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济建发[2007]18号(2007年7月3日)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申请拆迁许可时提交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拆迁的单位委托的拆迁单位、拆迁评估机构和实施房屋拆除单位的相关资质(或资格)证明及委托合同;

(二)拆迁范围内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自然状况和权属状况摸底调查明细表,以及补偿安置费用概算;

(三)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安置房屋的落实情况及相关证明;

(四)对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住宅设计最低套型面积的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方案;

(五)计划实施动迁的时间、步骤、措施;

(六)文明拆迁、安全拆除责任书及安全保障措施,拆迁现场防治扬尘污染及垃圾清运方案;

(七)与被拆迁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协调配合方案;

(八)其他特殊情况的处理预案及措施。

第三条拆迁公告发布后,拆迁人应当依照《办法》规定就拆迁补偿方式书面征求被拆迁人或者公有住宅房屋承租人的意见。

被拆迁人或者公有住宅房屋承租人没有在征求意见书规定的期限内向拆迁人反馈书面选择意见的,视为选择房屋安置。

征求意见书规定的反馈意见期限不得少于七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拆迁人委托拆迁、拆除的,应当与被委托的拆迁拆除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并支付委托费。

第五条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同一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房屋,原则上由一家评估机构评估。需要由两家或两家以上评估机构评估的,评估机构之间应当就拆迁评估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等,进行协调并执行共同的标准。

评估机构应当由拆迁当事人协商或被拆迁人投票的方式确定。协商或投票不成的,由拆迁当事人抽签确定。拆迁当事人放弃抽签的,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指定。拆迁评估机构的选定过程,应由公证机关现场公证。

拆迁评估机构选定后,拆迁人应当与选定的评估机构签订拆迁评估委托合同,评估费用由拆迁人承

担。重新评估或者专家委员会鉴定费用按照《办法》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第六条拆迁评估时点一般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拆迁规模大、分期分段实施的,以当期(段)房屋拆迁实施之日为评估时点。

第七条拆迁当事人应当向评估机构如实提供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范围规划红线图及各类房屋的产权性质、面积、用途等拆迁评估所必须的依据、资料及有关数据,并协助评估机构做好实地查勘记录、拍摄反映被拆迁房屋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影像资料等工作。实地查勘记录由实地查勘的评估人员、拆迁人、被拆人签字认可。

因被拆迁人的原因不能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拍摄影像资料或者被拆迁入不同意在实地查勘记录上签字的,拆迁人应当邀请公证机关工作人员或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到场见证,并在分户评估报告中做出相应说明。评估机构可以依据被拆迁房屋的相关权属资料,参照同区域该类房屋进行评估。

第八条拆迁人或受委托拆迁单位、评估机构凭拆迁许可或拆迁委托的有关证明查阅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属档案和相关房地产交易信息资料的,房产、土地、规划管理部门应当协助。

评估机构评估测算新建普通商品房价格时,如需向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征询销售价格,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如实提供。

第九条评估机构应当将初步评估结果在拆迁范围内以公告形式向拆迁当事人公示,公示期不得

少于七日。公示期满后,评估机构应当向拆迁当事人提供评估报告。

拆迁当事人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可以向评估机构咨询。评估机构应当解释拆迁评估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和评估结果产生的过程。

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原评估机构申请复核,也可以另行委托评估机构重新评估。

第十条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申请重新评估的,重新评估结果与原评估结果之间的允许误差范围为±3%。在允许误差范围内的,原评估结果有效。超出允许误差范围的,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解决;经

协商仍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提出异议的拆迁当事人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作为最终裁决结果。

第十一条拆迁行政裁决按照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办理。

第十二条拆迁入应当在房屋全部拆除完毕后三十日内将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有关资料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对有关资料及拆迁现场情况进行检查后,对无遗留问题、现场拆除清理完毕的,发给拆迁工程拆迁合格证明;对存在遗留问题、现场未拆除清理完毕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不发给拆迁工程拆迁合格证明,依照相关法律不予办理新建工程开工手续。

第十三条《办法》第三十一条所称“普通商品房”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筑设计标准和质量安全技术规范建造;

(二)具备道路、公共交通、给排水、电力、通讯等基本生活配套条件,且与所在区域公共配套相适应;

(三)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普通商品房开发建设的平均成本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费用、建安造价、各类规费、税金、管理费等费用之和。

普通商品房开发建设的平均利润由评估机构测定。

第十五条直管公房或者单位自管公房所有权单位对住宅房屋现使用人的承租关系无异议的,按照《办法》第三十三条有关拆迁按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住宅房屋的规定办理;直管公房或者单位自管公房所有权单位对住宅房屋现使用人的承租关系有异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在拆迁期限内协商不成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现使用人使用。

第十六条《办法》第三十四条“国家强制标准规定的住宅设计最低套型面积”是指《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规定的使用面积34平方米。

拆迁人按照《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进行补偿的标准按照新建普通商品房评估基准单价执行,不考虑楼层、朝向、成新等因素。

对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只有一套住宅房屋有异议的,拆迁人应当向房管部门、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区街道办事处进行查询;房管部门、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区街道办事处应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出具有关证明。多人共有一套被拆迁房屋,房产登记仍为一套房屋的,按产权登记认定。

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隐瞒相关房产信息情况,违规取得最低套型保障面积后,拆迁人有证据证明其不应享受最低套型保障面积的,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第十七条拆迁人按照《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进行补偿后,应当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并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拆迁人按照《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对按政府规定租金标准承租的公有住宅房屋承租人进行补偿安置时,最低套型面积标准与原房屋面积之间部分,只对承租人进行补偿,对被拆迁人不予补偿。

第十九条回迁安置房屋应按照普通商品房的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为便于回迁安置房屋的设计建设和被拆迁人选房,在满足国家规定的住宅设计最低套型面积的基础上,可按安置需求建设不同面积档次的中小套型房屋,供被拆迁人选择。

第二十条被拆迁人选择回迁的,应在拆迁人提供的与其补偿面积相对应的档次范围内

选择安置房屋;享受最低保障面积且有条件交齐差价款的,可选择高于保障面积一个档次的房屋。不接受拆迁人提供的房屋的,实行货币补偿。

第二十一条被拆迁私有房屋所有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不能结清安置房屋与货币补偿

金额之间的差价,选择分期付款的,首付不得少于其应得拆迁补偿金额,分期付款的其他事项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选择租住房屋的,租金标准按照政府规定租金标准交纳。

第二十二条《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拆迁房屋附属物补偿标准见附件。

第二十三条《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房屋重置成新价格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第二十四条下列被拆除房屋为《办法》第四十七条所称产权不明的房屋:

(一)经法定程序无法认定产权人的;

(二)对房屋产权有争议的;

(三)产权人下落不明的。

第二十五条《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补偿费标准分别为: (一)一次性搬迁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住宅房屋每平方米20元,私有非住宅房屋每平方米25元。因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屋为待建或在建房屋,被拆迁入需二次搬迁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二次搬迁补助费。

(二)过渡期限内每月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计算,每月临时安置补助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发;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给予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三)一次性停产停业补偿费标准按被拆迁私有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营业、生产用房为每平方米30元,其他非住宅用房为每平方米20元。

第二十六条《办法》第四十九条中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拆迁人应当从逾期之月起对自行寻找过渡安置用房的被拆迁入或者房屋承租人双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二十七条按照《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拆迁当事人对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有异议的,异议方应当在拆迁公告发布后二十日内委托市房屋权属登记机关认可的房屋测绘机构对房屋的实际合法建筑面

积进行测量,并出具测量结果报告。在拆迁期限内没有提供房屋测绘机构出具的测量结果报告的,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为准。

第二十八条拆迁人对在拆迁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完成搬迁的私有房屋产权人或

公有房屋承租人,发给搬迁奖励费5000元;在拆迁期限届满前每提前一天,再发给500元提前搬迁奖励费。搬迁奖励费与提前搬迁奖励费合计不超过10000元。逾期搬迁的不予奖励。

当事人对搬迁奖励费及提前搬迁奖励费的领取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在搬迁前协商不成的,由拆迁人暂为保管,待达成协议后,按协议办理。

第二十九条《办法》发布前已公告实施的拆迁工程,仍按照当时的规定执行。

附件:

济南市拆迁房屋附属物补偿标准

使用说明:1、被拆迁人自行拆除的不予补偿;2、被拆除房屋装修部分评估中已包含的项目不再另行补偿;

3、空调、管道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接入等设施,按实际迁移费用给予补偿;

4、未列明的其他房屋附属物,由评估机构评估后予以补偿。

(二)拆迁树木补偿标准

设备管理实施细则

设备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办法》,结合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设备指构成钻宇公司各类生产设备和非生产设备,包括各种资金渠道购置的形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和无资产帐的设备,以及钻宇公司租赁其他单位的各类设备。 第三条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通过技术经济组织措施,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进行更新和改造,使设备达到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能高和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目的。 第四条设备管理与维修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坚持“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相结合” 、“日常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和更新相结合” 、“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相结合” 的方针。积极推行现代化科学管理,提高钻宇公司的设备管理水平。 第五条管理好、使用好设备是钻宇公司各级领导的主要职责,以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设备利用率、百万资产产值率、设备保养对号率、设备新度系数、设备修理出厂合格率、降低设备 维修费用率和泄漏率为目标, 努力减少设备事故。

第六条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职责,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是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重要工作内容。 第二章设备管理 第七条设备管理机构及职责 1.设备管理机构设备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钻宇公司建立三级设备管理网络: 钻宇公司、各分(子)公司、基层各厂(队、工段)。 钻宇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是生产运行科,履行设备管理职责,在钻宇公司主管生产领导的直接领导下,搞好钻宇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 各分(子)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由各分(子)公司主管生产的领导具体负责,并设专职设备管理人员。 2.钻宇公司生产运行科设备管理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有关设备管理制度,对钻宇公司设备实现综合管理,保证各项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 负责钻宇公司设备的购置、租赁、处置计划的编制工作,经钻宇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做好设备的资产管理。 负责钻宇公司设备更新改造工作,编制更新改造计划,经钻宇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负责钻宇公司设备管理基础工作,督促和定期检查基层设备管理情况;负责钻宇公司设备用油、用水的管理和检查。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技术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明确工程相关单位、业主(或称发包人、甲方、招标人、建设单位,下同)内部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及权限,规范工程变更(简称变更)的分类及申报审批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致远地产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所遵循的原则为优化设计、不降低原设计使用要求、尽量降低或少增加工程成本,并按分类、分级的原则快速、准确、有序地予以处理。 三、所有工程设计变更,按本办法经批准后由工程部下发变更指令并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后,施工单位(或称承包人、中标人、乙方,下同)依据变更指令进行工程变更。没有变更指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上述变更。任何工程变更均不表示,也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原施工合同作废或无效。 四、由于施工单位过失、违约或毁约及施工方法或工序引起的变更指令,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业主有权不予认可和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五、所有工程都须编制施工预算和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是指根据合同、施工图纸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中标文件(如投标原则及单价等)及招标文件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施工图预算是指编制单位根据合同、施工蓝图、定额文件及定额计价法的计价原则和有关规范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 六、增加合同外项目,引起工程数量和相应的单价、合同总价变化,

应按照本办法的有关程序确定费用。 七、工程项目变更须有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对于某些特殊的工程变更(如抢险等时间上不允许的),经济分析未能及时与技术论证同步报送的,可先报该项目投资估算,但经济分析应在技术论证上报7天内报审,经审批的经济分析作为投资控制的依据。 八、工程变更是指经批准后由监理单位根据规定下发指令的任何工程改变。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为基础,凡相对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发生工程数量变化的项目均为工程变更项目。工程变更造价控制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编制的施工预算为基础,单项金额相对于施工预算对应项目变动的金额作为工程变更审批权限依据。施工预算仅因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数量发生变动差异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在施工预算报批之前,出现与中标造价、合同造价有变动的项目应按工程变更程序报批。工程变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设备材料变更、新增项目等。 九、监理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建立工程变更台账,按月度对各类变更项目、原因、工程数量、费用增减额进行统计、分析,严格控制投资。 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的职责 本管理办法规定的任何变更,均应在其申请报告中列出前附表,并附上相应的支持材料。这些材料必须包括技术、经济两方面的分析及责任归属。变更必须考虑引起相关工程费用等变化的情况,不得分解属于同一单项变更(以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项目为依据作为一个单项)的内容、工程量及费用。变更提出单位如有化整为零、故意规避审批权限的行为,业主将视为违约,并保留追索相应损失的权力。

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标 准版)

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确保特种设备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是发电企业安全的重要保障。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风电特种设备技术管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风电特种设备(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管理、分级管理、闭环控制、专业归口的原则,实施对特种设备工程设计审查、设备选型与监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改造的技术性能检测和设备退役鉴定的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管理。 第三条特种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先进的有成熟运行经验的特种设备,不断提高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水平。 第四条特种设备的安全对企业极其重要,因此,风电公司应严格按照行业归口的原则,在加强内部管理的同时,接受当地质量监督机

设备管理实施细则

设备管理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为加强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依照总公司《设备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全部施工、运输、生产、仪器仪表和其它设备的管理。 1.3公司由一名副经理主管设备管理工作,设备材料部负责日常业务工作。各单位要有一名项目经理(厂长)主管设备管理工作,并指定有关部门专人负责设备管理工作。 1.4设备材料部在管理工作中,应注重“协调、监控、指导、服务”的职责。 2.施行设备A、B、C分类管理法,A类设备是管理工作的重点。 2.1A类设备:15吨以上(含)载重汽车、平板拖车;20吨以上(含)汽车、履带起重机;200吨米以上(含)塔式起重机;单台价格在20万元以上(含)金属切削机床、锻压设备、焊接和其它设备。 2.2 B类设备:不含A类设备的所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单台价格在2万元以上(含)设备。 2.3 C类设备:除A、B类设备以外的所有设备。 3. 设备购置 3.1 根据施工生产的需要,设备材料部会同有关部门编报设备购置年度计划。购置计划所列的机种、规格、型号等都要经过审评,择

优选择,A类设备要有技术经济分析报告。 3.2 A、B类设备由设备材料部购置或授权各单位购置。 3.3 各单位根据施工生产需要和年度购置计划,有权自行购置C 类设备,总金额应列入设备购置计划。 3.4 设备材料部于12月15日前受理各单位申报的次年设备购置年度计划(附表一、附表一甲);于6月15日前受理各单位申报的当年设备购置补充计划。 3.5 对未经审批或授权而擅自购置设备的单位,公司将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扣减项目经理部(厂)考核评分。 4. 设备验收 4.1 设备购入一个月内,必须按国标、部标或生产厂标准所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方法,验收规则做好验收工作,固定资产设备验收单格式见附表二。 4.2 A、B类设备由设备材料部验收或授权购置单位验收。 4.3 C类设备由购置单位验收。 4.4 各单位验收的各类设备,应将随机技术资料复印存档,原件交设备材料部整理后转入公司档案室保存。 4.5 新购入设备由设备材料部编排设备统一编号,各单位无权编制设备统一编号。 4.6 设备验收的依据是各项凭证,包括订货合同(或协议书)、设备的发票、货运单、装箱单、发货明细表、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书等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重庆XXXX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及 行为,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及财产 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交通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 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 年第 5 号)、《重庆市公路工程设计变更 管理办法》(渝交委路[2006]183 号)等有关规定,XX高速项目BOT加总承包实际情况制定本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除紧急抢险工程外,所有变更均应变更方案成立 后,方可施工。 第三条设计变更为引起合同单价、工程数量、结构形式、 工艺标准等变化的变更。 第二章变更意向 第四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批准后,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 如经现场察勘、核对,或者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下列情况,确有必要变更设计时,可提出设计变更要求: 1. 工程项目需补充设计的。 2. 设计文件存在明显错误、遗漏或违反相关技术标准及技术 -1-

规范,需修改完善的。 3. 勘察、设计文件不详或施工中因自然因素(地质、水文、 地形等)发生变化与设计不符,或设计图纸与实际状况不符,按原设计难以实施的。 4. 设计不合理,不能满足使用功能的。 5. 有利于农田、水利、工矿、地方交通及文物保护,须对工 程进行局部调整的。 6. 采用先进的技术或优化设计方案,能在不降低标准或提高标准的前提下,减少工程量、节省投资或降低工程成本、缩短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及工程安全,有利于环境保护、节省土地、改 善施工条件的。 7. 国家颁布新的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以及上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提出新的要求的。 8. 通过变更能减少征地拆迁工作量、节省建设投资( 或降低施工成本) 、提高技术标准、缩短工期、确保工程安全、有利保 护环境、节省土地、改善施工条件等。 第五条业主、监理、承包人、设计及分包人任何一方根据 需要均可提出工程变更,无论哪一方提出的工程变更,理由必须充分,工程质量、工期必须得到保证,工程造价尽可能节省。 第三章变更的分类 第六条按照工程变更设计的金额、结构、性质,分为三类-2-

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确保特种设备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是发电企业安全的重要保障。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风电特种设备技术管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风电特种设备(以下简称特种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管理、分级管理、闭环控制、专业归口的原则,实施对特种设备工程设计审查、设备选型与监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保养和改造的技术性能检测和设备退役鉴定的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管理。 第三条特种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先进的有成熟运行经验的特种设备,不断提高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水平。 第四条特种设备的安全对企业极其重要,因此,风电公司应严格按照行业归口的原则,在加强内部管理的同时,接受当地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新能源公司系统发电公司、检修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新能源公司风电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 第 2 页共 2 页

级为新能源公司;第二级为技术监控服务单位;第三级为风电公司。 第七条新能源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其职责如下: 1、贯彻国家、行业、集团有关特种设备技术监督的法规、条例、规定,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组织制定、修订新能源公司特种设备技术监督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组织技术攻关,推动新技术的应用; 3、监督、检查技术监控服务单位、风电公司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协调各级监督部门的关系; 4、负责制定新能源公司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新能源公司特种设备技术管理工作重点; 5、组织召开新能源公司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布置全年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工作,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组织特种设备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6、组织因特种设备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组织解决重大技术问题; 7、开展特种设备技术监督抽查、考评工作。 第八条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在副总经理(技术总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特种设备技术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 第 2 页共 2 页

机械设备租赁 使用管理办法

十五、机械设备管理 机械设备租赁、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机械设备租赁原则 一、先内后外 各单位在机械设备租赁过程中,必须首先租用公司内部现有的机械设备,在内部现有的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正常施工生产需要时,可租用外部机械设备,但必须实行对口租用,即垂直运输机械(塔吊、电梯、电动吊篮)由吊装分公司负责,市政筑路机械由大型机械租赁分公司负责,中小型机械由物资机械租赁分公司负责。 二、租用外部机械设备实行公开投标。租赁单位从外部租入后转租给项目经理部的大型机械设备,其租用期在一个月以上的,必须采用投标方式确定供应方。 三、实行统一的租赁价格。经由租赁单位从外部租入并转租给项目经理部使用的机械设备一律按内部租赁价格与项目经理部结算,其价差由租赁单位承担。经公司批准的停工期间,只收取停机费(停机费按正常台班的50%收取),未经公司批准停工的,一律照常收费。 四、外租机械设备在现场使用期间一律纳入内部正常管理,具体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 五、外包队、分承包方原则上不允许自带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特殊情况需自带机械设备的,必须经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同意。 第二章中小型机械租赁、使用管理 一、租赁范围与更新权限 1.物资机械租赁分公司主要负责混凝土搅拌、输送机械;钢筋加工机械;木加工机械;电焊机械;卷扬机;机动翻斗车;蛙式打夯机;水泵等设备的租赁管理业务。 2.凡属租赁范围内机械设备的更新由物资机械租赁分公司提出申请,设备管理部审核,报公司批准后购置。 二、各级职责 1.设备管理部主要负责机械设备租赁使用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及矛盾的调解。 2.物资机械租赁分公司主要负责签订机械租赁合同、进出场检验及退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实施细则

特种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生产法》规范车辆段特种机械设备、特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管理,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建 立段稳定的安全生产秩序、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特种机械设备是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常压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 特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是锅炉司炉(水处理工电焊工、天车司机、 电力工、厂内机动车驾驶人员。 第三条本细则明确规定特种机械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维护、检测、监督检查、以及特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选拔、培训、管理、奖惩具体 事宜。 第二章特种机械设备的购置、安装 第四条特种机械设备的购置应按购置程序,由使用部门填写购置申请,按审批权限报分局、局质量安全监察部门审批,抄送段安全科、设备车间, 购置应与供货厂家签订保证质量合同。供货方必须是国家认定生产特 种机械设备的正规厂家,并持有生产特种设备的资格证。 第五条购置的特种机械设备应附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使用维护说明书、装箱清单等出厂随机文件、合格证,除标有技术参数外、还应 标有安全装置、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有效的试验合格证书。

第六条特种机械设备的安装和维护、改造业务、必须是有安装和维护特种机械设备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前应验证施工方的资格证书,并经路局 审批合格后,方可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第七条特种机械设备的电源线路、设备的接地或接零安全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0.5t及以上起重设备应在司机室,机架结构适当位置标明起重机械 的最大负荷能力,吊钩组护板应标明最大起重吨位,起重机械必须设 置紧急断电开关,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切断起重机总控制电源,紧急 断电开关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的位置。 第八条新购置的特种机械设备安装后。应报路局安全监察室进行检查,并报自治区质量安全技术监督局审批,发给使用许可证后方可运行。 第九条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于规定定期检验的特种机械设备由安全科、技术科负责提前一个月填写“特种设备检验申请表”,一份报 自治区设备检验所业务科申报检验,一份报路局劳动安全监察室、一 份备案、特种设备检验后,应将检验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十条特种机械设备到规定报废年限或经检验部门检验后,出具检验报告确认不能继续使用、且无修理价值,由设备车间填写《固定资产拆除、 报废申请表》并附检验报告一式七份,向设备主管部门及监察部门申 报。特种设备报废后,不能转卖,不允许转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第三章起重机械的管理 第十一条设备车间负责对起重机械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修,安全科负责对起重设备安全监察。

技术监控管理实施细则

技术监控管理实施细则 【制度摘要】 业务类别:公司技术监督与管控类 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 内容概要:《技术监控管理实施细则细则》是依据国家、电力行业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控管理细则》有关规定,结合热电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细则》共五章,三十条。主要说明了编制的必要性;明确了技术监控三级管理体系和各级管理的职责分工及日常主要工作;明确了十项监督、五项管理的工作范围和内容;提出了技术监督日常工作要求和考核。此细则的实施,将进一步强化我公司技术监控的管理工作,将为机组的安全、稳定、经济、环保、长周期运行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技术法规,落实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控管理细则》,使(以下简称热电公司)技术监控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技术监控管理的目的:建立、健全技术监控管理网络,确保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法规得到贯彻落实,确保集团公司和大唐国际有关技术监控管理精神得到传达执行。通过技术监控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尽快解决问题,提高设备的可靠性,最终保证机组安全、稳定、经济、环保长周期运行。 第三条技术监控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关口前移、闭环控制”的原则,实

行技术管理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闭环控制、专业归口的原则,对电力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设备选型与监造、安装、调试、试运行以及机组投产后运行、检修、停备用、技术改造中设备技术性能的检测和设备退役的鉴定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控管理。 第四条技术监控管理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制度,利用计量、检验、试验等手段开展工作。 第五条技术监控管理理念是:不断创新,以适应技术监控管理的需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控管理的专业水平。 第六条本细则适用于热电公司。 第二章技术监控管理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七条热电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工作为三级管理体系:第一级为厂级,由总工负责,日常工作归口设备部管理;第二级为各生产部门的负责人和绝缘、金属、化学、环保、热工、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测、节能、电压质量、脱硫、压力容器及承压部件、计量、励磁、振动、特种设备等专业的技术监控专责工程师;第三级为各生产班组(包括各项目部维护班组)具体工作人员。形成覆盖全厂的技术监控网络。 第八条各级技术监控管理机构 (一)公司成立以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控管理领导小

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设备租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设备租赁管理,明确设备租赁流程,实行设备租赁招(议)标,规范租赁设备使用与结算,控制租赁设备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设备租赁经营活动。严禁在自有设备闲置的情况下租赁使用外部设备。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设备租赁是指为满足施工生产或提高既有设备利用率而进行的设备租用或出租活动,不含融资租赁。 第四条设备租赁管理原则:“依法合规,安全适用,招(议)标比价,分级管理,先批后租,使用签认,量化计价,消耗核算”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各级设备管理部门是设备租赁业务主管部门,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设备租赁管理体系。禁止非设备业务部门负责设备租赁。 第六条集团公司设备运输物资部设备租赁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股份公司设备租赁管理办法,制定集团公司设备租赁管理制度。负责单台原值200-3000万元设备租赁审批(3000万元以上报股份公司审批)。负责统筹协调各工程公司之间,与其它集团公司间的设备租赁。 (二)建立设备租赁市场价格信息公开机制,发布、更新设备租赁指导价并监督实施。

第七条工程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设备租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单位租赁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设备租赁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单台设备原值200万元以下、月租金1.2万元(含发票、1名司机工资)以上、租期1个月以上的设备租赁审批。组织做好租赁价格市场调查,组织、监督本单位设备租赁招(议)标、租赁限价执行等管理。 (二)掌握本单位设备闲置情况,在集团公司统筹下实施与其它单位间的设备租赁,建立项目设备租赁管理台账并定期分析上报。 第八条项目部设备部门设备租赁职责 (一)落实执行上级设备租赁管理制度。在做好市场调查和经济比选的前提下,上报设备租赁计划(说明计划完成工程量、使用环境、拟租赁设备、申报租赁单价);负责查验拟租赁设备营业执照、设备产权证明,特种设备还要查安装资质、设备合格证、安全使用许可证、操作人员资格证书等资料;按上级批复组织招(议)标,并执行租赁指导限价。负责设备租赁合同谈判,根据合同评审意见签订并履行合同。 (二)严格按租赁设备签认单(主要项目内容有完成工作量、单位工程具体部位、工作台班和小时)进行结算。使用PM系统管理进场租赁设备,及时收集上报租赁设备相关数据。 第三章租赁流程 第九条设备租赁业务管理流程 (一)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设备配置方案,调查设备来源并

设计变更管理组织办法(暂行)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总工办 2018-8-7

施工图变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广西X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图变更的审批流程、明确各单位或部门职责、强化执行及记录,实现投资、工期和质量目标,依据钦州市《关于修订和调整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钦市建字【2016】74号)和《广XX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加强设计重点环节管理及控制价编制管理要求的通知》、《工程项目管理制度》(GC-03-2016)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参照广西区内其他地市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西XX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辖的所有合同签订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施工图变更。 第三条施工图变更,指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从已审定有效的施工图下发至工程竣工验收期间,对已审定有效的施工图所发

生的技术及数量上的变更,即图纸勘误(澄清)、技术变更和涉及图纸变化的工程变更。 第四条施工图变更申请单位(部门)可以是业主单位和非业主单位。业主单位是广西XX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控集团);非业主单位是指EPC总包牵头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供货商、咨询单位等。 第五条投控集团相关部门对施工图变更应严格控制。实行部门审查和审查会议、部门会签、部门领导负责制、公司领导审批的变更管理制度。投控集团拥有所有施工图变更的审批权,必要时,按规定上报园区管委和自治区、钦州市相关部门审批。(指令流程图、超过概算总价10%须报政府或董事会审批)第六条变更的五项原则要求:变更的必要性、技术合理性可行性、变更范围、工程量及投资造价变化、引起的连带变更。施工图变更审查、审批时应按五项要求对变更进行综合评审、决策。 第七条施工图变更项目划分原则 1.同一项目、同一原因引起的其内容不可分割的一次性变更,应为同一项施工图变更。 2.同一项目中的不同变更内容、同一原因或同一内容的不同单位工程的变更应划分为不同的施工图变更。 第八条变更必须在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本着精打细算、节约投资、不断优化设计和保证工程进度的原则进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实施细则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196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实施细 则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实施细则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为加强银川河东机场三期扩建项目部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机具使用和行车安全,降低使用成本,提高设备、机具、车辆的完好率、利用率,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项目部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管理部门及管理范畴 1、项目安全部负责机械设备、施工机具、车辆的安全管理,对机械设备、车辆的停放、维护、安全状况监管,并指导施工队做好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的安全管理。 2、机械设备、施工机具、车辆管理贯彻“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人对所使用的设备、机

具、车辆负责。 二、台账建立 1、建立机械台帐、卡片,掌握机械动态,并收集保存好相关技术资料。 2、项目安全部负责建立本工程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台账: 3、项目安全部应编制本项目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清单。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建立管理台账。 4、项目安全部应按照设备管理要求,建立大型机械、特种设备、关键设备的“一机一档”及中小型设备机具的管理台帐。 5、项目安全部编制的设备机具清单中应明确每台设备编号,大型设备及模板、架设系统应有准确的进出场时间。 6、大型设备及模板、架设系统的“一机一档”

设备管理奖惩办法(2018.12)

设备管理考核办法 1.0目的 为了强化设备管理、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减少和避免设备故障发生、保证生产连续稳定进行,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2.0范围 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公司设备管理体系各岗位人员和设备整个寿命周期的全过程管理。3.0职责 3.1 设备管理部负责全公司设备管理工作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3.2 设备管理部主任领导负责重特大设备事故的处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3.3 设备管理部、企业管理部负责设备事故处罚通报的审定。 3.4 设备管理部负责设备事故的通报。 4.0设备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4.1设备的现场维护保养: 4.1.1日常保养(表1)

4.1.3半年保养(表3) 4.2设备事故 4.2.1设备事故定义及事故性质 企业生产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产或效能降低,停机时间和经济损失超过限额者为设备事故,其事故性质可分为三类: 1)设备责任事故:凡是因人为责任原因,如违反操作维护规程、擅离工作岗位、超负荷超 规定运行、加工工艺失误以及维护修理不合格、强迫命令设备带病运行等,致使设备损坏停产或效能降低者为责任事故。 凡属下列行为造成设备等损坏属责任事故: A不按规定对设备加注滑油,油眼、油嘴、油管等被杂物堵塞,油泵不正常供油等原因造成机器损坏的。 B能检查到的部位未检查,发生螺钉、螺母、销钉、键及连接杆松动、脱落而造成设备损坏。 C因外部物品,如工具、螺钉、杂物等落入机器内,造成机器运转损坏。 D机器超速运行造成设备损坏。 E违反设备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 F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本设备造成设备损坏。 G操作人员粗心大意造成设备损坏。 H运转过程中发现问题而不停机检查排除隐患,造成设备损坏。 I离岗时不停机等造成设施及设备损坏。 J别人发现设备事故隐患,而操作者接到通知不处理而造成设备损坏。 K设备自然事故隐瞒不报者,经检查发现后按责任事故处理。 2)设备质量事故:凡是因设备制造、安装或在修理中存在的问题,造成的设备损坏停产或 效能降低者称为质量事故。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中的工程变更行为,合理有效控制工程投资规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XXX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XXX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监督检查办法》、《XXX重点项目工程招投标及工程质量管理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变更指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原则上应实行无工程变更的管理制度,可变可不变的项目不办理变更,但发生特殊情况时,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可以办理工程变更。 第四条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工程变更必须根据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写明执行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工程变更必须遵循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全面性和时效性的原则。设计文件一经审核批准,原则上不允许随意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项目,应加强规范管理,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不得以任何方式肢解或重复工程变更。 第六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变更设计图纸和增减工程项目,应在确保工程技术标准、质量标准保持不变和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变更,并需按程序审批和签证。 第二章设计变更 第七条设计变更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工程项目自身的性质和特点,或因设计文件深度不够,或因政策法规调整,或因不可预见因素与环境情况变化,需要变更原有设计文件时,由设计单位充分论证后,对工程项目标准、功能、材料、工艺、质量、构造、尺寸、指标及数量等做出修改或补充设计文件的行为。 第八条设计变更的程序 一、设计变更的提出

调度自动化及通信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编号:SY-AQ-08348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调度自动化及通信技术监督实 施细则 Detailed rules for supervis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dispatching auto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调度自动化及通信技术监督实施细 则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总则 1.1技术监督是保证电网和电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和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的重要环节,必须依靠科学标准,利用先进的测试与管理手段,对保证设备健康水平与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重要作用的参数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以确保发供电设备在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适应电网的发展,进一步加强技术监督工作,依据《西北电网有限公司技术监督条例》结合新疆实际制定本细则。 1.2技术监督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从设计审查、设备选型、设备监造、安装、调试、运行、检修、停用及技术改造的电力生产、建设全过程进行技术监督,及时发现和消除

各种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1.3技术监督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1.4本细则适用于接入电网的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 2监督范围 电力通信网络的通信工程设计审查、基建、设备选型、技术改造、大修、通信运行、技术试验中的重点环节实施技术监督。 在电力建设和生产过程中,从调度自动化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设备采购招标、制造、安装、调试到基建交接验收、运行、检修及技术改造的全过程等实施技术监督。 3监督内容 3.1监督的主要系统及设备 3.1.1通信技术监督的主要系统及设备 光纤通信系统(包括光缆、光传输设备); 电力线载波机通信系统;

机械管理办法

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机械设备管理,明确项目部与分部机械管理职责,提高项目机械设备管理水平,促进项目管好用活以设备形态存在的资产,提高设备资产经营效益,依据**的要求,结合项目管理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执行公司有关设备管理制度和规定,按照施工生产需要,对设备资源进行合理配置、规范保养、正确使用及时检修,使机械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控制机械使用成本。 第三条管理模式: 实行"集中管理、有偿使用、内部租赁、市场化运作"的管理模式。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及所属各分部。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项目部设物资设备部,代表集团公司对项目所投入机械设备进行现场管理。 第六条机械管理部门职责 一、项目部物资设备部职责: 1、贯彻集团公司有关机械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项目情况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管理和机械使用成本控制的有关规定,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本项目机械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工程项目机械设备使用计划。根据机械使用计

划监控所属分部机械设备使用。 3、建立机械设备台帐,掌握本项目机械设备动态、技术状况和机械设备生产情况。 4、监督、协调、指导各工区机械使用、保养、修理等现场管理工作。 5、指导、检查所属工区机械使用成本控制,开展机械使用成本分析,提出成本控制意见。 6、每季组织一次机械设备检查。 7、参与机械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向集团公司机械管理部呈报机械管理统计报表。 二、分部机械部门职责: 1、执行集团公司项目部和子分公司的机械管理办法。结合本项目施工情况,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现场管、用、养、修、算的规章制度的实施细则。 2、负责提报工程项目主要施工机械配置方案和使用计划。需外租机械设备时,按租赁机械管理规定要求,上报子分公司机械部审核批准后实施,并报项目部物资设备部备案。 3、建立机械设备管理台帐,及时上报项目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机械管理统计报表。 4、负责本项目机械设备"管、用、养、修、算"的现场管理工作。 5、每月组织一次机械设备(含租赁设备、特种设备、协作队伍自带设备)检查和评比工作,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

设备管理制度实施细则.doc

设备管理制度实施细则4 设备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1.1 设备管理制度范围 1.1.1 本设备管理制度规定公司所有的为实现产品的符合性所需的设备的管理和管理职责,以及对这些设备的更新、移装、使用、检修、保养、报废、封存等的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为实现产品的符合性所需的设备的管理。 1.2 目的 2.2.1 通过对设备的有效的综合管理、使用和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满足产品生产要求。 2.3 职责 2.3.1 技术部设备管理部是设备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设备的更新改造、使用维护管理以及设备的资产管理,设备所需要能源动力管理等; 2.3.2 各分厂、车间、工段和物资处等使用单位负责相关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 2.4固定资产管理 2.4.1 凡价值在2000元以上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设备,均列入公司固定资产,统一由技术部管理;自制的设备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一年以上者,经生产验证合格,图纸资料齐全,也应列 入固定资产;凡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设备,属低值易耗品,应由使用部门建帐管理和维修;

2.4.2 财务处应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增减及转移做好业务记录,及时进行核对,并会同技术部设备管理员年终核实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2.4.3 技术部设备管理员对所属固定资产的设备进行综合管理,要逐台编号,装上资产标牌,建立设备台帐。各车间有分台帐,并做到帐物相符; 2.4.4 各种仪器、仪表、试验测试设备由设备动力处采购,使用部门保管和使用,计量处负责定期检查鉴定和校验工作; 2.5 设备的更新 2.5.1 设备更新的原则是为提高公司装备素质,符合产品生产要求,减轻生产工人的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公司内正常的设备更新工作于每年10月由各分厂、车间提出申请,报技术部设备管理员,技术部设备管理员应根据所掌握的设备技术状态,综合工艺、质量上的要求,提出下年度的设备更新计划报技术部部长审批,经批准后纳入公司年度综合计划中执行。 2.6 新增设备的管理 2.6.1 新设备进厂后,由技术部设备管理员会同使用、保管部门共同开箱,设备的安装调试由技术部负责,使用部门配合,重点关键设备或特殊设备由技术部安排或委托专业安装单位进行; 2.6.2 新设备安装调试后,经生产工艺验证合格后,由技术部办理《设备安装验收移交单》,正式移交使用部门,设备档案移交档案室; 2.6.3自制设备的验收: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在制造完工后,技术部安全委员会、使用部门进行验收。自制设备验收时必须有相应的图纸、说明书、精度检验单或技术鉴定书等资料齐全。验收合格后,由技术部负责归档。

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衡水市公路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行为,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我市辖区内实施的公路新建、改建、大中修、桥梁维修加固等工程项目的变更,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是指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项目本身的性质和特点,或设计图纸的深度不够,或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与环境情况的变化,由于第三方的干预和要求或合同双方当事人出于对工程进展有利着想,对合同中部分工程项目进展形式、工程数量、工程质量要求及标准的变更。 第三条工程变更实行审批制,未按照《衡水市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或审查不同意的工程变更项目不得擅自实施。市处对未经审批及不符合程序的工程变更将不予受理与支付,其费用变化不得进入决算。 第二章工程变更的分类、原则及管理权限 第四条根据提出变更申请和变更要求的不同部门,将工程变更化分为三种,即业主变更、施工单位变更、监理单位变更。 业主变更包括上级部门变更(政策变更和方案变更等)、业主变更(提

高质量、加快进度、节约造价等)、设计单位变更(设计缺陷或设计优化等)。 监理单位变更: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的工程变更和工程项目变更、新增工程变更等。 施工单位的变更:在施工中发现的设计与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等情况不一致而提出的工程变更。 第五条工程变更后单价的确定遵循下列原则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确定变更单价。 2.合同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参照此价格确定变更单价。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计划科应遵照本工程招投标时确定的费率、价格,准确掌握材料单价后,核算出该项变更工程的单价。 第六条工程变更后工程量的确定原则 变更项目的工程量由变更方根据业主的变更通知、设计图纸和实际施工情况,如实计算工程量。 第七条工程变更申报实行一文一项制,严禁多项变更一文申报。 第八条工程变更申请报告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工程变更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材料: 1.变更申请表(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变更名称、位置、估算费用); 2.工程变更说明(主要阐述变更提出过程、变更理由和论证材料); 3.其他材料(计算书等) 第九条对需要进行紧急抢险的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可先进行紧急抢险处理,同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设计变更审批手续,并附相关的影像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结合现 (含 监控化学品的生产技术是指生产监控化学品的各种技术手段。? 监控化学品的专用设备是指采用各种技术手段,生产监控化学品过程中所需要的产品

合成、分离、提纯、热传导和自控仪表等设备,以及凡与监控化学品接触到的设备和含高镍合金或其它特种耐腐蚀材料所制成的设备。第二章监控化学品生产的特别许可办法? 第五条国家对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 可手续。? 第八条申请生产特别许可的单位和个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必须有完整的企业基本情况资料(按附件要求填报);? 二、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七、生产、储存、销售有标准、完整的台帐;? 八、国家其他管理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所规定的批准文件和证书,以及生产该品种所必需的其它有关证件;?

九、必须具有熟悉监控化学品数据统计的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 十、必须具备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要求的标准设施位置图、 ? 二、各省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在对有关材料认真审核后,以正式文件报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审批(已取得国家其他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的产品,不再进行产品质量考核,只对监控化学品管理要求部分进行考核);?

三、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在接到省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主管部门的报告后,及时组织审核;? 四、经审核,凡符合生产监控化学品各项条件的,由国务院化学工业主管部门颁发生 XXX代表发证产品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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