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修订印发无锡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管理规定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修订印发无锡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管理规定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修订印发无锡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管理规定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文件

锡政发〔2009〕75号

市政府关于修订印发无锡市城市房屋

拆迁估价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房屋拆迁政策,根据建设部《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对现行的《无锡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管理规定》(锡政发〔2004〕306号)部分条款予以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无锡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无锡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房屋拆迁估价行为,维护房屋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及省、市房地产估价和房屋拆迁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涉及的房地产估价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市设立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估价专家委员会),负责对拆迁估价进行技术指导和估价技术鉴定。

估价专家委员会应当建立拥有一定数量资深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及房地产管理、城市规划、司法等方面专家在内的房地产评估专家库,并定期公布和更新专家库名录。

第四条房屋拆迁估价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拆迁估价活动和估价结果。

第五条房屋拆迁估价必须由取得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专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下简称估价机构)承担。未取得房地产估价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估价机构,或信用档案管理中发现重大问题的,

不得承担房屋拆迁估价业务。

符合条件的房屋拆迁估价机构,由市房产管理局会同市建设局每年向社会公告一次,供拆迁当事人选择。

第六条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同一拆迁范围内被拆迁房屋,原则上只能委托一家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拆迁总户数达到500户以上的,可以由两家估价机构共同评估,估价机构之间应当就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等统一执行标准后,方可进行估价活动。

拆迁估价机构的选定过程应当公开、透明,采取拆迁当事人共同选择的方式。一般先由拆迁人在报名参与且符合条件的估价机构中选择一家估价机构,然后在拆迁地点公告征询被拆迁人意见。如果3日内同一项目半数以上被拆迁人对估价机构不持有异议,则可确定该估价机构承担拆迁项目估价工作;如果半数以上被拆迁人对此提出异议,则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报名参与拆迁估价并符合条件的其他估价机构中抽签确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组织抽签前3日内,在拆迁地点公告抽签的时间和地点。

第七条拆迁估价机构选定后,拆迁人应当与拆迁估价机构订立书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

第八条从事拆迁估价的人员必须为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员。房地产估价师是指经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并经注册登记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人员;房地产估价员是指通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

取得《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的人员。

拆迁估价人员进行估价活动,应在拆迁现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出示《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或《房地产估价员岗位合格证》,做好评估咨询、解释工作;未出示有效证件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有权拒绝配合评估。

第九条受托估价机构不得转让、变相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

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与拆迁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是拆迁当事人的,应当回避。

第十条估价机构接受拆迁估价委托后,应当指定专门估价人员,依据《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无锡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技术规范》及拆迁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按照委托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房屋拆迁估价并提交规范性的估价报告。

《无锡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技术规范》由市房产管理局会同市建设、国土、物价、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对成片简、旧房屋及非成套独用居住房屋和成套居住房屋,拆迁人应当委托估价机构做抽样估价报告。抽样估价的样本房屋应当是在拆迁范围内与多数被拆迁房屋相类似的房屋,抽样估价结果作为该项目被拆迁房屋评估的基准价格。

第十二条拆迁当事人应当如实向估价机构提供拆迁估价所需的资料,并协助估价机构开展现场查勘等工作;因拆迁当事人未如实提供有关资料,造成评估失实或其他后果的,由拆

迁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拆迁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需要查阅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属档案资料的,可凭有效的房屋拆迁估价委托合同,向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办理档案资料查阅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应当积极配合。

第十四条拆迁估价人员应当事前通知被拆迁房屋当事人并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做好实地查勘记录,拍摄反映被拆迁房屋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影像资料。实地查勘记录由查勘估价人员、拆迁人、被拆迁人签字认可。

因被拆迁人的原因不能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拍摄影像资料或者被拆迁人不同意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的,应当由除拆迁人和拆迁估价机构以外的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见证,并在分户估价报告中作出相应说明后,估价机构可以依据被拆迁房屋的相关权属资料,参照同类房屋进行评估。

第十五条拆迁估价前,应当依法明确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含结构、用途等)和面积。

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一栋房屋有两种以上(含两种)结构或用途、房屋所有权证与土地使用权证记载的用途不一致以及权属档案无记载或与权属证书及档案资料记载不一致时,以城市规划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确定的性质为准;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已持续经营一年以上的房屋(需提供拆迁前一年的持续营业税单),考虑非住宅房屋经营实际情

况,可在被拆房屋按原产权性质拆迁评估价格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拆迁补贴。

经营面积按土地变更后相对应的房屋建筑面积或房屋租赁备案的面积认定;被拆迁房屋的面积在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中无记载或与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中记载不一致以及部分房屋拆迁时,由拆迁人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房产测绘单位测算并经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审核确认后作为估价依据。

被拆迁人改变被拆迁房屋用途性质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规划、土地、房屋用途变更手续。未依法办理变更手续的,拆迁时仍按原房屋产权证上载明的用途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市房产管理局委托房屋产权登记机构根据权属登记资料和房地产市场实际成交情况,定期公布不同区域、不同用途、不同建筑结构的各类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和二手房成交案例。

拆迁估价机构应当参照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选取类似房地产成交案例,结合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状况进行评估。

第十七条估价机构应当将初步估价结果告知拆迁当事人(其中分户估价结果告知被拆迁人),拆迁人应当在5日内公示初步估价结果,估价机构进行现场说明,7日内拆迁当事人可以反馈有关意见。

公示期满后,估价机构应当结合拆迁当事人反馈的意见尽快结束评估工作,并向委托人提供委托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整

体估价报告和分户估价报告。委托人应当向被拆迁人转交分户估价报告。

第十八条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对估价报告有疑问的,可以向估价机构咨询。估价机构应当向其解释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和估价结果产生的过程。

第十九条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处理:(一)申请原估价机构复估。原估价机构应当在收到复估申请起5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复估结论。原估价机构调整评估结果的,应重新出具估价报告并注明调整原因。

(二)另行委托符合条件的估价机构重新评估。受托估价机构应当在10日内出具估价报告。

第二十条拆迁当事人对原估价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或者另行委托估价的结果与原估价结果有差异,且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自收到复估报告或另行委托的估价报告、分户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市房地产估价专家委员会申请评估鉴定。

原出具估价报告机构应当向估价专家委员会提供评估报告、评估技术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配合估价专家委员会做好鉴定工作。

第二十一条受理拆迁估价技术鉴定申请后,估价专家委员会应当在10日内指派3人以上(含3人)单数成员组成鉴定组,对申请鉴定的估价报告的估价依据、估价技术路线、估价

方法选用、参数选取、估价结果确定方式等估价技术问题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经鉴定估价报告不存在技术问题的,应维持估价报告;估价报告存在技术问题的,估价机构应当重新出具估价报告。

鉴定组成员与原估价机构、拆迁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是拆迁当事人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二条估价专家委员会成员、估价机构、估价人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其鉴定意见或者估价结果无效。

第二十三条房屋拆迁评估费由委托评估的拆迁当事人承担。评估报告被鉴定为存在技术问题的,估价机构应当将所收评估费用退还委托人。

拆迁当事人另行委托其他估价机构重新估价的,评估费由委托人预交,评估费由被鉴定存在技术问题的估价机构承担,否则由委托人承担。

房屋拆迁评估鉴定费用由申请人预交。经鉴定机构鉴定,评估报告被鉴定为存在技术问题的,鉴定费用由出具估价报告的估价机构承担,否则由申请人承担。

房屋拆迁评估费由物价部门制定公布。鉴定费的收费标准可参照房屋拆迁评估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由市房产管理局依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罚,并记入其信用档案:(一)违反《无锡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技术规范》,出具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估价报告的;

(二)与拆迁当事人一方串通,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

(三)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拆迁估价业务的;

(四)允许他人借用自己名义从事拆迁估价活动或者转让、变相转让受托的拆迁估价业务的;

(五)不履行评估技术咨询或复估解释义务以及不配合估价鉴定工作的;

(六)经估价鉴定专家组认定,估价报告存在技术问题或未被采用的分户报告超过全年分户评估报告总量10%(含)的;

(七)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以产权调换作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式,对所调换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中有关工作时限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

第二十七条江阴、宜兴市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城乡建设房屋拆迁规定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无锡军分区,市

各人民团体。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3月20日印发

共印320份

新济宁,看北湖

新济宁,看北湖 济宁城市总体规划图,滨湖城市中心即为北湖新区所处位置。 北湖新区规划效果图 已经建成的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左)、奥体中心(右) 本报记者郭利民于国鹏 刚入秋的天气,热得还像夏天。暑假一开学就要升五年级的马海奇,假期里从鱼台来济宁串亲戚,跟着大人来到北湖景区游玩,湖、岛、花、树,优美的景色让他兴奋不已,尤其可以和小伙伴在湖边嬉水,更让他流连忘返。 正在建设中的北湖景区,计划今年国庆节正式对公众开放。整个景区面积20.3平方公里,其中北湖湖面

就占8.9平方公里,而整个北湖新区规划控制面积则达到了433.8平方公里。浩渺的北湖,广阔的湿地,水色山光,荷塘苇荡,光凭想像也会感觉美不胜收。 北湖景区属济宁市北湖新区打造的生态景观区。“生态宜居新城”,正是北湖新区的城市定位之一,这里也将成为济宁的城市未来主中心。济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振川说:“北湖开发不仅是城市建设问题,更是发展战略问题。” 大气魄的决策,大手笔的布局,济宁市开发建设北湖新区,写下了这座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科学发展的华彩一笔,更承载着城市未来影响力和辐射力进一步提升的巨大希望。 顺势布局―― 北湖新区这个新平台,不只是城市外延和老城区的简单拓展,它的开发建设着眼于突破资源型城市发展瓶颈,通过“全面转型”赋予城市持续发展的活力和创造力 尹营村居民尹大妈每天都会看到北湖新区的新变化,通畅宽阔的马路修起来,各种功能先进的设施逐渐成形。“变化太大了,俺这里是越来越漂亮,生活越来越方便了。” 受益于北湖新区的开发建设,尹大妈家住进尹营村回迁安置房里,这里有四栋小高层。原来,村边是一条狭窄的土路;现在,扩建延伸成一条大马路,取名济安桥路,平整宽阔、快捷方便,绿化景观也非常漂亮。尹大妈说:“看着就舒心。” 济安桥路是北湖新区“七纵七横”路网中的“七纵”之一。建成后的现代化路网,实现与老城区有机对接的同时,不仅勾连起整座新城,也大致分隔出新城的四大功能片区。根据北湖新区的整体城市规划,围绕新开挖延伸入城的北湖湾,将形成行政中心、商业中心、文体教育中心、旅游服务中心四个功能区,各功能区既各有所侧重,又相互联系相互支撑,为济宁市的未来发展搭建起一个充满想像力的崭新平台。 前瞻思考、科学谋划,才能保证率先发展、跨越式发展。功能定位为“行政商务中心、科教文化基地、休闲度假胜地、生态宜居新城”的北湖新区这个新平台,不只是城市外延和老城区的简单拓展,它的开发建设着眼于突破资源型城市发展瓶颈,通过“全面转型”赋予城市持续发展的活力和创造力。因此,它的整体规划建设因地制宜、顺势布局的同时,又开阔视野扩大格局,与全省乃至国家层面上的战略发展布局相呼应。 认识的高度,决定着行动的力度。新城建设正在扎实快速推进。与已经基本建成的北湖景区相比,文体教育中心区渐具规模,济宁医学院、山东理工职业学院等新校区都已于去年投入使用。从空间鸟瞰,济宁医学院新校园错落有致的建筑组合起来,轮廓形同一个“细胞核”,形象体现出这所学院的学术特征。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新校园内,绿树成荫、蝉鸣悦耳,图书馆楼、实训楼时尚大气。市民路春蕾来到这里,禁不住感叹:“耳目一新,这才是大学应有的气质。”同在文教区内的,还有紧张建设中的济宁一中等新校区。济宁一中始建于1902年,曾培养出乔羽等著名校友。“明年,我们将在这里举行110周年校庆。”学校负责人介绍说。 一批设计新颖、功能齐全的标志性建筑已经拔地而起,呈现出新城“生态、典雅、现代、大气”的鲜明特点。作为第23届省运会主体育场的“小鸟巢”,已经进入内部装修阶段,工人们正忙着安装座椅等收尾工作。济宁是2014年省运会承办城市,赛事主要安排在北湖新区举行。开幕式和田径赛事将在“小鸟巢”内将举行。小鸟巢”周围,未来还将镶嵌上三颗“宝石”。综合体育馆、游泳跳水馆、射击射箭馆,形似“宝石”,红、橙、蓝三色,将共同烘托起时尚、大气的新城风貌。

(封面目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汇编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城 市 管 理 法 律 法 规 汇 编 二0 一三年十月

目录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督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污染环境防治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环境防治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9、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二、行政法规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3、城市绿化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6、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 定—————————————————————()8、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 定—————————————————————()9、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 定—————————————————————()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11、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 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城市综合发展水平影响因子的统计学研究

城市综合发展水平影响因子的统计学研究--以全国十五个中心城市为例 摘要:中国的十五个中心城市正在成为中国科技、经济、文化、教育,最发达的地区,是国名经济的支撑点。因此,分析评价全国十五个中心城市的综合发展水平,不管是对城市本身的发展,还是对周边城市的进步,都具有理论与实践上的重大意义。应用因子分析模型,对全国十五个中心城市的综合发展水平进行分析评估。 关键字:十五个中心城市综合发展水平因子分析

1绪论 1.1研究背景 1.1.1我国城市经济发展现状 经济危机之后,世界整个经济都在收缩,我国城市经济也不例外。我们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间,外贸对经济的贡献是三分之一,现在这三分之一基本上没有了,这是经济减速的一个重要外部原因。从内部来说,城市经济发展到今天也面临着一个结构转型。进行了二三十年的工业化,到2010年、2012年的时候,基本上到了一个顶峰。从1992年邓小平南巡开始,我们基本上经历了四次大的周期,两次上升,两次下降。这是经济周期本身的规律,没有一个城市可以避免这个经济周期。我国的经济变动还是蛮剧烈的。过去的周期基本上是大口径,算起来是一个周期七年,从2012年开始,我们下次的这个周期才开始。所以,2016年,会成为这一轮经济调整最困难的一年。 1.1.2 中心城市带动战略是发展的突破 处于区域中心位置、具有带动区域发展功能的首位城市被称为是中心城市。一般来说,中心城市是区域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的中心,有协调、主导、服务示范等功能。协调与服务是最主要的功能,城市越大,这种作用就越明显。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和经济高速发展,中国的经济实力有了很大的提升。通过强化中心城市实力,构建有机的区域性、全国的经济协调和运作系统,从而带动周边城市或者更大区域,促使国民经济综合实力增强、提回经济增长质量。因此中心城市带动战略是发展的重大突破。 1.2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1.2.1 研究的目的 1.2.2 研究的意义 1.3 研究中的创新之处

无锡市城市消防规划

第一章前言 无锡是长江三角洲经济发达地区之一,是全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区域性交通枢纽和国内外著名的旅游胜地。2002年,为适应城市发展格局的变化和经济快速发展的要求,无锡市适时进行了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 城市消防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一个城市、地区现代化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是创建“最安全城市”的重要保障,对于城市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进步有着重要意义。 《无锡市城市消防规划》自1998年经市政府批准实施以来,对于完善城市消防设施的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抗御火灾的能力,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但是,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特别是行政区划的调整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对城市消防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目标和要求。 因此,为进一步增强城市预防和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建立无锡市消防安全体系,确保消防安全发展目标和措施与城市建设同步进行,创造最安全的人居环境,依据国务院《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和新一轮《无锡市城市总体规划》,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和“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由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规划院及有关区局等部门联合重新组织编制《无锡市城市消防规划》。以适应城市发展规模、发展方向及城市用地布局结构,创造一个良好、安全、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环境。

第二章城市概况 一、自然条件概况 无锡,别名梁溪,简称锡。位于东经119°33′至120°38′,北纬31°7′至32°2′之间,地处江苏省东南部,是长江三角洲地区具有三千多年历史的一座古城,东接苏州,距上海128公里,西连常州,离南京183公里,南濒太湖,与浙江交界,北依长江,与靖江等苏北地区隔江相望。 无锡属亚热带季风海洋性气候,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南风,四季变化分明,气候温和湿润,雨量充沛,无霜期长,热量丰富。年平均降水量1048.0毫米,年平均雨日127天,全年无霜期239天,年平均日照数2019.0小时,极端最高气温39.9℃,极端最低气温-12.5℃。由于受太湖水体和宜南丘陵山区复杂地形等的影响,局部地区小气候条件多种多样。 境内以平原为主,星散分布着低山、残丘,南部为水网平原,北部为高沙平原,中部为低地辟成的水网圩田,西南部地势较高。现状土地利用率较高,土地资源潜力也相当有限。 二、社会经济概况 1、深厚的文化底蕴,悠久的工商传统 无锡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城市,文化昌盛,教育发达,人文荟萃,历代人才辈出。同时,无锡久富经商务工的传统,是我国民族工商业孕育之地,又是现代乡镇企业的摇篮。 2、人口素质较高,科技水平位居前列 无锡每万人中拥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人才及科技人才均高于全国、江苏省平均水平。2002年,无锡有十一项科技指标获得全省第一。从科技产业状况看,农业技术进步贡献率、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比重、新

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说明

《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 《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是新形势下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适应我市加快建设两型社会(即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做出的战略性选择;是通过对城市空间布局的统筹规划确保实现城市发展战略和建设目标的协调统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大战略性举措。 城市总体规划是调控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优化城市发展布局、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手段,《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已不能很好地适应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形势。“十一五”时期,山东省城镇体系发展战略出现新的变化,济宁所依托的发展格局有明显调整,2008年2月省政府出台的《鲁南经济带区域发展规划》,将鲁南经济带作为重点开发区域,以枣庄、济宁为主体建立运河经济区,发挥京杭运河的功能,大力发展运河经济。济宁作为历史上管理运河航运的督府,需要大力弘扬运河文化,依托曲邹济三处历史文化名城实体和对泗水、峄山、九龙山等景观资源的利用,充分挖掘城市发展的文化带动力,打造城市品牌,参与区域竞争。同时,多个重大设施在济宁地域相继落户,包括济宁曲阜机场、济徐高速公路、济宁北湖旅游度假区、京沪高速铁路等,提供了影响济宁市城镇空间布局的新的作用要素,需要重新审视济宁市的区域地位和作用。 人地矛盾突出,城市发展受限。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中心城区人口急剧膨胀,城市发展空间明显不足,大大制约了我市的城市化进程,迫切需要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用地规模作出科学合理的预测。 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城区“东拓西跨南联北延”发展战略以及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中心突破、组群发展、城乡统筹、梯次推进”区域发展战略和“孔孟之乡、运河之都、水城风貌、生态宜居”城市发展定位,为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拉开城市框架,促进城市发展新格局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按照新的发展战略和城市定位,《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济宁现有发展模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从外延式、资源粗放消耗型模式转变为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内涵式、

无锡市城市规划信息

城市规划信息 2011年第8期(总第127期) 无锡市规划局办公室编印2011.9.16 特载 《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修改稿)》通过市人大二审 市委党风廉政巡察组对我局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巡察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就加快提升城乡空间品质提出要求 规划动态 我局完成新一轮控规动态维护工作 太湖新城慢行系统启动区深化设计完成专家论证 太湖新城公共配套设施及商业网点布局研究完成专家论证 无锡锡东新城中央公园城市设计通过专家评审 轨道交通2号线高架站点技术方案通过审批 洛社新镇区控规动态更新及核心区城市设计完成论证成果 长广溪湿地生态修复工程二期规划技术方案设计通过审查 惠山区将规划建设全市最大的赛格电子市场 崇安区组织编制地下空间利用专项规划 蠡园中学改扩建技术方案确定 规划实施 中瑞生态城真空垃圾收集系统即将启动建设 锡山规划分局积极推进市级保障性住房东璟家园建设 锡东新城规划办积极推进宜家购物中心建设

规划经管 我市社区三维GIS应用平台基本建成 滨湖区加快推进蠡湖地区安置房建设和城中村改造 锡山区加大对安置房规范建设经管力度 简讯 简讯二则 特载 《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修改稿)》通过市人大二审《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已顺利完成市级层面审查工作。8月25—2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无锡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第二次审议,通过了该《条例(草案修改稿)》。今年6月底,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我局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重点就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经管、自有用地上房屋的改建、扩建审批手续、违法建设查处等条文内容做了进一步研究和修改完善,参与了征求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意见等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二审认为,该条例草案稿在一审的基础上作了认真修改,结构更为规范,内容更为合理、可行,体现了“不冲突、有特色、可操作”的要求。近期,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将根据二审意见,对《条例(草案修改稿)》作个别修改后,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综合法规处) 市委党风廉政巡察组对我局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巡察 7月25日至8月13日,市委党风廉政巡察组对我局“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执行党的路线、议会、政策、决议、决定的情况;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要求的情况;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对管辖范围内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及领

城市管理处罚条例

增盛镇城镇管理行政处罚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管理行为,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建设文明、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有国家、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未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在建筑物顶部、阳台外或者窗外擅自搭建鸽舍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二)在道路两侧建筑物顶部、阳台外、窗外堆放、吊挂或者晾晒有碍城镇容貌物品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三)未及时清理路面杂物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四)未经批准擅自在道路两侧或者公共场所堆放物料,影响城镇容貌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五)对运输砂石、土方、渣土、混凝土、灰浆等散体、流体物质或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车辆,未采取覆盖、密闭措施,造成泄漏或者遗撒的,按照污染道路面积及污染程度处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罚款总额不得超过3万元;(六)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乱堆乱放或者焚烧废旧物品的,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七)施工单位违反施工现场作业管理规定,未在临街施工现场周围设置硬质围挡、未对车辆进出道路硬化、施工时未采取防

尘措施、未及时清运渣土等建筑垃圾、未保持驶离施工现场车辆的清洁、未按规定排水致使污染路面、工程竣工或者停工后未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的,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八)未经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城镇容貌的,处500元以上2元以下罚款;(九)未经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城镇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张贴、张挂宣传品,或利用实物造型、悬挂物、充气装置等载体设置宣传品,影响城镇容貌的,处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十)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外墙或公共设施、路面、线杆、树木等处进行张贴、涂写、刻画的,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清除或者拒不接受处理的,可书面通知通信企业暂停其在张贴、涂写、刻画中标明的通信号码的使用;(十一)在露天场所、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枝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三条公共场所严禁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严禁随处便溺或乱倒粪便、乱扔污物、乱倒污水,乱扔烟蒂、纸屑、瓜果皮核以及其他各类废弃物。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清除;拒不清除的,处200元以下罚款。 单位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不符合市容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由城管执法部门会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未拆除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

我国城市第三产业发展水平的综合评判讲解

我国城市第三产业发展水平的综合评判 第三产业包括的行业多、涉及的范围广。科学地评价一个城市第三产业的发展水平,不仅需要建立一套合理的指标体系,也应有一个科学的评价方法。现在多数评价方法主要运用数据对比,对第三产业的各个方面进行一般性的类比分析,这样虽对第三产业各单项指标有较为清楚的认识,但很难从综合性的角度给出一个满意的评价结论。本文尝试运用因子分析法和主成份分析法,通过建立因子分析模型,对第三产业进行综合评判,并对我国主要城市的第三产业发展水平进行了评测和分析。 一、评估第三产业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 第三产业可以分为两大部分,即流通部门和服务部门,其中服务部门又可以分为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以及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以此为基础,在确立第三产业评价指标体系时,应把握以下四个原则:一是系统性原则。即指标体系的设置能全面反映城市第三产业的发展水平。二是导向性原则。即指标的确立,应围绕第三产业,对第三产业的发展有着直接影响。三是替换性原则。由于有些指标很难直接获得(如城市基础设施水平等),可通过其他直接可测的指标(如人均居住面积、城市人口用水普及率、城市人均拥有铺装道路面积等)进行替代。四是客观性原则。指标设置时应尽量采用量化指标,但考虑到有些指标很难量化,则按比较客观和公认的准则处理(如政策体制变量等),以提高评估的可信度。 依据上述原则,经过分析,选出了20个指标构成了一个能综合反映城市第三产业发展水平的指标评价体系。即是:1人口(POP);2国内生产总值(GDP);3第三产业增加值(TRP);4货运总量(FT);5批发零售贸易商品销售总额(SPWT);6外贸收购总额(TPC);7年末银行贷款余额(LBB);8社会零售物价指数(RPI);9实际利用外资额(FCA);10每万名职工所拥有科技人员数(NST);11旅游外汇收入(TR);12三产就业比重(TRET);13邮电业务总量(PTS);14职工人均工资(AS);15人均居住面积(PCLS);16城市人口用水普及率(PUWH);17城市煤气普及率(PUGH);18人均拥有铺装道路面积(PCRA);19人均公共绿地面积(PCGA);20政策体制变量(P)。 在这20个指标中,人口和国内生产总值指标表明了城市的总体经济规模;第三产业增加值和三产就业比重指标反映了城市第三产业产值水平和产业结构的高度;货运总量是一个城市公路运输量、铁路运输量、海运量和内河运输量4个统计指标之和;批发零售贸易商品销售总额标志着一个城市的市场容量和消费规模;外贸收购总额和实际利用外资额反映了城市对外贸易的水平,也即表示城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水平和规模;年末银行贷款余额表明资金供给量;社会零售物价指数标志着地区货币的稳定程度;旅游外汇收入代表了一个城市国际知名度和对外吸引程度;邮电业务总量反映了城市的信息通迅能力;人均工资、每万名职工所拥有科技人员数分别表明了劳动力的价格和质量(即科技含量);人均居住面积、城市人口用水普及率、城市煤气普及率、人均拥有铺装道路面积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则标志着一个城市的基础设施发展水平;政策体制变量代表一个地区享有的经济自主权和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这里我们按东、中和西部地区来划分,即对于东部城市,属于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的城市,取值为4,其余取值3,位于中、西部的城市政策体制变量分别取值2和1。

金乡总体规划说明书

金乡县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说明书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本次规划修编的背景及动因 一、宏观背景: 1、党的十六大在全面分析了国际国内形势的基础上,明确地提出了我国新世纪实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特别是头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任务。 2、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的五个统筹。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五个统筹,是城市规划的紧迫任务。 3、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一五”规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对城市规划提出的新的课题。 二、中观背景: 1、山东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加快山东省城市规划编制修编工作的要求,各市、县都开始了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金乡县应从经济和城市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开展城市发展战略研究,进行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 2、山东省根据本省实际编制了《山东省城镇体系规划》、《济宁都市区规划》,济宁市也编制完成了《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这将对金乡的建设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金乡县需要以区域的观点重新评价和认识自身实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投入到区域合作和竞争中去,争取和寻求有利的区域地位。 三、微观背景: 1、金乡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标志着金乡县即将进入加速城市化阶段。因此,需要探求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的快速城市化道路。金乡县发展战略的调整,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的规模和布局迫切需要调整。 2、《金乡县城市总体规划(1994—2010年)》编制以来,金乡县的社会、经济、环境有了较大的变化,同时,城市的用地发展已突破原有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的发展的局限性日益突出,现有用地范围已不能适应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金乡县需要在更大的区域范围内统一考虑城市用地的布局与发展。 3、金乡县经济开发区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城市的主要经济增长点,对城市有很大的拉动作用,使城市适度向北发展成为可能。 4、金乡县城南部和北部压煤的问题极大的制约了城市向南和向北发展,需要重新确立城市的主要发展方向。 以上这一切都迫切需要对金乡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以适应当前的城市发展和建设需求。 第二节本次规划修编的技术路线 通过对目前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宏观背景、中观背景的认知,反思上版总体规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相关知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相关知识 1、什么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答:所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又称综合执法权,是指将若干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交由一个行政机关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有关行政机关不再行使已经有一个行政机关统一行使的行政处罚权。 2、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围有哪些? 答:主要包括: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省政府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3、在我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有何重要意义? 答:目前,在我市城市管理部门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管理脱节及越位、错位、缺位,重复执法、交叉执法、执法扰民、执法成本高的问题,“十几顶大盖帽管不住一顶破草帽”、“三个和尚没水喝”、“龙多不治水”,就是所有问题的生动体现。管理见成效,靠突击整顿,抓一抓、好一阵,稍一放松,迅速回潮,风头一过就滑波,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些问题必须依靠改革的办法加以解决。实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一是可以防止多头管理和扯皮现象发生;二是可以提高行政工作效率;三是可以降低工作成本;四是有利于精简机构。实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是城市管理机制改革的必然选择,是城市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创建文明城市的迫切要求。 4、什么叫城市管理?现代城市管理的基本容是什么? 答:是指以城市的长期稳定、协调发展和良性运行为目标,以人、财、物、信息等各种资源为对象,对城市运行系统做出的综合性协调、规划、控制和建设、管理等活动。现代城市管理的基本容是:城市社会管理、城市经济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和城市的生态环境管理。 5、原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存在哪些问题? 答:(1)职权交叉,相互扯皮,城市管理责任难以落实;(2)重复执法,多头收费,群众合法利益难以维护;(3)条块分割,政令不畅,政府工作难以贯彻到底;(4)投入不足,忽视管理,执法水平和队伍素质难以提高。 6、如何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管理的关系? 答:(1)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互相依存、互相促进。城市建设是基础,创造出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为城市管理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和必要的技术条件,同时也对城市管理不断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由此促进城市管理的发展。没有城市的建设,就谈不上城市的管理。另一方面,城市管理是关键,是巩固城市规划建设成果、营造良好城市秩序、发挥城市功能的必要手段。实践证明,管理出效率,管理出效益,管理出财富。良好的投资环境蕴含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城市管理搞得好,可以少花钱甚至不花钱多办事。(2)城市建设与管理不协调,给城市发展造成巨大阻力。长期以来,城市管理与城市建设的发展不平衡,导致城市发展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城市整体效能得不到体现,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3)正确解决城

092济宁铁塔寺片区整治改造规划{W}

委托 济 项目名称:济宁铁塔寺片区整治改造规划 委托单位:济宁市城乡规划局 设 计单位:济宁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规 划甲级资质证书编号: │建│城规编第()号 院 长:史衍智 研 究 员 审 定:郭庭良 研 究 员 工程负责人:王 尧 高级施工全过程管理人员 项目组成员 丁 芝 工 程 师 田冬梅 工 程 师 韩冬梅 工 程 师 运河古都.铁塔清梵

汇报框架 一、项目概述 二、规划总则 三、溯源与展望 四、认知与行动 运河古都.铁塔清梵

项目概述 运河古都.铁塔清梵

线古槐路东侧 区位条件:位于城市历史文化轴 线古槐路东侧,处在济宁历史城区核心 部位,是济宁铁塔寺及太白楼历史文化 街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原有形制:“铁塔寺”原名 “崇觉寺”,又名“释迦寺”, 始建于北齐皇建元年(年),后经 历代扩建和重修,至明代形成基本格局, 铁塔寺坐北朝南,平面呈长方形,占地 近十七亩,由左、中、右三路组成,各 类建筑八十多楹。现仅剩铁塔、大雄 宝殿、声远楼、僧王祠、汉碑室等 建筑铁塔寺—太白楼街区保护规划图 楹。 济宁崇觉寺铁塔为国家级文物保 护单位,是中国四大铁塔之一。 始建于北 宋崇宁四年(年)共九层, 为八角形楼阁式建筑,基座为砖砌,塔 身为铁汁铸造而成,通高米。 运河古都.铁塔清梵

潘家大楼保护与利用规划图 片区周边重要文物古迹潘家大楼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潘家大楼创 建于世纪年代,是潘洪均的私邸。 潘家大楼原是一组庞大豪华的近代建筑 群体。现仅存第二进院北厅。利用现有 戏台,将潘家大楼逐步恢复为传统戏院, 弘扬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 河道总督衙门:恢复河道总督衙门,河道总 督衙门是运河、黄河的最高行政管理机 构。河道总督衙门最初建于元代,兴于 明清,多次重修,现已不复存在。规划 拟于原址建设,位于古槐路、云路街、 西门大街、院后街四条街道形成的地块, 规划用地公顷。 吕家宅院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是吕德镇字 静之的私人住宅,系清末建筑。现仅 存原建筑的两进院落。整个建筑,民族 特色突出,传统风格浓厚是研究明、清 时期私人宅院的实物教材。 潘家大楼保护与利用规划图 河道总督衙门规划总平面图吕家宅院保护与利用规划图 运河古都.铁塔清梵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常用法规汇编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常用法规汇编 一、实施主体: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办理部门:顺庆分局 三、联系电话: 四、监督电话:12319 五、相对人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维权渠道: 1.在60日内依法向南充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或者在 3个月内依法向顺庆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依照《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南充市政府法制办投诉。 六、行政处罚事项(共65项): 序号:4 行政权力编码:-B- 行政权力名称:对堆放、吊挂影响市容市貌物品的处罚。 行政权力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项: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清除;拒不改正或者清除的,代为清除,其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章搭建、堆放、吊挂影响市容市貌物品的。

处罚种类:罚款 自由裁量标准: 首次轻微违规,不罚款; 违法情节较轻,罚款50元; 违法情节较重,罚款50元以上100元以下; 违法情节严重,罚款100元以上200元以下。 序号:5 行政权力编码:-B- 行政权力名称:对乱涂写、刻画和擅自张贴宣传品行为的处罚。 行政权力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三项: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清除;拒不改正或者清除的,代为清除,其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乱涂、乱刻、乱画或者擅自张贴各种宣传品的。 处罚种类:罚款 自由裁量标准: 首次轻微违规,不罚款; 违法情节较轻,罚款50元; 违法情节严重,罚款50元以上100元以下; 违法情节特别严重,罚款100元以上200元以下。

中国各省份经济发展综合水平的分析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f65501875.html, 中国各省份经济发展综合水平的分析 作者:张开宇 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3年第04期 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改革开放的深入,研究经济的发展状况及分析经济 发展的各个因素已经越来越重要。采用因子分析法对中国各省份的社会经济指标进行综合分析,旨在提取能近似且具有综合性解释社会经济发展的几个因子成份,并据此对各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进行分类、比较和综合评价。 关键词:经济发展;综合水平;因子分析;中国各省市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4-0146-02 一、绪论 当今世界已经进入了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时代,城市作为国家的经济、政治、科技和教育文化发展中心已经成为经济循环的主角,而决定每个城市的地位、作用以及未来发展事态的主要因素是它们各自拥有的综合经济实力。对城市综合经济实力的概念,中国城市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提出:城市综合经济实力是指城市所拥有的全部实力、潜力及其在国内外经济社会中的地位和影响力。据此我们可以看出评价城市综合经济实力应该包括地区生产总值、拥有的交通运输能力、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商品零售价格指数。本文选择11项通用的社会经济指标,所用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局2009年(由于2010年某些指标的数据不全)的统计资料,以中国31省市地区的社会经济数据为样本,来综合评价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影响因素。社会经济指标的选择如下:GDP、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固定资产投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工业总产值、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净收入、货运量、客运量。本文主要利用SPSS统计软件对相关数据进行因子分析处理。 本文研究的目的是通过因子分析法对描述中国各省份综合经济实力的各种指标进行各种分析,一方面找出用来衡量中国各省份综合经济实力的各个指标之间的内在联系,另一方面找出各省份综合经济实力的差异,以求发现其差距所在的原因,方便各省市扬长避短,提高各自的经济发展综合水平。 二、中国各省市经济发展综合水平因子分析 因子分析基本原理:因子分析法是根据相关性大小把变量分组,使同组内的变量之间相关性较高,而不同组的变量相关性较低。每组变量代表一个基本结构,这个基本结构称为公共因子。因子分析的基本步骤是:第一步,确认要分析的原变量是否适合作因子分析;第二步,利

济宁市城市规划管理简明技术规定(参考Word)

济规〔2006〕17号 济宁市城市规划管理简明技术规定 (2006年版)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以及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各县(市)的城镇可参照执行。 第二条城市各项建设用地,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规定,城市规划确定的人均用地指标、用地性质和规模,在已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地段内进行。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的,须先提出调整规划,按程序审批。 第三条建筑容量 (一)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的容积率、建筑密度按如下指标控制: 居住建筑:多层住宅容积率1.0~1.5,建筑密度不大于28%;高层住宅容积率1.5~3.0,建筑密度不大于25%。办公建筑:多层容积率0.6~2.5,建筑密度不大于38%;高层容积率2.5~5.5,建筑密度不大于35%。商业建筑:多层容积率0.8~2.5,建筑密

度不大于40%;高层容积率2.5~5.5,建筑密度不大于40%。

1、属于以上建筑类别的单个建筑项目的建筑容量,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周边环境、交通、地价和配套服务设施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 2、不属于以上建设类别的其它项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范另行确定建筑容量指标。 (二)建设用地最小面积小于(表一)规定的建设用地下限指标的,不应单独零星建设永久性建筑。 (表一)建设用地下限指标 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小于(表一)的规定,但有下列情况之一,且不妨碍城市规划的实施,可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1、社区配套用房、垃圾收集和中转站、变配电室、泵房、公厕等涉及社会公益性的建设项目。 2、邻近土地为完成规划或建设的河道、道路或其他类似情况,确无法与周边土地整合的建设项目。 3、被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鉴定为危房的拆翻建。 第四条工业项目容积率不得低于0.6,建筑密度不低于35%,绿地率不高于15%,厂前区用地比例不高于7%。

无锡市城市防涝规划

无锡市城市防涝规划 前言 无锡是全国防洪重点城市之一,也是新时期一个重要的经济大市,根据国家颁布的《防洪标准》(GB50201-94)以及无锡城市的规模和重要性,水利部在办规计[1998]91号文和批复同意的《太湖流域防洪规划大纲》中明确要求:无锡市中心城区为特别重要城市,其防洪标准应达到200年一遇;另外,由于人口集中、经济发展加快和治污措施滞后,无锡城区河道水质恶化的状况未得到根本扭转。为进一步提高无锡中心城区的防洪标准及通过水利工程的优化调度达到改善水环境的目的,特编制《无锡市城市防洪规划》。 本次规划的范围为无锡市区(即中心城区),包括北塘、崇安、南长、郊区、马山、新区等六区,以及原锡山市靠近市区的部分地区。2001年锡山市撤市设区部分不在本次规划范围之内。 第一章城市概况 第一条无锡市总面积4650平方公里,其中无锡市市区(即中心城区)面积517平方公里。目前有建成区面积97.8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京杭运河两侧。市区西南部为低山丘陵剥蚀构造区,东北部为堆积平原区,东北部地势低平,地面高程大多在3~5米(吴淞高程系,下同)。境内河网密布,京杭大运河穿城而过,北侧有锡澄运河、白屈港、北兴塘河与长江相通,南侧有梁溪河、骂蠡港等与太湖连接,东有九里河、伯渎港流入望虞河。 第二条无锡市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湿润。受海洋季风影响,春夏之交多“梅雨”,夏末初秋有台风。年平均气温15.4℃,极端最高气温37.7℃,极端最低气温-8℃;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112.3mm,年平均降水日数为125天,年最大降雨量为1630.7mm (1991年),年最小降雨量为552.9mm(1978年),5~9月份的汛期雨量占全年平均降雨量的60%以上,汛期最大降雨量为1216.1mm(1991年)。 无锡市1952~1999年48年的平均梅雨日约27天,平均梅雨量246.1mm,最大梅雨日56天(1954年,梅雨量410mm),最大梅雨量792.2mm(1991年,梅雨日55天)。 无锡南门水位站1923~1999年的多年平均水位为3.06米,1954年最高水位4.73米(7月28日),1991年最高水位达4.88米(7月2日),为该站历史最高水位;最低水位为1.92米(1934年8月26日)。无锡南门警戒水位为3.59米。自八十年代以来,无锡南门超过4米的水位几乎每1~2年就出现一次。 第三条本次防洪规划所称无锡市区即为中心城区,包括崇安、南长、北塘、郊区、新区、马山共6区,共辖乡镇13个,街道29个;1999年末人口111.69万人,人口密度2158人/平方公里。 1999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GDP)1138亿元,占全省的11.8%,人均2.63万元,是全省人均值的2.43倍,在全国主要经济城市GDP排名表中列第10位;1999年无锡市区GDP 为377.95亿元,占全市33.2%,人均3.38万元,是全市人均值的1.29倍。

城市管理规章制度

城市管理规章制度 篇一:城管所各项规章制度 城镇管理所主要职责 一、负责城镇市容市貌的管理。 二、负责城镇市政设施,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 三、负责城镇环境卫生的管理。 四、负责城镇各类建设活动的相关审查。 五、负责城镇各类占道的管理。 六、负责城镇各类垃圾等废弃物的管理。 七、负责城镇绿地的管理。 八、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 城镇管理所学习制度 一、城管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地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刻苦钻研本职业务,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法律、法规水平和驾驭工作的能力。 二、每月召开2次部门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就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知识进行学习。 三、参加学习人员必须准时参加,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无故缺席,否则视为缺勤。 四、凡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每缺席一次,从当月工资中扣除15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

城管所值班制度 一、为方便群众办事,确保城管所安全,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参加轮流值班制度。 二、各班次早8时30分接班,次日8时30分交班,值班人员负责好办公室的卫生、用水、用电。接待好群众来信来访。 三、保护好城管所财产安全,凡值班丢失的公共财物将视其情节,由值班人员全额或差额赔偿。 四、值班人员凡擅离职守,不履行值班职责造成重大失误的追究其值班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五、值班人员无故迟到、早退、缺席一次,罚款5—10元,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城管所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会计法》,严守财经纪律,坚决按财会管理规定办事。 二、厉行节约,城管所实行统一计划开支,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开支,应事先造计划,由主管领导审签后,主要领导审定后方可开支。 三、城管所资金不准借予私人,收费人员每月15日前和月底应及时将所收款项向镇财政所交清,不及时交清或坐支所收款项的将从本人工资中进行处罚并追缴未交清的款项。 四、城管所所有收费票据必须统一在镇财政所领销,不得自制收费票据,否则按贪污论处。贪污公款500元(含500元),一经查实,立刻停发工资,并进行解聘用工关系。

济宁2018-2025年全市停车位、停车场规划

目录 1总则 (1) 2停车发展战略 (4) 3停车供给目标 (6) 4建筑配建停车标准优化 (7) 5路外公共停车场规划 (8) 6路内公共停车场规划 (10) 7充电设施布局规划 (12) 8非机动车停车设施规划 (14) 9停车政策研究 (16) 10近期行动计划 (18) I

附表目录 附表1 停车区域划分表 (19) 附表2 停车总量目标 (19) 附表3 供应结构目标 (19) 附表4 停车配建指标 (20) 附表5 一类区路外公共停车设施布局一览表 (21) 附表6 二类区路外公共停车设施布局一览表 (23) 附表7三类区路外公共停车设施布局一览表 (27) 附表8 路外公共停车场泊位分配 (32) 附表9 路内临时停车设置控制表 (33) 附表10 占用机动车道设置停车泊位的 V/C比值 (33) 附表11 占用非机动车道设置停车泊位的V/C比值 (33) 附表12 占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道设置停车泊位的V/C比值 (33) 附表13 任城区近期路内停车设置情况一览表 (34) 附表14 兖州区近期路内停车设置情况一览表 (35) 附表15 各类用地配建充电桩统计一览表 (36) 附表16 充电桩近期主要布点位置统计一览表 (37) 附表17 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布局 (39) 附表18 路内停车泊位充电桩布局数量 (40) 附表19 非机动车停放区设置宽度要求 (40) 附表20 济宁城区停车收费标准 (40) II

附表21 严格违停执法工作分工表 (41) 附表22 近期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一览表 (41) III

1总则 【第01条】规划背景 国家不断出台指导意见,系统的对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和 运营提出更高的要求。 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对城市建设重点和方向提出了 新的要求,现有停车规划有必要进行优化和调整,满足济宁城市的 发展要求。 【第02条】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济宁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包括任城区、兖 州区、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经开区等,规划用地面积385平方公 里,规划人口350万 重点范围:任城老城区和兖州老城区。 【第03条】规划年限 近期:2017--2020年; 远期:2021--2030年; 规划基准年为2016年。 【第04条】规划目标 1.近期着重解决停车供需矛盾,弥补城区停车缺口,缓解停车压力, 远期建成与济宁城市特征和公交优先交通战略相适应的可持续 停车发展模式; 2.建立以配建停车场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场是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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