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最新城市规划

抚州市最新城市规划
抚州市最新城市规划

江西省抚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第五条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1、加强区域社会经济研究,拓宽视野,立足更大的区域范围,确立城市发展的总体战略,制定合理的城镇空间布局、结构及发展目标,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和统一。

2、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一切从实际出发,走新型工业化和特色城镇化道路,落实“五个统筹”,合理确定城市发展战略和目标。注意近、远期结合,协调安排城市建设的开发时序,并考虑一定的弹性发展,使规划具备前瞻性和适应性。

3、在社会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中保护和弘扬抚州市的历史文化特色,妥善处理好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自然景观、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

4、树立超前规划意识,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要求,合理配置城市土地资源,创造良好的城市形态和富有个性、舒适宜人的山、水、城、绿融为一体的城市空间,提供高质、便捷、优越的工作、生活、休憩环境。

5、按“以人为本”的原则组织城市社区,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区域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完善城市综合功能,突出区域中心城市地位,增强城市的区域辐射力和凝聚力,促进经济繁荣。

第六条规划期限

考虑与国家宏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相协调,本次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为:

近期:2008-2010年;

远期:2011-2020年;

第七条城市规划区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城市规划区的界定,综合考虑抚州城市用地扩展现状及未来发展的需要与可能,确定抚州市的城市规划区的范围为:东至湖南乡的行政边界,南至崇岗镇上邓村的行政边界,西至温泉风景区、上顿渡镇的行政边界,北至展坪乡的行政边界,规划区面积约434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为75平方公里。

第九条发展战略

1、适度非均衡战略:重点发展极核,培育发展轴,实施点轴开发;而在市域周边的山地县(市),则沿交通干线(主要是国道、省道),选择发展条件较好的城镇进行据点式开发。

2、城镇化推进战略:抚州城镇化要走中心带动和工商并举的道路,以抚州市区和县城为中心培育重点城镇化区域。大力提升这些地区的工业基础,并以工业带动商贸业等第三产业的集聚,通过产业集聚进而吸引人口集聚,加快抚州市区和县城城镇化步伐。

3、园区带动战略:做好产业园区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一进行规划、建设和管理。促使产业园区开发与城镇化有机结合,逐步引导产业园区向多功能化发展,使之成为城市重要的功能区。

4、城镇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城镇化要重视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建设公园绿地、环城绿化带、社区居住绿地、企业绿地和风景林地,围绕城市交通干线和城市水系等建设绿色走廊,

形成点、线、面结合的绿地系统。以节约型社会为目标,节约高效利用资源。

5、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坚持以工促农、城乡共同发展。加强城乡间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促进城乡间生产要素流动,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

第十条城镇发展方针

强化中心,整合功能、拓展通道,延伸腹地、大力发展县城镇,积极培育中心镇,提高一般建制镇水平。

第十一条城镇发展目标

逐步建立起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县城为支柱、小城镇为基础的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等级规模协调、职能分工明确、空间布局合理的开放式、网络型的城镇体系,促进全市城乡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2007年全市总人口为388.81万人,城镇人口为154.61万人,城镇化水平为39.76%;预测到2010年全市总人口为400万人左右城镇人口约为175万人,城镇化水平约为43-44%;至2020年全市总人口为435万人,城镇人口约为245万人,城镇化水平为55-57%。

第二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及目标

第十二条战略定位

按照“融入南昌大都市圈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联结长三角经济区和珠三角经济区”的发展取向,努力把抚州建设成为沿海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承接区、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集散区、新型能源开发利用试验区、临川文化生态旅游观光休闲区。

第十三条发展目标

到2010年抚州市的生产总值将达到543亿元,年增长率为14%;人均生产总值约2000美元,基本实现工业化。

到2020年抚州市的生产总值将达到1408亿元,人均生产总值约4600美元,为到本世纪中叶实现代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十四条城市经济区划

北部城市经济区以抚州市中心城区为中心城市,东乡为副中心,范围包括临川、东乡、金溪、资溪,突出轻纺、医药、化工、机械等支柱产业发展,形成沿福银高速公路、向莆铁路、沪昆铁路、320国道、206国道、济广高速公路、鹰汕铁路工业三角区的布局。

南部城市经济区以南城为中心城市,范围包括南城、南丰、黎川、广昌,突出食品饮料制造业、物流运输业、纺织服装业等支柱产业发展,形成沿206国道、向莆铁路和规划建设的济广高速公路、鹰汕铁路布局工业发展带。

西部城市经济区以崇仁为中心城市,范围包括崇仁、乐安、宜黄,突出纺织服装业、机械制造业等支柱产业发展。着力加快崇仁的发展,壮大该经济区中心城市,保护好乐安、宜黄的自然生态环境,并依托资源优势加快发展旅游业。

第十七条等级结构规划

抚州市城镇等级层次体系由市域主次中心城市、县域主次中心城市、重点建制镇和一般建制镇组成的四级五类城镇体系网络。

抚州市城镇体系等级结构表

注:抚北镇、崇岗镇、孝桥镇计入抚州市区。

第十八条规模结构规划

2010年全市建成一个大城市,4个10万人以上的小城市,6个10万人以下的小城市,61个建制镇,初步形成结构合理的城镇体系。

2020年全市建成一个大城市,2个中等城市,7个10万人以上的小城市,1个10万以下的小城市,61个建制镇。全市城镇规模结构进一步优化,与全市经济发展相协调。

抚州市城镇体系规模结构表

第十九条城镇职能结构

本规划将抚州市域城镇的定位划分为五类,分别是综合型、工业主导型、商贸流通型、农贸服务型和旅游服务型。

城镇职能分工规划

第二十条主要城市发展定位

抚州:赣东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商贸中心,南昌经济圈中的副中心,以现代工业和临川文化为特色的滨江生态城市

南城:赣东次中心城市,交通枢纽、商贸物流中心,以麻姑文化为鲜明特色的旅游胜地。

东乡:以食品加工、医药、饲料工业为主导,商贸繁荣的新兴城市,环鄱阳湖城镇群中的重要工业城市。

崇仁:以发展机电、食品加工、纺织工业为主的抚州市域西部中心城市。

南丰:以特色品牌农业、食品加工为特色的工贸城市,闻名中外的“蜜桔之乡。”

乐安:以加工工业为基础,旅游服务业为支撑的生态山城。

黎川:江西省第二瓷都,赣东闽北边贸型山水城市。

金溪:以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导的现代工贸城市。

宜黄:以轻工、建材工业为特色,生态环境良好的山水园林城市。

广昌:抚州市南大门,中国著名的莲乡,物流发达、生态环境优美的山水园林城市。

资溪:旅游服务为特色,以绿色食品和竹木加工为主的赣闽边境生态城市。

第四节城镇空间结构

第二十一条城镇空间发展战略

强化中心,打造“脊梁”,培育节点,带动两翼,做大做强抚州中心城市,强化其在海峡西岸,沪昆沿线,环鄱阳湖城市群,赣东的区域性中心地位;依托向莆铁路、福银高速、济广高速、316国道、206国道等交通要道,重点打造抚州城镇发展的“脊梁”,成为抚州城镇体系的核心支撑;积极培育节点,以点带面推进城镇化的有序进行;通过中心和“脊梁”的集聚与发展,带动东西两翼城镇化协调发展,完善城镇空间网络,形成职能分工明确、等级规模有序、空间结构优化、生态环境优良的城镇空间格局。

1、强化中心:

以抚州中心城区、南城、东乡、崇仁为支点,形成市域的“一主三副”中心城市,拓展城市规模,形成强化中心城市内部功能建设,处理好一主三副城市中心的功能分工协作,协调产业布局,相互协作,实行共赢,增强中心城市的凝聚力和辐射力。

2、打造脊梁:

由316国道、206国道、福银高速、向莆铁路组成的城镇发展轴,串接抚州市区、南城、南丰、广昌等城镇,规划以城际快速交通、高速公路、铁路串接沿线城镇,培育发展沿线城镇、发展加工制造型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推动城镇化发展,率先实现中部崛起发展。

3、培育节点:

继续壮大培育南丰、乐安、黎川、金溪、广昌等县城,充分发挥其对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化的带动,增强生产要素的集聚,扩大城市规模,推动全市城镇化的有序发展,积极发展重点镇,就近转化农村剩余劳动力。

4、带动两翼:

采取非均衡发展策略,做大做强中心城区及沿线地区,打造“脊梁”成为城镇发展的核心区域,增强其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和扩散能力,带动东西两翼协调发展。

第二十二条空间结构规划

在全省一核一环二轴三大城镇片区的城镇总体空间格局指导下,根据抚州市域城镇现状分布基础和发展潜力趋势,构筑“一心四轴三区”点轴聚合发展总体空间格局,形成“一主三副、众星捧月”的指状城镇主体架构。

第二十三条“一主三副”中心城市

“一主”指抚州市中心城区,充分利用向莆铁路和福银高速公路建设发展的有利条件,增强抚州市区的区域辐射影响力,着力培育抚州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全省、赣东和抚州市域的区域中心地位,大力发展机械、医药、纺织、食品等支柱产业,积极发展商贸物流业,加快城镇人口的集聚,尽快迈入大城市行列。

“三副”指南城、东乡、崇仁,分别位于市域的南部、东北部、西部,成为市域的三个次中心城市,带动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与抚州市中心城区共同打造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

第二十四条城镇发展轴

1、沪昆城镇发展主轴

沿沪昆铁路、沪昆高速公路、320国道城镇发展轴,是全省两条主要的城镇发展轴之一,抚州市城镇的发展应积极纳入这一发展轴之中。

2、市域城镇发展主轴

东西向市域城镇发展主轴是沿福银高速公路、向莆铁路所形成的临川——南城——黎川城镇发展轴。积极对接海峡西岸经济区,承接其辐射影响,融入南昌都市圈及鄱阳湖城镇群,接受南昌都市圈的辐射,强化中心城市的区域中心地位,成为融入海西经济区和南昌都市圈最重要的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轴带。

南北向市域城镇发展主轴是沿济广高速公路、鹰汕铁路、206国道所形成的金溪——南城——南丰——广昌城镇发展轴,依托良好的区位条件和交通条件,大力发展商贸、物流、现代加工业,强化南城交通枢纽的地位,加强产业的集聚,增强辐射影响力。

3、市域城镇发展次轴

市域城镇发展次轴是指沿抚八线所形成的东乡——金溪——临川——崇仁——乐安城镇发展

轴线。是抚州中心城市的东西两翼,利用抚八线、抚吉高速公路、吉温铁路的交通条件,强化抚州市中心城市的辐射影响力,带动市域城镇更好地发展。

第二十五条城镇发展区

1、北部城镇发展区

抚州市北部临川、金溪、东乡、资溪四县所处的平原地区,与环鄱阳湖城市群及沪昆铁路城镇发展主轴紧密相连。利用未来南城所拥有的较好的交通条件,依托沪昆铁路、沪昆高速公路、济广高速公路、福银高速公路、抚吉高速公路、向莆铁路、鹰汕铁路等快速交通线,形成南昌——鹰潭——南城城镇发展密集区。

2、南部发展城镇区

主要由南城、南丰、广昌、黎川四县的城镇组成, 206国道、福银高速是四县的重要交通联系。

规划依托济广高速公路、福银高速公路、广昌——建宁高速、鹰汕铁路、向莆铁路、吉温铁路、206国道,发展成为抚州市重点发展的城镇集密区。

3、西部城镇发展区

西南城镇发展区由乐安、崇仁、宜黄三县的城镇组成。强化与抚州市中心城区的联系,加强对外分工协作,走内生型工业化与城镇化道路,以资源导向型工业化带动城镇化的发展。

第五节市域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一、综合交通规划

第二十六条综合交通规划战略目标

构建联系江西和福建的交通大通道,凸现抚州市“南昌近郊、闽台近邻”的区位优势,将抚州建设成为赣东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和物流集散地。

1、强化东西联系:顺应抚州与福建省的经济联系,加强抚州东西向交通设施建设,加强与福州、厦门、温州等沿海发达地区的联系。

2、实现南北对接:北面加强与南昌都市区和鹰潭的联系,南面加强与赣州、广州、汕头等地的

联系,构筑南北向交通廊道。

3、加强枢纽建设:加强铁路客货运站、港口等重大对外交通枢纽集散系统与配套设施建设,建成区域性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

4、提高交通效率:构建环抚州市区快速通道,实现市区范围内半小时可达;完善中心城区与各县市之间的交通设施网络,实现30分钟和90分钟交通圈。

第二十七条铁路规划

加快铁路干线建设,提高铁路技术标准,形成以吉温铁路、向莆铁路、鹰汕铁路为主的“一横两纵”铁路主通道,以沪昆铁路、杭南长客运专线铁路、向乐铁路、鹰厦铁路为主干线的铁路网络,适时推进向莆铁路客运专线的建设。

重点建设向莆铁路、鹰汕铁路、吉温铁路、杭南长客运铁路、大唐国际抚州电厂专用铁路。

第二十八条公路规划

1、高速公路

重点建设济广高速、抚吉高速公路和广建泰高速公路,与已建成的沪昆高速、福银高速共同形成“两横两纵”的高速公路网络,实现抚州各县均通高速公路。

2、公路干网

重点提升公路等级,提高公路通达范围,以国道和省道为网络,形成“30分钟交通圈、90分钟交通圈”两个层面的交通联系网络。

抚州市主干公路网规划

第三十条航空规划

充分利用南昌昌北机场为抚州提供客货航运服务,远期可考虑抚州机场的前期研究。

第五十五条城市发展目标

抚州市建设成为文化生态名城、现代工业新城、宜居旅游城市、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海西经济区的重要枢纽城市,区域物流中心城市。

第五十六条城市发展战略

1、外向带动战略

抚州应抓住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战略机遇,牢固树立“大开放、大投入、大发展”观念,融入南昌都市区及海峡西岸经济区,策应长三角和珠三角,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和区域竞争力。

2、产业优化战略

按照优势互补和区域主导产业选择的基本原则,从南昌经济圈、江西省甚至更大区域范围内市场需求出发,不断进行产业选择和产业调整,争取最大限度地提高各种主导

产业的市场竞争力,使抚州市成为现代工业新城。

3、科教强市战略

必须把科技和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使经济发展转到依靠技术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

4、文化兴市战略

要发挥抚州文化优势,继承和发扬城市优秀的文化传统,将抚州的文化发展提升到与经

济产业发展并重的高度,使文化成为推动城市发展的重要动力,使抚州市成为文化生态名城。

5、城乡统筹战略

城乡统筹战略要求破除城乡分割的发展观,在加速城镇化进程的同时,坚持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互动,统筹考虑土地、人口、产业、环境等资源在城乡间的有序安排和交通、

产业、城镇的空间布局,统筹城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和体制改革等,全面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6、可持续发展战略

抚州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键,在于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合理开发资源,提高利用效率;坚持边建设边治理原则,把经济建设与改善环境结合起来,努力开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

生态良好的良性循环发展道路。

第五十七条城市性质

赣东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商贸中心,南昌经济圈的副中心,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城市,以现代化工业和临川文化为特色的滨水生态城市。

第五十八条城市规模

1、人口规模

规划抚州市近期(2010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50万人,远期(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75万人。

2、用地规模

规划抚州市近期(201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2.5平方公里,人均105.0平方米。

规划抚州市远期(202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4.6平方公里,人均99.46 平方米。

第五十九条城市发展方向

规划本期城市发展方向为向南拓展为主,向西适度延伸为辅。

第六十条城市建设总策略

本期城市建设总方针为“南拓、西进、北调、东抑”。

南拓:主城区南部基本为山地,用地条件较好,且与老城有较好的交通联系;可利用铁路新客站、抚吉高速公路的建设,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自然环境优美,可提升城市居住品质;地势较高,有利于城市排水;以赣东大道为轴线,由北向南实现滚动式发展。是城市远期及远景的重点发展方向。

西进:上顿渡及温泉组团均在主城区西侧,因此主城区向西发展是必然趋势,另外随着人工湖和新行政中心的建设,也必将带动主城区西侧的发展。

北调:与老城中心距离较近,基础设施较齐备;抚河以北自然环境好,易构筑滨水景观。尤其是北部过江交通的建设为北部的发展带来动力。

东抑:跨越河流,城市建设成本较大;抚河以东地势低洼且为基本农田,不宜进行开发建设。

第六十一条城市空间结构

城市空间结构——“两河三带串四区,四心四轴多组团”

“两河”指环绕城区的宜黄河和抚河,两河交汇于城区北部,形成“Y”字形城市生态依托。

“三带”指沿宜黄河和抚河、凤岗河、福银高速公路和向莆铁路两侧形成的三条城市绿化景观带。

“四区”指老城区、新城区、抚北片区、上顿渡片区。

四心——“一主三副” 城市中心

城市行政文化中心——位于金巢大道以西、汝临大道以北、迎宾大道以南、玉茗大道以东,规划安排城市行政办公、文化活动、商务会展等设施,并结合绿地水系景观,形成城市的主中心。

老城商业中心——位于大公路以南、赣东大道以西、湖滨路以东、学府路以北,规划对老城区现状的行政办公用地、三类居住用地和工业用地进行改造,积极发展传统的商贸业,形成老城商业中心,并承担少量的文化、教育职能,成为城市的副中心。

站前商贸中心——位于凤岗大道以东、金巢大道以西、站前大道的两侧,规划依托铁路客运站和汽车站,发展商贸物流服务业,成为城市的副中心。

教育商贸中心——位于才子路以北,芙蓉路以西、府西路以东、冯家路以南,规划安排文化教育、商贸服务等设施,形成城市的副中心。

“四轴”——四条城市发展轴。

⑴赣东大道城市发展主轴——从抚州城市空间发展演变的历程分析,城市的空间拓展是依托赣东大道自北向南发展的,规划延续城市的空间发展轴线,在轴线上布置城市的公共设施,形成城市的生活轴。该轴线自北向南串联了老城区和新城区。

⑵ 大公路城市发展次轴——大公路作为历史比较悠久的道路,在其两侧历史遗存众多,并积聚了老城区内的商业设施,该轴线自西向东串联了抚北、老城区和文昌生活区。

⑶ 临川大道城市发展次轴——临川大道作为城市的重要景观道路,其两侧布置大量的办公与商业用地,是抚州市对外展示的窗口。该轴线自东向西串联了老城区和上顿渡片区。

⑷ 汝临大道城市发展次轴——汝临大道为城市重要的景观道路,由东至西串联了新城区和上顿渡片区。

第六十二条城市功能分区

规划城市四区均综合发展,突出特色,在每个功能区都有功能侧重。

⑴ 抚北片区——该片区现状发展条件较好,规划依托抚北货运站,在铁路和高速公路之间形成带状的工业用地,发展成以二、三类工业为主的综合片区。该片区用地面积700公顷。

⑵ 老城区——位于迎宾大道以北、福银高速公路以东,形成以商业金融、居住、旅游为主的综合区,用地面积为2335公顷。

⑶ 新城区——位于迎宾大道以南、福银高速公路以东,形成以行政办公、商贸物流、文教、居住为主的综合区,用地面积为2335公顷。

⑷ 上顿渡片区——位于汝临大道以北、临川大道以南、福银高速以西、宜黄河以东,形成以文化教育、商贸、居住为主的综合区,用地面积为1585公顷。

第五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

第一节用地布局规划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对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进行统一分类、统一安排、统一确定用地标准。本规划确定的总用地指标为上限指标。各类用地之土地使用相容性及各地块开发技术指标由下一步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

第六十三条居住用地

规划主要安排二类居住用地,三类居住用地基本不安排。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2095.50公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8.09%,人均居住用地面积27.94平方米。

第六十四条公共设施规划

公共设施建设着眼于大区域范围,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举,为城市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为目标。规划建立“市级中心—片区中心—社区中心”的三级公共中心体系,在城区中部设置行政文化中心;在老城区设置商业、餐饮中心,在新城区设置商贸物流中心;在上顿渡片区设置教育商贸中心;在老城区西侧设置市级体育中心,在教育园区设置教育科研中心。同时完善城市各组团功能,配套各级公共服务设施,形成完善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公共设施用地1243.90公顷,人均16.58平方米。

第六十五条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1634.9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1.91%,人均用地21.80平方米。规划工业区主要包括两部分。

(1) 金巢经济开发区

工业用地面积为1104.54公顷。该区位于迎宾大道以南、金巢大道以东、文昌大道以西、崇岗大道以北,是目前城市工业企业最为集中的工业园区,主要以发展生物制药、现代食品、服装纺织、机械制造等一类工业为主,是抚州市主要的工业发展区之一。

(2) 抚北工业区

工业用地面积为530.36公顷,该区位于城市的西北部,并紧邻抚北货运站,随着货流量的增加,原货运站已不能满足城市的发展需要,因此在原址北部新建货运站,结合货运站的北移,工业用地继续向北推进,在向莆铁路与福银高速公路之间呈带状布局,主要以发展建材、化工等二、三类工业为主。

第二节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备注:2008年中心城区同状人口为42万人。

2020年规划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75万人。

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汇总表

第三节公共设施规划

第七十二条公共中心规划

抚州市中心城区的公共中心为“一主三副”,“一主”即新城区市级中心,“三副” 即老城副中心、站前副中心、上顿渡副中心三个区级中心。

市级中心:位于城市新区的金巢大道、玉茗大道交汇地块,规划结合城市广场和景观绿地布置市级的行政办公、商务金融、文化娱乐、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成为城市的主公共中心。

区级中心:分别位于老城区、站前新城区和上顿渡片区。老城副中心整合老城区现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档次,扩大规模,主要功能为商业金融。站前副中心依托铁路客运站和汽车站的运输优势,大力发展物流基地和综合市场,主要功能为商贸物流。上顿渡副中心依托教育产业优势,发展商贸, 主要功能为教育商贸。

第七十四条商业金融用地规划

⑴ 商业中心

抚州中心城区形成“一主三次”的城市商业中心网络结构。

a、老城商业中心

确定老城区市级商业中心为赣东大道洪客隆超市至临川大道一段,长度约4000米,市级商业中心核心区域为环城路与赣东大道的交汇处,成为市级商业中心的亮点。

b、新城区商务次中心

确定新城区的商务次中心位于新的行政中心的周围,安排大型购物广场、星级宾馆、金融中心、证卷中心、信息中心、高档写字楼等商业用地。

c、站前商贸次中心

确定站前新区商业次中心位于火车站的东北方向、赣东大道与站前大道交汇处,安排大型的综合市场、物流中心和宾馆等。

此外,在各个组团内分别设置组团级的商业服务中心。

⑵ 物流及专业市场规划布局

确定将站前新城区规划为抚州市的物流基地和综合市场集中地。

将批发交易市场(包括粮食批发市场、农业生产资料交易市场、建材市场等)集中到站前新城区的物流园区;将与居民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市场建在文昌大道与迎宾大道交汇处。

中心城区主要专业市场一览表

规划商业金融用地为574.42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7.70%,人均7.66平方米。

第七十五条文化娱乐用地规划

文化设施规划以满足市民多样文化娱乐活动需要、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为目标,按市级、片区级、居住区级和小区级四级配置。

在行政中心的南侧新建市级文化中心,体现城市形象;结合教育园区的建设,安排娱乐城、图书馆、电影院、剧院等,形成城市休闲娱乐中心;在上顿渡片区和老城区内建立区级文化中心,新建电影院、游乐场、歌舞厅等文化娱乐设施;在各级居住区和居住小区建立文化娱乐活动综合场所。

规划2020年文化娱乐用地为120.51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62%,人均1.61平方米。

第七十六条体育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全市体育设施分级配置,以综合运动场为建设核心,完善社区体育设施,按市级、片区级

和居住区三级配置。

新的市体育中心位于梦湖以东、临川大道附近,是抚州市体育活动、体育竞技、体育文化中心。规划在新城区(黄司公生态公园以南、金凤路以东交汇处)和上顿渡片区(抚八线与府东路交汇处)各设置一处区级体育馆,保留老城区东体育场馆,以满足市民基本体育活动需求。

规划2020年城市体育用地达到46.88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0.64%,人均0.63平方米。

第七十七条医疗卫生用地规划

建设新城区医院,作为综合三甲医院。保留市第一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区人民医院、区第一人民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区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区中医院、区伤医院、市疾病控制中心等综合性和专科医院,规划在站前新城区的纬一路与赣东大道交汇处和惠泉路与赣东大道交汇处各新建一所综合性医院,在老城区(舒同路东侧、抚北东路以北)新建一所综合性医院,在上顿渡片区(龙发路与府西路交汇处)新建一所综合性医院,每所医院建设用地2.5-7公顷。其他新增各类医院4所。

配合各个居住区和小区建设安排门诊所、医务室、卫生所或社区卫生服务站。保证市区每千人拥有床位10张,每千人有医生5人,每千人有医务人员10人。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42.37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0.57%,人均0.56平方米。

第七十八条教育科研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在文昌大道东侧及迎宾大道两侧建设抚州市文化教育科研中心,将该片区定位为未来发展的科研教育片区,集中现有的高等教育资源,重点打造以高等教育培训和配套服务设施为主要功能的大学城片区。对老城区的东华理工等高等学府,应适当进行改建、扩建。对老城区和文昌生活区用地面积小,无发展预留用地的高校,应集中到高校园区选址新建。其他新设大中专院校统一安排在高校园区用地内。

规划教育科研设计用地为290.06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3.89%,人均3.89平方米。

第七十九条其他公共设施

鼓励扶持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各类福利设施,保留文昌大道以东、商业大道以南的福利中心,在宗教文化方面,保留正觉寺和圣若瑟大教堂。

规划其它公共设施用地为7.2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0.13%,人均0.12平方米。

第四节居住用地规划

第八十三条居住用地布局

规划中心城区共划分为18个居住区、2个居住小区。

1、荆公路居住区:居住用地面积135.04公顷,安排居住人口4.7万人。规划以改造整治为主,逐步实施旧城改造,置换工业用地,提高老城整体居住环境。

2、六水桥居住区:居住用地面积94.4公顷,安排居住人口3.3万人。规划搬迁工业用地至金巢开发区或者抚北工业区集中生产,将抚河与梦湖的景观渗透进各个居住用地内。

3、后福田居住区:居住用地面积107.7公顷,安排居住人口3.90万人。规划以改造整治为主,

逐步实施旧城改造,整治城中村,提高老城整体居住环境。

4、青云居住区:居住用地面积130.4公顷,安排居住人口5.0万人。规划以改造整治为主,并搬迁工业用地,逐步实施旧城改造。

5、伍塘居住区:居住用地面积144.85公顷,安排居住人口5.3万人。规划以改造完善为主,高标准建设居住用地,提高整体居住环境。

6、五峰居住区:用地面积119.6公顷,安排居住人口4.3万人。规划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提高整体居住环境,成为环境优美、市政设施齐全的居住区。

7、城西居住区:用地面积119.7公顷,安排居住人口4.4万人。规划对村庄用地,采取搬迁和改造相结合的方法,新开发的居住小区,应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绿地的配套。

8、文昌居住区:用地面积96.5公顷,安排居住人口3.5万人。住宅建设以多层为主,安排少量小高层。

9、抚北居住小区:用地面积34.08公顷,安排居住人口1.2万人。规划以改造整治为主,搬迁夹杂于居住用地内工业用地。

10、上岭居住区:居住用地面积154.2公顷,安排居住人口5.4万人。规划以新建为主,建设环境好、水准高的居住区。

11、钟岭居住区:用地面积163.6公顷,安排居住人口5.6万人。规划整治现状村庄,高标准重点建设新居住区。

12、站前北居住区:用地面积95.49公顷,安排居住人口3.4万人。住宅建设以多层和小高层为主。

13、站前东居住区:居住用地面积68.2公顷,安排居住人口2.5万人。住宅建设以多层为主。

14、站前南居住区:居住用地面积127.6公顷,安排居住人口4.4万人。沿河合理地段安排少量小高层住宅。

15、崇岗居住区:居住用地面积87.44公顷,安排居住人口3.1万人。以多层次的天际轮廓创造南部“窗口视区”。

16、宜北居住区:居住用地面积91.76公顷,安排居住人口3.06万人。规划以改造完善为主,置换临川酒厂等工业用地。

17、宜西居住小区:居住用地面积50.9公顷,安排居住人口约1.97万人。规划结合宜黄河水系,临河以多层为主,并点缀小高层。

18、宜南居住区:居住用地面积62.7公顷,安排居住人口约2.39万人。规划应高标准开发,高水准建设,以创造出独特的中心居住区风貌。

19、宜东居住区:居住用地面积81.28公顷,安排居住人口约2.91万人。规划控制区村庄用地无序蔓延,对新建的居住用地,高标准集中开发建设。

20、宜东南居住区:居住用地面积129.06公顷,安排居住人口4.67万人,以新建的居住区为主,规划完善公共设施的配套。

根据以上居住区规划安排,城区居住人口分布为:

老城区:安排居住人口约34.4万人。

新城区:安排居住人口约24.4万人。

抚北片区:安排居住人口约1.2万人。

上顿渡片区:安排居住人口约15万人。

总计至规划期末共安排居住人口75万人。

各居住区建设指标控制

第八十五条居住配套设施规划

1、教育

中学:按3~5万人居住规模设置一所30~36班完全中学标准,以1公里服务半径均衡布置。规划远期新增8所中学,保留12所中学,使中学总数达20所。

小学:按1~1.5万人居住规模设置一所24班小学标准,以0.5公里服务半径在居住区内进行配置。远期需增小学33-36所,达55-60所。

幼托:按0.5万人居住规模设置一所6班幼托标准,以0.3公里服务半径在居住小区内结合小区中心绿地进行配置。

2、医疗卫生

按3~5万人居住规模设置门诊所(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5万人居住规模设置卫生站(或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在各区、小区配套布置医疗设施,形成各级配套、健全完善的居住区医疗保健体系。规划城区共需安排门诊所23-25个,卫生站55-60个。

3、文化体育

每个居住区配建一处文化活动中心,安排老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每个居住小区配套建设文化活动站,安排图书室、老年活动室、青少年活动站。

4、商业服务及其它配套公建设施

按每居住区配置一综合农贸市场或超市,每小区配置一小型超市标准配套商业服务设施。

第六章城乡统筹规划

第一节中心城区村镇建设统筹协调规划

第一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第九十一条规划目标

建立一个以抚州市中心城区为枢纽,福银高速公路、抚吉高速公路、向莆铁路、316国道、东临、抚八、昌厦、抚丰等公路以及抚河、南昌昌北机场为依托,形成进出顺畅、联系方便、过境快速、静态交通设施布局合理的水陆空综合交通系统。

第九十二条高速公路建设

策应国家和省高等级公路的发展规划,积极加快中心城区对外交通的建设,形成“一横一纵”的高速公路通道,“一横”为抚吉高速(吉安—抚州—资溪),在临川区崇岗镇长岗村与福银高速交汇;“一纵”指福银高速,两条高速公路成为抚州市中心城区的主要对外交通通道。

第九十三条公路建设

316国道要按一级或二级公路标准改造,城区段要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东临公路已建成一级公路,昌厦、抚八、抚丰等省道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县乡公路达到三、四公路标准,农村要基本实现村村通水泥路的目标。

第九十四条铁路建设

保留沪昆及鹰厦铁路,提高浙赣及鹰厦铁路的运输能力。近期积极建设向莆铁路及杭南长铁路客运专线,远期建设鹰汕铁路、吉温铁路,市域形成“两横两纵”的铁路网。中心城区近期重点建设将向莆铁路,争取鹰汕铁路能进入抚州市中心城区,远景争取向莆铁路建成客运专线,另新建一条向莆铁路货运专线。

第九十五条水运建设

积极疏浚抚河,改善航运能力,使抚河达到四级航运标准,并对宜黄河、崇仁河进行拓宽,相应提高航运运输能力。

第九十六条航空建设

抚州应充分利用南昌昌北国际机场为其服务,提供客货航空运输,更好地服务经济的发展。远期可以考虑抚州机场的前期研究。

第九十七条中心城区过境交通

规划在温泉镇区西部建设环城西路,在城市南部修建环城南路,连接抚八公路及316国道,在中心城区的北部邻抚河修建环城北路与环城西路及316国道相连,与东部的316国道共同组成城市对外交通的外环,将东临公路、昌厦公路、抚八公路、抚丰公路都终结在环城路上。避免过境交通对中心城区的干扰,确保中心城区的安宁。

第九十八条对外静态交通设施规划

规划在中心城区的西南部邻向莆铁路设置抚州火车客运站场,站场等级为二级客运站。

规划改建抚北火车站场,并适当扩大规模,成为抚州市的货运站场,为城市的工业发展服务。

规划保留抚州汽车站、文昌客运站、上顿渡汽车站,继续为城市提供服务。

规划在抚州火车站南侧新建一处长途汽车站,按二级站标准设置,占地为5.5公顷。

规划在城北东路与舒同路交汇处设置一处汽车站,按二级站标准设置,占地为2.5公顷。

规划在上顿渡片区设置一处汽车站,按二级站标准设置,占地为2.1公顷。

规划将五殿汽车站改为公交始末站场。

第二节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2、城市道路网规划

抚州市中心城区形成由城市环城路和主干路组成的“九纵八横四环”的城市主要道路方格网格局。建立以主次干路为骨架,交通走廊明确,支路健全的城市道路网络。

⑴主干路系统

外环快速路、放射路、出入口道路等构成城市主干骨架,与其他的主干路共同组成主干路系统,形成“九纵八横四环(含外环)”的道路骨架。

八横有:大公路(24-40m)、临川大道(40-60m)、钟岭大道(45m)、迎宾大道(80m)、汝临大道(60m)、崇岗大道(40m)、文昌路(60m)、龙发路(40m)。

九纵有:玉茗路(40m)、芙蓉路(60m)、抚北大道—西津大道—风岗大道(45-50m)玉茗大道(40-50m)、金巢大道(50m)、文昌大道(50-60m)、赣东大道(33-55m)金柅大道(45m)、梦湖大道—晏殊大道(45m)。

“四环“指一个外环和三个内环,外环指城市快速环路,内环指形成三个城市主干路环路,“一环”指大公路—文昌大道—迎宾大道—西津大道—大公路,“二环”指迎宾大道—文昌大道—汝临大道—凤岗大道—迎宾大道,“三环”指临川大道—河西大道—汝临大道—芙蓉路。

抚州市城区主要道路网一览表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一、什么是城市总体规划 (一)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合理发展。 (二)城市总体规划如何制定 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在报请审批之前,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根据实际需要,在编制总体规划前可以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三)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和范围 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同时对城市远景发展作出轮廓性的规划安排。总体规划中包含近期建设规划,对城市近期的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作出安排,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一般为五年。 城市规划区范围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四)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 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城市主要建设标准和定额指标,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部署,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和河湖、绿地系统,各项专业规划,近期建设规划。 二、重庆历次城市总体规划概况 (一)陪都十年计划 重庆陪都建设计划委员会在1946年4月,完成了现代重庆的第一个城市规划---《陪都十年建设计划草案》,提出了疏散市区人口,降低人口密度,发展卫星城镇的设想,在渝中半岛以外规划了弹子石、沙坪坝、铜元局等12个卫星市,香国寺、杨家坪、新桥等18个卫星镇和五里店、歇台子、九龙坡等12个预备卫星市镇。 (二)重庆城市初步规划 重庆于1960年编制完成了解放后的第一个城市总体规划《重庆城市初步规划》。城市用地继续“大分散、小集中、梅花点状”的布局原则,强调将工业在更大范围内分散,规划了市中区、大杨区、大渡口区、沙磁区、中梁山区、江北工业区、弹子石工业区、南坪工业区、李家沱—道角工业区等9个片区,在外围规划了北碚、歇马、西彭和南桐4个卫星城。

《城乡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2018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城市规划技术文件的内容和深度,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以及未设镇的县城。 第三条本细则是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配套的具体规定,编制城市规划除遵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城市规划设计成果一般由三部分组成: (一)规划文本:表达规划的意图、目标和对规划的有关内容提出的规定性要求,文字表达表达应当规范、准确、肯定、含义清楚。 (二)规划图纸:用图像表达现状和现状设计内容,规划图纸应绘制在近期测绘的现状地形图上,规划图上应显示出现状和地形。图纸上应标注图名、比例尺、图例、绘制时间、规划单位名称和技术负责人签字。规划图纸所表达的内容与要求应与规划文本一致。 (三)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书和基础资料汇编、规划说明书的内容是分析现状、论证规划意图、解释规划文本等 第二章总体规划 第五条编制总体规划需收集的基础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项: (一)市(县)域基础资料 1、市(县)域的地形图:图纸比例为1/50000~1/200000: 2、自然条件:包括气象、水文、地貌、地质、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等。 3、资源条件:

4、主要产业及工矿企业(包括乡镇企业)状况; 5、主要城镇的分布、历史沿革、性质、人口和用地规模、经济发展水平; 6、区域基础设施状况; 7、主要风景名胜、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的分布和开发利用条件; 8、三废污染状况; 9、土地开发利用情况; 10、国民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国民收入和财政状况; 11、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发展战略、区域规划等方面的情况。 (二)城市基础资料 1、近期绘制的城市地形图,图纸比例为1/5000--1/35000。 2、城市自然条件及历史资料; (1)气象资料; (2)水文资料; (3)地质和地震资料,包括地质质量的总体验证和重要地质灾害的评估; (4)城市历史资料:包括城市的历史沿革、城址变迁、市区扩展、历次城市规划的成果资料等。 3、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济 (1)经济发展资料:包括历年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产业结构及产值构成等; (2)城市人口资料:包括现状非农业人口、流动人口及其中暂住人口数量,人口的年龄构成、劳动构成、城市人口的自然增长和机构增长的情况等;

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的建议书

广东省城市规划协会规划设计分会 会议纪要 2003年 8月 4日,广东省城市规划协会规划设计专业委员会组织省城 乡规划院、广州市规划院、深圳市规划院等会员单位,在广州市召开了《广 东省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的建议》征询会,就拟定我省新的城市规划收费标准 及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而充分的讨论。会议纪要如下: 1、会议认为,《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颁布至今已有 10 年。 10 年 来,我省经济快速增长, 城市规划设计的内容和工作深度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加之物价指数明显提高,营运成本日益增大,致使原收费标准已不能适应我 省城市规划市场的变化要求, 因此拟定我省新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是十 分必要的。 2、会议提出,自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 知》,明确提出:停止执行《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城市规划设计 收费以来,我省城市规划设计市场实际运行价格相差很大,各类设计单位之 间出现了恶性竞争。混乱的设计市场,妨碍了设计质量的提高,更不利于城 市规划设计单位的建设和长远发展。同时,规划管理部门在编制城市规划经 费预算以及委托设计、确定费用时也缺乏依据。因此,拟定新的广东省城市 规划设计收费标准,对规范规划设计市场,提高设计质量,稳定规划设计队 伍意义十分重大。 3、会议强调,根据国家计委 2001 年 1218 号文精神,城市规划设计收 费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三条则明确规定 “市 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因此,广东 省城市规划收费 标准应由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根据广东省城市规划设计市场 的具体实际情况,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协商来确定。 广东省城市规划收费标准的建议 (行业指导价) 2003年 10 月

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日期:2008-10-14 一、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的调整系数。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协商确定。 四、本《意见》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标准应相应增减。 五、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如需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15套,规划文本6套,彩色图纸一套。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如委托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电子文件或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 八、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城市规划设计费。在规划设计委托合同签定后3日内,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3日内,支付40%的规划设计费,提交全部成果时,结清全部费用。 九、本《意见》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解释。 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特大城市30万元/每个,大城市20万元/每个,中等城市15万元/每个,小城市10万元/每个。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城市规划编制合同协议书

编号: 城市规划编制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_ 月_____ 日(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等。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城市规划编制、管理、审批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本合同城市规划编制项目的基本内容: 2.1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项目范围:_________________ ,规划面积为_________ 平方公里。 第三条规划设计内容及深度: 上述范围内的 _____________ 规划,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对规划的深度要求

第五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规划设计图纸文件: 第六条项目进度

6.1概念设计阶段:乙方踏勘现场,对基础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完成产业结构和布局的概念 性方案,提交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确定一个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并提岀书面修改意见 进行规划工作。本阶段工作时间为__________ 个工作日。 6. 2方案深化调整阶段: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概念性规划方案进行规划的深化设计,甲方对本 阶段设计方案进行确认并提岀书面修改意见完成规划设计成果供专家评审。本阶段工作时间自 甲方提岀书面确认意见后为________ 个工作日。 6.3提交规划成果阶段:乙方根据甲方提供评审鉴定意见和书面修改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 后,提交甲方正式规划成果。本阶段工作时间自收到甲方书面修改意见后为 _____________ 个工作日。 第七条设计取费及付款方式: 7.1、取费标准及费用总额: 依据国内同类规划取费的平均水平,确定本项目设计取费为______ 万元,总计费用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 万元整。 7.2、付款方式: 7.2.1签订合同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用总额50%计_________ 万元。 722提交方案深化阶段成果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总额50%,计 ___________ 万元。 第八条双方责任。 8.1 甲方责任。 8.1.1 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规划编制。 8.1.2 甲方提交有关基础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合同第五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 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8.1.3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基础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 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

最新城市规划收费标准(2010版)

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现将我院规划设计收费依据及标准公布如下,并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一、收费依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2010中规协秘字第022号)(全文附后)。 二、区综合经济园区项目比照上述文件标准减半计收。 附件: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会员单位: 为加强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管理,约束不合理收费和制止不公平价格竞争,促进城市规划设计水平的提高,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现发至各会员单位,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计算和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二O一O年六月一日

一、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的调整系数。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协商确定。 四、本《意见》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标准应相应增减。 五、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如需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15套,规划文本6套,彩色图纸一套。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如委托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电子文件或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

城市规划收费标准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说明 默认分类2010-09-26 11:19:05 阅读543 评论1 字号:大中小订阅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说明 一、本“标准”是在2001年国家计委“1218”号文取消了1993年版“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的情况下,为了规范城市规划设计市场,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全面调查基础上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制定并发布的行业统一收费指导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的各项城市规划设计收费。 三、本“标准”采用单价法,进行标准的制定。 四、本“标准”补充了部分以前“收费标准”中所缺项目类型及现在正在进行的项目类型。 五、本“标准”中,各规划设计单位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不同地区、规划资质等级等情况诚意0.8-1.5的调整系数进行上下浮动。 六、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参照国际城市规划收费标准,又承担方和委托方协商解决。 七、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含境外设计单位)必须持有国家统一颁发的城市规划设计证书,并经工商登记后,方可进入市场,收取城市规划设计费。 八、境外设计单位在中国从事规划设计业务必须执行此标准。 九、执行该“标准”,其各项规划内容和深度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国家和各省有关项目规定的要求执行。如果根据实际需要,委托方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其所占工作量要相应增减。 十、编制城市规划所需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又委托方负责组织各有关单位提供。如委托方不能提供所需资料,要由承担方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工作的,其资料费、地形图(含电子文件)等费用由委托方支付。 十一、执行本“标准”,设计方成果需提供:中间成果(含论证材料)最多为15套,最终成果为6套,另提供彩色图纸一套,如委托方须增加份数则需另行支付成本费用。 十二、执行本“标准”成果版权归设计方所有,收费标准不包括提供电子文件及版权费用,如委托方须设计方提供电子文件和版权的,须支付相应费用。 十三、城市规划设计费按进度分期支付,在规划设计委托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委托方即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 %,方案确定时支付40%,规划设计成果交付时结清全部设计费用。 十四、本“标准”从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实行。

2018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最新收费标准).doc

2018城市规划设计最新收费标准! 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文件[(2017)]——《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一、城市总体规划 注: 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城市规划法》所划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末期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划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超大城市70万元/每个,特大城市50万元/每个(原标准30),大城市35万元/每个(原标准20),中等城市25万元/每个(原标准15),小城市15万元/每个(原标准10;单独编制的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二、城镇群规划 三、城乡统筹规划 四、分区规划

注: 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 2、本计费单价中参照的用地面积是指建设用地面积。 3、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0万元。 4、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初步成果阶段(20%),纲要成果阶段(40%),最终成果阶段(10%)。 5、新区总体规划、产业园区总体规划、某些特定地区的总体规划等,建议纳入参照分区规划的收费标准进行计费。 五、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 两个层面: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含实施细则)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号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已于一九九一年九月二日经第十四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一九九一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部长(签名章):侯捷 一九九一年九月三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城市规划的编制规范化,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编制城市规划,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编制城市规划一般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根据实际需要,在编制总体规划前可以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大、中城市可以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分区规划。 第四条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需要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由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详细规划由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第五条承担编制城市规划任务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关于规划设计资格的规定。 第六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确定的各项规划原则,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积极采用先进的规划设计方法和技术手段。 第七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对城市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自然环境、城市建设的历史与现状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取得准确的基础资料。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提供编制城市规划所需要的基础资料。 第八条在编制城市规划的各个阶段,都应当运用城市设计的方法,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人文因素和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对城市空间环境作出统一规划,提

规划收费标准(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文件 (2004)中规协秘字第022 号 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 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会员单位: 为加强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管理,约束不合理收费和制止不公平价格竞争,促进城市规划设计水平的提高,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现发至各会员单位,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计算和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二OO 四年六月一日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说明 一、2001 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 号)中取消了1993 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的调整系数。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协商确定。 四、本《意见》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应相应增减。 五、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如需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15 套,规划文本6 套,彩色图纸一套。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如委托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电子文件或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 八、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城市规划设计费。在规划设计委托合同签定后3 日内,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 3 日内,支付40%的规划设计费,提交全部成果时,结清全部费用。 九、本《意见》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解释。

项目规划设计咨询收费标准

目录 第一部分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1.1说明 (1) 1.2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及概念规划 (2) 1.3城市总体规划 (2) 1.4分区规划 (3) 1.5详细规划 (3) 1.5.1控制性详细规划 (3) 1.5.2修建性详细规划 (4) (1)居住区 (2)城市一般地段 (3)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围地段 (4)公园、游乐场及其它园林规划 1.6风景区规划 (5) 1.6.1风景区规划大纲 (5) 1.6.2风景区总体规划 (5) 1.6.3风景区详细规划 (5)

1.8旅游规划设计 (8) 1.8.1旅游区总体规划 (8) 1.8.2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8) 1.8.3旅游区修建性详细规划 (9) 1.8.4旅游区实际规划 (9) 1.9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10) 1.10环境景观规划 (10) 1.11城市设计 (10) 1.12小城镇总体规划 (11) 1.13规划咨询 (11) 1.14编制标书 (12) 1.15规划标底 (12) 1.1216电子文件 (12) 1.17城市单项专业规划 (13) 1.18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14) 1.19单独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 保护规划及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 (14) 1.20单项市政工程规划 (15) 1.20.1城市道路规划 (15) 1.20.2城市道路主要交叉口规划 (15) 1.20.3城市市政工程管线规划综合 (15)

1.20.5其他 (16) 第二部分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2.1说明 (17) 2.2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 (20) 2.3建筑市政工程设计 (21) 2.3.1建筑市政工程范围 (21) 2.3.2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 (21) 2.3.3建筑市政工程复杂程度 (22) 2.3.4工程设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 (26) 第三部分工程咨询收费标准 3.1说明 (27) 3.2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收费 (28) 3.3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 (29) 第一部分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 1.1 说明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版)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6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规划编制工作,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规划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 第四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五个统筹,坚持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坚持因地制宜确定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考虑人民群众需要,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充分关注中低收入人群,扶助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第六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 第七条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大、中城市根据需要,可以依法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组织编制分区规划。 城市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八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依据。 第九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承担城市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市规划编制工作。 第二章城市规划编制组织 第十一条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分区规划。具体工作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承担。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制定近期建设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城市分区规划组织编制。 修建性详细规划可以由有关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建设主管部门(城乡

城乡规划收费标准

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暂行收费标准(行业指导价)(一)一.城镇体系规划 注:不足30万人口按30万人口计。 二.城镇总体规划

1.总体规划 住:①、不足3平方公里按3平方公里计算,>50平方公里按1平方公里为一档次,不足1平方公里按一个档次(1平方公里)计算; ②、城镇规模是以经总体规划规模论证报告经评审后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为准; 2

精品文档 。 3欢迎下载 ③、专题研究报告,其费用不在此收费标准范围内; ④、需达到分区规划深度,应按本定额乘以1.2的系数; ⑤、单独编制近期建设规划,按本定额的20%计; ⑥、单独编制概念性规划、总体规划纲要,各按本定额的30~40%计。 2. 城市分区规划 注:①、不足10平方公里的按10平方公里计算; ②、若总体规划完成之后,间隔时间较长,变化较大,必须重新收集资料、调研分析之后才能进行分区规划,可视增加的工作量酌情另计(增加20~40%); ③、各类开发区(含大学城、科技园、度假区等)的总体规划按本标准计费。

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暂行收费标准(行业指导价)(二)(接上文)三、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 注:①、不足30公顷按30公顷计; ②、旧城区、各类开发区应按本定额乘1.2系数计费; ③、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围地段按本定额乘1.3系数计费。 2.修建性详细规划 4

精品文档 。 5欢迎下载 1) 居住区

注:①、不足1公顷按1公顷计费; ②、不包括制作模型及土方平衡设计费用; ③、增加地块控制性规划指标的,按本收费标准乘以1.2系数收费。 2)城镇重点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围地段 注:①、不足1公顷按1公顷计算; ②、管线工程、土方工程设计、模型制作的费用另计; ③、增加地块控制性指标的按本收费标准乘1.2系数计费。 3)公园、游乐场及其他园林规划 6

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会员单位: 为加强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管理,约束不合理收费和制止不公平价格竞争,促进城市规划设计水平的提高,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现发至各会员单位,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计算和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附:《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二O一O年六月一日 一、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1218号)中取消了1993年由建设部、国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划设计单位收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 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0.8—1.5的调整系数。 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由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协商确定。

四、本《意见》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要求而制定,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标准应相应增减。 五、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含电子文件),应由委托方提供。如需要由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含论证材料)15套,规划文本6套,彩色图纸一套。如委托方要求增加份数,则应另行支付成本费。 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如委托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电子文件或版权,应支付相应费用。 八、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城市规划设计费。在规划设计委托合同签定后3日内,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3日内,支付40%的规划设计费,提交全部成果时,结清全部费用。 九、本《意见》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解释。 一、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06-4-6 发布机构:建设部文号: 建规[1995]333号实施时间: 1995-06-0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城市规划技术文件的内容和深度,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以及未设镇的县城。 第三条本细则是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配套的具体规定,编制城市规划除遵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城市规划设计成果一般由三部分组成: (一)规划文本:表达规划的意图、目标和对规划的有关内容提出的规定性要求,文字表达表达应当规范、准确、肯定、含义清楚。 (二)规划图纸:用图像表达现状和现状设计内容,规划图纸应绘制在近期测绘的现状地形图上,规划图上应显示出现状和地形。图纸上应标注图名、比例尺、图例、绘制时间、规划单位名称和技术负责人签字。规划图纸所表达的内容与要求应与规划文本一致。 (三)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书和基础资料汇编、规划说明书的内容是分析现状、论证规划意图、解释规划文本等 第二章总体规划

第五条编制总体规划需收集的基础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项: (一)市(县)域基础资料 1、市(县)域的地形图:图纸比例为1/50000~1/200000: 2、自然条件:包括气象、水文、地貌、地质、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等。 3、资源条件: 4、主要产业及工矿企业(包括乡镇企业)状况; 5、主要城镇的分布、历史沿革、性质、人口和用地规模、经济发展水平; 6、区域基础设施状况; 7、主要风景名胜、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的分布和开发利用条件; 8、三废污染状况; 9、土地开发利用情况; 10、国民生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国民收入和财政状况; 11、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发展战略、区域规划等方面的情况。 (二)城市基础资料 1、近期绘制的城市地形图,图纸比例为1/5000--1/35000。 2、城市自然条件及历史资料; (1)气象资料; (2)水文资料; (3)地质和地震资料,包括地质质量的总体验证和重要地质灾害的评估; (4)城市历史资料:包括城市的历史沿革、城址变迁、市区扩展、历次城市规划的成果资料等。 3、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济

2019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

2019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最新收费标准)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2019城市规划设计最新收费标准! 据中国城市规划协会文件[(2017)]——《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一、城市总体规划 注: 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城市规划法》所划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末期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划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超大城市70万元/每个,特大城市50万元/每个(原标准30),大城市35万元/每个(原标准20),中等城市25万元/每个(原标准15),小城市15万元/每个(原标准10;单独编制的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二、城镇群规划 三、城乡统筹规划 四、分区规划

注: 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 2、本计费单价中参照的用地面积是指建设用地面积。 3、分区规划设计计费基价为50万元。 4、编制分区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初步成果阶段(20%),纲要成果阶段(40%),最终成果阶段(10%)。 5、新区总体规划、产业园区总体规划、某些特定地区的总体规划等,建议纳入参照分区规划的收费标准进行计费。 五、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 两个层面:

城市规划项目类型及各自收费标准

城市规划项目类型及各 自收费标准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城市规划项目类型及各自收费标准 (2008年07月23日) 目录

一、城镇体系规划 注: (1)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区域总人口为准。 (2)都市圈、城镇群等类似规划,参照城镇体系规划的深度和计费意见执行。(3)在编制城镇体系规划中,如果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标准视专题研究范围与深度确定:如专题研究对象为区域范围的,则省域30万元/专题、市域(地)20万元/专题、县域15万元/专题; 如专题研究对象为区域中心城市的,则特大城市25万元/专题、大城市20万元/专题、中等城市15万元/专题、小城市10万元/专题。 (4)计费基价为50万元。 二、城市战略/概念规划 1. 单独编制城市空间发展战略/概念规划

注: (1)本计费以规划期末城市人口规模分类为依据,城市新区、新城、开发区参照此标准。 (2)如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起编制,其收费为城市总体规划计费的50%-60%。(3)计费基价为50万; 2.概念规划/概念设计 注:

(1)计费基价为30万; (2)基于较小地块及修规层面的概念设计,按1.2-1.5万元/公顷计费。 三、城市总体规划 1. 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 注: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基价为50万。 2.城市总体规划

注: (1)本计费以规划期末城市人口规模分类为依据,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费,城市新区、新城、开发区参照此标准。本计费不含乡镇规划。 (2)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3)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60万元。(4)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要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 计费。计费为:特大城市25万元/专题、大城市20万元/专题、中等城市15万元/专题、小城市10万元/专题。 (5)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15-20%,纲要阶段35%,总规编制阶段35%,成果制作阶段10-15%。 (6)城市总体规划分项收费比例: 收费构成:城镇体系规划30%,中心城区规划70%。 以中心城区规划为100%,以下中心城区规划中各分项内容的分配比例为: ① 性质规模占5-10%; ② 空间发展与用地布局规划(包括:空间管制、村镇发展与控制、空间增长边界确定、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及控制要求等)占25-30%;

【完整版】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一、总则 (一)编制背景 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对指导重庆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的部分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经过直辖以来的建设,重庆已整体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为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适应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2004年3月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特编制《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市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规划期限 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四)规划范围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重庆市行政辖区,面积8.24万平方千米。 都市区规划范围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九个行政区,面积5473平方千米。

(五)规划区 都市区的规划区范围与都市区范围一致。 都市区以外的各城市、镇、乡、村庄的规划区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二、城市性质、发展目标 (一)城市性质 重庆是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二)发展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等机遇,把重庆加快建成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三、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一)城镇化发展方针 坚持分类指导原则,着力建设都市区,加快培育大城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重点发展中小城市和有条件的建制镇,推进城镇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规划至2010年,全市总人口3000万人,城镇人口1615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53.8%;至2020年,总人口3100万人,城镇人口216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70%左右。 (三)区域协调发展 1、市内三大区域协调发展 构建“一圈两翼”的区域空间结构,即以都市区为中心的一小时经济圈,以万州为中心的三峡库区核心地带为渝东北翼,以黔江为中心的乌江流域和武陵山区为渝东南翼。分别发挥三大区域各自的优势,

规划设计相关收费标准

规划设计相关收费标准 方应支付相应费用。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应委托方提供。如需要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集基一、20XX年国家计委《关于放开和下放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的通知》中取消了1993年家物价局联合颁布的《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放开了规划设计市场。为了规范规划设计市场计费,中国城市国范围内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本《意见可作为城市规取规划设计费的参考依据。二、参照本《意见》计算规划设计费时,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的调整系数。三、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也可参照国际城市规划计费方法或标准,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协商确定。四、本《意见》所提出的各项计费基于建设部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规定对规划设计内容、深度的如果委托方要求增加或减少内容、深度,计费标准应相应增减。五、规划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地形图,应委托方提供。如需要规划设计单位承担调查收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费用。六、规划设计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初步方案15套,规划文本6套,彩色图纸一套。如委托方要求应另行支付成本费。七、规划文本电子文件及版权归规划设计单位所有。如委托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提供电子文件或版权,应支付相

八、委托方应按进度分期支付城市规划设计费。在规划设计委托合同签定后3日内,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划设计方案确定后3日内,支付40%的规划设计费,提交全部成果时,结清全部费用。九、本《意见》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解释。一、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模序号 1 2 3 4 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计费单价备注包括县城特大城市注: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城市规划法》所规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人口为准。 3、城市总体规划按人口规模分档,并按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费。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 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 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35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计费为:特大城市30万元/每个,大城市20等城市15万元/每个,小城市10万元/每个。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方案阶段40%,成果制作阶段30%。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双方商定,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单位自行解决。二、分区规划计费单价序号项目类别备注 1 2 新区旧城区注:1、城市建成区按照旧区计费,城市新区按照新区计费。 2、有些地区在城市建设中

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

一、规划策略 1、经济、社会、人口、资源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策略 2、生态空间发展策略 3、“多中心组团式”发展策略 4、集中紧凑发展策略 5、新区拓展与旧城更新相结合策略 6、交通适应及引导发展策略 二、城乡协调发展与城市空间结构 (一)城乡协调发展 构筑都市区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格局,加快城镇化进程,缩小城乡差异;加强郊区小城镇建设,提升小城镇对郊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和服务功能,形成聚集效应,促进土地集约利用;保护郊区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城镇空间布局与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逐步形成分工合理、高效有序的网络状城镇空间结构。加强农村居民点的整合和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公共服务设施水平。 (二)都市区空间层次 都市区在空间上分为主城区和郊区两个部分。主城区为集中进行城市建设的区域,范围为2737平方千米,其中,中心城区位于中梁山、铜锣山之间,是主城建设的主要区域和旧城所在地,范围为1062平方千米。郊区范围为2736平方千米。 (三)城市主要拓展方向 城市拓展的主要方向为内环线以北、中梁山以西以及铜锣山以东。 (四)城市空间结构 城市空间结构为“一城五片、多中心组团式”。 主城由中部、北部、南部、西部、东部五大片区组成。多中心包含一个城市中心和六个城市副中心。主城城市建设用地分为十六个组团和八个功能区。 三、城市规模 (一)人口规模 规划至2010年,都市区总人口73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60万人;规划至2020年,都市区总人口98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30万人。 规划至201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520万人;规划至2020年,城市人口635万人。 (二)用地规模 规划至2010年,都市区城镇建设总用地为580平方千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88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城镇建设总用地为865平方千米,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93平方米。 规划至201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总用地为401平方千米,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77.1平方米;规划至2020年,城市建设总用地为520平方千米,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81.89平方米。 四、城市功能布局 (一)片区 以片区为格局有机组织城市人口和功能,各片区具有相当的人口规模,城市功能完善,既相对独立,又彼此联系,相互协调发展。每个片区包含若干组团和功能区。 中部片区为中梁山以东、铜锣山以西,长江和嘉陵江环抱的区域。主要为现状建成区。重点加强和提升城市中心品质,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逐步疏解人口和功能,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用地布局,大力发展以金融、商贸、现代物流以及都市区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以重钢搬迁为契机,提升大渡口的城市功能,分担杨家坪城市副中心的部分职能。 北部片区为嘉陵江以北,中梁山和铜锣山之间的区域。以北部新区、江北城现代商务区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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