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模板加工合同 改

钢模板加工制作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 (供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船闸主体钢模板加工制作购销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总则

1.1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即:

①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合同谈判中澄清文件);

②中标通知书;

③招标文件

1.2 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为准。

二、标的及合同价款

2.1工程量暂定:200吨,综合单价为:6700元/吨。

2.2实际数量以乙方运输到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以过磅重量为准。

2.3上述综合单价在乙方执行合同期间:不予调整。

2.4 上述综合单价包括材料费(含连接材料)、加工制作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该单价包括本合同明示和隐含的全部工作内容、责任、义务和风险。

三、质量标准

3.1 钢模板加工制作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外观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

序号项目允许偏差(mm)

1 长度与宽度±2

2 表面平整度(2m靠尺) 2

3 连接孔眼位置 1

4 表面错牙 2

3.2 模板材料的面板厚度应符合工程量清单项目说明,主要技术指标必须经

甲方认可后方可进行加工制作。面板均应由有资质厂家生产,提供厂家质量保证书(或检验合格证)并需经甲方现场检查、确认。

钢板、钢楞、板肋、螺丝、螺母、焊条、连接件等均应为国标产品。

3.3在模板的出厂、运输、现场交验等各环节中,乙方应确保其质量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

四、供货方式

4.1 双方约定模板的交货地点为:船闸工地。

4.2交货方法:乙方送货,将模板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所需各种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之内。经甲方验收合格到场后的模板的仓储、保管费用由甲方负担。

4.3现场卸货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运至甲方所指定地点,甲方负责及时卸货。

4.4乙方应安排专门的运输工具来从事模板材料运输,甲方在目的地未验收货物前,承运货物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并享有误期损失索赔的权利。

五、运输

乙方的运输工具在进出现场的过程中造成甲方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交货验收

6.1 模板加工制作完毕后由甲方在乙方工厂内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但这种验收不能作为模板最终质量合格的依据,如模板在实际使用中发生了由模板自身质量缺陷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模板自身缺陷包括:模板原材不合格、结构设计不合理、模板拼接误差过大、断面尺寸偏差过大等。因模板缺陷造成的损失包括:结构线形不合格、结构尺寸不合格等所造成的返工、罚款、工期损失及负面影响等,所造成的损失直接从模板质保金中扣除。模板的自身缺陷由乙方无偿负责维修直至合格。

6.2 模板数量以实际过磅重量为准,甲方最终确定的模板设计图纸理论重量作为参考。

6.3 模板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甲方的验收员开具《验收单》,验收单由甲方质检、仓管人员联合签字后有效。乙方凭《验收单》作为结算依据。

七、结算和付款

7.1 乙方凭甲方的《验收单》并提交发票后办理结算手续,支付结算价的

100%。

7.2 质量保证金:最后一次结算时扣留各期总结算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不够扣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所有材料到工后一年,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

7.3结算时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委托人到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留甲方财务),结算时乙方应先提供符合税务要求的发票。由于乙方提供不符合税务要求的发票所造成的税务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材料款。

八、履约保证金

(一)保证金

该项目的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现金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模板厂内验收合格,待合同约定所有模板周转使用3次后无问题时,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

九、双方责任

9.1甲方责任:

1、及时提供所需加工制作的模板种类、数量。

2、及时进行模板厂内验收,提出修改意见。

3、及时办理结算、支付货款。

9.2 乙方责任:

1、供方应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模板种类、数量及相关标准、技术、质量标准组织加工制作、保质、保量、及时供货。

2、模板实际使用时发生的因模板自身缺陷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无偿修复缺陷直至合格,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采取的必要补救行为,由乙方承担风险和开支。

3、乙方设备甲方施工场地行驶或停放时,在保证自身施工的同时,不影响甲方的正常施工,必须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十、违约责任

10.1 乙方的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模板不能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赔偿甲方该批模板价款的10%的违约金,若乙方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合同中暂定总

材料价款的3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从质保金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享有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2.乙方所交模板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模板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十一、其他约定事宜:

11.1甲方若因业主原因发生设计变更,需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时,则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双方因其他原因引起的合同变更或解除,需双方同意且以书面形式确定,若一方不同意,原合同继续有效;

11.2监理、业主对乙方加工制作的模板有权检验,提出的合理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11.3业主、监理工程师对甲方的有关钢模质量的口头及书面文件、指令,同样适用于乙方。

11.4供需双方均为独立核算单位,双方与第三方的单位、集体、个人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均不牵扯另一方。

11.5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乙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来充抵。

十二、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时,按下列方式解决:

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事宜:

12.1、协议订立时间:年月日

12.2、合同签订立地点:船闸工程项目部( )。

12.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签证书、合同书以及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任何争议或分歧都不能免除乙方所承担和履约合同规定过程中对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2.5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条款明示或者隐含的责任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12.6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肆份。

12.7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代表协商、补充,其补充条款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乙方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钢模板加工合同

晋安区柱里景区道路工程柱里大桥钢模板加工合同书 委托方:盛世国际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承揽方:福州振麟贸易有限公司

钢模板加工合同 委托方:盛世国际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晋安区柱里景区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福州振麟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工程施工,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晋安区柱里景区道路工程柱里大桥中所需的一定数量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承揽、委托合同等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签订如下加工协议: 第一条模板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货币单位:元

本表“数量”是指合同暂估量,结算重量是在乙方设计出模板图纸,经甲方审核确认后加工,最终以乙方送货到现场过磅验收为准。 第二条模板技术质量及钢材等要求 1、按甲方提供需要模板的桥涵结构部位图纸和《公路桥梁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的要求设计出模板图纸。 2、模板需要钢材的材质、厚度、规格要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范标准,乙方须有钢板材质证明书,钢模板加工技术及质量要求所应达到的强度和刚度满足施工需要,不得超标使用加厚或减薄,并在模板设计图中详细注明,供甲方审核,一经审核签字,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3、乙方严格按照国家非标准钢结构组合件的标准要求进行加工制作,焊缝强度要求、外观要求技术尺寸等应符合国家标准,模板的技术尺寸包括垂直度、高差度、平整度、扭曲度、坡度等应达到规范要求。 4、乙方对模板质量在本工程使用过程中全过程负责。 第三条模板重量、单价 1、模板重量双方按设计计算确认并签字的理论重量作初步计算,最终必须进行过磅复核,超过理论重量不予计量,但低于理论重量时,按实际过磅重量为准结算。 2、模板配件根据甲方要求配一整套或更多,重量、单价同模板一样计量结算。 3、模板单价按过磅重量每吨捌仟伍佰元整计算(其中加工费按每吨4000元,材料费按每吨4500元计算),单价中含有:模板图纸设计费,模板加工制作所需主、附属材料及损耗和人工、设备及动力等费,出厂的装车、加固支垫、到交货地点(晋安区宦溪镇宜夏村柱里大桥)运输费、囤存保管费、通行费等;还含有税费;现场指导拼装及施工过程中模板缺陷修复等费用。 4、单价一经签订,在供应过程中不得调价,即不论市场价格如何波动,都将按双方合同约定的价格保质保量的供货。 第四条模板供应 1、供应时间:合同生效一个月内提交全部钢模板到甲方工地。供应地点:甲方晋安区宦溪镇宜夏村柱里大桥工地。 2、运输方式:乙方选择合适的平板拖车等,安全运至交货地点,模板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负。

委托加工协议书范本(2020版)

委托加工协议书范本(2020 版) Model of processing agreement (协议范本) 姓名: 单位: 日期: 编号:YW-HT-012045

委托加工协议书范本(2020 版) 说明:以下协议书内容主要作用是:约束合同双方(即甲乙双方)的履行责任,同时也为日后双方的分歧,提供有力的文字性依据,可用于电子存档或 打印使用(使用时请看清是否适合您使用)。 委托加工协议书范本(一) 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XX”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委托生产产品的销售。 2、甲方负责 提供委托生产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文件,包括生产工艺、物料要求、中间产品质量控制、成品出厂质量标准、包装要求等。 4、甲方负责提供(除化验用试剂外)委托生产产品的所有原辅料、包材。 3、对生产的前三批,甲方应对乙方的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4、甲方定期派专人对乙方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定期对产品进行抽查检验。 5、生产过程中乙方需甲方协助时,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6、甲方承担最终产品的批准放行责任。负责对每批产品进行稳定性留样。 7、甲方按照双方协定的价格向乙方支付委托生产费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标淮,提供合格的产品,并负责生产过程及质量控制。 2、乙方负责产品取样及全程检验。 3、乙方应当按按照规定保存所有受托生产文件和记录,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和质量文件,负保密的义务。 7、乙方应允许甲方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或质量审计,并予以协助。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受托产品委托第三方生产。 9、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计划及时安排生产,按时供给甲方产品。 三、加工量、加工费用及付款方式: 1、每次加工量××××××× 2、加工费用: 产品名称 规格 加工费 成品率(%) ××元/片(含税)

钢模板加工合同

钢模板加工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ygs-nla3-qt-002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桥梁用的墩柱钢模板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单价金额 1、钢模板的结算数量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上述单价作为结算单价即乙方送到甲方工地含税及运输价格。 2、钢模板总重量:以最终运到过磅重量为准,以此作为结算依据。重量如有误差,甲方第一时间与乙方联系沟通,确认过磅钢模板实际重量。 二、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飞鸾镇梅田村沈海复线宁德漳湾至连江浦口高速公路宁德段A3标工地。 2、时间:以甲方预付款到帐后 10天内完成制作并送第一批40米钢模板到工地,15天内送完货物,并及时通知甲方准备验收货物。 三、甲方义务: 1、当乙方将钢模板运至工地时,甲方负责卸车,如因道路不畅,运输车辆不能直接到工地时,甲方应负责倒运,其费用由甲方负责。在卸车过程中,甲方应保障装卸工人的人身安全,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2、甲方在使用钢模板时应按照乙方技术人员的要求来操作和保养,在施工时如因乙方制作因素造成不能使用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如因甲方操作不当造成损坏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3、钢模板运至工地后所有零配件由甲方依照发货清单清点签收,如因运输过程中造成物件的损坏或缺失,应立即通知乙方协商处理。 四、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按照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生产。 2、属制造原因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整修。 五、甲方要求及验收标准: 1、技术要求:详见合同附件甲方技术要求。 2、验收标准: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进行验收,经乙方人员现场组装后或现场使用两个周期后,无质量问题的,甲方应予以确认钢模板合格有关证明,若甲方未对钢模板质量提出疑义,且钢模板又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将视甲方已默认本产品合格。 六、售后服务: 1、钢模板保修期为 3个月,如在保修期内的施工过程中出现故障,属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乙方应在最短时间(3天)内赶到施工现场进行处理,以保证甲方施工顺利进行。如因甲方操作不当原因造成故障,甲方无法自行维修时,如需委托乙方派人协助维修,维修期间乙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 七、付款方式: 甲方在确认生产图纸后2天内应支付货款总额的壹拾万元作为预付款;乙方在收到预付款后开始生产。产品生产完成、验收合格后,在发货前甲方应支付乙方货款总额 95 %的货款,余款 5 %质保金一月内(如无质量问题时)付清。 八、其它: 1、有关宁连高速公路工程的施工技术要求,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乙方设计图,经双方沟通商讨并经甲乙两方签字确认或其他方式发送如邮箱等方式为准,并作为本合同附件共同生效。 2 、钢模板如有质量问题,乙方随时到现场维修解决。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维修,每推迟一天扣罚乙方1000元/天. 第九条、违约的处理: 1、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时都必须承担本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叁的违约金。 2、甲方不能按期支付货款的,每日应承担本合同总金额千分之叁的违约金(以约定货款支付期限之日起为准)。 3、乙方不能按期交付定货物的,每日应承担本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以约定交货期限之日起为准)。

(完整版)委托加工合同简约版

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揽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加工产品品名、规格、等级及单价 上列价格为含包装费之成品含税价,从乙方至甲方仓库运费由乙方承担。 二、质量标准和资质要求 1、产品质量标准见经双方盖章的附件(一)。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 证”复印件、“认证证书”复印件、“质量检验报告”及其它国家获 准乙方产品进入市场的相关证件和条件。 三、订货和交货 1、甲方按实际需求向乙方书面下达生产订单。 2、乙方按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每一订单品种、规格、等级和数量为甲方定牌 生产产品,并于甲方下达生产订单之日起天内生产完毕。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仓库。 四、委托加工产品的验收 1、甲方派员在乙方工厂对委托加工产品进行初步验收。 2、客户对产品所提异议,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处理;若产品经判定为不符本合 同双方约定质量标准,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所交付委托加工产品的质量责任期限,应以该产品自甲方出卖给第三方 之日起算年。出卖之日以甲方开具发票之日为准。 五、付款方式和期限

1、付款方式:□电汇□承兑汇票 2、付款条件 □收货验收合格后全额支付, 付款期限:□短期()天□月结30天 □月结60天□月结90天 3、若为人民币结算,为了保证甲方验收记帐和按时付款,乙方在送货同时或后7个工作日天内,须向甲方提供发票,否则甲方可将付款日期顺延一个月,并不因此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六、产品的包装 1、产品采用甲方指定的包装予以包装。 2、甲方提供包装设计图稿和要求,乙方负责制作。 七、知识产权的保护 1、乙方应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对其委托加工产品和包装上使用“”注 册商标标识,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品牌和商标。 2、未经甲方特别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委托加工产品以任何形式流向第三方 或市场。 3、双方应对委托加工过程中的相关文件、资料、以及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等做 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八、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 1、乙方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的全部责任。 2、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的关于安全、健康和环保的标准、规范及合同中有关要求。 九、违约责任 1、因委托加工产品遭甲方客户的质量投诉,应由甲乙双方到现场共同进行处理 或由甲方代理乙方处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2、客户质量投诉经甲乙双方确认为乙方生产造成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产品价款、施工费等各项依法可获得的赔偿。 3、乙方逾期交货应按逾期交货款额的日千分之八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如造成甲 方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赔偿。逾期交货达15天,视为乙方履行订单不能。 4、乙方履行订单不能,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 5、乙方产品若存在质量问题,应负责更换。由于更换而造成甲方逾期交货给第 三人的,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一方违反知识产权保护约定,应承担另一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 十、其它

钢模板加工合同

钢模板加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工程施工,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大桥中所需的一定数量桥梁下部钢模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签订如下加工协议: 第二条模板技术质量及钢材等要求 1、按甲方提供需要模板的桥梁结构部位图纸和《公路桥梁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的要求设计出模板图纸。 2、乙方制作模板需要钢材的材质、厚度、规格要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范标准,钢模板加工技术及质量要求所应达到的强度和刚度满足施工需要,不得超标使用加厚或

减薄,并在模板设计图中详细注明,供甲方审核。 3、乙方严格按照国家非标准钢结构组合件的标准要求进行加工制作,焊缝强度要求、外观要求技术尺寸等应符合国家标准,模板的技术尺寸包括垂直度、高差度、平整度、扭曲度、坡度等应达到规范要求。 4、乙方对模板质量在本工程使用过程中全过程负责。 第三条模板重量、单价 1、模板重量最终按实际过磅重量为准结算。 2、模板配件根据甲方要求配一整套或更多,重量、单价同模板一样计量结算。 3、模板综合单价按过磅重量每吨(大写:元整)计算,单价中含有:模板图纸设计费,模板加工制作所需主、附属材料及损耗和人工、设备及动力等费,出厂的装车、加固支垫、到交货地点(平泉县西坝村代同沟大桥)运输费、囤存保管费、通行费等;还含有税费;现场指导拼装及施工过程中模板缺陷修复等费用。 4、单价一经签订,在供应过程中不得调价,即不论市场价格如何波动,都将按双方合同约定的价格保质保量的供货。 第四条模板供应 1、供应时间:甲方要求具体时间为准。供应地点:大桥工地现场。 2、运输方式:乙方选择合适的平板拖车等,安全运至交货地点,模板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负。 3、验收办法: ⑴、模板完成,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 ⑵、模板加工完成,乙方在工厂内进行检验,自检合格后乙方送模板到工地进行现场验收,自检、验收不免除乙方的任何责任。 ⑶、工地现场验收,模板及配件按约定要求齐全,不得被污染、锈蚀、油腻、损伤、裂痕等缺憾,拼装试验能满足生产合格的桥梁部件需要为初步合格。 ⑷、所有部件的外形尺寸均符合施工规范要求,且模板无较大变形,为该模板合格。 ⑸、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的质量缺陷,乙方仍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直至需要生产的桥梁部件全部完成。 第五条结算付款 模板运到工地,经验收、拼装成型、试验初步合格后,待乙方开具正规发票,甲方视项目部资金情况一次性付款。 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提供桥梁施工图纸,作技术交底。 2、审查乙方设计出的模板图纸,提出书面修改意见,甲方对乙方模板图纸的审核并不免除乙方设计中的错误和过失等缺陷的责任。 3、在加工期间,可以到加工地进行监督,但监督检查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4、按合同约定及时验收到场符合要求的模板,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有权拒

钢模板承包合同范本

钢模板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为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 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特制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概况: 3、结构类型: 二、承包方式及施工容: 1、承包方式:包工、包辅料(含小型工具,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 的保护费、修理费、材料费,雨衣、雨鞋、安全带、安全帽等均由 乙方自理)。 2、乙方的施工容: 2.1、包括单位工程施工图、变更文件、会审记要、负责与本工程中 基础、主体结构等所有的木模板制作、安装、定位筋的加工、安装,拆除、刷油、清理及材料的场运输、二次搬运、堆码、板缝处理; 浇筑砼时派专人进行保模加固;砼墙的螺杆垫片剔除、螺杆割除; 后浇带和变形缝清理、轴线位移和炸模处理工作(炸模凿除、漏浆 清理)、预埋铁件固定;技术类门窗、洞口模板、预埋洞口木盖板 或门的制作安装,砼、预制砼构件的模板制作、外墙保温板的安 装。 2.2、工程中的设计变更,工程量的增减均包括在乙方工作容中的风 险围。 2.3、乙方负责与模板分项工程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用工及其他杂工,包括每层拆模后负责楼面的清理工作;模板工程完工以后应将模板 清理干净,并将各种材料分类堆码在现场指定处,必须堆放整 齐。 3、乙方负责大型钢模板进场的验收、保管、保养维护;生产过程中 的吊装、安装、加固、拆除、刷脱模剂(涂防腐剂等)、材料的堆 放以及大型钢模板退场时验数、吊装等工作; 4、乙方负责施工期间本施工班组施工人员的生活费。 5、服从本工程项目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

三、工程保证金及中途退场:为规化作业,保证本工程正常进行并 顺利竣工,乙方在完成本合同签订后7日,交付清工程款的 0.5% 资金做为工程保证金;待工程完工后,在无安全事故、无质 量隐患、无社会治安不良行为记录等情况下,一次性退还。乙方在 施工过程中,不得中途退场;因严重质量问题及其它问题导致甲方 责令其退场的,甲方在结算时,只结算其工程量的70%款项。乙方 私自退场的将不予结算。不予退还工程保证金。 四、单价和付款方式: 1、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围,组合大型钢模板综合固定单价元/ ㎡(实际沾灰面积);建筑面积若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增减部分根据 项目部与建设单位最终结算而定。其中,综合单价均包含涉及木工 工种的小型耗材费用及其它一切费用,不再另行议价(详见后附件 表1);综合固定单价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后,不得改动。 2、综合固定单价包含人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为生产进度而投 入的人工抢工费、工人的生活费、小型耗材、小型工具费、保险、 劳动保护费用、管理费、利润、其他人工费等费用。 4、付款方式:工程开工三个月,乙方自行垫资解决工人的人工费; 三个月后根据工程进度付款,待工程完工、交付验收合格后,甲方根 据总包方工程款给付情况,给乙方结算总工程款的60%,乙方工人 退场费用由乙方承包人自行解决,工程尾款(扣除5%的质量保证金)经双方确认后叁个月结算清。 五、进度要求: 乙方必须满足甲方整体工程进度要求,无论何时需要加班时, 乙方必须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进行加班,无条件服从;否则造 成的一切损失和工期的延误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出场,并解除合同。 六、作业人员: 乙方根据工程需要在年月日前,乙方要向甲方准备 作业人员不少于20人须满足工程进度的工程管理的需要,配备相 关专业管理人员。 七、材料管理: 1、模板拆除后应及时清理、有序堆放,连续使用应及时刷油。 严禁钢管连着扣件, 严禁擅自切断钢管,严禁扣件上的螺帽脱离螺杆,严禁大型钢模在 吊装过程中附挂穿墙螺杆、螺栓、垫片、卡具等物,并应设有专职 人员加强管理,否则因丢失而配制新螺帽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保证

桥梁劳务分包合同(标准版)

桥梁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福建省莆永高速公路莆田段A1标段桥梁施工任务,乙方在充分阅读理解A1标段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桥涵规范和设计图纸的基础上愿意承担劳务任务。根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甲方施工任务需要,遵循“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为明确职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希双方共同遵守。一、工程名称:莆(田)永(定)高速公路莆田段A1标段桥梁工 程 二、工程地点:莆田市秀屿区、北岸境内 三、劳务分包工程项目: 1. K1+203环湾分离式桥(3-30m) 2.K1+932.5秋炉中桥(3-25m) 3.K4+495.5秋炉大桥(4-25m) 4.K5+327.6忠门互通主线1号桥(3-25m) 5.K5+823忠门互通主线2号桥(3-25m) 6.K6+718忠门分离是大桥(6-30m) 7.K8+743.708西园1#大桥(10-25m+3-40m+23.9m+15-25m) 8.K9+598.300西园2#大桥(16-30m)

9.桥梁变更(假设有)。 四、劳务分包工作内容: (一)基础工程 1.钻孔灌注桩钢筋:钢筋笼、检测管制作、安装等。其中:钢筋、机械接头、检测管原材料及费用由甲方提供。 2.砍桩头:抽水、砍桩头、外运、钢筋调直等; 3.开挖土石方(含水下):开挖、抽水、支撑、防护等措施; 4.砼基础:模板制安、浇筑砼、振捣、养护、基础回填、平整等。其中:商品砼(含费用)由甲方提供。 以上工作内容包含所有工序,除明示外,其余未明示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包含在各相关细目号中均不再单独计量计价。 (二)下部工程 1.下部结构钢筋:除结构主材钢筋、机械接头、预埋件由甲方提供外,其余场地硬化、装卸车、钢筋制定(含接头镦粗攻牙)。所有水平运输。垂直吊装机械、标准化加工设备、水电、临时安全支架等所有工序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2.下部砼(含垫石):除商品砼(含费用)由甲方提供外,其余钢模板、脚手架、浇筑砼所需机械设备、养生等所用工序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三)上部结构 1.T梁预制、安装工作内容:除结构钢筋(含钢模板)、机械接头、钢绞线、锚具、波纹管、商品砼、永久性支座8中材料由甲方提

委托加工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经营场所和办公地点位于: 乙方: 注册经营场所和办公地点位于: 鉴于:甲方为从事开发/制造/销售的企业,欲委托乙方生产生产合同产品。 鉴于:乙方具备的生产生产能力,并希望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生产生产服务。 鉴于:双方同意由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上述合同产品的委托生产和服务,并建立互利互惠的长期合作关系。 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适用范围 1.1本合同仅适用并包含双方间关于[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合同产品的业务往来]的所有理解。 1.2此基本合同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合同,其与此合同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3任何本合同没有包含或明确说明的双方业务往来的项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条合同定义 2.1合同产品:指所有甲方委托乙方生产之产品。 2.2专用生产工具: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的,而且是仅能用于该合同产品生产的夹具及配套工具。

2.3其他专业名称:本合同中引用之其他专业名称(如订单/质量标准等),依国际惯用之专业共用名称作定义。 第三条合作方式 3.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生产产品所需的参数要求向甲方生产产品(具体产品见附件1)。 3.2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完成生产任务。这些要求包含但不仅限于产品规格、图纸、样品、质量标准和工艺流程文件等。 第四条生产价格及付款方式 4.1合同产品的生产单价:具体见每款产品的《生产报价单》。 4.2生产费对账、结算事项: 4.2.1按当月完成的订单结算相应的生产费,付款方式:月结天内付款,但因乙方原因延误时,付款时间可顺延。 4.2.2《对帐单》必须经甲乙双方财务部门共同确认(以盖财务专用章、财务对帐人员签字为准)后才正式生效并以此作为确认甲方应付乙方生产费金额以及甲方安排付款的唯一有效凭据。 4.2.3《对帐单》的确认时间:乙方应于每月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对帐单》,甲方应在接收到乙方提供的《对帐单》后的日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回复乙方。确认后的对帐单要双方签字盖章。双方确认后应在次月15号以前支付上月生产费用。 4.2.4应在当月《对帐单》中扣减生产费的事项,有:超损耗数,报废板损耗数。 4.2.5如出现异常,合作停止,双方应就最后货款的支付作出时间确认并严格执行,最后支付时间定为停止合作后的15天内,如违反一方将按赔偿生产费的10%加收违约金。

委托加工合同(通用版)

委托加工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湖南枣上好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用代码: 91430 111MA 4PUYB K7N 乙方: 企业信用代码: 甲方承办人:

签订日期:

甲方:湖南枣上好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有效存续和资格完备,主营业地位于湖南省长沙市的法人公司。 乙方:,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正式组建及有效存续和资格完备的法人公司,法定地址为。 甲乙双方以下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鉴于,双方为共同的发展,达成如下合作合同: 第一条:总则和定义 定义: 合作产品:是指乙方根据甲方或甲方客户要求设计研发生产的产品(详见产品附件); 委托加工合作方式: 甲方以委托加工方式销售合作产品,乙方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研发生产并提供合作产品,合作产品的商标由甲方授权。甲方授权乙方在产品或产品的载体上印制甲方名称和商标; 订单:指甲方出具的用于向乙方订购特定产品的正式文件。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在约定的终止情况发生时可提前终止。 第二条: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检验 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乙方的工厂标准或双方书面同意的标准。 甲方应在收到货物1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货物,并应在验货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货物不符约定的情况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在此期间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产品符合本合同的约定。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承诺:不会将所获悉的甲方的与交易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泄露给第三方。如果乙方违反其承诺,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后有权立刻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以及承担违约金20万人民币。 乙方进一步承诺,不自行生产和销售甲方代工产品。如果乙方违反其承诺,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后有权立刻终止本合同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经济赔偿并承担违约金20万人民币。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权利或义务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其关联公司或第三方。 第四条:知识产权 甲方应保证:任何第三方不会根据工业产权或者其他知识产权就交付的产品提出任何权利或者主张。如果该等权利或者主张的产生,系由于乙方遵照甲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款式或其他规格进行生产,则乙方对该等权利或主张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五条:订货 订货 对于每一单合作产品的订货,甲方向乙方发出订单,订单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价格、数量、装运方式、保险和付款方式等。对订单内容,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表示接受或拒绝或要求变更。 在乙方接受订单后,乙方不得随意变更或取消订单,若需变更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因乙方变更或取消订单产生的备料、库存等应由乙方负责。 委托加工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价格等相关资料与信息应以双方确认之产品清单和价格表、物料清单价格表为准。 在双方共同确认协议产品的质量、安全性、供货时间等因素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甲方可以直接采购部分原材料或零部件并提供给乙方。

钢模板购销合同

钢模板购销合同 甲方: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乙方:签订时间: 二、制造和验收质量标准或需方要求: 1、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设计制作且乙方提供的钢模板产品设计图纸必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后乙方方可投入生产(电子版图纸及函件经甲方确认回复也可)。 2、乙方准备出厂的第一套钢模板必须在厂内拼装好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装车出厂。 三、交货方式: 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卸车。 四、交货地点: 五、结算方式: 1、甲方预付整批钢模板20%的款项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元),以银行付款单为凭证,预付款到账之日起计算工期,钢模板送到甲方工地待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当批货款的80%。 2、根据图纸计算理论重量结算货款。 3、以上单价含税后服务。 六、双方签字、盖章,预付款到账后合同生效。 七、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八、钢模质量及加工技术要求、钢模规格、数量明细表及图纸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同时生效。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办理。 乙方:甲方: 地址:地址: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年月日

附件一: 钢模板加工技术要求 1、钢模板设计应按标准荷载和容许应力进行计算。容许应力应按国家现行的容许应力乘以1.25的提高系数,图纸(包含钢模板与配件的规格、品种与数量明细表)经由甲方技术人员签字认可后,方可加工。 2、钢模板的各类材料,其材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制作前应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照复查其出厂材质证明,对有疑问或无出厂材质证明的钢材,甲方可以按国家有关现行检验标准进行抽检。 3、钢模板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平面模板在规定荷载作用下的刚度和强度、截面特征应符合《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有关条款的要求。 4、钢模板应接缝严密,装拆灵活,搬运方便。 5、钢模板纵、横肋的孔距与模板的模数应一致,模板横竖都可以拼装。 6、钢模板组装焊接后,对模板的变形处理,宜采用模板整形机校正,当采用手工校正时,不得碰伤模板棱角,且板面不得留有锤痕。 7、钢模板及配件的焊接,当采用手工电弧焊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手工电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形式与尺寸》的规定,焊缝外形应光滑、均匀、不得有漏焊、焊穿、裂纹等缺陷:并不宜产生咬肉、夹渣、气孔等缺陷。 8、为确保钢模板的制作质量,乙方所加工的成品必须经有关部门检验被评定为合格后,签发产品合格证,并附相关说明书方可运到甲方工地。 9、检查合格后钢模板,应按照安装程序进行堆放或装车。平行叠放时应稳当妥帖,避免碰撞,每层之间应加垫木,模板与垫木均应上下对齐,底层模板应垫离地面不小于10cm。立方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倾倒并保证稳定,平装运输时,应整堆捆紧,防止摇晃摩擦。

委托加工合同(律师审核)

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确保合同今后顺利实施,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内容: 一、加工成品 1.委托加工的产品名称、原材料、规格型号、单价、税率等内容,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作为合同附件2《价目单》。 2.甲方每次下单均使用委托加工单形式,委托加工单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期等内容。甲方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送委托加工单给乙方,乙方如有异议应立即书面回复甲方,乙方收件不回复的,视为乙方默认按照甲方发送的委托加工单履行。 3.乙方承诺合同附件2《价目单》中约定各类加工成品的加工费单价均为最低价格,若甲方发现乙方给其他客户加工相同或类似成品的价格低于本合同约定价格的,乙方无条件将对应加工成品的加工费单价降低至同等价格,本约定可追溯效力及于甲方发现时间点前三个月内的全部订单。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将本合同内容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履行。

二、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1.书面标准:参见本合同附件3《技术标准》。 样品标准:加工委托产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三、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乙方原料完成工作的,乙方必须依照合同及合同附件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及合同附件规定的原材料时,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依据本合同违约责任条款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或甲方指示第三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怠于行使原材料检验义务贸然生产导致甲方损失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乙方在每批产品加工完毕后三日内,除甲方声明由乙方暂时保管外,应在期限内将产品剩余材料退还给甲方,同时提供余料清单。 四、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钢模板加工合同

钢模板加工制作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 (供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购销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标的及合同价款 1.1工程量暂定:吨,综合单价为:元/吨。 1.2实际数量以乙方运输到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以过磅重量为准。 1.3上述综合单价在乙方执行合同期间:不予调整。 1.4 上述综合单价包括材料费(含连接材料)、加工制作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该单价包括本合同明示和隐含的全部工作内容、责任、义务和风险。 二、质量标准 2.1 钢模板加工制作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外观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 方可进行加工制作。面板均应由有资质厂家生产,提供厂家质量保证书(或检验合格证)并需经甲方现场检查、确认。 钢板、钢楞、板肋、螺丝、螺母、焊条、连接件等均应为国标产品。 2.3在模板的出厂、运输、现场交验等各环节中,乙方应确保其质量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 三、供货方式 3.1 双方约定模板的交货地点为:。

3.2交货方法:乙方送货,将模板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所需各种费用已

包括在合同价之内。经甲方验收合格到场后的模板的仓储、保管费用由甲方负担。 3.3现场卸货由:负责。乙方负责运至甲方所指定地点,甲方负责及时卸货。 3.4乙方应安排专门的运输工具来从事模板材料运输,甲方在目的地未验收货物前,承 运货物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并享有误期损失索赔的权利。 四、运输 乙方的运输工具在进出现场的过程中造成甲方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交货验收 5.1 模板加工制作完毕后由甲方在乙方工厂内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但这种验收不能作为模板最终质量合格的依据,如模板在实际使用中发生了由模板自身质量缺陷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模板自身缺陷包括:模板原材不合格、结构设计不合理、模板拼接误差过大、断面尺寸偏差过大等。因模板缺陷造成的损失包括:结构线形不合格、结构尺寸不合格等所造成的返工、罚款、工期损失及负面影响等,所造成的损失直接从模板质保金中扣除。模板的自身缺陷由乙方无偿负责维修直至合格。 5.2 模板数量以实际过磅重量为准,甲方最终确定的模板设计图纸理论重量作为参考。 5.3 模板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由甲方的验收员开具《验收单》,验收单由甲方质检、仓管人员联合签字后有效。乙方凭《验收单》作为结算依据。 六、结算和付款 6.1 乙方凭甲方的《验收单》并提交发票后办理结算手续,支付结算价的100%。 6.2 质量保证金:结算时扣留总结算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所有材料到期后一年,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 6.3结算时乙方应先提供符合税务要求的发票。由于乙方提供不符合税务要求的发票所造成的税务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材料款。 七、履约保证金 (1)保证金 该项目的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现金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模板厂内验收合格,待合同约定所有模板周转使用3

产品委托加工协议(简约版)

产品委托加工协议 产品委托加工协议 第一条:总则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1、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 2、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3、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加工订单 1、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2、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不含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3、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4、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6、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床上用品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2、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4、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5、一经由甲方接洽的客户,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未取得甲方同意情况下直接跟甲方的客户合作,否则乙方有权追付乙方赔偿。 6、包装印刷样式由甲方负责提供,由乙方制作。 7、因产品检测程序复杂,若乙方没有条件提供检测,可协商让甲方提供设备和场地。乙方只安排员工到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检测即可。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四、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桥梁定型钢模板合同

桥梁模板加工定做合同 (合同编号:) 定做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定做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一、品名或项目、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限 二、技术要求及产品质量标准: 1、甲方在合同签订之前向乙方提供《工程建筑结构图纸》及产品技术要求, 双方形成技术交底;产品质量标准满足强度和刚度要求,满足国家现行的 有关规范中对钢制模板的要求。承揽方负责设计加工。 2、乙方(承揽方)按照双方形成的技术交底资料,设计正式方案,方案经甲 方签字确认后成为定做物交付的技术依据;正式方案的确认日期最迟在 年月日前。否则,承揽方发货时间顺延。 三、承揽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定做方第一次安装定做物时,承揽方派专 职人员到定做方施工现场指导定做方施工人员对合同标的物的调试、安装、技术指导,协助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定做方提供必要的工、机具,承揽方派到现场人员的食宿由定做方负责解决。 四、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定做方负责提供施工结构图纸各壹套,承 揽方对图纸进行保密不外传、外借,承揽方负责设计、技术交底,定做方负责其审核、确认、图纸及技术交底做为合同附件,至施工完毕后归还图纸。 五、验收标准、方案和期限: 1、定做方派专职人员到承揽方厂内验收,满足强度和刚度要求,满足国家现行 的有关规范中对钢制模板的要求。依据双方洽商确认的技术方案验收合格后 发货,验收不合格的产品绝对不允许出厂。

2、如定做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施工图纸有误,导致承揽方不能按时交货或不符 合施工要求,其责任由定做方负责,同时要承担承揽方返工的损失费。 六、运输费用负担:承揽方承担运输及费用,定做方负责卸货。 合同生效后交(提)货方式及地点:定做方指定地点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预付款到位,技术交底文件及模板工程设计方案经双 方签字认可后合同生效。合同生效后15天内第一套模板到货,以此分批次交 货。 2、技术方案确认3日后,如定做方进行技术变更造成承揽方损失,损失由定做 方承担,同时发送货物时间顺延。 3、因自然灾害或其它承揽方不可抗拒因素影响致使承揽方不能正常加工、交货 的,交货时间相应顺延。因承揽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时,承揽方应 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4、定做方确保承揽方运输车辆(注:车长17.5m)在施工工地道路正常通行,否 则由定做方承担装卸及倒车费用。 七、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付款:本合同自签订后三日内定做方支付承揽方相当于合同预计额的百分之二十作为定金,即大写:人民币:(约元)(¥元),模板验收合格后送货前付到模板总款的百分之八十货款(定做方资金不到位或方案不能及时确认发货顺延),模板到现场后20日内,分批次将剩余的款项三个月内结清。 2、结算依据:以双方签字确认的过磅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3、付款方式:定做方如用支票、汇票支付必须填写收款单位全称,如用现金支 付,必须由承揽方的法人委托代理人提取。 4、定做方自收到双方约定的标的物后,承揽方及时向定做方提供结算单,定做方在收到结算单7个工作日内应给予确认,逾期视为默认。 八、变更 1、在合同期内:①如果定做方变更设计,应向承揽方支付模板方案设计变更费 用且承担由此给承揽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在加工产品的原辅材料费、人工费、能耗费等);②定做方定做的产品加工完后,因定做方原因不使用本产品超出 合同约定日期三个月的,应按加工产品的全额支付给承揽方货款。 2、合同签订后,定做方在合同约定范围之外或技术协议约定范围之外增补产品 时,须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委托加工合同(完整版)

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委托乙方生产加工零部件,现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委托加工物品 零部件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日期 二、甲方提供主要材料耗用定额 零部件名称 规格型号 加工材料名称 单位 材料耗用定额 三、加工费结算定额 零部件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加工费定额(含税) 四、加工费结算期限 在双方确认挂帐结算后的________月内,甲方付清加工费。

五、生产计划下达、加工拨料核销及财务结算操作规定 1、单批次委托加工的,本合同即为加工计划;多批次委托加工的业务,由甲方另行下达委托加工生产计划书,明确规定加工期限,乙方必须保证在规定期限内交货。 2、根据甲方下达的加工计划,甲乙双方办理委托加工拨料手续,由交接双方经办人在《委托加工拨料单》上签证确认。 3、产品加工完毕后,甲乙双方办理完工产品交接手续,由交接双方经办人在《加工产品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4、每月结算期,根据当月加工产品数量,甲乙双方办理加工费挂帐结算确认手续,并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前,乙方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向甲方收取加工费。 六、质量要求 双方另行签订质量技术协议予以明确规定。 七、延期交货的处罚规定 乙方延期交货的,按每延迟一天处以2%的经济罚款。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率。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订日期: 201X 201X年X月X日

附送: 委托加工合同范本3篇 委托加工合同范本3篇 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委托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委托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委托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委托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委托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委托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委托方对于委托的工作,如果定做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做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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