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经济法基础串讲讲义

2015年经济法基础串讲讲义
2015年经济法基础串讲讲义

第一章总论

第01讲总论

【最新消息】

1.2015年初级职称考试两科考试时间不再共享,考试时需分别作答,不能在答题过程中随意切换试卷。

2.先作答科目需交卷后才能进入第二科作答,交卷后无法再对答案进行修改。

3.先做那套试卷在进入系统时随机选择。

【学习提示】

准备工作:完成基础班“学习”及习题班的“练习”,已认真消化过基础班讲义。

串讲思路:第一抓思路,第二抓考点。

学习工具:回忆基础班的思维导图,利用串讲班的表格总结。

调整心态,决胜2015!

第一章总论

【复习方向】

本章在历年考试中以“单、多、判”考核为主,几乎未出过不定项选择题,考核点相对固定,其中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等考点应注意在选择题中以小案例形式考核。

“行政诉讼”部分教材未按照新法修订,预计试题会回避涉及新法的知识点,若万一出现,请按教材内容作答。

【考点透析】

表一、法律关系

主体(双)自然人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自然人性质的特定主体

法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党和社会团体、外国社会组织国家

内容权利

义务积极、消极

客体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道德产品

行为

人身

表二、法律事实

分类内容标准

事件绝对事件(自然现象)

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相对事件(社会现象)

行为(合法性)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表现形式)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

(意思表示)表意行为与非表意行为

(几方表意)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

(特定形式)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

(主体参与)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表三、法的形式

形式制定机关注意要点名称规律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全国人大——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决议或者决定,与法律××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其

他法律

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地方性法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

省;省会、特区、较大的市(1+3)

××地方××

条例

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规章在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

××办法

××条例实施

细则

地方政府

规章

地方人民政府

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和同

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地方××

办法

效力排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

提示自治区法规、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也属于法的形式

表四、法的分类

划分标准法的分类记忆口诀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创法成不成

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那(内)三小子根本太普通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内容很诚实

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一般法和特别法小三长特别一般

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划分国际法和国内法祖国

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公法和私法目的是为了开公司

表五、经济仲裁

适用范围适用“平等主体”“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不适用《仲裁法》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不能仲裁

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人身)

行政争议(不平等主体)

原则自愿、公平、独立仲裁、一裁终局

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无隶属关系【注意】组成人员中专家不少于2/3

仲裁协议形式必须书面!

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效力

⑴独立存在不受合同影响

⑵对效力有争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

作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

⑶双方签订有效仲裁协议,一方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

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仲裁裁决开庭、不公开、执行回避制度、可以和解亦可以调解但不能违背一裁终局原则调解书自“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注意】区分仲裁庭未能形成一致意见和未能形成多数意见的处理措施

表六、民事诉讼

适用范“平等主体”“财产关系”“人身关系”

审判制

⑴两审终审制;⑵合议制;⑶回避制度;⑷开庭并公开

诉讼管辖级别管辖大多数民事案件均归基层法院管辖

地域管辖

普通管辖

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

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经常居住地

住国外、找不到人、被关押→原告住所地

特殊管辖

⑴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

⑵保险合同纠纷——保险标的物所在地

⑶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

⑷公司设立、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公司住所地

⑸运输合同纠纷——运输始发地、目的地

⑹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注意】以上诉讼均可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除⑷外)专属管辖⑴不动产纠纷;⑵港口作业纠纷;⑶继承遗产纠纷

共同管辖“立案在先”原则(原告先后向有管辖权的多地法院起诉)

协议管辖合同纠纷(可以协议: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

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

特别诉讼时效期间1年:“身体”“质量”“租金”“寄存”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20年

【注意1】普通及特别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为“权利被侵害”之日

【注意2】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丧失的是“胜诉权”

中止(客观原因导致暂停)“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

中断(主观原因导致复位)“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

判决一审“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生效二审终审判决

执行常识理解9种强制执行措施表七、行政复议

复议范围复议事

⑴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⑵对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包括规章)可以“一并”提出“附带审查”排除事

⑴行政处分(内部行为不可议)

⑵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未行使行政权)

⑶抽象行政行为

复议程序申请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复议机

一个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政府(非省级)

俩爹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如地税)

没爹省级政府、国务院各部门(如国家税务总局)

【注意1】参加人不包括复议机关

【注意2】不收费

【注意3】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有特殊情形)

复议决

⑴采用书面审查(不开庭)

⑵举证责任倒置(由“被申请人”承担)

⑶答复时间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法律规定少于60日的除外

⑷决定种类:维持;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⑸复议决定书“送达”生效

强制执行决定维持: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机关或法院决定变更:复议机关或法院

表八、行政诉讼

诉讼范围受理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不受理⑴国家行为;⑵抽象行政行为;⑶内部行为;⑷行政机关作出的终局裁决

诉讼管辖级别管

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⑴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⑵海关处理的案件;

⑶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⑷本辖区内重大、

复杂的案件;第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注意】按《行政诉讼法》最新规定⑴取消;⑶调整为县级以上

地域管

一般情况

“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

行政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也”可以在复议机关所在地(原告就被告)特殊情况

“限制人身自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原告住所地;

因“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

诉讼程序开庭、公开、合议庭、执行回避制度,“不适用调解”(赔偿诉讼除外)判决生

一审判决——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

一审裁定——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不上诉

表九、法律责任民事

责任

行政责任行政

处罚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行政

处分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刑事责任主刑

种类期限数罪并罚

管制3个月以上2年以下最高3年

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最高1年

有期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

总和刑期在35 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无期

死刑

附加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注意】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01讲劳动合同的设立、必备、约定条款、解除和终止

【复习方向】

本章在以往年度的考核中各类题型均有涉及,但考核点相对固定,且比较基础,不涉及过于复杂的计算性题目。对本章所涉及的时间及

数字性规定必须在考前予以消化,同时不定项选择题要注意劳动合同法与社会保险法结合出题。

【考点透析】

表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订立主体劳动者年满16周岁(文艺、体育、特种工艺除外)

用人单位无执照亦无委托书不得订立劳动合同,不得扣押证件和收取财物

建立关

“用工之日”(不论是否签订合同及何时签订)

签订合同形式书面(例外:非全日制用工)

订立时间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

不签的后果

一个月内如是劳动者原因:“终止关系”“支付报酬”“无补偿”

满一个月不满一年则单位违规:“支付双倍工资”“补签合同”,此情形下劳动者不签可终止关系并要

求补偿

【注意】双倍工资的支付区间

满一年则单位严重违规:“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立即补订合同”非全日制用

可订立口头协议、不得约定试用期、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无补偿、报酬结算周期不得超过15

合同效力生效协商一致、签字盖章、依法订立即生效(诺成)

无效

前提已经成立

法定情形

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后果自始无效(劳动者付出劳动可要求报酬,造成损失可要求有过错的一方赔偿)

表二、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包括:甲乙双方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报酬、社保等

无固定期限合同⑴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⑵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⑶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能力、无过错)

工作时间(h)标准工时制8h/40h(日/周)

【注意】用人单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

⑴一般:天≤1h

⑵特殊:天≤3h,月≤36h

不定时工作制≤8h≤40h(日/周)每周至少休息1天

综合计算工时

以周、月、季、年为周期总和计算,但平

均工时同标准工时制

带薪年休假【注意】看累计工作年限(1年起步,10年分界)

满1年不满10年5天

病假累计2个

月以上不享

带薪事假累计20天以上、享受寒暑假超过年休假天数

均不享受

满10年不满20

10天

病假累计3个

月以上不享

满20年15天

病假累计4个

月以上不享

【注意】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换工作不影响享受假期

特殊情况的部分人放假节日有工资无加班费

工资支付平时加班150%

周末加班200%(或调休)

法定休假日加班 300%

不支付加班费的

罚则

先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仍不支付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

扣工资“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表三、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

为期限不得约定

【注意1】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

【注意2】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约定工资

的80%”;“最低工资标准”

不满3个月

3个月以上,不满1

不得超过1

个月

1年以上,不满3年

不得超过2

个月

3年以上固定期限不得超过6

个月

无固定期限

服务期单位出钱培训且有凭证

服务期长合同顺延

违约赔偿以培训费为限并扣除已履行服务期比例

【注意】若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超过上述计算结果,则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无效劳动者原因解除合同照赔

单位原因解除合同不赔

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可以约定,但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

无效

在签订时“必须有补偿条款”,否则就属于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该协议

当然无效

失效

在条款有效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再支付补偿金,或用人单位未按期支付补偿金,

“经劳动者催要后仍不支付”

表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法定解除劳动者

提前通知解除谁也没错“试用期”3天,非试用期30天

随时通知解除单位错误在先,但不严重(补偿)

无需通知即可解除单位严重侵犯劳动者权益甚至威胁生命(补偿)

单位

提前通知解除谁也没错提前30天“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补偿)随时通知解除“试用期”或劳动者有过错

经济性裁员单位经济原因(补偿)

终止合同期满、退休或享受养老待遇、一方驾鹤西游

排除事项常识

高危职业未进行离岗前健康检查;疑似职业病在医学观察期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女职工孕、产、哺乳期

记忆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补偿金法定情

【注意】无论合同解除还是终止,只要不是在试用期间,劳动者无过错且非主动提出离职就应当给予补偿,这是单位的社会责任!

年限看本单位工作年限:满1年算1个月;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按半年计算

基数最低工资标准≤月平均工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

【特别注意】只有劳动者月工资>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情况下才受到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的限制

法律后果⑴双方劳动关系消灭

⑵单位应出具离职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转档

⑶合同归档,至少保存“2年”备查

第02讲劳动仲裁、社保

表五、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

集体合同订立主体工会(上级工会指导下的劳动者)与企业

生效要件

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报劳动行政部门,自其“收到”之日起“15日内”未

提出异议

争议解决由“工会”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劳务派遣派遣(用人、输出)单

⑴与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⑵劳动者无工作期间,派遣单位应按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报酬

⑶将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劳动者,不得克扣报酬

用工(输入)单位

⑴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⑵告知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⑶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⑷对在岗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⑸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劳动者

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有权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注意1】劳务派遣三性原则:“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

【注意2】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均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表六、劳动仲裁

基本规定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非一裁终局)劳动仲裁不收费

参加人当事人⑴劳务派遣;⑵承包;⑶单位驾鹤西游

当事人代

劳动者一方“10人以上”推举“3至5名”代表

代理人无法定代理人的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才为其指定

第三人与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可以申请参加或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

管辖权地域管辖

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管辖

两地申请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管辖

【注意1】劳动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但有地域管辖问题

【注意2】两地申请指争议双方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两地申请,区分立案在先原则

申请时效

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年”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方式书面、口头均可(与经济仲裁区分)

开庭开庭并“公开”、执行仲裁庭制、适用回避制度、可以和解与调解

裁决终局裁涉及钱且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的、合同必备条款争议

决【注意】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的终局裁决不服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对终局裁决不服只能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决,而不能直接起诉

生效终局裁决:作出之日起

非终局裁决: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

表七、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订立合同不订立合同、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试用期超过规定、扣押证件、收取财物

履行合同单位不按期支付劳动者应得报酬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加”付“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

解除或终止合同合法解除或终止合同,但不履行支付补偿金义务,经催告逾期仍不履行“加”付“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依照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支付了赔偿金就不再支付补偿金)

【区分】“合法”解除或终止合同但不支付补偿与“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表八、基本养老保险

类型职工基本养老保

包括:所有类型的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不包括: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

【注意】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保险费新型农村社会养

老保险

农村户籍居民

城镇居民社会养

老保险

城镇户籍非从业人员

组成单位缴费部分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个人缴费部分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也不计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补贴部分

缴费单位缴费20% 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职工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

≤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个人缴费8%

享受条件年龄条件

一般情况

男60

女50

女干部55 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

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

男55

女45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

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男50

女45 缴费年限累计缴费满15年

保险待遇基本养老金按月支付

丧葬补助金和

遗属抚恤金

领取前提:因病或非因工死亡

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失业保险丧葬补助

金条件,只能选择领取其一

病残津贴领取前提: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表九、基本医疗保险

类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注意】包括公务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单位缴费6% 单位缴费的30%转入个人账户

【注意】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的计算个人缴费2%

享受条件定点、定围(急诊、抢救除外)

支付标准支付区间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10%(起付线)~年平均工资6倍(封顶线)

支付比例90%

【注意】自付费部分由四块组成:⑴起付线以下的部分;⑵区间内自己负担的比例部分;⑶封顶线以上的部分;

⑷非“定点”,“定围”部分

不支付的医疗

费用

⑴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⑵由第三人负担的;⑶由公共卫生负担的;⑷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期【记忆口诀】躲得过初一躲不过“15”;不管三七“21”

先看累计工作年限(10年分界),再看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分界)累计计算期

累计工作年限不满10年医疗期×2

累计工作年限10年以上医疗期+6 【友情提示】一定看清题目问法!

医疗期待遇

⑴工资标准最低为“当地最低工资的80%”

⑵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⑶医疗期内合同期满,合同必须延续至医疗期满

⑷医疗期满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支付经济补偿

表十、工伤保险

缴费由“单位”缴纳(同生育保险)

工伤认定应当认定

与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

【注意】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

视同工伤

与工作有间接因果关系

【注意】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此疾病非工作造

成)

不认定自找

工伤保险待遇停工留薪期待

⑴工资待遇“不变”;⑵护理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⑶期间“12+12”;⑷评定伤残等级后,转为享

受伤残待遇;⑸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注意】与医疗期待遇进行区分

伤残待遇

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都有)

⑵生活护理费(50%;40%;30%)

⑶伤残津贴(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一级到五级逐级递减5%)

【注意】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支付,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7-10级伤残只有一次

性伤残补助金而无伤残津贴

⑷辞退补助(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遗属待遇

⑴丧葬补助(6个月工资)

⑵遗属抚恤金(配偶40%;其他30%;孤儿孤老+10%;合计≤100%)

⑶一次性工亡补助(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注意】1-4级伤残,停工留薪期满死亡,可以享受(1)、(2)

劳动合同的解除1~4级不得解除;5、6级经本人提出可以解除;7~10级合同期满或经本人提出可以解除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单位支付费用评定伤残等级前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评定伤残等级后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表十一、失业保险

缴费单位:2% 个人:1%

【提示】2015年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失业保险比例下调(与考试无关)

享受条件已缴保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必须同时满足)

领取缴费年限:1年起5年分领取期限:12、18、24个月(没有15和21)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险金≤最低工资标准

停止领取就业、当兵、移民、退休、无求职需求

表十二、生育保险

缴费由“单位缴纳”比例不超过1%;(工伤保险也仅由单位缴纳)

待遇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待遇(无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发(非本人平均工资)【注意】生产、流产均可享受

表十三、违法责任

用人单位不登记

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处应缴社会保险费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对主管及责任人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不缴费

责令限期缴纳,并按日加收0.05%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不出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

骗保⑴责令退回

⑵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01讲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复习方向】

本章为非税法篇考试命题主力章节,各类题型均可考核,其元老型的地位导致可考的点在历年考试中几乎都已涉及,同学们在复习中应注意历年常见考点,且必须学会运用法条解决实际问题,要会画票据当事人关系图,同时准确记忆时间性考点。本章2015年极有可能考核不定项选择题,复习中注意票据的一般规定与具体票据相结合。

【考点透析】

表一、支付结算的办理要求

出票日期⑴“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小写银行不受理

⑵日期的中文大写方法:汉语规律,数字构成,防止涂改

签章⑴单位、银行:单位财务专用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⑵个人:本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更改“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

其他内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并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伪造与变造“伪造”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

“变造”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而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表二、银行结算账户

开立核准

⑴基本存款账户;⑵临时存款账户(验资、增资除外);⑶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⑷QFII专用存款账户

生效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注意】限制付款,不限制收款

变更更改名称→5个工作日内→提出变更申请

其他内容发生变更→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

撤销法定情形:⑴开户单位驾鹤西游;⑵迁址+变更开户银行

【注意1】拥有多个银行结算账户的,最后撤销基本存款账户

【注意2】强制撤销的情形下,存款人应自银行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开户银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

基本户使用

范围

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只能开一个)

开户

资格

⑴“团级”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

⑵异地“常设”机构(非临时机构)

⑶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

⑷非个人

一般户使用

范围

⑴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

⑵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⑶没有数量限制

专用户使用

规定

⑴“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基本存款账户转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⑵“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预算单位零余额户使用

规定

⑴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

⑵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

⑶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财政部门批准的

特殊款项,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

临时户证明

文件

除“设立临时机构”和“注册验资”外,开立临时存款账户须出具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使用

规定

⑴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⑵可以支取现金但验资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

【注意】此知识点主要围绕各账户的使用范围及规定进行考核,重点关注是否可以存取现金

罚则非经

常性

1000

经常

变更违规-1000

开立撤销违规及伪造变造开户登记证-1万至3万

使用违规-5000到3万

表三、银行卡

分类是否可以透支信用卡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贷记卡

准贷记卡借记卡

信息载体磁条卡、芯片卡

使用对象单位卡和个人卡

币种人民币卡、外币卡

贷记卡⑴先消费后还款

⑵免息还款期:最长60天

最低还款额:首月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10% 【注意】二者只能享受其一

⑶存款无息(同储值卡)

⑷透支超期或享受最低还款额待遇的按月计收“复利”

准贷记卡⑴发卡银行要求“缴存备用金”,备用金不足支付时,在信用额度内透支

⑵透支期限:最长60天

⑶存款有息(同借记卡)

⑷透支按月计收“单利”

单位人民币卡⑴资金一律从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存取现金,不得存入销货收入

⑵销户时,资金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不得提取现金

⑶可以办理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但“不得透支”

表四、预付卡

记名卡不记名卡

区分标准记载持卡人身份信息不记载持卡人身份信息

单张限额5000元1000元

挂失可挂失不可挂失

赎回购卡后3个月可赎回不可赎回

有效期无不得低于3年

提供身份证需要一次性购买1万元以上需要使用信用卡购买及充值××

转账购买单位:一次性购买5000元以上个人:一次性购买50000元以上

转账充值一次性充值5000元以上

使用规定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提现

发卡机构的资金管理发卡机构必须在商业银行开立“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存放预付资金,不得挪用、挤占表五、结算方式

汇兑单位、个人、同城、异地均可使用

汇款回

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

收账通

银行将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

撤汇汇出银行“尚未汇出”

退汇

汇出银行“已经汇出”

⑴收款人拒收,银行“立即”办理退汇(明确表示)

⑵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银行应主动办理退汇(未明确表示)

托收承主体限必须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付适用范

围制

内容限

必须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款项。代销、寄销、赊销,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金额限

每笔金额起点为1万元(新华书店为1000元)

使用规定托收

“必须”在购销合同中“注明”使用托收承付结算

“必须”具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

承付

⑴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承付期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从银行发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

⑵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

【注意】付款人在承付期内,未向银行表示拒绝付款,银行即视作承付,并在“承付期满的次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将款项主动划给收款人

停办托收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累计3次收不回货款的,银行暂停向“该付款人”办理托收付款人累计3次提出无理拒付,银行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

国内信用证特点“不可撤销”、“不可转让”

适用范

“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产生的货款结算,并且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程序

⑴受理时,收取不低于开证金额“20%”的保证金

⑵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⑶保证金和申请人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开证行仍应在规定的付款时间内付款,不足支付部分作逾期贷款处

委托收款单位、个人、同城、异地均可使用表六、票据的一般规定

当事人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非基本当事人: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

【注意1】结合具体票据去理解

【注意2】当事人的双重身份,如汇票付款人在承兑后为承兑人

票据权利付款请求权票据收款人或最后的被背书人可以行使

追索权票据收款人;最后被背书人;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可以行使

取得票据权

一般情况: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

特殊情况: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但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前手”

【注意】因“欺诈、偷盗、胁迫、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失票救济

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

【注意1】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

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注意2】向“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权利的时效

⑴对票据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

⑵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

⑶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⑷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⑸再追索权,自清偿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注意1】票据权利丧失但仍然享有民事权利

【注意2】第⑷、⑸种情况所指的追索权,不包括对“出票人”的追索权

票据行为出

记载事

必须记载、相对记载、任意记载、记载不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的事项签章⑴出票人签章不合规定,票据无效

⑵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签章不合规定,其签章无效

背书种类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

记载事

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持票人在被背书人栏内自己记载与背书人记载具“同等法律效力”

粘单粘单的“第一记载人”,应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背书连

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

【注意】非转让背书不影响背书的连续性

附条件所附条件“不具票据上的效力”

部分背

将票据金额部分转让或分别转让给两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限制背

⑴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票据不得背书转让

⑵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其

只对直接的被背书人承担票据责任

期后背

“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超过付款提示期限”不得背书

【注意】“条件、部分、限制、期后”,统称不得进行的背书

承兑适用范

商业汇票

提示承

⑴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到期日前

⑵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

受理付款人应当在自收到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附条件视为“拒绝承兑”

保证记载事

⑴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以“出票人”或“承兑人”为被保证人(看票据是否经过承兑)

⑵未记载保证日期,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注意】保证人未在票据或粘单上记载“保证”字样而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保证条款,“不属于票据保证”保证责

连带责任

附条件“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保证效

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

追索被追索人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任何一

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追索内容本金、利息、费用(不包括间接损失)

表七、汇票、本票与支票

银行汇票出票

申请人、收款人一方为单位,不得申请“现金”银行汇票

【注意1】必须记载事项共计七项,与本票和支票进行区分。本票无“付款人名称”,支票无“收款人

名称”

【注意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实际结算金

⑴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者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银行不予受理,该汇票不得背书转

⑵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

提示付款

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

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银行”不予受理

商业汇票出票必须记载事项共计七项;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付款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提示付款,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P139)

【说明】承兑人对应远期汇票;付款人对应即付汇票。初级职称考试中仅考核远期商业汇票

贴现计算

贴现利息=票面金额×贴现率×贴现期/360

贴现期: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1日

【注意】承兑人在异地的,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其他贴现到期不获付款,贴现银行可从贴现申请人的存款账户直接收取票款

本票出票必须记载事项六项:无付款人名称;无条件支付的“承诺”付款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支票出票

必须记载事项六项:无收款人名称;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授权补记事项:⑴金额;⑵收款人名称

【注意】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签发要求: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金额,禁止签发空头支

罚则: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付款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内”

防伪图案现金支票“梅”;汇票“兰”;转账支票“竹”;本票“菊”措施“安全线”是2010版汇票、非清分机本票新的防伪特征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

第01讲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

【复习方向】

本章为税法篇考试命题主力章节,各类题型均有考核,且今年变化内容较多(如电信业叛变;征收率简化),同学们在冲刺阶段,一方面要熟练掌握基本概念和基本计算,另一方面要更多的关注变化内容。增值税其重量逐年增加必须重点攻坚;消费税由于教材没有对新变化进行调整,按传统旧的规定考试时会加以回避,请重点关注消费税的其他知识及与增值税的结合命题;营业税已入暮年,适当关注其尚未叛变的税目及征管问题即可。

本章2015年考不定项选择题的可能极大。

【考点透析】

表一、增值税纳税人

分类标准特殊情况计税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生产型≤50万

非生产型≤80万

提供应税服务≤500万

⑴个人(非个体户)

⑵非企业性单位

⑶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注意】⑴为必须⑵⑶可选择。

简易征税;

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到税务机

关代开)

一般纳税人超过小规模纳税人认定

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可以申请认定为一

般纳税人

执行税款抵扣制

【注意】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表二、增值税征税范围

一般范围销售及进口

货物

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

提供应税劳

包括“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提供应税服务运输包括“铁路运输”在内全部“叛变”

邮政除“邮政储蓄”外全部“叛变”

电信基础电信服务、增值电信服务

部分现代服务业

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

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注意1】“程租”、“期租”、“湿租”属交通运输业;“光租”、“干租”属现代服务业——有形动产租赁税目【注意2】装卸搬运、仓储,属于物流辅助服务

视同销售⑴委托代销货物;⑵销售代销货物;⑶异地(非同一县市)移送

⑷“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无论“对内、对外”均视同销售

⑸“购进”的货物只有“对外”才视同销售

对内行为: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对外行为:投资、分配股利、无偿赠送

【理解要点】税收公平原则;纳税链条的完整;内外有别

混合销售“一项”销

售行为

增值税混

合销售

缴增值税销售空调同时提供安装劳务

营业税混

合销售

缴营业税娱乐场所销售烟、酒、饮料

特殊的混

合销售

分别纳税销售“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

兼营“多元化”

经营

不同税种

兼营

分别核算分别缴纳;未分别核

算税务局“核定”

商场经营美食城

不同税目

兼营

分别核算分别缴纳;未分别核

算“从高”适用

销售煤炭

文化馆出租场地

兼营减免

税项目

应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不

得”免税、减税

文化公司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

特殊规定货物期货有形动产缴纳增值税

银行销售金银兼营销售金银缴纳增值税死当销售、寄售代销有形动产缴纳增值税

缝纫提供加工劳务缴纳增值税

建筑企业使用附设工厂

“自产”货物

特殊的混合销售缴纳增值税

电力过网费有形动产缴纳增值税

餐厅外卖有形动产缴纳增值税

矿产资源开采、洗选等

劳务

加工劳务缴纳增值税

资产重组既不缴纳增值也不缴纳营业税

表三、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

销项税额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不属于

价外费

用项目

⑴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⑵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指受托方)

⑶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

⑷符合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

⑸“代办”保险收的保险费,“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理解】合理的代收款项,确非企业收入,不作为价外费用

【注意】价外费用为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价税分离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7%)或(1+13%)

【注意】默认含税销售额:⑴零售价;⑵价外费用;⑶普通发票

组成计税价格视同销售

⑴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1+成本利润率)

⑵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注意】先找本单位同期同类产品平均售价,没有,找其他单位,还没有,组价(考试

中注意审题切勿直接组价)

进口

⑴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⑵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特殊包装物押金白酒、啤酒确认时点不同

折扣销售、销售折让与销

售退回

区分折扣发生的时点

以旧换新除金银首饰外不扣减旧货收购价格以物易物双方都作购销处理

还本销售、直销、外币折算、余额计税

进项税额准予抵

凭票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注意】购入自用的“两车一艇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计算抵扣

购进免税农产品

公式: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买价×13%

【注意】此考点可与烟叶税结合

不得抵

⑴“外购”货物用于内部消费;⑵管理不善造成的“非正常损失”;⑶上述项目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

运输费用;⑷抵扣凭证不符合规定;⑸按简易办法征收;⑹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销售额超过小规模标准未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⑺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注意】⑴⑵为考核重点

留抵税额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可在下一期继续抵扣表四、增值税征收管理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直接收款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托收承付和委托

收款

“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赊销和分期收款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预收

货物货物发出的当天

有形动产

租赁

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委托代销收到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视同销售货物移送的当天

进口货物报关进口的当天

先开发票开具发票的当天

纳税地点固定业户

机构所在地;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经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申报

纳税;外出经营看是否开具“外管证”

非固定业户向销售地或劳务发生地申报纳税

进口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纳税期限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按次纳税

申报、纳税时间:自×××之日起“15日内”

【注意】增值税、消费税纳税期限相同,营业税没有1日、3日的规定

表五、消费税征税范围

生产生产销售“销售时”纳税

自产自用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委托方为纳税人

受托方为单位,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

受托方为个人,由“委托方”“收回后”自行缴纳

【注意】委托方收回应税消费品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消费税准予抵扣;若用于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进口报关进口时缴纳消费税

零售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于“零售”环节纳税

批发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零售单位”(单一环节纳税的例外)表六、消费税税目与税率

税目酒不包括:“调味料酒”

化妆品不包括:“护肤、护发产品”及演员用的“油彩、上妆油、卸装油”

鞭炮、焰

不包括:“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小汽车

不包括:“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上马路);企业购进货车改装生产的商务车、卫星通讯车等“专用汽车”

【注意】“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的说法

【特别说明】按最新规定“酒精”、“汽车轮胎”等不再征收消费税,万一考试出现请按教材作答(可能性极低)

税率比例税率

定额税率黄酒、啤酒、成品油

复合计征卷烟、白酒

【注意】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无论是否分别核算均“从高适用税率”

表七、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

从价定率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注意】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不属于价外费用

从量定额【注意】⑴不要让题目中的价款迷惑;⑵别忘记单位换算问题

复合计征【注意】看到卷烟和白酒,不要忘记计算从量定额部分的消费税;同时注意单位换算

特殊情况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

部销售

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数量征税“换、抵、投”按最高销售价格

包装物押金【注意】白酒和啤酒的不同之处

组成计税价格自产自用及进口的组价与增值税相同

委托加工

⑴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⑵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注意】先找“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没有再组价

已纳税款的扣除扣除条件

⑴必须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⑵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

扣除范围⑴不包括“酒类”产品和“汽车”;⑵纳税环节不同不得扣除;⑶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不得扣除

【注意】增值税与消费税的结合易成为不定项选择题的命题点表八、营业税征税范围

一般范围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

建筑业、金融保险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部分服务业、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

视同销售⑴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⑵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

特殊规定水利工程水费提供“天然水”供应服务

按“服务业”征收营业

林木管护劳务

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属于“混合销售”征收增值税

单独提供林木管护劳务征收营业税

提供“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劳务”免征营业税

汽车按揭服务和代办服务

随汽车销售提供,属于“混合销售”征收增值税

单独提供征收营业税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

收入

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

定劳务

征收营业税

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有必然联系按平销返利处理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表九、营业税税目

建筑业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建筑业

电话的安装和移机增值税

自建

自用不征税

出售(新建)

⑴销售不动产;⑵建筑

出售(使用一段时间后)销售不动产

出租服务业——租赁业

投资(共担风险)不征税

投资(固定收益)服务业——租赁业

金融业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或委托金融机构贷款金融保险业

⑴货物期货

⑵存款、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以及金银买卖业务

⑶外国银行分行改制过程中发生的向其改制后的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转让企业产权

和股权的行为

⑷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

⑸金融机构往来业务

⑹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

不征营业税

保险业⑴保险企业取得的“追偿款”

⑵保险公司的“摊回分保费用”

不征营业税

文化体育业经营游览场所文化体育业

“出租”文化场所服务业——租赁业

以“租赁方式”为体育比赛提供场所服务业——租赁业娱乐业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娱乐业

服务业代理

餐饮中介服务业——代理业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服务业

金融经纪金融保险业

旅游在旅游景区经营索道、旅游游船、观光电梯、观光电车、景区环保客运车服务业——旅游业租赁

“转租”服务业——租赁业“酒店产权式经营”服务业——租赁业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服务业——租赁业出租文化场所服务业——租赁业以租赁方式为体育比赛提供场所服务业——租赁业土地租赁服务业——租赁业动产租赁增值税

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无形资产

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还给土地所有者不征收营业税

投资(共担风险);转让股权不征收营业税

转让在建项目

未进入施工阶段转让无形资产

进入施工阶段销售不动产

土地租赁服务业——租赁业

销售不动产投资(共担风险);转让股权不征收营业税整体转让企业产权不征收营业税

表十、营业税应纳税额计算

一般规定已纳营业税的预收款逐期转为营业收入,允许从当期营业额中减除

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营业额顺序:先看自己→再看别人→组价

营业额=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发生退款的已缴纳营业税税款应当退还或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纳税额中减除

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发票可以抵扣税款(专、普均可)

可抵免税额=价款÷(1+17%)×17%或凭票抵扣

余额计税建筑业

分包

【注意】“建筑劳务”和“装饰劳务”营业额的确定

金融保险业

金融商品转让、代收

【注意】无赔偿奖励业务以“实际收取”的保费为营业额文化体育业演出

服务业

代理业

餐饮中介、彩票代售、外事服务

【注意】看清题目表述

旅游业无论提供境内旅游还是境外旅游均为余额计税

转让土地使用权无论来源为“购置”还是“抵债”所得均余额计税

【注意】如为“自建”房使用一段时间后出售,全额计税销售“二手房”

个人售房不足5年全额计税

5年以上

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

非普通住房余额计税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绝密

第一章总论表一、法律关系 主体 (双)自然人自然人(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自然人性质的特定主体机构、组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党和社会团体 国家 内容 权利 义务积极、消极 客体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道德产品 行为 人身 表二、法律事实 分类内容标准 事件绝对事件(自然现象) 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相对事件(社会现象) 行为合法行为(等)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违法行为(等) 表三、法的形式 形式制定机关注意要点 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全国人大——基本 法律 人大常委会——其 他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决议或者决定,与 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法 规 行政法规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 常委会 省;省会、特区、较大的市(1+3) 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行政规章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 地方政府 规章 地方人民政府 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 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效力排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提示自治区法规、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也属于法的形式表四、法的分类

划分标准法的分类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创法成不成)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那(内)三小子根本太普通)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内容很诚实)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小三长的特别一般)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划分(祖国)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目的是为了开公司)公法和私法【记忆口诀】“小三(根据三种效力)长的特别一般(分成一般法和特别法)”。 表五、经济仲裁 适用范围适用“平等主体”“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 不适用《仲 裁法》 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人身) 原则自愿、公平、独立仲裁、一裁终局 仲裁委 员会 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无隶属关系

233网校-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真题及答案.docx

2015年《经济法基础》考试答案网友回忆版(5月16日)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作出的下列行政行为中,不属于税务行政复议范围的是( )。 A.调整税收优惠政策 B.不予颁发税务登记证 C.不予出具完税凭证 D.确认纳税环节 答案:A 2.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免征印花税的是( )。 A.土地使用证 B.专利权转移书据 C.未按期兑现的加工承揽合同 D.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之间书立的凭证 答案:D 3.2013年3月12日,吴某应聘到甲公司工作,每月领取工资2000元,直至2014年2月12日甲公司方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工资补偿为()。 A.18000元 B.20000元 C.22000元 D.44000元 【答案】B 【解析】应该自2013年4月13日开始计算,到2014年2月12日,共计10个月,则除正常工资外,要支付10×2000=20000元工资补偿。 4.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持票人取得的下列票据中,须向付款人提示承兑的是()。 A.丙公司取得的由P银行签发的一张银行本票 B.戊公司向Q银行申请签发的一张银行汇票 C.乙公司收到的由甲公司签发的一张支票 D.丁公司收到的一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 【答案】D 【解析】提示承兑仅限商业汇票。 5.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征收消费税的是( )。 A.汽油 B.指甲油 C.沐浴液 D.香水 【答案】C 【解析】选项A属于消费税成品油税目;选项BD属于消费税化妆品税目;选项C不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6.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初级经济法基础讲义

初级经济法基础讲义 Revised by Chen Zhen in 2021

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2)非居 民纳税人 承担有限纳税义 务,只就其来源于 中国境内的所得, 向中国缴纳个人所 得税 非居民纳税的判定条件是以下两条必须同时具备:(1) 在我国无住所;(2)在我国不居住或居住不满1年 提示: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对临时离境应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其在华居住的天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例题·判断题】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2011年)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的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的非居民纳税人。 【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取得所得的下列外籍个人中,属于居民纳税人的是()。(2010年) A.M国甲,在华工作6个月 B.N国乙,2009年1月10日入境,2009年10月10日离境 C.X国丙,2008年10月1日入境,2009年12月31日离境,其间临时离境28天 D.Y国丁,2009年3月1日入境,2010年3月1日离境,其间临时离境100天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属于我国的居民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即以居住满1年为时间标准,达到这个标准的个人即为居民纳税人。在居住期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ABD均不符合居住满1年的规定,所以不属于居民纳税人。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非居民纳税人的自然人有()。 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 B.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时间不满1年 D.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但目前在美国留学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有两个标准:(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的个人(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BD选项属于居民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 凡支付应纳税所得的单位或个人,都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提示:扣缴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各项应纳税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除外)时,必须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第三节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税目

初级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 法律关系 ◆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 法的形式 ◆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 法的分类 ◆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 ◆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 ◆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 ◆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 ◆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 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 ◆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 ◆仲裁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委员7-11人,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 ◆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3名仲裁员组成,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 ◆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 纠纷);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 ◆合议庭成员:3人以上的单数 ◆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 进行第二审 ◆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普通(知道或应知道):2年 特别(知道或应知道):1年(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最长(实际发生日):20年 ◆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 ◆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候,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事由消除后重新计算 ◆两审终审:当事人不服第一审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 公开宣告判决) ◆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搜查被 执行人财产;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件制定的财物或票证;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

2019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真题及答案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真题及答案 【例题·单选题】(2018年)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应征收契税的是( )。 A.李某将商铺抵押 B.乙公司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C.王某继承商铺 D.甲商场出租摊位 『正确答案』B 【例题·单选题】(2016年)根据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契税纳税人的是( )。 A.向养老院捐赠房产的李某 B.承租住房的刘某 C.购买商品房的张某 D.出售商铺的林某 『正确答案』C 【例题·单选题】(2018年)甲企业将价值400万元的房屋与乙企业价值500万元的土地使用权进行交换,并向乙企业支付100万元差价。已知契税适用税率为3%。计算甲企业该笔业务应缴纳契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3%=12(万元) ×3%=15(万元) ×3%=3(万元) D.(400+500)×3%=27(万元) 『正确答案』C 【例题·单选题】(2017年)2016年10月王某购买一套住房,支付房价97万元、增值税税额万元。已知契税适用税率为3%,计算王某应缴纳契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97+×3%=(万元) ÷(1-3%)×3%=3(万元)

C.×3%=(万元) ×3%=(万元) 『正确答案』D 【例题·单选题】(2011年)周某向谢某借款80万元,后因谢某急需资金,周某以一套价值90万元的房产抵偿所欠谢某债务,谢某取得该房产产权的同时支付周某差价款10万元。已知契税税率为3%。关于此次房屋交易缴纳契税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周某应缴纳契税万元 B.周某应缴纳契税万元 C.谢某应缴纳契税万元 D.谢某应缴纳契税万元 『正确答案』C 【例题·单选题】(2014年)纳税人应当自契税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 )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收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正确答案』C 【例题·单选题】(2010年)周某原有两套住房,2009年8月,出售其中一套,成交价为70万元;将另一套以市场价格60万元与谢某的住房进行了等价置换;又以100万元价格购置了一套新住房,已知契税的税率为3%。周某计算应缴纳的契税的下列方法中,正确的是( )。 ×3%=3(万元) B.(100+60)×3%=(万元) C.(100+70)×3%=(万元) D.(100+70+60)×3%=(万元)

2018初级会计考试《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笔记整理版.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第一章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4)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得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注意】本质与特征是一回事,无需特别区分。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律事实概念: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分类标准: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类别: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一)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自然灾害+生、老、病、死及意外事故。 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 【注意】法律事件的出现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二)法律行为(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注意2】请大家重点掌握“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区分,并看清题目问法。 【注意3】法律行为的反向问法,例:订立遗嘱是合法行为、积极行为、意思表示行为、单方行为、要式行为、自主行为。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仲裁裁决 1.仲裁管辖权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 2.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由3名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 (1)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为首席仲裁员。 (2)当事人约定由1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公平合理原则) 3.回避制度(公平合理原则)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4.仲裁应开庭但不公开(自愿原则)

初级经济法基础真题

初级经济法基础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4小题,每小题1.5分,共36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达到一定年龄阶段,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该年龄阶段为( )。 A.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B.18周岁以上 C.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D.不满10周岁 2.下列情形中,当事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是( )。 A.甲公司不服市环保局对其作出的罚款决定 B.王某不服所任职的市教育局对其作出的降级决定 C.赵某不服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 D.乙公司不服市工商局对其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决定 3.2013年7月2日,贾某初次就业即到甲公司工作。2015年9月28日,贾某向公司提出当年年休假申请。贾某依法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为( )。 A.0 B.5天

C.10天 D.15天 4.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经济补偿金和违约金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违约金的支付主体只能是劳动者 B.经济补偿金只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C.违约金只能在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中约定 D.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 5.甲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某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为15000元,公司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2015年甲公司每月应扣缴张某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下列结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A.4000×2×8%=640元 B.15000×8%=1200元 C.4000×8%=320元 D.4000×3×8%=960元 6.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金额为200000元支票用于支付货款,提示付款时被告知甲公司的银行存款余额为100000元,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的赔偿金额为( )元。 A.100000×5% B.100000×2% C.200000×5% D.200000×2%

判决和执行--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第二节讲义5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第二节讲义5 判决和执行 (五)判决和执行 1.判决 (1)法院审理案件:开庭并公开 【特例】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2)公开审判包括审判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两项内容。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3)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进行调解。 【链接】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4)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在上诉期限内当事人不上诉,第一审判决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第二审法院的判决是终审的判决,也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例题·单选题】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法定期限是指()。 A.判决书作出之日起10日内 B.判决书作出之日起15日内 C.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 D.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的上述期限。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执行: (1)执行的管辖: 当事人拒绝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其他应当履行的法律文书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申请执行,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 (2)执行措施(9项) ①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②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③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④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 ⑤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票证; ⑥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 ⑦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⑧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⑨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 【例题·多选题】(2008年)当事人拒绝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下列各项中,属于法院可以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有()。 A.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初级经济法基础的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最终版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2)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3)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法的特征:(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利益导向性)。(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法律关系的主体:(1)公民(自然人)(2)机构和组织(法人)①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②各种企业事业组织;③各政党和事业团体。(3)国家(4)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法律关系的内容:(1)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2)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3)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国家法律保障。 法律关系的客体:(1)物①自然物:土地、森林②人造物:机器、建筑③货币和有价证券(2)非物质财富①知识产品:著作、发明②道德产品:荣誉称号、嘉奖表彰(3)行为①生产经营行为;②经济管理行为;③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保管合同中的保管行为); ④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4)人身 法律事实:1、法律事件:(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水灾、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2、法律行为 法的形式: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1)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其他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行政法规(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国务院4、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5、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6、特别行政区的法7、行政规章(1)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2)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8、国际条约 法的分类:1、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2、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宪法)和普通法3、根据法的内容:实体法和程序法4、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者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5、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和国内法【解释】《税收征收管理法》属于成文法、普通法、程序法、一般法、国内法。 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1、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规范划分为若干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即为法律体系。2、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首先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 仲裁的适用范围(1)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2)不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①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②行政争议; ③劳动争议;④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仲裁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仲裁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完备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按照公平合理的一般原则来解决纠纷。(3)独立仲裁原则仲裁机构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4)一裁终局制度: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仲裁委员会:(1)仲裁委员会的独立性:仲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真题与答案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4小题,每小题1.5分,共21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 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电子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至到期日不能超过一定期限。() A.1年 B.3个月 C.2年 D.6个月 参考答案:A ?2[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应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的是() A.盘盈的固定资产 B.通过馈赠取得的固定资产 C.外购的固定资产 D.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参考答案:A ?3[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况中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张某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且唯一家庭生活用房 B.王某将房屋无偿赠与其子 C.赵某转让无偿受赠的商铺 D.杨某将房屋无偿赠与其外孙女 参考答案:C ?4[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存款人可以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B.存款人不得出租银行结算账户 C.存款人应当以实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D.存款人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洗钱 参考答案:A ?5[单选题]甲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一住宅项目,实际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各税率为2,甲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为() A.18000平方米 B.24000平方米 C.36000平方米 D.12000平方米

参考答案:D ?6[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免征增值税的是() A.粮油企业销售面粉 B.农民销售自产粮食 C.木材加工厂销售原木 D.超市销售糖果 参考答案:B ?7[单选题]不属于销售无形资产的是()。 A.转让专利权 B.转让建筑xx使用权 C.转让网络虚拟道具 D.转让采矿权 参考答案:B ?8[单选题]境内公司向乙境外公司支付1000万股息,境内企业所得税税率25%,境外乙公司预提10%企业所得税,甲公司应代缴代购企业所得税计算正确的是() A.1000×10% B.1000×(1-25%)×10% C.1000×(1-25%)×50%×10% D.1000×25 参考答案:A ?9[单选题]下列在境内无住所的外藉个人中,不属于居民纳税人()。 A.怀特2015.1.1入境境,12月31日离境、中间三次离境,每次20天 B.汤姆2015.2.1入境,次年3.1离境 C.海南维2015.1.1入境,12.31离境 D.麦克2015.1.1入境,12.31离境,中间离开25天 参考答案:B 对于在境内无住所的,必须在我国境内居住满一个纳税年度(指1月1日至12月31日),临时离境一次不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内的,才能被认定为居民纳税人。?10[单选题]代扣代缴义务人在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设立账簿的期限()。 A.10天 B.15天 C.20天 D.30天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初级经济法基础试题

初级经济法基础试题 初级经济法基础试题 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4小题,每小题 1.5分,共36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民事诉讼审判制度的是( )。 A、合议制度 B、公开审判制度 C、两审终审制度 D、一审终局制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协 议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有效 B、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C、仲裁庭有权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 D、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 前提出 3、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复议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B、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C、行政复议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D、申请行政复议,必须书面申请,不可以口头申请 4、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可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是( )。 A、试用期用工 B、非全日制用工 C、固定期限用工 D、无固定期限用工 5、A公司为员工贾某支付培训费30000元,约定服务期为3年。2年后,贾某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不肯再续签合同。那么贾某 应支付违约金( )元。 A、0 B、10000 C、20000 D、30000 6、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集体合同与劳务 派遣的相关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 过 B、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 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真题及答案A卷

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试题及答案A卷 考试须知: 1、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为10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本卷共有四大题分别为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 4、不要在试卷上乱写乱画,不要在标封区填写无关的内容。 姓名:_________ 考号:_________ 一、单选题(共24小题,每题1.5分。选项中,只有1个符合题意) 1、李某于2017年9月3日到甲公司工作,甲公司在同年12月3日才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知李某月工资为5000元,甲公司已按月足额发放。因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应向李某支付的工资补偿为()。 A. 5000 x0.5 =2500 (元) B. 5000 x2 = 10000 (元) C. 5000 x2 x2 =20000 (元)

D. 5000 x3 = 15000 (元) 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是()。 A.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B.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纠纷发生地人民法院 3、关于行政复议决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方法 B.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C.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D.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经行政复议机关审查应当予以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其违法 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计算折旧扣除的是()。 A.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大型机床 B.已投入使用的厂房 C.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载货汽车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第一章总论 1、法的本质与特征: (1)本质:统治阶级+国家意志 (2)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2、法律关系主体: (1)自然人: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 (2)组织:法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3)国家 3、法律关系内容: (1)权利 (2)义务:积极、消极 4、法律关系客体: (1)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人身人格 (2)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荣誉产品 (3)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5、行为能力: (1)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精神状态 (2)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8周岁(<8)“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8≤X<18)“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18) 6、法律关系客体的适用范围:(1)物(2)行为(3)人格利益(4)智力成果 7、法律事实: (1)事件:A:绝对事件(自然现象) B:相对事件(社会现象) (2)行为:(表现形式)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几方表意)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特定形式)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主体参与)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8、法的形式:宪法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9、适用法的效力原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10、法的形式: (1)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 (3)法规: A: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B: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条例(4)规章: A: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无“上位法”依据,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自身的权力或者减少自身的法定职责××办法××条例实施细则 B: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办法 11、法的分类: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 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 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一般法和特别法; 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划分:国际法和国内法; 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公法和私法。 12、行政诉讼管辖一般由什么法院管辖:一般由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13、行政诉讼判决生效规定:一审判决——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一审裁定——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不上诉 14、民事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0年

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117个核心考点

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117个核心考点 1、法的本质与特征: 1.本质:统治阶级+ 国家意志 2.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2、法律关系主体: 1.自然人: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 2.组织:法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3.国家 3、法律关系内容: 1.权利 2.义务:积极、消极 4、法律关系客体: 1.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人身人格 2.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荣誉产品 3.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行为能力:5. 1.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精神状态 2.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8周岁(<8)“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8≤X<18)“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18) 6、法律关系客体的适用范围: 1.物 2.行为 3.人格利益 4.智力成果 7、法律事实: 1.事件:A:绝对事件(自然现象) B:相对事件(社会现象) 2.行为: (表现形式)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

(意思表示)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几方表意)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 (特定形式)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 (主体参与)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8、法的形式: 宪法 法律 法规: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规章: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 9、适用法的效力原则: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新法优于旧法 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殊规定不一致 10、法的形式: 1.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 3.法规: A: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B: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条例 无“上位法”依据,不得设定国务院各部委部门规章A: 规章:4. 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自身的权力或者减少自身的法定职责××办法××条例实施细则B: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办法 11、法的分类: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 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 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一般法和特别法 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划分:国际法和国内法 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公法和私法 12、民事行为能力划分:

2015《经济法基础》真题(第一套完整)

2015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真题(第一套完整) 一、单项选择题 1.【题干】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协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仲裁协议可以书面形式订立,也可以口头形式订立 B.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当事人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C.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由异议的,只能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 D.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2.【题干】下列法律事实,属于法律事件的是( )。 【选项】 A.订立遗嘱 B.台风登陆 C.租赁设备 D.买卖房屋 3.【题干】2013年3月12日,吴某应聘到甲公司工作,每月2000元,直至2014年2月12日甲公司才与其签订合同。甲公司应补偿吴某( )元。 【选项】 A.18000 B.20000 C.22000 D.44000 4.【题干】甲公司职工周某的月工资为6800元。已知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为6%,职工个人缴费率为2%,用人单位所缴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医疗账户的比例为30%。关于周某个人医疗保险账户每月存储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6800×2%=136元 B.6800×2%+6800×6%×30%=258.4元 C.6800×2%+6800×6%=544元 D.6800×6%×30%=122.4元 5.【题干】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银行卡中,发卡银行对其账户内存款不计付利息的是( )。 【选项】 A.准货记卡 B.贷记卡 C.专用卡

D.传账卡 6.【题干】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持票人取得的下列票据中,须向付款人提示承兑的是( )。 【选项】 A.丙公司取得的由P银行签发的一张银行本票 B.乙公司收到的由甲公司签发的一张支票 C.戊公司向Q银行申请签发的一张银行汇票 D.丁公司收到的一张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 7. 【题干】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日期中,属于票据必须记载事项的是( )。 【选项】 A.承兑日期 B.背书日期 C.保证日期 D.出票日期 8. 【题干】根据増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应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征收增值税的是( )。 【选项】 A.购进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B.购进货物用于免税项目 C.购进货物用于无偿赠送其他单位 D.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9.【题干】2014年9月甲公司销售产品取得含增值税价款117000元,另收职包装物租金7020元。已知増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当月该笔业务増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117000×(1+17%)×17%=23271.3元 B.(117000+7020)÷(1+17%)17%=l8020元 C.117000×17%=19890元 D.(117000+7020)×17%=21083.4元 10.【题干】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采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符合计征办法征收消费税的是( )。 【选项】 A.黄酒 B.啤酒 C.果木酒 D.白酒

易考网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完整讲义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法律基础 一、法和法律 (一)法和法律的概念 1、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2、法律的概念在法学上,法和法律有时有严加区分的必要,法指前面所讲的特殊的规范体系,而法律则指法的渊源之一或泛指法的表现形式。 (二)法的本质和特征 1、法的本质 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解释: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2、法的特征:法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和社会规范,不仅具有行为规则、社会规范的一般共性。还具有自己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循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例题1】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规范基本特征的有()。 A、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 B、国家制定或认可 C、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D、取得社会公众认可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例题2】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2009年) A、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B、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法的本质和特征。以上的描述均正确。 二、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1、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非财产关系而形成的法律关系,称为民事法律关系或民商法律关系; 2、调整行政管理关系而形成的法律关系,称为行政法律关系; 3、调整因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管理而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称为经济法律关系。 (二)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法律关系的主体 法律关系的主体又称权利主体或义务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1)公民(自然人)。

经济法基础2015历年真题版

经济法基础(2015) 历年真题(二) 1. 对下列规性文件所作的判断中,不正确的是()。 A.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市旅馆业管理办法》属于地方性法规 B.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属于行政法规 C.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发布的《自治区立法条例》属于自治法规 D.财政部发布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属于部门规章 2.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法院中,对因票据纠纷提起的民事诉讼享有管辖权的是()。 A.出票人住所地法院 B.持票人住所地法院 C.票据出票地法院 D.票据支付地法院 3. 2013年3月12日,吴某应聘到甲公司工作,每月领取工资2000元,直至2014年2月12日甲公司方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应依法向吴某支付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工资为()。 A.22000元 B.20000元 C.44000元 D.19000元 4.

乙劳务派遣公司应甲公司要求,将某派遣到甲公司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劳务派遣用工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公司应向某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B.甲公司可以将某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C.乙公司可以向某收取劳务中介费 D.甲公司与某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5. 2014年10月19日,甲公司职工某因突发心脏病住院治疗。已知某实际工作年限为12年,其中在甲公司工作年限为4年。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某依法可享受的医疗期为()。 A.12个月 B.9个月 C.18个月 D.6个月 6.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一定期限向其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该期限是()。 A.5个工作日 B.3个工作日 C.3日 D.5日 7.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单位人民币卡账户使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可支取现金 B.可转存销货收入

经济法基础讲义(第三章3)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三) 第二单元非票据结算 【考点1】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1.人民币非现金支付工具(2012年多选题、2014年多选题) 我国目前使用的人民币非现金支付工具主要包括“三票一卡”和结算方式: (1)“三票一卡”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和银行卡。 (2)结算方式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 【例题1·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非现金支付工具中,属于结算方式的有()。(2012年) A.票据 B.银行卡 C.汇兑 D.委托收款 【答案】CD 【解析】结算方式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 【例题2·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有()。(2014年) A.银行卡 B.汇票 C.本票 D.支票 【答案】ABCD 【解析】我国目前使用的人民币非现金支付工具主要包括“三票一卡”和结算方式:(1)“三票一卡”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和银行卡;(2)结算方式包括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

2.更改(2005年判断题、2013年多选题) (1)“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2)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解释】(1)所有票据(汇票、本票和支票)的“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均不得更改;(2)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但汇票、本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不能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例题1·判断题】支票上的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支票无效。()(2005年)【答案】√ 【例题2·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的下列内容中,不得更改的有()。(2013年机考) A.出票金额 B.出票日期 C.收款人名称 D.付款人名称 【答案】ABC 【解析】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3.伪造、变造(2012年单选题、2013年单选题、2014年多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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