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

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
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

青年志愿者活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学雷锋活动的丰富和发展,是新形势下共青团思想教育工作社会化、有形化的有效形式,是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公司各级团组织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生产经营的有效载体。为使活动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有章可循,公司团委特制定“青年志愿者活动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强化为门店销售、职工生活和环境绿化服务,不断健全运行机制,拓展活动领域。在公司团委的指导下,做一些积极有意义的事情,积极塑造属于民营企业独特的社会责任感和企业文化。

二、青年志愿者行为规范

1、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做文明员工;

2、以自身的行动实践志愿者精神,把爱心献给企业、社会、需要的帮助人。

3、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技能。

4、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收取服务报酬。

5、文明服务,维护志愿者的社会形象。

6、服从安排,遵守志愿者服务组织的有关规章制度。

7、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企业两个文明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活动内容及方式

(一)服务内容

1、服务企业生产。围绕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门店服务等开展服务活动,主要开展青年志愿者质量监督、服务质量监督、自主自发学习、互帮互助等活动。

2、服务职工生活。围绕困难职工家庭生活、困难家庭子女上学开展帮困、助学活动,主要以“一助一”的方式,通过签订服务协议书,定期上门服务。对周边有困难的离退休老人、军烈属、残疾人家庭提供买米买面、打扫卫生、家庭设施维修等服务;对有困难的职工子女提供学习辅导、捐赠学习用品等服务。

3、服务公司周边环境治理。围绕绿化美化、环境卫生等开展植绿护绿、环境治理等活动。

(二)活动方式

各单位成立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根据各自实际开展下列服务:

1、青年志愿者为有困难的老人送温暖:通过与服务对象(孤寡老人)签订“一助一”协议书,采取“定时间、定内容、定人员、定对象”的“四定”方式进行服务,同时实行“服务卡”制度。通过定期的服务,体现公司青年自愿者的爱心以及企业的人文文化。所做活动要文件的形式向公司团委上报,经审核备案。

2、青年志愿者为困难家庭子女助学:通过定期上门进行功课辅导、检查作业、捐赠学习用品等服务。所做活动要文件的形式向公司团委上报,经审核备案。

3、青年志愿者“我做开发区美容师”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在开发区打扫卫生死角、拣拾垃圾、清理野广告等,从而美化开发区环境。所做活动要文件的形式向公司团委上报,经审核备案。

4、青年志愿者服务质量监督:以部门或门店组为基点设立服务质量监督岗,每个服务质量监督岗有若干名服务质量监督员。服务质量监督员围绕本部门(门店)开展服务质量监督活动。部门之间的监督主要以协调伙伴之间的工作,促进团队间协作力增强。门店主要以会员的服务质量,通过各种方式更好地服务会员。

5、青年志愿者自主自发学习:青年志愿者督促各部门、各门店发扬自主自发学习的主动性,在工作之余学习更多知识。同时自愿者要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有意义的活动。

四、活动要求

1、青年志愿者各项活动月月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有记录;

2、青年志愿者为孤寡老人送温暖和为困难家庭子女助学,要有持续性地不间断地定期上门服务,并在即使做好相关资料的记录。

五、考核办法

1、公司团委对青年志愿者活动每季度考核一次,主要考核各项活动落实情况,检查落实效果、资料台帐、活动记录、材料上报等。

2、青年志愿者六项活动一项落实不好扣1分,记录缺一项扣0.5分,一次材料上报不及时扣0.2分。

3、月度考核纳入公司年度表彰考核之中,与青年文明号等荣誉挂钩。

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

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持之以恒地开展志愿服务。

第一条接受社区党支部的领导,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积极踊跃的参与志愿者服务。

第二条积极向社区离退休、特困生及其家属、军烈属、五保户、孤寡老人、残疾和孤儿等需要帮助的社区居民开展志愿服务。

第三条以“一助一,多助一”为原则,对社区弱势群体开展经常性的志愿服务。

第四条廉洁自律,以自身行为做“三个代表”的忠实实践者。

第五条文明服务,维护志愿者服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上海市第四中学教师志愿者服务制度志愿者服务宗旨: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志愿者组织机构:学校总支部、行政、工会、团委、少先队

志愿者活动原则:自愿加入,积极参与,服务社会与他人

志愿者活动目的:促进和谐社会的有效发展,实现社区与学校互动,增强教师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发挥学校志愿者队伍的作用。

志愿者服务项目:

一、党员志愿者服务

1、每位党员帮助一名(学业、经济、心理)困难的学生。

2、要有服务记录,并保持活动的长效性。

二、党员、青年社区服务队

1、党员、青年教师积极报名参加每年寒暑假的社区志愿者服务项

目。

2、结合社区需求,发挥自己的特长。

3、服务过程中要做到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高,责任到人。

三、校园平安志愿者服务

志愿服务队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JNFC/ZY-14-03 版本号:4 志愿服务队管理规定 编制: 审核: 批准: XXXXXXXXXXX 年月日发布实施

1、目的 为了加强志愿服务队的管理,完善志愿服务队的组织建设,增强志愿服务队的纪律,规范志愿者活动,促进志愿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志愿服务队的队伍建设、组织纪律、工作要求、活动组织及实施。 3、职责 团支部负责志愿服务队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 4、相关文件 无 5、规定 5.1 队员申请及注册 5.1.1申请条件 5.1.1.1 具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5.1.1.2 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素质。 5.1.1.3 遵纪守法,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1.1.4 愿意接受所在志愿组织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和协调。 5.1.2注册流程 5.1.2.1 本着自愿的原则,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 5.1.2.2 组织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 5.1.2.3 调查合格后,填写统一的注册登记表。 5.1.2.4 审核合格,申请人参加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项目。 5.2 队员权利及义务 5.2.1基本权利 5.2.1.1 参加志愿服务队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接受有关教育、培训。

5.2.1.2 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团支部提出建议和意见,并进行监督。 5.2.1.3 提出请求,并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 5.2.1.4 向本队推荐优秀会员。 5.2.1.5 退出志愿服务队。 5.2.1.6 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队赋予的其它权利。 5.2.2履行义务 5.2.2.1 遵守志愿服务队的管理规定。 5.2.2.2 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志愿服务队安排的或独立开展的志愿服务工作。 5.2.2.3 参加志愿服务队安排的教育与培训。 5.2.2.4 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5.2.2.5 不得以志愿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5.2.2.6 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服务队和志愿者的形象。 5.2.2.7 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5.3 组织纪律及工作要求 5.3.1组织纪律 5.3.1.1 坚持分工合作原则,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5.3.1.2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围绕“公益事业、弱势群体”开展工作。 5.3.2工作要求 5.3.2.1 认真听取志愿者及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对工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反映。 5.3.2.2 注重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积极投身参与本服务队、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去,多参加实践、公益活动。 5.3.2.3 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 30分钟,以书面形式向负责人请假,准假后方可离开。 5.3.2.4 如确因时间冲突或情况特殊,一定要分清轻重缓急,学会自我调整和自我缓解,决不能影响本服务队的工作开展,若时间紧急,须迟到或须请假者也须向负责人说明情况。 5.3.2.5 明确工作目标,不能盲目地开展工作,必须拟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方案

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精神,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切实推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按照县委组织部的要求,经党支部研究,决定在本支部全体党员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将此项活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如下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围绕中心、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党员”为宗旨,本着志愿性与规范性相结合,无偿性与公益性相结合,组织性与业余性相结合的原则,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进一步整合党员服务资源,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推动本支部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活动原则 1、自愿原则。应充分体现党员志愿者的个人意愿,党员志愿者参与和选择服务的项目不带任何强制性,均采取自愿原则。 2、公益原则。党员志愿者服务是党员自愿为群众提供的公益性服务,体现无偿、便民、利民、助民的基本要求,充分利用8小时以外时间,积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3、实效原则。党员志愿者活动的开展要从单位和党员的

实际出发,根据自身条件,把主观愿望与客观实际结合起来,把群众的需求和服务能力结合起来,注重服务质量和效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4、规范原则。党员志愿者在志愿者队的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进行。 5、共享原则。加强对党员志愿者服务团队的管理与协调,全面整合党员志愿者服务资源,加强与社会志愿服务组织的沟通合作,做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 三、党员志愿者条件和职责 (一)、党员志愿者条件 1、党组织关系在建设系统党委的正式党员、预备党员。 2、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3、带头创先争优意识强,在生产、生活和社会活动中能起到较好的表率作用。 4、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 5、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身体素质。 (二)、党员志愿者职责 1、遵守党员志愿服的各项规定,服从党员志愿者队伍和所属党组织的安排。 2、积极参加所属党员志愿者队伍组织的各类活动,认真

志愿者服务制度

建设街道志愿者服务制度 坚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强化服务意识,不断健全运行机制,拓展服务领域。为规范和促进街道志愿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和谐街道建设,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志愿者行为规范 1、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做文明志愿者; 2、以自身的行动实践志愿者精神,把爱心献给困难户、优抚对象、残疾人等需要的帮助人。 3、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技能。 4、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收取服务报酬。 5、文明服务,维护志愿者的社会形象。 6、服从安排,遵守志愿者服务组织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志愿者注册条件 热心于公益事业,不怕困难,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思想品质优良,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遵纪守法;能遵守《志愿服务条例》的相关规定,服从各级志愿者组织地管理;年龄16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可以跟随监护人或在有组织情况下参加志愿服务)均可到街道志愿者组织申请。

三、注册志愿者的管理和培训 街道建立注册志愿者档案,努力实现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志愿服务项目的要求,通过集中辅导、座谈交流、案例分析等方式,组织志愿者参加医疗保健、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专业化培训,加强骨干力量培养,不断提高做好志愿服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服务内容及方式 (一)服务内容 1、服务街道工作。围绕街道各项工作开展服务活动,主要开展志愿者文明督导、卫生督查、政策宣传、科学普及等活动。 2、服务百姓生活。围绕困难群众家庭生活、困难家庭子女上学开展帮困、助学活动,主要以“一助一”的方式,定期上门服务。对周边有困难的离退休老人、残疾人家庭提供买米买面、打扫卫生、家庭生活设施维修等服务;对有困难的职工子女提供学习辅导、捐赠学习用品等服务。 3、服务街道及周边环境治理。围绕绿化美化、环境卫生等开展植绿护绿、环境治理等活动。 (二)活动方式 街道成立各类志愿者服务队,根据各自服务内容开展下列服务: 1、为辖区内空巢老人送温暖:采取“定时间、定内容、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工作制度

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制度 第一条 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是指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利用自身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帮助他人和服务社会的行为。 第二条 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宗旨:以关爱他人、奉献社会、促进和谐为准则,坚持无偿性、公益性、自愿性服务原则,致力于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支持和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第三条 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负责对局系统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领导。 第四条 学雷锋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二)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相关培训; (三)对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监督; (四)请求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帮助解决在志愿服务中遇到的困难;

(五)其他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五条 学雷锋志愿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维护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的形象和声誉; (二)履行学雷锋志愿服务承诺; (三)尊重服务对象的意愿,不得损害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四)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 (五)不得以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六)其他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六条 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线,开展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鼓励个人开展力所能及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第七条 活动内容 (一)广泛参与卫生大扫除、清洗乱涂画和“小广告”、清理卫生死角、捡拾垃圾(果皮、纸屑)等活动。 (二)积极参与以改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经营秩序、社会风气为主要内容的区域文明和谐创建活动。踊跃投身创建宣传、文明督导、义务保洁活动,甘当文明和谐创建的义务宣传员、督导员、保洁员。 (三)认真组织开展并参与政策宣传、信息咨询、健康义诊、

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活动方案四篇(可供参考)

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活动方案四篇 (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和**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学习雷锋活动、党的**教育实践活动、**活动、“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开展,在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医疗服务和党员义工活动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整合我院党员服务资源,本着志愿性与制约性相结合,无偿性与公益性相结合,组织性与业余性相结合的原则,以服务群众为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便民利民,共建和谐,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活动原则 1.志愿性原则。充分体现党员志愿者个人意愿,党员志愿者参与和选择服务项目不带任何强制性,采取自愿原则。

2.公益性原则。党员志愿者服务是党员志愿为群众提供的公益性服务,不收取任何报酬,不接受服务对象的吃请和馈赠,是出于人文关怀和博大爱心而付出的无私奉献 3.实效性原则。党员志愿者活动要从党支部、科室党小组和党员的实际出发,根据自身条件,把主观愿望与客观实际结合起来,把群众的需求和服务能力结合起来,党员参加支部或居住地社区的志愿活动,要注重服务质量和效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4.规范性原则。党员志愿者在支部志愿者服务队的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进行。 三、方法步骤 医院建设规范的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党小组要组织党员志愿服务分队。党支部号召所有党员,要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主动亮明身份,认真填写《党员志愿者注册登记表》,积极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具体方法如下: 1.宣传动员。制定医院党员志愿者活动方案,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的重要意义,支部要发动和引导党员,提高党员自觉参与的积极性,扩大党员的参与面。

志愿者服务制度

志愿者服务制度 第一条:公开招募制度 1、招募。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志愿者,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2、招募方式。 组织招募:通过党团组织动员,引导党团员,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 社会招募:通过海报、报刊以及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动员、发动本院职工报名应招。 第二条:登记制度 团委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书面登记制度。 第三条: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志愿者档案,掌握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建立服务对象档案,主要是五保户、烈军属、孤寡老人、残疾人、困难家庭及其子女等的基本情况,掌握服务要求。 3、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4、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对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第四条:培训制度 1、院团委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志愿者的基本概念、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2、院团委定期邀请党政领导、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志愿者服务队及志愿者完成党团组织和上级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第六条:评比奖励制度 1、院团委领导小组为评比奖惩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决定者。 2、建立以“小时”为依据的普遍表彰与以“小时”加“突出事迹”为依据的重点表彰相结合的表彰激励机制。 3、采取走访服务对象、自评和领导小组总评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志愿者服务站规章制度

社区志愿者服务站规章制度条例 总则 第一条服务站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青年志愿者,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第二条招募方式采取组织招募和社会招募两种方式进行。组织招募是通过团的组织系统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社会招募是通过电视、广播、海报、报刊以及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动员、发动青年报名应招。 第三条组织原则:活动组织者要协调好组织内部关系,为活动实施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四条服务宗旨:通过青年志愿者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弘扬扶弱助残的社会风尚和舍己为人的传统美德,奉献爱心,服务社会。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五条服务口号:启爱心之泉涌,明奉献之真谛。 第六条服务原则: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无私奉献。 第一章青年志愿者守则 为使志愿者更好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和宣传青年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对青年志愿者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 第二条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志愿服务。 第三条以自身的行动倡导奉献精神,把爱心献给社会和急需帮助的人,实践友爱、互助、奉献! 第四条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服务章程,高质量完成服务任务。 第五条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技能。 第六条顾全大局,维护志愿者形象和集体荣誉,树立青年志愿者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七条热情为服务对象服务,态度谦和,耐心细致。 第八条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 第二章志愿者纪律 志愿者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和服务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任务。 1、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佩带“青年志愿者”袖章或其他相关标志。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2、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准时上岗,不能迟到、早退,还必须讲信用。 第三章经费

党员志愿者服务站

党员志愿者服务总站、志愿者服务站、志愿者服务队的工作细责 为彰显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践行服务群众工作理念。商贸城党员志愿者在开展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上,重点围绕商贸城的中心工作,围绕服务方便市场商户的主旨,充分发挥党员模范作用,结合自身的特点,突出商贸城特色,努力创新方法,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岗位用自己的行动践行党员干部对百姓的承诺。 一、党员志愿者服务总站 具体负责所属党组织的党员志愿者队伍组建和管理工作,制定重大活动计划,采取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党员志愿者的人才信息库,完善登记、计分、反馈等基础资料,并指导所属党组织的党员志愿者服务站开展工作。 二、党员志愿者服务站 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若干有特色的专业党员志愿者服务队,配备适量人员承担党员志愿活动的指导、协调职能,接受党员志愿者登记申请,安排党员志愿者从事社会服务工作,加强党员志愿动态考核、管理。 三、党员志愿者服务队 通过积极探索有效地管理机制,以组织好找和个人

志愿相结合为原则,面向公司员工、市场商户党员,在志愿的基础上,填写《党员志愿者情况登记表》予以注册。建立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登记制度,填写《党员志愿者活动情况登记本》,对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活动情况如实记录,作为党员志愿者活动开展情况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优势,积极推进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整体化。以党员共同服务群众为工作理念,广泛组织开展各类便民公益活动。

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服务内容 服务项目紧密围绕社会公益活动、商贸城市场安全经营管理、社会求助活动等领域进行。 1、便民利民服务类:主要是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三大市场代办手续等服务。 2、扶弱助贫服务类:主要是为了残疾人、老年人、因贫困的失学儿童、特殊困难家庭等弱势群体,提供力所能及的帮扶等服务。 3、职业指导服务类:为职工提供技能培训,为市场商户提供维权协调等服务。 4、治安维稳服务类:进行市场巡逻、矛盾调解、防火防盗、预防疫情、地址非法活动等服务。 5、医疗保健服务类:为病人、残疾人、老年人、育龄妇女进行健康检查、康复保健、卫生防疫、计划生育、心理咨询等服务。 6、环境保洁服务类:开展环境保护、绿化维护、清洁卫生、节电节水、废物利用等宣传服务。 7、宣传教育服务类:开展政策法规、科普知识、安全常识、健康知识宣传等服务。 8、文体娱乐服务类:为群众提供文艺宣传、健身活动、棋牌娱乐、书画爱好等服务。

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机制

石桥小学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机制 单位:石桥小学

石桥小学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机制为贯彻落实中共宝丰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的通知》精神,切实发挥广大党员在建设“文明宝丰”中的主力军作用,按照县委组织部的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学校全体党员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将此项活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石桥小学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 响应学雷锋志愿者服务的号召,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根据不同服务对象的实际需求制定志愿者服务制度,提升志愿者服务水平,推动文明校园建设,为创建文明城市贡献一份力量。 二、宗旨 以关爱他人、奉献社会、促进和谐为准则,坚持无偿性、公益性、自愿性服务原则,致力于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支持和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三、服务机制 (一)队伍建设 1、广泛宣传志愿精神,做好志愿者的登记、管理工作,不断增强志愿者队伍凝聚力。 2、加强学校志愿者队伍建设。志愿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素养和文化道德修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原则上党员、团员教师全员动员参与。以“服务学生、服务人民奉献社区”为宗旨想他人所

想,急他人所急,尊老助残,扶贫济困,在服务中做到耐心、细致、周到、热情,自觉把爱心融入到志愿者服务中,培养和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志愿参加社区服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社区相关的公共行为准则,个人行为道德,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被服务对象收取钱物。文明服务,切实维护志愿者的社会形象。 (二)培训制度 社区学雷锋服务前对新加入的志愿者进行岗前培训,重点传授志愿服务的基本要素和技巧。此外,将视开展的服务项目进行定期或专业培训,提高志愿者的素质和服务水平。 (三)工作制度 1、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对学困生和贫困生进行一对一的帮助服务。 2、加强与社区的联系,关注社区孤、老、残等弱势群体,以节日慰问、临时救济、日常帮扶等活动,积极拓宽志愿服务渠道,丰富志愿服务内容。 3、发挥教师的优势,根据社区居民等的要求,普及科技知识等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群众体育健身、户外锻炼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者服务活动。 4、积极参与以改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社会风气等为主要内容的区域文明和谐创建活动。踊跃投身创建宣传、文明督导、义务保洁活动,甘当文明和谐创建的义务宣传、督导、保洁员。 5、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宣传倡导无偿爱心献血精神,培训献血

青年志愿者活动服务管理制度汇编

青年志愿者活动服务管理制度 准则: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宗旨:以奉献扬青春,以文明树新风。 职责:通过组织和指导全院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提高青年的整体素质,为我院的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一、档案管理 (一)协会部文件、会员档案、学校文件; (二)各部门工作计划、活动总结、述职报告及奖励、通报; (三)协会所有文件都须经协会秘书或团委归档保存; 二、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交际能力,有坚定的工作信念、灵活的办事头脑以及积极的创新精神; (四)要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的书面表达能力,要有良好的个人道德修养和人文修养; (五)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三、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坚持分工合作原理,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二)坚持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围绕“公益事业,弱势群体”开展工作; (三)认真听取广学的意见和要求,工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会长及部长反映; (四)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在开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30分钟,直接向会长请假,经准假后方可不参加会议; (五)如遇突发事情,一定要分清轻重缓急,学会自我调整和自我缓解,决不能影响本协会的工作开展,若时间紧急,须迟到或须立即请假者也须向会长说明情况; (六)明确工作目标,不能盲目开展工作,必须按月制拟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七)禁止在工作中讨价还价,拈轻怕重,禁止因工作不满原因而闹情绪,更不允许干事与干事,与同事之间发生口角和争执,有意见或不满,应当立即向会长提出; (八)凡无故缺席或不请假缺席者,记失误一次,一次缺席(失误),会长点名批评,达二次以上无故缺席作书面检讨,予以口头警告,并取消本年度的“评优”“评先”“提拔”等资格,连续三次不到者,视为自动离职;累积缺席达三次者,令其自动离职或撤消其职务; (九)凡不认真、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推辞责任者,记失误一次,并扣掉个人量化分5分 (十)会议记录、活动次数、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请假次数,平时表现等一切书面材料作为个人的存档资料;

XXX小学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XXX小学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完善志愿者服务队组织的建设,使志愿者服务队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现制定《XXX小学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望志愿者积极遵守。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要有健康的思想、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交际能力,有坚定的工作信念和灵活的办事头脑; 要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一定的书面表达能力,要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人文修养;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坚持分工合作原理,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围绕“公益事业弱势群体”开展工作; 每次参加志愿者服务后,由志愿者活动组织者(负责人)立即收集活动用品,并交学校保管;

认真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和要求,对工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人员反映; 注重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积极投身参与本服务队、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总去,多参加实践、公益活动 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在开会的(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30分钟,以书面形式向负责人请假。准假后方可离开; 如确因时间冲突或情况特殊,一定要分清轻重缓急,学会自我调整和自我缓解,决不能影响本服务队的工作开展,若时间紧急,须迟到或须请假者也须向负责人说明情况; 明确工作目标,不能盲目地开展工作,必须拟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禁止在工作中“讨价还价,拈轻怕重”,禁止因工作不满而闹情绪,更不允许志愿者之间发生口角和争执,有意见或不满,应向负责人提出; 凡迟到者或请假者,应及时向负责人说明情况,并了解工做安排及其内容; 会议记录、活动次数、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请假条,平时表现一切书面材料作为个人的存档资料; 志愿者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合作与其他各部门之间保持友好关系,相互学习、相互监督、共同促进、共同提高; 本制度未尽事宜,将在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总结,不断健全;

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是在本街道各社区志愿者组织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社区内自愿者服务队和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第五条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六条一个规范化的社区志愿服务站必须具备“八 个有”:有常设的领导机构;有统一的标识〈统一悬挂“管城区北顺城社区志愿服务站”牌匾规格:55cm*35cm〉;有一个相对独立的办公场地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档案;有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有完整的活动计划和活动内容记录〈图片文字影像资料〉;有规范的规章管理制度。 第三章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第八条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热心于公益事业,不怕困难,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思想品质优良,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遵纪守法;能遵守《邵武市志愿服务条例》的相关规定,服从各级志愿者组织地管理;年龄16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可以跟随监护人或在有组织情况下参加志愿服务)。均可到社区志愿者组织申请。 第九条注册志愿者的申请程序: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填写注册登记表,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档案。 第十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 (一)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志愿者组织的帮助解决;(三)志愿者组织根据志愿者所从事志愿活动的需要,可要求相关部门为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提供相应的人身保险; (四)志愿者享有监督、建议、批评、出入组织自由的权利。 第十一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1)

(附件1) 北流市城南汽车客运站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规范和促进志愿者服务活动,增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纪律,实现志愿者服务工作的经常化,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志愿者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及支队各种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志愿者服务队的形象。 第三条组织制度 (一)、志愿者服务队实行队长负责制,各队员密切配合、分工协作。 具体工作:1、全面统筹安排好各项活动,带领小分队组织开展每次活动;2、做好联系单位的交流;3、定期召开例会;4、做好队里成员的思想工作,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 志愿服务队宣传报道员职责:负责每次活动的宣传工作。 具体工作:1、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办公室提供活动信息;2、参加每次活动,组织素材,随时做好宣传;3、做好活动的摄像、拍照、录音;4、每次活动后及时整理形成工作总结。 志愿服务队组织员职责:负责服务队内部协调,服务队活动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具体工作:1、做好每次会议的签到,协助做好考勤工作;2、做好会议记录;3、提早通知队员开会的时间、地点,确保通知到位; 4、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志愿服务队队员职责:积极配合队内活动吸时、主动地向队长、副队长反映对服务队建议、想法和打算,进一步完善服务队建议、想法和打算进一步完善服务队建设。 (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按照活动带队队长要求着装。 (三)、每次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宣传报道员在3日内形成活动工作总结,并报队长,由队长呈报志愿服务领导小组。 第四条例会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志愿者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二)、会议由队长或副队长主持传达支队指示、决议,讨论决定志愿者服务队的重大问题;总结、布置、安排志愿者服务队的工作。 (三)、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积极发言,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四)、服务队全体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表决时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 第五条学习制度

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方案

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成果,有效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经社区党支部研究,决定在本社区区共产党员中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将此项活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便民利民、共建和谐”为宗旨,本着志愿性与制约性相结合,无偿性与公益性相结合,组织性与业余性相结合的原则,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进一步整合社区党员服务资源,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活动原则 1、自愿性原则。应充分体现社区党员志愿者的个人意愿,党员志愿者参与和选择服务的项目不带任何强制性,均采取自愿原则。 2、公益性原则。党员志愿者服务是党员自愿为群众提供的公益性服务,不收取任何报酬,是出于人文关怀和博大爱心而付出的无私奉献。 3、实效性原则。党员志愿者活动的开展要从社区和党员的实际出发,根据自身条件,把主观愿望与客观实际结合起来,把群众的需求和服务能力结合起来,注重服务质量和效果,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4、规范性原则。党员志愿者在社区志愿者队的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进行。 三、方法步骤

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建立一支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社区党支部号召所有党员或预备党员,要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主动亮明身份,认真填写《党员志愿者注册登记表》,积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具体方法如下: 1、宣传动员 制定社区党员志愿者活动方案,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组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的重要意义,对社区党员进行发动和引导,提高党员自觉参与的积极性,扩大党员的参与面。 2、报名登记 由各党小组发放《党员志愿者注册登记表》,指导申请报名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的党员,根据自己的意愿、年龄、特长、身体状况,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并填写。 3、组建队伍 社区党支部收集各党小组党员志愿者申请表,召开党支部会,正式组建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并按照便于组织和特长归类、便于服务的原则,合理划分党员志愿者服务分队。 4、开展服务 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以集中服务活动与分散服务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服务。集体服务活动由服务队统一组织,坚持每两个月集中开展一次党员“义务奉献日”;分散服务活动由党员志愿者根据个人特长,利用一技之长开展定期、定点的便民服务。 四、服务内容

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制 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9304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制度 Community Volunteer Service Station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某城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是在本街道各社区志愿者组织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社区内自愿者服务队和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第五条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六条一个规范化的社区志愿服务站必须具备“八 个有”:有常设的领导机构;有统一的标识〈统一悬挂“管城区北顺城社区志愿服务站”牌匾规格:55cm*35cm〉;有一个相对独立的办公场地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档案;有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有完整的活动计划和活动内容记录〈图片文字影像资料〉;有规范的规章管理制度。 第三章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第八条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热心于公益事业,不怕困难,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选择一个志愿服务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办法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规范和促进志愿者服务活动,增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纪律,实现志愿者服务工作的经常化,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志愿者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及支队各种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志愿者服务队的形象。 第三条组织制度 (一)志愿者服务队实行队长负责制,各队员密切配合、分工协作。每个小分队各设宣传报道员1名,服务队设组织员1名。 志愿服务队队长职责:按照支队领导的指示,对全队的日常事务做决定,对全队负责。 具体工作:1、全面统筹安排好各项活动,带领小分队组织开展每次活动;2、做好联系单位的交流;3、定期召开例会;4、做好队里成员的思想工作,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5、做好工作报告总结,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6、做好队员奖惩的建议工作。 志愿服务队副队长职责:全面协助队长开展工作,负责全队日常事务。 具体工作:1、协助队长做好日常事务工作;2、积极与队员沟通交流,并及时反映信息;3、负责并开展好各项活

动,确保活动的意义性;4、按活动方案、计划,按时开展好活动,活动结束后做好工作总结。 志愿服务队宣传报道员职责:负责每次活动的宣传工作。 具体工作:1、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办公室提供活动信息;2、参加每次活动,组织素材,随时做好宣传;3、做好活动的摄像、拍照、录音;4、每次活动后及时整理形成工作总结。 志愿服务队组织员职责:负责服务队内部协调,服务队活动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具体工作:1、做好每次会议的签到,协助做好考勤工作;2、做好会议记录;3、提早通知队员开会的时间、地点,确保通知到位;4、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志愿服务队队员职责:积极配合队内活动,及时、主动地向队长、副队长反映对服务队的建议、想法和打算,进一步完善服务队建设。 (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队员必须统一着制服。具体着装要求执行支队《着装管理规定》,特殊情况下,按照活动带队队长要求着装。 (三)每次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宣传报道员在3日内形成活动工作总结,并报队长,由队长呈报志愿服务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活动方案

关于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充分发挥区直机关党员志愿者在助残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区直机关工委和区残联近期将联合组织"共享阳光爱心助残"区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标 在区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队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区残联等部门的协调作用,积极发动各服务分队开展助残志愿服务活动,着眼于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施精神上的抚慰、帮助他们排忧解难,真正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改善生存状况,让他们充分感受到来自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和关爱。 二、活动载体 1、区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分队 2、帮扶对象:石河镇、孟姜镇、一关镇所属村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肢体、精神、视力残疾的特困残疾人员。 三、活动过程 1、区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分队与帮扶对象实现对接 在区残联的协助下,按照《党员志愿者服务分队帮扶残疾人一览表》分配情况,区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分队深入帮

扶对象家中了解情况,依据残疾人家庭状况及需求情况谋划帮扶措施。各服务分队填写《区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分队助残服务登记卡》,并上报区直机关工委备案。对接时间由各志愿服务分队与区残联协商后确定,联系人:张海霞,联系电话:*****。 2、开展志愿服务 (一)拓展服务形式。各志愿服务分队依据党员志愿者实际工作情况及帮扶对象自身情况合理安排时间,利用多种形式为他们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如定期服务(利用全国助残日、重阳节、春节等传统重大节日进行慰问帮扶,为弱势群体送去温暖)、随时应急服务(各志愿服务分队和帮扶对象要经常保持联系,当发生一些紧急事件需要帮助时,提供应急服务)、日常服务(各党员志愿服务分队可以在日常利用可服务时段到帮扶对象家中根据其需求提供相应服务)。在各志愿服务分队参加志愿服务后,应在《区直机关党员志愿服务分队帮扶情况记录表》上填写志愿服务记录,并由帮扶对象进行确认。 (二)丰富服务内容。各志愿服务分队根据对象需求从生活、健康、精神文化等方面提供经常性的服务。着力解决他们饮食起居方面的一些问题,通过与这些弱势群体谈心,进行心理咨询,为他们的身心健康提供一些帮助,从而树立乐观的生活态度。结合本年度助残日主题,开展系列活动,

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

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 DOC格式,方便您的复制修改删减 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 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 一、社区党员志愿者是社区中以党员主体,以志愿者为为基本形式的群众自我服务组织。 二、社区党员志愿者在社区党支部领导下,经社区为载体,通过多种组织和活动形式,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作用,推动社区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三、社区党员志愿者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上为党和政府分优,下为居民群众解难”为准则,以志愿服务精神为动力,以创建“生活方便、环境优美、社会稳定、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为目标,开展社区服务活动。 四、凡在社区内居住的居民党员、离退休党员和在职党员,愿为社区其他成员服务,且具有服务能力者,均可加入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 五、凡参加党员志愿者服务的党员,须填写《党员参与社区工作志愿表》,表明自己参与社区服务的意向,向社区党支部领取《党员社区服务记录本》。社区党支部根据党员的意向、特长及工作需要, DOC格式,方便您的复制修改删减 将其编入社区中的一个志愿者服务队伍。党员必须按时完成党支部交付的工作任务,每次活动后将情况如实填入《党员联系册》,月底交社区党支部查阅并签字。在职党员的活动情况要通过《社区在职党员双向联系册》向单位党组织反馈,作为年终评议党员的依据。

六、党员志愿者应积极向居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培养和增强社区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和社区互助意识、社区服务意识。 七、党员志愿者要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与特长,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每个党员志愿者每月至少为主区提供为社区提供4小时无偿服务。 八、党员志愿者服务形式 1、分散活动。主要以家庭和楼院为单位,包括平房区。主要任务是为居民群众排优解难;设点为群众提供专业性服务;维护治安,值班巡逻;绿化养护和环境卫生等。 2、集中活动。围绕搞好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教育、社区科普、社区文化、社区体育等社区工作,每年组织1—2次党员集体为民服务活动。 九、党员志愿者要发扬奉献精神,满腔热情地为社区鳏寡孤独、体弱多病及有困难的人提供帮助,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十、党员志愿者要主动接受社区党支部的指导和居民的监督。 十一、社区党支部要对党员志愿者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和定期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服务质量,鼓励、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DOC格式,方便您的复制修改删减 十二、社区党支部每半年总结一次党员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定工作计划,了解居民需求,研究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抓先进、树典型,不断拓宽志愿者服务领域,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扩大志愿者服务影响。

志愿服务管理制度word版本

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志愿者的管理,完善志愿者组织的建设,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志愿者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使志愿者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本单位制实际,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一、队员申请及注册 (一)、队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 (2)、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具备素质; (3)、遵纪守法,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愿意接受所在志愿者组织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和协调。 (二)、注册: (1)、本着自愿的原则,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 (2)、组织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 (3)、调查合格后,填写统一的注册登记表; (4)、审核合格,申请人参加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活动项目,进行宣誓,领取“志愿者志愿服务证”。 二、队员权利与义务

(一)、队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志愿者组织的各种志愿活动, 接受有关教育, 培训; (2)、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志愿者中心提出建议和意见,并进行监督; (3)、提出请求, 并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 (4)、向本单位推荐优秀会员; (5)、退出青年志愿者组织; (6 )相关法律、法规及组织、中国青年志愿者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 (二)、队员基本义务: (1)、遵守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规定; (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完成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或独立开展的志愿服务工作; (3)、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安排的教育与培训; (4)、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权利,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 (5)、不得以志愿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6)、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妥善使用和保管志愿服务证和志愿者标志; (7)、相关法律、法规及志愿服务组织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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