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政策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科协政策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科协政策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

中国科协政策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2006年3月暂行,2009年6月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政策研究类课题管理工作,实现课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课题研究的顺利实施和经费使用效率,根据财政部《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和《中国科协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立项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下列中央财政支持中国科协开展的政策研究类课题。

(一)接受党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委托,对关系改革发展稳定以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从科技角度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依据我国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围绕科协“三服务”的工作定位,结合科协工作实际,由中国科协自主确定的重大问题;

(三)为政协科协界委员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提供支撑的调研课题;

(四)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科技界的意愿呼声,由科技工作者就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反映意见和建议的研究课题;

(五)中国科协所属学会结合学科特点和社会需求,为经济

社会发展建言献策的研究课题;

(六)中国科协领导交办的其他研究课题。

第二条中国科协政策研究类课题属国家级重大研究课题,由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归口管理,调研宣传部政策研究处为课题管理的具体办事机构,承办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申报

第三条课题主要以公开申报方式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根据课题特点,申报可采用公开申报或定向委托两种方式。

第四条调研宣传部负责或委托组织实施课题申报和审批工作,发布申报指南,组织评审会议等。

第五条课题的申报单位须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具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一般情况下,在主持的课题研究未完成时,不得申请主持新的课题。

第六条课题申报单位依据申报指南,正式提交申报申请,填写《中国科协调研课题申报书》(以下简称《课题申报书》,附件3)。调研宣传部负责组织对课题申报单位和课题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查,对《课题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和初步遴选。

第三章审批

第七条调研宣传部负责组建评审专家委员会,组织召开专家评审委员会议。

第八条评审专家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社会公认、具有权威的知名专家和课题单位全权代表组成,组成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独立实施评审职能。评审专家委员会召集人由相关领域权威专家担任。

第九条评审专家委员会负责课题评审,并以会议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提出推荐意见。必要时,专家评审委员会可召集课题申报方对申报文件进行说明,由专家对申报方完成课题的能力及其所提方案的可靠性、风险性进行分析评议,并提出独立意见。

第十条调研宣传部根据成果需求和评审专家委员会意见,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经主管书记批准后,向社会公布评审结果,并通知课题负责人。

第十一条调研宣传部组织召开课题开题报告评审会。评审采取集体合议方式,综合考虑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技术路线、研究团队构成、时间进度、经费合理性等因素,做出是否通过开题评审的结论。未通过开题评审者,可于10个工作日内再次申请评审,若再次未通过,则取消课题承担资格。

第十二条调研宣传部对通过开题报告的课题承担单位发出研究任务通知。课题承担单位应在接到研究任务通知10个工作日内,与调研宣传部签定《中国科协调研课题任务书》(简称《课题任务书》,附件4)(一式五份),作为项目实施、工作检查、结项验收的依据。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第四章监管

第十三条调研宣传部政策研究处负责研究课题的监管。课

题研究原则上应在12个月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但一般不超过18个月。

第十四条课题承担单位应将获准资助的课题列入本单位工作计划,保障实施所需的各种条件,督促检查项目实施情况,确保课题研究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课题负责人有义务确保课题研究的时间进度与质量保证,督促加强各子课题间的协调一致,并与调研宣传部保持经常性联系和沟通,报告进展情况,接受业务指导。课题承担单位如果需要变更实施方案,须提交书面报告,并经调研宣传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六条在课题实施过程中,课题承担单位必须参加中期评估会议,向调研宣传部组成的评估专家组报告研究进展情况,以便确保按预期进度与方向进行。

第十七条评估专家根据《课题任务书》以及调研宣传部的要求,对课题进展情况及其对需求目标的响应程度和偏离程度进行分析,提出评估意见;课题负责人按照调研宣传部要求,根据专家意见,提出调整和修正研究方向、方法和进度的具体措施。中期评估未通过者,可在2个月内再次申请评估。若仍未通过,即中止资助并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八条课题承担单位或课题负责人在研究过程中,发生严重政治问题、严重学术不端行为、严重合同违约行为等问题,视情况给予警告、减拨或停拨直至追缴课题经费、撤销课题等处分,并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或个人的课题申请。情况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结项

第十九条课题承担单位完成课题研究后,应按时提交课题研究总报告及其摘要,并提交《中国科协调研课题鉴定结项申请书》(简称《鉴定结项申请书》,附件5),由调研宣传部负责组织结项验收会议。

第二十条验收专家委员会负责课题成果的评估验收工作。验收专家委员会由相关领域权威专家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不多于7人。验收专家委员会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予以结项并提出建议。评估结论严重不符合实际的,要追究验收专家委员会召集人的责任,取消相关责任人3年内参与研究课题的评估资格。

第二十一条在结项验收会后,课题承担单位须根据专家意见,对总报告和专题调研报告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在此基础上再提交正式的研究报告文本。

第二十二条委托咨询课题,由调研宣传部负责将研究报告送交委托方;主动咨询课题,视内容报送党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或通过《科技工作者建议》报送有关党政部门和领导人。正式研究报告经领导审批后,该课题即为结题,调研宣传部向课题承担单位发出结项通知,并将研究资料整理归档。

第二十三条未通过结项验收的研究课题,须根据调研宣传部的要求和验收专家的意见做出修改,并在3个月内再次提出结项验收申请。仍未通过验收的,将课题承担者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再受理其课题申请。

第六章成果

第二十四条政策研究类课题的最终成果应为系列研究报

告,包括3~5份不超过5000字的专题调研报告、研究总报告以及相关研究资料等。成果形式须在《课题任务书》中注明。

第二十五条政策研究类课题结束后,课题承担单位须出具纸质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结项报告书,并与课题成果一并在15个工作日内送交调研宣传部。

第二十六条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研究成果的所有权属于中国科协所有,由调研宣传部统一管理和协调使用。课题承担单位公开发表研究成果前,须先征得调研宣传部同意。课题组和研究者享有署名权,同时须注明“本项研究得到中国科协政策研究类课题资助”,并标注课题编号。

第二十七条中国科协不定期出版咨询报告集,或在中国科协网站和期刊上摘要刊登课题研究报告部分或全部内容。

第二十八条政策研究处应注意收集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反映,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课题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对课题研究报告中所提建议和意见的采纳情况进行跟踪;对反映出有价值深入研究的问题,将继续组织立项研究。

第二十九条所有未正式公开的研究内容、数据材料、重要结论,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单位或个人名义对外泄露和公开发布。课题研究中涉及国家机密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密级规定执行。

第七章经费

第三十条课题研究经费来源采取申请国家财政资助、自筹资金以及两种方式相结合。申请国家财政资助部分,报经调研宣传部批准后,依据《课题任务书》从研究经费中拨付。

第三十一条调研宣传部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课题任务书》后,分两次拨付经费。签订任务书后即拨付60%经费;中期评审通过后拨付其余40%。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将视情况扣减资助经费,并责令限期完成。具有突出学术价值、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研究报告,在今后确定课题承担单位时予以优先考虑。

第三十二条课题承担单位未能完成课题研究,或者无法落实所需其它经费而导致课题无法继续执行时,课题承担单位须向调研宣传部提交书面报告,并退回已拨经费。

第三十三条由国家财政资助的研究课题,经费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定执行,专款专用。课题结题后,课题组须填写课题经费决算表,经课题承担单位审核后,报送调研宣传部。

第三十四条国家财政资助的课题经费主要用于课题研究所需的资料费、国内调研差旅费、会议费、计算机使用费、印刷费等。课题立项评审、中期评估和结项验收等相关费用从项目经费列支。

第三十五条国家财政资助的课题经费不得用于以下开支内容:

(一)应纳入课题承担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开支的各项费用;

(二)应列支基建支出的费用;

(三)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等费用;

(四)与课题实施无关的费用;

(五)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其他不得列支的费用。

第三十六条课题经费帐目管理混乱或者经费滥用的,调研宣传部将视情况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撤销资助、收回经费、直

至取消其申请课题资格,并在中国科协网站公布。情况严重的,追究课题承担单位以及课题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重大政策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同时停止使用。

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1.教育科研工作在学校行政领导下,由科研室组织开展,各学科教研组具体实施,全体教师共同参与。 2.研究课题应按照素质教育要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适应学生特点,力求科学性、创新性、实效性,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原则。 3.课题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对教育科学、学科建设及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深化改革有重要促进和推动作用。 4.科研课题必须认真分析、研究国内外研究现状和课题研究的可行性分析后,方可立项。 5.课题立论根据充足,研究目标明确,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实施步骤切实可行。 6.对学校确立的重点课题,各学科大教研组全力配合,并承担完成子课题研究;各学科教研组根据学校重点课题确立本组或个人的研究课题,也可根据实际,另行确立研究方向和课题。 7.凡具有一定研究能力,具备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条件的教研组和个人均可申请承担课题研究。可根据参考选题立项,也可自行拟题申报立项。 8.按要求填写科研课题申报表一式二份,经学校科研领导小组签署明确意见后,报科研室备案。 9.课题申报人在研究工作期间,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承担此项研究,需由课题组写出书面理由,经学校科研领导小组批准方可终止课题。 10.课题一旦立项,申请者应按既定计划投入研究,力争在预期时间结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3年。 11.参加课题研究的老师应加强理论学习,潜心研究,团结协作,调动各种积极因素,运用行动研究法、观察法、调查法、实验法、统计法、比较法、测试法、个案研究法等各种研究方法,力求最佳研究效果。 12.各课题必须有明确的研究目的和研究方向,课题组成员间必须有明确分工。

13.课题在研究结题后,及时上报结题材料,力争通过成果鉴定,要做好成果的推广工作,对不能按期结题的课题,要提出延期要求,经批准后方可继续研究。 14.学校对研究效果突出的课题组在政策和财力上给予倾斜,对通过鉴定的课题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15.对于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课题组,科研室将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无效的,取消其课题立项。 16.研究课题结题时,课题承担者写出书面总结和研究论文,并将所有记录资料交科研室存档。 17.科研室每学年进行一次科研成果评选,设立一、二等奖,学校颁发证书,给予适当奖励。 18.对评选出的优秀科研成果,由科研室推荐参加县及以上单位成果评选,有实用价值的予以推广。

厦门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厦门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经费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根据科研经费来源不同,分为以下两大类: 1、拨款类科研经费(以下简称纵向经费):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社科基金委、科技部、教育部、中央其它各部委、国防科研主管部门、福建省各厅局、厦门市各局直接下达给我校的各类研究经费和各类基金会资助的研究经费,以及我校作为合作(协作)单位承担上述来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转拨到我校的经费。 2、非拨款类科研经费(以下简称横向经费):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社团、部队、其他学校、企业等)和个人委托与合作研究的项目经费;境外(含港、澳、台)基金和非基金类资助的研究项目经费;国内民间基金资助的研究项目经费。 第二章经费管理 第三条财务处负责到校经费的入账、提扣,开设项目经费卡,审查经费开支的合法性和手续的完整性,经费的分类统计、结题决算等工作;科技处或社科处负责入账经费的

分类、项目经费卡的发放、非常规性科研经费开支的审批,办理纵向经费预算变更申请,对科研经费的开支进行监督和检查;各院系所项目负责人出差的审批等工作。 第四条各类科研经费必须转入学校财务处,由财务处和科技处或社科处核实到校经费所属项目,经提扣后核发科研项目经费卡。经费卡由项目负责人保管使用。 第五条科研经费必须按项目立户,在研期间科研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支出,纵向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赠、投资、福利性支出。 第六条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必须按照“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的原则。应根据项目的进度合理安排使用经费,当年度项目经费结余可以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七条科研经费的开支实行项目组长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按项目下达(委托)部门(单位)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并对其管理的经费开支的真实性、可靠性负法律责任。经费开支手续必须完整,票据必须合法。 第八条纵向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 1.人工费指为直接参加科研项目研究开发的人员支出的劳务费。 2.设备费指研究开发科研项目所发生的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和自行试制费用。其中从国外购进的仪器、

科研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科研管理,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争取更多的科研项目和上级资助经费,并使其得到合理使用,从而促进我院科研工作的快速发展,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经费来源 第一条科研经费包括纵向经费、横向经费以及国际合作经费等。 (一)纵向经费是指各级政府部门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经费。 1、国家和省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部、卫生部、教育部、人事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规划项目经费; 2、省科技厅、卫生厅、教育厅、中医药管理局、三明市政府等规划项目经费; (二)横向经费是指各科室或个人经批准与国内其他单位形成的联合研究或委托研究项目(不包括服务项目)经费。 (三)国际合作经费为国际学术机构间以及企业间合作的科研经费。 (四)医院划拨的科研专项经费。 (五)国内外单位及个人捐助的科技经费。 (六)科研成果转让、专利项目推广实施、新产品研制及科技咨询服务所获经费等。 二、开支范围 第二条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 (一)仪器设备费:包括科研仪器的购置、运输、安装以及维修费用。

(二)科研材料费:包括试剂、药品、实验动物等科研用消耗材料费用、样本采集的相关费用等。 (三)协作费:需外单位协助承担的部分实验工作所支付的费用。 (四)科研业务费: 1、计算、测试和分析费,病例随访、流行病学调查费用等。 2、与本专业或课题相关的专家咨询、评估相关费用,包括咨询费及其交通食宿费。 3、业务资料费、检索费和论文版面费。 4、学术交流费,仅限与本课题有关的学术会议(医院自选课题经费除外)。 5、鉴定费用:包括专家鉴定费、外地专家交通和食宿费等。 6、交通费:用于科研业务的市内交通费,但不得超过经费总额的2%。 (五)科研劳务加班费:在经费剩余情况下产生,且原则上不超过总经费的10%。 (六)实验室改装费及其他直接用于科研活动的经费。 三、管理办法 第三条科研经费采取专款专用,财务科单独设帐核算。 (一)所有科研经费必须纳入医院财务,由科教科统一管理,院财务科进行核算及监控,违反规定者不得享受医院科研奖励及优惠政策,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罚。 (二)科研经费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人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周密计划,确保科研任务顺利完成。

科研课题立项申报书

一、课题立项依据 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1、理论意义: ①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根据企业对电子产品维修专业人才的需求和电子产品维修专业人才培养的特点,深化与企业的合作,通过课程结构系列化和课程内容的模块化及学生岗位模拟训练,探索和实践新时期电子产品维修人才的培养模式,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②提升专业教学质量 一是实现教学优质资源共享。完成课程的标准化课件、考试试题、教师授课用PPT电子教案、课程教学大纲的建设与开发和网络课程建设,通过数字化资源共享平台,实现教学资源共享,以提高教师的专业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 二是促进专业课程建设标准化。通过本课题的研究,构建中职电子产品维修精品课程资源,规范课程体系建设。使专业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标准化、规范法,提高教师授课水平和授课效果,实现中职数字化资源建设的时效性。 三是完善专业及行业公共资源。通过本课题研究,加大与企业,高校的合作,进一步完善电子产品维修课程人才培养方案、行业标准、岗位技能竞赛、综合实训项目、教学教改案例的内容,推动电子产品维修课程培养模式改革。 2、实践意义: 首先通过本课题的建设和研究,实现电子产品维修课程数字化资源建设的共建共享,促进全国同类专业课程的交流,丰富教师教学资源,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学生通过丰富多样的形式实现自主学习,拓展学生学习空间,提高学习效率。 其次调研电子企业及电子产品维修服务行业对电子产品维修人才的能力需求,探索信息时代电子产品维修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人才岗位模拟的实训环境,将工作任务转换成学习情境,提高学生的的技术能力,实际操作经验和进入行业后的适应能力,为学生就业创业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同时依托企业行业,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形成资源共享、利益双赢的良性运行机制,促进电子产品维修课程的建设与发展。 国内外与本课题相关研究概况及趋势 当前我国电子产品行业发展迅速,电子产品的维修已经由原来的分离电子元器件的维修转到集成芯片的维修级别,同时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周期日益缩短,对从业者的自我学习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培养模式已经不能适应行业对新型人才的要求,探索对传统的课程改革已是大势所趋。根据当前电子产品维修专业的发展,中职学校就如何调整并完善课程内容、明确教学目标,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来改革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培养动手能力等方面的研究还很薄弱,这也是电子产品维修精品课程建设需要突破的难题。 近年来,国内一些中职学校对电子产品的维修课程建设方面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对提高中职电子产品维修课程的发展作了很大的努力。但在紧跟电子产品维修发展趋势(新知识、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注重方法教学、创新能力及后续学习能力的培养方面仍然处于空白。因此,向中职电子产品维修课程方向提供优质的课程资源,突出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和实践能力,使学生具有熟练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提高电子产品维修课程教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是我们当前最为紧要的研究课题。 本课题研究的基础 1、我国是电子产品生产和消费的大国,电子产品的维修行业日趋完善 近年来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电子产业大国,随着电子产品的广泛使用和普及,电子产品维修人才需求日益加大。 2、本课题组研究单位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先进,与电子维修行业和高校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基础。

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制度

大兴安岭林格贝寒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研项目管理及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一、科研项目管理 (一)目的 科研项目管理是指课题从项目申请、立项论证、组织实施、检查评估、验收鉴定、成果申报、科技推广、档案入卷的全程管理。其目的是使科研项目实行制度化和科学化的管理,保证科研计划圆满完成,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提高竞争力。 (二)科研项目种类 1、国际合作课题; 2、国家、省、市、区科技部门立项课题; 3、上级下达的科研项目和研究任务; 4、公司立项自主开发的课题; 5、合作课题(有经费支持); 6、其他项目或课题(相关学会、机构等)。 (三)立题程序 1、申报者撰写项目申报书并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 2、所有待申报项目的开题报告,提交技术研发部初审; 3、由技术研发部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就该课题的立题意义、社会推广的预期效果、技术路线的可行性、课题组成员及经费预算等进行论证,提出评审意见,并上报公司审批; 4、得到经费的合作课题,应将课题相关资料及合同复印件报办公室登记、备案; (四)课题日常管理 1、科研项目实行课题项目组长(主持人)负责制。各课题组成员可以交叉。跨项目组的科研课题,采取双向选择,自由组合的方式进行。

2、课题负责人对课题全面负责,具有管理权。全面负责课题的进度、经费、人员调配、物资领取、课题奖金和绩效奖励分配等项工作,按课题进度完成各项任务并接受检查考核 3、公司每年对课题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课题组应按时将阶段性小结和评价及工作进程等情况上报办公室,每两个月(双月月底)至少有一小结。 4、科研课题的研究内容、课题组成员、进度计划及经费预算一经确定,课题组未经公司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上报研究所领导审批,并交办公室备案。 5、研究工作中形成的所有资料不得短缺,不得据为已有。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摘抄和发表。 6、实验记录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科研记录内容主要包括实验名称、方案、人员、时间、材料、环境、方法、具体的实验步骤、过程、结果等,并应准确记录观察指标的数据变化。每项实验结束后,应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并有文字小结。 7、实验研究人员调离工作,应将全部实验记录资料、归档材料、文献卡片等全部上项目组,项目组组长签字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8、记录实验设计、操作过程、研究内容、实验结果和数据的记录本、其它记录资料以及相关材料,属于研究所所有,各课题组使用。研究人员在离开研究所时,为方便今后的研究工作,经研究所同意可以复印这些资料。 9、研究工作全部结束后,由负责人撰写总结报告及有关论文,并将结题报告上报研究所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将所有项目相关资料整理上交研究所办公室归档。 (五)科技成果的申报和鉴定管理 1、科技成果是指在实验或理论上有创造性,有一定科学水平和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方法、新器材、新药物、新理论、新认识等等。 2、凡在科技工作中取得的具备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符合科技成果范围,均应按国家、省、市成果登记办法进行登记,否则不允许申报成果奖。 3、申报前应将相关资料报研究所办公室,并通过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初审。

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制度

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为保证我校教育科研工作规范、有效开展;正常、有序的进行,充分调动学校各层次教育科研人员的研究积极性,如期地按计划实施预定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我校教育科研工作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着眼于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与教师专业化发展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着力于提高我校教育科研水平,提高教师专业化程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本制度按照“规范管理、关注过程、分层要求、追求实效”的要求,对校承担的重点课题和校级一般课题的选题、报审、评审、管理、成果鉴定、结题验收、宣传推广和评奖等提出相应要求。 第二章 组织领导 1、健全校教育科研组织机构及管理网络 (1)、由校长、教科室主任、课题组长组成课题研究的领导小组。 (2)、建立分工合理,落实到人的资料管理方式,做好日常科研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2.健全学校科研课题管理网络科研领导小组(一级)、教科室(二级)、校长室、

教导处、科研骨干、学科组长(三级)、班主任(四级) 3、主管科研工作的领导的主要职责如下: 根据科研发展的总方针,遵照课题有关科研规划和计划,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规划本校的科研工作;负责本校的科研发动工作;组织科研课题并负责实施和管理;组织校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定期对科研工作进行充实、评估和检查;负责实施科研的奖惩。 4、校教主任的主要职责如下: 以学校继续教育发展为纲,主动承担科研课题,集中主要力量完成承担的课题任务,还要指导学校、年级(组)和教师个体的课题申报、立项、实施、结题等工作,形成学校内多层次、多领域的科研局面,充分调动学校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通过科研实践的探索和锤炼,促进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三章 科研课题管理 1、本条例规范的主要是本校承担的省、市、县级重点课题和校级一般课题。 本校承担的省、市、县重点课题原则上是在全国范围内教育改革与发展中要探究的重大问题;校级一般课题原则上是学校各级教研组或各学科类教育改革与发展中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 县级以上重点课题: (1)、进行课题申报:申报课题的内容要完整。(①课题名称;②确定课题的依据;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企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促进科研工作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我司科研竞争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科研项目经费为纵向经费、横向经费。纵向经费是审批通过承担国家、地方政府常设的计划项目或专项项目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横向经费是指来源于各企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经费,如以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合同方式取得的经费。 第三条科研项目经费的来源应当合法,其中横向科研项目应当由公司与委托方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合同(参照科技部印制的合同样本),禁止通过设立虚假项目取得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所有合同必须在公司部备案。 第四条各类科研经费都全额进入公司帐户,由公司财务部管理核算,同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五条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订。项目负责人应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直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管理制度和预算执行,横向科研经费使用以合同为依据,严格执行预算。 第六条科研经费按项目实行编号、建卡管理。科研经费到达公司后,由财务部开具科研经费“到款通知单”,根据“项目立项批准书”或“项目合同书” 及“到款通知单位”,开具“入账建卡通知单”,项目负责人凭“入账建卡通知单”到财务部办理建卡手续。 第七条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组成员科研经费报销由项目负责人审批;项目负责人科研经费报销需经公司领导审批。

科研经费开支范围 (一)业务费:指与科研项目有关的差旅费、仪器设备的维修费、分析测试费等,下列支出可在科研业务费据实列支: 1、图书资料费、印刷费、论著出版费、文献检索费等。 2、通讯费、网络维持(服务)费; 3、办公用品费、工作服等; 4、市内交通费、长途租(包)车费;汽车租赁费须提供汽车租赁公司 发票和租车合同,并经公司负责人签批。 5、车辆维修费:指使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 可在科研经费中报销;维修费、保险费、年检费等可在横向科研经费中报销。 (二)仪器设备等费用:指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自制科研仪器设备的材料购置和加工费;电脑、数码相机、打印机购置等。 (三)实验室改装费:指为改善科研条件,对实验室进行改装所需的费用。 (四)科研材料费:指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等消耗品的购置费;电脑耗材、仪器修理材料费。 (五)科研劳务费:专家咨询费;聘用人员、临时工工资;本科生、研究生助研津贴;课题所需聘请的校外专家津贴;其他科研必需的辅助人员(非课题组成员)津贴等。科研劳务费按照合同预算执行。(六)业务招待费:指科研过程中必需的业务招待费用。纵向经费不得列支业务招待费(项目合同有专门规定的除外),横向经费按照合同列支业务招待费。 (七)成果验收费:指科研成果在验收时所发生的费用。 (八)国家、省(部)级项目可以从公司配套经费列支课题费,用于奖励

科研课题立项申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 教科研课题立项申报的通知 为推动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加快省级示范校建设,加强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激励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增强学院科研整体实力,学院决定开展2017-2018年度教科研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30日。 二、课题的申报、评审与立项 1.课题申报原则 (1)科学性原则。课题研究必须正确运用科学原理,准确把握教育教学规律,具备科学价值。 (2)实用性原则。课题研究以解决我院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为目的,对改进教育教学实践有指导价值。 (3)可行性原则:课题科研人员具有一定的课题研究的能力和深入开展研究的精力。能制定出合理的、操作性强的研究方案,能按时完成研究工作。 (4)创新性原则。课题研究要有创新意识,针对技工教育教学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要求,合理运用新方法、新理念去探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新思路、新途径。 2.课题申报 (1)学院鼓励教师积极参加课题申报,申报实行逐级申报制度,经教研室同意,上报教学部,由教学部报送至教务处。 (2)每项课题限报主持者一人。课题申请人必须是该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在该课题研究中承担实质性任务。 (3)课题组主要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必须是真正参加本课题的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含课题主持者。 (4)同一申请人同一时间内只能承担一项研究课题。前期申报的课题尚未结题,未经相关管理部门鉴定和验收者,不能再次申报。正在研究的课题可以申报上一级课题。

(5)申请人要正确填写项目申请书,填写申请书时注意论据充足,学术思想严谨,研究内容和攻关目标明确,研究方法科学,研究计划切实可行,具备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各项具体条件。 3.课题评审与立项 (1)学院教科研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 (2)教务处成员负责评审的组织工作,聘请相关专家负责具体的评审工作。 (3)院级课题必须经相关专家评审通过,方可立项。 (4)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院级课题立项发布时间。 三、课题管理 有关课题的结题鉴定、评奖推广等课题管理事项,另行下达。 四、经费保障 为保证各教科研课题的正常实施,学院给予课题经费支持。重点课题5000元;一般课题2000元。经费主要用于参考资料收集、复印、翻拍、装订、成果鉴定费、出版补助费等费用。 附件:1.中铁十三局技师学院教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 2.中铁十三局技师学院2017—2018年度教科研课题申报指南 中铁十三局技师学院 2017年9月1日

关于发布《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中央电化教育馆函件 教电馆[2011]20号 关于印发《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2011年修订)》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教馆(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学电教馆,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组织实施《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十二五” 规划》,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修订了《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 中央电化教育馆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2011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的管理,适应我国教育信息化特别是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需要,促进教育信息技术研究的发展,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的各类立项课题。 第三条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面向全国,突出重点,倡导竞争,鼓励协作,择优立项,保证质量。 第四条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通过网络,实行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重点管理与一般管理相结合,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组织 第五条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领导小组(简称课题领导小组)由中央电化教育馆组建,领导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规划工作,制定研究规划、年度课题申报指南和课题管理办法,审批课题,组织各类课题的成果鉴定,领导重大学术交流活动和重要科研成果的宣传推广工作,促进教育信息技术研究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六条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课题办)是课题领导小组的职能部门和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制订和实施规划、负责课题日常管理、组织学术交流、组织成果评奖、推广科研成果等。课题办设在中央电化教

大学生科研立项课题选择指导

页眉 大学生科研立项课题选择指导 1.好的选题就是能打破现有市场需求和学术科技供给平衡的新理论、新技术或是新的观察分析问题的观点。而如何去寻找能打破现有平衡的选题,则是大家最关心、最费周折的事情。首先要求做好调查和资料搜集工作,只有充分掌握了将要涉及领域的现有水平、研究进展和存在的问题,才有可能知道什么选题值得去做。这是一件需要时间、条件和方法才能做好的事情。需要充分利用学校图书资料和互联网上的有关信息。当然,更不能忘记向有关教师咨询。 撰写学术论文的选题,实际上是科研选题。理、工、农、医类学术论文的选题,应偏重研究进展的追踪,特别要能提出新理论、新方法,不一定要大,但一定要新。 社会调查报告和社会科学学术论文的选题,则要瞄准社会热点问题,要能取得研究数据,提出新的观点或新的对策。 在具体捕捉科研课题时,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检核与思考: (1)社会生产和现实生活提出了什么新问题 每年,国家科技管理部门都用科技发展指南的形式公开科研选题方向,表明了国家各级政府对社会经济发展问题的关注。高校的教师或科研工作者通常依据《选题指南》提出的方向,申报有新颖性、创造性和意义较大的科研课题。 对于大学生或研究生来说,可通过导师的指导,或直接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如果能选择科学前沿课题或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课题,更会有出类拔萃的机会。 (2)科学园地中有哪些尚未开垦的“处女地” 科学在不断发展,一门学科内各分支学科的交叉,各门学科的交叉与互相渗透,有可能产生交叉处的空白区,将目光投注到那些尚未被人开垦的“处女地”,往往能形成有价值的研究课题。 (3)已有理论、传统观点和结论有值得怀疑的地方吗 用怀疑的眼光看待已有理论、传统观点和结论,寻找其缺陷和矛盾,也是捕捉科研课题的途径。历史上,当绝大多数物理学家完全不加怀疑使用牛顿的经典力学公式时,爱因斯坦却对它进行质疑,重新考虑牛顿力学的时空观,从而萌发出建立新的时空观的设想(狭义相对论)。现在许多人致力于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也是源于对传统的计划经济理论的怀疑和批判。 91 / 1 页眉 由于历史的局限,许多前人的某些理论、观点和结论,看起来无懈可击,但仔细推敲就会发现其缺陷和矛盾,揭示这种缺陷和矛盾就是科学发现,深入研究就可能提出新的理论。 (4)书本上记载过什么难题 研究课题从实际中找,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有些课题也可能来自书本中的难题。 国际上获得菲尔兹奖的20多位数学家中,有不少人是由于解决了“希尔伯特问题”中的某个问题或者历史遗留下来的其他难题而获奖的。数学如此,其他学科

科研项目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及制度

科研项目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及制度为了规范和加强对我院科研经费的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我校科研水平的提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科研处是学院科研经费的管理部门,负责对全院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管理。 第二条科研经费的使用应遵循“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略有节余”的原则,各类项目经费按有关规定比例实行专款专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三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应统一进入学院财务处的科研专户,进行归口管理,按项目核算,并接受学院审计部门的监督。科研项目经费主要分纵向、横向和院级科研项目经费,具体包括: 1、国家、省(部)和市级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资助经费以及我院作为合作(协作)单位承担上述来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转拨到我院的经费; 2、列入国家、部、省、市计划,由相关企事业单位转拨的科研经费; 3、学院科研项目配套经费和院级科研项目经费; 4、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5、项目转让或成果推广获得的项目经费; 6、其它经费。 第四条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立项的纵向课题经费在5万元以内(含4万元)的,学院按1:1经费配套资助;大于5万元到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学院按1:0.6经费配套资助;大于10万元以上的部分,学院按1:0.2经费配套资助。 若有特殊情况的经费资助可经学术委员会讨论,报院领导批准执行。 第二章科研经费的使用 第五条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按照项目经费总额的5%提取科研管理费;横向科研项目按照项目经费总额的10%提取科研管理费;项目转让或成果推广获得的项目经费以及其它经费,按照项目经费总额的20%提取科研管理费。 为了引进高端人才,并且调动他们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对新引进人才的各类立项课题,在两年内免收管理费。从第三年开始,新立项的课题按学院上述管理费标准收取。 第六条科研经费记入学院财务处科研经费专项账户后,课题组可向科研处申请借支项目启动周转金,启动周转金的数额是:自然科学项目为总经费的20%,但总金额最高控制在2万元以内。人文社科项目为总经费的30%,但总金额最高控制在5千元以内。

医院院内科研课题项目管理规定及办法

医院院内科研课题项目管 理规定及办法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某三甲医院院内科研课题项目管理规定及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人才强院、科教兴院、制度立院、文化引院、勤俭办院”办院思路,为促进医院医学科技发展,加强医院科研管理,在医院目前国家级、省级、厅级、市级及局级的科研项目基础上,增设院内科研项目。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院内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包括课题申报要求、申报程序、项目实施管理、结题与请奖及奖励。 第三条根据医院制定KPI考核指标,院内科研课题等同于市卫生计生委立项课题进行考核。 第四条科研项目周期:应用研究项目一般不超过二年,基础理论研究项目一般不超过三年。 第五条医院将采取倾斜政策,大力发展重点专科,扶持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项目培养,提倡纵向、横向科研合作,保持科研的连续性及先进性,同时医院给予研究经费支持,逐渐形成医院的科研优势。 第二章申报要求 第六条申请院内科研课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研究目的明确,内容具体。 2、研究内容新颖,有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 3、立题前充分查阅资料,课题设计科学严密, 4、承担科室及协作科室的技术力量强,能胜任研究工作,具备基本的实验研究条件和已有一定的工作基础,进度安排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 第三章申报程序 第七条每年十月份,在科教科统一下发下一年度的科研课题申报通知,申报者填写科教科提供的《科研立项查新申请表》。 第八条课题人立项查新可自行前往省医学信息研究所(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检索机构)进行立项查新,并开具检索证明,也可交科教科统一送交查新。课题人根据查新结论填写《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并经所在科室组织评审、讨论,由科室同意推荐上报(须科室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科室公章),然后连同查新检索报告一同交科教科进行立题答辩。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调动科研人员多渠道争取科研经费的积极性,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促进学校科研工作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科技政策、财务和审计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纵向科研经费”,即政府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经费,是指学校通过承担国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和公益性行业的各类科研计划(含基金等)所取得的项目(或课题)经费以及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经费。 第二条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主要包括: 1.国家级项目经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科技部等部门下达的项目经费。 2.省部级项目经费。中央和国家各部委(厅、局)自设项目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部门下拨的科研经费。 3.地厅级项目经费。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所属职能部门自设项目的经费和本市设立的科研项目经费。 4.校级项目经费。我校自行设立的科研项目培育经费。 第二章责任与监督 第三条科技处、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与监督中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科研经费协同管理监督机制,保障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科技处: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包括申请书、立项书、预算书、项目合同、中期检查报告、变更材料、项目最终成果、结项证书等;会同财务处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预算并审核;跟踪项目经费执行情况;审核科研外拨经费;配合财务处做好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审核、监督工作。 (二)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协同科技处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预算;科研经费到账后,会同科技处按项目单独建账;加强科研项目核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合理使用经费;会同科技处及项目负责人办理结项审计。 (三)审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审计、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四条二级单位(学院)是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对本单位科研经费使用承担监管责任;根据学科特点和科研的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资源,为科研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障;监督科研项目预算执行,督促项目进度。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负责人要依法、据实编制科研项目预算和决算,按照批复预算和合同(任务书)使用经费,接受上级和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审计处会同科技处和财务处定期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检查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尽早在校内得到解决,确保科研经费合理使用。学校各职能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科研经费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对检查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公司科研事业的发展,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规范和加强科技项目研发经费用的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促进科技进步,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经费是指政府拨款、企业投入、承担科研项目收入、技术性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用于科研项目的专项费用。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使用原则 (一)科学安排、合理配置经费按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经费主要用于公司具有创新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开发等项目,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符合公司的持续发展战略。 (三)专款专用、分项核算由公司财务部门按科研项目进行明细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四)公正透明、符合规定经费使用要清楚明了,符合国家及公司有关财务和资金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 (一)业务费:指与科研项目有关的差旅费\仪器设备的维修费\分析测试费等,下列支出可在科研业务费据实列支: 1.图书资料费、印刷费、论著出版费、文献检索费等; 2.通讯费、网络维持(服务)费;

3.办公用品费、工作服等; 4.市内交通费、长途乘车费;汽车租赁费须提供汽车租赁公司发票。 5.车辆维修费:指使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可在科研经费中报销;维修费、保险费、年检费等可在科研经费中报销。 (二)仪器设备等费用:指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自制科研仪器设备的材料购置和加工费;电脑、数码相机、打印机购置等。 (三)实验室改装费:指为改善科研条件,对实验室进行改装所需的费用。 (四)科研材料费:指原材料、试验耗材等消耗品的购置费;电脑耗材、仪器修理材料费。 (五)科研劳务费:专家咨询费;聘用人员、临时工工资;本科生、研究生助研津贴;课题所需聘请的校外专家津贴;其他科研必需的辅助人员(非课题组成员)津贴等。科研劳务费按照合同预算执行。 (六)业务招待费:指科研过程中必需的业务招待费用。 (七)成果验收费:指科研成果在验收时所发生的费用。 (八)国家、省(部)级项目可从公司配套经费列支课题费,用于奖励课题组成员。 (九)其他费用:指与项目研究、开发直接有关的其他支出。 (十)科研经费不得列支下列费用:

科研课题管理规定

科研课题管理规定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1.教育科研工作在学校行政领导下,由科研室组织开展,各学科教研组具体实施,全体教师共同参与。 2.研究课题应按照素质教育要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适应学生特点,力求科学性、创新性、实效性,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原则。 3.课题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对教育科学、学科建设及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深化改革有重要促进和推动作用。 4.科研课题必须认真分析、研究国内外研究现状和课题研究的可行性分析后,方可立项。 5.课题立论根据充足,研究目标明确,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实施步骤切实可行。 6.对学校确立的重点课题,各学科大教研组全力配合,并承担完成子课题研究;各学科教研组根据学校重点课题确立本组或个人的研究课题,也可根据实际,另行确立研究方向和课题。 7.凡具有一定研究能力,具备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条件的教研组和个人均可申请承担课题研究。可根据参考选题立项,也可自行拟题申报立项。 8.按要求填写科研课题申报表一式二份,经学校科研领导小组签署明确意见后,报科研室备案。 9.课题申报人在研究工作期间,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承担此项研究,需由课题组写出书面理由,经学校科研领导小组批准方可终止课题。 10.课题一旦立项,申请者应按既定计划投入研究,力争在预期时间结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3年。 11.参加课题研究的老师应加强理论学习,潜心研究,团结协作,调动各种积极因素,运用行动研究法、观察法、调查法、实验法、统计法、比较法、测试法、个案研究法等各种研究方法,力求最佳研究效果。 12.各课题必须有明确的研究目的和研究方向,课题组成员间必须有明确分工。

科研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对我司科研经费的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我司科研水平的提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部是科研经费的管理部门,负责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管理。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使用应遵循科学安排、合理配置的原则,各类项目经费按有关规定比例实行专款专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四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应统一进入中心财务部的科研专户,按项目核算,并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科研项目经费具体包括: 1、国家、省(部)和市级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资助经费; 2、我司作为合作(协作)单位承担国家、省(部)和市级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转拨到我司的经费; 3、列入国家、部、省、市计划,由相关企事业单位转拨的科研经费; 4、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5、项目转让或成果推广获得的项目经费; 6、其它经费。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科研经费及有关科研项目的管理。 第六条科研经费实行预算、决算管理。 第二章科研经费的使用 第七条科研经费由财务部统一管理,监督使用。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科研项目给定的计划限额内,合理使用,实行专项管理,单独核算的制度。 第八条科研经费记入中心财务部科研经费专项账户后,负责项目执行的科研部按项目经费

计划使用,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科研经费使用范围包括设计费、专用费、材料费、外协费、燃料动力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资及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事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不可预见费。第十条设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因直接从事科研活动需要而发生的计算费、论证费、分析费等。 第十一条专用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买、自制或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专用工艺装备、样品样机和专用软件等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必须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成品和其他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筛选等费用。 第十三条外协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由于研制单位自身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必须支付给项目以外单位的检测、加工、设计、试验费用。 第十四条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直接消耗的水、电、气、燃料等费用。第十五条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直接使用固定资产而发生的费用。第十六条工资及劳务费是指项目承担部门从项目经费中支付的工资性支出,包括项目参与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费等工资性费用,以及支付给项目参与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费用。 第十七条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开展科学实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而发生的国内外差旅费。差旅费的开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评审以及项目协调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第十九条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资料购置费、计量费、标准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费、取证申请费和其他知识产权事务费。

科研项目立项管理办法

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科研项目立项管理办法 1总则 1.1本着推动行业技术进步,为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的原则,规范与促进公司有关技术工作的运行与发展,充分发挥技术的核心作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技术管理工作目标是通过技术创新,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和持续发展能力,强调市场意识、整体意识、效益意识和创新意识。 1.3企业技术中心是技术管理工作的主体和依托,是技术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执行部门。 1.4技术工作的经费主要由公司提供,主要用于公司的技术进步,有条件时还可承担国家、行业、地方及其它企业的研究项目,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活动以拓宽资金渠道,增强技术研发收入,提高技术研发水平。2技术工作范围 2.1公司技术发展战略和技术创新的制定及实施,技术研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成果鉴定、项目申报、技术成果奖励、企业知识产权、技术研发及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管理等工作。 2.2公司原、辅材料及产品检测,产品工艺技术程序文件的制定和修订,产品标准的宣贯工作。 2.3行业内国内外技术信息的收集和运用,技术交流的开展,与高等院校、研究院开展产学研结合。 2.4与本公司有关的行业和市场信息的收集与分析,行业产品技术的发展动态研究,为公司的产品开发、技术发展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2.5创造良好的研发条件、工作环境和学术气氛,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做好科技人员的培训、“充电”和知识优化,为公司培养高质素的技术人才队伍。 2.6积极开展技术经营与服务,推动科技成果的移植、转化与产业化,由此产生的效益为技术研发提供资金支持,走依托企业、自我生存、自我发展的道路。 3基本职责划分 3.1技术研发工作 3.1.1技术研发分为创新技术研发(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工艺及技术的完善和优化(相对于原有工艺及技术)技术研发、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发。 3.1.2对于技术研发项目,实施程序如下: 3.1.2.1项目的收集和申报,各申报单位或个人按要求填报《研发和技改项目申报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任务完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订。下文是,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明确经济责任,确保科研项目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科研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科研及财务管理的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科研经费来源 第二条科研经费来源: 一校外各级各类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二学校及各学院所、中心等划拨的科研经费。 三科研成果转化收入。 四其它形式的科研经费来源。 第三章科研经费支出范围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 一设备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二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 题等活动而召开会议发生的费用。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 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课题发生国 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事先报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同意。 八资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和专用软件购置费等。 九数据采集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 费用。 十印刷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项目研究成果的打印费、印刷费和誊写费等。 十一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 的出版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十二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 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三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 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计划项目和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十四管理费:是指从事科研管理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十五课题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它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 独列示,单独核定。 第四章科研经费管理 第四条学校所有科研经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 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1]56号文件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21]11号以及地方各级部门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文件规定。 第五条学校年度科研经费收支由科研管理部门提出预算方案,经财务部门审核,纳 入学校总体财务预算。 第六条各类科研项目必须以学校名义签订科研项目合同,其经费必须全额划入学校 银行账户,按项目管理。 第七条科研经费实行责任制管理。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并 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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