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

辅导员是高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辅导员工作的考核,是提升辅导员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的重要保障,也是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我校辅导员考核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结合学校辅导员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着眼于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辅导员工作,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辅导员考核指标体系,逐步实现辅导员考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对辅导员履职情况的鉴定、激励和导向作用,全面提升高校辅导员的综合素质。

二、考核对象

全校专兼职辅导员。

三、考核原则

辅导员考核工作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目标考核与过程考核相结合、学生事业部指导与学部(院)具体组织实施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四、考核组织

设立辅导员考核工作组。

工作组全面负责辅导员的考核工作,包括考核原则的确立、考核指标的确定、考核结果的审定、考核争议的处理和结果上报等。

五、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职业素质、思想政治教育、班级管理、学生事务管理、维护校园稳定、其他工作等6项一级指标和22个二级指标及相应的考核点(附件一《四川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内容总表》)。

六、考核等级

辅导员考核分月份绩效考核、学期综合考核和年度人事考核三个层次,均设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级。

七、考核方式

依据《四川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内容总表》制定的《辅导员月份绩效考核评分表》(附件二)以及《辅导员学期综合考核评分表》(附件三),是辅导员月份绩效考核、学期综合考核和年度人事考核评分的直接依据。

(一)月份绩效考核

1、学部(院)依据《辅导员月份绩效考核评分表》(折算后满分100分)、《辅导员工作手册》、《学生工作抽查记录簿》及各项检查评比数据等对本院辅导员进行评分,学部(院)党总支书记审查确认数据无误后进行全部(院)排名,并将《辅导员月份绩效考核评分表》报学生工作部审核。

2、学生工作部对学部(院)上报的《辅导员月份绩效考核评分表》进行审核,确认数据有效后,根据学部(院)辅导员绩效考核排名情况,依据“排名优先”的原则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对应关系如下:

3、凡有以下月份绩效考核一票否决情形的,当月绩效考核一律认定为“不合格”,并进行行政处理:

(1)在师生中散布影响学校安定团结的言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2)擅离职守或不接受工作任务(消极怠工)带来严重后果的。

(3)因辅导员疏于教育引发严重违纪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

(4)与学生发生冲突,影响恶劣的。

(5)受到党纪、行政处分以及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理的。

(6)在开展学生评优、评先、评奖等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7)对学生违纪行为隐瞒不报、故意包庇或怂恿学生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

(8)发生突发事件,在正常情况下未及时到达现场并按规定妥善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学期综合考核

1、学部(院)依据《辅导员学期综合考核评分表》评定辅导员综合考核得分,报学生工作部审核无误后认定学期综合考核等级。

2、一学期出现两次(含两次)以上月份绩效考核一票否决情形的,学期综合考核一律认定为“不合格”。

(三)年度人事考核

辅导员年度人事考核等级(载入人事档案)依据本年度两个学期综合考核等级确定,对应关系如下: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月份绩效考核的使用

1、辅导员月份绩效考核等级与当月绩效奖金挂钩,月份绩效考核结果经学校批准后作为人力资源部核发辅导员当月绩效奖金的直接依据。

2、绩效奖金设四个等级,月份绩效考核结果与之对应关系如下:

(二)学期综合考核的使用

1、学期综合考核结果作为年度人事考核的直接依据。

2、学期综合考核为“不合格”或连续两学期为“合格”的,不再聘为辅导员。

(三)年度人事考核的使用

1、辅导员年度人事考核结果载入人事档案,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选和各类奖惩、工资晋级、降级的重要依据。

2、年度人事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授予年度“优秀辅导员”称号,并推荐参评学校“优秀川科人”。

3、与辅导员“等级工资”晋级、降级挂钩,具体办法为:

(1)辅导员设五个等级,与之对应的“等级工资”分别为400(一级)、600(二级)、800(三级)、1000(四级)、1200(五级)。

(2)“等级工资”晋级、降级每年度依据考核结果核定一次。

(3)无学生工作经验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士,一律按一级辅导员定级。有担任过辅导员的社会在职人员和应届硕士研究生,一律按2级辅导员定级。

(3)年度考核为“优秀”或连续两个年度为“良好”的,辅导员等级晋一级;年度考核为“良好”的,辅导员等级不变;年度考核为“合格”的,辅导员等级降一级。

九、附件

(一)《四川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内容总表》

(二)《四川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月份绩效考核评分表》(三)《四川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学期综合考核评分表》

附件一: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内容总表

附件二:

2015年3月份辅导员()绩效考核评分表

附件三:四川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学期综合考核评分表

2020年最新大学辅导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

大学辅导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篇一 担任辅导员工作,我感到责任非常重大。也在实际工作中发现了自己的很多不足。自从担任信息系高职高技学生11级、12级的辅导员以来,首先从各班学生的思想特点入手,加强思想教育,并积极组织参加各项院校活动,发挥本班特长,以勤补拙,虽然各班级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还是存在一些问题。现将本学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好自身的理论学习: 辅导员自身的思想素质理论水平是从事这项工作的理论基础。在日常工作中我力争多学多看,使自身具有一定的马列主义理论和较高的政策水平。坚持在工作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宗旨,熟悉国家政策和学院的中心工作,为以后的工作打下良好的理论基础。辅导员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使学生具有明确而坚定的政治方向,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信仰,具有奋发进取、建功立业的精神状态,能够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诚实守信,互助友爱,作为辅导员我首先要做到光明磊落,正大光明,说到就要做到,并要有宽广的胸怀和耐心的解决问题的态度。 二、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因此我把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放在了第一位。当前青少年学生的个性化趋势越来越明显,以学生为本的思想教育目的就是增强思想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多的体现学生个体的地位和价值,使学生得到尊重和重视。为了使这项工作更好的落到实处,我非常重视了解学生的内心需要和兴趣爱好,本着先疏后导的原则去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信息系的学生思想都比较活跃,接触事物和一些外来思想比较广泛,为了深入了解学生的思想,本学年我利用班会,走访学生宿舍,找学生谈心等方式加强彼此的沟通和了解。今年我累计召开班会(168次),走访学生宿舍间数无法统计,找学生谈心可达500次以上。对于部分思想上比较松懈,有问题的学生,我先摸清他们的思想动态,了解其兴趣爱好,想其所想,然后给予一定的引导,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其中一部分学生已经端正了思想。同时考虑到现在的学生因受自身条件、环境、教育和主观能动性的影响而存在着较大的个体差异,我采取集体教育和个别教育相结合的方法,由点到面力争使每一位同学在思想上能又一个健康、稳定的发展方向。 三、关注贫困生工作: 在贫困生的评定过程中,我一方面听取广大学生的推荐意见,另一方面亲自深入学生中调查,同时在各个班级成立贫困生调查小组成员由各宿舍长及部分学生组成,其目的就是能长期深入的在学生中了

质量部检验员考核方案与激励制度1

质量部检验员考核方案与激励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来料、生产过程、最终产品的质量,对各过程的质量进行有效控制,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所有质量检验人员。 三.职责 本制度由质量部编制,并组织考评。 运营经理负责审核,总经理批准。 人事行政部负责执行考评结果。 四.检验员的组成 质量部的检验员包括进厂检验(IQC)、过程检验(IPQC)、最终检验(FQC)、 首模检验(SQ) 五.考核方法 薪酬由四部分构成:1、基本工资2、岗位补贴3、奖金4、加班费。 1.基本工资:实习期500元,转正后700元,检验班长1000元。 2.岗位补贴:实习期没有,转正后每掌握进检、出检、巡检、首模检验一项,增加50元。 班长岗位补贴200元。 3.奖金:0~200元,由经理根据其个人表现、工作量、工作质量、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的完成情况、突发情况等,考核给出。 4.加班费:(基本工资+岗位补贴)÷26÷9×加班小时数×(1.5,2,3) 注 1.检验员的相关岗位的掌握与否由检验班长、工程师、质量工程师、质量部经理考核决定,包括纸面做答和实际操作,都达到80分以上为合格。(后附考核要求和表格) 注2.每年年终对检验员的综合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对分数低于要求的项目将扣除相应的项目的补贴,待3个月后,重新考试合格后,再增加相应项目的补贴。(年终统计结果)注3.奖金将根据每个人每月的工作情况给予考核,由经理进行。此只针对有突出表现的员工,或及时发现并制止会给公司带来损失的情况下给予。 六.相关处罚的规定 1.进厂检验: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物料出现异常质量问题,而且此异常问题是检验 规范中要求的,实际未检测到或漏检的,由部门经理及总经理酌情给予50~200元的处罚,同时由质量工程师和检验组共同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其积极性,并为其聘任、晋升、奖惩、培训、辞退以及享受工资福利待遇等提供依据,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人。 第二章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4个方面: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的提高和知识更新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对不同专业和不同职务等级及不同技术层次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应有不同的考核标准和要求。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能量化的要量化,不能量化的要以准确的、定性化的文字进行表述。 第六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

㈠职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称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力,政治、业务素质不够高,完成工作任务比较差,或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够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 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工作有创新,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称职: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较好。 基本称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力,职业道德欠缺,政治业务素质不够高,完成工作任务一般或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低,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和适应工作要求,不能够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 ㈢工人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

[绩效考核]大学辅导员月考核细则

(绩效考核)大学辅导员月考核细则

附件2: 学生政治辅导员月工作考核细则 (试行) 壹、考核主要内容 (壹)深入学生情况(27分) 1.能及时掌握所带班级学生的日常管理情况和思想动态,面对特殊学生和突发事件态度认真、应急反应能力强;(5分)2.特殊学生档案及跟踪档案健全,每周能够和3名之上的特殊学生进行谈话,且记录好谈话记录;对每学期2科之上不及格或累计3科之上不及格、受违纪处分、长期欠缴学费和心理健康状态异常的学生必须及时和家长沟通且主动记录和学生家长沟通情况;(8分)3.每天能主动管理所带班级的早、晚自习及到课情况,督促班干部详细记载班级日志,且及时对学习态度不端正的学生进行教育;(4分) 4.每天能深入学生公寓了解学生情况,开展思想教育,督察寝室内务,所带班级学生宿舍无院外租房、使用大功率电热器等严重违纪情况,积极创建文明和谐宿舍;(6分) 5.每天认真落实学生宿舍晚间点名制度,及时对晚归或未归的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4分) (二)所带专业、班级学生活动情况(20分) 1.能根据所带专业和班级的特点,正确指导所带专业或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活动有计划、有总结;(5分)

2.积极培养学生的科研意识,发动学生参加科技创新等课外竞赛活动,指导学生参加学术讲座、学习竞赛等活动;(5分)3.每周能主动检查壹次所带专业各班《班级日志》壹次之上;(4分) 4.积极协助财务办做好学生学杂费收缴工作,学生因为特殊原因需缓交学费的,应按照规定办理关联缓交手续,且督促学生于规定时间内缴清学费。办理了缓交手续的暂不计入欠费率,逾期未缴清的,欠费率计入下月月考核。(6分) (三)关心特困学生情况(6分) 1.熟知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困难学生个人档案规范、齐全,实施动态管理,工作深入、细致;(3分) 2.熟悉困难补助、贷款等政策,重视宣传,积极开展工作。(3分) (四)党、团日常工作情况(21分) 1.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积极引导学生向党组织靠拢,积极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工作;(4分)2.每学期按要求找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了解情况;(4分) 3.做好团员推优入党积以及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统计、建档工作;(4分) 4.担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联系人,认真做好重点培养工作,培养考察记录及时、齐全;(5分) 5.协助学院团委抓好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配合学院

高校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新 (1)

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客观、公正、准确评价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辅导员考核指标体系,逐步实现辅导员考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对辅导员履职情况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全面提升我校学生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工作考核,应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体现客观、公正、民主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三条在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组,成员由学校分管领导,学工部、组织部、人事处、团委、二级学院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学工部牵头具体负责辅导员工作考核的相关事宜。 各二级学院组成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辅导员工作考 核小组(简称“考核小组”),专职副书记负责本单位辅导员考核的相关工作,考核小组听取考核情况,并评定学院考核结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辅导员。 二、考核内容与标准 第五条辅导员工作考评以《**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为主要内容,进行定性和定量综合考评,参考《考评评分标准》进行具体评选。 第六条考评内容

辅导员考评以我校相关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和工作职责为 主要内容,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考评,考评的基准分满分为100分,另设创新奖励分,最后考评总分为基准分与奖励分之和。 (一)德 1.政治素质。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政治立场坚定,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较高的人格修养,政治纪律性强;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及学校稳定。 2.政策理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马列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政治辨别能力较强,熟悉掌握学生教育、管理的一般规律和有关规定。 3.工作态度。具有勤奋敬业、友善严格、谦和坦诚的品质,始终把工作放在首位;以学生为本,尊重、关心、服务学生,对学生有大爱真情,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4.师德师风。治学严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和学生工作,具有教书育人的职业操守和能力;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在学生学习方法、钻研精神、素质能力、生活习惯等方面积极给予引导。 (二)能 1.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应具备教师资格,掌握教育的基本规律。参加校级以上辅导员培训,熟练掌握教育基本技能。能较好地实施“启航”综合素质教育工程。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方案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__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市图书馆实际,制定20__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一、人员基本情况 截止20__年__月在编人数为__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__人,列入本年度考核 人员范围的为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__***人。 二、拟定优秀比例和优秀人数 优秀比例为**%,拟评优秀1人。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20__年度考核工作,特成立考核工作组。 四、考核内容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每个方面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主要考核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社会效 益等,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五、考核程序

1、进行个人总结、述职述廉,填写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 2、召开年度考核评议会议,员工述职,并进行民主评议。 3、考核小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工作职责履行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议,拟定考核等次。 4、对拟定为优秀的人员在馆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5、由考核小组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员,被考核人针对考核结果签字确认。 6、将年度考核结果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六、时间安排 1、*月20前拟定工作方案,经主管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核准。 2、*月*日前工作人员完成工作总结和考核表填写工作。 3、*月*日前,召开述职评议会。 4、*月*日前,由主管领导对被考核人写出评语,并由考核工作组确定考核等次,并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 6、*月*日前,整理考核资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七、奖惩办法 1、根据个人考核情况,确定优秀等次人员1名,予以嘉奖。 2、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人员,适当降低绩效工资标准,下一年度不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助理管理规定级考核办法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助理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实践平台,并进一步创新我院学生工作,特设辅导员助理。 第二条为规范辅导员助理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三条辅导员助理的主要工作职责: 1、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学风建设、奖贷助勤等工作,推进学生素质教育。 2、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行为和纪律教育,深入学生宿舍,抓好学生的宿舍内务,组织开展文明宿舍等活动。 3、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党员、团员的培养、教育、发展和考核工作,指导学生团支部、班委会开展工作,参与学生社会实践。 4、协助辅导员深入了解、掌握学生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心理问题、学习表现、生活现状等实际问题,及时、准确收集相关信息,传达学院、系有关文件、通知等。 5、与协助管理的年级同学交流学习方法,传授学习经验,提高同学学习自觉性。 6、协助辅导员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和其他课外活动。 7、协助辅导员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保证学院稳定。 8、完成学生处、系党总支和辅导员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配备与选聘 第四条根据各系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各系根据需要配备辅导员助理,分别担任一年级教学班辅导员助理工作,系辅导员老师为指导老师。 第五条每学年初开始接受学生报名,学生本人可直接向系提出申请,或由系部、团委、团支部推荐,并按要求填写《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助理报名表》(附一)。 第六条选聘对象: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全日制二、三年级大专学生。 第七条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觉悟高,政治方向正确、坚定,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能自觉地同党组织、学院保持一致。中共党员优先。 2、责任心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热心服务同学,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能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合格课程。 4、工作积极主动,胆大心细,有较强的口头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5、具有广泛的兴趣爱好,身心健康。 第八条每学年初,进行辅导员助理推荐和选拔,学生处牵头,按《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助理报名表》的个人志愿安排到系参加选拔,各系人员选拔由系具体组织,各系确定人选后报学生处审批。录用后颁发正式聘书,聘期为一学年。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 第九条受聘用的辅导员助理自受聘之日起,每月要进行月考核,每学期要进行学期考核,考核内容以工作职责为主要内容,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具体标准见学期工作考核表)。 月考核安排在每月27-30日,考核时要填写《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学生辅导员助理月考核表》(附二)。 学期考核安排在学期结束前第二个星期内完成,学期考核时辅导员助理须交个人书面工作总结,指导老师负责考核和填写《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助理学期工作考核表》(附三),考核部门加具意见后交学生处备案。 第十条指导老师应认真负责,悉心指导辅导员助理开展工作,安排给助理的工作要有明确的要求,并要检查落实。 第十一条辅导员助理应关心时事,认真学习国家政策法规,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增强业务水平和学生工作能力。 第十二条辅导员助理在聘任期内须接受业务培训,业务培训由学生处和系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辅导员助理的工作要安排在课余时间,以不影响学业为前提。 第十四条每学年根据工作考核情况,学生处按一定比例对辅导员助理进行年度评优,评选出年度优秀辅导员助理并给予物质奖励和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五条聘任期满并考核合格者,可在当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品德行为表现”项目内按优、良、中等次记8、6、4分。

辅导员考核办法(XXXX12)定稿

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2010年度辅导员年终考核 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正确评价我院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其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并为辅导员的奖惩、晋升及队伍建设提供重要依据。 二、考核对象 全院本学年在岗的辅导员(分团委书记)。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勤、能、绩四个方面。 (一)德: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策水平;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工作作风;清正廉洁,秉公办事;顾全大局,服从组织,有奉献精神。 (二)能: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及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熟悉学生心理,能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发现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具备学生工作相关的基础理论,能积累和总结一定的工作经验;具有创新意识,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勤: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责任心强,有敬业精神,能经常深入学生中去,关心、爱护、帮助学生,切实解决学生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按要求及时完成学院、学工处及学部交办的各项任务,及时纠正和处理所负责范围内出现的不良行为和突发事件。 (四)绩:完成岗位目标和各项任务情况;所管班级党、团组织的发展情况、学生学习成绩优良率、受到各类表彰奖励人次;所带班级学生的违纪率、到课率及安全管理情况;贫困生的帮扶情况;组织的各类大型活动效果;创建文明宿舍情况;发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论文及工作创新情况。 四、考核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注重工作实效,全面考核,综合评定。 五、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尹少华 副组长:何建新刘卫强 组员:舒宏应张照芳王农跃宋伟张淇唐军国六、考核方式 分团委书记的考核采取个人自评、学生评议、辅导员评议、学部考评和学工处(团委)考评相结合的方式。

辅导员绩效考核细则试行

辅导员绩效考核细则试 行 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长安大学兴华学院学生管理办公室辅导员绩效考核细则 (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及陕西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辅导员队伍,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管理育人水平,充分调动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新能力,根据《长安大学兴华学院辅导员队伍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第二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学管办、团委等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核工作。 其职责主要是制定辅导员绩效考核办法;受理绩效考核中的申诉;确定每月的考核重点;及时对考核细则进行必要的调整;汇总上报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向人事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条辅导员绩效考核每月一次,由学管办负责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和当月绩效工资挂钩,绩效工资额度为全体辅导员工资前两项的15%,其中10%由学院提供,5%从辅导员工资中计提。 第四条辅导员绩效考核实行排名制和积分制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定量考核:每月根据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并对所有辅导员进行绩效排名,名次级差为50元,按照排名发放当月绩效工资,绩效工资计算方法为:级差+平均绩效基础工资。年终考核则按照积分制进行,即在每月考核排名的基础上进行计算,排名第一积10分,排名第二积9分,余此类推。年终考核按照积分高低排序。 定性考核:试行个人自评20%,员工互评30%,领导考评50%,根据考评结果,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

检验员考核办法

检验员考核办法 一、考核指标:(100分) 1、成品入库合格率:(30分) 本考核产品为公司确定的主要,重点产品。主要重点产品主要指重点客户、产量大、金额大。 按入库合格率100%的指标进行考核,每降低1%,扣2分。降至95%以下,每降低1%扣4分,不受30分控制。 2、产品品种:(5分) 按生产科对车间、班组下达的计划进行考核,若因检验不力,检验不及时而影响生产任务完成和影响交货的,发现一次扣2分。 3、漏检率:(5分) 按照工序质量控制程序标准,对产品进行有计划和有针对性的检验,若有漏检现象而影响交货,发现一次扣2分。 4、标识:(20分) 按检验规范做好标识工作,按质检科平时抽查进行加扣分,发现一次没有标识,或未按规定做好标识,扣一分,表现良好,坚持做好标识可加分。 5、检验记录及报表:(20分) 1)没有检验记录按缺勤处理,月终汇总报表必须于当月二十八日前报质检科,迟到一天,扣0.5分。 2)报表必须整洁、清楚、数据必须准确,根据质检科平时

检查进行加扣分,发现一次,扣二分,按规定报表准确、 清楚、无误可加分。 6、执行工艺制度:(10分) 必须严格按工艺标准或实物样品进行检验,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做到严格认真无违制,经检查发现一次扣5分,若能把质量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减少公司损失可加分,或给予一次性奖励。 7、检验场地管理 场地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工件堆放整齐,合格品、不合格品、废品必须按指定位置摆放,按质检平时检查发现一次不合者扣1分。 8、提高素质,服从分配;(5分) 检验员应做到“四懂”“三清”“三会”和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表现突出,有贡献者给予加分或奖励。 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做到壹专多能,能很好的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对于不服从者一次扣2分。 二、质量事故考核: 1、成品入库后(封箱)发现质量问题进行返库。 2、因质量问题到顾客单位进行返检返修。 3、因质量问题顾客对产品拒收,退货或提出投诉和索赔。 4、顾客对质量问题提整改。 对于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应做书面检查,并取消当月津贴。 对于造成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给予一次性处罚,详见“质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局机关和事业单位机关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激发职工的工作潜能,根据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级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指导思想 按照转变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要求,科学地评价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的效果,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水平,推动以人为本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建立,减少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 二、考核基本原则 实行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定期、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做到考核的客观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改进和完善奖惩激励约束机制。 三、考核对象 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和乡镇畜牧兽医站在编人员为被考核对象(不含副科以上实职领导干部)。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从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道德品质、群众观念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2、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主要包括从事所在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指导能力及开拓创新能力,以及相关知识和学术水平提高的情况等。主要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3、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表现。主要包括从事本岗位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工作态度及遵守劳动纪律情况,主要从工作态度和出勤情况进行考核。 4、绩:即工作业绩。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等。主要从完成主要工作任务情况、工作质量、业绩效果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5、廉:指廉洁从政表现。主要从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两个方面进行考核。 五、考核标准和等次 考核标准:以被考核人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制定。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服务热情,有创新精神,绩效突出。 2、称职(合格):能较好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热情服务,工作积极,能较好地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3、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基础,业务能力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辅导员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辅导员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辅导员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辅导员工作的评估机制,开展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辅导员工作绩效考核,科学评价辅导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业务水平,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工作考核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学年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部门考核与学生测评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效的标准,体现客观性、公正性、民主性、公开性和全面性。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在职辅导员。 第二组织实施 第四条辅导员工作考核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工作部牵头,各院(系)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成立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各院(系)成立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并上报学生工作部备案。考核以学期为单位,一般在期末进行。 第三考核内容及程序

第五条辅导员工作的考核内容以辅导员工作职责为基本依据,着重考核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状况、工作实绩。工作实绩主要是指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班风学风建设工作、班级建设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第六条考核工作分每月考核和学期考核。 (一)每月考核 1每月考核由各院(系)负责组织进行,依据日常对辅导员工作的检查、监督、管理情况,根据“十个一”工程考核内容项目,填写《辅导员工作每月考核上报表》(见附件1)并进行上报。 2学生工作部负责对各院(系)辅导员工作每月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检查、公布和记录。 (二)学期考核 学期考核由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与各院(系)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共同组织实施。分为学生评议、院(系)考核、学生工作部考核三个部分。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学生评议占总分的30%、院(系)考核占总分的0%、学生工作部考核占总分的20%。 1学生评议:由学生工作部统一组织学生填写《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表(一)》(附件3),参与评议的学生应不少于辅导员所带人数的1%。学生评议主要了解辅导

检验员岗位职责及考核管理办法

检验员的岗位职责及考核管理办法为了使质量检验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检验员岗位职责及考核管理办法。 目的:通过制定《质量部检验员考核办法》,达到激励检验员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提高检验员的工作质量,确保零部件质量及整机性能符合要求。 1、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制定管理实施计划,负责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的推进,确定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实现。 2、结合公司质量管理实际的产品质量标准,制定原材料、外协件、工序产品、成品检验规范,明确检验方式、检验程序及不良品处理的事项。 3、把握品质控制重点,制定关键、特殊工序操作标准并协助相关部门人员执行。 4、加强内外部协调沟通,负责顾客满意度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采取措施改进和完善品质工作。 5、遵照公司指令,妥善处理顾客投诉,力求公正,客观 6、及时处理产品实现各过程中的品质工作 7、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置建议,防范类似事故的再度发生 8、确保公司的品质能够满总客户的需求 9、协助做好相关部门的配合工作 IQC方面: 1、负责公司所有原材料的进厂检验。 2、负责公司外加工的外协件的进厂检验 3、妥善处理不良品及报废品 4、对原材料、外协件检验方法和标准提出改善意见和建议 5、储存原材料、外协件的品质盘点工作 6、填制相应记录,上报相关部门 PQC方面: 1、负责公司所有工序产品的在线检验 2、对关键、特殊工序品质的控制、检验与监督 3、妥善处理工序产品的不良品 4、对工序产的品质检验方法和标准提出改善意见或建议 5、储存工序产品的品质盘点工作 6、填制相应记录,上报相应部门 OQC方面: 1、负责公司产品的出厂检验 2、对成品品质检验方法和标准提出改善意见或建议 3、妥善处理成品品质异常 4、储存成品的品质盘点工作 5、填制相应记录,上报相应部门 QE方面: 1、品质策划。 2、产品质量分析 3、纠正措施等 4、协助公司工作 5、处理质量事故 6、客户投诉的处理 成品检验员岗位职责

后勤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采日玛乡寄宿制学校 后勤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一、考核方式 自我评价与他人评价相结合的百分制考核。班主任评后勤人员工作情况占对后勤人员评价结果的30%,学校领导评占对后勤人员评价结果的40%,教师评占对后勤人员评价结果的30%。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凡百分制考核最后得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80~90为良好,70~79为合格;低于70分为不合格。根据考核所得不同等级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二、考核内容: 1.工作态度方面:(25分) 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了解时事政治,遵守会议制度,上进心强,关心集体,关心他人,团结互助,廉洁奉公,顾全大局。 (1)严格遵守岗位制度。准时参加学校的各种集体活动(升旗、集会、外出活动等),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反规定的将视具体情况,每次扣1~2分; (2)准时出席会议,认真做好笔记。不无故缺席,违反者将视情况,每次扣1~2分;

(3)愉快地接受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对于学校各条线安排的各项工作(包括一些额外的工作)都能愉快地完成,不服从安排的扣3分,对学校各条线安排的工作有抵触情绪的将视情况扣1~5分; (4)与同事与家长相处和谐,态度好。尽量让同事认可、家长满意,同事、家长有比较大的意见的将扣2~5分; (5)总务员必须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态度不好的扣5分; (6)全体后勤人员,不允许将学校财产带回家私用、不损坏公物,违者每次扣5分。 2.服务意识方面:(25分) 乐于奉献,吃苦耐劳,工作态度端正、和蔼,服务热情周到,语言举止文明,服务育人,为人师表。 (1)所有工作人员要做到文明礼貌、态度和蔼、热心为师生服务。面部毫无表情及表情冷淡者一次扣1分;(2)水、电、宿舍管理员每天必须到教学楼和学生公寓进行消防、水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维修,周六、周日遇有水电特殊情况随喊随到,违者一次扣1分; 3. 履行职责方面;(25分) 学习理解并模范遵守政策、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精益求精,出色地完

辅导员年度绩效考核细则

沈阳工程学校辅导员系列岗位年度绩效考核细则 为了做好辅导员系列岗位年度考核工作,结合学校岗位考核办法,特制定本 细则。 一、适用范围 全校辅导员系列岗位人员(在岗在职)。 二、考核形式与考核记分 年度考核按照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学生测评、院(系)考核和学校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为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担任团总支书记兼总辅导员职务的辅导员,考核权重与专职 辅导员有所区别。 (一)学生测评:占20 %。各院(系)岗位考核小组通过召开座谈会、问 卷调查等方式在广大学生中开展民主评议,掌握学生对辅导员的测评情况。参与测评的学生要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参加测评学生不能低于辅导员所带学生总数的90%。学生测评满意率达95%为18分,每高一个百分点加0.4分,加满20分为止;每低一个百分点减0.4分。 (二)院(系)考核:占40%。专职辅导员占40%,担任团总支书记兼总辅导员职务的辅 导员占20%。院(系)考核小组根据对本部门辅导员日常工作情况详细记录,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院(系)给每位辅导员基础分值为80分(百分制),依据以下原则进行加减分。 符合下列条件加分: 1、平均每月召开班会、年级大会、干部例会累计次数多于4次,每多一次加0.1分(一学年以10个月为准),加满3分为止; 2、经常与所带学生谈心,平均每月与学生谈心次数高于要求次数;每高一个百分点加0.1分,加满3分为止; 3、平均每周深入学生宿舍和宿舍办公次数多于1次(每学年按44周计算),每多一次加0.1分,加满3分为止; 4、辅导员所带班级学风好,综合奖学金获得率高于本院(系)的平均率或 受到学业处理的学生低于本系院的平均率,每多一个百分点加1分或每少于一个百分点加1分, 加满4分为止; 5、辅导员所带班级学生寝室文明寝室率达20%或优秀文明寝室率达5% (以 学校检查通报、评审结果为准)以上,每多一个百分点加0.2分,加满2分为止; 6、能够积极主动与所带班级任课教师进行沟通或到所带班级听课,及时了 解班级同学学习状况,有针对性开展工作,每学期与任课教师至少沟通5人次以上(以工作手册记录为准)或深入班级听课10次以上,每多一人次加0.4分, 加满2分为止。 符合下列条件扣分: 1、平均每月召开班会、年级大会、干部例会累计次数少于4次,每少一次扣0.1分(一学年以10个月为年准),扣满3分为止; 2、平均每月与学生谈心次数低于所要求次数;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 扣满3分为止; 3、平均每周值班次数少于1次(每学年按44周计算),每少一次扣0.1分, 扣满3分为止; 4、平均每周深入学生宿舍次数少于1次(每学年按44周计算),每少一次扣0.1分,扣 满3分为止; 5、学生因违纪受到处理,违纪率高于本系部的平均率,每多一个百分点扣 0.5分(以学校检查为准),扣满4分为止; 6、辅导员所带班级文明寝室率低于20%或优秀文明寝室率低5% (以学校检查通报、评审结果为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满2分为止; 7、不能积极主动与所带班级任课教师进行沟通或到班级听课,每学期与任 课教师沟通少于5人次或听课次数少于10次,每少一人次或一次扣0.4分,扣满2分为止。 (三)学校考核:占40%。专职辅导员占40%,担任团总支书记兼总辅导员职务的辅导员占60%。岗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辅导员的年度工作述职,从德、能、勤、绩方面进行考核。 (四)分值计算方法:

办公室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办公室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发挥各人的特长,切实做好办公室人员服务教育教学、服务师生、服务社会工作,履岗履责,践行师德承诺,提高服务质量,完成学校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 办公室工作人员每学期总分200分,每有下列情况,则扣分。 1、办公室主任组织好学校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准备完备的文字材料,活动安排无失误,如有失误,一次扣1分; 2、作好上级来文的收发、传阅、转办、回收、组卷、上档、检索等工作,如未及时完成或出现失误,一次扣1分; 3、作好学校文件的起草、印发、收存,如未做到,一次扣1分; 4、做好全校教职工的考勤,对教职工在岗的抽查要及时准确,如未做到,一次扣1分; 5、对上级要求上报的各种表格、数字,要认真及时填写上报,因工作疏忽而造成工作失误,一次扣1分; 6、收传电话认真及时无误,有礼貌,如有失误,一次扣1分。 7、协助办公室主任搞好学校接待工作,接待客人态度和蔼,并能随机处理有关问题,因工作疏忽,造成失误,一次扣1分。 8、做好校长室、办公室、会议室卫生等服务工作,因工作疏忽,造成失误,一次扣1分。 9、做好全体教师会的会议记录,缺少一次,一次扣1分。 10、接待来访以及社会投诉时,态度和蔼,认真记录,及时汇报,否则,一次扣1分;因个人原因给学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11、每年(学期)开学检查、督导考核时,不能提供所需要的资料,台帐,按照失分比例扣分。 12、及时、准确地更新机构编制信息及职岗手册。因工作失误影响轻微的每次扣1分,情节严重的根据情况处理。 13、每年学校年度考核的文件制定,时间安排,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备案表、汇总表,考核花名册等上报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每次扣1分。

安徽师范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

安徽师范大学辅导员考核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24号令),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激励和促进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提升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关于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考核坚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自我评价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力求公开、公正、公平,注重实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体专兼职辅导员。 二、考核内容与标准 第四条辅导员考核以《安徽师范大学关于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的基本条件、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等为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德)、工作能力(能)、敬业精神(勤)、工作业绩(绩)四个方面。具体内容详见《安徽师范大学学生辅导员考核测评表》。 三、考核程序与方法 第五条辅导员考核每学年一次,一般在每年的6月份进行。在辅导员做好个人述职的基础上,由学校、学院和学生共同参与考核。

1、自我总结:辅导员对本人一年的工作做出全面的总结和梳理,对照《安徽师范大学关于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向所在学院党委提交写实性的述职报告; 2、学生测评:占40%。各学院党委组织学生对辅导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测评。参与测评的学生要有一定的代表性,数量不低于辅导员所带班级学生总人数的30%,学生测评要真实,严禁弄虚作假或走形式; 3、学院考核:占40%。各学院党委成立由领导班子成员、系主任及相关人员组成的学院考核组,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学生辅导员考核测评表》,结合辅导员的实际表现和工作实绩,对辅导员进行考评; 4、学工部考核:占20%。学工部对学院辅导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日常工作考勤情况进行测评; 5、学校评优:学校成立由学工部、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人事处、团委、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考核组,在前期考核的基础上,结合申报材料和工作表现,对辅导员进行评优。 6、公示审批:学生工作部对评优结果进行公示,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后,报校党委审批。 四、考核结果与运用 第六条辅导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图书馆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方案【最新版】

图书馆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市图书馆实际,制定2019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一、人员基本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在编人数为10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10人,列入本年度考核人员范围的为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人。 二、拟定优秀比例和优秀人数 优秀比例为15%,拟评优秀1人。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考核工作,特成立考核工作组。 四、考核内容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每个方面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主要考核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社会效益等,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核程序 1、进行个人总结、述职述廉,填写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 2、召开年度考核评议会议,员工述职,并进行民主评议。 3、考核小组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工作职责履行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议,拟定考核等次。

4、对拟定为优秀的人员在馆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5、由考核小组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员,被考核人针对考核结果签字确认。 6、将年度考核结果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五、时间安排 1、2月20前拟定工作方案,经主管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核准。 2、2月28日前工作人员完成工作总结和考核表填写工作。 3、3月10日前,召开述职评议会。 4、3月15日前,由主管领导对被考核人写出评语,并由考核工作组确定考核等次,并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进行公示。 6、3月30日前,整理考核资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辅导员考核办法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 (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辅导员工作的评估制度,开展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辅导员工作绩效考核,科学评价辅导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业务水平,根据《山东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考核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学年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部门考核与学生满意度测评相结合、考核结果与使用待遇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效的标准,体现客观性、公正性、民主性、公开性和全面性。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专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参照执行。 二、组织实施 第四条辅导员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和各院、系、部共同组织实施。学校成立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各院、系、部成立相应的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考核以学年为单位。一般在每年的6-7月份进行。 第五条考核方式共分为学生满意度测评、分管学生日常考核量化、部门考核、团委学生处考核四种。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学生满意度测评占总分的20%、学生日常管理考核量化占总分的40%、部门考核占总分的30%、团委学生处考核占总分的10%。 三、考核内容及程序 第六条辅导员的考核内容及程序: (一)学生满意度测评 学生满意度测评由学生工作部会同各学院,以辅导员所负责的学生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填写《山东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考核学生满意度测评表》(附件1),参予测评的学生应不少于辅导员所带人数的20-30%。学生满意度测评重在考察辅导员深入学生当中和指导学生成长成才的工作情况。 (二)日常量化考核 该项目占总分的40%,基础分15分,另外25分则根据学院和部门对辅导员分管学生考核量化分数的总和/辅导员分管人数的得分进行排名,第一名按25分计算,并用第一名所得分数为分母第二名所得分数为分子相除*100%*25%=排名得分,以此类推。 日常量化考核得分=15分基础分+排名得分 (三)部门考核 部门考核由辅导员本人对一学年的工作做出全面的总结并在部门辅导员测评会上进行述职,部门党委依据辅导员的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对本部门辅导员的工作评议,填写《山东科技职业学院辅导员考核部门评分表》(附件2)。部门考核重在考察辅导员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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