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和谐社会的经济宪法刍议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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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的经济宪法刍议

本文作者马玉霞工作单位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反垄断法被称为经济宪法、自由企业大宪章、经济法的基石,占据着重要的法律地位。

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6虽刚刚颁布,并不尽善尽美,但却是其他的竞争法无法取代的,成为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里程碑意义,其法律精神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为实现社会的实质性和谐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具有经济宪法的作用。

一、均衡利益,缩小收入差距反垄断法通过平衡各经济主体的利益,形成限制利益垄断或独占的机制,缩小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收入差距,把分配重新拉回到按劳分配为主的尺度上。

在我国由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利益格局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过去令人羡慕的国有企业职工现在却成了下岗职工,以前令人耻笑的个体户、小商贩、打工崽、打工妹突然变成了爆发户企业主老板;以前不管什么行业,收入差距并不大,现在垄断行业收入凸现,是非垄断行业的几倍甚至十几倍,同在一片蓝天下,为什么收入差距这么大呢?随之产生了许多新的阶层和群体私营企业主、外资白领、农民工、下岗工人以及享有特权的阶层,强势群体、弱势群体,富裕群体、贫困群体,垄断行业群体、非垄断行业群体等等,由于资源分配不均衡,各阶层和利益群体之间出现各种利益矛盾,使平等对话、宽容共存成为人们一种奢侈的追求,造成这一不和谐状态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垄断,是经济垄断以及经济垄断背后的权力垄断,垄断进一步拉大了收入差距,一是不同行业的职工收入差距过大。

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外经贸、旅游、电力、煤气、供水、电信、运输、烟草等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比全国企业平均水平高出5~12;二是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差距过大。

据统计,23年城镇居民家庭年收入,最高收入户是最低收入户的815倍,是困难户的1131倍;24年收入最高的1的家庭财产总额占城镇居民全部财产的比重近一半,而收入最低的1家庭财产比重只有1左右。

2的人占有8社会资源,而8的人只占有2社会资源,贫富差距的悬殊已成为社会的突出问题。

反垄断法的颁布,开始对垄断说不,向垄断发难,对垄断行为进行规制,对垄

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什么

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什么 按照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重大部署紧密衔接、与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紧密衔接的要求,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城镇新增就业45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国际收支趋向基本平衡,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居民消费率上升。农业基础进一步巩固,工业结构继续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取得突破,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提高4个百分点。城镇化率提高4个百分点,城乡区域发展的协调性进一步增强。 ——科技教育水平明显提升。九年义务教育质量显著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87%。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提高到3件。 ——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成效显著。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18亿亩。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4%。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单位国内

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分别减少8%,氨氮、氮氧化物排放分别减少10%。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66%,森林蓄积量增加6亿立方米。 ——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全国总人口控制在19亿人以内。人均预期寿命提高1岁,达到75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年均增长7%以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57亿人,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3个百分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3600万套。贫困人口显著减少。 ——社会建设明显加强。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健全,人民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文化事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占国民经济比重明显提高。社会管理制度趋于完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改革开放不断深化。财税金融、要素价格、垄断行业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政府职能加快转变,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互利共赢开放格局进一步形成。

演讲稿《我的宪法情怀》我与宪法演讲稿

演讲稿《我的宪法情怀》我与宪法演讲稿 宪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具有的法律效力。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演讲稿《我的宪法情怀》我与宪法演讲稿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说起宪法,可能有的同学觉得陌生,但说起“法律”二字,许多人肯定会说,太熟悉了。其实,宪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具有的法律效力。曾有人形象的将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比作“母子”关系,这就很好地诠释了宪法的重要地位。所谓“依法治国”其实质就是依宪治国。 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依法依宪治国,指出“要努力建设法治中国,以更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确,法治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几千年来无数仁人志士不断追求的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更是我们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保护神。

*爷爷曾经说过,法律要从娃娃抓起,作为小学生的我,必须从小就积极自觉的学法,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孩子,让法律伴我健康成长。 我曾在电视上看到过这样一则新闻:一个地方的部门法规与宪法精神相违背,后被依法取消,这就凸显了宪法的严肃性。 曾听老师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一名本来成绩很好的中学生,因沉溺于网络导致学习成绩下降,受老师批评后心里不服,逃学旷课,连家长的话也不听,慢慢发展到骗钱偷钱上网,最后竟为了筹到上网的钱而去抢劫杀人,一朵本该是花季的人生过早的凋落了。这样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 在学校,老师经常告诫我们:不玩危险游戏,不能追逐打闹,上、下楼要排队慢行,上、下学要遵守交通规则——因为一个小小的过错,有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在家,爸妈常跟我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从小就要做个守规矩有责任感的人,说话做事要诚实守信,要孝亲敬长,要爱国明礼。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无规矩不成方圆”。作为学生的我,不仅要学宪法等法律知识,还要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更要遵法守法用法,用法律约束我们的言行,用法律指导我们前行。

形式政策论文论和谐社会

论和谐社会 姓名:班级:学号: 在中国思想史上,早有和谐社会的萌芽。孔子认为“君子和而不同”;孟子提出“天人合一”。人是构成社会的分子,只有人与人之间达到和谐,整个社会才能和谐。 和谐是在事态发展中的一种相对均衡,同意和协调的状态。和谐社会是一种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但是目前的中国又做到了多少呢? 我不否认,确实有很多人在为中国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很大努力。 他是人民敬爱的总理。他的身影出现在汶川地震灾区,出现在南国冰冻的地方,出现在大旱的土地上。在那巨大的灾难面前,总理眼角的泪光让所有人动容。的爱戴呢? 他叫丁晓兵,他是一名战士,一名为了祖国可以做到忘却自己安危的战士。 1984年,他所在的侦查大队赴边做站。为了争取到最艰巨的任务,接受党的考验,他用匕首扎破手指,用鲜血写下对党的誓言:“敬爱的党组织,我坚决要求参加战斗,打头阵,当尖兵,请党在战斗中考验我!”他先后出色的完成了20多次侦察和作战任务。入伍整一年那天,他作为“第一捕获手”在敌人的阵地上生擒了一名俘虏。撤退时为掩护战友和俘虏,他一把抓起敌人投来的手雷向外扔去,手雷再

出手的瞬间爆炸。他的一条右臂被炸得只连着一点皮肉,血流如注。为行动方便,他拿出匕首割下断臂别在腰间,想着到后方接上。经过简单的包扎,丁晓兵以惊人的毅力和战友们扛着俘虏,冒着敌人的炮火,翻山越岭近四个小时才撤回来。他身后,留下了一条三公里长的血路。从死神手里逃脱的丁晓兵,两个月后却坚持再次回到了一线阵地。 这是什么样的爱国情怀,才使一名战士具有这样惊人的勇气和毅力!! 伟大的人用一颗博爱的心爱着他的人民,而很多力量有限的平凡人,也正用自己的仁爱来唱响着和谐之歌。 阿里木,一个很普通的维吾尔族人,他当过军人,在供销社干过,现在的他离开了新疆走南闯北,就靠他唯一会的烤羊肉串为生。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汉子,却陆续把自己辛辛苦苦烤肉赚到的钱全部捐给贫困生和需要捐献的地方。可他自己却穿着便宜衣服,打折的鞋子,吃着快要坏了的水果和简简单单的每顿饭。 还有那坚守在藏区的支教志愿者胡忠谢晓君夫妇,还有那在手术台上坚守到九十多岁高龄的医学家吴孟超,从八岁开始照顾养母持续十二年的孝女孟佩杰。在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无私,坚毅,看到了奉献和关爱。 从他们身上,我看到了为和谐出力的光彩。也许他们的身影并不高大,地位并不显赫,但他们的所作所为让我们看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希望。

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之间既互相促进又互相制约,经济发展决定着社会保障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受社会保障发展的制约;而社会保障亦反过来促进或制约着经济发展。 社会保障制度对经济发展既有促进作用也有阻碍作用,一方面,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它能促进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它能阻碍经济发展。社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 1.社会保障为经济发展提供了稳定的社会环境。社会保障有利于消除社会矛盾,从而避免社会矛盾激化,维护了社会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适宜的稳定的社会环境,从而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2.社会保障通过其基金供需变化可以对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进行调节,从而促进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严重滞后,降低了居民的消费预期,使我国的消费市场难以真正启动,从而影响了我国经济健康发展。 3.社会保障通过对劳动者的多方面的保障也直接促进着经济的发展。如社会保险既是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关键性机制,又是促进劳动者身体、心理及技能素质的重要保障机制,从而对经济发展起着直接促进作用。社会保障制度还能促进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 4. 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能够促进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的发展,解决就业问题。 社会保障对经济发展的阻碍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如果社会保障超前发展,则可能构成经济发展的负担,损害经济增长的持续性和企业乃至国家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如果社会保障发展严重滞后,则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阻碍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和合理配置,使社会保障不能成为政府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调控的有效工具,这样一来也制约了经济发展。 社会保障采取的是经济手段,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具体来讲,经济发展对社会保障的制约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约着社会保障的规模,如发达国家因有发达的经济做后盾,早已普遍建立起健全、发达的社会保障体系甚至福利国家,而发展中国家却因经济发展落后而缺乏健全的社会保障网络;二是决定着社会保障的标准,即经济发展水平愈高,社会保障水平亦会相应提高,反之亦然;三是制约着社会保障政策,如效率优先必然制约社会公平,反之,效率与公平兼顾与协调会更有利于社会保障的健康发展。 经济发展的水平对社会保障制度的确立与发展影响重大,任何社会保障制度的确立及其发展都要有相应的物质基础来支撑。但是,经济因素不是决定确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唯一因素。考察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过程可以发现,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都不是等到其经济足够发达的时候才建立的。实际上社会保障制度要受社会因素、经济因素、政治因素乃至历史文化因素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宪法与我们的社会生活

宪法与我们的社会生活 我初次听说宪法这个概念是我上初中二年级的时候,只记得政治老师说:“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那时就感觉宪法很大很高,至于具体内容、作用等就一无所知。好在我有一颗好奇心,今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第一主题定为依法治国,为什么会选依法治国作为十八大四中全会的主题呢依法治国是很重要,但重要到成为党的代表大会主题我还是始料未及。我是一个好奇的人,有想不通的事我是不会轻易放过的,上网、看书、看四中全会解读等等来个总动员,有了一些体会和大家分享一下。 首先我先说一下宪法,宪法它规定了我们国家的社会制度,国家权力属于谁,国家权力的执行形式,从大的方面就保障国家、民族、人民的利益。宪法保护们的国家就像大气层保护地球一样,有它时我们并未感觉有什么不同,但离开他我们却难以生存。 众所周知我们国家正在进行全面深化改革,改革发展已经进入深水区,改革面临的问题及复杂有广泛,难度很大,不是简单的政策出台就能解决的,需要有更有利的工具——法律。我们国家经济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实现我们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中国梦,需要全体中华儿女的不懈努力,同时也需要与时俱进的法律体系保证。尤其是宪法,我们国家权力机构的正确运行,离不开宪法的保障和约束,各级政府都需要依法行政。今年3月份的人代会研究国家经济问题时,明确提出:由市场来决定经济资源配置。为什么要市场决定经济资源配置呢原因就是有些行政上的东西影响了市场,制约的我国的经济发展。这样一个大问题怎么解决呢只有法律只有依法治国能解决。我们党的领导体系是睿智的,他们高瞻远瞩,从大方向、从根本上来思考解决问题。而且逐步实施,稳步推进。所以,三月份人代会提出市场决定经济资源配置,这是方法。十月份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是保障。不难看出法律与国家发展有着很重要的关系,它的作用远比我想象的大得多。 最后,我想说普通法律规定了个人、集体在某些事情上的行为准则,而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它既是对我们的约束又是对我们的保护。它的作用既大又广泛,就像生物和空气一样,时常没在意它的存在,但却又真的离不开。

建立可持续经济发展的和谐社会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ee18679621.html, 建立可持续经济发展的和谐社会 作者:马金良 来源:《商情》2016年第14期 构建节约型社会是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在探索努力达到的一个目标,是共产党的宏伟构想之一。现阶段国际上的形势是,我们面临很多已知和未知的挑战,同时也拥有了很多的机遇。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背景条件下,我们国家的发展形势也不断在发生着变化,在社会中很多方面都有各种问题存在。一定要坚持可持续发展,共同努力构建可持续经济发展的和谐社会,是当前亟待完成的重要目标。 可持续发展和谐社会重要目标 建立可持续经济发展的社会,是在党的十六大一级十六届三中和四中全会上被提出的十分重要的任务,可持续经济发展的和谐社会是公平正义的社会,充满诚心友爱、充满活力和秩序,在可持续经济发展的社会中,能够实现人与自然的和平共处。这是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目标,实现这个目标,将能够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事业。 要建立可持续经济发展的和谐社会,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政治、经济以及文化三者之间的突出矛盾。在建立过程中,最切实可行的办法就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这是最关键的一点,在建立可持续经济发展的和谐社会中能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自从建立新中国以后,中国共产党为了更好的进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经历了很多摸索,现阶段已经在以往的摸索中吸取了很多的经验和教训,同时获得了不容忽视的进步,这在社会和谐方面起到了很重要的影响作用。党的十六大召开以来,中国共产党更加重视社会和谐,更加清楚建立可持续经济发展的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并由此进行十分高效的战略决策,为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社会推波助澜。也正是经过这样的艰辛努力,我国在建立可持续经济发展的和谐社会方面具备了很多十分关键有利的条件。 前文提到,面对新的国际形势,我们面对很多新的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更多新的挑战。经济愈加趋于全球化,世界各国愈加重视相互之间的和平友好以及和谐共同发展。与此同时,国际环境变得更加复杂,各个国家之间有关综合国力的竞争更是甚嚣尘上。很多因素制约着各国之间的和平,也影响着各国的长远发展。因此我国在很多方面仍然面对着众多发达国家在科技方面上的重大压力。现在我们国家在社会主义相关体制方面已经逐步走向完善,也在不断加强精神文明的建设,政治文明以及物质文明都在不断增强着,这样也就在无形之中推动着我国的综合国力,让人民生活更加安定祥和,物质生活更加富足,也能维持社会状态的稳定。 众所周知,我国现阶段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在我国主要的矛盾使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在这样的社会形势下,一定要做到多方面的综合考虑。现在我国是改革发展十分重要的关键时期,不管是经济体

试论和谐社会理念的历史脉络

试论和谐社会理念的历史脉络 发表时间:2008-11-11T09:07:07.280Z 来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作者:洪斌 [导读] 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和谐社会理念的哲学基础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对立统一规律。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社会理想。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和谐社会理念的哲学基础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对立统一规律。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社会理想。 一、和谐社会理念的内涵 和谐社会的理念,是我们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新的社会实践的重大成果,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重要升华。我们党之所以在新时期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基于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解决现实的社会矛盾、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完成自己肩负的历史使命的需要。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可包括目标指向、路径选择、动力系统、价值取向、制度保障与衡量标准等六个方面内容:从目标指向上讲,必须追求自然、社会与人的和谐发展;就路径选择而言,必须强调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的统一;从动力系统上来说,必须坚持改革开放、科学发展;就价值取向讲,必须坚持公平正义;从制度保障上说,必须以民主、法治、道德作保证;就衡量标准而言,必须以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为标尺。 二、和谐社会理念的历史脉络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社会理想。 我国历史上就产生过不少有关社会和谐的思想。中国最古老的典籍之一的《尚书》就提出了“协和万邦”的主张:“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就是先“亲九族”,把自己的宗族治理好;继而“平章百姓”,把自己的国家治理好;进而“协和万邦”,使各国和谐相处。孔子说过“和为贵”,孔子开创的儒家学派把天地人看成一个统一和谐的整体;强调人际关系和谐有序,并建立起以“仁”为核心,以“德”为基础,以“礼”为规范的德性思想体系,以此来构建和谐有序的社会。墨子提出了“兼相爱”、“爱无差等”的理想社会方案;孟子描绘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社会状态;《礼记·礼运》中描绘了“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样一种理想社会;这个和谐大同社会,成了2000多年来中国仁人志士不断追求的理想目标。太平天国运动的领袖洪秀全提出要建立“务使天下共享”,“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社会;康有为在《大同书》中提出要建立一个“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的理想社会。民主革命的伟大先行者孙中山提出了“天下为公”“世界大同”的最高理想。 不仅中国先贤提出天人合一、世界大同,西方哲人也提出过“和谐”思想。毕达哥拉斯所说“整个天是一个和谐”,可能是最早提倡的和谐;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在其名著《理想国》一书中设计了一幅正义之邦的形象,主张“公正即和谐”。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认为“宇宙是一个由数学和逻辑原则所统率谐和的整体”。1803年,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发表《全世界和谐》一文,指出现存资本主义制度是不合理的,必将为“和谐制度”或“和谐社会”所代替。1824年,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在美国印第安纳州进行的共产主义试验,也以“新和谐”命名。1842年,德国空想共产主义者魏特林在《和谐与自由的保证》一书中把社会主义社会称为“和谐与自由”的社会,并指出新社会的“和谐”是“全体和谐”。马克思称这本书是工人阶级“史无前例的光辉灿烂的处女作”。《共产党宣言》中对圣西门、傅立叶、欧文等空想社会主义者的著作和有关主张给予了肯定,明确提出:“提倡社会和谐”是“它们关于未来社会的积极的主张”。与马克思同时及其后,西方社会学家提出了社会均衡论,协和社会论、社会系统论等被称为“三足鼎立”的“社会和谐”论,虽有先天不足,却不失为社会和谐理论的先声之一。 在充分揭示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前提下,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的发展方向作出了科学设想。他们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提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未来社会将在打碎旧的国家机器、消灭私有制的基础上,消除阶级之间、城乡之间、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对立和差别,极大地调动全体劳动者的积极性,使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实行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在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都形成和谐的关系。列宁在领导俄国十月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就建设社会主义社会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他明确提出:只有社会主义才可能广泛推行和真正支配根据科学原则进行的产品的社会生产和分配,以便使所有劳动者过最美好、最幸福的生活;生气勃勃的创造性的社会主义是由人民群众自己创立的;社会主义国家应当大力帮助农民,消除城乡对立;必须把国民经济的一切大部门建立在同个人利益的结合上面;必须发扬民主,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必须时时处处千方百计地巩固党同群众的联系,等等。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未来社会的科学设想,指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进方向。 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进而在中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了根本的政治前提。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未来社会是建立在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同时取得革命胜利的基础之上的,而我们党如何在生产力不发达、经济文化十分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础上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我们不可能从经典著作里找到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部现成答案。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这个重大课题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1956年,毛泽东同志发表《论十大关系》,提出了调动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的基本方针,对正确处理我国社会的一些重大关系作出了深刻论述。1957年,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这篇重要著作中,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理论,创立了关于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学说,要求学会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包括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以解决科学文化领域里的矛盾,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以解决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矛盾,坚持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以解决全国城乡各阶层以及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矛盾,等等。他还提出:“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以利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较易于克服困难,较快地建设我国的现代工业和现代农业,党和国家较为巩固,较为能够经受风险。”由于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是一项全新的实践,人们对如何走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还缺少规律性认识,加上当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限制和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的影响,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中发生过曲折,毛泽东同志的这些正确思想没有得到全面贯彻。但是,他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正确思想,对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深刻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开辟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邓小平同志就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阐述了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断。他强调,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成果是属于人民的;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奋斗;要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来调节各种利益的相互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没有安定团结的政治环境,没有稳定的社会秩序,什么事也干不成。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根据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党肩负的新任务,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江泽民同志强调,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社会主义社会是以经济建设为重点的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要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结合点,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总书记为核心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立足于我国新的发展阶段,提出了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的重要论断;提出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和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强调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关系1

马克思主义理论论述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 就当代经济而言,发展的含义相当丰富复杂。发展总是与发达、与工业化、与现代化、与增长之间交替使用。一般所指的经济发展包含四种含义: 一.经济增长。即一个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的产品和服务的实际产量的增加,经济增长的实质是规模不断扩大的社会再生产过程和社会财富的增殖过程。测量指标一般用国民生产总值来衡量经济增长水平和速度。 二.指结构变迁,即指产业结构的变化,这是广义的产业结构变化,包括分配结构,职业结构,技术结构,产品结构等,以及各个层次上的经济结构的变化。 三.指福利的改善,即社会成员生活水平的提高。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居民收入水平存在巨大差异,政府必须采取有力的政策措施使欠发达地区的教育、医疗、文化、营养、健康、公益事业等有基本的保障。 四.环境与经济可持续发展,即经济发展不能以危害环境为代价,可持续发展要求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发展不应影响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展,可持续性意味着维持乃至啬人类福利的自然资源基础,使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社会进步的含义、内在根据和实现途径: 社会进步是指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合乎规律和前进运动,社会形态的更替是社会进步的过程。 含义:社会进步既包括物质文明 和进步和发展也包括精神文明的进步和发展社会文明是社会进步和表现。 内在根据: 1、社会进步和内在根据是社会基本矛盾,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这是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把人类历史以一个社会形态推进到另一个更高的社会形态。 2、社会进步还在于社会发展是自我否定和不断扬弃的过程,是辨证的否定,所以后一个社会形态,在整体上高于和优于前一个社会形态,使社会发展到新的高度。 3、社会进步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 4、社会进步是客观的、必然的、其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但不是一帆风顺的,具有曲折性和复杂性,是曲折前进的。(这是社会进步的实现途径) 二、衡量社会进步的标准(或社会进步标准的综合性,其中包括衡量社会进步的最高根本标准,还包括生产力标准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衡量社会进步的标准是综合的,生产关系的性质、政治法律制度、科学文化发展水平和道德风尚都是衡量社会进步的标准,而生产力发展水平则是衡量社会进步的最高的根本的标准。这是因为: 1、生产力是全部社会历史的基础,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而且它具有决定性; 2、这个标准是客观的,科学的,其客观性是指每一个社会的生产力总是一种既得力量,其科学性是因为,它本身是由物质因素所构成,它的发展程度可以用物质手段精确测定; 3、这个标准的客观性和科学性是统一的。 三、社会进步的价值尺度和生产力标准的一致性: 社会进步的价值尺度是指:作为社会主体的人,从自身的利益和需要出发,对客体进行选择和评价时所参照的标准。 1、社会进步的价值尺度与生产力标准相一致,是指在阶级社会里进步阶级和价值尺度与生

部编人教版六年级上册道德与法制第一单元《我们的守护者》测试卷及答案

部编人教版六年级上册道德与法制第一单元《我们的守护者》测试卷及答案 一、我会填。 1.我们生活在法律中,法律规范着我们的(),保护着我们的(),协调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时常与我们相伴。 2.与纪律、道德不同,法律由国家制定和颁布,具有()和()。所有社会成员都要(),依法行使自己的(),依法履行自己的()。 3.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刑法规定了什么样的行为是(),对于犯罪应该给予什么样的()。刑法()犯罪,()人权,()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4.作为社会生活的基本规则,法律为我们设定了行为(),提供了外部(),维护着我们的正常生活。 5.法律如同武器,是保护我们的坚强盾牌。当我们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要善于运用()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如果经济困难,可以通过(),获得政府提供的免费法律服务。 6.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和()。它规定了一个国家的根本()和根本(),规定了公民所享有的基本()和必须履行的基本()。同时,宪法也规定了行使国家权力的各个国家(),具有最高的法律()、法律()、法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领导中国人民浴血奋斗的结果。国家宪法日的设立,让宪法意识植根人心,这正是忠于宪法、()的具体体现。 8.国家宪法日一年只有一天。但是我们对宪法的认识,不能止于这一天。通过丰富多彩的宪法传宣传教育活动,我们能更好地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在社会生活中,我们更要做到()宪法,()宪法,()宪法实施。 9.宪法是国家(),规定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最(),最()的问题,其他法律只规定社会生活某些方面的内容。 10.树立宪法权威,要求我们必须掌握()知识。了解宪法如何规定国家的()、公民的基本()和()以及国家(),我们就能体会它在国家和国民生活中的重要作用,知道它是我们行动的根本依据。 二、我会判断(判断下列说法,对的打“√”,错的打“X”)。 1.法律规定了我们的义务。 ( ) 2.法律如同尺子,衡量我们行为的对错。合法的行为受到保护,违法的行为受到制裁。当争议和冲突发生时,国家行政、司法机关依据法律作出公正的处理。 ( ) 3.国家宪法日的设立,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是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

和谐社会和经济发展

和谐社会与经济发展 专业: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班级:2 姓名:王慧敏学号:20072336008 摘要:随着我国和谐发展思想的提出,必须对和谐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和谐社会构建与经济发展是相互促进、相互作用的,一方面经济发展离不开和谐社会,另一方面它又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物质支持。正确认识影响和谐社会构建的经济因素,寻求化解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方法,形成各种因素的良性互动,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关键词:和谐社会;经济发展;构建 和谐社会作为多方面、多层次与广范围的系统工程,无疑需要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等多方面的协调、和谐与深入发展。要保持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必须以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为基点,妥善协调好经济社会结构变动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正确处理各方面的社会矛盾,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长期稳定和谐的环境。构建和谐社会是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而经济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保证,二者是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 一、和谐社会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更好的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同时,和谐的社会是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它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进而推动经济建设更快更好地发展。 (一)经济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经济是基础,构建和谐社会,根本的还是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只有在经济高度发展的基础上,才能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构建和谐社会的提出,不是凭空想象,也不是刻意求新,而是有着坚实的经济社会的基础。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我国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综合国力大大增强,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强大的物质经济基础。2006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接近21万亿元人民币,比1952年增长了331倍,是同期世界年均增长速度的两倍以上。经过50年的建设与发展,我国告别了短缺经济,基本解决了世界近1/5人口的温饱问题和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达到小康。 如果没有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在建设和发展上取得的成果,没有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快速发展,就不可能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命题。构建和谐社会既是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也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从经济发展来看,随着经济总量增加,由短缺经济转向相对过剩经济,经济发展从最大限度地增加供给,转向更大程度地满足需求,着力于实现各尽所能、各得其所的和谐发展。从社会基础来看,由于个人财富的增加和私人财产的形成,并且受到法律制度的有效保护,以财产为基础的社会诉求更倾向于经济稳定与社会和谐。要真正实现和谐,必须进一步推动生产力的快速发展,生产决定分配与消费,发展是硬道理,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最基本原理。只有进一步发展,增大生产力总量,才能给解决矛盾留下更大的回旋余地,也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社会保障课后习题答案

第一章 1、如何理解社会保障的内涵? 答:①通过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保持社会稳定;②以社会共同责任为本位,由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分担责任的社会机制和经济机制;③以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形式为公民提供各类保障;④它作为一种国家主导的强制性社会行为,一般通过立法而确立。 2、试述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关系。 答:(1)商业保险的产生先于社会保险,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各行其道、各司其职。(2)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类同和区别。类同点:①风险防范与风险转移机制;②都具有化解社会风险、维持经济繁荣的功能;③二者的运作机理及其所使用的很多术语和计算方法、预测方法类同。区别点:①性质不同:社会保险属于政府行为;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②目标取向不同:社会保险以社会价值为目标,具有非营利性质;商业保险以营利为目的。③权利义务关系不同:社会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在劳动上面体现对等;商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是建立在商业契约上。④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分担;而商业保险完全由投保人负担。⑤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对社会保险财务承担最终的兜底责任;依法对商业保险进行监管,但不承担直接经济责任。⑥二者补偿水平及保障方式不同:社会保险是有现金补偿和服务两个方式;商业保险则主要体现货币的支付关系。⑦可承保风险的范围不同:商业保险对社会性风险无能为力。 3、社会保障是政府管理的一项社会事务,如何做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答:①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②提高效率才能把蛋糕做大,注重公平才能够将蛋糕合理分配;③只有在保证效率的前提下,才能够做到公平;④公平和效率的统一,才能够使每个社会成员分享到经济发展的成果,保证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稳定。 4、在我国目前的生产力水平下如何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 答:①可以通过法制手段,将社会保险费改为社会保险税;②灵活确定缴税(费)方式,将农民和灵活就业人口纳入社会保障系统,促使更多低收入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③减轻企业的缴税(费)负担,提高企业参保积极性;④完善社保项目,使社会保障体系化、制度化。 5、如何构建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答:(1)社会保障是社会的安全网,它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调节器”,社会发展的“减震器”,实现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的“平衡器”,就我国现阶段而言,构建和谐社会,首当其冲的是建立健全以“底线公平”为目标的社会保障制度及其调节机制。(2)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①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②完善以社会救助为核心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要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二是要完善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学生的资助制度。三是要完善城镇职工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四是尽快构建覆盖全社会成员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解决城乡居民疾病医疗保障问题。③要处理好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就业和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第二章 1、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社会经济根源。 答:(1)社会化大生产是社会保障制度产生的必要条件:①机器大工业产生了人数众多的工薪阶层,一旦收入中断就会陷入困境。②社会化大生产要求劳动力再生产方式的社会化,家庭保障功能弱化,③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为社会保障奠定了物质基础,也规定了应采取社会性保障的形式来利用这些社会资源。 (2)工人运动兴起迫使资产阶级从维护其统治的角度出发,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2.分析西方发达国家推行的“从摇篮到坟墓”的高福利社会保障模式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以及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并提出你的改革建议。 答:(1)问题:①庞大的社会福利开支造成严重的财政困难;②税收负担沉重;③高福利加大了成本,降低了经济效率;④高福利、高消费挤占了生产资金,削弱了经济增长的物质基础;⑤官僚机构日趋臃肿。 (2)根本原因:福利机制缺乏活力,造成运转不灵,但是保障和福利所具有的刚性特征,使其又不能取消社会保障制度。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危机将日益加深。(3)改革举措:①削减公共福利开支;②推迟退休年龄;③纠正社会福利全民普遍享受的做法,更多集中于最需要救助的人身上;④提高保险税(费),延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期限;⑤推行公共福利事业私有化市场化,加强私人保险部门的社会保险力量。3、简述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所应注意的历史启示。 答:①目标是能够对劳动力再生产的相关环节提供保障,又能促进经济的发展;②“安全网”式的保障计划;③有助于培育城乡统一的竞争性劳动力市场;④应适应变化了的家庭结构和社会环境;⑤社会保障机构应具备什么职能;⑥政府应采取政策以解决社会保障基金的短缺,并使公平与效率得以兼容。 4简述社会保障制度的机制创新效应的表现。 答:①费用由国家全部包揽向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负担转变;②社会保险体现了分散风险的大数法则,由企业自保向社会互济和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转变;③实现由平均主义、“大锅饭”向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结合的转变;④实现由福利包揽向基本保障的转变;⑤在养老保险等险种上,实现了由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的转变。 5、试述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路径与策略。 答:①制度、政策的统一性和法制化;②注重改革的长期性和复杂性;③从急需解决而又有能力解决的方面入手,循序渐进地推进改革;④对国家强制举办的社会保障项目要坚持低标准起步;⑤加强社会保障各项目之间及其与相关体制之间在改革中的协调;⑥改革与管理相结合 第三章 1、简述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功能。 答:(1)社会统筹:①体现了不同群体之间的合同契约关系,团结互助,分散老年风险; ②属于社会公共基金,归投保人共同所有。③支付一般采取待遇限定方式,工资低、工龄短或寿命较长的投保人籍此能够获得较多的资助。(2)个人账户:①通过强制储蓄使劳动者在其一生的不同生命周期中的收入与消费达到均衡;②所有权清晰,储蓄积累金归投保人所有,使之从体制和技术两个层面,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劳动力流动过程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转移问题;③养老金的支付一般为缴费确定型,劳动者退休后的养老津贴水平取决于劳动者投保期间的缴费的多少和投资回报率的高低,具有较强的激励功能。 2、试述我国个人账户空账是如何形成的? 答:①部分积累的社会保障筹资模式开始运转时“老人”没有缴费,中人的既往工作期间也没有缴费,于是产生养老金历史债务。②从现收现制向部分积累制转变时,职工的缴费就不应该再用来支付已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但现在已退休者要支出的养老费用,并没有列入政府公共开支计划中,于是,“统账结合”在实践中便变成了“统账混淆”,出现了个人账户的所谓“空账”运行问题;③由于退休人员急剧增加,社会统筹部分的基金无法满足退休金的支付需求,所以各地都采取了挪用个人账户基金去支付退休金的办法,使个人账户的基金处于“空账”状态,亦即必要的改革成本没有支付,为保当期发放,不得不动用本应留作积累的个人账户资金,导致个人账户“空账”运行。 3、如何做实个人账户? 答:①实现个人账户的规范化管理。②认真测算本地区中长期基金收支情况,根据基金和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确定做实的起步时间和起步比例,为决策提供参考。③研究制订的过渡办法要模拟检验,按照“增加的逐步增加,减少的不减发”的原则,确保新老退休人员待遇水平的合理衔接和新老计发办法的平衡过渡。 4、简述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与服务的含义。 答:构筑面向社会,从硬件到软件,从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收缴开始,到个人养老保险账户的管理、查询、个人账户结算和养老金的发放以及对离退休人员的管理等全过程,都能够提供先进科学、运作简便、规范完善、全方位、自动服务和必要服务相结合、有偿服务与无偿服务相结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应遵循什么思路? 答:(1)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津贴”的保险模式。①公务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②建立公务员退休津贴制度。以解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特别是公务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较高的问题。 (2)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由财政全额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应纳入公务员养老保险体系;由财政部分核拨经费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应纳入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体系。 第四章 1、简述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 答:依据改革成本最小化和平稳过渡的原则,综合考虑多方因素,把完善失业保险制度 与失业、下岗人员再就业联系起来,并将他们放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劳动力市场、 产业结构调整,盘活国有资产等“大盘子”中进行统筹规划,研究它们在改革中联动关 系、逻辑顺序、临界速度和依托条件,是解决问题的办法符合体制转轨需要,并最终纳 入市场经济体系。 2、简述失业率与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区别。 答:①前者所指失业人数的统计范围包括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和未登记的所有城乡失业人 员;后者只限于再就业服务机构登记的城镇失业人员;②前者所指失业人员通常限定为 最低劳动年龄以上、退休年龄以下,而后者人员只限定为16周岁以上、50周岁(女性 45周岁)以下。 3、简述我国失业保险津贴的给付标准。 答:①低于失业者原有的工资水平,以体现劳动与不劳动的差别;②确保失业者及其赡 养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③权利和义务相等的原则。 4、失业保险津贴的享受资格。 答:①失业者必须处于劳动年龄阶段;②非自愿性失业;③失业者必须满足一定的合格 期条件;④失业者必须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 5、简述失业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障项目的联系和区别。 答:(1)联系:①具有社会保障的共性;②货币基金的物质帮助形式;③保障生活的功 能。 (2)区别:①失业保险津贴的给付属于短期给付;②失业保险不包括具有赔偿性质的 项目;③享受对象具有劳动能力;④失业保险津贴是必要劳动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体 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第五章 1、简述社会医疗保险的特点。 答:①保险事故发生率高,具有普遍特征;②在社会保险体系中属于关联性最强的险种; ③保险费用必须专款专用;④保险费用开支额度难以预测和控制。 2、简述社会医疗保险的实施原则。 答:①社会医疗保险的待遇一般实行机会均等的原则;②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专款 专用制度;③遵循“危险共同分担”的原则。 3、简述影响医疗费用和医疗保险费用攀升的非体制性的社会经济因素。 答:①人均收入的增长;②总人口的增长及人口结构的变化;③人口老龄化。 4、简述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 答:①所有公民享有均等的最低医疗机会;②宏观经济效益;③微观经济效益。 5、简述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结构。 答:①基本医疗保险;②医疗福利;③补充医疗保险;④医疗救助;⑤大病医疗基金。 第六章 1、简述工伤保险的功能。 答:①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的生产稳定;②维持家庭的经济收入;③是一个劳动问题和 社会问题。 2、简述“无过失补偿”原则的基本内容。 答:①以国家的社会政策和劳动政策为基础;②工伤保险津贴的给付,以实际的需要为 基础;③因伤致残或因伤死亡,以年金代替一次性抚恤;④强制性保险;⑤雇主不承担 直接赔偿责任。 3、试述工伤责任归属的三个发展阶段。 答:①“劳动者自身责任”阶段。理论基础是亚当?斯密的工伤风险与工资对应的观点。 产生很大的社会问题。②“雇主过失赔偿”阶段。依据民事法律中的“归责原则”,基 础是雇主过错责任原则。问题在于举证成本太高。③“雇主责任”阶段。理论基础是“职 业危险原则”。工伤赔偿从民法中独立出来。雇主采取自保、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集 体保险等形式。④社会工伤保险阶段。 4、简述生育保险的特征。 答:①对象为女职工;②给付合法的婚姻者;③保护重在休息和增加营养;④纳入生育 保险范围;⑤产假的安排;⑥待遇水平。 5、试述工伤相关诱因的代表理论。 答:①温度环境论;②生物节律论;③事故倾向者论;④疲劳过度论。 第七章 1、企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计划和个人储蓄养老计划的不同之处。 答:①企业年金一般由企业创立,或是集体谈判的结果,政府一般给予税收等方面的优 惠,并予以监督;②管理成本相对较低;③收益和贡献较为对称,缴款一般不被人们视 为一种试图逃避的税赋;④企业年金的覆盖范围一般较基本养老保险金要小;⑤投资受 益率不稳定并且在不同的投资计划下受益率差距悬殊;⑥不同企业设定的企业年金的内 容和形式各异,使得其流动性、转移性差。 2、简述企业年金模式及其特点。 答:(1)缴费确定型计划,即DC计划的特点:①缴费水平相对固定;②缴费纳入员工 个人账户;③待遇水平根据个人账户的缴费金额及其投资收益的积累额决定。(2)待遇 确定型,即DB计划的特点:①待遇水平预先确定;②缴费不确定,到员工退休时直接 支付养老金。 3、制定企业年金的投资方案时要考虑的风险有哪些? 答:①信用风险;②证券结构风险;③流通风险;④资金周转风险;⑤投资利润风险。 4、政府对企业年金的调控和干预有哪些? 答:①制定法令法规;②信息公开化、制度规则的制定与监督管理;③对财务机制进行 监控干预;④恰当地确定政府的责任边界;⑤处置企业年金在通货膨胀条件下的贬值问 题;⑥对投资进行调控;⑦对企业年金计划与基本养老保险计划进行的协调和衔接。 5、简述我国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 答:①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统账结合”模式;②企业年金。它是在国家基本养老保险 的基础上,企业依据自身的经济效益状况,为本企业职工再增加一部分补充养老金;③ 其他的以自愿性储蓄或商业性保险为主的补充养老形式。 第八章 1、为什么说从“贫民救济”到“社会救助”是一种观念上的飞跃? 答:①强调贫困现象的社会原因、国家和社会的责任以及获得救助是一项公民权利。② 社会救助重视应急补救措施,强调积极主动的援助扶持。 2、怎样实现社会救助金的筹集。 答:①国家财政拨款;②社会筹集;③信贷扶贫;④国际援助。 3、简述衡量贫困程度的指标。 答:①贫困发生率;②贫困深度;③贫困密集度;④贫困严重度。 4、阐述中国社会救助体系。 答:①救灾;②农村扶贫;③农村“五保”供养制度;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⑤农 村最低生活保障;⑥城乡特殊社会救助制度。 5、试述消除贫困的途径。 答:①政府通过明智的社会经济政策影响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格局;②增加获得赚钱的 机会和提高对机会的反应能力;③从产业政策角度实施的反贫困战略;④劳动力流动与 反贫困。 第九章 1、如何理解社会福利制度的特征? 答:①在权利与义务关系上的普惠性;②待遇标准的一致性。 2、简述教育福利的主要内容及其对公共福利的增进作用。 答:(1)主要内容:①国民基础义务教育构成教育福利的主体;②社会团体、社会热心 人士捐助以及慈善机构设立的教育基金或直接为学校出资构成教育福利的补充。(2)对 公共福利的增进作用:①教育的本质是对人的培养;②教育能提高劳动者的文化素养和 劳动熟练程度;③教育能扩大人们对职业和前途的选择范围;④教育可以提高国民素质, 增进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 3、卫生保健提供的服务包括哪些内容? 答:安全饮用水;提供清洁的卫生环境;开展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主要传染病的预防 接种;地方病的防治;普及健康教育;疾病及创伤的有效处理;提供基本的药物等八项 主要内容。 4、应如何理解职业福利的涵义? 答:(1)职业福利又称职工福利,是行业和用人单位为满足本行业或本单位职工的物质 文化生活而提供的工资收入以外的津贴、设施和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2)职业福利按 其“社会化”程度可以划分为两个层次:①国家通过一定法律手段和途径在某些行业和 企业中普遍实行的制度;②用人单位在完成国家税收任务的前提下兴建的集体福利设 施、发放的各种补贴、举办的企业年金等,是真正意义上的职业福利。 5、试述职业福利的特点是什么? 答:①以业缘关系为标志;②一般以普遍性原则向职工提供;③职业福利的资金来源于 企业盈利,职业福利水平主要取决于企业的经济效益,职业福利水平一定程度反映企业 的兴衰成败。 第十章 1、简述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答:①缓解农村贫困;②乡镇企业职工急需通过社会保障分散劳动风险;③农村养老保 险的发展亟待提上议事日程;④土地的保障功能日益下降;⑤缩小城乡差别,巩固工农 联盟的需要;⑥使计划生育推行具有可持续性;⑦破解“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 2、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为什么要强调社会保障与家庭保障相结合? 答:①家庭保障是我国农村传统的基本保障方式;②我国农村传统的生活方式和当前主 要以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方式,使家庭有最直接、最具体的经济 保障和服务保障功能;③家庭保障的功能更多的体现在亲情的慰藉和精神的满足上。 3、试述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紧迫性。 答:①农村的医疗保障和公共卫生体系是社会管理及应急机制中最为薄弱的环节;②疾 病流行模式转换中,具有高度外部性的急性、烈性传染病有可能以流动人口为载体在城 市和农村之间双向蔓延。 4、试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新”主要体现。 答:“新”是相对于传统的农村合作医疗而言,表现在:①增加了政府资助的内容;② 加强了管理机构的建设;③加强了政府、部门的监督力度;④强调了自愿的原则。 5、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点对象有哪些? 答:①非农就业的农民;②被征用土地的农民;③农村计划生育对象;④村组干部、退 伍军人、民办事业单位人员以及农村个体户、专业户等有稳定收入的农民。 第十一章 1、试述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模式的影响因素。 答:①人口年龄结构变动趋势以及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②设立储备金的必要性和 可行性;③用作储备的积累基金有无投资机会及其收益率的高低;④保持相对稳定的保 险费率的必要性;⑤企业和受保人对保险费率的负担和承受能力;⑥筹资模式的经济增 长效应;⑦改革中的“转制成本”等。 2、试述个人分担社会保险费用的原因。 答:①个人缴费是一种责任信号;②个人缴费,就有资格和动力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 及其管理、运营等去行使相应的监督权力。 3、试述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机制。 答:社会保险的财务机制可以分为:现收现付制、完全积累制和部分积累制。 4、试述现收现付制的运行特征。 答:①以收支的短期平衡为原则,不会形成巨额的资本积累,可以避免通货膨胀带来的 基金贬值风险;②长期均衡极易受到人口结构不利变动带来的冲击,其结果不是养老水 平的下降,就是就业人口负担的增加,在老龄化不断加剧的情况下,必然面临着清偿风 险,最终可能导致养老保险体系的破产;③由于政府是现收现付养老体系的最后担保人, 因而这种清偿风险有可能转化为政府是否继续履行养老承诺的政治风险。 5、试述部分积累制的运行特征。 答:部分积累制的主要运行特征是:①部分积累制与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的兼容度较高; ②部分积累制有助于解决社会保险覆盖面过窄的问题。③部分积累制的设计特征方面使 之可以采取“新人新制度、老人老制度”的方式,解决新老制度转轨时期间的历史遗留 问题。 社会保障:国家通过立法和行政措施设立的,保护社会成员基本生活和经济、社会稳定, 采取保护与激励相统一的原则,对公民在年老、疾病、遭遇灾害而面临生活困难的情况 下,通过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依法给予物质帮助和社会服务,以保障公民的基本生 活需要的制度。1′ 社会保险:由政府举办,强制从业职工在其就业年份里拨出一部分收入交纳保险税(费) 作为保险基金,对由于保险计划规定的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劳动岗位,又满足 缴纳社会保险税(费)期限的人,提供的收入保险计划。 社会救助:由政府举办的,以反贫困为主旨,对因不能正常劳动等原因致使收入水平低 于规定的数额(贫困线)的社会成员,提供的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以解决社会保险所 不能解决的那些社会问题。 社会优抚:社会优抚指国家和社会对为保卫国家安全而做出贡献和牺牲的军属、烈属、 残废军人、退伍官兵及其家属等特定优抚对象所给予的优待、抚恤和社会褒扬。 社会福利:政府通过免费或低费地提供某种生活用品或劳务,给人以实惠和方便,以提 高生活质量。主要由公共福利事业、局部性或选择性的福利措施、指员工福利和民政福 利四部分组成。是最高层次的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保障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 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 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一般是指在国家行政强制力和国家信用保证的基础上,对养老保 险基金采取的社会统一筹集、统一管理和统一支付。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般是指在国家行政强制力和国家信用保证的基础上,采取“个 人预缴专款储金”的养老保险形式。 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亦称缴费率,是指在企业和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占其核定工资 总额的比例。 养老金替代率:对个人来说,是指每个职工退休时所领取的养老金与其退休前的工资 之比;对社会来说,是指平均养老金同整个经济系统平均工资或曰被包括在生效合同范 围内的员工的平均工资的比例。 结构性失业:由于国民经济的产业结构的变化以及生产形势和规模的变化,劳动结构 不能与之相适应而导致的失业。 失业率:是指失业人数同失业人数与从业人数之和的比例关系,反映了一定时期内可以 参加社会劳动的人数中实际失业人数所占的比例。 摩擦性失业:指由于劳动力市场功能上的缺陷造成的临时性失业,一般是由于求职的 劳动者与需要提供的岗位之间存在着时间滞差而形成的失业。 失业保险: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执行,由政府负责建立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的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失业:失业是一种社会经济现象。可以从社会和个人两个不同的角度来考察其涵义。从 社会角度看,失业表现为作为生产要素的劳动力同生产资料的分离。从个人角度看,失 业是指劳动者处于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并有劳动愿望并确实在寻找工作的情况下, 不能得到适应职业而失去收入的状态。 社会医疗保险:是指以立法形式通过强制性的规范或资源的契约,在一定区域的一定 人群中筹集保险基金,并为该人群的每一个成员公平分担,对由于疾病所引起的纯粹以 补偿医疗费用为主要目的的社会保险制度中的一个险种。 补充医疗保险:是指在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的原则规范和指导下,以用人单位为直接 责任主体而建立的一种具有政策性、团体福利型的保障制度。 有支付能力的医疗保险需求:指在一定时期内,在一定价格水平上,消费者愿意且有 能力经由医疗保险去购买的医疗服务的总量。 共付法:即按比例分担法,指无论发生多少费用,参保人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自按一 定比例共同分担费用,分担比例可以恒定,也可以随医疗费用额度的变化而递增或递减。 道德风险: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时,做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 导致的无形的人为损害或危险。 工伤保险: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因长期接触职业性有毒有害因素引 起职业伤害后,由国家和社会给予负伤者、致残者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物质 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生育保险:国家通过立法,在妇女劳动者由于生育子女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从社会 和国家得到必要的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职业病: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以及职业性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而引起的急性或 慢性的功能性疾病或气质性病理改变。 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浮动费率是在执行差别费率的基础上,每年对各个企业的劳动安 全和劳动卫生状况以及保险费用支出情况进行评估后,适当调高或调低企业下一年度工 伤保险费率,实行上下浮动。 工伤:指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由于生产或工作过程中的不安全、不卫生等因素所发生的或 与之相关的意外伤害造成的死亡、劳动者身体的负伤或残废。 贫困深度:是指贫困人口的人均收入低于贫困线的比例(%)。 权利:指个人在社会上运用其所享受的权力和所面临的机会而获得可供选择的商品束的 能力,它取决于个人的要素禀赋和在市场上交换的可能性。 救灾:指国家和社会对因自然灾害造成生存危机的社会成员进行抢救与援助,以维持其 最低生活水平并使其脱离灾难和危险境。 开发式扶贫:通过一定的项目开发,利用当地资源使其自我发展,助其从根本上摆脱 贫困走向富裕道路亦称“造血式扶贫”。 相对贫困:指在国民收入的总额中,有一组人口所占份额相对处于最低水平、生活水平 也处于最低层次的这部分人的生活状况。 社会福利: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帮助全体社会成员改善生活条件,提高素质,为社会弱 势群体实施补贴而实行的制度、采取的措施和举办的各项公益性事业的统称。 公共福利:是指国家或社会团体举办的以全体公民为对象的公益性事业和服务。居民在 享受这些福利事业提供的服务时,经常是免费或低费的。 职业福利:亦称职工福利,是行业和用人单位为满足本行业或本单位职工的物质文化生 活而提供的工资收入以外的津贴、设施和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 妇女和儿童福利:是指国家和社会根据妇女和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以及可能受到的 侵害而设立的、用以满足妇女儿童和特殊需要和对其特殊利益给予保障的福利。 老年人福利:它是养老保险的延续,它在保障老人基本物质生活需要,解决好“养” 的基础上进一步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需要,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 所为、老有所乐”。 社会优抚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按照规定,对法定的优抚对象提供确保一定生活水平 的资金和服务,是一种带有褒扬和抚慰性质的特殊社会保障制度。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的一项长期社会政策和政府实施的一项农民养老计划, 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 五保:指农村社区(集体)通过“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保教)”的供养方 式满足无法定抚养人、无正常的劳动能力、无可靠生活经济来源的老年人、严重残疾人 和未成年的孤儿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救助项目。 分类指导:分类指导的含义有二:一是不同类别的项目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二是强调 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不同地区在财政能力、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的经济能力上差 距悬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 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省市试点。 社会保障基金:指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国家为实施各项社会保障计划而预先设立的法 定的、收支平衡的专款专用的资金。 现收现付制:根据当期的支出需要组织收入,本期征收,本期使用,是社会保险基金 的收入与支出在年度内大体保持平衡的一种财务机制。 完全积累制:在对有关的人群健康水平和社会、经济发展指标进行宏观上的长期测算之 后,确定一个可以保证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收支平衡的总平均收费率,并进行先期积累的 一种筹资方式。 部分积累制:是一种介于现收现付制与完全积累制之间的一种筹资机制。 受益基准制:受益基准制是根据雇员参加养老保险计划的年数和工资收入水平预先确定 其退休后的养老保险计划水平,再依照精算原理确定其缴费水平。 缴费基准制:先经过预测确定缴费水平,据以筹集养老保险基金,基金逐渐积累并获 得投资收益,雇员退休时,以其相应的缴费及投资收益在退休时的积累额为基础发放养 老金。 社会保障监督:指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专职监督部门、利害关系者以及有关方面对社 会保障尤其是社会保障基金的有关管理机构和管理者的管理行为过程及结果实行监察 和督守,使其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监督主体:指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力和义务对经济活动实施监督的组织和个人,它运用 特定的监督手段并依据具体的评判标准,对监督客体实施监督。 监督客体:即监督对象,它是整个社会保障活动及其载体,包括社会保障活动状况和参 与社会保障活动的各个行为主体。 审计监督:指由专门从事审计业务的部门按照法定管理权限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收 支、效益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的经济监督。 社会监督:指社会公众,尤其是直接利害关系者通过各类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各类群 众自治组织,借助舆论的作用和影响,对社会保险活动进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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