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职称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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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试行)

发布日期:2013-09-16 发布人:马维振浏览次数:619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师德修养、学识水平和专业能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的优先发展、科学发展,根据《教师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98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2〕104号)精神,结合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特制定本水平评价标准条件。

第一条水平评价范围等级

一、本水平评价标准条件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中心)、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育科研和校外教育等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二、全区统一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职务)等级设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第二条水平评价基本条件

一、师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基本理念。

3.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行为十不准》,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与先进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善于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指导者与引路人。

5.志存高远,恪尽职守,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奋发进取,品行端正,衣着整洁,语言规范,举止文明,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恪守家庭和社会伦理道德规范,且在任现职期间师德考核(测评)中均达到合格以上。

6.出现下列有悖师德行为之一者,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

(1)不能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故意侮辱学生人格,恶意对待学生及家长,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2)作风不正派,有侵害学生等行为发生,并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危害的。

(3)言行不文明,有借助互联网、手机等工具故意散布或发表违法、有害和低俗信息,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参与传销、封建迷信等活动,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5)不能廉洁从教,利用职务之便索取学生及家长礼品的,或以盈利为目的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的。

(6)无故拒绝承担教学、教研、班主任(共青团、少先队)等工作,不能履行现岗位职责,工作严重失职的。

(7)有从事“有偿家教”和未经允许擅自到校外兼课取酬等行为,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8)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撤销的。

(9)对学历、资历、教育教学业绩、学术成果等弄虚作假的。

二、专业条件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等工作任务,且符合教育部门(单位)的相关规定。兼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教师,其授课时数原则上不少于本校同学科专业课教师标准课时的一半。

2.教育教学成绩良好,所带班级、任教学科的学生满意度与教学质量考核(测评)均达到合格等次以上;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达到合格等次以上。

3.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不断地自主学习,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在职培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与教育教学能力,继续教育与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符合自治区的统一规定。

4.职业中学(中心)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还须具有与申报职称(职务)相对应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三、其它条件

身心健康,能正常参加教育教学工作。

第三条水平评价业务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坚定的职业信念、先进的教育思想;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完成班主任等教育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绩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任学科的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思想先进,教学技艺精湛,教学风格独到。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的研究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与教学改革等方面取得了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教育教学中能积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和三级教师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在本专业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幼儿园)及教育科研部门的教师原则上须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支)教的经历。

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等教育工作,教书育人成绩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了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探索等方面取得了较显著成果,在素质教育的实践中取得了较突出成绩。

4.积极发挥教育教学带头人作用,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并在小学、初中学段的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幼儿园)与教育科研部门的教师原则上须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支)教的经历。

三、一级教师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较丰富的班主任等教育工作经验,并较好完成工作任务。

2.对所任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和教学方法,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教学经验比较丰富,并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智力,提高学生能力,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能承担一定的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的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在指导培养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5.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具备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并在小学、初中学段的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并在小学学段的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幼儿园)与教育科研部门的教师原则上须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支)教的经历。

四、二级教师

1.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等教育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学科教学论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3.积极学习并初步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能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活动。

4.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学士学位与大学本科学历,见习期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具备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学段的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并在小学学段的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五、三级教师

1.掌握正确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积极有效地教育和引导学生成长。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学科教学论的基本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第四条水平评价业绩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职务)的,在任现职期间除应具备本水平条件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相应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其中1至3项中,4至6项中应至少各占1项);在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连续任教20年的教师,

任现职期间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其中1至3项中,4至6项中应各占1项)。

1.在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爱岗敬业,成绩突出,且年度考核5次(或连续3次)为优秀等次。

2.在教育教学中做出突出贡献,获自治区(部)级授予的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1次;或被认定为国家级骨干教师;在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获市级政府、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1次。

3.能卓有成效地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在本学科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承担自治区级大型示范观摩教学课或专题讲座5次以上且效果良好;或在教学大赛(含职业学校专业技能教师大赛)中获自治区级一等奖。

4.获自治区级教育科研成果二等奖1次;或获自治区级教育科研成果三等奖2次。教育科研部门人员须获国家级教育科研成果奖一等奖1次;或获自治区级教育科研成果一等奖2次;或获自治区级社会科学奖、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三等奖2次。

5.主持完成自治区级教科研课题2项;或公开出版与专业相关且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合)著1部;或参编自治区级正式出版的教材或教参书,且本人执笔撰写达18万字或3册,使用效果良好。教育科研部门人员主持完成自治区级教育科研课题3项,且获自治区级二等奖1次;或公开出版与专业相关且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合)著2部;或参编自治区级正式出版的教材或教参书,且本人执笔撰写达24万字或4册,使用效果良好。

6.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4篇,其中1篇须发表于核心期刊。教育科研部门人员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6篇,其中2篇须发表于核心期刊。

二、高级教师

申报高级教师职称(职务)的,在任现职期间除应具备本水平条件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相应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在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连续任教15年的教师,任现职期间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起到了带头作用,爱岗敬业,成绩显著,且年度考核3次达到优秀等次。

2.获市级政府、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等授予的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1次;或被认定为自治区级骨干教师;或获市级教学质量奖1次;或获县级政府、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等授予的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2次。在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或获县级政府、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等授予的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1次。

3.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教育效果明显,且被县级政府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等评为优秀班主任1次。

4.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承担县级以上大型示范观摩课或专题讲座2次以上且效果良好;或在市级教学(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录像课自治区级二等奖)1次。教育科研部门人员承担市级大型示范观摩课或专题讲座3次以上且效果良好;或在自治区级教学(技能)大赛中获二等奖1次。

5.所辅导的学生参加与本专业(授课)一致的竞赛(比赛、展演),获自治区二等奖(团体国家级前八名、团体自治区级前五名)3次。教育科研部门人员所指导的教师参加教学大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1次和二等奖2次,且指导者与被指导者的专业(授课)完全一致。

6.获市级教育教学论文一等奖1次;或教育教学作品获得与专业(授课)一致的自治区级二等奖1次;或教育教学作品1件入选自治区级展演。教育科研部门人员获自治区级教育科研成果二等奖2次。

7.参与完成自治区级教科研课题1项,且获自治区级三等奖1次;或主持完成市级教科研课题1项;或公开出版与专业相关且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合)著1部;或参编正式出版的教材或教参书,且本人执笔撰写达8万字或1册,使用效果良好。教育科研部门人员主持完成自治区级教育科研课题1项,且获自治区级二等奖1次;或公开出版与专业相关且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合)著1部;或参编正式出版的教材或教参书,且本人执笔撰写达12万字或2册,使用效果良好。

8.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在省级公开刊物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3篇;或在省级公开刊物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2篇,另在省级公开刊物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与本专业(授课)一致的教育教学作品2篇。教育科研部门人员在省公开刊物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5篇。

三、一级教师

申报一级教师职称(职务)的,在任现职期间除应具备本水平条件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相应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在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连续任教10年的教师,任现职期间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在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中起到了带头作用,且年度考核2次达到优秀等次。

2.获县级政府、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等授予的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1次;或被认定为市级骨干教师;或获县级教学质量奖1次;或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等授予的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2次。在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等授予的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1次;或获校级优秀教师等综合奖励4次。

3.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教育效果明显,且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任1次。

4.承担县级大型示范观摩课或专题讲座1次以上且效果良好;或在县级教学(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录像课市级二等奖)1次。教育科研部门人员承担县级大型示范观摩课或专题讲座2次以上且效果良好;或在市级教学(技能)大赛中获二等奖1次。

5.所辅导的学生参加与本专业(授课)一致的竞赛(比赛、展演)获市级一等(团体自治区级前五名、团体市级前三名)奖励2次;或获县级一等(团体市级前五名,团体县级前三名)奖励4次。

6.获市级教育教学论文二等奖1次,或获县级教育教学论文一等奖2次;或教育教学作品获得与本专业(授课)一致的市级一等奖1次,或获县级一等奖2次;或教育教学作品1件入选市级展演。教育科研部门人员获自治区级教育科研成果二等奖1次。

7.参与完成市级教科研课题1项;或参编正式出版的教材或教参书。教育科研部门人员须参与完成自治区级教育科研课题1项;或参编正式出版的教材或教参书,且本人执笔撰写达6万字或1册,使用效果良好。

8.在公开刊物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在公开刊物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与本专业(授课)一致的教育教学作品2篇。教育科研部门人员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3篇。

第五条水平评价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和任职年限等条件,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表现好,在教书育人、教学教研等方面成绩显著,在业内和社会上影响较大的优秀教师,可破格申报相应的职称(职务),破格评审的重点是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凡破格晋升的,除应具备本条件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相应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破格评审正高级教师职称(职务)的,须超额出色完成学校或单位规定的教育教学等工作任务,成绩突出,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良好的学术影响力,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获自治区(部)级授予的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2次。

2.获国家级教学大赛一等奖1次;或获自治区级教学大赛一等奖2次(含职业学校专业技能教师技能大赛获奖)。

3.获国家级教育科研成果一等奖1次。教育科研部门人员获国家级教育科研成果一等奖2次,或获自治区社会科学奖、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等一等奖1次。

4.主持完成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1项;或主持完成自治区级2项,且获自治区级一等奖1次。教育科研部门人员主持完成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2项,且获国家级二等奖1次;或主持完成国家级1项和自治区级2项,或主持完成自治区3项,且获自治区级一等奖2次。

5.公开出版与专业相关且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合)著2部,且获自治区级一等奖1次;或参编国家级正式出版的教材或教参书,本人执笔撰写达24万字或4册以上,使用效果良好。

6.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6篇,其中2篇须发表于核心期刊。教育科研部门人员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7篇,其中3篇须发表于核心期刊。

二、高级教师

破格评审高级教师职称(职务)的,须超额出色完成学校或单位规定的教育教学等工作任务,成绩突出,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获自治区(部)级授予的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2.在自治区级教学(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1次。

3.所辅导的学生参加与本专业(授课)一致的竞赛(比赛、展演)获国家级一等奖(团体国家级前三名)1次、自治区级一等奖(团体国家级四至六名、团体自治区级前三名)2次。教育科研部门人员所指导的教师参加教学大赛获国家级一等奖1次、自治区级一等奖2次,且指导者与被指导者的专业(授课)完全一致。

4.获自治区级教育科研成果二等奖1次。教育科研部门人员获国家级教育科研成果一等奖1次;或获自治区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自治区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次。

5.主持完成自治区级教育科研课题2项,且获自治区级二等奖1次。教育科研部门人员主持完成自治区级教育科研课题3项,且获自治区级一等奖1次。

6.公开出版与专业相关且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合)著1部,且获自治区级二等奖1次;或参编自治区级正式出版的教材或教参书,且本人执笔撰写达18万字或3册,使用效果良好,且获自治区级二等奖1次。

7.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4篇,其中1篇须发表于核心期刊;教育科研部门人员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5篇,其中2篇须发表于核心期刊。

三、一级教师

破格评审一级教师职称(职务)的,须超额出色完成学校或单位规定的教育教学等工作任务,成绩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获市级政府或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等授予的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2.在自治区级教学(技能)大赛中获二等奖1次。

3.所辅导的学生参加与本专业(授课)一致的竞赛(比赛、展演)获自治区级一等奖(团体国家级前六名、团体自治区级前三名)1次、自治区级二等奖(团体国家级七、八名、团体自治区级四、五名)2次。

4.获自治区级教育科研成果三等奖1次。教育科研部门人员获自治区级教育科研成果一等奖1次。

5.主持完成市级教育科研课题1项,且获市级一等奖1次。教育科研部门人员主持完成自治区级教育科研课题1项,且获自治区级二等奖1次。

6.出版与专业相关且有一定价值的专(合)著1部;参编正式出版的中小学教材或教参书,且本人执笔撰写达12万字或2册,使用效果良好。教育科研部门人员出版与专业相关的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合)著1部;或参编自治区级正式出版的教材或教参书,且本人执笔撰写达18万字或3册,使用效果良好。

7.在省级公开刊物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4篇;教育科研部门人员在省级公开刊物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专业论文4篇,其中1篇须发表于核心期刊。

第六条附则

一、奖励

1.奖励等级为国家级、自治区(部)级、市(厅)级、县(处)级、科级、校级等。如果同一人(成果)多次获同类奖项,按最高等级统计,不重复计算。

2.奖励项目是指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教育、宣传、人社、文化、体育、科技等)和团体(总工会、团委、少工委等)所颁发的与教育教学相关的综合性奖励项目: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团队干部)、优秀德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奖励项目不含各级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出版公司、杂志社、课题组等所颁发的先进个人等奖项。骨干教师必须是通过有关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

担任学校主要领导工作期间(近五年),学校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上取得显著成绩,获得与教育教学相关的综合性集体奖项,在破格申报时可按个人奖励计算。

3.奖项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或与其主管的教育学会(含分会、专业委员会)、教育科研机构(不含下设部、室)所联合颁发的教育科研成果奖、教学(技能)大赛等,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职务)的不含录像课获奖。国家级教育科研成果奖包括一级学会的论文奖励,自治区级教育科研成果奖为宁夏优秀教

育科研成果奖、宁夏基础教育科研成果奖。其中一项成果有多名获奖者,按国家级前3名、自治区级前2名、市级和县级独立计算。

4.教育部门等及其所批准的学科竞赛委员会(中国教育学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和分会)所颁发的学生学科竞赛(比赛、展演)奖励和辅导教师奖励项目,获奖者须与辅导者(指导者)一一对应。

非教育科研部门人员指导的教师教学大赛获奖等次的要求,与教育科研部门人员要求一致。

5.各类奖励可以高级别(等级)代替低级别(等级),其中国家级二等奖可代替自治区级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可代替自治区级二等奖、自治区级二等奖可代替市级一等奖、自治区级三等奖可代替市级二等奖、市级二等奖可代替县级一等奖、市级三等奖可代替县级二等奖。

二、科研课题

1.科研课题均指结题的课题,课题立项、结题、获奖均须以各级教育或宣传、科技、社科等部门,或教育等行政部门与专业学(协)会所共同签署的正式文件为准。

2.科研课题除主持人外,参与者的排名按国家级前6位、自治区级前4位、市级前2位计算。

3.国家级科研课题仅指总课题,子课题按市级课题算。

三、著作及教材

1.著作是指国内正规出版社公开出版且与专业有关的学术专著或合著,必须有正规书号ISBN。

2.教材必须是经国家、自治区教材审定委员会所审定的或由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以上授权的学科专家组评审通过且有正规书号ISBN的各级各类教材、教学参考书。

3.著作与教材均不含论文集、作品集、教辅资料、操作指南等各类出版物。

4.著作类可按2部第二作者折合1部独著计算,3部第三作者折合1部独著计算,余类推。

四、刊物与质量等级

1.公开刊物是指在国家或自治区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的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刊物(含自治区以前规定的有关刊物),且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注册并可在其网站查询出的刊物。其它以任何形式发行的各种年刊、特刊、专刊(辑)和论文集等各种刊物,在职称(职务)评审中不予认可。

2.核心期刊包括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CHSSCD)”(“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引文

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学会“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系列杂志全文转载的论文,可视为核心期刊发表。

五、论文与作品

1.论文指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在公开出版学术期刊且与本专业相关的专业性、学术性文章,第二作者可按2篇折合1篇计算。申报正高级教师和申报破格评审的论文字数均限3000字以上,正常申报高级教师及以下评审的论文字数均限2000字以上。

2.教育教学作品指教学设计、教学案例、教学课件(软件)、复习指导、习题设计与试卷分析、教(玩)具以及美术、音乐等类别的作品,发表和获奖均要求为独立或第一作者。

六、本《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自下发之日起,原《修订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宁职改发〔1998〕25号)同时废止。凡与本《水平评价标准条件》不一致的相关规定,以本《水平评价标准条件》为准。

七、本《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按照分工负责解释。

小学实验室建设与配备标准

小学实验室建设与配备标准 目录 编制说明6 小学实验室及功能室使用面积和间数指标表7 小学实验室及功能室设置分类表8 实验室环境要求9 一、科学实验室10 二、多媒体网络计算机室12 三、机器人制作实验室--------------------------------------------- 14 四、语言实验室15 五、音乐室15 六、舞蹈室16 七、美术室17 八、综合电教室18 九、综合实践活动室19 十、生物园20 十一、小气象站20 编制说明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适应小学新课程改革的要求,提高小学教育装备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我省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特制定《山东省小学实验室建设与配备标准》。 一、指导方针: 1 、实验室和功能室的建设,应满足学科教学的要求,有完善的设施、设备,有配套的教学仪器,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 2、符合现代教育的特点,有利于各种媒体信息的传播、收集和运用,实现资源共享。 3、适应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要求,有利于营造学科实验的优良环境,有利于创设体验科学探究过程,培养创新能力的教学环境。 4、现整合教育资源,探索实验教学模式,有利于学生主动实践、学习和个性化教育。 5、突出环保,注重安全,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各级各类小学。 三、本标准含8 个实验室(功能室)及一园一站的装备标准,它们分别是:科学实验室、多媒体网络计算机室、语言实验室、音乐室、舞蹈室、美术室、综合电教室、综合实践活动室及生物园、小气象站。 四、实验室和功能室的建设应有一定的前瞻性,设计方案应便于分步建设;改建、扩建时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已有的设施和设备。 五、技术依据: 1 、按教育部规定,小学一个班的生源配置为45 人。为了广泛适应各地实验室建设的不同需求,本标准将实验室建设分为两类。其中“二类”要求是学校必须达到的最低要求;“一类”是为有条件的学校提出的较高要求,其数据指标为教学要求的下限。

江苏省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要专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二、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要科学管理。仪器、器材等物品都应登记造册,摆放整齐。实验仪器、模型、标本、药品等,要分门别类,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物卡一致,账卡相符。室内定期打扫,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要遵守纪律,不追逐打闹。保持室内安静和清洁。 四、每次实验后应及时收拾好有关仪器、器材,并作好使用情况记载。每天使用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 五、借用实验仪器和器材等要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外借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六、实验前,学生应明确实验内容、实验目的和实验步骤;实验中提醒学生爱护仪器,节约药品,注意操作安全,做好实验记录;实验后,督促学生整理好实验仪器,写好实验报告。 七、对具有危险性的实验仪器、辐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当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设置警示标志,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 八、师生须自觉爱护实验室内的一切仪器、器材和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并作好记载。仪器、器材每学期清查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

实验室管理员职责 一、熟悉实验室工作的管理规程,按制度行使管理员职责,履行管理义务,确保实验室管理规范化。 二、熟悉实验室仪器设备、标本模型和工具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特点、库存状况、使用规程、保养常识,规范做好实验器材的安全维护和分类管理工作,确保器材完好可用。 三、熟悉各学科常规实验项目及其所用器材,负责实验器材的正常供给,确保现有条件下的实验开出率。 四、负责实验的常规管理、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室内水、电、排气、消防、电教设备、课桌凳等固定设施的正常使用。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和过道畅通。 五、负责做好实验器材的使用、借用、损坏报赔、送外检修、报废登记注销以及出入库(帐)等管理登记工作,并做好有关登记、审批手续的存档。 六、负责制订实验器材的购置计划和资金申请,协助有关人员做好器材采购工作。 七、负责新购、调拨实验器材的验收,大中型、精密仪器设备要及时联系技术人员安装调试进行技术鉴定,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八、负责实验室档案资料的建设、管理工作。 九、执行学校有关实验教学工作计划,协助学科组做好实验教学安排,协助教师准备实验和实验完毕整理回收实验用品及实验教学记载工作,保证实验教学和教科研实验的正常进行。 十、接受各项检查;完成学校下达的有关实验室建设、器材统计等工作任务,总结汇报实验室管理工作。

四川省职称评定条件及要求

四川省职称评定条件及要 求 LELE was finally revised on the morning of December 16, 2020

四川省职称评定条件及要求 直接认定类初级职称申报需哪些材料? 1、《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一式两份) 2、《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每年一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两寸免冠照片(一张) 外地的助工、中级工程师转为重庆的职称证,我办事处复印档案中的评审表或呈报表一份加盖我办事处鲜章,双面打印,第一页单位写考核意见并盖章,写去年的日期方可在今年评审,第二页不填。

外地的高级工程师转为重庆的职称证,我办事处让其借出评审表原件3份,双面打印,第一页单位写考核意见并盖章,写去年的日期方可在今年评审,第二页不填。交社会评审委员会转评。 以上让其准备带齐后到重庆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职称评审处缴费并办理。 四川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每年办理职称是什么时候? 1、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年限后可随时办理。 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工程系列材料报送时间为:9月1日—10月31日,其他专业按其当年规定时间为准。 评审类初级职称需哪些材料? 一、工程类: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2、《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近三年每年一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两寸免冠照片(两张)。 二、其它类:按所报专业具体要求提供。 申报中高级职称需要哪些材料? 一、工程类: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2、《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一式25份)、 3、《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 4、论文(一式三份)、 5、毕业证和现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6、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近三年每年一份)、

河北省中小学实验室建设方案

附件一: 河北省中小学实验室建设方案 (试行) 河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二00七年四月 1 / 1

编制说明 一、制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业标准《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 二、指导方针: 1、实验室和功能室的建设,应满足学科教学的要求,有完善的设施、设备,有配套的教学仪器,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 2、实验室的建设,应顺应信息时代的发展,符合现代教育的特点,有利于各种媒体信息的传播、收集和运用,实现资源共享。 3、实验室的建设,应适应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要求,有利于探索教学的新模式,有利于创设体验科学探究过程,培养创新能力的教学环境,有利于学生主动实践、学习和个性化教育。 4、实验室的建设,应体现整合教育资源,营造浓郁的学科氛围,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5、实验室的建设,应科学、合理,注重环境保护,保证安全卫生,建设绿色实验室,有利于师生身心健康。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普通中小学理科实验室的装备建设。其中,九年制学校和完全中学在本标准中没有单列。在实际执行中,九年制学校可根据学校规模参照本标准小学和初中的相关内容综合考虑;完全中学可参照本标准的中学部分内容综合考虑。 四、分类 普通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建设的要求分为两类,即“基本要求”和“规划建议”。“基本要求”是学校实验室装备建设应达到的最低要求,“规划建议”是在达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为有较高实验室装备能力的地区和学校提出的要求。 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创建更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实验室,满足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对实验教学的要求。 五、相关说明: 1、中学按每班50人设计,学校规模大于48个班(16个平行班)的,以本标准中48个班的数据指标为基准,学校规模每增加12个班(4个平行班)时,理、化、生实验室及其附属用房各增加一套。学校规模小于12个班的可参照表中4-7个平行班的数据指标执行。 2、小学按每班45人设计,学校规模大于48个班(8个平行班)的,以本标准中48个班的数据指标为基准,学校规模每增加12个班(2个平行班)时,科学教室及其附属用房各增加一套。学校规模小于12个班的可参照表中2-3个平行班的数据指标执行。 3、实验室和功能室的建设,必须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建设的原则。规划应有一定的前瞻性,设计方案应便于分步建设;改建、扩建时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已有的设施和设备。 河北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二零零七年四月 1 / 1

中小学实验室装备安全规范

中小学实验室装备安全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普通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建设的基本规范,它分中学部分和小学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功能与要求”、“面积与间数”、“环境要求”、“布置”、“建筑设备”和“实验室设备”等六个方面。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校理科实验室的装备建设,它涵盖的学科包括物理、化学、生物、数学、地理、通用技术和小学科学。九年制学校可根据学校规模参照本标准小学和初中的相关内容综合考虑;完全中学可参照本标准中学部分内容综合考虑。师范学校及中等专业学校的相关学科实验室建设亦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099.1 家用和类似用途单相插头插座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3325—2008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 8772 电视教室座位布置范围和照度卫生标准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T 17226—1998 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标准 GB/T 21747—2008 教学实验室设备实验台(桌)的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 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T 50033-2001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 50034-200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118-2010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11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25—201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T 28920-2012 教学实验用危险固体、液体的使用和保管 GB ×××××—××××学校安全与健康设计通用规范 GB ×××××—××××教学实验室设备易燃品、毒害品储存柜的安全要求 JY/T 0386-2006 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 JY/T 0406-2010 高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

水利工程师中级职称评定评审条件及论文要求

水利工程师中级职称评定评审条件及论文要求 (一)专业理论知识 较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1.从事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指导初级专业技 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与经历,并在担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之一: (1)曾主持过中、小型水利电力工程(中型水库、河道枢纽、灌区、泵站、供水站、小型水电站、县级电网等)科研工作的全过程; (2)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的科研课题或科研项目,通过厅(局)级以上部门鉴定; (3)作为专题或分支专业、专项方法的技术骨干参加过省、部级重点科研攻关项目的全过程; (4)在科研工作中,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参与编写研究大纲,确定技术途径或科研方案; (5)曾参加过科研课题和科研项目的方案、报告的评审工作,具有对科研成果报告的精确性、使用价值和所达到水平进行评估的能力与经历; (6)曾负责主持过二个以上模型试验的具体操作以及测验项目数据的采集;(7)曾具体承担过二个以上水利电力科研项目的原型观测资料收集、资料分析、数值计算、资料整理。 2.从事规划设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与经历,并在担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之一: (1)曾参与大、中型项目(大、中型电站、跨县电网等)的规划、勘测、设计工作,担任大、中型项目中的专项负责人,参与编制中型以上项目的规划、勘测任务书; (2)曾担任中、小型项目负责人;或主持小型项目设计的全过程,并能进行项目 核算,参与编写阶段技术报告; (3)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编写有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二项以上; (4)曾参与编写二项以上中型及以上项目的规划、勘测、设计大纲、任务书,或独立编写中型以下项目各阶段专业技术报告说明书、技术专题报告、技术总结等技术文件; (5)在已完成的本专业技术工作中,吸收采用了国内外先进技术,应用新技术、新方法,经专家鉴定公认在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6)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规划、勘测、设计项目的主要参加者;(7)县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规划、勘测、设计项目的主持人或二项以上的主要参加者。

中小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规程.doc

附件: 中小学实验室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需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 第三条?本规程所指实验室包括:中学理科实验室、通用技术实验室、小学科学(自然)实验室、艺术专用教室、历史地理专用教室、实践活动室和开设其他课程需要的专用教室等。 第四条实验室是学校基本的办学条件之一,也是重要的课程资源.实验室应成为学校进行素质教育、开展实验教学、综合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场所和科学启蒙园地。 第五条?实验室应提供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实验内容和要求开设实验课的环境和条件,应满足进行课堂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要求。 第二章设置与仪器配备 第六条实验室建设应执行《中小学实验室装备规范》(教基〔2006〕16号),教学仪器设备(包括课程教学中演示实

验、分组实验、教学训练和综合实践活动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工具、教具、材料、用品)的配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实验室应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课程标准进行设置,实验室的数量要与学校的规模相适应,保证满足教学需要.高中应设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通用技术、艺术等专用教室和开设其他课程需要的专用教室;初中应设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和开设其他课程需要的专用教室;小学应设科学(自然)实验室或综合实验室和开设其他课程需要的专用教室。 第七条?实验室用房包含实验教学用房、配套用房和附属用房。实验教学用房主要用于师生开展实验教学活动;配套用房主要用于储藏和陈列仪器、设备、试剂、挂图、标本、模型;附属用房主要是准备室、实验室管理员办公室、教具维修室、暗室等。实验教学用房的面积应能够满足分组实验教学的需要并适度冗余,配套用房和附属用房的面积应能够满足仪器设备存放和实验教学准备活动的正常开展. 第八条?实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换气、采光、照明、防火、防潮、防霉等条件,应符合教学的要求。要做到安全、环保,根据需要设置电源、网络接口和给排水管道、以及排气、排污、排毒等设施,为实验教学的开展和实验操作考核创造良好的条件。实验室要有相应的实验桌凳,满足学生分组实验的需要;仪器室要有数量充足的仪器柜,按学科分类存放仪器、试剂、标本、模型等。 第九条?学校应根据选用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教

小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正式版)

小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操 作规程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小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实验室派专人负责, 未经负责人许可, 任何人不得入内开展活动, 实验室不得挪作他用, 不得堆放任何杂物, 保持室内清洁。 二、上实验课的同学必须按规定时间入内, 按指定位置就座, 不得打闹喧哗。 四、每次实验, 须认真填写实验申请报告单, 实验完毕, 须将实验器材清洗、整理后放回原处。 五、每次实验课要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设备, 爱惜药品材料, 爱护实验室设施, 不在桌、凳和墙壁上涂写乱画。 六、实验课完毕, 执教老师要负责组织学生清理物品, 关闭水源、电源, 搞好清洁卫生, 所有物品均不得带出实验室, 实验室内的各种器材(除正常报废外), 如有损坏, 一律照价赔偿。 七、实验室管理人员、指导教师要经常注意安全教育及安全检查, 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 要带头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对因玩忽职守而引起重大事故, 要追究其责任, 严肃处理。 八、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 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 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如遇火警, 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 应

中小学实验室装备规范

中学实验室装备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普通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建设的基本要求,包括“功能与要求”、“面积与间数”、“建筑要求”、“环境要求”、“固定设施”、“布置”和“实验室设备”等7个方面。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中小学理科实验室的装备建设。其中,九年制学校和完全中学在本标准中没有单列。在实际执行中,九年制学校可根据学校规模参照本标准小学和初中的相关内容综合考虑;完全中学可参照本标准的中学部分内容综合考虑。 2 规范性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00 室内照明测量方法 GB 5701 室内空调至适温度 GB 8772 电视教学座位布置范围和照度卫生标准 GB/T 17226 中小学校教室换气卫生标准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3 分类 普通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建设的要求分为两类,即“基本要求”和“规划建议”。“基本要求”是学校实验室装备建设应达到的最低要求,“规划建议”是在达到“基本要求”的基础上,为有较高实验室装备能力的地区和学校提出的要求。 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创建更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实验室,满足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对实验教学的要求。 4 要求 4.1 中学部分 4.1.1功能与要求

功能与要求见表1。 表1 功能与要求 4.1.2面积与间数 “面积与间数”的指标,以学校的建设规模和班额分别为12班~24班(4个~8个平行班)、24班~36班(8个~12个平行班)、36班~48班(12个~16个平行班),每班50人为参考设计的;学校规模大于48个班的,以本标准中48个班的数据指标为基准,学校规模每增加12个班(4个平行班)时,理、化、生实验室及其附属用房各增加1套。 4.1.2.1 面积见表2 表2 面积单位:㎡

中小学无人机创客实验室建设方案

中小学无人机创客实验室 建设方案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空中机器人中小学创客实验室建设方案 (初稿) 河北恒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7日 一、背景 空中机器人又叫无人机,近年来在军用机器人家族中,无人机是科研活动最活跃、技术进步最大、研究及采购经费投入最多、实战经验最丰富的领域。 近些年来,空中机器人从军用走向了民用,同时也衍生出了多种多样的形态和用途。目前使用最为广泛的是多旋翼飞行器,多旋翼飞行器以其简单的结构、超强的机动性、独特的飞行方式以及军事和民事领域展现出的巨大应用价值,引起了国内外学者以及科研机构的广泛关注,并迅速成为目前国际上研究的热点之一,越来越多的人员对其研究以及学习。 从教育部获悉,2017年本科院校新增7个无人机相关专业,从侧面印证了无人机行业的前瞻性,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无人机智控科技在社会上将掀起一阵新的科技浪潮。 国务院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规划》提出要在中小学阶段设置人工智能相关课程,推动人工智能领域一级学科建设,把高端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人工智能发展的重中之重,完善人工智能教育体系等内容。 2017年《义务教育小学科学课程标准》提出,为进一步加强小学科学教育,从今年秋季开始,小学科学课程起始年级调整为一年级。并且今年国务院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其中明确指出应逐步开展全民智能教育项目,在中小学阶段设置人工智能相关课程、逐步推广编程教育、建设人工智能学科,培养复合型人才,形成我国人工智能人才高地。

中国STEM教育协作联盟倡导的“以人文引领的学科融合性教育”是STEAM教育理念的延伸,将给国内的中小学人工智能学科教育带来新的探索和尝试。 二、理念和必要性 随着无人机尤其是多旋翼飞行器技术的不断发展,无人机的用途已经深入各行各业,尤其我国无人机行业发展速度很快,对于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据估算,我国2018年需要的无人机操作维护人员至少达到20万人未来甚至更多,为面对未来人才的急剧需求和面对日新月异的科技变化时代,我国对人工智能基础教育项目的重视越来越大,而国务院印发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更是提出了对中小学人工智能相关教育的战略规划,为培养未来的人工智能人才,人工智能基础教育显得尤为重要,而具体的体现便是空中机器人创客实验室。 本方案根据中小学自身的特点,结合本公司产品情况进行中小学科普课程设计,实验室设施不仅可以满足中小学生对空中机器人有一定系统的认识,掌握一定的基础理论知识,还能在平时的课程练习中习得飞行技能和一定专业的编程知识。从认识到组装,从组装到趣味飞行,从趣味飞行到功能性任务完成,再到能力的升华,整个过程一气呵成可谓一举多得。 三、空中机器人创客教育实验室建设目标 建设具有自身特色的空中机器人创客教育实验室,以此为依托促进学校的人工智能基础教育发展和锻炼学生的思维能力以及对人工智能有一定的认识和学习。 教师可以依托实验室的硬件以及技术环境进行课程设计和科学理论的普及,进一步促进学校科技智能教育的发展和相关学科课程的升华,促进学校教学能力的提升,为学校的教学发展增添一抹科技亮色。

初级职称评审条件及申报流程

初级职称评审条件及申报流程 初级职称评审条件: 一、基本要求 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对业务能力的要求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三、对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年; 2、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3年; 3、中专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初级职称申报流程: 一、《北京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原件一式5份,须用A4纸打印。申报人须在每份申报表“个人申请”栏内用蓝黑色或黑色的钢笔、 签字笔亲笔签名。并且由工作单位及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在相应“审核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另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还应在申报表照片 处和申报表右侧加盖骑缝章(骑缝章指将申报表各页右侧错开约5mm 后加盖印章)。 二、申报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并按上述顺序 左上角装订。 三、申报人员的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6张,其中一寸规格的5张(贴在申报表规定位

置);二寸规格的1 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请勿 盖章),照片黑白彩色不限。 四、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撰写一篇专业技术工作方面的总结。该总结是在对本人业务工作积累和提炼的基础上进行的阐述,同 时也是向专家汇报本人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的重点材料。为了使专家更全面、准确地了解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做出更客观、公正的评价 ,申报人撰写总结应注意以下要求: 1、总结内容。要紧密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是亲身实践或亲身完成的业务工作,对某项工作有认识、有分析、有总结,总结的内容能够充 分反应出自己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提高的过程。 2、独立撰写。申报人提交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需本人独立完成,不能是与他人合作撰写,更不能抄袭、拼凑、不能对某项专业过程或工作 程序进行描述。 3、专业一致。总结的专业要与申报专业和从事专业类别相一致。 4、时限要求。总结应反应本人从事专业工作以来的业绩。 5、字数要求。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总结字数在1500字左右。

四川省职称评定条件及要求

四川省职称评定条件及要求 直接认定类初级职称申报需哪些材料? 1、《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一式两份) 2、《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每年一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两寸免冠照片(一张) 外地的助工、中级工程师转为重庆的职称证,我办事处复印档案中的评审表或呈报表一份加盖我办事处鲜章,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双面打印,第一页单位写考核意见并盖章,写去年的日期方可在今年评审,第二页不填。 外地的高级工程师转为重庆的职称证,我办事处让其借出评审表原件3份,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双面打印,第一页单位写考核意见并盖章,写去年的日期方可在今年评审,第二页不填。交社会评审委员会转评。 以上让其准备带齐后到重庆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职称评审处缴费并办理。 四川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每年办理职称是什么时候? 1、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年限后可随时办理。 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工程系列材料报送时间为:9月1日—10月31日,其他专业按其当

年规定时间为准。 评审类初级职称需哪些材料? 一、工程类: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2、《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近三年每年一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两寸免冠照片(两张)。 二、其它类:按所报专业具体要求提供。 申报中高级职称需要哪些材料? 一、工程类: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2、《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一式25份)、 3、《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 4、论文(一式三份)、 5、毕业证和现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6、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近三年每年一份)、 8、《继续教育登记卡》 9、两寸免冠照片(一张)。 二、其它类:按所报专业具体要求提供。 在四川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评审职称是否有名额指标限制? 无名额指标限制。 在四川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存档人员如何申报评审职称? 1、申报人在网上下载表格https://www.360docs.net/doc/f8893682.html,点击人事代理的表格下载 2、申报人按规定填写有关表格,所在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和相关资料一起送交我中心。 3、属直接认定的由我处报四川省社会人才职称改革办公室直接认定。属评审的由我处组织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或送其它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 4、四川省社会人才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签发任职资格文件及职称证书。 哪些类别职称是直接认定?哪些类别职称需评审? 国家全日制统招统分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初级职称可直接认定。中级以上职称或非全日制统招统分大中专毕业生初级职称需评审。 哪些职称系列是考试?哪些职称系列是评审? 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系等列除直接认定的外,初级、中级职称是考试,高级职称是评审。 四川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可办理哪些类别的职称评审? 四川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可办理直接认定类职称,可办理工程类初、中、高级职称评审。其它系列的职称如何办理? 在我处托管人事档案、需评审其它系列职称的社会人才可根据相关部门职改办要求的时限将职称材料送我处,由我处将材料送相关部门职改办评审。 申报哪些类别职称需考外语和计算机? 1、属直接认定类的无需考试外语和计算机。 2、属评审类(开考专业经济、会计、审计、统计、计算机、卫生系列等除外)均需职称外 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

小学科学实验室仪器名称汇总

科学学科: 1. 简单机械实验盒 2. 物体沉浮实验盒 3. 叶轮 4. 声学实验盒 5. 热学实验盒 6. 力与机械演示箱 7. 最高温度表 8. 最低温度表 9. 温度计 10. 温度计 11. 体温计 12. 地温计 13. 旋转架 14. 液体对流实验器 15. 磁铁性质实验盒 16. 条形磁铁 17. 蹄形磁铁 18. 手摇发电机 19. 激光笔 20. 小孔成像装置 21. 光学实验盒 22. 风的形成演示箱 23. 指南针 24. 昆虫实验盒 25. 采集捕捞工具 26. 饲养槽 27. 榨汁器 28. 昆虫饲养槽 29. 养鱼缸及辅助设备(无) 30. 大气压力实验盒 31. 太阳高度测量器 32. 四季星图卡片 33. 风力风向计(无) 34. 百叶箱(无) 35. 雨量计(无) 36. 托盘天平 37. 演示温度计38. 多用电表 39. 恒温培养箱 40. 烘干箱 41. 电加热器 42. 手持移动灯 43. 电冰箱 44. 打气筒 45. 电动钻孔器 46. 打孔器 47. 仪器车 48. 方座支架 49. 三脚架 50. 试管架 51. 大托盘 52. 小托盘 53. 水槽 54. 体重计 55. 听诊器 56. 肺活量计 57. 电子停表 58. 声级计 59. 学生电源 60. 教学电源 61. 充磁器 62. 金属钩码 63. 马德堡半球 64. 连通器 65. 演示测力计 66. 音叉 67. 单摆组 68. 热传导演示器 69. 液体对流演示器 70. 毛细现象演示器 71. 湿度计 72. 固体体膨胀演示器 73. 玻棒 74. 胶棒 75. 箔片验电器 76. 验电器连接杆 77. 感应起电机 78. 小灯座 79. 电池盒 80. 发光二极管 81. 小电机 82. 音乐门铃 83. 单刀开关 84. 条形磁铁 85. 蹄形磁铁 86. 环形磁铁 87. 菱形小磁针 88. 蹄形电磁铁 89. 电铃 90. 手摇交直流发电机 91. 三棱镜 92. 天文望远镜 93. 酒精喷灯 94. 生物显微镜 95. 生物显微镜 96. 放大镜 97. 解剖器 98. 解剖盘 99. 生物显微演示装置 100.桃花模型 101.小麦花模型 102.啄木鸟仿真模型 103.猫头鹰仿真模型 104.少年人体半身模型 105.儿童骨骼模型 106.耳解剖模型 107.肘关节模型 108.平面政区地球仪 109.平面地形地球仪 110.平面地形地球仪

中小学实验室建设标准

实验室建设 第一章实验室建设 实验室是学校科学教育的重要基地和开展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的重要场所。实验教学是学校开展科学教育和理科教学过程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动手操作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学生学习理科知识的主要方法之一和学校总体办学条件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节实验室建筑设计 一、实验室建筑设计要求 实验室建筑设计要求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择址、设计和建筑施工。 1、择址:中小学实验室是专用教室~应建在教学区内~与教室毗邻。若建专用的实验楼~宜建于教学楼附近较僻静的一方~与教学楼对应相衬。若建在教学楼内~其用房应相对集中地安排在教学楼的一端或较低楼层~这样仪器运送方便~可避免对课堂教学的干扰~有利于实验教学计划的落实和工作联系。根据实际需要~实验室面积 2一般不得小于90m~建设时应注意选择较新较大的教室~且应朝南北方向~尽量避免朝东或朝西。 2、设计:建设实验楼,室,~其外观造型、楼层布局、通风排污、采光照明、安全设施的设计都应符合教育学心理学的要求~具有科学性和艺术性。实验室的内部设施~如水电、桌、凳、柜等~既要方便教学~又要有利于管理和维修。在具体的建筑设计中~要注意适应、经济~并要有超前意识。一般要求水电到桌的实验室,特别是化学实验室,建在一楼,底层,~这样有如下优点:?上下水管,道,的安装、检修方便~即使有腐蚀、漏水情况~也不致影响别的房间使用~同时节省管道,?有利

于排除有害气体,如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都比空气重,,?当实验过程中发生紧急情况时~便于安全疏散。 实验室与仪器室、准备室等配套房间~要联在一起~处于同一层楼~便于管理和教学。仪器室与实验室之间宜设门相通~以便于仪器的搬运。具体应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考虑: ?地面:各室与走廊的地面不宜设台阶。地面应防尘易清洁、耐磨、防滑~化学实验室的地面应耐酸碱腐蚀。化学实验室、化学准备室和生物实验室的地面应设地漏。 1 ?门窗:应根据人流安全疏散的要求设臵前后门~门洞的宽度不应小于1200mm。实验室的窗台适宜高度900mm,1000mm~实验室的窗间墙宽度不应大于1200mm。门窗开启后不应影响室内空间的使用和走廊通行的便利与安全。 ?综合布线系统:室内有水源、电源的应设总控制阀。实验室内电源插座与照明用电应分路设计、分别控制。新建实验室应预留综合布线系统的竖向贯通井道及设备位臵。 ?采用通风到桌的化学实验室~应单独设臵三相动力电源~独立控制。 ?用电负荷:实验室的配电线路和设备功率容量应留有余地~以满足不断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及教学设备逐步增多的需要。 3、建筑施工:实验室的建设和内部施工、水电安装要求较高~技术性较强~应选择水平较高的基建队承担施工任务~同时学校应选派工作责任感强、懂得实验室建设规范的同志督促施工方严格按专业厂家或主管部门提供的图纸施工~确保施工质量~避免因不合要求而返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实验室家具设计

最新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20200523205330)

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何时进行?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何时进行?应具备什么样 的条件?提交哪些资料?其程序是如何进行的?仔细看完你就知道了!! 一、按往年要求,8月1日至9月15日为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省直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评审材料时间;8月1日至9月30日为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和市直初级评委日常部门受理申报材料时 间。10月始为全市中、初级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活动时间。 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需符合1998年以来颁布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各专业要求均有不同,具体见《资格条件》),概括有以下 几点: 1、思想政治条件。 2.学历资历条件。 根据文,凡申报评审中级资格的不受评审前是否被聘用的限制,同时将学历(学位)(法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资历条件作如下调整(个别系列另有规定):(1)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获得硕士学位后3年调整为2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 (2)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年限由3年调整为2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4年调整为3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由5年调整为4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5)中专毕业的,不再执行“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其中取得助理级后,受聘助理级职务5年以上”的规定,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者,或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者,可申报评审中级资格。 3、外语条件。 必须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且成绩符合规定。报考职称外语考试的等级要求: ①申报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 其他系列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A级考试。 ②申报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在县及县以下单位 工作的人员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申报副高级(不分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B级考试。 ③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卫生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C级考试。 4、计算机考试条件。 必须通过国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计算机网络培训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是作为申报评审必备条件之一。计算机考试科目包括:中文Windows XP 操作系统,Word2003 中文字处理,WPS Office 办公组合中文字处理,金山文字2005,Excel97 中文电子表格,Excel2003 中文电子表格,金山表格2005,

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

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初中理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教学用仪器设备的配备要求。本标准作为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教育初级中小学配备科学教学仪器使用。本标准也可作为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常规教学仪器的参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335 非自行指示秤 GB/T 1214.2 游标类卡尺游标卡尺 GB/T 1214.3 游标类卡尺高度游标卡尺 GB/T 1216 外径千分尺 GB 1588 玻璃体温计 GB/T 2985 生物显微镜 GB 3053 血压计和血压表 GB/T 4168 非自动天平杠杆式天平 GB/T 4440 活扳手 GB 4706.2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驻立式电灶,灶台,烤炉及类似用途器具 的特殊要求 GB/T 5580 电钻 GB/T 5806 钢锉通用技术条件 GB/T 6092 直角尺 GB/T 8059.2 家用制冷器具冷藏冷冻箱 GB 8897.2 原电池第2部分:外形尺寸和技术要求 GB/T 9056 金属直尺 GB/T 9813 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 GB/T 10241 旋转变压器通用技术条件 GB/T 11165 实验室PH计 GB/T 11884 弹簧度盘秤 GB/T 12803 实验室玻璃仪器量杯 GB/T 12804 实验室玻璃仪器量筒 GB/T 12805 实验室玻璃仪器滴定管 GB/T 12806 实验室玻璃仪器单标线容量瓶 GB/T 13982 反射和透射放映银幕 GB/T 15283 0.5,1和2级交流有功电度表 GB/T 15643 非广播磁带录象机通用技术条件 GB/T 15723 实验室玻璃仪器干燥器 GB/T 15724.1 实验室玻璃仪器烧杯 GB/T 15725.1 ~ 15725.6 实验室玻璃仪器烧瓶 GB 15810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 GB/T 17764 玻璃浮计式密度计的结构和校准原则

张英小学科学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张英小学科学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对实验室各类突发事故和事件做出及时的响应和处理,有效地控制事态的发展,尽可能地减少伴随的灾害损失和伤害,将发生事故造成的灾害降低到最低限度,不断提高处置实验室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实验室是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场所,存有开展实验教学所用许多仪器设备和药品试剂。在日常工作中,除进行必要的技术预防外,还必须保障实验操作中师生的安全,促进实验教学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因此对实验室灾害性事故的发生,应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做好事故发生后补救和善后工作,确保实验室在发生事故后,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实验教学、实验室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1.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平年 副组长:顾兴德 成员:徐惠容于青山闫玉兰 2.职责分工

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各实验室负责,职责分工到人的管理模式。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应为事故应急处置的第一负责人,实验室全体人员都是事故处置的责任人。 四、应急措施 (一)现场触电应急处理预案: 若出现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分析漏电的程度,如果较为严重,在切断电源后,马上通知学校领导处置,并指挥学生离开现场。遇到人员触电,应及时实施救护,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治疗,同时报告学校领导。 (二)现场火灾应急处理预案: (1)发现火灾事故时,发现人员要及时、迅速向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负责人、学校领导及地方公安消防部门(119)电话报警,并立即切断或通知相关部门切断电源。报警时,讲明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地点、燃烧物质的种类和数量,火势情况,报警人姓名、电话等详细情况。 (2)实验室有关负责人接到报案后,应立即通知医疗及安全消防员等人员一起赶赴火场展开工作。 (3)救护应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抢救被困人员及贵重物资,要有计划、有组织地疏散人员,并且要戴齐防护用具,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职称评定条件

广东省人事厅文件 粤人职[1999]28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 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 广州、深圳及各地级市人事局,各县、县级市、区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高教厅组织拟定的广东省高等学校教授、研究员资格条件,广东省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资格条件,广东省高等学校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自2000年1月1日起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意见,请报告我厅职称处。 广东省人事厅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六日

广东省高等学校教授、研究员资格条件 评定标准:教授、研究员须对本学科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动态,具有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或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力;在本学科某一领域有突破性的研究成果,主持或直接指导完成具有较大学术、技术意义的研究课题或攻关项目,取得重大成果或公开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艺术作品,出版高水平的学术著作、教材,或对专业建设、学科发展、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较大贡献,在本学科有一定的知名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显著,具有领导本学科教学、科研以及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的能力,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室和教材建设,指导和培养过硕士研究生或年轻教师,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访问学者的能力;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科技开发)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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