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性大学医学院校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的实践与思考

◆教育文化

2016?9

(上),这是我国政策层面首次确认在高校推行法律顾问制度。2013年,教育部出台《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再次提出“可以聘请专业机构或者人员作为法律顾问,协助学校处理法律事务。学校的法制工作机构或人员在学校的决策、管理过程中要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在教育部文件精神的统一指导下,地方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也在近期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相关政策和文件。2014年陕西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在高校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提出到2014年底前,全省高校都应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具有合法资质的常年法律顾问,并进一步明确了高校法律顾问的职责。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也在2015年出台了《关于在本市教育系统普遍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要求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在2015年6月底前普遍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河北省教育厅在2016年1月出台《关于普遍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计划到2016年底,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从目前法律顾问制度在我国的实施和开展情况来看,法律顾问制度在我国高校当中得到了较好的推广和普及,一方面可以归结于政府层面在政策导向,推进力度,保障程序上的大力推动,在高校中已经营造了强烈的法治氛围和示范效应;另一方面各个高校在实际运行和改革过程中,如何有效合理的抢抓新的发展机遇以及在改革纵深过程中,触碰到各种利益的交错过程中如何正当维护自身权益,这些都需要法律顾问或者相关机构和专家给予正确的法律引导、政策咨询和事务处理,才能最大程度的在全面依法治校的前提基础下推进学校的快速可持续发展。二、医学院校实施法律顾问制度的背景20世纪90年代初,为顺应现代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满足我国经济迅猛发展的需求,我国启动了以“共建、调整、合作、合并”

为主要内容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并通过加大在综合性大学医学院校法律顾问制度的推行力度,调动办学主体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积极性,完善法律顾问工作与运行机制,延伸和扩展法律顾问制度的职能,从宏观层面的政策制定、政务公开,到微观层面的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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