积; 6、套型建筑面积等于套内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的使用面积系数; 7、套型阳台面积等于套内各阳台结构底板投影净面积之和。 3.5.3套内使用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餐厅、过道、前室、贮藏室、壁柜等的使用面积的总和; 2、跃层住宅中的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使用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3、烟囱、通风道、管井等均不计入使用面积; 4、室内使用面积按结构墙体表面尺寸计算,有复合保温层,按复合保温层表面尺寸计算; 5、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的净高低于1.20m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0m~2.10m的空间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0m的空间全部计入使用面积; 6、坡层顶内的使用面积单独计算,不得列入标准层使用面积和标准层建筑面积中,需计算建筑总面积时,利用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反求。 3.5.4阳台面积应按结构底板投影面积单独计算,不计入每套使用面积或建筑面积内。3.6 层高和室内净高 3.6.1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m。 3.6.2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

建筑场地条件分析及设计要求

第二章建筑场地条件分析及设计要求 第二章建筑场地条件分析及设计要求 一、地形条件 1.布局 地形的形态往往直接影响场地设计的总体布局、平面结构和空间布置。如河谷地带。水网地区等,将导致总体布局呈线状结构。地形的起伏有利于形成生动的空间和变化丰富的建筑轮廓线。 2.竖向 地面的高程和用地各部位的高差,是场地设计中对不同高程的利用、竖向空间及景观组织和地面排水及防洪水等方面考虑的重要依据。 3.小气候 地形与小气候的形成有关,分析不同地形及与之相伴的小气候特点,将可更合理地布置建筑、绿地等设施。如在山地利用向阳坡面布置居住建筑,可获得良好的日照等。 4.坡度 充分利用和结合自然地面坡度,可减少土石方工程量,降低施工难度和建设成本。在项目用地选择和总体布局上,需了解的各项建设用地适用坡度,见表l-2-1。 二、工程地质条件 工程地质的好坏直接影响建筑的安全及投资量和建设进度,因此,场地设计必须考虑建设项目对地基承力和地层稳定性的要求。建筑物对土壤允许承载力的要求如下:一层建筑60~100kPa、二、三层建筑100~120kPa;四、五层建筑120kPa。当地基承载力小于100kPa时,应注意地基的变形问题。同时,场地内的项目建设一般不应位于地下矿藏上面,或有崩塌、滑坡、断层、岩溶等地段。以下是几种不良的地质现象及其防预措施: 1.冲沟 冲沟是土地表面较松软的岩层被地面水冲刷而成的凹沟。冲沟的防治措施包括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两个方面。前者指植树、植草皮、封山育林等工作;后者为斜坡上作鱼鳞坑、梯田、开辟排水渠道或填土以及修筑沟底工程等。 2.崩塌 崩塌是山坡、陡岩上的岩石,受风化、地震、地质构造变动或施工等影响,在自重作用下,突然从悬崖、陡坡跌落下来的现象(如图1-2-1所示)。对于可能出现小型崩塌的地带,应实施加固防治措施。

建筑间距控制规定

建筑间距控制规定 2011-11-19?????阅?17371??转?100 分享: 9.?居住建筑控制 9.1??建筑间距、退让 9.1.1?? 9.1.2??建筑间距是建筑物外墙皮之间的最近距离。 9.1.3??建筑高度: (1)平顶房屋建筑高度,按室外地坪至建筑女儿墙高度计算。 (2)坡顶房屋建筑高度,按室外地坪至建筑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 (3)屋顶上的附属物,如电梯间、楼梯间、水箱、烟囱等,其总面积不超过屋顶面积的25%,且高度不超过4米的不计入高度之内。 ▲?9.1.4??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表9.1.4 注:住宅建筑从居住最低层窗台面计起。 9.1.5???居住建筑间距的限值根据建筑高度分别规定。本规定将居住建筑按

高度划分为以下类型: (1)低层——指居住建筑3层及3层以下,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11米; (2)多层——指居住建筑4层至6层,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0米; (3)中高层——指居住建筑7层至9层,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30米; (4)高层——指居住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 住宅建筑最小间距(m) 注:1、H为南面建筑物高度,从架空层以上计起。 2、南北向是指方位角≤15°。 3、南北向方位角>15°时,按日照分析确定住宅建筑最小间距。 4、高层建筑与其它层建筑山墙间距不少9米。 ?9.1.6?位于城市新区的? 9.1.7??

9.1.8?? 9.1.9??居住建筑间距的计算: ??居住建筑挑出檐口、梯间、厨房、厕所等时,如梯间挑出不大于1.3米,厨房、厕所挑出不大于0.9米,且不大于该建筑面宽1/3时,挑出部分可不计入间距范围;如阳台宽度超过本身建筑面宽的二分之一或挑出长度大于1.5米时,其间距应另外加阳台挑出平均长度的一半计算。 ?位于新区?居住建筑山墙宽度如大于18米或有居室窗户且仅靠该窗户采光时,视其山墙面为主立面,其间距按主朝向间距要求控制;位于旧区或建成区居住建筑不论山墙宽度多少,仍按最小间距执行。 ??北侧居住建筑底层如作为停车库、商铺或全部架空时,其与南侧建筑的间距可减去北侧建筑底层层高。 ??新区、旧区及建城区山墙间距应满足最低消防间距的要求。 ??住宅建筑设置天井时,尽量采用开口天井,不宜采用内天井。 10?非居住建筑控制 10.1.1??本条款适用于民用非居住建筑,但当工业、仓储、交通运输类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时,其间距应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0.1.2??商业建筑相互之间以及其他非居住建筑相互之间最小间距不得小 于防火间距。 10.1.3??办公建筑相互之间、办公建筑与商业建筑之间、办公建筑与工业建筑之间的间距为相同情况下居住建筑间距的0.8倍。 10.1.4??非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之间的间距按居住建筑与居住建筑之间间 距取值。

场地设计相关要求规范地整理

场地设计相关规范摘要 道路红线对场地建筑的限制 A.《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规定: 4.2.1 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不得突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建造,不得突出的建筑突出物为: ——地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结构挡土桩、档土墙、地下室、地下室底板及其基础、化粪池等; ——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门廊、连廊、阳台、室外楼梯、台阶、坡道、花池、围墙、平台、散水明沟、地下室进排风口、地下室出入口、集水井、采光井等; ——除基地内连接城市的管线、隧道、天桥等市政公共设施外的其他设施。 4.2.2 经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允许突出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有人行道的路面上空: 1)2.50m以上允许突出建筑构件:凸窗、窗扇、窗罩、空调机位,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0.50m; 2)2.50m以上允许突出活动遮阳,突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度减1m,并不应大于3m; 3)3m以上允许突出雨篷、挑檐,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2m; 4)5m以上允许突出雨篷、挑檐,突出的深度不宜大于3m; 2 在无人行道的路面上空:4m以上允许突出建筑构件:窗罩,空调机位,突出深度不应大于0.50m。

B.《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2003》规定: 2.2.2 临街建筑物的台阶、平台、楼梯、窗井、地下建筑、建筑基础、围墙、工程地下管线及其他构筑物不允许突出道路红线。 2.2.3 地下建筑物距离用地红线应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坪至地下建筑物底板)的0.7倍,不得小于5m。 消防间距控制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规定: 第3.3.8条甲、乙类厂房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距重要的公共建筑不宜小于50m。 注:为丙、丁、戊类厂房服务而单独设立的生活室与所属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6.00m。 第5.2.1条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5.2.1的规定。 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 第4.2.1条高层建筑之间及高层建筑与其他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2.1的规定。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 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l.0.3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l 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2 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3 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4 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1.0.4 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有关规定. 1.0.5 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居住区规划的要求, 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l.0.6 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 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1.0.7 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 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l.0.8 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尚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1.0.9 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住宅 residential buildings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 套型 dwelling size 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2.0.3 居住空间 habitable space 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2.0.4 卧室 bed room 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0.5 起居室(厅) living room 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2.0.6 厨房 kitchen 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2.0.7 卫生间 bathroom 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2.0.8 使用面积 usable area 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2.0.9 标准层 typical floor 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2.0.10 层高 storey height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1 室内净高 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 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2 阳台 balcony 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 2.0.13 平台 terrace 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或由住宅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部分. 2.0.14 过道 passage 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5 壁柜 cabinet 住宅套内与墙壁结合而成的落地贮藏空间. 2.0.16 吊柜 wall-hung cupboard 住宅套内上部的贮藏空间. 2.0.17 跃层住宅 duplex apartment 套内空间跨跃两楼层及以上的住宅. 2.0.18 自然层数 natural storeys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数. 2.0.19 中间层 middle-floor 底层和最高住户入口层之间的中间楼层. 2.0.20 单元式高层住宅 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 由多个住宅单元组合而成,每单元均设有楼梯,电梯的高层住宅. 2.0.21 塔式高层住宅 apartment of towerbuilding 以共用楼梯,电梯为核心布置多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2.0.22 通廊式高层住宅 gallery 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 由共用楼梯,电梯通过内,外廊进入各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2.0.23 走廊 gallery 住宅套外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2.0.24 地下室 basement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 2.0.25 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 3 套内空间 3.1 套型 3.1.1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 3.1.2 普通住宅套型分为一至四类,其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不宜小于表3.1.2的规定. 套型居住空间数(个) 使用面积(㎡) 一类 2 34 二类 3 45 三类 3 56 四类 4 68 注:表内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 3.2 卧室,起居室(厅) 3.2.1 卧室之间不应穿越,卧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 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1 双人卧室为 10m2; 2 单人卧室为 6m2; 3 兼起居的卧室为 12m2. 3.2.2 起居室(厅)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m2. 3.2.3起居室(厅)内的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厅)的门的数量.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m.

建筑间距规范

精心整理 建筑间距应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和视觉卫生等要求,并结合建设用地的实际情况确定。 居住建筑间距控制 居住区的总体布局应结合城市主导风向,考虑住宅夏季防热和组织自然通风、导风入室的要求。 (1 (2倍。 的0.7 多层、低层住宅建筑既非平行,也非垂直布置时的间距:当两幢建筑的夹角小于或等于30度时,其最窄处间距应按平行布置的住宅间距控制;当两幢建筑的夹角大于30度、小于或等于60度时,其最窄处间距不应小于南侧(或较高)建筑高度的0.9倍。当两幢建筑的夹角大于60度时,其最窄处间距应按垂直布置的住宅间距控制。 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平行布置的低层住宅与其北侧多层建筑的最小间距为9米。 多层和低层住宅的侧面间距,必须按消防间距或通道要求控制;但住宅侧面有居室窗户的,应按垂直布置的住宅建筑间距控制。 在一类居住用地新建、改建低层独立式住宅,其间距不得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4倍。

高层住宅与高层住宅平行布置时的建筑间距:南北向的,不应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5倍,且最小间距不应小于24米;东西向的,不应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0.3倍,且最小间距不应小于21米。 高层住宅与多层或低层住宅平行布置时的建筑间距:高层住宅位于多、低层住宅南侧,其间距不应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5倍,且最小间距不应小于24米;高层住宅位于多层或低层住宅北侧或东(西)侧,其最小间距不应小于18米。 高层住宅与高层、多层或低层住宅垂直布置时,其间距按以下要求控制:高层与高层之间,当侧面宽度小于16米时间距不应小于18米,当侧面宽度大于或等于16米时,按平行布置时的间距控制;高层与多层或低层之间,当高层的侧面宽度小于16米时间距不应小于15米(高层在南侧时间距不应小于18米),当高层的侧面宽度大于或等于16米时,按平行布置时的间距控制;高层住宅侧面有居室窗户的,其最小间距不应小于21米。 高层住宅的侧面与高、多、低层住宅的侧面间距不小于13米,但住宅侧面有居室窗户的,应按垂直布置的住宅建筑间距控制。 工业、仓储、交通运输类及其它有特殊要求的非居住建筑间距应依据国家相关规范执行,民用非居住建筑适用本章以下条款。 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生活用房和大学、中学、小学教学楼等与相邻建筑的间距应符合表10.4.2的规定。 医院、托幼和学校与相邻建筑的间距建筑性质日照间距最小间距

场地设计的一些常识

场地设计的一些常识 知识要点 第一章场地分析 【知识要点】 1.建筑退界一一用地红线、道路红线、蓝线、城市绿线、城市紫线; 2.防护距离——古树名木、地下工程、高压线、卫生隔离; 3.防火间距一一多层、高层; 4.日照间距一一日照间距系数; 5.日照分析一一太阳方位角、太阳高度角; 6.防噪间距一筑物与噪声源之间; 7.建筑高度控制; 8.通视要求——停车场、停车库出入口; 9.现有地形——标高、地形高差、坡度分类、坡度分析; 10.边坡或挡土墙退让——建筑物与边坡或挡土墙的上缘、下缘的距离。 自然条件 第一节基本知识 一、自然条件 1.地形条件 地形条件的依据是地形图(或现状图)。 地形指地表面起伏的状态(地貌)和位于地表面的所有固定性物体(地物)的总体,主要是采用等高线来表示地形。地形图上相邻两条等高线之间的水平距离称为等高线间距,其疏密反映了地面坡度的缓与陡。根据坡度的大小,可将地形划分为六种类型,地形坡度的分级标准及与建筑的关系见表1--1。 表1-1地形坡度分级标准及与建筑的关系 类型坡度值坡度度数建筑区布置及设计基本特征 平坡地 3%以下 00~1043' 基本上是平地,道路及房屋可自由布置,但须注意排水 缓坡地 3%~10% 1043'~5043' 建筑区车道可以纵横自由布置,不需要梯级,建筑群布置不受地形的约束 中坡地 10%~25% 5043'~ 14002' 建筑区须设梯级,车道不宜垂直于等高线布置,建筑群布置受到一定限制 陡坡地 25%~50% 14002' ~ 26034' 建筑区车道须与等高线成较小锐角布置,建筑群布置与设计受到较大的限制 急坡地 50%~100% 26034' ~450 车道须曲折盘旋而上,梯道须与等高线成斜角布置,建筑设计需作特殊处理 悬崖坡地 100%以上 >450 车道及梯道布置极困难,修建房屋工程费用大,一般不适于作建筑用地 注:摘自《建筑设计资料集6》(第二版),中国建筑工业。 进行地形坡度分析时,需要根据一定的坡度,求出等高线间对应的长度d。

建筑间距规范

建筑物的间距控制 建筑间距应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和视觉卫生等要求,并结合建设用地的实际情况确定。 居住建筑间距控制 居住区的总体布局应结合城市主导风向,考虑住宅夏季防热和组织自然通风、导风入室的要求。 居住建筑间距应保证受遮挡的住宅获得日照要求的居住空间,其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应低于3小时:旧区的新建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可以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1小时的标准。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室获得日照。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空间相等的日照标准。一居室以上的公寓按住宅标准控制。 新建高层住宅建筑,在满足本规定的最小建筑间距要求的前提下,还应运用合法有效的日照分析软件对新建住宅及邻近住宅建筑进行日照分析;新建高层非住宅建筑若对邻近住宅的日照有可能产生影响,亦应做日照分析。 高层建筑与相邻中小学、幼儿园、敬老院等建筑的间距控制亦应做日照分析。

中高层建筑间距的控制参照高层建筑间距控制的相关规定。 居住建筑间距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平行布置的多层和低层住宅建筑间距: (1)朝向为南北向的[指正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下同],其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0 倍。 (2)朝向为东西向的[指正东西向和东(西)偏南45度以内(不含45度),下同],其间距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0.9倍。 垂直布置的多层和低层住宅建筑间距:南北向的间距,不应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8倍;东西向的间距,不应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0.7倍。当垂直布置的住宅建筑的侧面宽度大于12米时,应按平行布置的间距规定控制。 多层、低层住宅建筑既非平行,也非垂直布置时的间距:当两幢建筑的夹角小于或等于30度时,其最窄处间距应按平行布置的住宅间距控制;当两幢建筑的夹角大于30度、小于或等于60度时,其最窄处间距不应小于南侧(或较高)建筑高度的0.9倍。当两幢建筑的夹角大于60度时,其最窄处间距应按垂直布置的住宅间距控制。 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平行布置的低层住宅与其北侧多层建筑的最小间距为9米。 多层和低层住宅的侧面间距,必须按消防间距或通道要求控制;但住宅侧面有居室窗户的,应按垂直布置的住宅建筑间距控制。

场地设计习题

一、设计条件 1.用地现状 用地四邻情况、城市道路红线宽度、用地内已有建筑及道路等如图—1所示。 2.规划要求 (1)沿城市干道的高层建筑,其高度与距道路中心的距离之比为1:1; (2)沿支路的高层建筑应退道路红线10m; (3)高层建筑应距用地西界线25m。 3.日照要求 (1)住宅冬至日有效日照时间应≥1h; (2)当地住宅的日照间距为1:1; (3)当地有效日照时间为8:00~16:00 时间8:009:0010:0011:0012:00 16:0015:0014:0013:00 方位角60°45°30°15°0° (1)沿城市干道及支路均应布置建筑物; (2)拟建高层建筑高度为50m; (3)已建及拟建高层建筑的外墙均按开窗考虑; (4)已建高层住宅的日照方位控制点为该建筑的东南角和西南角。

平面图—1所示的地产是私人出售的,卖方还拥有该地块东面的地产。卖方对出售的地产在使用上要求买方不得在共同的用地界线(50英尺)以内建造房屋,并有下列限制: 1.前院后退:(60英尺) 2.边院后退:(40英尺) 3.后院后退:(50英尺) 4.公用设施用地宽度:(60英尺) 在上述后退距离及公用设施用地内均不得修建建筑物。 停车场可设在四周用地界线的(20英尺)以内。 任务要求 在平面图—1内: 1.用虚线画出所有的控制线,并标明该线的不同性质及尺寸。 2.用实线画出并标明可作为停车场的用地控制线,但可不标注尺寸。 3.用方格网线画出最大可建用地范围。

某平坦场地入图—1所示,其南面和东面为已建办公楼和住宅,业主拟在用地内修建多层住宅低层别墅。城市规划部门对建设的要求如下: 1.建筑控制线:西面和北面分别后退道路红线和用地界线5m;东面和南面后退用地界线3m。 2.距小河中心线5m范围内和距古亭8m范围内不得作为建筑用地。 3.当地日照间距:多层住宅为1:1:2,低层别墅为1:1:7。不考虑古亭的日照间距。 任务要求 1.在用地平面图上,绘出拟建多层住宅和低层别墅的最大可建范围,并标注尺寸。 2.多层住宅可建范围用 出拟建教学楼和图书馆的最大可建范围,教学楼可建区用\\\\\\\表示,图书馆可建区用2.拟建教学楼和图书馆与已建建筑的间距应满足相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

一级注册建筑师-场地设计(作图题)讲义(复习要点及应试技巧)

一级注册建筑师-场地设计(作图)讲义 第一章场地分析 【知识要点】 1.建筑退界一一用地红线、道路红线、蓝线、城市绿线、城市紫线; 2.防护距离——古树名木、地下工程、高压线、卫生隔离; 3.防火间距一一多层、高层; 4.日照间距一一日照间距系数; 5.日照分析一一太阳方位角、太阳高度角; 6.防噪间距一一建筑物与噪声源之间; 7.建筑高度控制; 8.通视要求——停车场、停车库出入口; 9.现有地形——标高、地形高差、坡度分类、坡度分析; 10.边坡或挡土墙退让——建筑物与边坡或挡土墙的上缘、下缘的距离。第一节基本知识 一、自然条件 1.地形条件 地形条件的依据是地形图(或现状图)。 地形指地表面起伏的状态(地貌)和位于地表面的所有固定性物体(地物)的总体,主要是采用等高线来表示地形。地形图上相邻两条等高线之间的水平距离称为等高线间距,其疏密反映了地面坡度的缓与陡。根据坡度的大小,可将地形划分为六种类型,地形坡度的分级标准及与建筑的关系见表1--1。

注:摘自《建筑设计资料集6》(第二版)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进行地形坡度分析时,需要根据一定的坡度,求出等高线间对应的长度d。 等高线截距d的计算公式为: d=h/iM 式中d一一与需要坡度相对应的等高线截距(m) ; h一一等高距(m) ; i——路线坡度(%) ; M——所用地形图的比例尺分母数。 在地形图中,用地物符号表示地物(地表上自然形成或人工建造的各种固定性物质) ,如房屋、道路、铁路、桥梁、河流、对应的等高线截距树林、农田和电线等;用文字、数字等注记符号对地物或地貌加以说明,包括名称注记(如城镇、工厂、山脉、河流和道路等的名称) ,说明注记(如路面材料、植被种类和河流流向等)及数字注记(如高程、房屋层数等)。 2.气候条件 气候条件的依据是统计资料。几年来,应试时常涉及的是气象中的风向和日照。风向是指风吹来的方向,一般用8个或16个方位来表示。可以根据风玫瑰图来了解。

一级注册建筑师场地设计(作图题)概念分析

一级注册建筑师场地设计(作图题)概念分析 摘要:本文通过对当前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考试中的场地设计(作图题)的分析阐释,界定了场地设计考试的范围。从应试者自身的考虑出发,分别从场地分析、场地剖面、停车场设计、地形设计、场地规划设计等方面,通过对题目的分析来解决作图考试中遇到的有关场地设计问题。 关键字:场地概念应试 实际工作中,场地设计的内容往往被分散到给排水设计、景观设计、道路交通设计等相关设计工作的范围内,或者由总图专业来完成。大部分建筑师无法通过实际工作来得到相关场地知识的补充和设计能力的提高。对注册建筑师考试中的题目感到陌生,关于场地设计的基本概念不清,设计方法欠缺,成绩自然不理想。 场地分析 在场地设计过程中,设计条件的分析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一般情况下,场地设计工作总是从设计条件的场地分析着手,通过对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分析和研究,明确各种制约因素和有利条件,从中启发场地设计构思,并自始至终制约场地设计全过程,最终保证设计成果的正确合理。 场地分析的题目主要针对基地现状,分析基地内规划控制线的退线要求,以及各建筑之间的各种关系,如:日照间距、防火间距、卫生间距等等,并在图纸上以平面的形式表现出来。主要是分析被各种条件界定下的场地最大可建范围,有时还加绘分项开发的范围(如高层和多层住宅的用地范围等)。 场地剖面的题目则是对场地分析的衍伸,将场地分析中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日照间距的关系以及建筑和保护建筑、保护古树等之间的关系以剖面的形式变现出来。 停车场设计 汽车停车场的设计,必须适用经济,并符合运行安全、技术先进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特殊要求,除满足车辆出入安全,还需满足油气的防火、防灾要求。停车场选址要服从城市总体规划与市政交通部门的布局和安排。车场靠近需求停车附近,靠近主要车流源头,特别是车辆出入要右行,尽量不妨碍道路主干道的通畅。车场出人口要有安全视线保护,注意车行出人口道路坡度,以保安全。 在停车场设计题目中应有效地利用场地,合理安排停车区及通道,便于车辆进出,满足防火安全要求,并留出布设附属设施的位置。停车场出入口及停车场内应设置交通标志,标线以指明场内通道和停车车位。影响停车场出入口设置的主要因素为停车数量和连接道路的等级。

建筑场地园林景观设计深度及图样

深度内容 1、总则 1.0.1 为了加强对园林景观设计文件的编制、管理,保证各设计阶段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参照住建部颁发实施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内容要求,编制建筑场地园林景观设计深度规定,以保证设计质量。 1.0.2 各设计阶段设计文件编制内容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以及工程所在地的有关地方性规范。 1.0.3 适用于以建筑为主体的场地的园林景观设计。 1.0.4 建筑场地园林景观设计一般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以及施工图设计三阶段。现就上述三阶段设计深度做出规定,供参考。 1.0.5 方案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及图纸,其内容达到以下要求: 1 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 2 提供能源利用及及相关专业之间的衔接; 3 据以编制工程估算; 4 提供申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必要文件。 1.0.6 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及图纸,其内容达到以下要求: 1 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2 解决各专业的技术要求,协调及相关专业之间的关系; 3 能据以编制工程概算; 4 提供申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必要文件。 1.0.7 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及图纸,其内容达到以下要求:

1 满足施工安装及植物种植需要; 2 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需要; 3 能据以编制工程预算。 1.0.8 本规定编制的设计文件深度要求,对于具体工程项目可根据项目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2、方案设计 2.1 方案设计文件包括:封面、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其中封面、目录不做具体规定,可视工程需要确定) 2.2设计说明 2.2.1 设计依据及基础材料 1 由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条件(用地红线、总占地面积、周围道路红线、周围环境、对外出入口位置、地块容积率、绿地率及原有文物古树等级文件、保护范围等); 2 建筑设计单位提供的及场地内建筑有关的设计图纸,如总平面图、建筑一层平面图、屋顶花园平面图、地下管线综合图、地下建筑平面图、覆土深度、建筑性质、体形、高度、色彩、透视图等; 3 园林景观设计范围及甲方提供的使用及造价要求; 4 地形测量图; 5 有关气象、水文、地质材料; 6 地域文化特征及人文环境; 7 有关环卫、环保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GBJ96-86)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1987年7月1日 关于发布《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的通知 计标〔1986〕1771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要求,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负责主编的《住宅建筑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为国家标准,自1987年7月1日起实行。 本标准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国家计划委员会 1986年9月22日 1 总则 1.0.1 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1.0.3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1.0.4 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用关规定。 1.0.5 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1.0.6 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1.0.7 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1.0.8 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1.0.9 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住宅 residential buildings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 套型 dwelling size 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2.0.3 居住空间 habitable space 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2.0.4 卧室 bed room 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0.5 起居室(厅) living room 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2.0.6 厨房 kitchen 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2.0.7 卫生间 bathroom 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2.0.8 使用面积 usable area 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2.0.9 标准层 typical flo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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