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十不吊规定

吊车十不吊规定

吊车十不吊规定

1.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10.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

汽车吊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汽车吊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为加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吊装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吊装作业分级、分类、作业安全要求及《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的吊装作业。 3.职责 3.1 安全处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 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对自己所管辖工内的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负责。 3.3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起重吊装作业过程负责。 4.定义 起重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上进心,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5.吊装作业的分级、分类 5.1 起重吊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时,为一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时,为二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40t,为三级吊装作业。 5.2吊装作业分类 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级别分为三类: 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 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作业; 三级吊装作业为小型作业. 6.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6.1 吊装机具应符合国家机关规定。 6.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质量大于1t的物体应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件。

6.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物体,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物虽不足球场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6.4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派工部门和安全处审查,报分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7.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7.1 吊装机具引进部门和安全处共同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了资质确认. 7.2 派工单全、施工单位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7.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人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了安全检查确认,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7.4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7.5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的安全状况进行了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定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 GB 16179R的规定。 7.6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雷雨,暴雨,及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行车前检查: 7.7 厂内吊车司机在行车途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厂内交通安全管理标准》和“安全生产守则”。 7.8 行车前应检查行驶证、驾驶证等行车所必须的各种证件等,不准无证驾车行驶。 7.9起步前应观察车辆四周情况,确认安全后(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待气压表读数达到规定的数值)鸣笛起步。 7.10有转向助力器装置的起重机,严禁熄火滑行,气压制动的起重机和运行吊车,在下长坡时不准熄火滑行。 7.11在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刮碰臂架。车上人员的头、手、脚等肢体不得伸出车外。 7.12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7.13汽车、履带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

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反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 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另星 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有吊重物距离不小于三公尺,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制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末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子解焊体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末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 焊、割。 6、可用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末采取切 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末作清理或末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面而末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 不准焊、割。

塔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塔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工程简介 黄骅港三期工程翻车机房主体工期约6个月,期间塔吊工作量大,工作时间长。翻车机房根据工程需要共安装了3台塔吊,其中一台QTZ63(臂长50米),两台QTZ80(臂长58米)。在使用中,塔吊同时作业的时候,存在交叉的情况,塔吊之间的高度差为5米,1#塔比3#塔高5米,2#塔比1#塔高5米。在工作过程中,应避免塔吊前端吊重时大臂交叉,防止机械事故发生。 塔吊司机管理制度 为保证三期翻车机房工程的顺利完成,保证施工过程中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此塔吊司机管理制度如下: 1、塔吊司机必须遵守项目部的规章制度,保证设备及人员24小时正常作业,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塔吊司机如请假必须得到项目部专职管理人员和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

2、司机必须安装塔吊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杜绝不安全因素发生。塔吊司机应对操作的塔吊设备做到心中有数,要定期检查,按 照“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作业方法对塔吊进行保养,对设备出现的不良现象应及时向项目部专职管理人员反映情况,以 便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3、每台塔吊固定2名塔吊司机,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调换塔吊司机时,必须服从项目部专职管理人员的安排。 4、未经项目部同意,塔吊司机不得擅自更换;若必须更换塔吊司机,须征得项目部同意,同时更换的塔吊司机必须经专职管理人员验证 方可上岗。 5、塔吊司机在工作中,必须听从专职信号工的指挥,同时拒绝除专 职信号工外其他人员的指挥要求,但对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指令, 均应立即执行。塔吊在吊装过程中,禁止超载、超负荷吊运以保证 塔吊安全运行。

6、塔吊司机严禁上班时间、中午休息时间喝酒。工作中必须集中精力,严禁工作中手机聊天、听音乐,以免影响工作。 7、在塔吊正常工作中,如有其他问题,要及时向项目部提出,项目部视情况予以解决。 8、十不吊: (1)斜吊不吊 (2)超载不吊 (3)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吊物边缘无防护措施不吊 (5)吊物上站人不吊

行车十不吊原则通知

关于坚持行车使用“十不吊”原则 为了加强管理,减少和杜绝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保障设备和人身安全,经多次研究,讨论、修改,现颁发《关于坚持行车使用“十不吊”原则》,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大型起重机械的全面管理,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的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大型起重机械是指起重量在30吨以上的塔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铁路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和龙门式起重机。其他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起重组负责人,对起重机械的完好,可靠、安全负全面责任,明确操作、指挥、维修、监护的岗位责任。日常机务管理要设置专职机械员,大型起重机械实行机长负责制,机长负责起重机的全面工作,并组织做好检查、保养、润滑、记录、监测等工作。大型起重机械必须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技术工作。 第四条起重机械要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制度,起重

机械调动时,应执行机调人随的规定,并且使用、保养、维修等有关资料必须要随机调动。 第五条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机械操作证》方具有操作资格,经定机任命后才具有操作权力。操作人员不仅要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还必须掌握机械的性能、结构、原理和用途。 第六条操作大型起重机械要严格遵守下述规定: 1.经司机全面检查,确认起重机已具备安全可靠使用条件,并做好保养作业和检查记录,方可按指挥信号作业。 2.对违章指挥,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3.起重机发生异常要及时报告处理,严禁带故障作业。4.司机操作时要集中精力,注意信号和作业场区,避免发生过卷和碰撞。起重机起落臂杆、行走、回转时要注意观察周围情况,另一司机负责监护。 5.操作室应有操作规程、润滑图表、操作保养责任制及机长、值班司机挂牌,操作室内其他人员不准进入。 6.检查保养起重机时必须停止作业。 7.起重机轨道和电缆要符合规定,经常检查并做好记录。8.安全保护装置要齐全、灵敏、可靠。 9.实行多班作业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记录和检查工作。 坚持做到“十不吊”,即:

塔吊安全要求

塔吊加固附墙杆一般在多少米开始设置第 一道附墙杆? 塔吊的附墙设置的高度有三个要求:1、塔吊超过独立高度必须附墙,这是第一道附墙。2、塔吊附墙之后上部的自由端高度有要求,不能超高。3、塔吊两道附墙之间的高度距离有要求。这些要求在说明书中有具体规定,不同品牌和不同型号的塔吊的独立高度、自由端高度、最大安装高度是不同的,所以附墙的高度要求也有所不同,必须按说明书中的规定操作。 塔吊一般独立高度是40M,达到独立高度后如果在需加节需打附墙,附墙与附墙之间距离20~25m。 塔吊附墙一般第一道30米,根据楼层梁而定,但不要差距太多,再往上20—25一道,还要看你是什么型号塔吊,一般40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19-21米,5510,5013,的不得大于24米,63的药高一点也不能超过30米的。 40塔吊第一道在第九节,第二道以上最大间距17.6米扶墙之上最多9节。63塔吊扶墙第一道30米,第二道间隔10节,扶墙之上最多13节。

塔吊附墙连墙杆角度设置范围是多少扶墙夹角:短撑杆内角45至60度,标准节中心到建筑物5米,这样最好,大点小点没关系。如果和这个数据差的太多就要咨询生产厂家

塔吊操作规程“十不吊” 1、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内不准吊; 2、信号指挥不清不准吊; 3、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4、埋在地上物不准吊; 5、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6、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7、吊物重量不明不准吊; 8、现场光线不明不准吊; 9、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10、天气恶劣,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一、斜吊不吊 二、超载不吊 三、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四、吊物边缘无防护措施不吊 五、吊物上站人不吊 六、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七、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八、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九、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塔吊操作规程“十不吊”(最新版)

塔吊操作规程“十不吊”(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196

塔吊操作规程“十不吊”(最新版) 1、信号指挥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者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看不清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内不准吊;

信号指挥不清不准吊; 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埋在地上物不准吊; 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吊物重量不明不准吊; 现场光线不明不准吊; 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天气恶劣,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一、斜吊不吊 二、超载不吊 三、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四、吊物边缘无防护措施不吊 五、吊物上站人不吊 六、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七、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八、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九、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十、六级以上强风不吊 1、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吊; 2、信号不清不吊; 3、吊物下方有人不吊; 4、吊物上站人不吊; 5、埋在地下物不吊; 6、斜拉斜牵物不吊; 7、散物捆绑不考不吊; 8、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不吊; 9、零碎物无容器不吊; 10、吊装物重量不明不吊。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34298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上岗。 2.必须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酒后开车。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工作前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4.工作前应检查吊运现场作业环境,确认正常后方可吊运。 5.起重机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垂物下面严禁站人、工作或通行。

塔吊操作十不吊及安全要求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光线隐暗看不清不吊; (8).斜拉工件不吊; (9).棱角物件没有措施不吊; (10).钢水包过满不吊。 一、行走式塔吊作业前,应将轨钳提起,清除轨道上障碍物,拧好夹板螺丝。 二、行走式塔机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 三、行走式塔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停车。 四、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顺向风源、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五、操作人员在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六、操作人员在进行塔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勾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七、塔吊操作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塔吊的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指挥信号执行,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八、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九、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 十、塔吊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通过,严禁用塔吊吊运人员。 十一、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塔吊的性能,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体。 十二、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砼购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十三、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衡、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起吊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 十四、塔吊在雨雪天气工作时,应先经过试吊,证明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十五、塔吊司机每天要做好交接班记录。 十六、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十不吊原则通知

江都市海阳船厂文件 江海阳【2010】12号 关于坚持行车使用“十不吊”原则的通知 为了加强管理,减少和杜绝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保障设备和人身安全,经多次研究,讨论、修改,现颁发《关于坚持行车使用“十不吊”原则》,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大型起重机械的全面管理,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业的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大型起重机械是指起重量在30吨以上的塔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铁路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和龙门式起重机。其他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起重组负责人,对起重机械的完好,可靠、安全负全面责任,明确操作、指挥、维修、监护的岗位责任。日常机务管理要设置专职机械员,大型起重机械实行机长负责制,机长负责起重机的全面工作,并组织做好检查、保养、润滑、记录、监测等工作。大型起重机械必须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

责技术工作。 第四条起重机械要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制度,起重机械调动时,应执行机调人随的规定,并且使用、保养、维修等有关资料必须要随机调动。 第五条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机械操作证》方具有操作资格,经定机任命后才具有操作权力。操作人员不仅要熟悉安全操作规程,还必须掌握机械的性能、结构、原理和用途。 第六条操作大型起重机械要严格遵守下述规定: 1.经司机全面检查,确认起重机已具备安全可靠使用条件,并做好保养作业和检查记录,方可按指挥信号作业。 2.对违章指挥,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3.起重机发生异常要及时报告处理,严禁带故障作业。4.司机操作时要集中精力,注意信号和作业场区,避免发生过卷和碰撞。起重机起落臂杆、行走、回转时要注意观察周围情况,另一司机负责监护。 5.操作室应有操作规程、润滑图表、操作保养责任制及机长、值班司机挂牌,操作室内其他人员不准进入。 6.检查保养起重机时必须停止作业。 7.起重机轨道和电缆要符合规定,经常检查并做好记录。8.安全保护装置要齐全、灵敏、可靠。 9.实行多班作业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记录和检查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2021新版)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2021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12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2021新版) 1.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上岗。 2.必须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酒后开车。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工作前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4.工作前应检查吊运现场作业环境,确认正常后方可吊运。 5.起重机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垂物下面严禁站人、工作或通行。 6.司机与起重工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操作前,

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 7.起重机在运行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和上下搭梯。 8.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9.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十公分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10.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并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不准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 11.汽车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如果必须允许或转动时,必须先将机身垫平。

起重吊装的“十不吊”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36 起重吊装的“十不吊”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起重吊装的“十不吊”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吊。

塔吊十不吊规定

塔吊“十不吊”规定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村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不然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反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 5、吊砖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砖头夹具,吊砖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不然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理入地面的板桩,并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三公尺,无安全措施的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起过机械允许负荷载重不准吊。 塔吊指挥操作规程 1、从事信号指挥工作人员,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上岗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信号工要在每天上岗前先检查起重用的吊索具,保证员索具安全有效并对其安全技术状况负责; 3、信号指挥时必须精神集中,保证挂钩人员和吊物下方人员以及起重设备的作业安全,保证所吊运物 件材料堆放整齐、稳妥及起、落吊全过程的安全; 4、信号工在上岗时必须穿戴整齐信号工专业指挥工作服,并要正确戴好安全帽,站在高处危险部位(临 边、悬空等)时必须正确系挂好安全带。严禁酒后上岗; 5、在吊装异形构件时,信号工必须首先弄清楚构件重量再进行起吊; 6、群塔作业时,信号工必须了解防碰撞措施,作业指挥时要注意避让,防止碰撞。 塔吊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作业前,应加强安全检查: 1、操作用控制器时应依次逐渐操作,变换运动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转至零位,严禁急开急停。 2、指挥和操作必须遵循严格工作程序,先指挥后操作,同时,指挥人员必须到位指挥。 3、吊装前,指挥人员必须先确认所吊物件捆绑安全可靠后,才能下达操作指令。 4、提起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障碍物0.5米以上。 5、附着装置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须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 6、当风力达到六级及其以上时,就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受损。

一级建造师—十不吊十不烧顺口溜

十不吊——清明绑零人、拉满邪(斜)灵(棱)暗 1、超载或被吊物质量不清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滑动时不吊; 4、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5、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7、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8、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衬垫时不吊; 9、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10、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 十不烧——内飞盗(道)名(明)器,外围正(证)受(手)理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的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淸洗,或未排除危险 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保温层、冷却层、隔声、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 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前, 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 施之前,不准焊、割。 施工合同解释顺序——协议中标投资专用通道、标准图纸请报预算洽商 (1)施工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5)施工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处理应坚持原则: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人员没有收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不放过 处理职业徤康安全事故应遵循下列程序:报告安全事故;事故处理;事故调査;处理事故责任者;提交调査报告。

(全面最新)吊车及高处作业相关基本知识

吊车“十不吊” 1. 超负荷或歪拉斜拽工件,坚决不能起吊 2. 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坚决不能起吊 3. 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坚决不能起吊 4. 吊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体,坚决不能起吊 5. 重量不明,光线阴暗视线不清,坚决不能起吊 6. 高压输电线下不吊,氧气瓶、煤气罐等爆炸性物品,坚决不能起吊 7. 带棱角、缺口物体无防割措施,坚决不能起吊 8. 工件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或设备有挂钩,坚决不能起吊 9. 安全装置不齐全或有动作不灵敏、失效者,坚决不能起吊 10. 工作现场超过6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坚决不能起吊 高处作业 1 基本介绍 国家标准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 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 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为了便于操作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有效地防止人与物从高处坠落的事故,根据建筑行业的特点,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范围以内的各种形式的洞口与临边性质的作业、悬空与攀登作业、操作平台与立体交叉作业,以及在结构主体以外的场地上和通道旁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作业,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均作为高处作业对待,并加以防护。 脚手架、井架、龙门架、施工用电梯和各种吊装机械设备在施工中使用时所形成的高处作业,其安全问题,都是各工程或设备的安全技术部门各自作出规定加以处理。 对操作人员而言,当人员坠落时,地面可能高低不平。上述标准所称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通过最低的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而所谓最低的坠落着落点,则

施工现场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正式)

施工现场起重吊装“十不 吊”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起重臂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 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 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 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 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

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三米,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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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操作十不吊及安全要求(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塔吊操作十不吊及安全要 求(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706-49 塔吊操作十不吊及安全要求(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光线隐暗看不清不吊; (8).斜拉工件不吊; (9).棱角物件没有措施不吊; (10).钢水包过满不吊。 一、行走式塔吊作业前,应将轨钳提起,清除轨道上障碍物,拧好夹板螺丝。 二、行走式塔机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

三、行走式塔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停车。 四、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顺向风源、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五、操作人员在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六、操作人员在进行塔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勾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七、塔吊操作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塔吊的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指挥信号执行,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八、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九、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 十、塔吊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通过,

吊车工遥控器十不吊操作规程

吊车遥控器使用规定 一、遥控器必须指定专人使用,并负责妥善保管,不准乱扔乱放。 二、任何人员不允许随意操作遥控器。 三、人或违章操作将遥控器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四、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吊车操作规程认真操作。 五、操作中不允许远离吊车,必须时刻观察升降葫芦钓钩位置、行走距离以及电源线滑轮是否运转正常,机械是否存在故障,两边大车行走电机是否同步。 六、运行中发生疑问或故障必须立即停止操作,落下电源开关,找维修人员排除故障。 七、电工、修配人员在维修吊车时必须断电拉闸,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找专人看护,并将遥控器收回,有电工、修配维修人员亲自保管,试车正常以后再交还操作人员。 吊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上班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二、操作工必须经过安检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 三、操作工必须掌握起重机全部机构及装置的性能和用途; 四、起吊前必须检查钢丝绳、吊钩、吊具是否符合安全使用要求,限位、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五、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 六、行吊垂直吊起货物,禁止拖拉尚未离地的货物; 七、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头上方通过和停留,吊物应沿安全通道移动,禁止任何人在吊物下工作或用人配重吊料,吊料限吊一筐; 八、行车必须由专人操作,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乱动行吊遥控器; 九、维修工必须定期对行车进行全面检查,电机、限位、钢丝绳、吊钩、吊具是否牢固、安全、灵敏、可靠; 十、操作工必须做到“十不吊”,自己保管好遥控器,禁止乱扔乱放; 十一、操作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维修工、电工维修,并密切配合维修,禁止吊下走人;十二、维修工、电工维修行吊时,必须将遥控器收回,待修复后,再还给操作工; 十三、操作工下班时,应做好交接班记录将遥控器交给接班人。 起重机在起重吊装作业中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2、超载不吊; 3、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有动作不灵敏、失效者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挂不吊; 7、光线隐暗视线不清不吊; 8、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吊; 9、斜拉歪拽工件不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吊。

塔吊操作十不吊及安全要求

编号:SM-ZD-43368 塔吊操作十不吊及安全要 求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塔吊操作十不吊及安全要求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光线隐暗看不清不吊; (8).斜拉工件不吊; (9).棱角物件没有措施不吊; (10).钢水包过满不吊。 一、行走式塔吊作业前,应将轨钳提起,清除轨道上障碍物,拧好夹板螺丝。 二、行走式塔机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

三、行走式塔机行走到接近轨道限位开关时,应提前减速停车。 四、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部,臂杆不应过高,应顺向风源、卡紧轨钳、切断电源。 五、操作人员在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六、操作人员在进行塔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勾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七、塔吊操作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塔吊的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指挥信号执行,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八、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九、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 十、塔吊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和通过,严禁用塔吊吊运人员。 十一、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塔吊的性能,不得超负荷和起

2021塔吊司机管理规定

2021塔吊司机管理规定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836

2021塔吊司机管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 1、塔吊司机必须熟记塔吊“十不准吊”、“操作规程”,熟悉所操作塔吊使用说明书,禁止塔吊司机违章作业。 2、严禁塔吊司机酒后上岗。 3、保持驾驶室内卫生,玻璃干净、驾驶室内清洁、物品放置整齐无杂物、保管好对讲机、随机工具等。 4、塔吊司机班前,必须对塔吊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空载、满载试运 行一个工作循环,确认正常并填写“塔式起重机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后方可投入运行。 5、在塔吊上无安全防护栏杆的部位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等工

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6、严格遵守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十不吊的规定。 7、依据塔吊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执行维护、保养工作。 8、发现塔吊存在故障或隐患时及时通知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 二、班前检查管理规定。 1、检查基础接地线是否完好,检查基础有无沉降,检查基础内是否清洁、无积水。 2、检查各连接件螺栓是否牢固无松动,销轴无窜动,开口销完全撬开,配重块无晃动。 3、检查底座、加强节、标准节、回转机构、平衡臂、起重臂、各拉杆结点等主要金属结构有无变形、开焊,上人爬梯、休息平台是否完好。 4、检查附着环梁与标准节固定是否牢固,附着撑杆本身是否变形,附着撑杆与建筑物锚固连接是否牢固,底座螺栓、加强节螺栓、标准节螺栓、附着螺栓是否紧固。 5、检查各滑轮是否完好、转动灵活,有无噪音。钢丝绳是否润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及十不吊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1、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2、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3、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得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 4、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5、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6、塔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 7、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塔吊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限载的10%。 8、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到地面。 9、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10、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0°。 11、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塔吊露天作业。在大风、大雨过后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2、在起吊载荷达到塔吊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进行下列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对于有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拴拉绳。 13、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塔吊,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14、塔吊吊钩装置顶部至小车架下端最小距离:上回转式2倍率时1000mm,4倍率时为700mm;下回转式2倍率时为800mm。4倍率时为400mm,此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吊。 15、作业完毕后,塔吊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 处。 塔吊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凭操作证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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