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法律风险防控

担保公司法律风险防控
担保公司法律风险防控

担保公司如何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当前,国家为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在全国各地建立起了为中小企业担保的体系,信用担保公司也随着应运而生。信用担保公司是以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为基础,承担银行信贷调查与保证的企业,但也是高风险的行业。如何有效的防范和化解担保风险,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是确保信用担保行业正常发展期待解决的问题。如何帮助信用担保企业防范与化解法律风险?律师在这一方面应如何作为?笔者就此类问题联系法律理论及平时的业务实际操作,提出几点看法。

一、担保公司目前业务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担保公司在开展业务中存在的担保风险主要就是担保主体损失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分为系统风险和随机性风险两类。系统风险是由整个社会的信用环境,法律环境和政策环境的变化而产生的风险,这种风险靠担保机构自身的力量是无法解决的。而随机性风险是担保机构和担保业务自身的风险,通过风险管理可以有效地防范和化解这种风险,减少不必要的风险损失。对担保公司来说,最常见的随机性风险是企业的信用风险,也称代偿风险,是指由于债务人无力或不愿意偿还而造成担保机构损失的风险。

二、担保公司防范代偿风险的几点措施。

就以上存在的风险担保公司必须采取措施积极主动避免风险产生,不能消极等风险产生再去做工作。担保公司如何主动防范此类风险?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建立再担保

再担保是对担保的担保,即再担保机构对担保机构已承担的担保风险按照一定的比例再次进行担保或强制再担保,以分散和转移已担保的风险。再担保机制是担保体系中分散和转移己担保风险的重要保障方式。

2、建立反担保

对于借款人申请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公司都要求借款人提供反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是指依照保证人与债务人事先的约定,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可以不经过诉讼或仲裁程序,就可以直接从债务人事先提供的反担保措施中获得履行或得到经济上的补偿,从而把信用风险的一部分分散给债务人,降低担保机构的风险系数。担保公司对于获得批准担保的企业可以根据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几种保证措施。

反担保一般采用以下四种形式:

(一)以保证金形式提供反担保。保证金是指在委托保证合同生效后交给保证人,用于债务人的借款债务支付的资金。当债务人不履行主合同时,保证人无须征得债务人的同意即可直接将保证金划拨给债权人。保证金的多少一般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协商确定,并在委托保证合同中确定。

(二)以质押形式提供反担保。企业以属于自己的动产或有价证券申请质押时,担保公司作为质物占管的质权人,负有保管质物的责任和义务,因此,选择质物时,应严格遵循值高、体积小、易于保管的原则。由于我国金融系统信息共享程度极低,质权经常受到许多不确定因素威胁,故此质押过程中登记、保险、公证等措施具有重要意义。当企业的质押审查获通过时,担保公司出具“信用保证书”,企业凭此向金融机构融资。

(三)以保证形式提供反担保。保证反担保又称信用反担保,是指债务人向担保人提供第三人作为其信用保证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按照反担保合同的约定,由该第三方作为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从而把债务人到时可能不履行债务的信用风险分散出去,降低担保机构的信用风险。

(四)以抵押形式提供反担保。抵押人将自己享有完整所有权的财产抵押给担保公司,作为自己到期不能履行的保证。法律规定抵押应当办理相应手续的,应当办理,否则不能对抗第三人。

3、规定合理的风险控制指标,主要包括:

(一)控制资金放大倍数。担保资金的放大倍数一般是指担保总额与担保资产总额的比例。由于担保公司的资产仅是起担保作用,而不发生实际的资金流出,因此其一定的资产可以承担比自身资本数额更大的担保。担保机构的资金放大倍数是与担保风险成正比的,比例越大,可能产生的风险也就越大,同时收益也越多。把担保公司的资金放大比例控制在一个合理、恰当的比例上,是担保公司防范风险的必要措施。代偿率是担保机构在一定期间内发生的代为清偿总额与该期间内在保债务余额之比。代偿率反映了担保公司承担的风险程度,代偿率越高,则在保债务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就越大,反之就越小。虽然代偿的发生不完全决定于担保机构自身,但担保机构事先确定合理的代偿率,有利于风险的防范。一般代偿率控制在35%为宜。担保公司在实施担保业务操作中,当代偿率超过控制比例时,就应采取措施,慎重处理。

(二)控制担保费率。担保机构在开展担保业务时,收取一定数额的担保费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担保费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担保

机构的收入,是担保机构收入的主要来源。担保费比例定得过低,就会影响到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担保机构的担保费比例定得过高,又势必增加中小企业的贷款负担,影响担保业的发展。因此,担保公司应当根据情况确定一个比较合适的担保费率。

三、担保公司业务中律师的法律实务。

1、关于担保公司的担保业务流程。律师为担保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就必须清楚地了解担保公司的业务流程,了解其中产生哪些法律关系,以及法律关系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风险。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其业务开展的流程是:①由债务人提供担保申请②进行资信评估与担保审核③在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合同时,由担保公司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需要时,担保公司与债务人签订反担保合同④按约定支付但保费⑤主合同履行不能,由担保公司按约定代偿⑥担保公司实施追偿.

2、担保公司业务流程中存在的法律关系。通过以上的业务流程可以看出,担保公司业务中存在以下的法律关系:①债务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借款关系②借款人与担保公司之间的委托担保关系③担保公司与借款人之间的保证关系④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借款人或其它)之间的反担保关系

3、在担保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律师所可以介入的法律实务体现在:

①针对具体业务的需要制定合同,包括:担保合同、委托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质押和抵押合同以及相关的协议书和法律文件

②制定业务操作流程表和相关的规章制度。

③审查反担保措施的足值性、合法性以及有效性。

④参与业务谈判

⑤针对不同业务设计不同的反担保(组合)措施

⑥追偿案件的代理

⑦向担保公司业务人员讲授业务和法律知识,并指导业务实践。

公司法律风险控制基本框架

公司法律风险防控的基本框架 企业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故企业需要对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进行法律风险监控,实施法律风险控制措施,建立高效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从而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目前,公司的法律风险防控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业务管理法律风险及防范 1、针对产品开发风险,需采取下列控制措施: (1)制定和颁布新产品开发的业务指引文件。 (2)与重要的客户建立日常沟通机制,及时获取有关的市场情况、产品缺陷以及客户需求等信息。 (3)建立与一线销售人员沟通的会议机制,确保及时依照市场形势做出适当反应,设计出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 (4)实行专项听证制度:在一项投资产品推出前,应由运营管理中心组织风险管控中心、财务中心和其他各业务部门,召开质询会议,对产品进行反复质询和论证,以保证质量,控制风险。 (5)当产品项目正式推出时,应报备运营管理中心及风险管控中心,风险管控中心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及时跟踪项目的进展情况,并编制风险报告,及时做出风险评估和适时调整。 2、针对市场营销风险,需采取下列控制措施: (1)颁布营销策略,对岗位分工、岗位职责做出明确规定,包括对销售渠道分类、管理流程、选择标准、市场策略、激励措施和控制手段、培训内容及计划等方面做出详尽的规定并制定清晰的标准化业务流程。 (2)市场拓展业务可按照各项目分成项目小组,采用项目小组负责制。 (3)杜绝销售人员对客户进行不当承诺,采用欺诈方式促成客户成交,一经发现公司将严重处理。 3、针对合同管理风险,需采取下列控制措施: (1)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建立严格的合同起草、审批及签订的管理制度。 (2)严格依照流程和制度审查合同签订和费用支出,做到合同责任清晰,

浅谈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

浅谈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 本文阐述了企业法律风险的定义、特点和表现,分析了如何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及其原则和策略。要树立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在企业内部建立和优化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和流程,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依法建立企业决策机制。同时,要坚持全方位管理原则、规范化运作原则、动态化调整原则;要处理好法律风险和企业经营收益的关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中的作用。 标签:企业;法律顾问;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任何不符合法律规范的市场行为都有可能带来法律的风险,出现法律风险很正常,但企业如果在出现法律风险的“隐患”时却无动于衷,那么法律风险一旦变成现实的灾难,对一个企业来说很可能就要“伤筋动骨”。为此,企业如何防范法律风险就显得十分重要。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定义、特点和表现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企业预期与未来实际结果发生差异而导致企业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并因此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企业风险,一般分为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两大类,但商业风险在很多时候则表现为法律风险。现实情况中,法律风险已成为目前企业最常见、发生率最高的风险之一,这些都给企业带来了难以承受的伤害。因此,法律风险往往成为目前我国许多企业走入意想不到的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 纵观企业的法律风险,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主要表现为合同风险、不规范经营风险、债权过于集中带来的坏帐损失风险、治理结构缺陷带来的决策风险、诉讼风险、员工意外伤害风险、投资合作风险、规章制度不健全导致的员工道德风险、公司印章管理不严带来的债务风险、分支机构风险、商标被抢注风险、借贷风险、担保风险、商业秘密失控风险等十几种。 但无论是何种风险,其主要表现不外乎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和表现形式,即其发生的原因都是因法律因素产生的,主因是企业面临的法律环境、状况发生变化,企业没有遵守法律的有关规定,违反法律规定而所签合同的约定,工作人员失职而导致的侵权等。企业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生产、管理、运营的每个环节,简单的来说就是企业从成立的那一天开始都可能存在法律风险。企业要生存,要发展,其行为都会涉及有关法律规定,都有可能存在法律风险。而企业法律风险发生而导致的最终后果就是企业承担法律责任。具体表现为三大责任,即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即《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排除妨害等;行政责任,即企业要承担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各类行政管理法规所给予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刑事责任,即企业按照我国《刑法》所要承担的,对单位承担罚金,对企业主管领导和责任人承担刑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为防范风险~特制定如下控制风险管理制度。 一、建立完善风险化解制度。 1、严格保前审查、保审分离制度~明确责任~从责任上堵塞风险漏洞。严格执行保前调查~保中跟踪制度~杜绝人情担保和首长担保。 ,1,被担保企业~除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及从业人员外~还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产品销路好~效益明显~有名符其实的注册资本~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2,资产负债率不高于50%~在金融部门无不良记录, ,3,贷款申请必须如实写明贷款用途、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及还款计划。 1,至,3,项条件方可提供担保服务。经审查具备以上, ,4,被担保企业必须按申请担保贷款的用途使用资金~定期向担保公司提供财务报表~报告贷款使用及经营效益情况。 ,5,有效担保期间~工作人员加强跟踪监督~及时了解企业经营情况。 2、严格风险准备金提取制度。公司按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余额1%的比例以及税后利润的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担保赔付,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10%后~实行差额提取。 3、严格掌握担保额度。重点为本区中小企业提供短期小额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一般担保贷款额度在50万元以下~期限在一年以内,民营企业提供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一般不超过实收资本的5倍。 4、严格担保程序。对贷款企业实行A、B角审查~总经理充分听取不同意见后方可下定论。 二、严格反担保措施。

1、按照“四易”的原则〈易于变现、易于评估、易于操作、易于触动受保人利益〉的原则确认反担保物。 2、在设定反担保物时~首先以业主或法人代表个人财产作抵押~以增强企业经营者的责任和对其进行有效的约束。 三、强化工作人员风险意识~严格执行错误追究制度。 1、公司工作人员对由于审查不严、循私舞弊等原因给公司造成公司资金损失的~视其损失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2、工作人员违反一次工作纪律~给予警告处分~违反两次扣发当月全部效益工资的20%~违反三次予以辞退。 3、在业务工作中~出现一起担保拖期贷款~扣发经理、审查员20%基本工资~扣发全体工作人员一年的效益工资~从应还款月份起直至全部还款为止。 4、出现一笔赔付损失~按20%扣发经理、审查员一年的基本工资~按经理、审查员各20%、其他人员各10%扣减风险金,出现两次赔付损失~经理要引咎辞职~审查员予以辞退。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企业法律风险识别与防控

法律风险的识别与防范 尊敬的牛总经理、尊敬的各位老总,大家好。 我是河南兴亚律师事务所律师,很高兴能来参加我们公司2017年的年会。受牛总的邀请,我们一起来交流法律风险的识别与防范。 一.引言: 由于授权委托书代签而导致案件重审 在一起诉讼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张三委托某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参加诉讼,在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授权委托书时,由于张三在外地出差,张三便嘱咐他的妻子在授权委托书上代他自己签名,然后交给律师。张三当时认为这样做,没有什么大碍,在生活中经常这样做。张三也积极出庭参加诉讼,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后胜诉。可是没想到几个月后,张三收到了案件再审的通知。原因是在诉讼中存在程序违法,对方当事人申请再审。因为授权委托书上当事人的名字,与庭审笔录或起诉状上的当事人不一致。 现在在诉讼中不仅注重实体公正,更注重程序是否正当,程序违法会导致案件的重新审理,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会因为程序违法可能被撤销,在刑事诉讼中,有些证据将因为收集取证程序违法而被排除! 想当然不等于规则,“没事儿”的背后隐藏着法律风险! 一、建筑企业的风险种类 我们律师同行总结出建筑企业的15大类100多种法律风险: 1、招投标阶段法律风险 2、合同签订阶段法律风险 3、合同履行阶段法律风险 4、工程质量安全法律风险 5、工程结算法律风险

6、内部承包法律风险 7、以包代管法律风险 8、印章管理法律风险 9、资金收支法律风险 10、工程分包法律风险 11、劳务用工法律风险 12、材料设备买卖租赁法律风险 13、投资法律风险 14、税收法律风险 15、诉讼法律风险 这些法律风险贯穿我们建筑企业经营的全过程,隐藏在我们工作的每一个细节的背后,与我们每一个人的工作状态密切相关。 例如,我们的施工班组要及时为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企业才能转移风险,免遭损失;例如建筑企业必须与内部承包人项目经理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才能保证我们在工程招投标中的主体资格。 二、合同签订阶段法律风险与防范 1、合同主体:与谁共舞 『案例』 张三和李四是朋友。张三是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4年6月,张三向李四借款十万,出具了正式的借据,盖A公司公章。 事后,张三拒绝还钱。李四把张三告上了法庭。张三辩称是A 公司借款,因为上面盖的是A公司公章,他只是以A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签的字。法院以起诉主体错误为由驳回了李四的起诉。李四随后起诉A公司,胜诉,可A公司经营亏损,根本就

法律风险管理机制

法律风险管理机制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法律风险管理机制 为实现公司对法律风险的有效防控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公司、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完善法律风险管理流程,树立法律风险管理文化,制定本方案。 一、法律风险管理理念 (一)企业法律风险管理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因法律法规因素所引致的由企业承担的潜在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害的风险。法律风险是指可能减损企业现有或未来收益,或使企业丧失商业机会,或阻碍企业发展的与法律有关的经营风险。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是企业分析、评价、控制法律风险的过程。法律风险管理是一个持续和不断改善的动态过程,渗透于企业的管理活动,内生于企业各项经营管理的流程。 (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目标及原则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以构建完善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构建分工合理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职能体系;构建科学完备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制度体系;构建高效合理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流程体系;构建健康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文化体系为主要目标。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应以企业战略目标为导向,与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相适应,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过程,纳入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审慎管理,持续改进为基本的管理原则。 二、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建立 (一)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创新 1、工作内容

法律部研究适合公司的法律风险防控管理办法与实施方案,创新、完善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和防控体系,调研和考核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工作。 2、工作安排 公司法律部负责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创新和管理工作。 其中,法律部于来富总经理负责集团公司的法律风险管理工作,负责对法律风险管理总体工作的监督、指导;建材产业与其他产业(含下属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由法律部房文舒负责;地产产业与煤炭产业(含下属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由法律部李新艺负责;医药产业与商贸产业(含下属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工作由法律部孔馨炜负责;法律部臧卓负责法律风险管理的具体工作。 3、工作方法 法律部根据公司领导指导意见,综合公司、企业各方建议,研究并不断完善公司法律风险管理机制与法律风险防控管理方法。 (二)法律风险识别 1、工作内容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涉及的法律风险和对法律风险的控制、管理情况,识别和分析法律风险。 2、工作安排 企业应成立法律风险管理组织机构: (1)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 企业总经理任项目组长,负责组织、推进企业法律风险项目的开展。 企业主管法律事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工作。企业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负责落实项目的各项具体工作。

担保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辽宁蓝海科技风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辽宁蓝海科技风险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加强风险管理的组织建设、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第二条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改进管理监控方法,强化风险全程管理,增强识别、计量、预警、防范和处置风险能力,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确保风险在可控目标之内,确保安全经营稳健发展,确保风险收益的优化。 第三条风险管理遵循全面管理、制度优先、预防为主、职责分明的原则。 (一)全面管理原则。资产、所有者权益和收入、支出、损益以及人员薪酬、奖惩等经营管理的各项事务和每个环节,都全面地进行风险管理,涉及风险控制人人参与、各司其职。 (二)制度优先原则。开展各项事务先制定相应制度,尽可能使制订的制度科学、合理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并对制度执行效力和结果实行全程监控。 (三)预防为主原则。各类风险应防范于未然,以预防预警为主,出现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处置化解。 (四)职责分明原则。防范和处置风险明确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明确相

应的权利和义务,对因渎职、失职或营私舞弊造成风险和损失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章风险管理的目标和要素 第四条风险是指对目标产生不利(负面)影响的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风险类型包括: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合规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由内部管理与服务的问题引起自身外部社会名声、信誉和公众信任度下降所造成的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由不当的法律文书、制度或违法行为自身的法律权利等所造成的风险。 合规风险,是指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造成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由被担保人违约所造成的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市场价格(担保费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所造成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员工操作不当或不完善、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及系统或外部事件(如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风险。 第五条全面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它由董事会(包括监事,下同)、经营管理层和其他人员实施,应用于战略制定并贯穿于本公司的各项活动之中,旨在用于识别可能会影响的潜在事件,管理风险以使其在本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或风险偏好之内,并为既定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

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办法

法律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法律风险管理责任,有效应对法律风险,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法律风险是指公司违反法律规定或运用法律不当而导致公司承担法律责任或处于其他不利状况而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可能性。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法律风险管理是指公司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中执行法律风险管理标准化规范,培育良好的法律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管理体系,为实现全面风险管理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法律风险责任是指因未执行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制度、规定等而应承担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岗位法律风险责任、部门法律风险责任和跨部门重大法律风险控制管理责任。 第五条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应坚持合法性、可行性和效益性原则: (一)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应当与公司总体战略目标相适应,促进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应当融入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成为其有机组成部分。 (三)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都应当参与法律风险管理,并履行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责。 (四)法律风险管理应当根据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不断调整完善,实现持续改进。 (五)法律风险控制措施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同时考虑成本与收益的关系。 第六条法律风险管理工作方针:战略前瞻防源头,过程控制重实效。标准规范尊程序,科学谋划保发展。 第七条法律风险管理目标:以标准化规范工作为重点,逐步建立健全公司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将法律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延伸至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使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的职责落实到公司的各部门、各岗位,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合

浅谈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解答

浅谈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 一、什么是企业法律风险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 “企业法律风险”这一用语第一次被正式提出是在2004年6月1日实施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中。所谓企业法律风险是指企业预期与未来实际结果发生差异而导致企业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并因此给企业造成损害的可能性(引自国务院国资委法规局于吉局长的讲话)。当企业违反了法律,或者行为不符合法律规范,或者缺乏防范意识,都会产生法律风险。 (二)企业法律风险的分类 企业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和各项业务活动中,存在于企业从设立到终止的全过程。根据引发法律风险的因素来源,可以分为外部环境法律风险和企业内部法律风险。 所谓外部环境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以外的社会环境、法律环境、政策环境等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包括立法不完备,执法不公正,合同相对人失信、违约、欺诈等。由于引发因素不是企业所能够控制的,因而企业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外部环境法律风险的发生。 所谓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是指企业战略决策、内部管控、经营行为、经营决策等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表现为企业自身法律意识淡薄,未设置较为完备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对法律环境认知不够,经营决策欠考虑法律因素,甚至违法经营等。 目前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中问题存在的根源在于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与法律环境变化之间存在着差距,由于引发因素是企业自身能够掌握控制的,所以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是防范的重点。 (三)企业法律风险的表现 1 、企业设立中的法律风险:在设立企业的过程中,企业的发起人是否对拟设立的企业进行充分的法律设计,是否对企业设立过程有了充分的认识和计划,是否完全履行了设立企业的义务,以及发起人本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法律资格,这些都直接关系到拟设立企业能否具有一个合法、规范、良好的设立过程。 2 、合同法律风险:指在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的确定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利益损害或损失的可能性。合同法律风险是企业法律风险的重点。因为市场经济也是契约经济,合作双方中的任意一方无论主观或客观因素最终导致合同发生变化,且这种变化使一方当事人利益受到威胁时,风险已经降临。因此说,合同作为一种实现合同当事人利益的手段或者工具,具有动态性,双方当事人通过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最终需要确定某种财产关系或者与财产关系相关的状态的变化,得到一种静态财产归属或类似的归属关系。而在实现最终的静态归属过程中,可能有各种因素影响最终归属关系的视线,当合同利益的取得或者实现出现障碍,一种根源于合同利益的损失风险就展现出来。 3、企业并购法律风险:并购是兼并与收购的总称。从法律风险的角度看,企业收购并没有改变原企业的资产状态,对被收购方而言法律风险并没有变化。因此,企业并购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企业兼并中。企业兼并涉及企业法、竞争法、税收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律法规,且操作复杂,对社会影响较大,隐蔽性的法律风险较高。 4、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知识产权是蕴涵创造力和智慧结晶的成果,其客体是一种非物质形态的特殊财产,要求相关法律给予特别规定。多数企业没有意识到或没有关注知识产权的深入保护,从法律风险的解决成本看,避免他人制造侵权产品比事后索赔更为经济。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制度

吉林卓越担保有限公司 风险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全面达到风险控制要求,保障公司安全、持续、稳健经营与发展,依据《公司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吉林卓越担保有限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风险控制是指在公司内部实施和开展全面风险管理与控制,包括组织风险控制、业务操作风险控制、财务风险控制、市场风险控制等。 (一)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稽核制度。内部稽核人员负责对项目评审、决策程序和内部财务管理等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审查或审计。 (二)公司建立债权人与担保机构、担保机构与再担保机构、担保机构与债务人之间的风险责任分担制度。 第二章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 第三条公司按有关法律、财务制度规定,建立风险准备

金制度。 第四条公司按年末在保责任余额的l%,在所得税前计提风险准备金,累计提至在保余额的l0%后,实行差额提取。做为代偿赔付风险准备使用。同时按税后利润一定比例计提一般风险责任准备金。 公司按当年担保费的50%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 第六条公司按规定在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 第三章严格风险控制指标 第七条严格控制担保放大倍数。公司担保责任余额原则上控制在自身实收资本的8倍以内,但最高不得超过自身实收资本的10倍。 第八条应坚持风险分散原则。申请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上限要控制在70%以内,对其累计在保责任余额原则上不超过该受保人有效净资产的100%,且单户不超过本公司实收资本的10%。 第九条通过资信评估、项目审核、按约定比例缴存5-20%的担保保证金。 第十条公司当年代偿率要控制在公司全部在保余额的2%以内,公司年发生代偿陪付损失率必须控制在公司全部在保余额的1%以内。

公司法律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法律风险防控的工作措施 将重点放在如何预防企业法律风险的工作上面,让法律风险防控办法真正起到风险预警的作用。具体措施如下: 一、参与公司经营决策,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公司的经营决策的正确与否,决定企业的兴衰成败,如出现重大的经营决策失误必然会对企业带来严重的后果。当前市场经济发展日新月异,国家的经济立法时常都在颁布、更新,法律、法规浩如烟海,企业领导既要以科学发展观为企业自主创新、发展生产经营,为职工谋福利,为国有资产增值的同时,又要对国家法律法规精通熟悉,面面具到,这是任何人都很难做到的,因此为适合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司法律风险防控措施应当做好公司领导政策方面的参谋和助手,在企业重大决策未形成决定前将对该项决策的法律意见充分的陈述和说明,及时提出法律发面的意见,便于领导决策时作参考。 二、对决策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作出预测 企业决策本身就包含风险,毫无风险的决策是没有的。公司法律风险防控措施,要对各种决策方案的风险因素进行预测和分析,使企业选择风险最小,获利最大的方案,并提出法律上的建议和意见,使风险能得以避免或者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参与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把管理活动纳入法治轨道 企业的内部规章制度,是国家法律、法规延伸到企业的体现,是依

法管理企业的依据。坚持以预防风险的原则,充分利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范性、科学性和超前性,约束和指导各项管理工作关系,使企业的经济活动沿着法治的轨道有条不紊的良性有序的发展,以避免或防止一切不必要的偏差和失误的发生,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四、参与企业重大经济、技术合同的审查、谈判,保证合同的合法性 合同是企业实现经济目标的基本手段,贯穿企业生产、经营、销售、物资各个环节的纽带,合同的谈判、鉴定、履行是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内容。因此,合同订立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合同能否正常履行,关系到企业的经济利益的实现。特别是一些重大经济合同,一旦出现问题,直接给企业带来极大的损失,为了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必须把好合同的签订关。经济合同的审查把关是从技术、经济、法律三个方面进行的,公司法律风险防控措施参与经济、技术合同的审查和谈判,主要是从法律上审查,保证合同合法、严密性,可行性,其中包括审查合同当事人是否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是否具有良好的自信和履约能力;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合同的条款是否完备,双方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文字表述是否清楚;双方签订合同是否履行了法定手续。比如一些建筑工程合同按规定,除双方签定以外还需要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签章。合同的经济、技术方面是否可行,应主要由业务部门进行论证并对此负责,论证的结果将成为公司法律风险防控措施审查合同时考虑的因素。 五、代理企业参加经济纠纷的解决,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 企业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经济纠纷,当纠纷出现时企业需要通过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措施(二)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的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外部的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包括企业自身在内的主体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有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对企业造成的负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经营发展的每一个环节,如果不加以重视和及时规避,一旦风险出现,其后果往往是企业难以控制的,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甚至是颠覆性的灾难。因此正确认识和了解企业法律风险的形成原因和发展特点,并有针对性地建立建全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加强企业风险管理,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的基本要求。那么,企业如何进行法律风险防范呢?笔者认为应注重以下几点… 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党,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一具有创新意义的、科学的发展观,是对邓小平同志“一、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企业的经济工作发展观”的承续和推进,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新发展,客观上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必然产生的新要求。作为一个企业,我们应该坚定不移地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要求,用科学的发展观来指导企业改革发展的实践。 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极为丰富,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等各个领域。作为企业、作为我们交运集团,树立科学的发展观,首

先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因为我们的国家只有加快发展才能增强国力,我们的人民只有加快发展才能走向富裕,我们的企业只有加快发展才能使广大职工早日过上小康生活。但在保持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必须十分注重经济发展的质量,避免低水平重复投入或盲目追求规模的扩张,必须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成本消耗低、人力资源优势能够得到充分发挥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一. 建立专门法律事务机构,配备专职企业法律顾问 法律事务机构的工作职责。 (1)协助企业领导人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参与企业的战略规划、改组改制、投资、招投标等重大经营决策活动。法律事务机构应通过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活动,为决策提供可靠的法律分析论证报告,保证企业合法权益最大化,避免企业落入“法律陷阱”。 (2)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法律事务机构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有利于企业规章制度的合法性,也有利于国家和有关管理部门赋予企业的权利和倾斜政策用好、用足。 (3)管理企业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此项职责是法律事务机构最主要的职责,日常工作量较大,也最重要。 (4)参与企业的合并、分立、破产、投资、租赁、资产转让、抵押担保、招投标及进行公司改建等涉及企业权益的重要经济活动,处理有关法律事务。

担保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及流程

担保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及流程 担保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担保行为,保证担保业务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从事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诚实信用和风险可控的原则。 第二章担保业务流程 第三条担保业务流程主要包括: ? 客户申请 ? 担保立项 ? 项目初审 ? 会议评审 ? 担保审批 ? 签订合同(发放贷款) ? 跟踪监督 ? 解除担保(代偿追偿) 第三章客户申请与立项 第四条客户咨询和申请由业务部受理,程序是: 1、客户经理与来访客户交谈,根据客户口述的情况,登记《申保单位信息采集表》,同时登录《担保项目审理进展表》和《申保项目受理一览表》。

2、客户经理向客户提供《担保业务指南》并解释有关内容,提出忠告和有关承诺; 3、按照立项条件预审借款主体资格、信用记录、会计报表或有关填报数据以及与借款、反担保有关的证明材料。 4、初步评价立项条件,必要时,进行预审资信测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报业务部经理予以立项,通知客户填报《贷款担保申请书》并附报初审有关资料,同时交付评审费;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报告业务部经理同意后,回复申保单位;重要项目报告总经理或业务副总后回复申保单位。 第五条立项条件: 1 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皆可申请本公司的担保服务。下列企业(个人)原则上不予立项。 1、资信记录不良; 2、有犯罪记录的; 、自然人年龄超过60周岁; 3 4、企业成立时间不到一年; 5、企业主要股东有不良信用记录。 第六条申保单位在报送《贷款担保申请书》时应附报的资料(由客户经理与原件核对): 1、企业(个人)贷款申请报告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借款人、配偶复印件) 4、非本市户籍人士提供有效居住证明、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复印件)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

美国次贷危机的蔓延及对中国经济和人民生活的冲击刷新了我们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认识,也拉近了我们与风险管理的距离。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风险管理专题指引》以及新近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使得法律风险、全面风险管理成为我们耳熟能详的名词[1]。但法律风险是什么,以及企业如何对法律风险进行有效的管理等问题仍然是困扰企业的难题。我国企业包括中央企业对法律风险的管理大多仍然游离于全面风险管理的殿堂之外。《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作为我国全面风险管理的第一份法律文件,其所提出的企业风险管理理念及ERM框架值得企业在进行法律风险管理时学习借鉴。本文将结合《中央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中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以下称“ERM框架”)对此进行论述,并从法律风险的管理实务角度出发提出全面风险管理背景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理念、框架和中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推进路径。 一、厘定法律风险定义,奠定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基础 目前我国尚未有正式法律文件对法律风险的定义作正面描述,律师、会计师、管理咨询顾问等实务界对法律风险的界定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2]。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仅仅提到了法律风险,但并没有该术语加以定义。《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给出了企业风险的定义及分类,但却没有对法律风险进行界定,而是给出了法律风险信息收集方面的要求[3]。 《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认为企业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该定义涵盖了企业的纯粹风险和机会风险,并强调企业风险与企业经营目标的相关性。该指引将法律风险与企业所面临的其他风险相并列,把企业风险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从该指引对法律风险信息收集的要求来看,法律风险信息收集的不仅包括法律文件的有效性和可执行能力不足或缺陷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信息,还包括合规风险信息、监管风险信息等。更加值得一提的是该指引要求企业收集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情况,这打破了将法律风险管理归结为责任风险的狭隘立场,关注企业的权利减损或扩张,有利于通过对企业权利如知识产权的管理建立企业战略/竞争优势,有利于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价值的提升。 结合上述内容本文认为,一个清晰的法律风险定义应当符合如下四个要求: (1)影响企业目标的实现。法律风险是由严重影响企业目标实现的事项或一系列事项引起的。这排除了过分强调法律风险且认为法律风险无处不在的情形。 (2)与企业自身经营环境、内部业务流程及基础管理等因素相关,便于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开展。 (3)与企业其他风险相区别。尽管法律风险与企业其他风险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并不能据此认为企业风险都是法律风险。这有利于全面风险管理中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 (4)适应战略/竞争优势管理的需要,超越责任风险的概念。

浅谈企业用工法律风险的防范

企业用工法律风险的防范 浅谈企业用工法律风险的防范 —完善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内容摘要: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劳动争议案件屡见不鲜。企业用工成本增加、法律风险增多。完善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是预防企业用工法律风险的重要手段。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企业用工法律风险防范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法》自施行以来,劳动争议案件屡见不鲜。作为劳动关系中的强势主体--企业常常以败诉收场。劳动争议案件的频发增加了企业用工的成本,同时也加大了企业用工的法律风险。企业如何变不利为有利,如何防范企业用工法律风险,成了企业最为头疼的问题,也成为法律界关注的焦点。诸多企业通过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制定了多种防范企业用工法律风险的办法。《劳动合同法》背景下企业用工存在哪些方面的法律风险,笔者对此进行了简单的归纳。详见下表: 企业用工的法律风险 类别风险项目风险环节风险等级 人事制度 招聘制度 入职审查一级 告知义务二级 违法要求担保和押金三级绩效考核制度奖惩员工法律依据失效一级培训制度试用期内提供有偿的培训一级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的规范化一级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 不订立书面合同一级 试用期约定不当二级 合同必备条款约定不当二级 服务期约定不当二级 劳动合同无效三级 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级劳动合同履行 变更劳动合同不当一级 续签劳动合同不当三级 劳动合同解 除 劳动者解除合同一级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一级 非过失性解除合同三级 后合同义务四级 支付经济补偿金一级 其他 商业秘 密竞业禁 止 商业秘密三级 竞业禁止三级 鉴于企业用工法律风险的多样化,本文仅就企业如何通过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有效防范用工法律风险进行简要分析,期望能够对企业有所裨益。 一、招聘制度与企业用工法律风险的防范 招聘是企业用工过程中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首要环节,招聘制度的完善是防范企业用工法律风险的第一道关。通过完善招聘的流程、修订招聘系列表格可以从源头上规范企业管理、使企业规避由招聘带来的法律风险。 (一)入职审查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整理共21页文档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 担保公司从事的就是具有很高风险性的商业行为,从理论上讲风险始终存在,风险只能分散、转移和降低,不能消失。作为从事高风险性的担保公司,怎样进行风险管理,就该问题谈谈自己的一点观点。 风险分为系统内风险和系统外风险 系统内风险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1、公司内部风险:业务操作风险、业务道德风险、 业务操作风险分以下几个步骤,A 基本资料收集,贷款客户资料的真实性核实,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代码证、贷款卡、生产许可证、环评等等,根据不同行业要关注其相关证件的真实与否,是否完全符合行业生产的要求。B 调查阶段,主要关注经营真实性风险,企业负责人道德风险,企业负责人信用风险等,C 合同签订阶段,主要关注合同的完整性、合法性、抵押手续的完备性等,D 保后管理阶段,定期走访,实质性走访,及时发现风险点,进行风险防范。 业务道德风险:主要是公司内部员工的道德建设和责任心建设,系统外风险主要为:政策风险、市场风险。 流动性风险 风险分散、风险对冲、风险转移、风险规避、风险补偿 ●风险分散指通过多样化的投资来分散和降低风险的策略性选择;“不要 将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古老投资格言形象地说明了这一方法。 ●风险转移指通过其他合法的经济措施将风险转移给其他经济主体的一

种策略性选择。 风险转移可分为保险转移和非保险转移。 其中保险转移是指企业投保,以缴纳保险费为代价,将风险转移给保险人。当发生风险损失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责任给予经济补偿。 非保险转移的例子如第三方担保。 风险规避指通过拒绝或退出某一业务或市场来消除本公司对该业务或市场承担的风险。就是:不做业务,不承担风险。风险规避策略的局限性在于它是一种消极策略,不能成为公司主导的风险管理策略。 ●风险补偿主要是指事前(损失发生以前)对风险承担的价格补偿。抵押、 质押等反担保物的处理。 ●风险管理理念 ?风险管理水平体现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创造资本增值和股东回报的重要手段。 ?风险管理的目标不是消除风险,而是通过主动的风险管理过程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平衡。 ?风险管理战略应该纳入公司整体战略之中,并服务于业务发展战略?公司应该充分了解所有风险,建立和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对于不了解或无把握控制风险的业务,应该采取审慎态度。 ●风险文化的培植 ?首先,风险文化不是阶段性工作,而是公司的一项终身事业 ?其次,公司应向全体员工广泛宣讲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等内容,使之成为员工的价值观。

浅谈烟草商业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

浅谈烟草商业企业的法 律风险防控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浅谈烟草商业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 摘要:防控法律风险是当前全面深入推进法治烟草建设的重点工作。本文从烟草商业企业法律风险类型的分析着手,阐述了烟草商业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主要原则、主要步骤、注意事项,对如何开展好法律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了初步探索。 关键字:烟草商业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一、全面深入推进法治烟草建设的重要意义 全面深入推进法治烟草建设正是我们烟草行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 全面深入推进法治烟草建设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烟草专卖制度的关键所在。行业30年发展实践证明,每一个阶段的发展都伴随着法治建设前进的步伐。法治建设对行业的改革发展、“三大辉煌”的创造起到了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全面深入推进法治烟草建设是行业思考、谋划、实践三大课题的重要举措。作为特殊行业,烟草行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性、法律性都很强,须臾离不开法律规范。只有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行业和谐,才能不断激发改革红利和发展潜力,才能保持行业健康发展。

全面深入推进法治烟草建设是行业防范和应对各种挑战和法律风险的必然选择。在新的发展时期,烟草行业面临烟草控制、完善体制、构建和谐、国际竞争等方面的压力和挑战。近年来在行政执法、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法律争议和诉讼呈现出数量增多、案值较大、关系复杂、应诉困难等明显特点。因此,应对挑战、防控法律风险也是当前全面深入推进法治烟草建设的重点工作。 二、烟草商业企业开展法律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烟草商业企业作为垄断市场的主导者,维护烟草专卖法建立的合法垄断秩序,就是其经营管理行为的核心价值。近十年来国家局有关烟草商业企业规范经营的政策措施,无不以规范为重,无不以守法为要。烟草商业企业必须把模范守法、严格执法作为防范法律风险的价值目标。 这几年来,省内市县两级烟草商业企业的法制环境总体是平稳的,基本上没有大的诉讼纠纷。但法律纠纷少并不意味着没有法律风险。烟草商业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和行政行为受到一百多部法律的规范调整。低风险表象下,如果任由矛盾累积,低风险经过量的积累有可能转化为高风险,将会对现有垄断体制的正当性、合法性产生冲击,最终动摇专卖制度基础,引起不利的外部法律变动。 随着行业面临的内外部环境日趋复杂,法律风险触发点也在不断增多。只有将法律风险防控提升到企业管理层面,形成风险处置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事务型”向“管理型”转变、“事后型”向“全程型”转变,避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碎片式防控,才能有效实现法律风险的有效管理。国家局和省局正在推行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正是适应了这一形势。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制度汇编

担保公司风险控制 制度汇编

风险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融资担保行为,保证融资担保业务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从事融资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风险可控的原则。 第二章担保业务流程 第三条融资担保业务流程主要包括: ?客户申请?业务立项?项目初审?会议评审?业务审批?签订合同?跟踪监督

?解除业务 第三章客户申请与立项 第四条客户咨询和申请由业务部受理,程序是: 1、客户经理与来访客户交谈,根据客户口述的情况,登记相关内容。 2、客户经理向客户提供相关文件并解释有关内容,提出忠告和有关承诺; 3、按照立项条件预审融资主体资格、信用记录、会计报表或有关填报数据以及与担保、反担保有关的证明材料。 4、初步评价立项条件,必要时,进行预审资信测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报业务部经理予以立项,通知客户填报相关文件并附报初审有关资料,同时交付评审费;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报告业务部经理同意后,回复申保单位;重要项目报告总经理或业务副总后回复申保单位。 第五条立项条件: 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皆可申请本公司的融资担保服务。下列企业(个人)原则上不予立项。 资信记录不良; 有犯罪记录的; 自然人年龄超过60周岁; 企业成立时间不到一年; 企业主要股东有不良信用记录。 第六条申保单位在报送<贷款担保申请书>时应附报的资料(由客户经理

与原件核对): 1、企业(个人)贷款申请报告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借款人、配偶复印件) 4、非温州市户籍人士提供有效居住证明、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复印件) 5、婚姻状况证明(民政局出具的证明) 6、结婚证书(复印件) 7、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 8、配偶同意贷款证明书 9、配偶同意房产抵押的证明书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收入证明(公司出具证明) 11、房地产权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 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3、<代码证>(复印件) 14、<验资报告>(复印件) 15、<公司章程>(复印件) 16、年度及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17、公司上个月完税证明(包括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等复印件)第七条对确认属于潜力型中小企业并符合我公司立项条件的申保单位,应将其按重点项目给予对待,适当调整评审力量,加快评审工作进度,优先进行评审。

企业法律风险及防控体系

企业法律风险及防控体系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现代企业在经济迅猛发展的背景下将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挑战,市场竞争在给企业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日益增多的风险。这些风险中有自然风险、销售风险、投资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等之分,商业类风险随机多变,具有不可预期性和防控性,而法律风险则是可防控的,如果未正确对待法律风险,将给企业带来相当严重的后果。所以,防控企业法律风险需要企业建立健全一系列的体系和制度,采取积极的措施,从而能尽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带来的损耗,节约经营成本,使得企业在危机四伏的 经济战场中能稳健前进。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 所谓风险就是预期结果与实际出现的结果之间发生差异所带来的损失或损害的可能性。对于企业而言,如果企业预期结果与实际出现的结果可能发生差异,而这种差异又将给企业带来损失或损害,这就是风险。《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第一次正式提出了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所谓企业法律风险,是指企业预期与实际结果发生差异而带来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二、企业法律风险的成因及特点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成因 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有很多,根据引发法律风险的因素来源,可以分为企业外部法律风险和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所谓企业外部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以外的社会环境、法律环境、政策环境等外在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包括立法不完备,法律变迁,执法不公正,竞争对手或合同相对人的人为因素及不可抗力等。由于引发因素不是企业所能够控制的,因而企业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外部环境法律风险的发生。所谓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内部管理、经营行为、经营决策等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表现为企业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环境认知不够,经营决策不考虑法律因素,甚至违法经营等。 (二)企业法律风险的特点 企业法律风险具有以下特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