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培训讲课材

2008年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培训讲课材
2008年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培训讲课材

一、关于考务工作

(一)、关于考试及注册

1、考试时间:2008年10月25日上午9:30~11:30

2、考试地点:林业宾馆6z楼教室

3、准考证领取:10月25日8:30分在总台领取,考试时须带身份证,将身份证及准考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4、考试重点:

法规:79号令、《省级食品生产许可规范》、《条例》第一章;

细则:总局发证7类产品(肉制品、饮料、罐头、乳制品、冷冻饮品、特殊膳食食品、啤酒、葡萄酒和规模以上白酒的生产许可证)的关键控制点;

问答:《问答三》。

5、考试题型:

(1)判断题:20题,每题1分;

(2)填空题:10题,每题1分;

(3)单项选择题:20题,每题1分;

(4)多项选择题:20题,每题1分;

(5)问答题:3题,每题5分;

(6)案例题:3题,每题5分;考试时发场核查表,但无说明。

6、注册申请表的下载、填写及上交

(1)注册申请表由“福建质量信息网/表格下载/质量监督”下载;

(2)填写:

(3)考试时一并上交;

(4)2张一寸相片、附学历和职称复印件。

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

(一)什么是食品质量安全准入?:

79号令的第五条进行的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必须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的生产条件(以下简称“必备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食品生产许可证),所生产加工的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

国家已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企业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

不得生产。未经检验合格、未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

食品,不得出厂销售。

1、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主要内容:

(1)对食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

(2)对企业生产的食品实施强制检验制度;

(3)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制度。

2、食品定义:

本细则所称食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并用于销售的供人们食用或者饮用的制品。

3、食品生产企业定义:

本细则所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指有固定的厂房(场所)、加工

设备和设施,按照一定的工艺流程,加工、制作、分装用于销售的食品

的单位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通则》强调不包括现做现卖、流动

制作等形式的食品加工场点。

(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生产下列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1、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

2、电热毯、压力锅、燃气热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

3、税控收款机、防伪验钞仪、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

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等关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质量安全的产品;

4、安全网、安全帽、建筑扣件等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

5、电力铁塔、桥梁支座、铁路工业产品、水工金属结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影响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的产品;

6、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产品。

(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对象是什么?

79号令第二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以销售为目的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本细则。食品的进出口管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适用地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外我

国所有地区);

2、适用主体:从事以销售为目的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活动;

3、食品的进出口管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但对于一个国内企业生产的食品即有出口又有在国内销售的,其用于在国内销售食品的生产加工活动必须遵守本细则。

(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原则是什么?:

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质量安

全规定,满足保障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要求,不存在危及健康和安全

的不合理的危险,不得超出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食品质量安全指标包括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感官指标、卫生指标

和标签标识。

(五)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必备条件是什么?

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企业

设立条件。

2、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 1 —

条件和相应的卫生要求。

3、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产品质量安全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和检验等厂房或者场所。生产加工食品需要特殊设备和场所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的条件。

4、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用的原材料、食品添加剂(含食品加工助剂,下同)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违反规定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污秽不洁的、回收的、受到其他污染的食品原材料或者非食用的原辅料生产加工食品。使用的原辅材料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必须选购获证企业的产品。

5、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采用科学、合理的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生产加工过程应当严格、规范,防止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不洁物品。

6、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依据企业标准生产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食品的,其企业标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不得降低食品质量安全指标。

7、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有与食品生产加工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质量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其他疾病,并持有健康证明;检验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产品的检验能力,取得从事食品质量检验的资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食品质量安全知识,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还应当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 2 —

8、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安全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检验、检测仪器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或者经校准满足使用要求并在有效期限内方可使用。企业应当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并按规定实施出厂检验。

9、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在生产的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实施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与检验、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根据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标准和技术规范获取质量体系认证或者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认证(以下简称HACCP认证),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10、出厂销售的食品应当进行预包装或者使用其他形式的包装。用于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安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出厂销售的食品应当具有标签标识。食品标签标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11、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必须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能满足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需要。

12、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严禁下列行为:

(1)违反国家标准规定使用或者滥用食品添加剂;

(2)使用非食用的原料生产食品;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

(3)以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生产食品;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生产食品;生产含有致病性— 3 —

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食品;

(4)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5)伪造食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

用质量标志;

(6)生产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食品及相关产品。

(六)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进程?

工作进展:分步实施,逐步推进。

总体来说,从开始实施到目前,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5类食品,即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酱油、醋;

第二阶段:10类食品,即饮料、肉制品、味精、膨化食品、冷冻饮品、速冻面米等;

第三个阶段:13类,即茶叶、水产加工品、糖果制品等到;

第四个阶段:7类食品,即挂面、果冻、蜂产品等7类;

第五个阶段:全面推进。

(七)申请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应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通则》及《申请书》的附页说明很清楚。

(八)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流程及时限是什么?

1、一般食品生产许可流程图:

2、重点食品生产许可流程图:

(九)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分工是什么?

1、总局、省局、设区市局总体分工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统一组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查发证的产品及具体办法,并对省级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统一部署,依法组织本辖区部分食品生产许可,并对审查发证工作负责。

— 4 —

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受国家质检总局或者省级质量技术监

督部门委托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受理、企业必备条件

核查、产品质量检验和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送达工作。

2、受理和发证分工

两级发证、两级受理:

两级发证:总局、省局发证

两级受理:省局、设区市局受理

(十)食品生产许可的管理

1、有效期:3年;

2、申请换证:有效期满前6个月;

3、变更:

(1)企业、生产地址名称变更:

(2)企业迁址:

(3)产品标准变更:

(4)产品增加

4、补证:

5、年度自查报告:每年。

(十一)其他

1、关于检验

(1)原辅材料进厂管理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对用于生产加工食品的原材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和容器等必须实施进货验收制度,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不得

用于食品生产加工。

(2)产品出厂管理

---食品出厂必须经过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销售。

---具备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可以按要求自行进行出厂检验。不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出厂检验。

---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按审查细则的规定— 5 —

执行。

---实施自行检验的企业,应当每年将样品送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

定的检验机构进行一次比对检验。

2、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与生产许可证证书

(1)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

(2)证书载明内容:企业名称和住所、生产地址、产品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等相关内容。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用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记载接受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

(3)证书管理:

---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时,应当在名称变更后20日内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更名申请。受理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完成变更审查和材料上报,由原发证部门在10日内核批。

---企业应当妥善保管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因毁坏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生产许可证证书遗失或者无法辨认的,应当及时在省级以上报纸上刊登声明,同时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证书标志: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即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属于质量标志,以“质量安全”的英文Quality Safety缩写“QS”表示。

---证书证号: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英文字母QS和1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4)证书标志

---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出厂前必须在其包装或者标识上加印(贴)QS标志。没有QS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

— 6 —

---企业使用QS标志,表明企业承诺其产品经检验合格,符合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

---加印(贴)QS标志的食品,在质量保证期内,非消费者使用或者保管不当而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由生产者、销售者根据各自的义务,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使用QS标志时,可根据需要按式样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QS标志由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自行加印(贴)。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其产品包装或者标识上加印(贴)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冒用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QS 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QS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三、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全国统一考试复习大纲

第一部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1、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基础

(1)食品质量安全:指食品质量状况对食用者健康、安全的保证程度。食品质量安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质量安全规定,满足保障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要求,不存在危及健康和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不得超出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2)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指有固定的厂房(场所)、加工设备和设施,按照一定的工艺流程,加工、制作、分装用于销售的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

(3)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方面产业政策:

— 7 —

①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14号规定“1999年9月1日起,不允许新建制糖生产线、新建味精生产线、新建浓缩苹果汁生产线,新建白酒生产线”。

②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32号规定“2002年6月起,明令淘汰每分钟生产能力小于100瓶的碳酸饮料生产线”。

③二○○五年十二月二日国务院(国发…2005?40号)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配套《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④二○○八年三月十八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乳制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第26号公告);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公告2008年第35号).

2、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适用范围:

根据79号令第2条“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适用范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以销售为目的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本细则。食品的进出口管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适用地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外我国所有地区);

(2)适用主体:从事以销售为目的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活动;

(3)食品的进出口管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但对于一个国内企业生产的食品即有出口又有在国内销售的,其用于在国内销售食品的生产加工活动必须遵守本细则。

3、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基本内容

(1)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必须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的生产条件(以下简称“必备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食品生产许可证),所生产加工的食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

(2)食品强制检验制度: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二是食品出厂检验,三是监督检验。

(3)食品市场准入标志制度: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即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属于质量标志,以“质量安全”的英文Quality Safety 缩写“QS”表示,其式样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制定(见附件2,以下简称QS标志)。

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出厂前必须在其包装或者

— 8 —

标识上加印(贴)QS标志。没有QS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

4、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是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法律依据,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之一,条例共包含7安全,即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电热毯、压力锅、燃气热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税控收款机、防伪验钞仪、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等关系金融安全,通信质量安全,安全网、安全帽、建筑扣件等保障劳动安全,生产安全,公共安全。

(6)《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79号令)》

5、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因素

(1)生物性污染:是因微生物及其毒素、病毒、寄生虫及基虫卵等对食品的污染造成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

(2)化学性污染:指因化学物质对食品的污染而造成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如农药污染、工业有害物质污染(汞、铅、砷等)。

(3)物理性污染:指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混入食品中的杂质超过规定的限量,或食品吸附、吸收外来的放射线核素所引起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

第五部分食品质量安全检验

1、发证检验

2、监督检验

3、出厂检验:食品出厂必须经过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销售。

4、“*”号项目检验

5、进货验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对用于生产加工食品的原材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和容器等必须实施进货验收制度,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不得用于食品生产加工。

— 9 —

6、比对检验:实施自行检验的企业,应当每年将样品送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一次比对检验。

7、检验批次

8、加严检验:在监督抽查、强制检验、年审、换证复查中发现食品涉及安全卫生等强制性标准规定的项目或反映产品特征性能的项目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企业按规定实施加严检验。是对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按生产批实行的逐批检验,必须经连续3次检验均合格,方可解除,恢复正常监督;加严检验期间任一批次出现检验不合格则重新开始。

第六部分食品质量安全监督

1、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的形式

(1)巡查:日常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巡回检查;

(2)回访: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获证企业存在问题或违法行为整改情况实施的核查,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到期后及时实施;

(3)监督抽查: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

(4)年度审查:

根据《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报告及审查工作管理规定》,获证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1年前的1个月内,向所在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企业持续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情况的年度报告。获证企业年度报告采取企业自查申报,受理部门对企业自查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地抽查企业数应大于获证企业总数的10%。

企业提交年度报告时须附以下资料: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申报表、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3、委托生产标识方法

(1)有证委托有证:有证企业委托其他有证企业生产加工的,要标注委托方的名称、地址和许可证编号,可不标注被委托方的有关信息,由委托方承担食品质量安全。

(2)无证委托有证:无证企业委托有证企业生产加工食品的,要标注承担食品质量安全责任的生产方(被委托方)的名称地址及生产许可证编号。

— 10 —

第七部分核查人员管理

1、核查人员培训与注册

2、核查人员行为规范

3、核查组长职责

4、核查人员职责

第八部分其他

1、关于加强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函[2005]775号)

(1)在含辣椒或辣椒制品食品的发证检验中,增加对苏丹红的检验。检验按GB/T 19681-2005《食品中苏丹红染料的检测方法-高效液相色谱法》进行,产品中不得检出苏丹红。

(2)在以淡水鱼为原料的水产加工品发证检验中,增加对孔雀石绿的检验。检验方法按GB/T 19857—2005《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进行,产品中不得检出孔雀石绿。

(3)在酱腌菜的发证检验中,增加对对羟基苯甲酸脂类的检验。检验按GB/T 5009.31-2003《食品中对羟基苯甲酸脂类的测定》进行,检验结果按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判定。

2、关于印发《省级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规范》的通知(国质检监[2005]336号)

3、其他与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1)关于共用生产设备:不同企业不能共用设备进行取证;

(2)委托检验:目前《细则》仅允许食用植物油的“溶剂残留量”允许委托检验;

(3)关于两级发证: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只负责发放肉制品、饮料、罐头、乳制品、冷冻饮品、特殊膳食食品、啤酒、葡萄酒和规模以上白酒的生产许可证。

(4)28类食品分类表:

— 11 —

— 12 —

— 13 —

— 14 —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 1. 总则 为规范申请人按规定条件设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通则。 2. 适用范围 本通则适用于对申请人生产许可规定条件的审查工作,包括审核资料、核查现场和检验食品。 3. 使用要求 本通则应当与《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相应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结合使用。《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及本通则涉及的相关责任主体,均应依照规定使用相应格式文书,不得缺失。 4. 审查工作程序及要点 4.1申请受理 收到申请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后,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发给申请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应一次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不属于食品生产许可事项的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应发给申请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4.2 组成审查组

审查组织部门根据申请生产食品品种类别和审查工作量,确定审查组长和成员,并通知确定的人员及其所在单位。 4.3 制定审查计划 审查组拟定开展审查的时间,熟悉需要审查的申请材料,与申请人沟通,形成审查计划,报告审查组织部门确定。审查组织部门通知申请人,告知需要配合的事项。 4.4 审核申请资料 4.4.1 审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审查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审核申请人制定的组织生产食品的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备,文本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4.4.2 审核岗位责任制度 审核申请人制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岗位分工是否与生产相适应,岗位职责文本内容、说明等对相关人员专业、经历等要求是否明确。 4.4.3 必要时审核申请材料可以与现场核查结合进行。 4.5 实施现场核查 核查申请人生产现场实际具备的条件与申请材料的一致性,以及与申请生产的食品相关的卫生规范、条件及审查细则规定要求的合规性。 4.5.1 核查厂区环境。主要核查厂区内外环境是否与申请材料申述情况一致,是否符合相关卫生规范及条件的要求。 4.5.2 核查生产车间。主要核查车间布局及环境是否与申请材料申述情况一致,以及车间布局的合规性。

CCAA2017年3月质量管理体系国家注册审核员考试试题(审核知识)

2017年3月质量管理体系国家注册审核员考试试题 审核知识 一、单项选择题 1、GB/T19001-2016 标准提供关于审核方案管理和管理体系审核的策划和实施以及审核员和审核组能力的评价指南,这里所提及的能力是指()。 A、实施审核的能力 B、应用知识和技能获得预期结果的本领 C、掌握审核方法和技巧 D、管理审核组的本领 2、某公司生产现场新购置了一台数控机床来满足生产要求以及质量要求,公司派操作人员专门外出去参加培训,掌握操作技能。此情景适用于GB/T19001-2016 标准哪个条款要求() A、7.3 B、7.1.2 C、7.2 D、7.1.6 3、审核员审核受审核方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校准情况时,抽样的样本应来源于() A、所有的监视和测量设备 B、用于验证产品和服务符合要求的监视和测量设备 C、正在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 D、所有暂时不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 4、审核组应当与受审方一起评审不符合,以便() A、确认审核证据的准确性 B、受审核方接受不符合 C、为末次会议顺利召开做准备 D、商定纠正措施的验证方式 5、监督审核应至少每个日历年进行一次,初次认证后的第一次监督审核应在()进行。 A、认证决定日期起12 个月内 B、初次认证审核第二阶段审核最后一天算起的一年内 C、初次认证审核第二阶段不符合项的纠正措施完成之日起一年内 D、颁发认证证书之日起一年内 6、()享有对审核报告的所有权。 A、受审核方 B、审核委托方 C、认证机构 D、以上都对 7、认证机构在确定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间隔时间时,应考虑()。 A、受审核方解决第一阶段不符合项所需的时间 B、受审核方解决第一阶段识别的任何需关注问题所需的时间 C、受审核方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的时间

食品生产许可证流程

哪些食品实行“QS”认证 乡镇及乡镇以上政府所在地以及街道、社区所辖区域在集中交易市场以外有食品经营项目的销售门店,不得销售应当取得而未取得“QS”认证的食品。 实行“QS”认证的28大类食品目录如下: 1.白酒:白酒。 2.小麦粉: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 3.大米:大米。 4.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 5.酱油:酿造酱油,配制酱油。 6.食醋:酿造食醋,配制食醋。 7.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肉丸、肉饼),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 8.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乳菌、酸牛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 9.饮料:瓶(桶)装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水)、碳酸饮料(碳酸饮料、充气运动饮料)、茶饮料、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含乳饮料及植物蛋白饮料、固体饮料。 10.调味品:糖(白沙糖、绵白糖、赤砂糖、冰糖、方糖)。味精。 11.方便面:油炸方便面、热风干方便面。 12.饼干:酥性饼干、韧性饼干、发酵饼干、薄脆饼干、曲奇饼干、夹心饼干、威化饼干、蛋圆饼干、蛋卷、粘花饼干、水泡饼干。 13.罐头:畜禽水产罐头、果蔬罐头、其他罐头。 14.冷冻饮品: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食用冰、甜味冰。 15.速冻面米食品:生制品、熟制品。 16.膨化食品:焙烤型、油炸型、直接挤压型、花色型。 17.糖果: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18.茶叶: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 19.葡萄酒及果酒:葡萄酒、山葡萄酒、苹果酒、山楂酒。 20.啤酒:熟啤酒、生啤酒、鲜啤酒、特种啤酒。 21.黄酒:黄酒[其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v/v)小于24%(v/v)。 22.酱腌菜:酱腌菜(指以新鲜蔬菜为主要原料,经淘洗、腌制、脱盐、切分、调味、分装、杀菌等工序,采用不同腌渍工艺制作而成的各种蔬菜制品)。 23.蜜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9版共58页文档

2010年第88号 关于发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2010版)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29号),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修订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2004版)》同时废止。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三日 第 1 页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 1. 总则 为规范申请人按规定条件设立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通则。 2. 适用范围 本通则适用于对申请人生产许可规定条件的审查工作,包括审核资料、核查现场和检验食品。 3. 使用要求 本通则应当与《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相应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结合使用。《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及本通则涉及的相关责任主体,均应依照规定使用相应格式文书,不得缺失。 4. 审查工作程序及要点 4.1申请受理 收到申请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后,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发给申请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应一次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不属于食品生产许可事项的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应发给申请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4.2 组成审查组 审查组织部门根据申请生产食品品种类别和审查工作量,确定审查组长和成员,并通知确定的人员及其所在单位。 4.3 制定审查计划 审查组拟定开展审查的时间,熟悉需要审查的申请材料,与申请人沟通,形成审查 第 2 页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国家注册审核员培训考试题库

2015年最新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国家注册审核员培 训考试题库 一、单项选题 1.以下对产品质量特性无直接影响的人员是( ) (A)产品检验人员(B)产品制造人员(C)产品开发人员(D)工艺设计人员 2. 按()来划分部门是目前最普遍采用的一种划分方法。 (A)产品(B)地区(C)职 能(D)时间 3. 以正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再认证时可以不进行文件评审 (B)认证机构根据再谁的审核结果,作出受审核方是否能够再次认证注册并换发认证证书的主要决定 (C)再谁和监督审核都不是完整体系审核 (D)实习审核员不能独立承担审核任务 4. 审核报告是重要的审核文件,属于()所有,按要求应予以保密。 (A)受审核方(B)审核委托方 (C)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D)以上都是 5. 在以下组织结构形式中,能够有效结合纵向垂直管理与横向水平管理的组织架构形式是()。 (A)直线职能制(B)部门直线制 (C)事业部制(D)矩阵制 6. 认证中的初次审核是指()。 (A)现场审核前的初访(B)预审核 (C)组织提出申请后的首次正式审核(D)以上都不是 7. 审核员在某企业机加车间下料工序审核,操作工没能提供该工序作业指导书。审核员应如何处理:()。

(A)开具不符合报告(B)未发现不符合 (C)就此问题进一步追踪(D)结束该工序的审核8.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工同点包括() (A)都对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现场审核及编制审核报告 (B)都要质量证书 (C)都是一种第三方审核 (D)以上都不是 9.依据GB/T19011-2013标准中()的要求,应为每次审核确定审核目标、范围和准则 (A)审核方案(B)审核计划(C)审核报告(D)审核实施 10. 根据GB/T 19011-2013标准,受审核方在审核中因以下理由提出申请更换审核组的具体成员,其中哪一项不是合理理由?() (A)该审核员审核中太认真(B)该审核员曾为本公司提供过咨询 (C)该审核员一年前是本公司的雇主(D)该审核员有缺乏职业道德行为 11. 对审核后续活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需采取纠正、预防或改进措施,此类措施通常由受审核方确定并在商定的期限内实施,不视为审核的一部分 (B)受审核方应当将这些措施的状态告知国家政府相关部门 (C)应当对纠正措施的完成情况及有效性进行验证,但验证不是随后审核活动的一部分 (D)审核方案可规定由审核组成员进行审核后续活动,通过发挥审核组成员的专长实现增值。在这种情况下,在随后审核活动中不必保持独立性 12. 关于向导和观察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向导不可以是受审核方人员 (B)观察员必须是受审核方人员 (C)观察员必须是审核委托方人员 (D)向导必须是受审核方人

12)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报告及审查工作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 报告及审查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质检食监函〔200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质检总局第79号令)的规定,总局制定了《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报告及审查工作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中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 二OO六年一月十三日 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报告及审查 工作管理规定 为加强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以下简称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其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的必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质检总局第79号令)的有关要求,现将获证企业年度报告及其审查工作规定如下。 一、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获证企业年度报告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获证企业年度报告的管理工

作,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开展获证企业年度报告审查工作以及汇总工作;各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和审核获证企业年度报告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市(地)级和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也可以按照区域监管责任制划定的辖区范围,负责受理和审查获证企业的年度报告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将获证企业年度报告审查情况上报省局。在对获证企业年度报告审查工作中发现企业存在重大问题的,应当立即上报省局。 二、获证企业年度报告采取企业自查申报,受理部门对企业自查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地抽查主要针对必备条件现场核审一般不合格项较多、季节性生产、日常监督检查中问题较多的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的必备条件和产品质量。产品的抽样和检验按照实施细则中发证检验的要求进行,抽查结果要逐级上报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地在组织对获证企业年度报告审查工作中,每年实地抽查企业数应大于获证企业总数的10%。 三、获证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的1个月内向所在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企业持续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情况的年度报告。企业提交年度报告时须附以下资料。 (一)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1);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年度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2

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食品冷库及冷冻冷藏食品安全,一直是民众及媒体关注的问题,在食品冷库安全问题,尤其冷冻冷库食品的安全问题日益被关注的今日。下面是整理的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欢迎大家阅读! 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企业申请使用粮食、畜禽肉、水产品、果蔬等为主要原料,采用热加工后快速冷却工艺生产,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者预先定量制作在密封的包装材料或容器中,并在低温条件下贮存、运输及销售的提供给消费者的经加热后可直接食用的冷链食品(包括主食菜肴类、其他类)。 已纳入餐饮服务环节管理的盒饭不适用本细则。 冷链食品的申证单元为1个,其产品类别编号按其他食品类别进行编制。生产许可要注明相应的产品品种,即其他食品[冷链食品(主食菜肴类、其他类)]。生产许可证附页须注明获得许可生产的冷链食品包括主食菜肴类、其他类的具体品种明细。 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没有完整生产工艺条件的,不予生产许可。 二、生产许可条件审查 (一)管理制度审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规定,对企业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主要生产原料管理制度,原辅料采购制度,技术标准、工艺文件及记录管理制度,过程管理制度,检验管理制度,产品防护管理制度,物料储存和分发制度,人员管理制度,运

输管理制度、信息化管理、产品追溯及召回制度、产品留样制度、企 业食品安全风险自查制度、问题报告制度等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二)场所核查 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执行的食品 安全标准的要求,对照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现场核查以下场所要求。 1. 企业厂房选址和设计、内部建筑结构、辅助生产设施应当符合 相关标准的规定,要求总使用面积应不少于4000平方米。 2. 有与企业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生产车间和辅助设施。 生产车间一般包括原料处理车间(清洗区、解冻区、切配区、洗蛋 间等)、原料贮存间、热加工车间、冷却车间、内包车间、外包车间、 工器具清洗间(用于清洗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 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等,辅助设施包括检验室、原辅 料仓库(冷冻库、冷藏库、常温库等)、包材仓库、成品冷库等,生产 车间和辅助设施使用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原料处理车间应分别设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食品原 料的清洗槽和加工台案,清洗槽和加工台案的数量或容量应与生产能 力相适应,并应明确标识。 3. 生产车间和辅助设施的设置应按生产流程需要及卫生要求,有 序而合理布局。 应根据生产流程、生产操作需要和清洁度的要求进行隔离,防止 交叉污染。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 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冷却间、内包装车间及外包车间应有温度控制及监控设施。 4. 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 生产区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排油烟、排水等条件,有低温要求的 加工场所应配有降温设施,生产区应配有排污、杀菌、防蝇、防虫、 防鼠等设施。

成为管理体系国家注册审核员的基本流程

成为管理体系国家注册审核员的基本流程 2010-05-29 19:55:58| 分类:质量法规|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 < xmlnamespace prefix ="o" ns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 ce" /> 管理体系审核员主要有质量(QMS)、环境(EMS)、职业健康安全(OHSMS)、食品安全(FSMS)管理体系审核员,也有其他一些,但不是主流。 审核员的基本条件:大专以上学历,四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2年以上与质量、环境或安全有在关的工作经验(安全为3年)。不限专业,有些人认为文科类的专业不能做环境、安全类审核员,这个没有明确要求。因为有很多文科毕业的朋友,后来从事工科类的工作,这些专业性的东西,可以通过后来的工作经验来弥补。注意,4年工作经验应在拿到大专毕业证之后取得的,因为有不少朋友工作多年,但一直未取得大专学历,后来进修获得这个学历,拿到毕业证之前的多年工作不算。 另外,食品安全的审核员要求本科以上,如是食品及相关专业应有3年以上食品行业管理工作经验,非食品专业的要有5年以上食品行业管理工作经验。因为食品行业专业性强,所以要求会严格一些。 成为注册审核员的基本流程:“参加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参加全国笔试--申请实习--转正”,流程: 第一步:培训 参加40小时需经CCAA认可的培训机构举办的现场审核员培训课程,通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CCAA认可的培训机构全国有几十家,水平参次不齐,当然证书的有效性是一样

的,主要看具体某个课程的讲课老师水平如何,你能不能学到东西。点击这里查询国家认可的培训机构名录。 培训时间一般5天,培训费2500元左右。大家参加培训时,注意地方上很多机构的办班时间普通缩水,大家学下来也没学到什么东西,最多只混到一张“培训合格证”。 各个培训机构也举办考前辅导课程,不过只在考点城市办班,一般在考前3-5天进行,课程一般3天,水平也是参次不齐,一般押不到题,还得靠自己平时积累。图方便的话,也可以参加网络上远程辅导课程,费用也便宜些。古笼在网上开远程辅导课程,一般安排在周末及晚上,费用一直是680元,他们有一个专门的上课网络平台,参加过的网友反映考试针对性还可以,可以关注一下,也可以购买他们的考试辅导资料。其实,好多考题都会重复出现的,多做做历届的考题和练习题,对考试时很有帮助的,有时只看标准是记不住的,ISO爱好者论坛. 第二步:参加全国笔试 根据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的安排,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周末有一次全国笔试,考点比较少,一般5个左右的较大城市有考点,对外地考生来说有些不方便。考试报名一般提前一个半月通知,大家注意关注CCAA官方网站笔试版块。 报名参加考试必须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在网上报名时不需要提供培训证书号之类的信息,但进入考场时必须提供,而且培训证书号要填写到试卷上。 考试报名在奥鹏网,在报名通知上会有说明,报名时需要电子版照片,将来打印在准考证上。一个标准考两科,一科80元,累计两科全部通过为考试通过。报名费通过网上银行支付,你要是没有开通网上银行,用别人的网上银行帐户也可以支付。 考试分为基础知识和审核知识两科,分别在上午、下午考试,每科2个小时。试题内容一般不会超出考试大纲的范围。这两个科目都是以认证标准为核心,目前全国的全科通过率一般在20-30%左右。

食品生产许可证办证流程

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基本知识 按照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食品企业要取得生产许可证分两种情况。 一、新设立企业取证程序 (1)拟设立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在工商部门预先核准名称,获得预先核准通知书。 (2)凭预先核准通知书和法人身份证向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代码管理中心申请赋码获得预赋码通知书。 (3)填写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4)依据相关规定修改完善企业的管理制度,按照2010版通则的要求,在审查的时候会对企业的管理制度进行审核,这和企业的硬件设施一样严格。 (5)在网上提出向质监部门提出申请。 (6)接受申请的质监部门会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符合要求,受理,发受理通知书 材料不符合要求:补正通知书 符合不受理情形:发不受理通知书 (7)审查 审查组织机构组成审查组:2-4名审查人员 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 核查时间1-2天

审查依据:食品生产许可办法、审查通则、审查细则 审查内容包括企业的申请材料以及生产现场所具备的条件,共计两大类37项。 在这37项中,如果有任何一项被判定为不符合,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审查审核不通过; 在这37项中,由1-8项被判定为基本符合,总体结论为基本符合,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审查通过; 在这37项中如果有超过8项被判定为基本符合,那么总体结论为不好符合,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审查不通过。 对不合格企业发不予许可决定书,这大约需要2个月左右的时间,在接到不予许可决定书后企业才可重新进行申请。 (8)整改验收 当任何一个至八个项目审查结论为基本符合的,申请人应对基本符合项进行整改,整改应在10日内完成,当地县级质监局验收。 (9)汇总审核材料 市局对申请材料、审查员核查材料进行审查、汇总;材料上报省质监局。 (10)审批发证 省局对各市局上报的材料再次进行审查、必要时对企业现场进行复查,合格的准予许可,发生产许可证和准予许可决定书;对不合格企业发不予许可决定书。 合格的企业申请人市局会通知你去领取生产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审查。 第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主体业态、食品经营项目,并考虑风险高低对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进行分类审查。 第四条主体业态包括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如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内设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第五条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如申请散装熟食销售的,应当在散装食品销售项目后以括号标注。 第二章许可审查基本要求 第六条食品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和考核。取得国家或行业规定的食品安全相关资质的,可以免于考核。 第七条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具有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 第八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和贮存场所。食品经营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 第九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根据经营项目设置相应的经营设备或设施,以及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备或设施。 第十条直接接触食品的设备或设施、工具、容器和包装材料等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明,应为安全、无毒、无异味、防吸收、耐腐蚀且可承受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料制作,易于清洁和保养。 第十一条食品经营者在实体门店经营的同时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除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供具有可现场登陆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施设备,供许可机关审查。 第十二条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的食品经营场所,贮存场所视同食品经营场所,并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供具有可现场登陆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施设备,供许可机关审查。贮存场所、人员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均应当符合本章的通用要求。 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不得申请所有食品制售项目以及散装熟食销售。 第三章食品销售的许可审查要求 第十三条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许可审查应当符合第二章和本章第一节通用要求。 第十四条申请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许可审查除应当符合本章第一节通用要求外,还应当符合本章第二节至第三节的相应规定。 第一节一般要求 第十五条食品销售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应当环境整洁,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装置,并避免日光直接照射。地面应做到硬化,平坦防滑并易于清洁消毒,并有适当措施防止积水。食品销售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应当与生活区分(隔)开。 第十六条销售场所应布局合理,食品销售区域和非食品销售区域分开设置,生食区域和熟食区域分开,待加工食品区域与直接入口食品区域分开,经营水产品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经营区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企业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企业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1.1为了做好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工作,按照国务院授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治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职能,依据国务院国发[1984]54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9号令《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治理方法》以及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实施生产许可证治理的食品添加剂的所有企业、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企业),不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任何企业不得生产或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 1.3 实施生产许可证治理的食品添加剂分为19个单元169个品种,详见附件1(增补或调整品种时,另行通知)。 2治理机构和检验机构 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治理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治理的日常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为全国许可证办公室下设的办事机构。 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食用化工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国家差不多有机原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托付,负责起草和组织宣贯《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汇总申请取证企业的有关材料,将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等,并承担全国许可证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宜。中国食品添加剂应用工业协会派人参与审查部上述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食用化工产品审查部: 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14号

国家注册审核员注册培训收费规则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 认证人员注册、培训认可 收费规则 第1版 https://www.360docs.net/doc/f84635830.html, 文件编号:CCAA-201 发布日期:2010年03月31日

认证人员注册、培训认可收费规则 1 总则 1.1为明确认证人员注册和培训认可工作的收费要求,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04]349号文件,特制定本规则。 1.2本规则适用于CCAA所开展的认证人员注册和培训机构认可与课程批准工作收费。 2 收费项目与标准 2.1 认证人员注册 2.1.1收费项目 注册申请费、资格审核费、年度确认费、面试考核费 2.1.2收费标准 注册申请费:50元/人次 资格审核费:200元/人次 年度确认费:100元/人次 面试考核费:500元/人次 2.2 培训认可及培训机构相关费用 2.2.1 收费项目 申请费、评审费、审定与注册费、年金、笔试考核费、培训费 2.2.2 收费标准 申请费:600元/次 评审费:3000元/人日 审定与注册费(含证书费):2000元/课程 笔试考核费(含培训证书费):80元/人 培训费:400元/人日(由培训机构收取) 年金:按每培训人日12元向培训机构收取

3 收费方法 3.1 认证人员 注册相关收费在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时由CCAA一并收取,同时收取当年度的年度确认费,后两年的年度确认费按年度收取; 注册申请材料评价存在问题被退回,需重新申请的,申请人须重新交纳申请费; 注册申请材料评价不合格,不予注册者,申请人交纳的申请费、资格审核费不再退回。 3.2 培训机构认可 申请费在申请方提出申请时收取; 评审费根据实际工作人日,完成评审后收取; 审定与注册费在领取认可证书前收取; 年金每年结算一次; 笔试考核费由CCAA委托培训机构收取,收费的使用按CCAA与培训机构协议执行。 4 培训认可收费人日规定 4.1文件评审项目 初评/复评体系文件评审:1人日 扩项体系文件评审:1人日 培训教材评审:2人日/课程 4.2体系评审项目 初评/复评:3人日 监督评审:2人日 扩项评审:1人日 4.3课程评审项目 培训课程评审人日以CCAA准则规定最少课时每8小时为1人日。如培训机构设置的课程多于准则规定最少课时,评审人日以实际发生计算。目前CCAA

ISO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员培训教材

ISO 9000:2000 内 部 质 量 体 系 审 核 员 培 训 教 材 目录 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概要 一.术语介绍 二.8.2.2内部审核 三.内部审核目标 四.内部审核员 五.审核技巧 六.成功解决冲突 七.审核的策划和准备 八.审核的实施 九.纠正措施的后续追踪 十.最终审核报告 十一.维持审核员的适任性 十二. 用“过程方法”的审核实例 过程的定义 ·按照GB/T19000:2000的定义: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活动 过程方法 ·系统地识别和管理组织所拥有的过程,特别是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 ·过程方法的益处在于:通过系统地识别并控制过程的输入和各项活动,可以确保高效地获得所需的输出 ·根据汽车行业特点,分有三类过程:顾客为导向的过程(COP ) 支持过程 管理过程 顾客为导向的过程形成了组织的“章鱼图”模式 过程分析“乌龟图”

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概要 一、术语介绍 □过程 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活动 注1:一个过程的输入通常是其他过程的输出。 注2:组织为了增值通常对过程进行策划并使其在受控条件下运行。 注3:对形成的产品是否合格不易或不能经济地进行验证的过程,通常称之为“特殊过程”。□审核 为获得审核证据并对其进行客观的评价,以确定满足审核准则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的,独立的并形成文件的过程。 □审核员 有能力实施审核的人员 注:审核员应具有特定审核所必需的资格。 □受审核方 被审核的组织 □客观证据 支持事物存在或其真实性的数据。(注:客观证据可通过观察,测量,试验或其他手段获得。) □不合格 未满足要求 □审核 什么是审核? ·系统的现场检查 ·独立的现场检查 ·审核能决定质量活动与其相关的结果是否依据事先策划的安排 ·这些安排有效地实施 ·这些安排对于达成目标是否适合 □审核类型 ·第一方审核 --组织自己审核(内部审核) ·第二方审核 --由顾客或其它对该产品或服务有利害关系的一方审核 ·第三方审核 --由独立的、中立的第三方组织审核,通常是为注册和/或承诺目的而执行 二、8.2.2内部审核 组织必须按策划的时间间隔进行内部审核,以确定质量管理体系是否: a)符合策划的安排(见7.1)、本标准的要求以及组织所确定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b)得到有效实施与保持。 考虑拟审核的过程和区域的状况,和重要性以及以往审核的结果,组织必须对审核方案进行策划。必须规定审核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审核员的选择和审核的实施,必须确保审核过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审核员不得审核自己的工作。 策划和实施审核以及报告结果和保持记录(见4.2.4)的职责和要求,必须在形成文件的程序中做出规定。

201703月质量管理体系国家注册审核员考试试题基础知识和答案及解析

2017年03月质量管理体系国家注册审核员考试试题基础知识及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从下面各题选项中选出一个最恰当的答案,每题1分,共80分) 1、当组织声称符合GB/T19001-2016 标准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任何情况下GB/T19001-2016 标准的所有要求均须符合 B.组织可确定不适用要求,所确定的不适用要求不影响组织确保其产品和服务的符 合性及增加顾客满意的能力或责任 C.组织确定的不适用要求仅限于第8 章,否则不能声称符合GB/T19001-2016 标准 D.B+C 【答案】B 【解析】见GB/T19001-2016标准4.3条款。 2、为确保产品和服务合格而确定、提供和维护的运行过程所需要的环境不包括()。 A.社会因素 B.生理因素 C.心理因素 D.物理因素 【答案】B 【解析】见GB/T19001-2016标准7.1.4条款的注:社会因素、心理因素、物理因素。 3、以下不是设计和开发过程控制活动的是()。 A.实施评审活动 B.实施更改活动 C.实施验证活动 D.实施确认活动 【答案】B 【解析】见GB/T19001-2016标准8.3.4条款。 4、标准由各类要素构成,根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和编写》要求,以下关于标准要素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A.可分为必备要素和可选要素 B.封面、前言、标准名称是必备要素 C.目次、规范性引用文件是可选要素 D.术语和定义是必备要素 【答案】D 【解析】见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和编写》标准: 6.1.1封面 封面为必备要素,它应给出标示标准的信息,包括:标准的名称、英文译名、层次……6.1.2目次 目次为可选要素。为了显示标准的结构,方便查阅,设置目次介必要的。 6.1.3前言 前方为必备要素,不应包含要求和推荐,也不应包含公式、图和表。 6.2.1标准名称 标准名称为必备要素,就置于范围之前。 6.2.3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为可选要素, 6.3.2术语和定义 术语和定义为可选要素, 5、某公司针对顾客提出的非标产品质量要求,编制了质量计划,在编制质量计划时,可以参照()来定制。 A.GB/T19011 B.GB/T19015 C.GB/T19025 D.GB/T19016 【答案】B 【解析】见GB/T19001-2016标准内的参考文献:GB/T19011质量管理审核指南;GB/T19015 质量管理体系质量计划指南;GB/T19025质量管理培训指南;GB/T19016质量管理体系项目质量管理指南。

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工作程序

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工作程序(试行) 一、项目名称 总项目名称: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分项目名称: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二、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第二条。 三、许可条件 (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已取得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企业代码证书(不需办理代码证书的除外); (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 (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备与保证产品质量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以辐射加工技术等特殊工艺设备生产食品的,还应当符合计量等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条件; (四)食品加工工艺流程应当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应当严格、规范,防止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以及防止生食品与熟食

品,原料与半成品、成品,陈旧食品与新鲜食品等的交叉感染; (五)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食品质量安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应当符合企业明示采用的标准要求; (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食品企业必须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其他疾病; (八)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应当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检验、检测仪器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具备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必须委托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公布的、具有法定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委托检验; (九)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在生产的全过程建立标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建立岗位质量责任制,加强

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

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 一、申请人资格 1 申请人主体条件: a)申请人应持有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具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可以为企业法人、合作社等,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b)申请人持有负责人营业执照的,应携带其上级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的授权委托文件,由其上级法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申请人的注册地(即住所)和生产场所均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3 申请人应是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的生产企业(具体见表1,其中设计产业政策的产品目录见表2),期满换证企业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覆盖申请取证的产品。 4 申请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 生产许可检验申请条件: a)申请人应持有食品生产许可检验申请相应的食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副本; b)申请人应持有经营范围覆盖生产许可检验申请的产品的营业执照;如申请人持有负责人营业执照的,还应携带其上级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的授权委托文件,由其上级法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c)申请人应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d)申请人的注册地(住所)应在本行政区域内; e)申请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许可条件 1 生产属于法律法规及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目录的食品,不包括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以及以胶囊、口服液、片剂、冲剂等形态出现的食品。 2 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制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通则、细则的规定。 3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北京市企业投资项目管理目录》等相关规定。

4 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政策,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 5 具备与其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生产场所,生产场所设置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商业布局和食品安全规划,并征得其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的同意。 6 具备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无害化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7 具备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自行检验设备和设施。 8 具备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9 具备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检验人员和生产操作人员等专职人员。 10 使用的原辅材料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 11 具备保证食品安全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项管理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原料采购查验管理制度,食品添加物(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产品检验管理制度,产品出厂登记制度,食品包装、储存、运输管理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问题食品召回管理制度、质量投诉处理制度,重要情况报告制度,食品安全档案管理制度,产品(配方)安全风险评估制度,食品安全责任制度,食品安全监督考核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检验员管理制度等。 12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应使用安全、无害的容器、工具和设备,配备与其生产规模和食品种类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备设施以及具有连续测量和记录温度功能的装置,并保证正常运转,不得无故关停,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13 具备网络连通能力,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搜集工作。 14 在生产场所明显位置设立食品安全公示栏。 15 生产乳制品应具备完善的电子信息记录系统,规范生产全过程信息记录,实现生产全过程可追溯。鼓励其他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的电子信息记录系统,并实现生产全过程可追溯。 16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完整版)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一.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流程图

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流程 1.1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设计审查 1)进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https://www.360docs.net/doc/f84635830.html,/)界面: 2)选择该网页下面的“网上办事业务区”—选择“食品准入”—选择“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系统” 3)点击进入:

4)在该网页左下角点击所需项目,可下载相关申请材料资料表格,如未注册,先申请注册后,点击登录按钮: 5)根据红字部分说明1:申请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新办业务之前,须先办理建设项目选址设计审查。 单击菜单列表中的【建设项目选址设计审查申办】进入查询界面。 分别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申请日期的相关信息后,单击【查询】按钮进行精确和模糊查询。单击返回按钮如图所示:

6)如果用户查询不到相关信息,请单击【新增】按钮,转到新增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后单击【保存】按钮来保存信息。单击【返回】按钮返回到查询列表,提示:“*”号的是必填写项。如图所示: 7)单击【保存】按钮后,如图所示:

8)单击【返回】按钮后,查看相关填写的内容,并打印相关信息。如图所示: 9)当在查询列表处,查询到的数据,单击操作栏的修改按钮,可以去修改选中的数据。如图所示: 10)单击【修改】后转到查询界面,单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每次修改数据,根据情况打印最终的回执、申请表。 建设项目选址设计审查备案期限为15个工作日内,选址设计备案不收费。审查通过后,方可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新办业务。 1.2 食品生产许可业务新办 1.2.1 新办类型选择 1)用户如果需要申办生产许可业务,请在菜单列表中单击【新办】按钮到新办界面选择业务类型,如图所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