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四深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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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大连和盛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集生产、研发、销售于一体的高科技综合性民营股份制企业。

公司计划五年内总投资45亿元人民币,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计划投资15亿元人民币,占地面积600亩,完成20万吨/年碳四深加工、40万吨/年碳四深加工项目及120万吨/年重油制烯烃项目,实现产值50亿元/年,利税20亿元/年;二期计划投资30亿元人民币,占地面积1400亩,完成20万吨/年苯乙烯项目、22.5吨/年丁辛醇项目及30万吨/年苯酚丙酮等项目,实现产值100亿元/年,利税30亿元/年。本次环评项目为20万吨/年碳四深加工,总投资11926.75万元,主产品轻芳烃产量为99872t/a。

本项目以液化石油气为原料,生产用途广泛且附加值较高的轻芳烃组分,不仅可以作为芳烃抽提装置的原料进而生产苯、甲苯等产品,满足国内市场的需求,创造明显的经济效益。而且,该项目的实施将为下一步丁烷的深加工及公司的发展奠定基础。

轻芳烃中的苯主要用于制苯乙烯单体、环己烷、苯酚、异丙苯、苯胺、硝基苯、氯化苯等,还可以生产合成橡胶、塑料、纤维、洗涤剂、染料、医药和炸药,也可用作溶剂,在炼油工业中用作提高汽油辛烷值的掺和剂,还可以做油漆、漆料以及农药的溶剂。甲苯最大的用途是通过脱烷基转化为苯,或通过歧化转化为苯和二甲苯,也用作溶剂和用于生产系列精细化工产品,如邻氨基对甲酚、间甲酚、对甲酚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大连和盛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承担“20万吨/年碳四深加工”的环境影响评价任务。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现状调查以及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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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评价原则及目的

本着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一致的原则,在对项目建设区域大气、地下水、声以及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评价的基础上,明确项目建设过程中及投入使用后的主要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论证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评价危险化学品风险,并提出切实有效的污染控制对策和建议,从环保角度对项目的可行性做出结论,以此为环保管理部门对项目的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2评价依据

1.2.1法律法规及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09.01;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06.01;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04.01;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03.01;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01.01;

(7)《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01.01;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09.01;

(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04.01;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01.01;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06.29;

(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11.29;

(1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2008.10.01;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5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09.03.01;

(1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第28号;

(16)《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问题的若干意见》,环境保护部,198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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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05]152号;

(18)《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4.27;

(19)《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20)《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2008.08.01;

(2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2002.03.15;

(22)《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

(2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05.10.24;

(24)《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2002.03.01;

(25)《辽宁省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试行)》,2006.10.30;

(26)辽宁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辽宁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环发[2007]24号);

(27)《大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大政办函[2006]1号;

(28)《大连市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大环发[2006]26号;

(29)《大连市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办理程序规定》,大环发[2006]147。

1.2.2技术导则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93);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石油化工建设项目》(HJ/T89-2003);

(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7)《石油库节能设计导则》(SH/T3002-2000);

1.2.3相关规划

(1)《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辽宁省第九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2005.12.20;

(2)《大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大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006.01.16;

(3)《大连城市发展规划(2003-2020年)》;

(4)《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5)《大连生态市建设规划(2009-2020)》;

(6)《大连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08—2020)》;

(7)《大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2006.11;

(8)《大连松木岛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入网基本规范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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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大连松木岛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07-2020);

(10)《石油和化学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

1.2.4其他相关文件

(1)《大连松木岛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2)《大连和盛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碳四深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技术资料。

1.3评价因子识别

1.3.1污染因子识别

根据拟建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的特点,判定污染因子见表1.1。

1.3.2评价因子判定

根据识别的项目污染因子,结合工程分析,确定评价因子见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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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评价标准

1.4.1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

根据大政办发[2005]4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大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的通知》,建设项目位于大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中的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即项目所在区域TSP、PM10、SO2、NO2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1.3,大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见图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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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下水

地下水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具体见表1.4。

(3)噪声

项目所在区域无噪声环境功能区划,由于项目选址于大连松木岛化工园区中,因此参考《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大连化工产业基地起步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批复确定项目所在区域属于3类标准适用区,声环境质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即昼间低于65dB(A)、夜间低于55dB(A)。

(4)土壤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根据土壤应用功能和保护目标,将土壤环境质量划分为三类,具体标准限值见表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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