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行为税政策解读

财产行为税政策解读
财产行为税政策解读

财产行为税政策解读

财产相行为税管理一处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管理科(处),梅河口

市、公主岭市地方税务局税政科,省局直属税务局法制科

为强化税政管理,统一政策执行口径,对《关于开展财

产和行为税有关政策调研的函》(吉地税财行便函(2017)3 号)所涉及的税收政策,经请示税务总局和处里共同研究,

见解读如

各地比照执行。

无偿使用房产、土地是否可以享受减免

按照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规定,享受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的房产和土地,应是纳税人自用的房产和土地。无偿使用房产、土地的,使用者属于代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不应享受减免税优惠。

墓地是否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

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对经营性墓地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于墓地建造后销售给个人的,暂不征收城镇土地

使用税。

三、公交车辆车船税减免

根据《税收减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纳税人在符合减

兔税资质条件期间,备案材料一次性报备,在政策存续期可

直享受。按照税务总局《纳税服务规范》(2.3版)规定,

公共交通车船应提供的备案资料包括:1、《纳税人减免备案登记表》2份;2、经营许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单位(组

织机构代码证明)及人员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车船

产权证(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跨区域营运的城际公交车

属于公路客运性质,不在免税范围内

四、校车车船税减免

对于符合减免条件的校车,严格执行吉政办发(2011

26号文件要求,采取“即收即退或先收后退”的办法减兔校车的车船使用税。退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减免条件的校车备案资料有4项:1、《纳税人减兔备案登记表》份;2、当地政府部门关于对校车使用许可证明材

料原件及

复印件;3、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行驶证原件及

复印件。

五、企业资金贴花的,其实收资本与注册资金不同步的,

能否以实际缴付资金计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记载资

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科目资金总额万分之五贴花

韦维护建設稊納稊所在地的判定

凡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城建税适用税率按其税务登

财产税和行为税

项目八财产税和行为税会计核算和税收筹划 一、单项选择题 1.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A.所有权 B.使用权 C.占有权 D.经营权 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采用()。 A.有幅度差别的比例税率 B.有幅度差别的定额税率 C.全国统一定额 D.税务机关确定的定额 3.纳税人将房产出租的,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税率为()。 A.1.2% B.12% C.10% D.30% 4.某运输企业拥有载货汽车(自重吨位均为40吨)30辆,其中有2辆在厂内行使,不领取行使执照,也不上公路行驶;拥有通勤用大客车10辆。该企业所在省规定,载货汽车年税额每吨50元;大客车年税额每辆500元。该企业全年应纳车船税税额是()。 A.61000元 B.58 000元 C.60 000元 D.65 000元 5.按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代替贴花。 A.50元 B.500元 C.5000元 D.50 000元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地区中,开征土地使用税的有()。 A.城市B.县城建制镇 C.农村D.工矿区 2.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 A.房产原值B.房产租金收入 C.房产售价D.房产余值 3.下列各项中,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的包括()。 A.汽车、无轨电车B.自行车 C.客轮、货船D.火车 4.下列应税凭证中应采用定额税率计算交纳印花税的有()。 A.产权转移书据B.工商营业执照 C.商标注册证D.技术合同 三、判断题 1.城镇土地使用税采取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依法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3.房产税是按房产租金征收的一种税。() 4.宗教寺庙、公园和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使用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征收房产税。()5.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 四、实务题 1.万方超市与某娱乐中心共同使用一块面积为1800平方米的土地,其中超市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这块土地总面积的2/3,另外1/3归娱乐中心使用。当地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税额为5元,税务机关每半年

减税降费政策系列解读之企业所得税

减税降费政策系列解读之 企业所得税 江阴市财政局 今年以来,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结构性、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减税降费落实到位。为便于企业和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政策,现推出减税降费政策系列解读。 企业所得税如何减?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扣除比例提高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之一 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全部制造业领域

2020年12月31日止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之一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之二 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按 照实际发生额的50%在税前加计 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 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按 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 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 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 月31日期间,研发费用未形成 无形资产的,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 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175%在税前摊销。

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条件放宽 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从业人数 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 高企或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弥补结转年限延长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优惠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三方防治企业:是指受排污企业或政府委托,负责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包括自动连续监测设施)运营维护的企业。 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 300人 5000万元 现规定上限 原规定上限

新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解读

新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解读 新企业所得税法精神宣传提纲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要求,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的精神,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企业所得税法),同日主席签署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63号,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为了保障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顺利实施,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充分借鉴国际惯例,对需要在实施条例中明确的重要概念、重大税收政策以及征管问题作了深入研究论证,在此基础上起草了《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草案)》,报送国务院审议。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12月6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第512号,正式发布《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与新企业所得税法同步实施。 二、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与原税法相比的重大变化 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相比,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重大变化,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法律层次得到提升,改变了过去资企业所得税以暂行条例(行政法规)形式立法的做法;二是制度体系更加完整,在完善所得税制基本要素的基础上,充实了反避税等容;三是制度规定更加科学,借鉴国际通行的所得税处理办法和国际税制改革新经验,在纳税人分类及义务的判定、税率的设置、税前扣除的规、优惠政策的调整、反避税规则的引入等方面,体现了国际惯例和前瞻性;四是更加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状况,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建立税收优惠政策新体系,实施务实的过渡优惠措施,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 三、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主要容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现了五个方面的统一,并规定了两个方面的过渡政策。具体是:统一税法并适用于所有外资企业,统一并适当降低税率,统一并规税前扣除围和标准,统一并规税收优惠政策,统一并规税收征管要求。除了上述"五个统一"外,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两类过渡优惠政策。一是对新税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享受企业所得税低税率和定期减免税优惠的老企业,给予过渡性照顾。二是对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财产税案例

案例一 某集团公司2000年购入房屋一栋,原值300万元,2005年1月将其联营投资,经营期10年,年租金35万元;该集团自有办公楼2幢,原值共计500万元,请计算2001年该企业应纳的房产税。(该地规定允许按原值一次扣除30%) (1)联营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房屋从租计税,应纳房产税为: 35× 12%=4.2(万元) (2)自有办公楼从价计税,应纳房产税为:500× (1-30%) × 1.2% =4.2(万元)该集团公司当年共纳房产税为8.4万元。 案例二 某国有饭店房产原值2000万元,2005年该饭店内装修,6月份装修完毕办理竣工结算,装修支出250万元(包括中央空调更换支出),均计人固定资产原值,请计算该企业2005年度应纳房产税。(该地规定允许按原值一次扣除20%) (1)上半年应纳房产税为2000×(1-20%)×1.2%÷2=9.6(万元) (2)下半年应纳房产税为(2000+250) × (1-20%)× 1.2%÷2= 10. 8(万元) 该企业2005年度共应纳房产税20.4万元。

案例一 某运输公司有货车挂车10辆,净吨位5吨,另有卡车8辆,净吨位3.7吨,仅供内部行驶的平板货车一辆,接送职工面包车一辆(18人座),1月份还新添3辆卡车,当月投入使用,每辆净吨位为2吨,当地政府规定载货汽车单位税额为60元/吨,30座以内乘人汽车单位税额为250元。要求:计算该单位全年应纳车船税多少? (1)货车挂车,按机动车税额的7折计税:应纳车船税=10× (60×70%)×5=2100(元) (2)卡车按净吨位征税,净吨位尾数半吨以下按半吨计算;超过半吨,按1吨计算。 应纳车船税=4×60×8=1920(元) (3)仅供内部行驶的平板货车免税。 (4)接送职工面包车按“辆”计税:应纳车船税=1 × 250=250(元) (5)新添卡车自使用之月纳税应纳车船税额=3×60×2=360(元) 该单位当年应纳车船税=2100+1920+250+360=4630(元) 案例二 某商场有送货车6辆,其中1辆出租半年,每辆净吨位3吨,20人座班车2辆,客货两用车2辆,乘客座位6人,载货净吨位2吨。(10人座以下客车年税额180元/辆,11—30人座客车年税额250元/辆,货车年税额40元/吨)。 要求:计算该商场当年应纳车船税税额。 (1)送货车应纳车船税为:6×3×40=720(元) (2)班车应纳车船税为:250× 2 = 500(元) (3)客货两用车应纳车船税为:(180÷2+40×2) × 2=340(元) 该商场当年共纳车船税为720 + 500+ 340 = 1560(元)。 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客货两用汽车,载人部

财产行为税工作总结

财产行为税工作总结 税政股作为县局的职能部门,主要发挥着宣传税收法规政策,提高税干政策水平和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促进依法治税,指导和监督税收政策的落实和执行的职能。在县局党组和市地税务局有关业务科室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为推动我县地税工作深入落实依法治税、大力组织收入做出了自己的一份贡献。现将税政股20xx年营业税财产行为税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企 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学习xx大精神后,感触颇深。xx同志在党的xx大报告中从历史和时代的高度出发,科学地总结了过去5年的工作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基本经验,深刻阐明了我们党在新世纪坚持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实现什么奋斗目标等重大问题,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我们党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奋勇前进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20xx年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我国税收制度改革迈出的一大步,所得税法内容多,操作难度大,为尽快掌握税法内容,一是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二是在每天点名后和大家一起学习,通过xx大精神和税收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素质,为搞好工作打下良好的政治业务基础。同时为使全局税务人员学习贯彻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在县局领导的安排下,购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所得税法释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释义及适用指南》人手一册供大家学习,为检验学习效果,5月26日下午组织了全县各分局及局机关35人参加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知识竞赛,经过两小时的竞赛,稽查局以总分274.2分荣获团体第一名,县局机关、岳坊分局分获二、三名;岳坊分局葛绍邦荣获94.5分荣获个人第一名,征管分局刘玉、局机关张秀芹分获二、三名。 二、大力宣传税法,提高社会纳税意识 为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减少税收工作阻力,化解纳税人的误解和抵触,税政股结合实际工作,坚持不懈地大力开展税法宣传活动,针对今年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税收、发展、民生”这一税法宣传主题,我股大力宣传诚信纳税的重要性、必要性,在税法宣传月活动中,一是认真编印税法宣传材料发宣传材料。二是亲自向纳税人发放税法宣传资料,接受纳税人税收政策咨询。三是印制《车船税政策问答》、《省地税系统三项服务措施100条》、《省地税系统促进全民创业措施100条》等宣传手册发给纳税人。四是更新设在体委的税法宣传栏的资料。五是经与县第二中学鉴定协议,在二中设立税法宣传基地,并赠送近二百本书籍和资料,税政股的同志在二中举办了税收政策知识讲座;七是今年1月1日车船税委托保险公司代征,元月2日对保险公司进行车船税及其委托代征业务培训。 四、强力推进房地产税收实行“一体化”管理 为贯彻执行该《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xx]75号)通知》县人

税法习题(选择题-)财产与行为税类

税法习题(选择题)-财产与行为税类 房产税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的人规定的是( )。 A.集体产权出租的由承租人缴纳B.房屋产权出典的由出典人缴纳 C.产权纠纷未解决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D.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不缴纳 2.下列房产税的纳税人是( )。 A.房屋的出典人B.拥有农村房产的农村农民 C.允许他人无租使用房产的房管部门D.产权不明的房屋的使用人 3.以下应缴纳房产税的项目有( ) A.集团公司的仓库B.合伙企业的露天游泳池 C.股份制企业的围墙D.工厂的独立烟囱 4.融资租赁房屋,在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是( )。 A.租出方B.租人方C.免税D.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5.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应由( )缴房产税。 A.承租方按租金收入B.出租方按租金收人 C.承租方按房产余值D.出租方按房产余值 6.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作为计税依据。A.取得利润分红B.房产租金C.房产余值D.房产原值 7.某企业有房产1000平方米,房产原值100万元。2005年该企业将其中的200平方米的房产出租,年租金20万元,已知省政府规定的减除比例为30%,该企业当年应纳房产税为( )。 A.0.84万元B.0.4万元C.12万元D.3.072万元 8.某省政府机关有办公用房一幢,房产价值6000万元,2008年将其中1/3对外出租,取得租金收入200万元。已知该省统一规定计算房产余值时的减除幅度为30%,该政府机关当年应纳的房产税为( )万元。 A.168 B.72 C.24 D.0 9.下列情况中免征房产税的有( ) A.外贸出口企业仓库用房B.个人无租使用免税单位房屋用于经营 C.个人出租的房屋D.个人自住的200平方米的别墅 10.房产税的征收办法是( )。 A.按月征收B.按季征收C.按年征收D.按年计算、分期预缴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情况中应征房产税的有( ) A.高等院校教学用房B.中小学出租房屋 C.军队办的对外营业的招待所D.区政府办公用房 2.以下可以作为房产税征税对象的有( ) A.工业企业的厂房B.商业企业的仓库 C.工业企业的厂区围墙D.露天游泳池 3.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可以是( )。

第十六章财产及行为税制度(上)

第十六章财产及行为税制度(上)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项目不计入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的是()。 A、含在购买价格中的增值税 B、含在购买价格中的消费税 C、价外收取的运输费 D、价外收取的车内装潢费 答案:A 解析:含在购买价格中的增值税不作为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2、某企业于2006年5月从国外进口一辆自用小轿车,经报关地海关对报关资料审查确定,关税计税价格为20万元,海关征收关税20万元,并按增值税、消费税有关规定分别代征进口增值税7.34万元,消费税3.2万元。该企业应纳车辆购置税()。 A、5.05 B、4 C、4.32 D、4.73 答案:C 解析:(20+20+3.2)×10%=4.32(万元)。 3、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A、车辆注册地 B、售车方所在地 C、购车地 D、纳税人所在地 答案:A 解析: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车辆购置税纳税期限为进口之日起()。 A、10日内 B、20日内 C、30日内 D、60日内 答案:D 解析:进口自用应税车辆应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缴纳车辆购置税。 5、某税务局2006年5月向某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一辆小轿车作办公用,支付含增值税的价款234000元,代收的保险费1000元,送车费500元,上牌办证费20000元,均由某汽车贸易公司开具发票和有关收据。另支付控购部门控购费30000元,该税务局应纳车辆购置税()元。 A、21837.61 B、20000 C、25237.61 D、24837.61 答案:A 解析:(234000+1000+500+20000)÷(1+17%)×10%=21837.61(元)。 6、农民个人购买的摩托车车辆购置税的纳税地点为()。 A、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 B、县农机车管部门所在地 C、县(市)公安车管部门所在地 D、地、市或地、市以上的公安车管部门所在地 答案:C 解析:农民个人购买的摩托车应在县(市)公安车管部门所在地缴纳车辆购置税。 7、我国车辆购置税实行法定减免税,下列不属于车辆购置税减免税范围的是()。 A.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 B.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人民币现金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 C.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

财产行为税业务100题(有解析)

财产行为税业务100题(有解析) 财产行为税题库一、单项选择题1.目前我国城建税的税率实行的是的方法。A.纳税人所属行业差别比例税率B.纳税人所在地差别比例税率C.纳税人所属行业累进税率D.纳税人所在地统一累进税率【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城建税税率的知识点。目前我国城建税法实行的是纳税人所在地差别比例税率,所以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应根据纳税人所在地来确定适用税率。2.某市一建筑公司本月应纳营业税10万元。在税务检查过程中,税务机关发现,该企业上月隐瞒收入40万元,被查补营业税,并处3倍罚金,则应缴纳、查补和处罚的城建税为。A.3360元B.10360元C.130360元D.133360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城建税计税依据的知识点。应

纳城建税=100000×7%=7000;查补营业税=400000×3%=12000,查补城建税=12000×7%=840,“三税”处罚,城建税也应处罚,处罚城建税=840×3=2520,共缴纳、查补和处罚城建税=7000+840+2520=10360。3.位于某市甲地板厂为外商投资企业,2011年8月份购进一批木材,取得增值税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格800000元,当月委托位于县城的乙工厂加工成实木地板,支付不含税加工费150000元。乙工厂11月份交付50%的实木地板,12月份完工交付剩余部分。已知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乙工厂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A.1250元B.1750元C..2500元D.3500元【答案】A 【解析】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建税。应代收代缴城建税=×50%/×5%×5%=1250。4.位于市区的某内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内销与出口业务。2010年4月

【精编】新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解读

新企业所得税相关政 策解读

新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解读 新企业所得税法精神宣传提纲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要求,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的精神,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企业所得税法),同日胡锦涛主席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为了保障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顺利实施,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充分借鉴国际惯例,对需要在实施条例中明确的重要概念、重大税收政策以及征管问题作了深入研究论证,在此基础上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草案)》,报送国务院审议。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12月6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第512号,正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与新企业所得税法同步实施。 二、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与原税法相比的重大变化 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相比,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重大变化,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法律层次得到

提升,改变了过去内资企业所得税以暂行条例(行政法规)形式立法的做法;二是制度体系更加完整,在完善所得税制基本要素的基础上,充实了反避税等内容;三是制度规定更加科学,借鉴国际通行的所得税处理办法和国际税制改革新经验,在纳税人分类及义务的判定、税率的设置、税前扣除的规范、优惠政策的调整、反避税规则的引入等方面,体现了国际惯例和前瞻性;四是更加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状况,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建立税收优惠政策新体系,实施务实的过渡优惠措施,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 三、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主要内容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现了五个方面的统一,并规定了两个方面的过渡政策。具体是:统一税法并适用于所有内外资企业,统一并适当降低税率,统一并规范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统一并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统一并规范税收征管要求。除了上述"五个统一"外,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两类过渡优惠政策。一是对新税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享受企业所得税低税率和定期减免税优惠的老企业,给予过渡性照顾。二是对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内,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过渡性税收优惠。同时,国家已确定的其他鼓励类企业,可以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 为了保证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可操作性,实施条例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框架,对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逐条逐项细化,明确了重要概念、重大政策以及征管问题。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界定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若干重要概念,如实际管理机构、公益性捐赠、非营利组织、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等;二是进一步明确了企

2010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读

2010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读

2010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读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上) 自从参加大连市国税局召开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宣讲会后,主管公司财务税收的老总王雷有了心事:这几年,自己公司不断加大新产品研发和技术投入,产品创新在本地区乃至全国都领先,且产品也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内,公司的情况比较符合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政策要求的条件,可是由于对相关政策和办理程序还不是十分了解,始终没有申请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经研究部署,公司财务部长向主管税务局进行了咨询了解。 首先,公司财务部长详细介绍了本公司实际情况: ★一是近三年内公司陆续自主研发并注册了4项产品专利技术,拥有核心技术,符合“认定条件”的第一项。今年仍然在继续研发新产品,并已经在申请专利,由于每年公司都有研发计划,因此今后此项条件也将符合规定,按照这个条件要求,公司还要继续加大研发力度争取更多地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技术; ★二是主要产品在《领域》规定范围之内; ★三是为了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促进公司加速发展,近年来,公司加大了人才引进力度,采取各种措施,提高福利待遇条件,陆续招聘了不少技术人才,其中还有1名博士,科技人员比例已经达到了30%以上。 ★四是按照自己认为的高新技术产品计算上年产品收入占公司总收入已经达到70%,超过了标准比例; ★五是公司年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已经超过了3%。 针对上述情况,税务人员对企业进行了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辅导: ? 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前提: 企业必须持续进行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主要体现在具有独立时间、财务安排和人员配置的研究开发活动。企业从事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不属于此范畴。 ? 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关键: 其关键在于企业是否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研究开发费用是否符合规定比例及正确归集。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权属包括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形成,也包括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取得。 企业应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的样表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

财产行为税知识点

财产行为税政策知识点 一、说明 (一)基本构架。为更好地辅助应试人员学习掌握财行税税制要素,进一步明确财行税应试方向与重点,以近年来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应试指导为基础,以全面、履新、实用为原则,结合纳税服务岗位职责与工作特点,整理归纳了截至目前国家以及省级层面出台、制定的财行税重要法律、法规与实体政策,其中“应知应会”知识点是指应牢固掌握、重点记忆的税收实体法基本要素;“关注掌握”知识点是指应深入了解、强化学习的税收具体政策;“了解知晓”是指应试人员基本知晓、可次要关注的财行税相应征管办法或实体政策。 (二)学习建议。一是以通读本知识点为首要,做到方向明确、知晓概要、厘清重点;二是以精读《政策要点》为基础,做到全面掌握、查漏补缺、融会贯通;三是以强化习题训练为途径,做到深化理解、补齐短板、快速应答;以掌握政策概要理解性。 二、土地增值税知识点 (一)应知应会 1.征税范围: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有偿转让的房地产三类情形征税,对继承、特定赠与行为不征税) 2.纳税人:涵盖所有单位和个人 3.适用税率: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4.应纳税款计算 ①收入额,“营改增”后收入额(含预征依据)不含增

值税;②扣除项目金额,基本公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③计算增值额,基本公式=收入额-扣除项目金额;④计算增值率,基本公式=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⑤计算应纳税额,基本公式=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5.税收优惠:条例明确减免情形 6.征收管理:申报缴税期限、“先预征、后清算”、纳税地点 (二)关注掌握 一是征税范围、收入确定以及扣除项目的特别规定;二是转让旧房及建筑物计算方法;三是特定优惠政策;四是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的三类情形;五是分类辅导填列《土地增值税申报表》 (三)了解知晓 一是从事房地产开发转让的纳税人申报缴税事宜;二是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及相应要点 三、印花税知识点 (一)应知应会 1.征税范围: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凭证。 2.纳税人:凡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属于征税范围内所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3.适用税率:一是比例税率,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的税率为1‰。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其税率为0.5‰。购销合同、建筑安装

2015企业所得税最新政策解读

一、2015年增值税新政解析 (一)纳税人管理新政解析 主要内容: 1.自2015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2.自2015年11月2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 相关文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4号: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计税方法新政解析 主要内容: 1.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自2015年8月19日起,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此前未处理的事项,也按照此规定执行。 2.煤炭采掘企业巷道进项税额抵扣问题。自2015年11月1日起,煤炭采掘企业购进的下列项目,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巷道附属设备及其相关的应税货物、劳务和服务; (2)用于除开拓巷道以外的其他巷道建设和掘进,或者用于巷道回填、露天煤矿生态恢复的应税货物、劳务和服务。 相关文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 2.财税〔2015〕117号:关于煤炭采掘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税收优惠新政解析 主要内容: 1.药品生产企业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范围。 2.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新政策。 3.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 4.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新政策。 5.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 6.自2015年9月1日起,以劳务派遣形式就业的残疾人,属于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劳务派遣单位可按照财税〔2007〕92号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安置残疾人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由机关事业单位改制后的企业,为残疾人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属于财税〔2007〕92号第五条第(三)款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范畴,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7.新税收减免管理办法。 相关文件: 1.财税〔2015〕4号:关于创新药后续免费使用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2.财税〔2015〕73号: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3.财税〔2015〕74号: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4.财税〔2015〕78号: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 5.财税〔2015〕90号: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6.财税〔2015〕97号: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 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4号:关于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后库存化肥有关税收管理事项

财产行为税有关问题调研

财产行为税有关问题调研 一、当前经济与社会发展形势给财产行为税工作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2012年如何适应形势的要求确定财产行为税工作安排。 近年来,财产行为税征收管理力度不断加大,收入随经济的 发展、税制改革的深入以及征管的加强逐年快速增长,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近三年,我市的财产行为税(不含耕契税)入库税款逐年增长,从2008年的6.7亿元到2010年的8.36亿元,2011年1-10月份更是突破了10亿元大关,入库10.26亿元;而耕契两税自2009年移交地税征收后更是突飞猛进,从2009年的1.35亿元到2011年1-10月的5.05亿元,同比增长3.74倍。但是,当前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形势,给财产行为税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财税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等制度改革已在上海试行,预计“十二五”期间将推广到全国,地税部门在流转税、所得税方面征收管理的空间日趋有限,地税部门的工作重心将从流转税和所得税等税种逐步向财产行为税延伸。 因此,2012年地税部门应及时转变观念,克服畏难情绪,着眼大局,立足长远,从关系地税部门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考虑,切实抓好财产行为税征收管理;要牢固树立大税种做实、小税种做大的观念,突破流转税、所得税管理的思维定式,创新管理机制;要树立向管理要收入的思想,结合财产行为税的特点,

从堵塞征管漏洞入手,不断完善征收管理办法;要树立依法治税的思想,不应把财产行为税作为收入结构、收入进度的调节器,做到应收尽收。 二、2012年财产行为税工作面临哪些内部与外部的有利条件和困难,如何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克服面临的困难,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012年财产行为税工作面临的有利因素:一方面是国家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总局制定的税收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税收改革的任务,财产行为税改革都被列入“十二五”规划。可以说,未来5年,财产行为税的改革和发展将面临一个非常难得的机遇期,另一方面,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协税护税网络更加健全,国税、工商、房产,规划,建设,土地等各部门都定期向地税传递有关涉税信息。通过以信息传递为契机,查找漏征漏管情况,及时追缴、补征税款,源泉控管得到加强。而全省征管新系统的推广运行,各级政府部门对企业土地、房产、车辆等市场运行秩序的清理及加强规范化管理等,为财产行为税征收工作提供了充分有力的基础保障。同时,纳税人的纳税意识随着经济和企业的发展也逐步增强。不利因素:各种财产行为税的立法层次低,仍停留在暂行条例的层面上,权威性较低、效力层次不高,税收政策相对滞后,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财产行为税政策宣传不够深入,缺乏必要监督,落实不够到位;依托科技信息手段、提高财产行为税管

财产行为税司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问答(7题)

财产行为税司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 问答(7题) 今天,我就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大家关心的财产行为税相关问题做解答。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税务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作为,上下联动,一方面,积极会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抓紧制发全国统一实施的税收优惠政策文件,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地方政府或配合地方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性税收政策措施。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出台了地方性减免税的政策,这些政策多涉及到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等财产行为税。下面,我主要就纳税人朋友普遍关注的财产行为税方面的7个问题做解答。 1.关于物流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专项优惠政策 有纳税人问:此次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中,有没有专门支持物流企业的优惠? 为促进物流业发展,2017年至2018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制发了《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3号)和《关于物流企业承租用于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62号)两个文件,规定对物流企业自有和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上述政策已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 此次疫情当中,物流业是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为推动交通运输、快递等物流业加快复工复产,今年3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决定,要阶段性加大减

税降费力度,在一定期限内继续实施去年年底到期的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 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今年3月13日,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制发了《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6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政策内容上,与已到期的前期政策相比,该项政策口径没有变化。政策要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政策享受主体,有两类。一类是物流企业;另一类是向物流企业出租仓储设施用地的出租方。二是大宗商品仓储设施要具备两个必要条件。首先,主要用途是存储粮食等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以及煤炭等矿产品和工业原材料。其次,仓储设施占地面积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三是仓储设施用地为专用,包括仓库库区内的各类仓房(含配送中心)、油罐(池)、货场、晒场(堆场)、罩棚等储存设施和铁路专用线、码头、道路、装卸搬运区域等物流作业配套设施的用地。物流企业的办公、生活用地和其他非直接用于大宗商品仓储的土地不属于政策享受范围,也不算在前面所说的6000平方米面积内。 在管理方式上,为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享受优惠,此项政策采取纳税人自行申报、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办理。 在执行日期上,由于政策文件追溯到今年1月1日起执行,文件下发前已缴纳的应予减征的税款,纳税人可以按规定程序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或在以后应缴税款中抵减。 2.关于各省出台的地方性税收政策 有纳税人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地都出台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为什么同样类型的纳税人在有的省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在有的省就不能享受?

财产行为税知识点

财产行为税知识点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财产行为税政策知识点 一、说明 (一)基本构架。为更好地辅助应试人员学习掌握财行税税制要素,进一步明确财行税应试方向与重点,以近年来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应试指导为基础,以全面、履新、实用为原则,结合纳税服务岗位职责与工作特点,整理归纳了截至目前国家以及省级层面出台、制定的财行税重要法律、法规与实体政策,其中“应知应会”知识点是指应牢固掌握、重点记忆的税收实体法基本要素;“关注掌握”知识点是指应深入了解、强化学习的税收具体政策;“了解知晓”是指应试人员基本知晓、可次要关注的财行税相应征管办法或实体政策。 (二)学习建议。一是以通读本知识点为首要,做到方向明确、知晓概要、厘清重点;二是以精读《政策要点》为基础,做到全面掌握、查漏补缺、融会贯通;三是以强化习题训练为途径,做到深化理解、补齐短板、快速应答;以掌握政策概要理解性。 二、土地增值税知识点 (一)应知应会 1.征税范围: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有偿转让的房地产三类情形征税,对继承、特定赠与行为不征税) 2.纳税人:涵盖所有单位和个人 3.适用税率: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4.应纳税款计算 ①收入额,“营改增”后收入额(含预征依据)不含增值税;②扣除项目金额,基本公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③计算增值额,基本公式=收入额-扣除项目金额;④计算增值率,基

本公式=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⑤计算应纳税额,基本公式=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5.税收优惠:条例明确减免情形 6.征收管理:申报缴税期限、“先预征、后清算”、纳税地点 (二)关注掌握 一是征税范围、收入确定以及扣除项目的特别规定;二是转让旧房及建筑物计算方法;三是特定优惠政策;四是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的三类情形;五是分类辅导填列《土地增值税申报表》(三)了解知晓 一是从事房地产开发转让的纳税人申报缴税事宜;二是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及相应要点 三、印花税知识点 (一)应知应会 1.征税范围: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凭证。 2.纳税人:凡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属于征税范围内所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3.适用税率:一是比例税率,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的税率为1‰。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其税率为‰。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的规定税率为‰。借款合同的税率为‰。证券交易印花税实行单边征收,税率为1‰。二是定额税率,适用定额税率的是权利、许可证照和营业账簿中的其他账簿,采取按件规定固定税额,单位税额均为每件5元。 4.计税依据:一是从价计税,各类经济合同,以合同上所记载的金额、收入或费用为计税依据;产权转移书据以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为计税依据;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两项合计金额为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读

2018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读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上) 自从参加大连市国税局召开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宣讲会后,主管公司财务税收的老总王雷有了心事:这几年,自己公司不断加大新产品研发和技术投入,产品创新在本地区乃至全国都领先,且产品也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内,公司的情况比较符合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政策要求的条件,可是因为对相关政策和办理程序还不是十分了解,始终没有申请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经研究部署,公司财务部长向主管税务局进行了咨询了解。 首先,公司财务部长详细介绍了本公司实际情况:★一是近三年内公司陆续自主研发并注册了4项产品专利技术,拥有核心技术,符合“认定条件”的第一项。今年仍然在继续研发新产品,并已经在申请专利,因为每年公司都有研发计划,因此今后此项条件也将符合规定,按照这个条件要求,公司还要继续加大研发力度争取更多地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技术; ★二是主要产品在《领域》规定范围之内; ★三是为了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促进公司加速发展,近年来,公司加大了人才引进力度,采取各种措施,提高福利待遇条件,陆续招聘了不少技术人才,其中还有1名博士,科技人员比例已经达到了30%以上。 ★四是按照自己认为的高新技术产品计算上年产品收入占公司总收入已经达到70%,超过了标准比例; ★五是公司年销售收入超过2亿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已经超过了3%。针对上述情况,税务人员对企业进行了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辅导: ? 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前提:企业必须持续进行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主要体现在具有独立时间、财务安排和人员配置的研究 开发活动。企业从事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不属于此范畴。 ? 公司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关键:其关键在于企业是否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研究开发费用是否符合规定比例及正确归集。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项目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权属包括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形成,也包括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取得。 企业应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的样表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并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进行核算。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符合规定比例要求。 ? 公司想要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其他条件:

财产行为税工作重点建议

一、车船税重点:加强对保险公司扣缴工作的业务培训、政策辅导 和监督管理,使他们熟悉车船税的有关政策规定及扣缴的方式和程序,从思想上切实重视起这项工作。继续加强与公安部门的配合,严把车辆的“购车”与“年审”关,实施“先税后检”,堵塞车船税漏洞,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车船监督检查,加大征收力度,做到公平税负。 二、资源税重点:巩固“一区一品”管理,对不能正确计算资源税 的开采户全部进行测算,否则建立健全账户。加强代扣代缴力度,凡是不持有资源税完税凭证的,一律由收购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 三、房产税工作重点: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出租的房屋,二是房地产 企业自用和出租的房屋(重点售楼部),三是以契税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一体化管理 四、土地使用税重点:一是通过宗地管理对面积不清、备案类减免 税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进行一次实地测量(复查),二是工业园区和近年来招商和外资企业管理。 五、耕、契两税重点:进一步推进一体化管理,对房地产缴纳的出 让金、征地费、拆迁安置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开发费、城市建设配套费、土地闲置费等契税依据开展一次清理,对漏缴或少缴的进行补征。认真落实“先税后征”,加大综合治税。 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财产行为税政策性强、税种多、涉及面广、征管复杂。要做好本职工作,仅靠责任心和工作热情是不够的,还需要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作保证。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方面还有待提高。一方面加强业务学习,另一方面加强审计、会计等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要做好传、帮、带工作,要在工作能力方面悉心培养。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培训计划重点培养师资力量,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整体素质,推动财产行为税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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