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几点做法

加强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几点做法

江苏广播电视总台徐同华

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着力把各方面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更多吸收到我们党内,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础工程和党的建设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在党员发展工作中,我们必须结合实际,按照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28日召开的会议精神,严格坚持标准,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着力在一线人员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要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宏观指导,制定和落实发展党员规划,保持党员队伍适度规模。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不懈地加强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感。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也是党组织工作的一项基本职责。多年来,党总支和各支部通过召开会议、开展活动等形式,使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到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发展党员工作是增强党组织活力和战斗力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党组织作用的发挥。在近几年来的发展党员工作中,党总支和各支部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把好进口关,正确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公正、客观地考察入党积极分子,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抵制了不正之风。

近几年来,党总支坚持加强对党员发展工作的领导。各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支部书记亲自抓,组织委员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助配合,全体党员共同参与,

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党总支每年根据党委的要求,做出党员发展计划,定期或不定期根据情况对发展党员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党支部每年也认真研究发展党员工作,研究确定本支部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情况,做出具体发展计划,经常分析发展党员工作的形势,经常思考发展党员工作的问题,经常过问发展党员工作的情况,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积极探索,抓好培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水平。

发展党员工作水平的高低很大部分取决于党支部班子成员特别是组织委员素质的高低。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党总支注意抓好:一是不断进行党员标准教育。通过党员标准教育,提高支部成员对新时期党员标准的认识。在具体工作中,坚持用党章规定的标准衡量每一名入党对象。对发展对象进行全面审查,着重对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和入党动机进行了解,重点是了解发展对象是否能够忠实于党的事业,是否能够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能够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否能够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同时严格发展程序。二是积极参加党委每次组织的培训。通过参加党委每年组织党员发展工作业务培训,学习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要求和有关党员发展工作的精神等业务知识,针对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新途径,探讨新方法,切实提高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水平。三是支部书记经常交流情况。在每次召开的支部书记联席会上,注意把党员发展工作情况交流列入重要内容,各支部相互交流经验,寻找差距,探讨发展党员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近年来,有的支部认真研究,勇于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对党员发展工作进行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益。

三、建章立制,精心操作,严格把好党员发展关。

一是实行发展党员目标制,把好发展计划关。通过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考察分析,依据积极分子成熟状况,提出教育、培养和考察的具体措施,形成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近几年来,把培养入党作为组织发展的重点,明确各支部发展党员要做到“两个优先”,即:优先发展青年骨干、优先发展在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优秀员工。针对单位党员数量占员工人数比例较大的情况,平均每年培养入党积极分确定重点发展对象适当控制数量,注意发展质量。

二是实行发展对象培养教育定人制,把好党员质量关。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把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作为单位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实行有条件参加培训做法,入党积极分子向支部递交了申请书之后,由支部进行培养,在时间、材料、手续完备情况下,党总支负责考查,每位入党积极分子都由支部安排2名党员负责培养教育。同时对入党积极分子,分期分批组织他们到省级机关工委和总台直属机关党委举办的培训班进行集中培训,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并把参加集中培训做为能否入党的前提之一,实行“三不”制度。即没有参加集中培训不予研究,培训时间不足5-7天不予研究,没有通过结业考试不予研究,收到了良好效果。在进行理论培训的基础上,还给入党积极分子压担子,培养他们的党性观念,增强责任感和事业心。

三是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把好党员标准关。发展新党员,在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后,报上级党委审批之前,将新发展党员对象的有关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党支部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意见,对群众意见认真分析,集体研究,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对群众意见大,经调查确有问题,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发展对象,党支部重新审议,不予发展。近几年来,新发展的党员全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公示,切实增加了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

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

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是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 发展党员工作应坚持的原则: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坚持入党自愿,是我们党发展党员坚持的一条基本原则。这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必须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这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只有具有共产主义觉悟,志愿把自己的一切献给共产主义事业的人才能做到。只有当申请入党的人懂得了为什么要入党,并决心为共产主义事业贡献自己的一切的时候,才能自觉地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积极工作,克己奉公,无私奉献,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如果入党不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之上,就不可能自觉地用党员标准去规范自己的言行。 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逐个进行认真考察,看其是否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在发展党员时,要逐个履行入党手续,不能成批发展。成批发展党员,往往会使一些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混入党内。 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并不是说每次支部大会只能讨论一个申请人入党。但如果一次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应该逐个讨论,逐个表决。 363.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什么?如何正确理解这个方针?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这是根据党所面临的任务和党员队伍的现状,以及建国以来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提出来的。“坚持标准”,是指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真正把体现“xxxx”要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要求,制定以下制度: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 党支部要坚持对党外群众特别是青年进行党的政治纲领、共产主义理想的教育,进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使他们接受党的主张,提高对党的认识,自觉向党组织靠拢;定期听取团支部的工作汇报,切实加强对“推优”工作的指导;定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上党课。通过积极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二、发展党员民主推荐制度。 对申请入党的人员,要在党员中进行推荐的同时,组织一定数量的党外群众进行公开民主推荐,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党支部研究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对推荐票数较低的,不能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 三、发展党员培训制度。 对确定的重点培养对象,要集中对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为

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并组织统一考试。经过集中培训并考试合格的,才能经一定程序确定为发展对象。 四、发展党员政审制度。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要对其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以及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凡是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五、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党支部在接收预备党员前,要对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党组织培养情况、政审情况、培养人意见等进行公示。公示一般以公开栏、宣传栏为基本形式。公示时间应不少于10天。如无群众举报,则可召开党支部大会进行表决;如有群众举报,要在有关问题调查清楚后,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理。 六、发展党员预审制度。 基层党支部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之前,要将发展对象情况报上级党委进行预审,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是否列入了当年发展计划,入党手续是否完备。问题是否清楚、有无正式结论,是否经过集中培训,培养时间是否在一年以上。根据预审结果,确定是否准予发展。 七、预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新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新版)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2014年6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连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 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

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

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基础工程。党中央对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高度重视。 前不久,胡锦涛总书记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题研究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中央组织部召开全国发展党员工作会议,就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党员工作作出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和全国发展党员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是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发展党员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发展新党员的数量比较均衡,素质不断提高,结构逐步改善,一大批社会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加入到党组织中来,为党的队伍增添了生机和活力。广大党员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中,在重大政治斗争和同自然灾害斗争的紧要关头,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展示和诠释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但是,发展党员工作还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按照党的十六大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求,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对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始终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对于把我们党建设成为优秀人才高度密集的政党,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更好地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党的历史任务提供组织保证。 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必须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要求,重点做好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军人和干部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壮大党的队伍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和骨干力量。注意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高知识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要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

山西省农村(社区)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山西省农村(社区)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省农村(社区)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农村(社区)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应放在村组(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务工经商人员、社工人员、热心公益事业的青年志愿者等素质高、有文化、有一技之长、“双带”能力强的优秀青年中。 第三条严格农村(社区)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实行发展党员推荐(推优)制度;培养教育考察记实制度;公示制度;县(市、区)委组织部和乡镇(街道)党(工)委预审备案制度;各级党组织责任追究等制度。 第二章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 第四条党组织要充分重视并认真做好对农村(社区)群众的启发、引导和教育工作。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逐步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激发他们的入党愿望,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农村(社区)党支部应当接受符合《党章》、《细则》规定的申请入党条件、自愿要求入党且在本辖区居住半年以上居住者和流动人员的入党申请。 第六条党支部要指导入党申请人规范书写入党申请书,一般包括五方面内容:本人基本情况、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本人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情况;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签注本人姓名和申请日期。 第七条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后,应在一个月内派人(支委成员或党小组负责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详细了解其有关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入党动机,谈话时要做好谈话记录并签名盖章,同时要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报告。 第八条党支部要不断加强对入党申请人培养教育和考察,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提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可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第三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和考察 第九条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程序: (一)党支部按照“公开平等、群众公认”的原则,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属于共青团、工会、妇联、村(居)委会、行业协会等组织成员的入党申请人,由所在组织内部进行推优,并向所属党支部出具推荐材料;不属于上述组织的普通村(居)民入党申请人,由两名以上(含两名)正式党员联名向党支部出具推荐材料,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对象。推荐对象人选确定后,党支部组织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荐。参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后,按得票数确定一定数量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计入实参会人员范围。推荐会应邀请群众(居民)代表参与监督; (二)党支部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同时将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在村(居)党务公开栏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三)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充分讨论,结合本人现实表现情况、推荐得票数、群众意见和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期从支部委员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题库与答案

一、填空题(每题一分,共计80分) 1、《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的。 2、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3、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 4、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是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5、发展党员工作应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6、发展党员工作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7、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 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8、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可以申 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9、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 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10、流动人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11、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12、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 13、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14、党组织应当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 15、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16、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17、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18、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19、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20、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1、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2、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23、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1990版与2014版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比较_90版党员发展细则与14版党员发展细则区别

新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比 2014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已于2014年6月10日起施行,90版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同日废止(服役期为24年——1990年9月1日至2014年6月10日)。 一、为什么要修改细则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自1990年印发实施以来,对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党员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与时俱进对《细则(试行)》进行修订。一是中央对发展党员工作提出一系列新要求。20多年来,我们党5次召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5次修改党章,都对发展党员工作提出新要求、作出新规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员队伍建设,也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二是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的党组织对发展党员把关不严,发展党员质量需要提高。三是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在发展党员工作实践中创造了不少务实管用的办法,积累了一些成熟经验。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这次修订,保持了90版《细则(试行)》框架和内容的总体稳定。(09版正文共6章,33条,3362字;14版《细则》正文共7章,44条,5111字,新增1章,11条,1749字。) 主要修订内容是:依据党章对发展党员工作有关内容进行了补充

和完善,将中央提出的“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写入总则,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提出了新要求,细化了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的要求,进一步严格了预备党员审批权限,对追认党员的标准和程序作出规定,强化了党组织的领导责任和把关作用。明确了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核心。 修订后几个特点:一是坚持以党章为依据,充分体现党章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新要求。二是体现从严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考察。三是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等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四是总结实践经验,把各地区各部门创造和积累的成熟做法和经验吸收进来。五是强化党组织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发挥党组织把关作用。六是注重务实管用,既增加相关规定,又从实际出发简化一些程序。 三、具体区别 (一)总则 (由原来的四条218字变为三条958字) 第一条:去掉了“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提高党的战斗力”,增加了“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这样修改更加明确了时代特征和新一代领导集体特征,同时也明确了发展党员新思路——规范发展。 第二条:增加了“马克思主义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保持

关于印发《党员发展管理规定》的通知.doc

中共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文件 厦金圆党委〔2017〕57号 中共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印发《党员发展管理规定》的通知 信托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为使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专此通知。 中共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7年7月10日

中共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党员发展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党委统一领导集团系统发展党员工作,制定规划,加强检查和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要注意吸收生产一线有一定文化、技术水平的生产骨干及优秀青年职工入党,努力做到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为党员。 第四条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党委及所属各基层党组织。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

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对策

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对策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对策多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一直比较重视,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严格按照《细则》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组织发展工作,使全市发展党员的数量比较均衡,构成比较合理,党员的质量不断提高。总的来看,发展党员工作是健康的。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和社会诸多因素的影响,发展党员工作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矛盾: 一是发展数量要求和后备力量不足的矛盾。我们发展党员,首先要制定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而计划的制定,主要依据党员队伍的实际状况和入党积极分子数量的多少。但目前,存在着入党积极分子数量下降的趋势,这与保持适度的发展规模,避免发展党员工作中的大起大落不相适应,出现了发展数量与后备力量供给不足的矛盾,难以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由于青年农民处于分散、流动状态,素质相对较好的大都离乡务工经商,个别村党支部书记怕自身“位置”不稳,因而培养和发展的积极性不高,导致要求入党的青年农民较少。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下岗人员增加,青年工人处于不稳定状态,入党愿望不强,党组织对其实施培养教育的难度加大。滤布机关机构改革后,人员相对稳定,新增人员较少,入党积极分子数量增长不明显。 二是发展重点要求和实际需求结构的矛盾。我们强调发展党员的重点是生产一线工人、农民、青年、妇女、高知识群体和非公经济组

织党员。每年在制定计划时,都注意向重点倾斜,给予足够的保证。但这些重点,又都是难点,从入党积极分子的数量到入党要求的愿望都不尽人意,组织发展的难度比较大。在机关、事业单位,有入党要求的人比较多,由于受计划比例的限制,又难以满足实际需要。如公安、教育、卫生等系统,人员整体素质比较好,要求进步的比较多,而每年能够加入党组织的却很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积极性,对整个发展党员工作不利。 三是发展质量要求和保质机制落实的矛盾。虽然我们采取了很多措施,如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等,努力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发展质量上仍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每年都有群众上访反映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究其原因,还是保质机制没有完全真正落实。如公示制反映问题的渠道不便捷、不畅通,群众参与权、知情权没有很好的体现;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没有落实到位;发展党员程序、手续相对繁琐,基层没有很好地履行等。面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积极研究,大胆探索,加强宏观调控和微观调节,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第一,要正确处理培养与发展的关系,以培养为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洗煤滤布要正本清“源”,抓好入口的“入口”,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重点做好广大青年的政治启发教育,采取理论灌输、典型引导、说服教育、培训学习等多种形式,把优秀分子吸引到党组织的周围。要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充实和丰富培训内容,拓展教育培养的渠道,改进培训方法,把注意力集中到全面提高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素质

最新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最新发展党员工作 细则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在建党93周年前夕, 6月10日,《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公布。原《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于1990年8月1日印发,由于新形势有了新变化,同时为了切实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细则。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组发〔1990〕3号)同时废止。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党组织应当经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它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能够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能够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能够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_1_

石河子电大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从严治党,切实保证新党员的数量和质量,使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发展党员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主动、稳妥地开展工作;必须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加快发展步伐,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必须严格程序,认真履行入党手续。 第三条 学校党总支统一领导发展党员工作,制订政策和规划,加强监督和指导。各党小组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和在实践中具有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第四条 要特别抓好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和学生群体中发展党员工作,尤其要以极大的热情和极端负责的态度加大在高学历高职称群体优秀中青年教师和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组织中来。 第五条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要严肃党的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于违反党章、党纪的,要严肃查处。 第六条 预备党员的接收和转正,党总支部要认真做好审查工作。 第二章 申请入党 第七条 按照党章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八条 要求入党的人,必须向本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本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历史、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自己的决心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第九条 党总支在接到入党申请人递交的申请书后要建立培养档案。申请人

党员发展工作办法

党员发展工作办法 第一条总则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坚持各项制度,努力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第二条培训教育制度 (一)党组织对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入党申请人,应该及时找其谈话,热情鼓励,积极帮助。 (二)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或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方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教育,要有组织,有计划,方法要切实可行,形式要生动活泼,具体方法是: 1、党支部制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个别帮助。 2、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短期班和党内组织的一些有教育意义的活动。 3、党支部委员或党小组长每季度至少与积极分子谈话一次。 4、要定期给积极分子交任务,压担子,在实践中锻炼提高。 5、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在听取党内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小组推荐,支部大会讨论,认为基本具备党员

条件的,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6、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5-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主要内容是《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培训方式可以灵活多样,但务必讲求实效。培训结束后,要进行考试,没有经过培训考试不及格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四)党委要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档案。积极分子调出工作时,党委应将其档案转移给调入单位组织,确保培养、考察工作的连续性。 第三条考察写实制度 (一)对入党分子的培养、考察要认真进行写实、记录,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二)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党支部要按季度如实记载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工作情况、思想认识变化过程及其主要表现、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并签名盖章。 (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的填写要严肃认真,不得草率,字迹要求工整,不得随意涂改。 第四条政治审查制度 (一)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人,党组织要进行政治审查。 (二)政审的主要内容是: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和现实表现。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浅析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党员发展工作

浅析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党员发展工作 党员是党组织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基础工程,而发展党员工作更是夯实这一基础的最重要的根基。2013年11月,中央政治局召开了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加强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2014年,中央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突出强调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标准、保证质量,这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抓住了做好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工作的关键。 一、充分认识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性 党员发展工作是一项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也是党组织的一项基本职责。发展什么样的人入党,直接关系着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的问题。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从长远来看,是不断发展和壮大党的队伍,确保党的伟大目标与事业后继有人的组织保障;从当前来看,是不断吸收新鲜血液,增强实现全党组织战斗力的需要;从组织的角度来看,是保持党的生机与活力的不竭源泉;从个人角度来看,是满足广大积极分子政治愿望的必由之路。 二、党员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发展工作十分重视,但也存在

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使党员发展工作偏离了正确的轨道,背离了正确的方向,给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造成了不良影响和较大损害。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质量把关不够严格。普通群众在党性观念历练上需要一个过程,个别基层党组织和少数党务工作者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这一群体缺乏一定的引导,习惯于“论资排辈”,甚至出现了“申请即批准”的情况,而忽视了他们在思想上是否有加入党组织的意愿,在情感上是否对党组织有归属感,在信念上是否认同党的最高纲领。 (二)发展程序不够规范。少数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发展材料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存在临时突击填表、补材料的现象,甚至一人包办的情况。很多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形同虚设,实际作用发挥不明显,甚至不发挥作用。还有部分基层党组织在党员考察、政审、谈话、公示等关键环节上,没有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出现了时间节点不对、不予公示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党员发展工作的严肃性。 (三)培养考察不够全面。一些基层党组织忽视了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在工作中没有给他们压担子、提要求,从而导致部分入党积极分子能力素质在其入党过程中看不到进步、得不到提升。还有一些基层党组织对积极分子考察时,看的是有没有完成岗位责任制规定的工作,完成的质

党支部发展党员计划

篇一:发展党员计划和总结 年发展党员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年我院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我院“坚持标准, 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和“一个党员,树立一面旗帜;一个 党员,树立一座丰碑”的发展党员工作原则。按照“旅游学院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圆满完成了旅游学院年发展党员的工作任务。具体为年学院拟发展学生党员258名, 实际发展名。其中级拟发展77名党员,实际发展名;级拟发展98名党员, 实际发展名;级拟发展76名党员,实际发展名;级拟发展7名党员,实际发展名。目前学院本科生党员名,占本科生人数比例;研究生党员人,占研究生人数。 二、主要做法 我院的党员发展工作以“质量第一,入党自愿,个别吸收、重点发展”为一般原则。严 格按照“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改善结构,保持均衡发 展;坚持教育引导,做好基础工作;坚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的基本要求并结合学院具体 情况来开展。 主要措施为: 1、坚决执行发展党员的工作制度,切实把好党员的质量关。 2、加强对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培养、考察。 3、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党课教育,着重加强他们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 的学习理解,重点引导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

观、 人生观和价值观。 4、坚持做好对发展对象的思想工作汇报工作,及时交流思想,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足。 5、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党内外对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加大发 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 具体流程为: 1、以团支部推荐和党支部初步审查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同时制定入党积极 分子培养教育计划并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 子的定期考察主要以进行思想和工作汇报的形式进行。 2、以团支部选举推荐和党支部进一步审查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发展对象。同时对发展对象 进行政治审查和短期的集中培训。 3、召开党支部大会接收符合要求的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 4、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由党支部为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进行转正。 三、存在问题 1,有的党组织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培养考察不到位,把关不严,发展党员质量需要提高。 2、党员队伍结构不尽合理,男女党员比例失衡。 3、各系党支部沟通协调不够,导致各系党支部工作细节和标准不尽相同。 4、党员管理方式和手段僵化单一。 5、党课培训形式单一,教学以理论讲授为主且重教育轻实践,实施起来过于形式化。 四、意见建议 1、建立完善沟通联系制度。在发展党员的过程中建立良好的沟通联系制度,加强党员和 入党积极分子之间的沟通联系,使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

江西省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江西省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为了切实保证高校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结合江西高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重点要做好在教学、科研一线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第四条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五条 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推荐结果有效期一般为一年。

第二章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第六条申请入党的人员符合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 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第七条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第八条党组织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第九条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每季度至少要向党组织递交一次书面思想汇报,党支部至少每半年要对其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的措施。 第十条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知识竞赛及答案

土建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知识竞赛题 姓名:分数: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计80分) 1.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是根据 _B _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的。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国共产党党章》c。十八大报告 d.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2。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 D 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a.“三个代表”重要思想b.科学发展观 c.群众路线 d.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 B 、基本经验、基本要求。 a。基本思想 b.基本纲领 c.基本原则d。基本要领 4. 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是按照 D 、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a.把握标准 b.均衡发展 c.适度规模d.控制总量 5。发展党员工作应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 C 放在首位。 a.思想意识 b.党性修养 c.政治标准d.政治觉悟 6。发展党员工作禁止突击发展,反对A。 a。“关门主义”b.草率从事 c。不正之风 d.违规操作 7. 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 C 队伍。 a.发展对象 b。预备党员 c。入党积极分子d。入党申请人 8。年满 B 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a.十六岁 b.十八岁c。二十岁 d.二十五岁 9.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 C 提出入党申请. a.街道党组织b.社区党组织c.居住地党组织 d.组织部 10。流动人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_C_提出入党申请. a.街道党组织 b。社区党组织 c。居住地党组织 d.流动党员党组织 11。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__B__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a。三个月内b.一个月内c.半个月内 d.半年内 12.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__C__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a.民主党派 b。单位领导c。群团组织d.群众代表

新时期新要求·发展党员新思路

新时期新要求·发展党员新思路 【摘要】: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当前在高校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积极而慎重地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使高校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在组织形式、培养教育和管理模式等各方面更符合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这是当前高校各级党组织面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关键词】:发展党员;党建工作 充分认识和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培养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一代新人的需要,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的重大举措,是以党建为核心位置,使广大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力量成为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和实现党在现阶段的基本纲领而奋斗的可靠接班人。 认真总结经验,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当前在高校学生中发展党员工赖、大有希望的一代。要用发展的眼光科学地看待当代青年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积极而慎重地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使符合条件的学生吸收到党组织中来,使学校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在组织形式、培养教育和管理模式等各方面更符合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 1. 新时期学生党建工作,必须有明确的定位和思路,即”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党在历史转折时期的重要会议精神、决策和文件的学习,使。学校的党建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学校的中心工作,使广大党员和党的积极分子在学科建设、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大学生心悦诚服地接受马列主义基本理论,拥护党的领导。在方向引领、精神动力、组织保证等方面,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同时, 要用学校发展的状况来检验党建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2. 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要真正树立全面、正确的人才观,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坚持把德育教育放在育人工作的首位。 3. 要积极地为大学生创造参与社会的条件。 建立多种形式的沟通渠道,进一步扩大大学生社会活动的领域,鼓励、支持大学生参与有组织的社会活动,在社会实践中认识中国国情,体察民情,了解社会,感受社会主义祖国日益繁荣和祖国对大学生的期望,坚定学生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社会主义的信心。

关于印发《党员发展管理规定》的通知.doc

中共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 厦金圆党委〔2017〕57 号 中共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关于印发《党员发展管理规定》的通知 信托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为使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专此通知。

中共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201 年7 月10 日7

中共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党员发展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党委统一领导集团系统发展党员工作,制定规划,加强检查和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要注意吸收生产一线有一定文化、技术水平的生产骨干及优秀青年职工入党,努力做到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为党员第四条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党委及所属各基层党组织。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解读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解读 第二章 第三条: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P23 第七条: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P36(26.入党申请人不需要经常写入党申请书) P39(36.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做的工作) P40(37.党组织及时派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 谈话内容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基本情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及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谈话结束后,谈话人要及时将谈话情况进行整理,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名盖章。 P30,倒数第二段,“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与“控制总量”的要求并不矛盾。 第八条:在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委备案。P43-44(46.入党积极分子要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十条:党组织应当…集中培训P49(58.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 第十一条: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做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P51-52(62.基层党委应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进行分析—分析的主要内容) P55-56(68.要做好出国(境)学习和工作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

第三章 第十三条: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P59-62(73,74,75,76) 第十四条: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原版还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P62-67(入党介绍人) P67(93.入党介绍人要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填写自己的意见—①对发展对象的基本看法和评价。②指出发展对象的缺点和不足,指明今后努力的方向,不要以“希望”“赠言”的方式来代替。 ③表明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态度,如“我认为XXX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愿意介绍其入党”。不要只简单地填写“同意XXX 同志入党”。) 第十六条: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P68(97.要严格审查发展对象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P74(109.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的主要内容) P80(124.信仰宗教的人的入党问题) 第十七条: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P8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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