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量测量装置技术协议(签字版)

买方合同编号:

卖方合同编号:

浙江国华宁海电厂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

风量测量装置

合同附件

(技术协议)

买方: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

卖方:西安中航流量技术研究所

中国宁海 2007年9月

签字:

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

代表:

西南电力设计院:

代表:

西安中航流量技术研究所:

代表:

时间:2007年9月11日

地点:中国宁海

联系方式:

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强蛟镇国华宁海电厂

邮编: 315612

联系人:吴永存贺增耀

电话: 0574-********

传真: 0574-********

电子邮件:wu.yc@https://www.360docs.net/doc/e411988334.html,

西南电力设计院:

地址:成都东风路18号

邮编: 610021

联系人:郑强

电话: 028-844838829

传真: 028-********

电子邮件:swedzq@https://www.360docs.net/doc/e411988334.html,

西安中航流量技术研究所:

地址:西安电子一路西部电子社区B/C座软件公寓B1709 邮编:710065

联系人:魏忠强

电话:029-********、88242759、88247772转3634

传真:029-********

电子邮件:zhonghly@https://www.360docs.net/doc/e411988334.html,

目录

附件1技术规范 (1)

附件2 供货范围 (12)

附件3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4)

附件4 交货进度 (16)

附件5 质量保证和控制、设备监理和性能验收试验 (17)

附件7 技术服务和联络 (18)

附件8 分包与外购(无) (19)

附件9大部件情况(无) (20)

附件14包装、保管及组装要求 (21)

附件15 运行维护手册编写说明 (22)

附件16 罚款条件 (24)

附件1 技术规范

1 总则

1.1 本技术协议书对浙江国华宁海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2×1000MW机组的风量测量装置提出了技术及有关方面的要求,它包括主要功能、结构、性能,选型和制造、安装、试验等方面的要求。

1.2 买方在技术协议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有关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卖方在对风量测量装置设计、制造时,必须与设计院进行详细的配合,以满足整个工程设计和实际要求。卖方在生产风量测量装置前应对风量测量装置的参数进行核算,并把核算结果通知设计院,在设计院认可后方可投料生产。

1.4卖方提供的测量装置应满足工程实际要求,并有在600MW以上机组、两座电站、三年以上成功运行业绩以及工程安装指导和调试的资格和经验。卖方应提供生产许可证。

1.5本技术协议所使用的标准如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1.6如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协议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买方认为卖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本技术协议的要求。

1.7本技术协议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8 本工程采用KKS编码系统。卖方应根据设计院提供的《KKS编码原则》,完成供货范围设备的KKS编号,设备编号至元件级,并在铭牌上表示。

2 工程概况

2.1 厂址

厂址位于象山港底部,在宁海县桥头胡区强蛟镇境内下月岙村,距强蛟镇约1.5

公里,距宁海县城23公里,距宁波80公里,厂址公路交通条件良好。厂址北临象山港,南靠团结塘,西接白象山,东至强蛟镇。

2.2 本期工程简介

一期工程安装四台亚临界600MW燃煤机组。本期工程扩建两台超超临界1000MW燃煤机组。

2.3 气象条件

1) 气压(hpa)

多年平均气压1013.4

多年最高气压1039.1(2000年1月31日)多年最低气压975.9(1990年8月31日)2) 气温(℃)

多年平均气温16.4

多年平均最高气温21.0

多年平均最低气温12.7

多年极端最高气温39.7(1971年8月21日)

多年极端最低气温-9.6(1979年2月1日)

多年最热月平均气温(7月)27.6

多年最冷月平均气温(1月) 5.0

多年最热月平均最高气温(7月)31.8

多年最冷月平均最低气温(1月) 1.5

多年最高年平均温度37.0

3) 湿度(%)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82

多年最大相对湿度100

多年最小相对湿度 5

湿度最高月份的平均相对湿度87 (6月)

4) 多年平均水气压(hpa) 17.3

5) 降水量(mm)

多年年平均降水量1715.5

多年年最大降水量2181.3(1990年)

多年年最小降水量966.7(1967年)

多年最大1d降水量355.7(1988年7月30日)

多年最大1h降水量71.9(1972年8月10日)

多年最大10min降水量26.8(1974年9月18日)

多年最长连续降水日数及降水量17d,749.2

多年最大降水量及其历时468.0(1977年8月21日21时~23日10时,薛岙站)

6) 蒸发量(mm)

多年平均蒸发量1314.0

7) 风速(m/s)

多年平均风速 4.6

多年最大风速26

8) 日照时数(h)

多年平均日照时数1753.6

多年最多日照时数2217.6

多年最少日照时数1406.2

9) 天气日数(d)

多年平均雷暴日数42.6

多年雾日数16.6

10) 其它

多年最大积雪深度(cm)26

多年最大无冻土深度(cm)无观测

3 技术要求

3.1规范和标准

本规范书中涉及的所有规范、标准均应为最新版本,如卖方使用本规范以外的规范和标准,应征得买方的同意。

-- ANSI 美国国家标准协会

-- ASME 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

-- ASTM 美国试验材料协会

-- IEEE 电气及电子工程师协会

-- ISA 美国仪表协会

-- NESC 国家电气安全标准

-- NEMA 全国电气制造商协会

-- NFPA 国家消防协会

-- SAMA 科学仪器制造商协会

-- IEC 国际电工委员会

-- AWS 美国焊接协会

-- MSS-SP-61 泄漏测试标准

-- EPA 欧洲环保协会21(40CFR60)

-- DL/T 869-2004《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焊接篇)

管道法兰标准原水电部典型设计标准

GB/T 2624.1~.4-2006 用安装在圆形截面管道中的差压装置测量满管流体流量ISO 5167-1-2003 用压差装置测量流体流量.第1部分:圆截面管道中插入的节流孔板、喷嘴和文杜利管

GB/T 10184-1988 电站锅炉性能试验规程

DL467-92 DL/T 467-2004电站磨煤机及制粉系统性能试验

3.2 设计制造要求

3.2.1若卖方所供设备为进口外来品牌产品,则要求提供进口原装原产地产品,并附有原产地证明书, 在中国国内销售必须获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

3.2.2整套传感器装置采用不锈钢材质(1Cr18Ni9Ti、壁厚4mm),材质进厂必须有合格证和实验检验报告,由于材质不合格造成的后果由卖方全权负责。制造厂必需严格按设计要求制造加工,确保传感器装置有足够的强度和良好的焊接,避免传感器装置的断裂或脱落。

3.2.3生产过程中各工序严格把关,加工精度必需符合设计要求,焊接不得有气孔,虚、漏焊等现象。

3.2.4要求测风装置原理先进,使用可靠性高。具有较高的计量准确度(系统线性误差≤1%)和良好的重复性。风量测量装置应是插入式法兰安装,多点阵列式布置,具有本质防堵功能。传感器本身应采取专用防堵孔设计等多种有效手段,确保在粉尘含

量较高及有较大杂质情况下设备正常稳定工作。卖方同时配套提供手动反吹扫装置。

3.2.5结构型式及安装方法必需满足工艺设计要求,不得改变风道原有结构型式。该装置要求拆装简便易行,具有良好的免维护性,在日后维修及校准过程中不影响正常生产。卖方应列出每套测风装置安装或更换所需的必要空间尺寸以及方向。

3.2.6每台测风装置出厂前除做一般的常规检定外,宜送交国家认可的大型风洞试验中心,用符合国家标准的NF-3型风洞逐台做实流模拟试验,并由该部门出具每台的详细标定试验数据及结论。试验方法应具有严密的科学性,检测设备的准确度应满足试验要求(提供详细试验报告,进口产品除外)。

3.2.7测风装置本身应具有抗风切变的紊流手段,以保证测量信号的稳定精度。

3.2.8测风装置应具有来流方向校正手段,确保在较短的直管段及风道内表面不规整的情况下,仍能精确计量,且不得以牺牲测量精度为代价。

3.2.9测风装置应具有信号放大功能,能够在最小风速下获得更大的差压,以保证计量的灵敏度。

3.2.10在采用不锈钢制造的同时,应考虑到不锈钢材质偏软这一客观原因,为保证测风装置的使用寿命,测风装置迎流面应采用工艺硬化处理(表面涂层并镜面处理),应采取有效手段,增加传感器的抗磨性能,真正做到坚固耐用,有效延长使用寿命。

3.2.11针对风道实际运行中存在振动这一客观现实,测风装置应具有良好的抗振性能,以保证现场的实际使用精度不降低。

3.2.12 因测风装置前后直段长度较小,要求在测风装置前设置导流槽,导流槽的长度不小于0.5倍当量直径;卖方应在满足允许压损要求的前提下选用对气流整定及均衡分配效果更好的形式。卖方负责导流槽与相关风道内部结构设计的协调配合。

3.3 测量点数量(每台机组)8点,即

●二次风量2点

●磨一次风6点

3.5 测量方式要求

3.5.1 卖方提供的产品为插入式、多点测量测风装置。

3.5.2 测点布置方式

卖方须按要求设置测量点,测风装置应贯穿风道截面,均匀布置,两端固定;每个测量点安装的探头数、每支探头的测点(取压孔对)数要求详见附表1。

3.5.3无论采用何种测量原理的测量装置,当探头数量无法满足计量的要求时,卖方应根据现场要求无偿为每个测点增加探头数量,最终数量直至满足现场测量要求为止。

3.6 现场标定

3.6.1为保证风量测量装置现场实际的测量精度,减小风场分布不均,直管端短,风道内部支撑件等因素对测量的影响,无论进口或国产产品,卖方须对已安装好的测风装置进行逐台的最终现场比对、调整试验。

3.6.2现场标定方法

3.6.2.1 对比仪器

卖方须采用国家级风洞专业机构提供的标准对比仪作为基准,比对仪器在冷态工作条件下应能够获得足够大的差压、比对仪器的精度不低于±2‰,并经过有关的国家级风洞专业机构的检定及授权。

3.6.2.2比对方法

比对方法应具有严密的科学性,以对比仪为基准,对风量测量设备进行现场逐台对比,对最终的现场检定结果,应由国家级NF-3风洞专业机构出具正式的检定报告。根据比对的结果对每台风量测量装置进行函数修正。

3.7 专用导流槽设计方案(下料总重量>12吨)

3.7.1 左、右侧二次风量专用导流槽(采用风道相同的材质)

注:导流槽:栅格式流动调整器.

左、右侧二次风道尺寸:6500x5000x5mm,内部尺寸:6490x4990mm.内部当量直径

D=6421.37mm.

1.管道截面分为6等份.每一等份中设有专用导流槽.可现场装配,截面为6490x4990mm

的导流槽本设计按积木式方案:平均分为6块制造.

3.7.2 #1-#6磨风量专用导流槽(采用风道相同的材质)

注:导流槽:栅格式流动调整器.

#1~#6磨入口管道尺寸:1600x1600x4mm,内部尺寸:1592x1592mm.内部当量直径

D=1796.38mm.

1. 管道截面分为4等份.每一等份中设有专用导流槽.

专用导流槽特点:该导流槽由西北工业大学翼型研究中心(NF-3风洞)设计,专门配合西安中航流量技术研究所的超利巴风量测量装置使用,可有效提高超利巴差压放大器入口紊流度,减小超利巴表面风切变的干扰,有助于超利巴获得放大差压信号,有效降低气流波动,使测量结果更加稳定。

3.8 卖方所供设备的详细计算书:

宁海测风流量预算X0HFE41CF501―X0HFE46CF501

#1-#6磨入口风量

日期: 2007年7月2日

产品编号: 1.Air

型号: GDWZL-50CLBⅠ

JJX030707

名称: 插入式超利巴流量测量装置Ph= 101.340 kPa

DhxDb=1592.000 mm x 1592.000 mm Df=1796.380 mm

宁海测风流量预算

X0HLA11CF501-X0HLA21CF501

左、右侧二次风量

日 期: 2007年7月2日 产品编号: 7.Air

型 号: GDWZL-50CLB ⅡBZX 030707

Ph= 101.340 kPa

DhxDb=4990.000 mm x 6490.000 mm

Df=6421.370 mm

4 包装运输

4.1 装箱运输的主厂房风量测量装置及成套附件,采用同等条件进行包装。 4.2 随同主厂房风量测量装置一起装箱的技术文件有:原产地证明书、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装箱单。装箱上并注明:制造厂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和型号、装箱数量、装箱日期、装箱人工号。每个装箱必须附有五份内容与该箱完全符合的装箱单,其中的两份装箱应用防水的密封袋包装,放在包装箱的明显位置上,其余三份直接提交买方。

4.3 包装箱内装入的零部件必须有明显的标记与标签,标明部件号、编号、名称及数量等,标签所标内容应与装箱单一致。

4.4 卖方在发货前应向买方提供主厂房风量存放的条件和要求。

5 质量保证和试验

5.1 检查与试验

5.1.1 卖方应对每套装置进行全面的检查与试验,并提供出厂试验报告书,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交买方。

5.1.2 风量测量装置的工厂试验,买方有权派代表参加,卖方应在进行试验前规定的时间内通知买方。有关买方参加的试验项目及试验进度由买卖双方在签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列入合同。

5.2安装调试要求

5.2.1 安装调试期间,卖方必须及时派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解决安装调试中的问题。

5.2.2 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由于制造质量造成的不符合规定的偏差,必须有文字记录,由卖方处理,费用也由卖方自负。

5.2.3 设备安装后,卖方应派人参加现场进行的分部试运及严密性试验、验收,并帮助解决试验中暴露的问题。

5.3 保证期

卖方应保证系统硬件的保证期自168通过之日起计算,为期5年。

在保证期内,卖方应保证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任何并非由买方人员非正常操作而导致的缺陷或故障。

在保证期内,卖方应保证所供设备可用率达到99.99%。

6、包装、保管及组装要求

6.1包装与保管

在合同设备任何部分交付运输前,卖方应按照规定和本附件所述的要求,对所要交付的该部分合同设备进行包装,该包装应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以确保合同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

卖方应保证对合同设备的所有包装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震、防冲击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卖方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

卖方提供的包装应能保证合同设备在现场的保管与维护,包括在合理时间内有有效的防潮、抗氧化、耐海水、耐海风侵蚀的措施。对于可以进行露天堆放的合同设备,应能保证在合理时间内的露天堆放不会对合同设备造成损害。

如果国家有关包装的标准或规范、本附件所述的包装技术规范及合同设备承运人的包装要求之间不一致,则卖方应按照前述各项规范或要求中的最高要求对合同设备进行包装。

电气部分和控制部分设备的包装与保管措施应满足露天堆放六个月的要求,其他设备的包装与保管措施应满足露天堆放六个月的要求。

6.2组装

合同设备应尽量在卖方工厂完成组装,以尽可能减少现场的拼装工作量,以提高安装质量与效率。工厂拼装尺寸应以运输工具所能承担的最大尺寸为限。对于易受潮或现场拼装容易导致合同设备损伤或损害的尤其应整体交付至交货点。

附表1 宁海二期风量测量装置技术条件

对#2磨入口风量测量装置,除满足上述参数要求外,还需适应等离子点火系统工作时的运行工况。

11

附件2 供货范围

1 一般要求

1.1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卖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1的要求。

1.2 卖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卖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1. 3 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2x1000MW机组所需。

1.4 卖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5 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并给出具体清单。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如果有)。

1.6 卖方在生产风量元件前应对测量元件参数进行核算,并把核算结果通知设计院,在设计院认可后方可投料生产。风量测量元件所需参数参见附表1。

2 供货明细表(2X1000MW)

卖方应根据规范书的技术要求详细填写供货范围和型式规范。

2.1供货范围清单附表

备注栏中须填写安装或更换测风装置所需的空间尺寸和方向,以及卖方需特殊说明的事项。

2.2专用工具(两台机组)

注:要求按随机备品备件(安装、调试、试运行阶段消耗的备品备件)和三年运行所需备品备件分开列。

附件3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 一般要求

1.1 卖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其中提供的图纸须同时提供电子文本。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 卖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合同签订后2周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买方确认。

1.4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方面。卖方须满足以上各方面的具体要求。

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卖方应及时免费提供。

1.6买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7 卖方提供施工用的技术资料为每二台机组20套,电子文件1套。

1.8 卖方在配合工程设计阶段应提供的技术资料为6套,电子文件2套。

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2.1 合同签订后,2周内提供的供设计用图纸:

2.1.1 计算书。

2.1.2 导流槽制造加工及安装接口图、安装维护空间尺寸要求等(设计配合资料)。

2.1.3 风量测量装置制造加工及安装接口图、安装维护空间尺寸要求等。

2.1.4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以上所有正式资料上应注明“浙江国华宁海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专用”字样,并注明版次。最终资料提交后不得任意修改,设备到货后与所提资料不符所造成的一切

返工和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

2.2 设备监造检验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卖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验/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2.3 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买方提出具体清单和要求,卖方细化,买方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2.3.1 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3.2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2.3.3 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起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2.3.4 卖方应提供备品备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2.4 卖方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买方提出具体清单,卖方细化,买方确认)包括以下但不限于:

2.4.1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4.2 卖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2.4.3 设备和备品备件管理资料文件。

2.4.4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

以上所有正式资料上应注明“浙江国华宁海发电厂二期扩建工程专用”字样,并注明版次。最终资料提交后不得任意修改,设备到货后与所提资料不符所造成的一切返工和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

附件4 交货进度

设备交货进度应满足工程安装进度要求,买方要求交货时间如下:

该交货进度将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加以调整,如有重大调整,买方将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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