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公告

一、学校简介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高

等职业技术学校,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广东省教育厅直接管理。前身是创建于1933年的“广东省立第一职业学校”,至今已有80年的职业教育历史,先后为社会培养了7万余名毕业生。学校现有全日制普通高职在校学生19100人。2006年6月,学校接受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评估结果为优秀。2007年,被列为省级示范性院校建设单位。2008年,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院校建设单位。 2011年6月,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财政部组织的示范验收。全校教职工1187人,专任教师872人。学校轻工特色明显,立足广东,面向全国,服务地方经济,坚持“高素质为本,高技能为重,高就业导向,创新促发展”的办学理念。根据学校办学需要,现面向国内诚聘优秀人才多名。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8个,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简称“省人社厅”)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f6682467.html,)、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 //https://www.360docs.net/doc/f6682467.html,/)、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f6682467.html,. 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正派,有团队协作精神。

(3)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发展趋势,具备较强的专业科研能力。

(4)招聘年龄要求见附件1,招聘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5)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6)无违纪违法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7)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

2.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 https://www.360docs.net/doc/f6682467.html,),按网上提示的办法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2013年5月27日9:00时起到2013年5月29日17:00止。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6月17日9:00时起到2013年6月20日9:00止。

5. 报名要求: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学位种类不能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6.注意事项:报考者请详细阅读岗位要求及条件,合理安排报名时间,谨慎填写报考岗位。报名系统在报名截止后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截止后留意初审结果。通过初

审的考生,应及时完成成功报名(具体方式在报名系统上说明及操作),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公布应试人员名单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由学校人事处、教授咨询委员会和用人部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主要根据岗位条件,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名单,并于2013年6月5日之前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四)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笔试

(1)笔试定于2013年6月22日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笔试成绩=综合素质知识×60%+专业知识成绩×40%(分两套试卷考试)。

(2)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选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社厅和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页查分。对笔试分数有异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学校人

事处申请查分。

(3)根据笔试成绩,各岗位按1:3的比例(人数不足1:3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应在60分以上。

3.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选应在2013年7月5日上午8:30-11:50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306室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及条件、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的,经学校监察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毕业生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

(4)要求具有实践经验(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6)《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见附件2)。

4.面试(试讲)

(1)面试(试讲)定于 2013年7月6日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在面试前一天于学院网站上公布,不另行通知)。面试(试讲)评委人数为奇数,不少于7人。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试讲完毕接受评委提问(面试)。参加面试(试讲)的考生于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面试(试讲)评审小组在考生试讲、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试讲)成绩。面试(试讲)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分70分以上为合格。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60%。考试总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程序及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六)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了解其道德品质、学习情况、工作业绩及所获得的奖励、成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在省人社厅和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人事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过期以弃权处理,并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五、需说明的问题

1.招聘工作由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f6682467.html,,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六、本公告由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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