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宪政民主概念

西方宪政民主概念
西方宪政民主概念

作业一:

浅谈对西方宪政民主的理解

西方宪政民主在西方文化传统基础上产生并已经实行了几百年,其弊端有制度设计上的先天缺陷,也有后天墨守成规之不足。在多元、多样、多变的时代,世界政党政治发生了深刻变化,西方政党逐渐蜕变成“选举机器”,以西方多党制和议会制等为主要内容的“宪政民主”已成为极化政治和金钱政治的代名词,制度性困境越来越明显。

选票绑架了政党,选举成为民主的唯一形式。西方民主理论认为,只有实行竞争性政党制度,通过民意选择和政党博弈,才能产生出比较理想的执政党及领导人。然而,今天的西方政党已被选票绑架,政党政治成了选举政治,议会民主成了选票民主,选票成为政客“登基坐殿”的敲门砖,按照选票多少排座次的“民主”规则发展到极致。为了多拉选票,候选人会使尽各种招数讨好选民,可谓“好话说尽”。一旦敲开了权力大门,所有对选民的许诺就变成一纸空文。如此弊端,使得选举远离民主,徒有形式,政党成为选举政治的傀儡。西方民主陷入制度性困境,主要是指这种民主只重视程序民主,将民主等同于选举和多党竞争,而且将选举被神圣化、简单化。选举不能保证可以组建人民希望的政府,也很难保障民众民主权利的真正实现。

只论党派不问是非,议会政府效率低下。西方设计多党制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多党竞争来协调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防止统治阶级内部各集团的过度不平衡,以各党制衡来遏制少数人滥用权力。这一政治设计虽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对权力制衡的目的,但协调内部矛盾、提高政府效率的目标却很难实现。基于选票的考虑,议员往往立足于本党和地方利益,置国家整体和长远利益于脑后,将议会视为权力角逐和政治分肥的场所。议会“党争”只论党派,不问是非,相互攻击,互相扯皮,导致议会立法举步维艰,效率低下,议会作用弱化,一些重大法案得不到议决,甚至出现议会会期停摆的

难堪局面。另外,由于大党恶斗,达不成妥协,政府经常难产,甚至出现长期无政府局面。这些表明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存在弊端:三权分立、议会民主,实际上是各干各的,相互攻击拆台,但出了问题谁也解决不了。

钱权交易大行其道,政党政治异化为金钱政治。金钱政治和腐败是与西方政党政治相伴而行的痼疾。金钱政治之所以“历久弥坚”,其根子仍在于西方政治制度的内在矛盾:民主靠选票,而竞选要靠金钱,金钱与选举的关联使得有些人很可能由于经费的原因无法参加竞选,表面上平等的候选人之间不可能做到真正的平等,靠金钱不可能选出真正代表老百姓意愿的人,金钱政治难以保持公正性和独立性。西方政治人物与资本利益集团之间并不是赤裸裸的一手交钱一手办事的权钱交易模式,而是通过一种特别的利益输出途径实现的,即利益集团影响政治人物,政治人物制定出偏向利益集团的公共政策,最终谋求各自的特殊利益。随着经济自由化、金融化不断发展,金融寡头如日中天,法力无边,日益成为西方经济、政治和社会的主宰。西方主流政党大都与资本寡头同坐一条船,政客“傍大款”,政党与“金融大鳄”联姻,利益一体,“生死与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本是华尔街的投机家们惹的祸,但美国政府却运用纳税人的钱,为华尔街巨亏买单。欧洲各主流政党无论信奉什么,无论是主张大市场、还是主张大政府,都不会免俗,纷纷与大资本抱团联姻。各政党的政策主张虽有不同,但大同小异,都不会得罪大资本。原因在于没有资本寡头的支持,他们谁都不可能上台。民主离不开金钱,竞选需要大量金钱投入,仅靠个人口才和能力是远远不够的。虽然金钱不可能完全决定选举的最终结果,有钱并不能一定会选上总统,但筹措不到足够的竞选资金肯定当不了总统。虽然这是导致政治腐败的原因,但不这么干的人绝对成不了老大”。这样的选举不过是金钱铺垫出来的民主,选票公平也只能是金钱基础上的公平。

党派之争导致政治极化,政党恶斗引发社会分裂。美国两党轮替、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曾被西方视为最合理的政治模式,但近年来政治极化、党派对峙的美国“政治病”越来越严重。共和党与民

主党在治国方略上针锋相对,许多主张明显对立。为什么美国政治日益极化呢?原因是金融危机下社会更加分化对立,利益冲突更加尖锐激烈,民众的利益诉求明确,特别关注自己的工作岗位、退休金等现实问题。为得到更多选票和献金,共和党和民主党不得不回到保守主义或自由主义的“原教旨”立场,倾向于以极端口号来迎合选民需求。这就陷入一种制度性困境:竞选中观点越激进,相互斗争越激烈,就越能吸引本党选民和政治献金者的关注,而温和、理性、折中的声音却得不到肯定。媒体与选民阵营相互呼应,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使得本已对立的两大阵营形同水火,彼此缺乏理性沟通和宽容理解,媒体与受众之间的相互影响进一步强化了政治分裂。面对债务和社会危机,欧洲两大政治阵营的政治理念和治理主张渐行渐远,在紧缩与反紧缩问题上斗争激烈,互不相让,政治极化加剧。党派之争引起拥护各自政党的民众对立,冲突扩大,发展下去,自然容易导致社会分裂。

寡头政治盛行,精英民主与草根民主对立。随着工业时代转向信息和网络时代,政党政治异化为寡头政治。寡头政治主要表现为西方政党日益脱离群众,党内事务由党内大佬操纵。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是西方传统党组织日趋松散,基层组织及党员作用不断弱化,而政党领袖和政党精英借助媒体作用突出自己的个人魅力和个人形象,党组织日益变成政党精英的助选工具。美国、英国、日本等国的主要政党逐渐被党内大佬所控制,大佬在党内常常一手遮天,垄断了党的一切资源。然而,伴随社会日益网络化,草根政治力量异军突起,在当前西方国家抗议活动中,参加者多是失业的年轻人,而这些人是在电子网络中成长起来的新一代,他们不愿接受工业时代自上而下的组织形式,如传统的政党、政府、工会、公司等结构模式,而偏爱网络式、扁平化、无中心的平等参与模式。网络成为召集抗议活动的手段和渠道,没有核心领导和组织。每个人都是政治活动参与者,传统的精英政治与新兴的草根政治发生碰撞,对立加剧。

利益整合与调节功能弱化,政党短视行为突出。西方文化强调个体本位,在此基础上设计出来的多党民主制度突出不同利益集团

的政党之间的相互竞争,希望通过竞争来实现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平衡。然而,西方一些国家的问题正是由于片面的多党竞争造成的,如“选民是上帝”导致国家决策短视,“人权至上”带来公民权利的滥用。多党制民主和人权的变异,放大了个人、团体利益和短期利益,损害了国家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全球化产生了诸如生态环境保护、民族国家主权让渡、全球治理等新课题,这些是多党民主政治无力解决的问题。因为,政党是特定利益群体的代表,它们的目标是选举的胜利和自己政党的利益,他们往往更关心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局部利益和短期利益,而整个国家的长远利益、人类共同利益只是选举结束后的话题。为追求当前利益,那些比较科学、能够代表大多数人长远利益的方案往往不能被大家接受。在当今利益群体多样多变的形势下,西方多党竞争体制弱化了政党的利益整合功能,因此党派竞争导致社会改革困难重重。短期或局部利益导向下的选举民主,对于选民而言,就好像是在地摊上买东西,尽管有竞争、有选择,可还是买不到优质的产品。

西方民主移植“南橘北枳”,多党民主引发社会动荡。尽管民主作为价值理念已得到普遍认同,但多党民主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常常引起政治动荡。冷战结束后,非洲国家迫于西方压力纷纷推行多党制。在一个接一个的总统、议会选举中,过去长期执政的大党和政治强人纷纷落马,国家政权普遍实现了更迭。这一度让西方颇为满意,认为西方民主在贫穷的非洲大陆已开花结果。多党制虽被移植到非洲,但并没有再造出一个西方版的非洲。相反,一些部族主义势力以政党为旗号、以地区为依托,相互间争斗不休,导致政局动荡,不断演绎着一场又一场政治危机。事实证明,西方的多党民主、“宪政民主”在发达国家行得通,不等于在发展中国家就行得通。民主的实现形式因国情不同而富有多样性,盲目照搬西方政治体制,往往水土不服,不仅导致经济停滞、民生凋敝、社会动荡,而且扼杀了人民对未来的憧憬。

宪政与人民民主制度之比较研究

原题:宪政与人民民主制度之比较研究 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和学界有关“宪政”的呼声抬头。有人认为,西方宪政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构;有人借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之时,打出“改革已死,宪政当立”的旗号,提出在中国实行西方宪政的基本理念和基本主张,认为“中国梦即宪政梦”;还有人论述了“社会主义宪政”的概念。可见,宪政话题已不是一个单纯的学术论题,而是必须回答的现实的政治问题。邓小平同志鲜明地指出:“资本主义社会讲的民主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实际上是垄断资本的民主,无非是多党竞选、三权鼎立、两院制。我们的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制度,不能搞西方那一套。”(《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40页)邓小平同志的思想,在今天仍然极具现实针对性。 一、对两种基本制度架构的比较 作为西方现代政治基本的制度架构,宪政的关键性制度元素和理念只属于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专政,而不属于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制度。这从对两种基本制度架构的比较即可看出。 1. 宪政以私有制的市场经济为基础。“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17、18世纪资产阶级在自由主义革命时期响亮的口号,革命胜利之后的政府都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这一基本原则。该原则虽然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受到批判,主流观点认为政府为了公共利益在进行合理补偿的前提下可以对私有财产进行征收、征用和限制,但其作为西方社会的根本基础并没有被动摇。 而人民民主制度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为经济基础。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既坚持了社会主义制度,又适应了发展生产力的要求,能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维护社会主义制度。 2. 宪政实行议会民主政治。宪政主张主权在民,其实现的途径是由不同政见不同利益集团的人组成不同的政党,代表本党通过“自由”竞选上台执政,在野的则为反对党。多党竞选,轮流执政,议会是各党派进行政治斗争的场所。表面上似乎各党都可以参加竞选,但巨额竞选经费开支决定了只有代表财力雄厚的资产阶级利益集团的政党才有可能胜选执政。宪政理念中不经过这种多党竞选而上台执政则没有“合法性”。 而人民民主制度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是选举的民主和多党政治协商的民主相结合,真正实现了“人民主权”原则。人民代表大会中,没有议会党团,不按照党派分配席位,选举由国家财政保障人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各政党都肩负着人民的重托,都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为人民服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是竞选得来的,而是中国民主革命胜利的成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根

宋教仁民主宪政思想

宋教仁民主宪政思想 摘要:19世纪末20世纪初,特别是日俄战争后,宪政救国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思潮,曾留学日本,深入了解接受西方宪政思想的宋教仁也坚持宪政救国。宋教仁的宪政思想主要包括三权分立、政党政治和内阁政治三大部分。中华民国成立后,宋教仁始终坚持致力于其宪政思想的实践,但由于受当时社会具体条件的限制以及其宪政思想本身存在的某种缺陷,最终归于失败。 正文: 20世纪初,中国已彻底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民族危机空前严重,救亡图存迫在眉睫,各种救国思潮纷纷涌,1905年爆发的日俄战争,明治维新后实行君主立宪走上资本主义发展道路的日本战胜了老牌封建大国。这给中国带来极大的震撼,一时之间,宪政思潮逐渐从宣传、讨论提上改革议程。但是,国内各种政治力量之间,甚至一个党派内部对于宪政的理解相差甚远,想要实现的宪政模式也不一样,如清末立宪中立宪派官员就主张实行德日式的保留君主权力的君主立宪制,既想通过改革发展资本主义由弱变强又能保持君主的权力。以梁启超、张謇为代表的多数在野立宪派就主张实行英国式的立宪君主制,虽保留君主,但希望尽早召开国会,由国会产生内阁,内阁对国会负责,皇帝不负责实际政务,“垂拱而治”即可。革命党人则反对一切君主制,主张实行美国式与法国式的共和立宪制,但在革命党内部,就采取何种形式的共和政体这一问题上,也存在者分歧,有主张美国式的总统制,有主张法国式的责任内阁制。宋教仁的民主宪政思想便是在此种环境下展开。 一.宋教仁民主宪政思想的形成背景 宋教仁,子得尊,号敦初,别号渔夫。1882年生于湖南省桃源县香冲村的一个破落地主家庭,宋教仁所处的19世纪末期正直中华民族危难之际,内有没落王朝清政府的封建专制统治,外有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国破家亡的惨痛现实和独具特色的湖湘文化深深影响着宋教仁,使之走上了一条革命救国的道路,后在日本的学习和探索更加坚定了他革命救国,宪政就国的思想。具体而言: 1.近代中国救亡图存的时代主题和独具特色的湖湘文化—宋教仁民主宪政思想产生的客观原因 鸦片战争后,中国开始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外国侵略者和中华民族的矛盾成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挽救民族危亡,实现国家的独立和人民的解放,即救亡图存便成为了时代的主题而贯彻近代中国的始终。一代又一代先进的中国人都在救亡图存的号召下不懈地探索着救国救民之道。地主阶级经世派的“师夷长技以制夷”,提出学习西方的长处来抵制侵略的口号;于是,洋务运动便在“中体西用”的口号下开始大引进西方先进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大力学习西方发展资本主义的工业,但是甲午战争的失败使人们觉醒,西方国家不仅优越在机器生产,更是其政治制度的先进,于是,对西学的理解从器物层面上升到制度层面,出现了戊戌维新运动,以康有为,梁启超等人为代表,开始著书立说,组织办刊学会批判封建专制主义和蒙昧主义,宣传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和自由﹑平等的学说,要求改革君主专制,实行“定国是诏”,戊戌政变的爆发,使得这场救亡图存的政治运动和思想启蒙运动很快归于失败,但是这场运动使得一部分知识分子开始认清清政府反动的本质,思想更加先进,逐渐萌生了反清革命思想。1899年,时在湖南漳江书院读书的宋教仁便对友人说:“中国苦满政已久。有英雄起,雄据武昌,东扼九江,下江南,北出武胜关,断黄河铁桥,西通蜀,南取粮于湘,击鄂督之头于肘,然后可以得天下。”说明当时的宋教仁受客观环境的影响已经产生反清革命思想。到20世纪初,庚子事件,日俄战争等等一系列的帝国主义的侵略活动,使的中国彻底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全国掀起了爱国救亡的高潮,西方的议会政治﹑政党政治﹑内阁制等等宪政思想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效法西方实行宪政改革逐渐提上改革日程,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宋教仁的救国方案——民主宪政思想也逐渐形成。

宪政与民主的区别在哪里

宪政与民主的区别在哪里 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的宪政》中有过这样的表述:“宪政是什么呢?就是民主的政治。”如果从学术的角度,既然宪政就是民主,为什么民主之外,还要宪政这个词。今天,从我看到许多关于宪政与民主的论述中,都是将两者当一个政治概念来表达。比如,我所敬重的胡适先生,也有这个问题。 1950年代,胡适在《四十年来中国文艺复兴运动留下的抗暴消毒力量》中这样论述民主:“…民主的真正意义只是一种生活方式?。民主的生活方式,千言万语,归根只有一句话,就是承认人人各有其价值,人人都应该可以自由发展的生活方式。一切保障人权,保障自由的制度,根本上都只是承认个人的价值,根本都只是要使得那种承认个人价值的生活方式成为可能。” 胡适与毛泽东,可谓政治上的两极,但在宪政与民主的表述上,却如出一辙。毛泽东那句话如果可以精简,即“宪政就是民主”。胡适的表述一经压缩,即“民主就是宪政”。然而,在政治学的范畴内,宪政就是宪政,正如民主就是民主。两者有着明确的制度分工,无法淆同。这里不论毛泽东而只论胡适,试看胡适先生问题何在。 第一句,“民主的真正意义只是一种生活方式”,这句话来自胡适的老师杜威,没有问题。如果可以补充,民主的真正意义更重要的是一种政治生活的方式。 第二句,“民主的生活方式,千言万语,归根只有一句话,就是承认人人各有其价值,人人都应该可以自由发展的生活方式。”但,这句话如果“归根”,就不是民主而是自由。只有自由,方才承认人人各有其价值,同时人人也都可以按照他自己认可的方式发展。这种自由是个人生活的自由,并且这种自由与民主无关。毕竟民主关注的是国家政治生活,这是个人生活之外的公共生活。胡适这里不免把属于私人领域的个人生活和公共生活混为一谈。 第三句,“一切保障人权,保障自由的制度,根本上都只是承认个人的价值,根本都只是要使得那种承认个人价值的生活方式成为可能。” 这一句承第二句而来,亦即承自由而来。一种什么样的制度才能保障人权和自由呢,答曰:保障人权和自由的制度不是民主而是宪政。民主是一个人的政治权利,这是推选由谁掌控国家主权的权利,亦即国家主权的行使者,必须经由民主的方式亦即选票才能产生。如此,民主的含义是看一个国家的政治权力掌控在谁手里:比如,是君的手里,还是民的手里。但,国家主权无论掌握在谁的手里,它既然是权力,就有侵害权利的本能。为防止侵害,必须对它进行限制。这种限制权力(无论君主权力还是民主权力)的机制即宪政。 宪政与民主的区别在哪里,就其制度分工而言,民主是如何生产权力,宪政则是如何限制权力。显然,限制权力不是目的,目的是保障权利。明乎此,胡适先生说“一切保障人权,保障自由的制度”,就不是民主制度,而是也只能是宪政制度。胡适先生这里的表述显然是“错把杭州当汴州”,亦即错把民主当宪政。 把民主当宪政的错误在于,民主不但不负责保障人权和自由,反过来,它还有侵害自由与人权的可能。美国开国时代的汉密尔顿有过这样的表述:把所有的权力赋予多数人,他们就将压迫少数人。把所有的权力赋予少数人,他们就将压迫多数人。后者如果指的是寡头政治,前者所说正是民主政治。想想苏格拉底的饮鸩而死吧,这正是民主对自由(个人信仰自由)的侵害。这种侵害所以发生,正在于没有宪政对民主的制约。

西方宪政民主之“金钱政治”困境分析

西方宪政民主之“金钱政治”困境分析 西方宪政民主制度实践至今,已是弊端丛生,“金钱政治”就是其摆脱不了的痼疾之一。金钱政治在现实政治生活中会带来诸多恶果:导致民主异化、容易滋生腐败、妨碍行政效率、有损社会公平、引发公众不满。认清西方宪政民主的金钱实质,有助于当前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 标签:西方宪政;金钱政治;民主异化;中国国情 [近来媒体和网上有关要不要在中国实行西方“宪政民主”的问题激起了很大争论,也引发了很多思考。西方的宪政民主制度已经实践三百年,我们从不否认它在历史上发挥过积极作用,但发展到今天,它已经弊病丛生,金钱政治就是其摆脱不了的痼疾之一:西方民主尽管标榜“主权在民”,但是公民选举、政策制定常常会受到金钱、财团等因素的影响和操纵,是典型的“金钱政治”。难怪曾经两次协助美国总统威廉·麦金莱竞选成功的马克·汉纳会说:“要赢得选举,需要两个东西,一是金钱,第二个我就记不得了。” 一、“金钱政治”无孔不入 西方的宪政民主最终导致金钱政治是有事实根据的。如果我们对西方民主宪政的整个过程进行深入剖析的话,就可以发现,其民主政治的各个环节都充斥着“金钱的味道”。 (一)被选举人资格阶段 按照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规定,只要达到一定年龄和一定居住年限的公民均享有被选举权,这听起来很诱人,似乎任何一个符合这样简单条件的公民均有机会成为议员、州长甚至总统,可事实是,在选举的初始阶段,一项所谓的“选举保证金”制度,就已经轻而易举地将大多数普通公民、甚至一些小的党派挡在了选举的门外。根据相关规定,在西方国家,无论是选总统还是选议员,都要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如果选举结果显示没有达到一定的支持率,这笔钱就会被没收。对没有一定把握和经济实力的平民和小党而言,在这一关就被卡住了。在西方的民主政治生活中,金钱与选举的密切关联使得大多数人很可能由于经费的原因无法参加竞选,西方民主所标榜的“选举平等”在现实生活中实际上根本不可能实现,要知道,靠金钱不可能选出真正代表广大民众意愿的国家领导人。 (二)主要政党竞选阶段 在这一阶段,表面上看选举最终是由选民投票决定,但其实最关键的政党候选人产生却和选民丝毫无关。就政党候选人而言,除了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能力外,更重要的是要有足够的金钱。美国现任总统奥巴马在大选中曾把自己塑造为“穷人的孩子”,但实际上,奥巴马的家庭出身还算小康。他的竞争对手罗姆尼更是出身显赫,本人阿也是企业家,资产丰厚。据最新一份美国在任参众议员个

宪政概念

宪政概念 关于宪政概念,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看法,先给你看几种: 美国政治家萨托利将宪政的要素概括为: 1 有一部叫做宪法的高级法,不管其是否成文; 2 存在司法审查; 3 有一个独立的法官组成的独立的司法机关; 4 存在基本性的正当法律程序; 5 存在有约束力的立法方式上的程序规定,可以作为赤裸裸的法律意志进行有效控制机制。 路易斯?亨金认为,宪政意指“成立的政府要受到宪法的制约,而且只能根据其条款来进行统治受制于其限制” 。还有学者认为“宪政是这样一种理想,正如它希望通过法治来约束个人,并向个人授予权利一样,它也希望通过法治来约束政府并向政府授权。” 美国华盛顿大学教授丹?莱夫也以宪政蕴含的法治要义来阐述宪政,认为“宪政意指法律化的政治秩序,即限制和钳制政治权力的公共规则和制度。宪政的出现与约束国家和官员相关。” 中国学者提出的不同的观点如下: 学者刘军宁认为:“宪政的本质的确是而且必须是限政。在宪政主义看来,不论一个政府的组织形式如何,都不得存在不受限制的最高权力。” 学者贺卫方认为,宪政大致上是指宪法条文得以在生活的现世中兑现的状态,但是以更宽泛的意义上说,宪政的要义乃是将一切专横的权力纳入规范轨道的事业。 学者康志方认为,宪政里的宪其实就是动词化,政就是指政府就是要把政府用宪法来控制,不能有超出宪法所规定的权利。 有的学者认为,宪政就是国家依据体现民主法治精神的宪法进行活动,以充分维护和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为目的,以科学规范国家权力的运作为保障,以宪法精神的充分贯彻为樗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它是由宪法所确认和规定的民主政治法治 化的整个过程。简言之,就是以宪法来治理国家,即所谓“宪法治”。 概括来讲就是:以宪法为前提,民主政治为核心,法治为基石,人权保障为目的。宪政的基本精神:自由、限政、法治三权分立,多党竞争,联合执政,舆论监督是民主宪政的核心 宪政是指一种在宪法之下使政治运作法律化的理念或理想状态,它要求政府所有权力的行使都被纳入宪法的轨道并受宪法的制约。宪政的实施首先要限制政府的权力,同时要保障公民的权利。 “宪政”(Constitutionalism or 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与“宪法”(Constitution or Constitutional Law)一样,均是舶来品。从英文词源上看,宪政与宪法有不解之缘。从历史渊源上考察,古希腊最博学的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一书中交替运用宪法、宪政、政体等语词,在他那里,宪政与宪法的含义并无二致。他主张用宪法的形式限制整个国家的结构,规限城邦“最高统

论民主宪政的三大原则

论民主宪政的三大原则 论民主宪政的三大原则 共和之父:黄兴 民主宪政体制必须首先确立三大神圣原则,即“天赋人权”原则、“主权 在民”原则、“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这三大神圣原则共生共存,互为基础, 缺一不可。只有同时完全体现了此三大民主原则的政治体制才能被称之为民主体制, 否则均为专制体制或虚假的民主体制。这三大原则从理论与实践上讲,均包含一些 具体的内容。 第一原则──“天赋人权”原则。 这一原则来自于“人人生而自由平等”为主体内容的天赋人权理论。天赋人权 理论强调了人人生而自由平等,每一个人都平等地享有不可转让、不可剥夺的自然 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天赋人权的原则完全体现了自

由平等的价值观念,从根本上否定一切人压迫人的不平等理论,诸如血统论、阶级 论、种族论。天赋人权理论是文明社会的理论基础,其原则是文明社会的最根本的 原则之一。 第二原则──“主权在民”原则。 这一原则来自于社会契约论中的国家理论和政府理论。国家之产生来自于自由 人民的自由协议,因此国家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的认可,人民是国家主权的所有 者,国家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和增进公民的福祉和人权;合法政府的产生是必须经过 公民自由公正的投票选举,人民有权选举政府,同样有权监督和罢免政府。 “主权在民”的原则并非空洞的原则,它又包括两个具体的原则: 一、全民直选的原则。政府的产生应该也必须根据公民的自由选举结果而产生。 任何拒不进行直接选举或利用间接选举中对程序的不公正 设置,达到操纵选举和变 相剥夺选民权利的行为都是完全违背“主权在民 ”原则的。以“人民”的名义行使

西方宪政民主是如何陷入制度困境的

西方宪政民主是如何陷入制度困境的 2013年03月19日09:53 来源:光明日报 在西方文化传统基础上产生的宪政民主制度已经实行了几百年,其弊端有制度设计上的先天缺陷,也有后天墨守成规之不足。在多元、多样、多变的时代,世界政党政治发生了深刻变化,西方政党逐渐蜕变成“选举机器”,以西方多党制和议会制等为主要内容的“宪政民主”已成为极化政治和金钱政治的代名词,制度性困境越来越明显。 选票绑架了政党,选举成为民主的唯一形式。西方民主理论认为,只有实行竞争性政党制度,通过民意选择和政党博弈,才能产生出比较理想的执政党及领导人。然而,今天的西方政党已被选票绑架,政党政治成了选举政治,议会民主成了选票民主,选票成为政客“登基坐殿”的敲门砖,按照选票多少排座次的“民主”规则发展到极致。为了多拉选票,候选人会使尽各种招数讨好选民,可谓“好话说尽”。一旦敲开了权力大门,所有对选民的许诺就变成一纸空文。如此弊端,使得选举远离民主,徒有形式,政党成为选举政治的傀儡。正如约翰·奈斯比特在《大趋势》一书中所言,今天西方政党几乎仅是为了提供一种构架来提供候选人而已。西方民主陷入制度性困境,主要是指这种民主只重视程序民主,将民主等同于选举和多党竞争,而且将选举被神圣化、简单化。选举不能保证可以组建人民希望的政府,也很难保障民众民主权利的真正实现。 只论党派不问是非,议会政府效率低下。西方设计多党制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多党竞争来协调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防止统治阶级内部各集团的过度不平衡,以各党制衡来遏制少数人滥用权力。这一政治设计虽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对权力制衡的目的,但协调内部矛盾、提高政府效率的目标却很难实现。基于选票的考虑,议员往往立足于本党和地方利益,置国家整体和长远利益于脑后,将议会视为权力角逐和政治分肥的场所。议会“党争”只论党派,不问是非,相互攻击,互相扯皮,导致议会立法举步维艰,效率低下,议会作用弱化,一些重大法案得不到议决,甚至出现议会会期停摆的难堪局面。因朝野斗争激烈,互不相让,印度2012年夏季议会对以国大党为首的执政联盟提出的银行改革、养老金改革、征地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议案均未讨论,原定20天、讨论48项议案的会期,仅开会6天、只通过4 项一般法案就草草结束。面对当前债务危机,欧洲一些国家的执政党和在野党都打危机牌,将危机视为打击政敌的机会,并不会真的坐在一起共商应对之策。另外,由于大党恶斗,达不成妥协,政府经常难产,甚至出现长期无政府局面。这些表明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存在弊端:三权分立、议会民主,实际上是各干各的,相互攻击拆台,但出了问题谁也解决不了。 钱权交易大行其道,政党政治异化为金钱政治。金钱政治和腐败是与西方政党政治相伴而行的痼疾。金钱政治之所以“历久弥坚”,其根子仍在于西方政治制度的内在矛盾:民主靠选票,而竞选要靠金钱,金钱与选举的关联使得有些人很可能由于经费的原因无法参加竞选,表面上平等的候选人之间不可能做到真正的平等,靠金钱不可能选出真正代表老百姓意愿的人,金钱政治难以保持公正性和独立性。西方政治人物与资本利益集团之间并不是赤裸裸的一手交钱一手办事的权钱交易模式,而是通过一种特别的利益输出途径实现的,即利益集团影响政治人物,政治人物制定出偏向利益集团的公共政策,最终谋求各自的特殊利益。随着经济自由化、金融化不断发展,金融寡头如日中天,法力无边,日益成为西方经济、政治和社会的主宰。西方主流政党大都与资本寡头同坐一条船,政客“傍大款”,政党与“金融大鳄”联姻,利益一体,“生死与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本是华尔街的投机家们惹的祸,但美国政府却运用纳税人的钱,为华尔街巨亏买单。欧洲各主流政党无论信奉什么,无论是主张大市场、还是主张大政府,都不会免俗,纷纷与大资本抱团联姻。各政党的政策主张虽有不同,但大同小异,都不会得罪大资本。原因在于没有资本寡头的支持,他们谁都不可能上台。民主离不开金钱,竞选需要大量金钱投入,仅靠个人口才和能力是远远不够的。虽然金钱不可能完全决定选举的最终结果,有钱并不能一定会选上总统,但筹措不到足够的竞选资金肯定当不了总统。日本《读卖新闻》社长渡边恒雄曾在自己的回忆录中对金钱政治有深刻的描述:“为当政治家,就得从大佬那里来钱。等自己也具备了敛财能力之后,再分配给下面的追随者,培植自己的势力。在当今日本政界,这是铁律。虽然这是导致政治腐败的原因,但不这么干的人绝对成不了老大”。这样的选举不过是金钱铺垫出来的民主,选票公平也只能是金钱基础上的公平。 党派之争导致政治极化,政党恶斗引发社会分裂。美国两党轮替、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曾被西方视为最合理的政治模式,但近年来政治极化、党派对峙的美国“政治病”越来越严重。共和党与民主党在治国方略上针锋相对,许多主张明显对立。为什么美国政治日益极化呢?原因是金融危机下社会更加分化对立,利益冲突更加尖锐激烈,民众的利益诉求明确,特别关注自己的工作岗位、退休金等现实问题。为得到更多选票和献金,共和党和民主党不得不回到保守主义或自由主义的“原教旨”立场,倾向于以极端口号来迎合选民需求。这就陷入一种制度性困境:竞选中观点越激进,相互斗争越激烈,就越能吸引本党选民和政治献金者的关注,而温和、理性、折中的声音却得不到肯定。媒体与选民阵营相互呼应,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使得本已对立的两大阵营形同水火,彼此缺乏理性沟通和宽容理解,媒

浅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依宪执政”与“西方宪政”的本质区别

致力于打造高品质文档浅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依宪执政”与 “西方宪政”的本质区别 一、当代西方的宪政内涵 宪政作为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其最初的含义是指以宪法来控制国家政治权力所行使的一套制度设计,即以宪法来规范统治机构和安排政权。近代意义上的宪政,是指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以保护公民利益和自由为目的的权力控制的制度化结构。然而,西方学者对宪政的具体定义却有很大的分歧。比如,从宪政中所蕴含的法治要义的角度出发,美国政治学教授丹莱夫认为:宪政意指法律化的政治程序,即限定和钳制政治权力的公共规则和制度,宪政的出现是与约束国家及其官员相关。 又如,从宪政组成要素的角度出发,《简明大不列颠百科全书》指出:真正符合实际的立宪政体应包含的要素是:程序上的稳定性、向选民负责、代议制、分权限、公开和揭露及合宪性,即建立违宪审查机制。再如,从对政府政治权力的限制角度出发,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路易斯亨金教授认为,宪政意味着更多的含义:政府要受到宪法的制约;广泛私人领域的保留和每个人权利的保留; 此外宪政还要求一个诸如司法机构的独立机关行使司法权。虽然他们从不同的视角对宪政概念的具体内涵进行了不同解读,但无论从哪个维度来定义资本主义宪政,西方学者都是以西方政治现实为判断依据,其定义中也都或明或暗包含有共同的目标用宪法限制政治权力以维护个人的自由与权利,而这也正是西方宪政的核心内容。 二、比较视域下的中国宪政概念界说 (一)近代以来中国语境中的宪政概念 近代中国的宪政思想虽然来源于西方,但其具体内涵并不与西方宪政完全一致。梁启超可以说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比较理论性定义宪政的学者,其认为立宪政体,亦名有限权之政体。专制政体,亦名无限权之政体。虽然内容比较简单,但他抓住了宪政的要义限权。近代部分学者也借鉴了梁启超的这一定义。其中,刘军宁认为:宪政的本质的确是而且必须是限政近两个世纪以来,宪政主义的最大目标一直是限制政府权力,阻止一切专断的政治行为。对梁启超的观点,孙中山作了补充,提出了以人民有权,政府有能的权能分立为基础的新宪政学说。虽然他没有明确地对宪政一词作定义,但其宪政思想贯穿在由其规划的《国民政府建设大纲》中,更是把宪政提升为革命的最终目的和归宿:第三为建设完成时期,拟在此时期施行宪政,此宪政时期,即建设告竣之时,而革命收功之日。此革命方略之大要也。 20 世纪40 年代,毛泽东在《论新民主主义的宪政》一文中,从民主的角度对中国的宪政作出了新的重要阐释宪政是什么呢?就是民主的政治,从而在新民主主义的时代背景下赋予了宪政新的内容,即增加了民主这一要素。这一概念也被近代中国学者所普遍接受并加以补充。比如,有学者认为:宪政作为专制政治制度的对立物,其基本内涵就是: 用宪法这一根本法的形式把已取得的民主事实确认下来, 用法治的精神发展和完善这种民主事实,以此保障公民权利。从这一角

宪政与人民民主制度之比较研究

杨晓青:宪政与人民民主制度之比较研究 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和学界有关“宪政”的呼声抬头。有人认为,西方宪政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构;有人借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之时,打出“改革已死,宪政当立”的旗号,提出在中国实行西方宪政的基本理念和基本主张,认为“中国梦即宪政梦”;还有人论述了“社会主义宪政”的概念。可见,宪政话题已不是一个单纯的学术论题,而是必须回答的现实的政治问题。邓小平同志鲜明地指出:“资本主义社会讲的民主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实际上是垄断资本的民主,无非是多党竞选、三权鼎立、两院制。我们的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制度,不能搞西方那一套。”(《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40页)邓小平同志的思想,在今天仍然极具现实针对性。 一、对两种基本制度架构的比较 作为西方现代政治基本的制度架构,宪政的关键性制度元素和理念只属于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专政,而不属于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制度。这从对两种基本制度架构的比较即可看出。 1.宪政以私有制的市场经济为基础。“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17、18世纪资产阶级在自由主义革命时期响亮的口号,革命胜利之后的政府都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这一基本原则。该原则虽然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受到批判,主流观点认为政府为了公共利益在进行合理补偿的前提下可以对私有财产进行征收、征用和限制,但其作为西方社会的根本基础并没有被动摇。 而人民民主制度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为经济基础。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既坚持了社会主义制度,又适应了发展生产力的要求,能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维护社会主义制度。 2.宪政实行议会民主政治。宪政主张主权在民,其实现的途径是由不同政见不同利益集团的人组成不同的政党,代表本党通过“自由”竞选上台执政,在野的则为反对党。多党竞选,轮流执政,议会是各党派进行政治斗争的场所。表面上似乎各党都可以参加竞选,但巨额竞选经费开支决定了只有代表财力雄厚的资产阶级利益集团的政党才有可能胜选执政。宪政理念中不经过这种多党竞选而上台执政则没有“合法性”。

解析西方的宪政

关于宪政的讨论,真可谓是一场论战。尽管主流媒体基本保持缄默,可是论战激发出来的能量还是波及到了身在沙河的笔者。有人喊道:“警惕宪政背后别有用心的外国势力!”有人扬言:“中国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全世界共同信仰的普世价值和民主宪政的本质性原则!”一时间,专业名词、专有名词、专利名词铺天盖地,但是宪政究竟是什么,大家各执一词,莫衷一是,争得脸红脖子粗,“老左”“极右”的帽子又开始乱扣一气。当此之时,当代中国的“特殊智识阶级”出来发表高见:“当今宪政在全世界都一样,既没有社、资之分,也没有东、西之分。”笔者便唯唯诺诺,深以为然,可是仔细考察,他们在大谈特谈普世性的“宪政”之时,动辄言希腊罗马,动辄言《宪章》、《宣言》,动辄以当代西方“完美无瑕”的民主为榜样,笔者便陷入疑惑——普世的成果为何一枝独秀于西欧?“特殊智识阶级”一定会斥责笔者见识短浅,没有拿过美元去“自由世界”搞过学术交流。既然如此,笔者还是抱着“拿来主义”的态度,来看一看西方的宪政到底是什么样子,分析之后再来决定是将其扔到茅厕里还是送进博物馆还是用来孝敬领导。 依据“特殊智识阶级”的说法,西方宪政的理论基础是分权制衡和主权在民。西方“有教养阶层”的理论家给我们讲了两个童话,第一个告诉我们人人都是魔鬼,都会滥用权力,所以我们要互相制衡,英国谚语说得好:“两个魔鬼胜过一个圣人”;第二个童话告诉我们,很久很久以前,我们与一个人签订了一个契约,让他来管理保护我们,如果我们不乐意就把他给换掉,这个人就是政府。在这两个童话的吸引下,群众随着资产阶级攻下了巴士底狱、砍下了国王的脑袋、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们千万不要质疑这两个童话的真实性,否则“特殊智识阶级”会恼羞成怒的。考察完宪政的理论基础后,我们需要进一步研究宪政包含哪些基本要素。公知们各有各的“理论体系”,但中外“学者”一致认同的有自由选举制度、权力制衡制度、军队国家化、新闻自由等等,我们今天择其荦荦大端分析一下。 我们顺着童话的思路走——主权在民要求人们有权利通过一人一票的选举来推举公仆,如果他变了质,四年之后再换一个,再换一个还不行的话,咱们再选第三个,迟早我们会选出一个公仆。可是,选择真的有这么多吗?西方国家的人们往往只有两种选择,而人们不得不从“两个烂了的桃子里挑出一个不太烂的”,长此以往,人们都不怎么愿意去挑桃子了——2012年美国总统选举投票率仅为57.5%。另外,选举的玄机可是多得很,划分选区、设置投票站、统计得票,里面大有手脚可做。与美国的政治大佬相比,《纸牌屋》里面的Francis 只是一个小打小闹的小角色而已。如果以上只是少有的阴暗面,那我们就谈谈光明面吧,选举是一场烧钱运动,这绝对是真理。奥巴马在08年总统竞选过程中筹款总额超过6亿美元,而麦凯恩则仅仅筹到3.6亿美元,孰胜孰负,不言自明。我们看到,所谓自由选举制度只不过是一层过滤网——没有足够的金钱、没有过硬的背景的人士休想进入国家政权。选来选去,选上去的都不是公仆,借用列宁的一句话:“每隔几年决定一次究竟由统治阶级中的什么人在议会里镇压人民、压迫人民——这就是资产阶级议会制的真正本质。” 宪政不仅仅是把危险分子过滤出去的安全网,它还有另一大法宝:分权制衡。我们的“特殊智识阶级”美其名曰“小政府大社会”。以美国为例,这个美妙的小政府,对外用兵两百余次而只有五次经过国会批准;这个美妙的小政府,在迫害民权领袖、左翼人士上毫不顾忌;这个美妙的小政府,颠覆了数以十计的民选政权。我们考察一下分权制衡的政治实践,我们会发现:当跨国公司董事、石油大亨、银行家达成一致时,整个美国政坛洋溢着“团结、民主、严肃、活泼”的氛围,当有一份为民请命的法案产生之后,法院便来审查,总统又要搁置,议会还需辩论,拖之又拖,拖死为止。 考察至此,不需多言。不管“特殊知识阶级”如何叫嚷,笔者还是建议把西方的普世的宪政送到博物馆,并在展柜介绍上写上:资产阶级少数人的宪政。

宪政与民主的关系

宪政与民主的关系 姓名:陈叶学号:0930******* 现有的文献在宪政与民主的关系的一些基本问题上并未取得共识,即使在民主与宪政是否是同一个概念、同一种理论这样的问题上都没有达成一致。其次,现有的专门研究文献多因限于篇幅而未能深入探讨两者之间的关系。上述研究状态导致宪政和民主的关系依然没有学术上很好的阐释,以致这一问题至今混淆不清。1 对宪政与民主关系的不同认识甚至成为当代西方种种政治思潮的分水岭。无论是居于主流地位的自由主义还是保守主义,抑或是异军突起的共和主义、社群主义等等,都以宪政民主作为理论体系的拱顶石,其他如民主社会主义、新左派、西方马克思主义等政治思潮亦在处理宪政民主关系的问题上形成自己独特的理论体系。 中国语境下的宪政与民主的关系常常表现为民主与法治的关系。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角度出发,我国学术界存在民主与法治“和谐共生”和“冲突均衡”两种不同的观点,并有“民主为本”和“法治优先”两种不同的认识,一些学者还提出了“法治民主”的政治体制改革思路。2 霍姆斯指出:“对相当多的严肃的思想家来说,立宪民主制在概念上即使不自相矛盾,也仍然是一个悖论。”3西方学者更容易认同民主与法治之间存在紧张的关系,并从冲突的意义上使用法治与民主两个概念。与此相反,国内学术界普遍对民主与法治的和谐关系持乐观态度。4 这篇综述,对宪政与民主的关系作简单的归纳。 一概念之辨 1民主概念 18世纪末19世纪初之前民主是被当作一种政体来看待的,此后该词开始泛化。虽然如此,大部分学者在探讨这种概念时仍基本上把它局限在政治范畴。这就意味着,民主从它在古希腊出现开始,基本上一直是政治概念,而且作为一个政治概念,民主主要指的是国家制度或政体形式。亚里士多德民主政体的破解:“应该是自由而贫穷,同时又为多数的人们所控制的政体”5马克思:“民主制是作为概念的国家制度。”6列宁“民主是国家形式,是国家形态的一种。”7 18、19世纪民主理念张扬,民主一词泛化,出现非国家意义上甚至非政治意义上的民主概念。萨托利:“我们生活在一个以民主混乱为特色的时代里。”8但混乱的民主概念中,熊彼特和达尔对当代的民主理解影响很大。 熊彼特认为民主作为一个独立的概念,其含义是一种“政治方法”,他“极负盛名”的民主概念是将民主视为“某些人通过争取人民选票取得作出决定的权力”的制度安排的“现代释义”概念。“民主是一种政治方法,即为达到政治—立法与行政的—决定而作出的某种形式的制度安排。”9这一概念将西方民主在实践中运行的某些特征描述出来,同时对建构民主有指导作用,破除了人们对民主种种抽象的幻想,使人们将建构民主的努力比较务实地放 1徐国利:《关系视野中的宪政与民主》,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版,第3—4页 2佟德志:《在民主与法治之间》,人民出版社,2006年10月第1版,第14页 3斯蒂芬·霍姆斯:《先定约束与民主的悖论》,坎尔斯特,斯莱格斯塔:《宪政与民主—理性与社会变迁研究》,潘勤,谢鹏程译,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226页 4佟德志:《在民主与法治之间》,人民出版社,2006年10月第1版,第23页 5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85页 6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马克思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280—282页 7列宁:《国家与革命》,《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01页 8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东方出版社,1998年版,第7页 9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健良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359页

宪政与人民民主制度之比较研究

宪政与人民民主制度之比较研究 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和学界有关“宪政”的呼声抬头。有人认为,西方宪政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构;有人借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之时,打出“改革已死,宪政当立”的旗号,提出在中国实行西方宪政的基本理念和基本主张,认为“中国梦即宪政梦”;还有人论述了“社会主义宪政”的概念。可见,宪政话题已不是一个单纯的学术论题,而是必须回答的现实的政治问题。邓小平同志鲜明地指出:“资本主义社会讲的民主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实际上是垄断资本的民主,无非是多党竞选、三权鼎立、两院制。我们的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制度,不能搞西方那一套。”(《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40页)邓小平同志的思想,在今天仍然极具现实针对性。 一、对两种基本制度架构的比较 作为西方现代政治基本的制度架构,宪政的关键性制度元素和理念只属于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专政,而不属于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制度。这从对两种基本制度架构的比较即可看出。 1. 宪政以私有制的市场经济为基础。“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17、18世纪资产阶级在自由主义革命时期响亮的口号,革命胜利之后的政府都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这一基本原则。该原则虽然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受到批判,主流观点认为政府为了公共利益在进行合理补偿的前提下可以对私有财产进行征收、征用和限制,但其作为西方社会的根本基础并没有被动摇。 而人民民主制度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为经济基础。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既坚持了社会主义制度,又适应了发展生产力的要求,能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维护社会主义制度。

西方民主政治的内涵特点及其反思研究

西方民主政治的內涵、特點及其反思研究 劉性仁( (北京大學法學院憲法與行政法學專業博士生, 北京100871) 內容摘要:本文首先就民主政治的涵義進行梳理,其次對於民主政治的特點、條件、類型等依序討論並進行論證,最後進行西方民主政治的省思及盲點,希望能夠透過本文研究,更能精確地體會到西方民主政治的內涵與特點。 關鍵字:民主政治、大眾式的民主、精英式的民主 前言 民主政治(Democracy)是一種由人民來進行統治的政府形式,關於民主政治 的內涵研究,數世紀來一直是激烈爭辯的話題,關於民主政治的討論,最早溯及到希臘時期的雅典,雅典是民主政治的最佳代表,在雅典的民主政治的政體下,公民有著不同的角色、地位與作用,公民在政治權利上與法律之前是平等的,公民都審議公共問題的公民會議中的成員,並且遵循著多數決原則,公民對政府運用控制權,公民可以實現選舉的權利,公民也享有政治自由與公民自由,可以批評也可以反對,公民更可以透過法律,來建立公平審判的秩序與承認對於政府的合法限制,而免於政府專制。 西元前431年,伯裏克裏斯(Pericles)為了對抗斯巴達而犧牲陣亡的雅典戰士,所發表的國殤演說,這篇演說是非常重要的一篇民主演說,該篇演說中所強調的民主體制是1.統治權屬於大多數人而非少數人2.尊重法律與權威3.關心公共事務4.容忍與自由5.以公開討論決定政策6.開放社會7.多才多藝。此篇演說中對於民主的描述,只是一種理想,並非是現實性的,事實上,在西元第五及第四世紀的雅典,他的民主政治受到幾種限制,並非是完美的,首先希臘人的公民概念是偏狹的,它排除了婦女、兒童、外僑與奴隸,公民的資格是由出生而來的,很少是由後天所獲取的,因此公民在社會階層中有著相當固定的社會階層,其次,城邦被視為是一種有機體,他高於個人及其它團體,政體就是國家、民族與社會融合成一體,而沒有獨立的權力中心,公民自由是指城邦社群中的自由及積極參與公共事務的責任,公民並盡心地替民主政體犧牲奉獻,再者,只有少數的公民在任何時候出席公民大會,因此政治領導主要是貴族式,並且有政治迫害;當時有許多古希臘的思想家,並不支持雅典的民主政治,也都對民主政治提出了強烈的批評。 柏拉圖(Plato)對雅典民主的批評,他認為在雅典,民主政治意謂著貧窮大眾的統治,如果人民喜歡的話,就可以為所欲為,在學校、家庭或其他地方都不會尊敬權威,柏拉圖認為這樣的結果會使法律不受尊重,會導致無政府狀態,而成為專制統治的溫床,因此柏拉圖認為解決之道,就是建議由有智慧、受過訓練及教育的哲學家來統治。而亞里斯多德對於民主政治的看法,他將民主看成一種只為窮人謀福利的政府形式,亞里斯多德認為參與法律制訂,必須要是君主制與民主制的結合,權力分立以確保社會上主要團體間勢力均衡之混合國家(mixed State);隨著雅典城邦的沒落,關於民主理論的討論沉寂了一段時間,在中世紀封建體系下,權力並非歸屬於選舉產生的團體,權力只根據透過繼承或武力的方式來取得。到了十九世紀,才產生現代社會所思考之民主政治相關問題,從文藝復興運動到十九世紀這段期間,有關民主理念形成於現代工業資本主義社會的脈絡中,各種民主理論激辯著,但始終也沒有一個明確的答案。 從古希臘的雅典城邦實行民主政治以來,對於西方民主政治一直存在著不同 程度的思辨,到了近代之後,關於民主理論的研究著作也越來越多,民主政治一詞的使用也越來越浮濫,法國思想家托克維爾認為“吾人所使用民主及民主政府字詞的形式,易造成極大的混淆,除非這些字詞有了明白的界定,而其界說獲得同意,否則人民會處於不可避免的

《控制国家——西方宪政历史》读书笔记

《控制国家——西方宪政的历史》读书笔记 10111150120 牛焕文 控制国家就是限制权力,既要让国家掌握应有的权力,又要控制其权力的大小和使用范围。 一、如何控制国家 “行动的并不是国家,而是由国家的权威赋予特权的人”。[㈠]我们通常把国家比作是一个“机器”,但这个“机器”是需要人来操作的,同时我们需要这个“机器”履行的职责如税收、防卫等都需要赋予这个“机器”很大的权威,这是没法回避的。即“国家(政府)”必须有权威,权威必须由具体的人来享有、行使,又人来行使,那么如何才能使权威只发挥他应该有的积极的作用呢。为了解决这样一问题,柏拉图曾想过“哲人治国”的方法,但是出现一个“哲人”是一个随机性事件,而且,一个人的品质是没有保证的,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境况,一个人会做出怎样的选择是没法预测的,正如林达所说“认识靠不住的”,我们需要的不是一个理想中的权力的看管人。另外,根据基本人性的考察和历史经验的总结,权力往往导致权力的掌握者的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我们没有必要要求一个权力的掌握者去完全公正地使用自己的权力,因为首先,这个掌权者自己对“公正”这个抽象的形而上的概念都未必有一个清晰的界定,其次,要让掌权者完全地避免将运用权力的中立规则与个人固有的价值观、本能的私人感情混同,这是很不现实的。 于是,人们决定用“制度”而不是“道德”去限制权力的使用者,用“法治”取代“人治”。但是,制度应当如何建设,“法治”应该是怎样的,显然不是仅仅建立一个普遍的规则那么简单。作者没有从法理的角度而是政治学的角度讨论了“法治”需要解决的问题。首先,就是在“法治”提供的同一个规则体系下,少数人的利益如何保证,如何避免“多数人的暴政”;其次,就是在“法治”提供的同一规则体系下,如何规范有组织的少数人对无组织的多数人的支配。可见,如果“法治”仅仅是建立一个普遍中立的规则,权力仍然是无法被限制的,可能还需要建立规则之上的规则。接下来,还有两个需要解决的问题。第一个问题:当今社会,等级还是存在的,这个等级不是封建时期的身份等级,而是在公司、教会、工会、政府等社会组织中存在的有利于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的一个最基本的组织等级,“在这样一个组织系统中,每一个层次都隶属于一个更高的层次,直至人们达到一个不从属于任何层次的层次,那就是不属于每个特定的制度的命令结构内部的层次。”。[㈡]第二个问题是:权力需要限制,那么用什么来限制权力呢?只有权力才能限制权力。用权力来限制权力,就是要分割权力,使权力之间进行制衡,采取一种多元主义。 这样出现的问题就是,第一,普遍规则的适用需要一个中立的稳定的规则之上的规则,即“高级法”,来约束制定法本身?第二,等级化的社会,[㈢]如何保证同一规则在不同等级之间同一地实施?第三,采取多元主义、对抗模型可以有效的是权力得到限制,但是,在这种多种权力并存同时互相对抗的情景下,由谁来提供一个稳定的秩序呢?这三个问题的答案是一致的,就是“宪政主义”。 即使建立了一个好的制度,一个善的“高级法”,问题仍然没有结束。一个制度一旦建立,它就会依据当初的设计,像一个智能机器一样自己运行。但是,辩证地、发展地来看的话,这个制度不可能永远是好的,永远是全面的,它会可能会有出故障的时候,会有失控的时候,会有“路径依赖”的时候,它也需要维护,需要纠正。那么如何维护、纠正呢?就需要这个制度能容纳新的、多远的内容,在不同的观点的碰撞中做出改进,让它在左右两边的力的平衡作用中不偏离轨道。 这种控制国家的方法,在《控制国家——西方宪政的历史》这本书中,作者斯科特·戈登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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