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借读证明格式

初中借读证明格式

附件1

借读证明(存根)

(编号)

学校:

(被监护人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户籍为(乡、镇)村。家中孩子无人照看,需到贵校借读,特此证明。

学区中心校(章)

年月日

借读证明

编号()

学校:

(被监护人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户籍为(乡、镇)村。其法定监护人

在(工作及工作单位),现居住详细地址

。家中孩子无人照看,需到贵校校借读,特此证明。

学区校长签字:

学区中心校(章)

年月日

入学证明(完整版)

入学证明 入学证明 第一篇: 未入学证明 证明 四川省盐边县惠民乡民主村中元组儿童: 王佳鑫出生于201X年6月11日。王鑫源出生于201X年4月30日。 两名儿童以符合义务入学年龄,未在我校读一年级。 特此证明 惠民乡中心小学校 201X年8月31日 第二篇: 办入学证明 2 北京政策是这样的: 持本人在京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证明、证件,向暂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对符合就读条件的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工的适龄子女,开具在京借读证明。这个政策就你必须仔细研究每一个字眼,每个街道办理解不一样,就有不一样的解读,所需要的证件远比这个要多,而且时间只有15天:

1、持本人在京暂住证。这个就有很大的学问,涉及到你的孩子大致在那个学校上学。暂住证的地址片区必须与学校一致的。例如我想孩子上中关村彩和坊小学,但住在八家,那就没戏,虽然工作在这里,但你也不能拿公司的房子当租房,这涉及到很多的麻烦,后面详述。这个还有很多细节问题。父母双方都要在这里居住,最好不是地下室,根据北京政策地下室开不出居住证明,还有一些街道办要求暂住证的日期是3个月以上,临近应急办理的暂住证不到几天,怎么办?这时候要房东开一个证明看看。都是求人的事情。 2、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一开始以为这个简单,最后才知道这个最为复杂。前面讲到办理暂住证,暂住证的地址必须与这个居住证的地址一样。然后麻烦事情来了,在北京租房子,一般房东都不会主动去交什么税的,这里就有一个外来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站什么的专门管这个事情,求房东,去找这个站,这个站这时候就是大爷: 你平时不来,这下为啥来了?交钱吧,把前几年的税款都补足吧!你说哪个房东愿意给你办这事?自己找罪嘛。谁交钱,当然是你交税钱!即使你愿意出钱,很多房东也不会给你出这个面。我这边幸好房东有个亲戚孩子也要上学,他才肯办,但是他盖了几十间房子呀,紧压缩,一年也是几万上十万的,按5%缴税,我们也是要交好几千,你想想,这时候借读证,孩子能否上学还没影呢,你肯不肯交,当然得交!交钱后,这个出租房屋管理站才会给你出一个证明,盖一个章。很多地方据说还要房东签什么防火安全协议,还要母亲的婚育证明,独生子女证明等等,你说有多麻烦!然后与房东签一个租房合同,房租也要合理,地址,日期,签字人都要琢磨好。如果你要公司

教导处表格

福建省县(市、区)小学 年秋季入学的一年级新生名册 学校(盖章):主管部门(盖章): 学号姓名身份证号性 别 民 族 出生地 出生 年月 户籍所在地备注

: ______________ 小学 _______ 级学生增加情况登记表 (时间范围:年月日~年月日)编入 年级班级学号姓名性别 出生 年月 增加原因 备注 户籍 所在地 学籍变动时间 转入从何地何校转入休学其他 33 注:1、凡属转入、复学、其他栏类别的学生,只要在所属栏中打上“√”。 2、本表要与学校基层统计报表同步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类增加人数要与本级别统计出的“小基 3-2 学生变动”表内数据一致。 3、学生增减变动的时间范围指:从上学年基层报表上报之后,到本学年基层报表上报之前的时间范围。 4、级别指该年级学生的入学公元年。_____级学生共增加 ___人,其中:转入人;复学人;其他人。 2

______________ 小学 _______级学生减少情况登记表 (时间范围:年月日~年月日)原年级 班级学号姓名性别 出生 年月 减少原因 备注 户籍 所在地 学籍变动时间 转出转到何地何校休学其他 注:1、凡属转出、休学、其他栏类别的学生,只要在所属栏中打上“√”。 2、本表要与学校基层统计报表同步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类减少人数要与本级别统计出的“小基 3-2 学生变动”表内数据一致。 3、学生增减变动的时间范围指:从上学年基层报表上报之后,到本学年基层报表上报之前的时间范围。 4、级别指该年级学生的入学公元年。_____级学生共减少 ___人,其中:转出人;休学人;其他人。 3

条据书信 父母在外务工证明

父母在外务工证明 父母在外务工证明 外来务工子女入学、转学需提供证件 1、结婚证、户口簿、家长身份证,父母孩子不在一个户 口本上的,要分别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区所辖当地派出所(大学路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3、家长务工证明(父母任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部 门认定的正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外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原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出 具)。 5、孩子的出生证、免疫接种证。 6、孩子父母的房产证或购房正式发票或暂住地居委会开 具的居住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第二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转学需提供材料 父母在外务工证明 (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转学需提供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经商或务工证明:经商、办企业人员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示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用工合同及我区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卡及社保清单;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有效居住证,居住证需半年以上;

(3)屯溪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证明原件;(4)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孩子户口簿; (5)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住房证明材料(即学区内房产证)及其他表明真实居住的相关材料。 (二)两证合一属于本学区学生转学需提供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孩子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住房证明材料(即学区内房产证)。第三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父母在外务工证明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审核、登记处 请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1份): 1.父母亲身份证; 2.父母亲务工就业证明(下列务工证件之一: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摊位租赁合同等); 3.公安部门颁发的本市居住证(夫妻双方); 4.孩子及父母的户籍证明(如三人不在一本户口本上,还需提供证明三人之间关系的有关证件)。 寅阳镇_____________(学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序号:第四篇、父母职务及工资证明中法模板 父母在外务工证明 注意:如果你父母有正当职务,并能开出六个月的银行工资单者,就

学籍管理要求(1)

浚县中小学管理基本要求 一、招生工作 小学入学起始年龄为6周岁,不得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初中招收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后沿用义务教育六年级的学籍号及时为学生注册学籍。高中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招生规定,按河南省《普通高中中招管理系统》操作平台要求进行网上录取,任何学校不得随意、擅自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在核准建筑(占地)面积及师资力量允许的前提下,经教体局批准方可扩班招生。中小学新生学籍注册自秋季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 二、严格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等手续 (一)、转学条件和要求 班额不超过规定人数的才能办理转入手续,同年级学生要均衡编班,办理转学手续统一核定人数。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入学生需主管领导审核,乡镇所在地学校转入学生需经股室领导审核。办理时间为新学期开学后两个月内。过期不再办理。 在转入地有固定住处(需提供房产证或租房证明)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子女经审核可以转学。(1)经商人员:需提供法定

监护人的营业执照和户口本。(2)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政府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的劳务合同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户口本。(3)工作调动人员:提供工作调令或单位证明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4)居住人员(回原籍):提供户口本。(5)军转干部:提供当地安置办出具的介绍信、户口本和军官证等材料。 转学应先办纸质档案,再办理电子档案。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供证明材料(证件),家长到转入学校开具《转学联系表》,再到转出学校打印《学生基本信息表》。为方便学生和家长办理手续,市教育局规定:转入本县的学生,应凭有关证件和《鹤壁市中小学生转学联系表》由转入学校统一到教体局盖章,转到县区外的学生由转出学校统一到教体局在《转学联系表》(本县或外地的均可)上盖章。《转学联系表》应有双方学校和双方县区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纸质材料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妥, 二、电子系统办理程序 1.跨省转学 (1)、接收学校发起申请(上传转学联系表,下同)并审核。 (2)、接收学校县区教育部门核办。 (3)、转入省管理平台发起跨省转学申请。

外地孩子在北京上学需要哪五证

外地孩子在北京上学需要哪五证? 1. 家长或监护人持本人在京暂住证、 2. 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3. 在京务工就业证明、 4. 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5. 全家户口簿等证明、证件, 拿着以上五证,向暂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对符合就读条件的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工的适龄子女,开具标注“农民子女”字样的“在京借读证明”;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工应持“在京借读证明”,非小学一年级借读学生还应出具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习证明,到暂住地附近的公办小学、初中或经批准的民办学校联系就读。

2012年北京非京籍小学一年级入学五证办理全纪录,当爸爸的亲历整理。 (2012-06-15 14:24:36) 转载▼ 北京政策是这样的:持本人在京暂住证、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在京务工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证明、证件,向暂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对符合就读条件的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工的适龄子女,开具在京借读证明。 这个政策就你必须仔细研究每一个字眼,每个街道办理解不一样,就有不一样的解读,所需要的证件远比这个要多,而且时间只有15天: 1、持本人在京暂住证。这个就有很大的学问,涉及到你的孩子大致在那个学校上学。暂住证的地址片区必须与学校一致的。例如我想孩子上中关村彩和坊小学,但住在八家,那就没戏,虽然工作在这里,但你也不能拿公司的房子当租房,这涉及到很多的麻烦,后面详述。这个还有很多细节问题。父母双方都要在这里居住,最好不是地下室,根据北京政策地下室开不出居住证明,还有一些街道办要求暂住证的日期是3个月以上,临近应急办理的暂住证不到几天,怎么办?这时候要房东开一个证明看看。都是求人的事情。 2、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一开始以为这个简单,最后才知道这个最为复杂。前面讲到办理暂住证,暂住证的地址必须与这个居住证的地址一样。然后麻烦事情来了,在北京租房子,一般房东都不会主动去交什么税的,这里就有一个外来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站什么的专门管这个事情,求房东,去找这个站,这个站这时候就是大爷:你平时不来,这下为啥来了?交钱吧,把前几年的税款都补足吧!你说哪个房东愿意给你办这事?自己找罪嘛。谁交钱,当然是你交税钱!即使你愿意出钱,很多房东也不会给你出这个面。我这边幸好房东有个亲戚孩子也要上学,他才肯办,但是他盖了几十间房子呀,紧压缩,一年也是几万上十万的,按5%缴税,我们也是要交好几千,你想想,这时候借读证,孩子能否上学还没影

转学证明模板_共10篇 .doc

★转学证明模板_共10篇 第1篇:转学证明模板……二二… … 转学存根 (顺序编号:) 转学证明书 学校: 转学回执证明 学校: 01 01 年第 学生 年第 你校县 学生 ,(性别),县 ,(性别), 年级 班学生,县年乡 年月出生,系乡(镇)屯(号)人。因 号中缝盖学 学籍专用章 年月出生,系乡(镇) 号中缝盖学校公章

学籍专用章 ,(性别)月出生,系(镇)村(街) 村(街)年级班。情况, 村(街) ( 屯(号)人。因年级班。情况, ( 现家长(监护人)及学生本人 屯(号) 人。根据家长(监护人)及学生本人申请,我校已接收该生就读年级班。 根据家长(监护人)及学生本人要求,同意其转到学校就读。 校公章有效 要求到贵校就读,请予接收为盼。 有效…… 校长(签名)年月日 学校(公章) 学校(公章)年月日 …… 年月日 ) ) (.)……二 外来借读证明存根 (顺序编号:) 借读证明书

乡(镇)“普九”办: 00 年第 年月 学生出生,系 ,(性别),县乡(镇) 号中缝盖学校公章有效…… )( 你乡(镇)学生年月出生,系 ,(性别)县 , 村(街)年 乡(镇) 屯(号)人。因升学,同意入我校级班就读。村(街)现在我校年级 屯(号)人。因升学,班就读。 校长(签名)年月日 学校(公章)年月日……二二… … 转学存根 (顺序编号:) 转学证明书 学校: 转学回执证明 学校: 01

01 年第 学生 年第 你校县 学生 ,(性别),县 ,(性别), 年级 班学生,县年乡 年月出生,系乡(镇)屯(号)人。因 号中缝盖学 学籍专用章 年月出生,系乡(镇) 号中缝盖学校公章 学籍专用章 ,(性别)月出生,系(镇)村(街) 村(街)年级班。情况, 村(街) ( 屯(号)人。因年级班。情况, ( 现家长(监护人)及学生本人 屯(号) 人。根据家长(监护人)及学生本人申请,我校已接收该生就读年级班。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九年制义务教育,规范县城老隆公办中小学学籍管理,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以及《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粤教基[1999]14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县城中小学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科学合理划分入学区域。根据县城中小学校布局和适龄少年儿童分布情况,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合理划分县城中小学校入学区域。第三条实行新生入学公示制度。为保证学位安排公开、公平、公正,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名单和新生的有关情况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为每年秋季入学前,公示期限为三天。其中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名单和新生的有关情况分两批公示,一批为在老隆地区幼儿园(含小学附设幼儿园)就读的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名单,另一批符合入学条件但没有在老隆地区幼儿园就读的新生名单,对符合入学条件的一年级新生由学校发给入学通知书。小学毕业生名单由原毕业学校公示。初中一年级入学,在免试入学的前提下,按照县教育局制定的小学毕业生升学实施方案办理入学手续。第四条户籍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转学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小学一年级入学的适龄儿童须出具以下材料并提供复印件: 1、《居民户口本》(包括地址页、适龄儿童个人户口页、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页 3项内容);

2、《适龄儿童出生证》; 3、《房地产权证》(或购、租房合同等材料); 4、《儿童体检证》(健康检查表和预防接种证)。(二)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在免试入学的前提下,按照县教育局采用的小学毕业生升学方案办理入学手续。 (三)转学压滤机滤布厂家 1、转学学生需要出具以下材料: (1)《学生转学联系函》; (2)《居民户口本》(包括地址页、适龄儿童少年个人户口页、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页 3项内容); (3)《房地产权证》(或购、租房合同等材料); (4)转学所需的其他学籍资料。 2、转学程序: (1)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带齐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向在读学校提出申请; (2)学校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向转入学校所在地教育局发出专用的《学生转学联系函》; (3)转入地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接收学校,并开具同意接收回函; (4)转出学校凭接收地教育局的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 (5)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和学籍资料接收学生。第五条非户籍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转学

小学专用各类表格模板

小学专用:各类表格模板 __________ 小学 _______ 级学生增加情况登记表 (时间范围:年月日~年月日) 注:1、凡属转入、复学、其他栏类别的学生,只要在所属栏中打上“√”。 2、本表要与学校基层统计报表同步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类增加人数要与本级别统计出的“小基 3-2 学生变动”表内数据一致。 3、学生增减变动的时间范围指:从上学年基层报表上报之后,到本学年基层报表上报之前的时间范围。 4、级别指该年级学生的入学公元年。_____级学生共增加 ___人,其中:转入人;复学人;其他人。

______________ 小学 _______级学生减少情况登记表 (时间范围:年月日~年月日) 注:1、凡属转出、休学、其他栏类别的学生,只要在所属栏中打上“√”。 2、本表要与学校基层统计报表同步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类减少人数要与本级别统计出的“小基 3-2 学生变动”表内数据一致。 3、学生增减变动的时间范围指:从上学年基层报表上报之后,到本学年基层报表上报之前的时间范围。 4、级别指该年级学生的入学公元年。_____级学生共减少 ___人,其中:转出人;休学人;其他人。

附件3: 福建省小学借读学生花名册学校(盖章):主管部门(盖章):

附件4: 福建省小学转学申请表 注:(1)本表一式四份(转出学校、转入学校及双方教育行政部门各一份)。 (2)必须填写学号,栏目不得空白。 (3)学生须持户口簿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办理转学手续。

附件5: 字第号

附件6: 福建省小学休学申请表 注:1、本表由家长负责填写,学校审核上报。 2、本表一式二份,审批后一份送校,一份留教育行政部门。

关于加强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办区中心校、中学,县直中小学,各民办学校: 为切实利用好学籍管理平台,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实现学籍管理信息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籍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学籍管理 学籍管理是学校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因此,各中小学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各中心校、初级中学和各定点小学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籍管理领导小组。各中小学校长是学籍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所有学籍异动手续必须由校长签字。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平台维护和用户管理;要为学籍管理配备专用的符合规定的电脑(硬盘达到250G、内存达到2G以上)、专用网络(网速4兆以上)、打印机、数码照相机和文件橱等设备;要根据有关规定做好学籍管理和信息维护工作,及时处理日常学生转学、休学等学籍信息变更;要加强平台和学籍信息的安全管理,除统计数据外,未经允许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泄露学生学籍信息;要积极组织学籍管理员参加业务培训。 二、按时完成新生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市县教育局的各项要求及时采集和录入每学年度新生学籍注册的各项信息。采集和录入信息要确保不漏项、准确无误,并按规定的时间提前上报,待市县教育局在平台审

核完毕、建籍信息确认后,各单位按要求采集学生数码照片。 三、严格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等手续,严把学生“进出”关 1、转学 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准予转学。学生转学时,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学生休学期间不准转学。高中学生在本县(市、区)内不准转学,义务教育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凡已达到规定标准班额上限的学校和班级,不得再接受学区外转进学生。 转学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1)经商人员:必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营业执照和完税证明;(2)进城务工人员:必须提供由政府人社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的劳务合同和缴纳劳动保险金的有关证明材料;(3)工作调动人员:必须提供工作调令、文件、工资单等证明;(4)居住人员:必须提供房产证、户口薄;(5)军转干部:必须提供当地安置办出具的介绍信、户口簿和军官证等材料;(6)回原籍就读人员:必须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及房产证;凡是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任何学校不准为学生开具转学证和转学证回执或者在《成武县中小学生转学审批表》(附表,下同)上加盖公章。 符合转学条件的,按以下流程办理转学手续 (1)镇区办内学校间转学

党风廉政制度

----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和硕县第四小学学生管理制度

---- 招生、升学、推荐制度 一、为保障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细则规定,及《北京市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招收本服务区内年满6周岁的儿童免试入学。 二、对借读生严格按有关规定,凡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外地工作或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要出具暂住证、户口本,经暂住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确认后,开具在外地借读证明,可办理借读手续,并免交借读费。借读一般在寒暑假期间办理。 三、为借读学生建立学籍,在参加学校活动和社团组织、受奖励处分等方面与本乡学生同等待遇。 四、学生入学,插班均按政策进行,不与任何经济挂钩。 五、学校三好生、红领巾奖章等荣誉评选时均按标准按政策按程序操作,杜绝利用职权有失公平正义的现象。 六、学校在升学推荐工作中按要求公开公平公正操作,禁得起上级、社会、家长、学生等检查。 和硕县第四小学

---- 2011年3月1日和硕县第四小学推优评先 制度 一、县市区级各种推优评先工作均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标准条件、程序认真执行,不擅自更改。如需局部调整,在不违背原则的情况下,由学校党支部提出意见经教代会通过方可进行。 二、学校各种推优评先工作均按各项标准条件、程序进行,不随意更改。每年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和发展需要对推优评先制度进行完善,经教代会通过后执行。 三、任何个人不得利用职权擅自更改任何一项制度或操纵程序,不得暗示他人,不得以个人的意愿影响他人。 和硕县第四小学 2011年3月1日

---- 和硕县第四小学重大问题议事 制度 为了促进学校整体工作持续、稳步、和谐发展,集思广益,科学决策,深化创新思路,进一步发挥校长负责制下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作用,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应遵循如下议事规则。 一、学校重大问题主要范围。 1、拟订和修改学校章程; 2、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 3、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4、人事安排; 5、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6、年度经费预、决算,大额经费支出; 7、重大基建项目; 8、教职工收益分配问题等; 9、学校奖惩工作; 10、其它重大问题。 二、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 校务会议是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校务会议成

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最新资料推荐------------------------------------------------------ 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维护中、小学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实施,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学生入学、考勤、转学、借读、休学、复学、退学、开除和毕业等事项,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报名入学的,除智力发育有严重缺陷或生活不能自理的以外,均按市教育局当年的招生规定入学。 第四条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注册、缴纳杂费(高中学生并按规定缴纳学费,下同)等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到校注册的,须凭学生家长(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下同)或有关单位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注册。 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新生不按期到校注册,又不办理延期注册手续的,由学校督促其人学;督促无效的,由学生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其家长送学生入学。 高中新生不按期到校注册,又不办理延期注册手续的,取消其人学资格。 在校学生在新学期开始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注册、缴纳杂费等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注册的,应凭学生家长或有关单位证明,到校请 1 / 7

假。 不请假的,视为旷课。 第五条新生办理人学手续后,即取得学籍。 学校应在开学后一个月内编制新生学籍卡片和学生名册,并将学生名册报区、县教育局备案。 第六条学生到校上课和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实行考勤。 因故不能按时到校上课或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的,必须请假;不请假(包括超过请假期限)的,按旷课处理。 对旷课和经常迟到、早退的学生,学校应及时向家长了解情况,对学生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给予处分。 小学和初中学生旷课一周以上仍不到校上课的,由学生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督促其到校上课或责令学生家长送学生到校上课。 第七条外地学生迁入本市就读的,须持学生本人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和原就读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高中学生必须带本人档案),向户口所在地区管片学校申请。 第八条本市学生转往外地的,应由学生家长持学生户口迁移证明向学校提交书面转学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发给转学证明。 第九条学生因常住户口随家长户口在市内迁移或其他特殊原因,在原校就读有困难的,学生家长可持变动后的户口登记卡或有关证明向原校申请转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学生家长填具转学联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一、实行学籍管理分级责任制 小学学籍实行分级负责管理,既教育局依据省市文件规定相关政策,教育科通过中心校间接管理全市农村小学学籍;各镇乡中心校安排专职人员(小学教研员)负责所辖小学学籍的验章、管理。 学校由教导处负责学籍的管理工作。 二、严格学籍管理权限和手续 省、市教育部门有关学籍管理的政策性文件,是我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各校一定要严格执行。 (一)入学 依据省市文件,学校接收新生入学时应首先认定该生是否属于学校服务范围,坚持“两个统一”的原则:既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统一,实行“按时免试、就近入学”。凡年满6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的儿童,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凭实际常住地户口薄、房产证明到就近小学报名登记入学。教育局和各小学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查学生身份,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一律不得接受,一经查出违反规定入学者,一律清退。 凡年满6周岁的流动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居住并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同时取得就业证明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持原居住地户口薄及以上证件到教育局指定的学校登记借读。 小学一般不接受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学生入学后,由教育局按上级规定统一为一年级新生建立学籍(借读生建临时借读学籍),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乡镇学生学籍号由中心校统一编排。 (二)转学 1、转学条件 学生有下列理由之一者,准予转学: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转学者。学生转学必须提供转入学校所在地户口本和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有效票据)。 2、转学手续办理程序 A、由乡镇小学转往城区小学,由学生监护人持迁入地户口本、房产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初步认定合格后,持转出校开具的证明信、学籍表到转出校所在地中心校开具正式转学证明,然后持相关证件到教育科审批。 B、乡镇之间相互转学,由学生监护人持迁入地户口本、房产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初步认定合格后,持转出校开具的证明信、学籍表到转出校所在地中心校开具正式转学证明,然后持相关证件到转入校所在地中心校审批。 C、外地转入我市的需持转入学校所在地户口本、住房证明到教育科审批。 D、由我市转往外地的,需持转学证明等相关证件到教育科审批。 对符合转学条件并按规定经中心校或教育科审批的学生,接收学校核实无误后应在三日内安排学生入学。 对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原学校和所在地中心校不得开具转学证明。未按规定审批,各中小学不得私自接收学生转学。 转学在每学期初开学两周内办理,除工作调动或住址迁移等原因外,学期中途一般不予办理。 学生转学一律不得变更年级。 无特殊情况,毕业年级学生不得转学。

学校接收证明

学校接收证明 《学生转学接收证明》证明书 接收证明 学校: 您校学生,性别,现年岁,系贵校年级学生,现因,申请转入我校继续学习,经研究同意转入,特此证明。

学校(盖章) 年月日 一、小学转学 学生有下列原因之一者,准予在公办小学之间转学:全家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盛市迁移者;户籍在本市(辖市、区)内、家庭住址迁离原就读小学施教区、且路途较远到原小学走读有困难者。邻近学校不相互转学。 学生转学,由监护人凭全家户籍及居住地变更证件、当学期成绩报告单先向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和转入小学办理“同意接收转学、借读证明”(跨省转学除外);然后向学生在读小学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申请时须出示户籍及居住地变更证件,并附相关复印件和转入地小学“同意接收转学借读证明”),学校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向教育主管部门上传审批信息,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将批准信息传给学校。学校收到批准信息后出具“转学证明”,并拷贝学生电子档案交学生带到转入学校。学生转学申请和“同意接收证明”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学生持“转学证明”和电子档案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外省转入学生持学生学籍

卡),并同时上传学生信息至教育主管部门予以确认。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户籍和居住地变更证明原件。 学生要求转入民办学校就读,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办理转学手续,转入手续同公办学校。原在读小学及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予支持。 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入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小学。 民办学校的学生原则上不能中途转学至户籍所在地公办小学,如确属特殊原因,则由学生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手续同公办学校,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小学接收转学生一律不得进行编级考试、入学考试、变更转学生就读年级。学生休学期间转学的,转入小学应待其休学期满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准其复学。 二、初中转学 学生有下列理由之一者准予在公办初中之间转学:学生户籍及住址跨盛市迁移者;户籍在本市(辖市)区内、家庭住址迁离原就读初中,且路途较远,到原初中读书确有困难者。转学不得变更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如何申请办理借读手续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如何申请办理借读手续 1.办事指南 1.表格下载 1、办理借读手续的机构全称: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基础教育部 2、办理地址:无锡市解放南路611号 3、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7:00 4、办理联系电话:82740527 5、申请借读应具备的条件:学生应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学生监护人因公出国工作一年以上,从事野外工作或流动性工作,支援边疆、现役军人(含武警),其子女可到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借读。来无锡投资或工作的人员子女、流动人口子女等到非户籍所在地上学也可作为借读。 6、申请借读应准备的材料:由学生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书面借读申请,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提供接收学校同意借读的证明。学校审核后出具借读证明,教育主管部门盖章、备案。监护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应与借读证明存根一并保存以备查。借读学校应将借入和借出学生情况记入借读学生情况登记表。借读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校。学籍所在地学校要将借读学生的学生登记表密封,由学生或监护人带给借读学校;学生返回学籍所在地学校时借读学校也按此办理。学生在借读时间,由借读学校负责他们的期中和期末考试、考查,有关的评定、成绩等由借读学校记录在学生登记表上。借读学校在借读学生离校时复印学生登记表留存。 外省到我省借读的学生,没有收到原校学生登记表的,学校应为其建立学生登记表,学生离校时封好让其自带回原籍,复印件留存。 对来中国学习的外国中小学生应使用“外国学生”或“外籍学生”的称谓。“外国学生”只能到有接受外国学生资格的中小学就读。 借读应在学期初、末办理。借读一律不得变更年级。 7、办理借读手续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发文机关、文号、发文日期: 关于贯彻执行《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意见(锡教基[2000]13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教基〔2004〕33号).doc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电子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苏教办基[2006] 4号).doc 省教育厅关于统一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07〕30号).doc

非本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 (以当年上级文件为准) 【办理条件】 非本市户籍应接受义务教育年满6周岁(含)及以上,且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密云县的适龄儿童。 儿童父母需在密云县居住生活并停留一年以上(以暂住证日期为准),手续齐全。 【办理流程图】 “五证”→“五证”网上确认证明→在密借读证明→信息采集表,带上孩子到区教委确定范围小学进行入学登记 【审批(审核)标准】 非京籍户籍义务教育阶段“五证”审核由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统筹,各相关部门联合审核。 1.“在密务工就业证明”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工商分局(辖区内工商所)分别审核。 签有劳动合同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审核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夫妻一方在密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标准应符合《细则》的规定。缴费证明可到密云区人力社保局打印,或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行打印。 法定代表人和个体工商户由辖区内工商所审核。审核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负责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审核申请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审核申请人为企业股东或合伙人的,须提供相应工商机关备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自区教委规定新生入学信息采集截止日期前营业执照取得时间至少三个月以上。 2.“在密实际住所居住证明”由区住建部门和辖区内镇、街道派出所(流管办)分别审核。 自有住房的,由区住建部门审核。审核申请人须提供住建部门登记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机打税票(但同时需提供儿童父母入住证明、交付水电、供暖、物业费用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实际居住地的真实性。)原件及复印件。 租住房屋的,由镇街派出所(流管办)审核。审核申请人须提供规范有效的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产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租房的完税凭证(“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可从住建部门网站下载)。租住单位公房的,须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租住办公用房、商用房、地下室、车库、储藏室的无效。租住无房产证农民房的,须提供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情况证明之一。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私人买卖协议、尚未交付的期房等不能作为儿童实际居住证明。 提供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产权证明的,按无房对待。 3.“在密暂住证”、全家户口薄由辖区内派出所审核。 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持有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制发的暂住证且暂住证在有效期内,单亲家庭由一方提供。暂住证地址与在密实际住所居

学生转学接收证明

学生转学接收证明学生转学接收证明 接收证明 学校: 您校学生,性别,现年岁,系贵校年级学 生,现因,申请转入我校继续学习,经研 究同意转入,特此证明。 学校(盖章) 年月日 一、小学转学 学生有下列原因之一者,准予在公办小学之间转学:全家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盛市迁移者;户籍在本市(辖市、区)内、家庭住址迁离原就读小学施教区、且路途较远到原小学走读有困难者。邻近学校不相互转学。 学生转学,由监护人凭全家户籍及居住地变更证件、当学期成绩报告单先向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和转入小学办理“同意接收转学、借读证明”(跨省转学除外);然后向学生在读小学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申请时须出示户籍及居住地变更证件,并附相关复印件和转入地小学“同意接收转学借读证明”),学校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向教育主管部门上传审批信息,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将批准信息传给学校。学校收到批准信息后出具“转学证明”,并拷贝学生电子档案交学生带到转入学校。学生转学申请和“同意接收证明”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学生持“转学证明”和电子档案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外省转入学生持学生学籍卡),并同时上传学生信息至教育主管部门予以确认。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户籍和居住地变更证明原件。 学生要求转入民办学校就读,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办理转学手续,转入手续同公办学校。原在读小学及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予支持。 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入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小学。 民办学校的学生原则上不能中途转学至户籍所在地公办小学,如确属特殊原因,则由学生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手续同公办学校,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小学接收转学生一律不得进行编级考试、入学考试、变更转学生就读年级。学生休学期间转学的,转入小学应待其休学期满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准其复学。 二、初中转学 学生有下列理由之一者准予在公办初中之间转学:学生户籍及住址跨盛市迁移者;户籍在本市(辖市)区内、家庭住址迁离原就读初中,且路途较远,到原初中读书确有困难者。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经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的正常转学生、借读生,学校不得借故拒收,也不得额外收费。 转学手续:监护人持户籍或居住地变更证件到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和转入学校办理“同意接收转学、借读证明”(附表一)(跨省转学除外),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申请需附转入地“同意接收证明”、户籍迁移证明或居住地变更证件的复印件。学校审核后向教育主管部门上传审批信息,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将批准信息传给学校。学校收到批准信息后出具“转学证明”(附表二),并拷贝学生电子档案由学生带到转入学校。转学申请和“同意接收证明”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学生持“转学证明”、电子档案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外省转入学生持学生学籍卡)。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户籍和居住地变更的证件原件,当户籍与居住地证件不一致时,以居住地证件为准。 初一新生一般不准在市内转学。学区相邻的两个学校间原则上不转学。 民办学校学生转学: 学生中途转入民办学校就读,须在寒暑假办理转学手续,转入手续同公办学校。各公办学校

北医附小入学登记通知

2012年北京医科大学附属小学入学登记通知 一、义务教育服务范围 1、花园路甲1号 2、志新村2号、北四环中路226号 3、花园北路35号 4、花园北路49号 5、学园路38号 6、花园东路8号 7、花园北路36号 8、花园北路38号 9、牡丹园东里、西里10、牡丹园北里华盛家园 11、牡丹园北里都景苑 12、牡丹园北里中鑫嘉园 13、龙翔路1-14楼、甲4-6楼14、小关居委会1-5楼 15、花园北路乙28号院 16、花园北路丙28号院 17、花园东路14、16号 18、花园东路甲9号、乙9号 19、花园东路3号院 20、花园北路29、32号 21、北四环中路248号 二、入学登记对象 1、居住在本校义务教育服务范围之内,持有本区域户口,且年满6周岁(200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居住在本校义务教育服务范围之内的“七类人”子女:知青子女、台胞子女、父母一方有北京市海淀区户口学生、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且居住证地址和实际居住地在海淀区的人员子女、华侨子女、博士后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子女。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按本市户口对待。 3、居住在本校义务教育服务范围之内,经花园路街道办事处确认并开具在京借读证明的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三、入学登记时间、地点及携带材料 1、登记地点:北医附小本校(花园路甲3号) 2、登记时间及携带材料 (12012年6月9日上午8:00—11:00,下午1:00—4:00, (22012年6月10日上午8:00—11:00 ,下午1:00—3:00,非本市户 照非本市户籍登记时间随监护人到校进行入学登记。 四、招生计划:2012年北医附小拟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210人 五、入学登记程序(包含以下信息采集程序) 15月22日—6月8 适龄儿童信息将进入“海淀区幼升小适龄儿童信息库” 温馨提示:请家长避开网上信息采集高峰时段,以免因网络拥堵,影响信息采集。 25月22日—6月8日期间,到花园路街道审核材料,采集相关信息,办理“在京借读证明”。 路街道借读审批平台采集,因此“海淀区幼升小适龄儿童信息采集系统”不再采集学生信息。 六、入学通知书发放时间:2012年7月6日上午8:00—11:00 七、北医附小招生咨询电话:62005621 62056681 联系人:李主任 双榆树学区招生咨询电话:62061772 北京医科大学附属小学 2012年5月21日

最新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南陈集中心小学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一、实行学籍管理分级责任制 小学学籍实行分级负责管理,既教育局依据省市文件规定相关政策,教育科通过中心校间接管理全市农村小学学籍;各镇乡中心校安排专职人员(小学教研员)负责所辖小学学籍的验章、管理。 学校由教导处负责学籍的管理工作。 二、严格学籍管理权限和手续 省、市教育部门有关学籍管理的政策性文件,是我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各校一定要严格执行。 (一)入学 依据省市文件,学校接收新生入学时应首先认定该生是否属于学校服务范围,坚持“两个统一”的原则:既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统一,实行“按时免试、就近入学”。凡年满6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的儿童,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凭实际常住地户口薄、房产证明到就近小学报名登记入学。教育局和各小学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查学生身份,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一律不得接受,一经查出违反规定入学者,一律清退。 凡年满6周岁的流动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居住并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同时取得就业证明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持原居住地户口薄及以上证件到教育局指定的学校

登记借读。 小学一般不接受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学生入学后,由教育局按上级规定统一为一年级新生建立学籍(借读生建临时借读学籍),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乡镇学生学籍号由中心校统一编排。 (二)转学 1、转学条件 学生有下列理由之一者,准予转学: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转学者。学生转学必须提供转入学校所在地户口本和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有效票据)。 2、转学手续办理程序 A、由乡镇小学转往城区小学,由学生监护人持迁入地户口本、房产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初步认定合格后,持转出校开具的证明信、学籍表到转出校所在地中心校开具正式转学证明,然后持相关证件到教育科审批。 B、乡镇之间相互转学,由学生监护人持迁入地户口本、房产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初步认定合格后,持转出校开具的证明信、学籍表到转出校所在地中心校开具正式转学证明,然后持相关证件到转入校所在地中心校审批。 C、外地转入我市的需持转入学校所在地户口本、住房证明到教育科审批。

天津学籍管理规定

天津学籍管理规定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天津学籍管理规定如下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普通高中课程实验,建立科学严谨、简便高效的学籍管理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普通高中学校。 第三条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实行市、区、校三级管理制度。 第一章入学与学籍 第四条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必须按市教委出台的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通过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录取后办理入学。未参加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学生,任何高中学校不得录取。 第五条凡被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 凡因故需延缓入学的,需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延缓入学时间原则在15日以内),并提交有关证明,由学校批准后方可延期,若到期后仍不能办理注册入学手续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由学校报送区县教育局备案。 未经批准超过两个月内不到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的学生将取消

其入学资格,由学校报送区县教育局备案。 第六条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在规定日期内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后,即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同时取得由市教委统一编排的普通高中学生学籍号。学籍号由“级号”两位、“区号”两位、“校号”两位、“学生号”三位,共计九位数字组成。 第七条新生注册入学后,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学籍: (一) 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 (二)已经被其他普通高中学校或高级中等学校录取的; (三) 往年参加升学考试被录取但未报到的; (四)其他违反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政策的。 第八条市教委将于开学后30日内发放高中一年级新生学籍底册,区县教育局在接到学籍底册后30日内将高中一年级的学籍复核情况报送市教委。 第九条招收外籍留学生或港、澳、台学生的学校在开学15日内,将学生名单报送市教委国际交流处备案;招收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学生的学校在开学15内日,将学生名单报送市教委语言民族处备案。 第二章转学 第十条本市范围内的普通高中学生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内。在本区范围内不办理转学,因特殊情况需转学的必须经市教委批准。高一第一学期不办理转学,高三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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