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总复习

《合同法》总复习

第一章合同法概述

第一节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最主要的问题是合同的概念和合同的特征。合同的概念主要掌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要点是合同行为、协议和合意。

第二节合同的分类

其中主要是以下的几种分类:

第一种分类是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诺成性合同最主要的特征是“一诺即成”,大多数的合同是属于诺成性合同的。实践性合同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前提下,还要有行为,这样合同方才成立。比如一般的赠与合同、保管合同和寄存合同。但是要注意的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和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公益性质的合同,是诺成性合同。

第二种分类是要式和不要式合同。所谓的式,指的是合同的成立,是否要采用特定的形式。这种形式的要求,一般是法律、行政法规作出的规定。比如中外合资经营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等,都是要式合同。

第三种分类是双务和单务合同。所谓的务,指的是义务。多数合同是双务合同,典型的单务合同是赠与合同。对于借用合同,学者之间有不同的理解,如果把借用合同看作是诺成性合同,那么就是双务合同;如果是看作实践性合同,那么就是单务合同。

第四种分类是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所谓偿,是指是否支付了对价。赠与合同和借用合同,一般来说是无偿的;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也可以是无偿。

第五种分类是主合同与从合同。从合同是因主合同成立而成立的。比如借款合同下的担保合同。

第六种分类是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所谓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有规定的合同,而无名合同可以参照合同法总则或者是类似合同。

第三节合同法的概念和意义

第四节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是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平等原则、鼓励交易原则等。其中自愿原则和鼓励交易原则是合同法所特有的原则。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一节合同订立的形式

口头形式方便快捷,但是口说无凭,难有证据;书面形式比较的规范;还有一种是推定形式,往往是由交易习惯决定,并且受大众的认可。

第二、三节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一)要约

要约成立的条件是本章的重点。要约应具备四个构成要件:第一,要约人的缔约能力的要求;第二,要约人有明确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第三,要约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第四,要约的内容要确定。一般来说应该具备标的、数量、质量、价格等主要条款。注意,商业广告符合要约条件的,视为要约。

要约的效力,即要约何时生效,立法上有两种主义,第一,投邮主义,第二,到达主义。我国合同法采用到达主义,要约到达对方当事人方为生效。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要约的撤回,要求撤回的通知在要约未达受要约人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方生撤回的效力。当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此时已经生效,而在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前,要约人可以撤销要约。但在以下情形时,要约不得撤销:第一,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要约不可撤销;第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

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要约的失效有四种事由:第一,受要约人直接向要约人明确表示拒绝,拒绝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要约失效;第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第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第四,受要约人对要约作出实质性的变更。所谓实质性的变更,主要是指标的物、价格、质量、数量的变更,一般来说,包装方式,运输方式等不视为实质性的变更。但是,如果要约人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的条件而被受要约人更改时,视为实质性变更。

(二)承诺

承诺的要点是首先是承诺的概念。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该符合以下条件:第一,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作出的;第二,承诺应该在规定的期限内到达受要约人;第三,承诺应该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第四,承诺应该以要约要求的一致的方式作出。承诺的效力也是到达要约人生效,承诺生效,合同成立。

承诺的撤回,必须是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方生撤回的效力。

承诺只能撤回,不能撤销。

第四节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内容,就是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而合同条款是合同内容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合同的内容一般应当包括合同法的第十二条所规定的示范性条款,也叫主要条款,比如有当事人的名称、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注意主要条款与普通条款,一般条款与特别条款的区分。

合同的权利,主要是有以下几个特征:请求权(请求对方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受领权、平等的权利和执行力(即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

合同的义务,主要是给付,所谓给付,是指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合同的义务群,还包括主义务、从义务和附随义务等。

第五节合同的成立

当事人达成合意,即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为成立。应该注意的事项有:关于签字盖章的问题,合同法上规定的是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当事人要求签订合同确认书,合同方成立的,应该自确认书签订时合同成立。

第六节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发生于缔约过程之中,也就是“先合同义务”,是来源于民法中的诚信原则。主要的表现有: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还有其他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缔约过失责任构成要件有:第一,缔约过失责任是发生在合同的订立阶段;第二,该责任是因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第三,其主要是引发的“信赖利益”的损失;第四,缔约的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第一节合同的生效时间

合同的生效要件有:第一,主体要有民事行为能力;第二,意思表示真实;第三,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第四,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第二节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

合同的附条件和附期限问题。条件是指可能发生的,而期限则是确定能到来的。附条件的合同可以分为附解除条件和附延续条件。解除条件是指合同中所确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应当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失去法律效力;而延续条件是指合同约定的条件成就时,合同才发生效力。条件还可以分为肯定条件和否定条件。肯定条件是以某种客观事实的条件出现为其条件的内容;否定条件是以某种客观事实的不发生为其条件的内容。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

不正当的阻止所附条件成就的,应当视为条件已经成就;凡是当事人不正当的促成所附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三节效力待定的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主要是三种:一种是合同的主体不合格;一种是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一种是无权处分。而相对人一般享有催告权和撤销权,有权人享有追认权和拒绝权。具体的内容请详细看教科书。

第四节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在合同已经成立、生效和确定的发生效力的前提下,因为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的瑕疵,而可由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予以撤销或者变更的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第一,显失公平。显失公平应该注意的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而且是纯粹经济上利益的不公平;第二,重大误解。主要是在订立合同时对合同的标的、数量、当事人等发生了错误的认识,影响到了当事人所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第三,欺诈、胁迫和乘人之危。

对撤销权的行使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是撤销权的行使要通过法院来进行;第二,是撤销权应该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一年,该期限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开始计算。从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不行使消灭。

第五节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确定无效、自始无效的合同。主要包括:第一,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第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第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第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的无效,要由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予以确认。认定无效后的法律后果,主要有返还原物,赔偿损失,没收。

要注意的是,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的越权行为为有效,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三节合同履行的规则

合同的履行,如有约定,按“约定优先”的原则;如果没有约定,按照合同法第61条、62条的规定履行。合同约定不明确且无法协议确定的内容按以下规则确定: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价款或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旅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该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第四节合同履行中的第三人

这是涉及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分为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和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但第三人在这两种情况下,均不为合同当事人。

第五节同时履行抗辩权

适用于互付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

第六节先履行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约定有先后履行顺序的,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拒绝对方要求自己履行。

第七节不安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约定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发现后履行一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显著减少,可能危及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债权实现时,赋予有先履行义务一方当事

人的抗辩权。

要注意的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是:后履行义务的当事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后履行义务的当事人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后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丧失商业信誉;后履行义务的当事人的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

第五章合同的保全

(一)代位权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自身的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这种向债务人的债务人直接追索的权利被称为“直索权”。其构成要件为:两个债权分别合法、有效,并且已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所谓的“怠于”的判断标准是指债务人不以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行使自身的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有害于债权人权利的实现;人身性质的债权不得代位。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代位权行使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务人与其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二)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财产而损害债权人债权的民事行为时,可以请求法院对该民事行为予以撤销,使已经处分了的财产恢复原状,以保护债权人债权实现的权利。债务人的不当处分财产行为主要包括: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合同的变更在狭义上不包括合同的主体变更。主体的变更叫合同的转让。合同的转让分为三类,一是合同的权利转让,此时不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通知即可;一是合同义务的转让,此时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一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此时也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第七章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第一节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

(一)解除

解除通常是单方的意思表示即可;解除应该符合法律规定或者约定;解除是一种形成权,不需要经过法院,通知到对方就生效;解除后,双方不再履行合同,不影响一方向另一方追索责任的权利。清偿:债务按约定履行,即为清偿。

(二)抵销

1.法定抵销。双方互付同种类以到期债务,为使相互间所负同等数额的债务同归于消灭一方意思表示为法定抵销。

2.约定抵销。抵销权为形成权通知到达对方即产生抵销的效果。非同种类债务,经双方协商,也可抵销,此被成为约定抵销。

(三)提存

由于债务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的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提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我国公证处为主要的提存机关。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的费用由债权人负担。若提存机关不当处置标的物,提存机关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四)免除

免除是单方行为;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到达对方生效,无须对方表示。

(五)混同

混同是因债权债务同归一人,致使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事实。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一节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依法产生的法律责任。其特征有:以违反义务为前提;违约是针对权利人而言,属于补偿责任;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第二节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违约行为;

(二)不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法定一般指不可抗力;约定的免责事由由双方当事人在合法的前提下约定)

第三节违约行为的责任方式

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预期违约分为明示违约和默示违约。实际违约有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和部分履行。具体的相关规定见教课书。

第四节违约的承担责任的方式

(一)继续履行

(二)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间接损失是可得利益的损失,由原告举证证明);(三)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以实际损失为前提,具有惩罚性;违约金与惩罚金的关系是先支付违约金,不足部分再予以补足;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可以适当的予以调整;一般违约金不应该超过合同总额的20%);(三)定金(订立合同时约定,不超过合同总额的20%;有担保性质,预先支付,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丧失要求返还定金的权利;接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则双倍返还定金;当既有违约金的约定,又有定金的约定时,由守约方选择,择一行使)。

第五节双方违约的情形

双方根据应当承担的责任,分别承担责任。因第三人因素而造成的违约,由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付赔偿责任,产生的求偿问题,由赔偿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向第三方要求赔偿。

第六节违约的免责事由(主要是指不可抗力)

第七节责任竞合

违反合同造成对方人身或者财产损失,同时成立侵权责任时,由受害方择一行使。

这次债权主要考合同法认真看发条再结合书本

合同法复习资料(完全版)

合同法复习资料(完全版) 合同与合同法的概述 合同的概念:是指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的原则:1、平等原则:民法的根本原则,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平等,责任对等。 2、自愿原则:调整当事人双方的民事法律关系,基本原则之一。 3、公平原则: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公平合理。 4、诚实守信原则:在伦理道德,法律规范的双重约束作用下。 5、保护公序良俗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具有社会规范性以及防止权利使用过当。 6、具有法律约束力原则:合同法的纲领,具有指导和补充作用。 合同的成立(订立) 合同订立概念:合同当事人为建立具体合同关系,将相互意思达成一致的合意过程。 合同订立要件:1、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2 合同订立的方式(程序):当事人订立合同采用要约和 (一)要约概念: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要件:1、向客观存在的人做出意思表示2、以订立合同为目的。 3、要约内容具体、明确。 4、要约经要约人承诺,即受法律约束。(二)承诺概念:承诺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要件:1、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2、对要约明确表示同意。 3、内容与要约表示同意。 4、在承诺期限内作出。 承诺方式:以书面通知为准。 (三)要约邀请概念:要约引诱,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比较 1)要约是当事人主动愿意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要约引诱)是当事人表达某种意愿的事实行为,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要约中含有当事人愿意承受拘束的意旨;要约邀请本身无任何法律意义。 3)要约的内容要具备订立合同的必要条款;而要约邀请则不必具备。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的权利)和(合同的义务):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权利:即债权。包括1、请求权2、相对权3、抗辩权 合同义务:即债务。包括1、给付义务2、附随义务 合同的形式:1、口头形式(录音只作为证据)2、书面形式(实质性的合同内容载体)

合同法习题和答案

《合同法》同步练习 一、填空 1.当事人订立合同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 2.合同的保全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 3.我国合同法在违约责任上采用(过错责任)原则。 4. 可撤销或可变更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或者变更。 5.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违约金)、(双倍返还定金)。 二、单选题。 1.甲乙签订一份价值30万元的销售合同,约定甲方须支付10万元定金,但是,乙收取定金后违约,没有履行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乙应当返还给甲()。 A、22万元, B、20万元, C、16万元, D、12万元。 2.甲厂向乙大学发函表示:“我厂生产的x型电教室耳机,每副30元。如果贵校需要,请与我厂联系。”乙大学回函:“我校愿向贵厂订购x型耳机1000副,每副单价30元,但需在耳机上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2个月后,乙大学收到甲厂发来的1000副耳机,但这批耳机上没有音量调节器,于是拒收。在这一过程中( ) A、乙大学违约,因其表示同意购买,合同即已成立 B、甲厂违约,因为乙大学同意购买的是附有音量调节器的耳机 C、双方当事人均违约,因双方均未履行已生效的合同 D、双方当事人都没有违约,因为合同没有成立。乙大学附条件地接受甲厂的要约,是一种新要约而非承诺 3、在以下协议中,属于我国《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是() A、离婚协议 B、收养子女协议 C、人身保险协议 D、转移监护权的协议 4、以下行为属于要约的是() A、某公司向客户寄送价目表 B、某拍卖公司在报纸上发布拍卖公告 C、某股份公司在报纸上登载招股说明书 D、某公司向另一公司发去订单 5、乙公司向甲公发出要约,旋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乙

从出题规律和命题思路的角度来把握合同法.doc

从出题规律和命题思路的角度来把握合同法- 合同法作为调整市场经济发展的最为基础的法律之一,因其具有极强的实用性而受到司法考试出题者的特别青睐。1996年以来,年际平均考试分值为31.4分,1999年达到了62分,2000年59分,2002年50分,足以证明它在司法考试(以前为律考)中的重要地位。 然而,由于合同法法条众多、内容庞杂,复习的难度非常大。从出题规律和命题思路的角度来看,对合同法的复习必须把握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全面把握,各个击破。 合同法确立的合同法律基本制度及其基础理论,与许多商事法和经济法法律法规相关,如担保法中的担保合同、保险法中的保险合同、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三资企业法”的合营企业合同与合作企业合同、合伙企业法的合伙协议、海商法中的一系列合同类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的房地产交易合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消费合同、产品质量法中的产品责任制度,以及国际经济法中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律师法中的代理合同、仲裁法中的仲裁协议等等内容,都与合同法的内容紧密相关,尤其重要的是,上面所述各类合同本身又是各法律部门的司法考试重点内容,因此复习合同法部分时,应在熟悉合同法基础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全面把握合同法在相关法律中的具体体现,然后各个击破,在对比中既强化合同法的理解与记忆,又通过联系强化了对其他司法考试重点的把握,

同时又适应了司法考试试题跨部门和综合的命题趋势。 第二,澄清认识,精细耕作。 合同法是民法这一大的部门法中的一个单行法,它的很多规定都是民法理论的具体运用和展示,民法的理论和精神是合同法的基础,学好民法是学习合同法的先导。 学习过程中,有三点必须注意的问题,作为合同法中易混淆的知识点,应引起考生相当的重视: 其一,其他单行法中对合同的有关规定优先于合同法中对合同的规定。合同法是普通法,其他法律中对合同的规定是特别法,按照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的原则,其他法律对合同另有规定的,应优先于合同法的规定而得到适用。 其二,合同法中主要有两种规定:一是一般任意性规定;二是特殊性规定

合同法期末考试题附答案

合同法试题(二)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选出一个正 确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 ?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C )。 A ?买卖合同 B ?委托合同 C ?保管合同 D ?借贷合同 2 .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米用: (C )o A .格式条款 B .诚信原则 C.非格式条款 D.法律规定 3 .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B )o C A .承诺生效的地点 B.经常居住地 C.收件人的主营业 地 D .合同签订地 4.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 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B )o A.诉讼时效 B.除斥期间 C.履行期间 D .以上都不是 5 .违约行为是当事人(B )o A.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B .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C.应当对合同 不能成立负有责任的行为 D .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人身和其他财产损失的 行为 6. 买卖合同标的 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B )o A.买受人承担 B .出卖人承担 C.担保人承担 D .第三人承 担 7. 当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 不能确定支付利息期限时,借款期间不满(B ) C 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A . 3个月 B . 6个月 C . 12个月 D . 24个月 8 .共同承担人对定作人(B )o A.不承担连带责任 B.承担连带责任 C.谁的 过错谁承担责任 D.由法律作出规定

9.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B )o A A.研究开发人所有 B.委托开发人所有 C.研究开发人与委托开 发人共同所有 D ?国家所有 10 ?行纪人依行纪合同从事行纪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订立买卖合同,在该买卖合同关系中,行纪人属于(B )o A A ?当事人 B.代理人 C.居间人 D.利害关系人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正确答案未选全或选错的,该小题不得分) 1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ABCDE )o A.平等、自愿原则 B.公平原则 C.合法原则 D .诚实信用原 则 E.保护公序良俗原则 2?下列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ABC )o AB . A.因重大误解而订立 B ?因显失公平而订立 C.因一方受欺诈 而订立 D ?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E.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 3?我国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主要有(BCDE )o B DE A ?支付定金 B ?赔偿损失 C.中止履行合同n继续履行合 同 E.采取补救措施 4 ?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不得抵押的财产有(ABC )o ACDE A. 土地所有权 B ?国有土地使用权 C.宅基地土地使用 权 D ?某大学校舍 E ?夫妻离婚涉及有争议的财产 5 ?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ABE )o ABDE A.保管人须为有仓储设备并专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民事主体 B ?其保管 的对象是动产 C.其保管的对象是不动产 D ?为诺成、双务合 同 E.为有偿、不要式合同 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15分) 1?广义的合同法是指调整------------------- 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一般来说,承诺生效的地点就是合同——的地点。 3 .意思表示瑕疵依瑕疵是否基于表意人自身的原因,分为一一和一一两种类型。乙合同的移转包括一一、一一?

合同法》备考复习资料

2011年自考《合同法》备考复习资料(1) 2011-7-29 17:01:51 来源:环球网校(edu24oL)频道:自学考试分享: 1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其特征为:①是一种合意;②是发生法律上效果的双方民事行为;③是发生民法上效果的民事行为。 2 合同的要素:①合同的成立必须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②各方当事人须互相作出意思表示;③各个意思表示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当事人达成了一致的协议。 3 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法律适用:在适用法律时,有名合同直接适用合同法的规定,无名合同则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合同法分则或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4 双务合同:是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单务合同:是合同当事人仅有一方负担给付义务的合同。在法律上区分单、双务合同的意义:①在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方面不同;②在风险的负担上是不同的;③因一方的过错所致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不同。 5 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是一方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报酬的合同。其区分的意义:①确定某些合同的性质;②义务的内容不同;③主体要求不同。 6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其区别: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起合同即告成立,实践合同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才能成立。 7 为订约人自己订立的合同:是指订约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为自己设定权利,使自己直接取得和享有某种利益。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是指在特殊情况下,订约当事人并非为了自己设定权利而是为第三人的利益订立合同,合同将对第三人发生效力。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的特征:①第三人不是订约当事人,他不必在合同上签字,也不需要通过其代理人参与缔约;②此种合同只能给第三者设定权利,而不能为其设定义务;③此种合同的订立,事先无需通知或征得第三人的同意。 8 合同的相对性:在大陆法中称为“债得相对性”,是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基于合同向与其有合同关系的另一方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上的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 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⑴合同主体的相对性。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⑵合同内容的相对性。指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以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某个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并承担该合同规定的义务,除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都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具体引出三个规则:①合同规定由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原则上并不及于第三人;②合同当事人无权为他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③合同权利与合同义务主要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拘束力。⑶合同责任的相对性。指合同责任只能在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负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三方面内容:①违约当事人应对因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违约后果承担违约责任;②在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债务不能履行的情况下,债务人仍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③债务人只能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应向国家或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精编】合同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合同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合同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甲明知自己的车子被盗,仍然积极地与乙磋商订立车子买卖合同,致使乙花费一定的订约费用,甲对乙的订约费用可基于(C)获得赔偿。 A.违约责任 B.侵权责任 C.缔约过失责任 D.违约责任或缔约过失责任 2.甲对乙声称:“我正在考虑卖掉家中祖传的一套家具,价值10万元”,乙立即向甲表示:“我愿意以10万元价值购买此套家具”。下列判断正确的是(D) A.甲对乙的表示构成要约 B.乙对甲的表示构成承诺 C.甲对乙的表示构成承诺 D.乙对甲的表示构成要约 3.我国《合同法》对要约生效的时间采取(B) A.发信主义 B.到达主义 C.了解主义 D.以上答案都不对 4.甲与乙订立了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有权请求(D) A.丙承担违约责任B.乙承担违约责任C.乙和丙承担违约责任D.乙或者丙承担违约责任 5.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应当具有相应的(D) A.民事权利能力 B.民事行为能力 C.民事责任能力 D.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6.医生手术时把纱布遗留病人体内,该医生违反了(D) A.主给付义务 B.从主给付义务 C.次给付义务 D.附随义务 7.邮电局在街道路边设置邮箱,人们只要将信投入邮箱,合同即可成立,该合同的成立形式是(B) A.口头形式 B.推定形式 C.书面形式 D.沉默形式 8.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的效力为(C) A.有效 B.无效 C.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无效 D.法人追认的对法人有效 9.在判定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时,应(D)为根据。 A.以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 B.以行为人的内心意思 C.

(合同制定方法)东财考试批次合同法复习题及答案

《合同法》综合练习一 一、单项选择题(共20个小题,每小题1分) 1.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以下关于合同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合同是一种合意 B.合同是发生法律效果的法律行为 C.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 D.合同是各种主体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 在要约生效前,阻止要约发生法律效力的方式是()。 A. 要约人撤销要约 B. 要约人撤回要约 C. 受要约人拒绝要约 D. 要约人撤销或者撤回要约 3. 深夜,急于分娩的孕妇万某在丈夫的搀扶下准备乘出租车去医院,司机要求其支付相当于正常乘车费10倍的车费。万某的丈夫考虑到情况紧急,只好答应。双方达成的合同是()。 A. 可撤销合同,理由是显失公平 B. 可撤销合同,理由是乘人之危 C. 无效合同,理由是受欺诈 D. 无效合同,理由是受胁迫 4. 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如果第三人不履行债务,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当事人是()。 A. 债务人 B. 第三人 C. 债务人或第三人 D. 债务人和第三人 5. 王某将其手表借给苏某使用,苏某却将该手表卖给姚某。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苏某与姚某之间买卖手表的合同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A. 无效 B. 有效 C. 效力待定 D. 可撤销 6. 甲与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应于2009年10月15日交货,乙应于同年10月30日付款。同年9月底,甲有确切证据发现乙的财产状况恶化,无支付货款能力,遂提出中止履行,但乙未允。基于上述因素,甲于同年10月15日未按约定交货。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有关本案的正确表述是()。 A. 甲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B. 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提供相应的担保 C. 甲必须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D. 甲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乙应当提前支付全部货款 7.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货款,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且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公司的债权。对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乙公司采取的下列措施中,正确的是()。 A. 行使代位权,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丙偿还20万元 B. 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方放弃债权的行为 C. 乙公司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甲公司放弃债权的2年内行使权利 D. 乙公司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应由丙公司承担 8. 甲工厂欠乙公司100万元,后甲工厂被乙公司兼并。甲工厂欠乙公司的债务因此而消灭的原因是()。 A. 免除 B. 混同 C. 抵销 D. 解除 9.下列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是()。 A. 乙没有获得丙的授权,但是仍以丙的名义与甲签订了合同,约定甲向丙供应钢材20吨 B. 甲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没有销售计算机配件的业务,但是与乙签署了一份买卖计算机配件的合同 C. 一国有企业以欺诈手段与民营企业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 D. 甲乙双方为了逃避税收,将一个汽车整车的进口交易签订为一份进口汽车配件的合同 10.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该规定确立的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是()。

合同法复习资料整理

名词解释题: 1实践合同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合同关系发生在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 B合同关系的发生属于一种民事法律事实 C合同关系应当为有偿关系 D合同关系的缔结以当事人间的合意为基础 2关于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A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 B单务合同中不产生同时履行抗辩权 C单务合同中,义务人的注意义务一般弱于双务合同 D单务合同中仍然存在对待给付义务 3下列合同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A租赁合同B赠与合同 C保管合同D买卖合同 (二)多项选择题 1关于主合同与从合同,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A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在效力上是相 互依附的 B从合同完全依附于主合同,没有任何独立性 C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重叠 D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的当事人不可以重叠 2美华商场为于某无偿保管一辆摩托车;出租车司机拉刘 某到电影院;王某赠与张某一台电视机;赵某借给孙某 1 000元钱且不要利息。下列判断中,正确的判断有()。A第一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B第二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C第三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D第四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简答题 1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论述题 名词解释题: 1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任。合同解除的,已履行部分应予返还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C 合同关系可以是有偿的,如买卖合同;也可以是无偿的,如赠与合同。2D 在单务合同中,仅有一方当事人负担给付义务,不存在对 待给付义务。 3C 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保管物交付时合同成立。 (二)多项选择题 1ABD 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在效力上存在依 附关系,但并不是相互依附关系,主合同并不依附于从合同;从合同依附于主合同,但并非没有独立性,如保证合同可以有独立的消灭原因;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是一样的,也可以是不一样的,前者如主合同与债务人作为抵押人的抵押合同,后者如主合同与保证合同。 2AD 第一个合同是无偿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第二个合同是运输合同,为诺成合同;第三个合同是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第四个合同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 简答题 1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包括:(1)合同法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2)合同法所适用的合同包括各类民事主体基于平等自愿等原则所订立的民事合同;(3)合同法的适用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试述合同自由原则。

合同法期末测试题及答案

合同法试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l.无名合同是指( ) A.无名称合同 B.法律无明文规定名称与规则的合同 C.无内容合同 D.无形式合同 2.《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这一规定体现的是( ) A.适当履行原则 B.协作履行原则 C.经济合理原则 D.情势变更原则 3.上海某公司与宁波某公司订立一加工承揽合同,由宁波公司承揽加工3万件牛仔裤,合同中未约定履行地点,依合同法规定,该合同履行地应在( ) A.上海某公司所在地 B.宁波某公司所在地 C.上海某公司指定的地点 D.宁波某公司指定的地点 4.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无先后履行顺序之约定,当事人一方可在对方未履行之前,拒绝对方的履行请求,这被称为( ) A.先履行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先诉抗辩权 5.情势变更的前提,是合同成立后,作为该合同基础的事由发生了合同订立时不能预料的变化,而这种变化的原因是( ) A.由于主体不合格 B.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 C.由于违法 D.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 6.合同解除针对的标的是( ) A.无效合同 B.有效合同 C.可撤销合同 D.效力待定合同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 ( ) A.继续有效 B.效力待定 C.消灭 D.中止 8.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其依据是( ) A.诚实信用原则 B.自愿原则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合同法 一、单选题 1、下列各项合同中,属于《合同法》调整的合同是()。 A、监护协议 B、融资租赁合同 C、收养合同 D、国家机关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 2、甲超市向乙电器厂洽谈购买一批电暖气,双方已达成书面协议,尚未盖章。随后乙电器厂按照约定向甲超市发货,甲超市收到货物后即摆放在柜台上销售。一个月后,因销售不理想甲超市要求退货,为此形成纠纷。此案应认定为()。 A、合同因未盖章尚不成立 B、合同因未盖章无效 C、合同因有书面协议所以成立,但未盖章合同关系无效 D、合同因乙电器厂已经履行供货义务,甲超市接受供货,该合同成立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价款约定不明确,又没有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可供参照时,合同价款的确定规则为()。 A、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B、按照履行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C、按照纠纷发生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D、按照订立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4、A公司与B服装厂签订一份服装的买卖合同,约定货到后再付款。后B服装厂因生产资金紧缺,要求A公司先行支付一部分货款,遭A公司拒绝。A公司行使的该项权利在法律称之为(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C、后履行抗辩权 D、抗辩权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 5、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合同到期,甲按约定交付了货物,但乙以资金紧张为由迟迟不支付货款。之后,甲了解到,乙借给丙的一笔款项已到期,但乙一直不向丙催讨欠款,于是,

甲向人民法院请求以甲的名义向丙催讨欠款。甲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向丙催讨欠款的权利在法律上称为()。 A、代位权 B、不安抗辩权 C、撤销权 D、后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6、甲借款给乙1万元,丙为保证人,此后乙与甲私下协商变更借款数额为1.5万元。合同到期时,乙无力偿还该借款。对此,根据《担保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丙应承担1.5万元的保证责任 B、丙应承担1万元的保证责任 C、丙不承担该保证责任 D、丙不需承担保证责任,故丙承担保证债务后无权向乙追偿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 7、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为合同债务人的债务履行作保证人的是()。 A、学校 B、医院 C、企业 D、残疾人联合会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 8、下列有关当事人合并、分立后,债权债务的处理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 B、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当事人行使合同权利 C、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必须由分立的当事人承担连带债务 D、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可能不由分立的当事人承担连带债务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 9、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采取的追究违约责任的方式是()。 A、只能适用定金条款 B、只能适用违约金条款 C、合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D、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正确答案】D

(合同制定方法)合同法期末练习

(合同制定方法)合同法期 末练习

合同法期末练习 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于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壹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 选项前的字填于题后的括号内 1.1.借用合同是() A.双务、有偿、实践合同B.单务、无偿、实践合同 C.单务、无偿、诺成合同D.单务、有偿、实践合同 2.于下列哪种情形中,于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法律关系() A.甲拾得乙遗失的壹块手表 B.甲邀请乙见球赛,乙因为有事没有前去赴约 C.甲因放暑假,将壹台电脑放入乙家 D.甲鱼塘之鱼跳入乙鱼塘 3.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阶段是() A.要约和承诺B.要约和要约邀请

C.要约邀请和承诺D.承诺 4.甲乙双方订立买卖笔记本电脑的合同,为防止纠纷出现,双方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甲将电脑交付和乙,乙拿回家中使用。而此时双方且未按约定订立书面合同。这里 的买卖合同() A.已成立B.未成立C.效力待定D.可撤销 5.下列情形中,承诺仍然发生效力的是() A.受要约人于承诺期限届满后发出承诺通知 B.撤回承诺的通知先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 C.撤回承诺的通知迟于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 D.撤回承诺的通知和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5.某商店橱窗内展示的衣服上标明“正于出售”,且且标示了价格,则“正于出售” 的表示视为 A.要约B.承诺C.要约邀请D.既是要约又是承诺[] 6.于以招标方式订立合同时,下述哪种行为属于要约性质 A.招标B.投标C.开标D、决标[] 7.要式合同成立于 A.特定形式完成时B.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壹致时 C.承诺生效之时D.要约人于承诺上签字盖章时[] 8.合同壹方接到另壹方的要约后,于要约规定的答复期内,其实际履行行为 A.可代替承诺,但只限于口头合同中 B.不能代替承诺 C.能够代替承诺,但须交易习惯认可

07-08合同法试题

07-08合同法试题 共页第 页 中国民航学院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 《合同法》期末考试试卷 课程编号:试卷类型:A 考试形式:闭卷考试日期:08年元月8日 注意事项:1.试卷后两页为草稿纸,能够撕下;2.不准携带任何书籍、资料、纸张等。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1、下列各项中体现合同性的是() A、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阻碍租赁合同的效力 B、债务人无偿处分其财产使债权人的债权受到侵害,债权人可要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处分行为 C、债务人向债权人交付标的物被第三人毁坏时,债权人追究第三人的侵权责任 D、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缘故造成违约的,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明知自己的汽车被盗,仍旧主动地与乙磋商订立汽车买卖合同,致使乙花费一定的订约费用,甲对乙的订约费用如想获得赔偿可及于() A、违约责任 B、侵权责任 C、缔约过失责任 D、违约责任或缔约过失责任 3、甲对乙声称:“我现在手头比较紧张,正在考虑卖掉家中祖传的一套家具,价值10万元。”乙当即向甲表示:“我情愿以10万元购买此套家具。”对此,下列判定正确的是() A、甲对乙的表示构成要约 B、乙对甲的表示构成承诺 C、甲对乙的表示构成承诺 D、乙对甲的表示构成要约

4、某水泥厂与建筑公司于2000年5月1日签定买卖合同,约定水泥厂于2000年6月1日往常向建筑公司提供200吨水泥。5月中下旬,因水泥厂所在地发生洪水灾难忙于抗洪而无法完成生产,该厂将该情形及时通知了某建筑公司。但建筑公司未予以重视,也未组织新货源,并在6月初督促水泥厂交货,水泥厂未能交货,造成某建筑公司停工窝工缺失。到7月10日,由于建筑公司仍未能组织新货源,导致延误工程进度,因此支付发包方拖延违约进5万元,有关该案表述错误的是()A、水泥厂是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拖延交货B、水泥厂在取得主管机关灾情证明后,可免于承担建筑公司停工窝工的缺失C、延迟违约金5万元是由于建筑公司未组织新货源所造成的扩大缺失,应由建筑公司自己承担D、水泥厂可免于赔偿建筑公司停工窝工缺失,但应承担5万元拖延违约金的赔偿责任 5、某公司向某木材厂提出购买力1000立方米的一级松木,某木材厂同意供货,但表示因一级松木货源紧张,这1000立方米木材中一级松木只占80%,某公司表示同意。该木材厂的行为属于下列选项中的那种性质() A、要约 B、承诺 C、要约邀请 D、交叉要约 6、我国甲公司与国外乙公司互相通过电传达成一项小麦买卖协议,双方约定应签订合同确认书。甲公司在未签定确认书时,即向乙公司发货,乙公司拒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下列哪项正确?() A、双方的合同无效 B、双方的合同未成立 C、双方的合同效力待定案 D、以上都不对 7、上海甲公司向北京乙公司以信件发出承诺通知。甲公司于九月一日将信投入信箱,该信到达乙公司所在地邮局日期未九月四日,送到乙公司传达室的时刻是九月五号,因乙公司董事长外出,于九月六日才受到此信。那么承诺何时生效?() A、9月1号 B、9月4号 C、9月5号 D、9月6号 8、甲与乙签定一份合同,在以下各项合同内容中,属于附条件的是哪一项?()

合同法期末考试题附答案

合同法试题(二)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l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选出一个 正确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 C )。 A.买卖合同 B.委托合同 C.保管合同 D.借贷合同 2.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C )。 A.格式条款 B.诚信原则 C. 非格式条款 D. 法律规定 3.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 B )。 C A.承诺生效的地点 B. 经常居住地 C. 收件人的主营业 地 D.合同签订地 4.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 B )。 A. 诉讼时效 B. 除斥期间 C. 履行期间 D.以上都不是 5.违约行为是当事人( B )。 A. 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B.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C. 应当对合同 不能成立负有责任的行为 D.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人身和其他财产损失的行为 6.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 B )。 A. 买受人承担 B.出卖人承担 C. 担保人承担 D.第三人承 担 7.当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支付利息期限时,借款期间不满(B ) C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A.3个月 B.6个月 C.12个月 D.24个月 8.共同承担人对定作人( B )。 A. 不承担连带责任 B. 承担连带责任 C. 谁的过错谁承担责任 D. 由法律作出规定 9.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B )。A

《合同法》复习资料-孔令苇2013.07(更新)

、客观题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 .甲食用油制造公司向乙酒店发出要约,愿以每公斤X元价格出售花生油500公斤,乙答复愿以要约所示价格购买100公斤花生油。对 于本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C) A. 乙的答复属于承诺 B.合同成立,合同内容以乙的承诺为准 C.乙的答复属于新要约 D.合同成立,合同内容以甲的要约为准 2. 甲在某商场看中一辆“飞翔”牌自行车,意欲买下,但未带够钱,遂与商场约定明天带钱取车,双方在该车上作了记号。当晚,商场 失窃,该车也被盗。后商场要求甲付款,甲拒付。关于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C) A. 甲应付款,因为双方买卖合同已经成立 B. 甲应付款,因为在车上作标记视为交付,风险已由甲承担 C. 甲不应付款,因为该车尚未交付,风险由商场承担 D. 根据公平原则,双方各负担一定的损失 3. 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应当(C) A.采用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B.采用格式条款予以解释 C.采用非格式条款予以解释 D.按照交易习惯予以解释 4. 李某借用王某笔记本电脑,未经王某同意将该电脑转卖给朱某。李某与朱某的买卖合同属于(C) A.有效合同 B.可撤销合同 C.效力待定合同 D.无效合同 1.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不得撤销赠与。(X) 2.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的,相对方即可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X) 3. 被撤销的合同,自法院判决撤销之日起不发生法律效力。(X) 4.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主观题部分 (一)名词解释 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 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仅有一方负担给付义务的合同。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人发出要约后,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宣告取消要约。 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后,将该项要约取消,从而使要约效力归于消灭。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可拒绝履行自己债务之权利。 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 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 预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后将不履行合同义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 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合同法练习题及答案

合同法练习题解析 一、判断题(对的在括号里打√错的打×) 1.甲向乙发出一份推销水泥的要约,其中规定乙方须在10日内做出答复。该要约不得撤销。(√)2.甲向乙发出要约,丙得知后表示接受甲条件的意思表示为承诺。(×) 3.甲向乙提出签订购销皮鞋合同的建议,乙表示如能降低价格可以接受。甲收到乙的答复后,双方的合同关系成立。(×) 4. A公司向B公司发出一份内容完整的洽商购销彩电要约。B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承诺,表示购买该彩电, 但在包装方面提出了特殊的要求。A公司接到B公司的答复后未表示异议,双方的合同关系已经成立。 (√) 5.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一律无效。(×) 6.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都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才具有法律效力。(×) 7.效力待定合同之所以订立后不能立即生效,是因为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8.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在其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权将该合同撤销。(√)9.无处分权人签订的处分财产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10.合同自愿原则不是绝对的,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11.合同中债务人一方将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须债权人同意,债权一方转让合同权利则不必对方同意。(√) 12.在协议变更合同时,当事人如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未变更。(√) 13.因对方违约造成损失的,受害人对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防止措施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14.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以后,其履行合同债务的责任当然免除。(×) 二、单项选择题(请将正确的题号填在括号里) 1. 无效合同从什么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A) A.订立 B.发生纠纷 C.被确认无效 D.发现 2. 某商店向一酒厂发信,表示欲向其购买10万瓶假冒名牌白酒,每瓶5元。酒厂立刻回信表示同意。商店与酒厂之间的合同(A)。 A.成立,但无效B.成立,效力待定 C.未成立 D.成立并有效 3.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台电冰箱的要约,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商场。时逢其法人代表王总经理外出.5月9日王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电传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的生效日期是(B)。 A.5月1日B.5月8日C.5月9日 D.5月10日 4.撤销权应当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定期限内行使。该法定期限是(A)。 A.1年B.2年C.3年D.5年 5.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购买10辆汽车的合同。就在乙公司将汽车交付甲公司时,被工商部门查出该批汽车是走私物品而予以查封。根据合同法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该买卖汽车合同属于(B)。

劳动合同法课程

劳动合同法课程 篇一:《劳动合同法》课程学习指南 《劳动合同法》课程学习指南一、本课程的基本内容 本课程在对《劳动合同法》立法背景和立法精神的阐释基础上,详细解读我国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以及法律责任,并对集体合同、劳务派遣合同、 本课程具有系统性、学术性、实用性、通俗性的特点。 二、教学目的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加深对《劳动合同法》的理解,使之认识到《劳动合同法》不仅有利于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也有利于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掌握劳动合同法的内容,对于初涉社会的大学生来说,可以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的谈判能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使之成为知识结构合理、就业能力强、具备社会所需要的全面发展的人才。 三、教学环节 系统讲授与案例分析相结合。以现行《劳动合同法》为依据,详细解读《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条款以及法律规定的宗旨和目的,重点将《劳动合同法》与现行的《劳动法》的

相关条款进行比较,系统、准确地讲授法律变化的缘由及其对社会经济关系的影响。 讲授过程注重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系统性、科学性、超前性,运用具体案例的分析来深化对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的深刻理解及其法律在经济活动中的相关功能,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法律的基本内容,提高其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 三、学习方法 本课程是一门应用性较强的法律专业课程,它是以《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规范为研究对象,探究劳动合同的基础关系、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基本条款,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无效等基本内容。在学习的过程中要求全面系统地掌握劳动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及基本制度,尤其要重点理解各法律条款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其变化的背景及其规律,并能够运用法律的规定解释现实经济生活的种种现象,以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学习过程中可根据学习大纲中课程内容的重点难点,有侧重点地进行学习和复习。 学习过程中,完成了一章的内容,就应该有针对性地做每章的课后习题,进一步掌握当中的重点、难点,根据重点掌握、一般了解、实际应用不同的层次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在对劳动合同法基本条款重点掌握的基础上,可适当选取案例进行分析,逐步学习如何运用劳动法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系统运用法律理论知识来分析、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合同法复习资料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合同法的概念 一、我国对合同概念的定义 我国——最狭义合同说。 我国合同立法对合同概念的定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合同的特征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性质) 2、合同是两方以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 4、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产生的法律行为。合同主体包括: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三、合同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交易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二节合同法的历史发展 一、古代合同法 《汉谟拉比法典》是最早的成文法。合同主体受到严格地限制;注重合同形式 二、近代合同法 近代合同法是指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的合同法,以法国民法典中的合同制度为典型代表,以合同自由、抽象的平等的人格、个人责任诸原则为明显标志。 1、契约自由(订立合同、选择合同对方、决定合同内容、选择订约方式) 2、契约神圣(合同优于法律,约定必须遵守) 三、现代合同法 1、具体人格的登场; 2、新的交易形式逐渐普及,新的合同理念陆续诞生 3、合同自由受到限制,出现了强制缔约; 4、社会责任抬头; 5、一般条款作用的增强 6、统一化趋势 7、劳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日增特殊性,形成自己相对独立于完善的体系,最终从民法中分离出去。 四、我国合同立法 发展过程 1、初创阶段(1950--1956):广泛运用合同形式固定各种经济关系。 2、曲折的发展阶段(1957--1966) 3、再次被废弃阶段(1966年5月--1976年10月) 4、逐步建立和完善(1976年至今);1999年3月5日颁布和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019年7月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合同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试卷号:1044 2019年7月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合同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说明:资料整理于2019年12月9日;该课程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时间90分钟,形考手段纸质(30%),终考手段为纸质(70%)。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A)。 A.技术转让合同 B.买卖合同 C.租赁合同 D.保管合同 2.合同成立的一般时间为(B)。 A.要约发出时间 B.承诺生效时间 C.合同签字时间 D.签订确认书时 3.甲对乙声称:“我打算卖掉家中祖传的一套家具”,乙立即向甲表示:“我愿意以10万元价值购买此套家具”。下列判断正确的是(D)。 A.甲对乙的表示构成要约 B.乙对甲的表示构成承诺 C.甲对乙的表示构成承诺 D.乙对甲的表示构成要约 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B)。 A.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C.由原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D.由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D)。 A.应当通知债权人 B.不必通知债权人 C.不必经债权人同意 D.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6.供用水合同主要适用于(C)。 A.乡镇的供水 B.农村的供水 C.城市的供水 D.有居民居住的地方的供水 7.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A)。 A.仅限于一般的赠与合同 B.可以是所有类型的赠与合同 C.可以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D.可以是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8.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的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D)。 A.l年 B.5年 C.10年 D. 20年 9.在建设工程合同中,若总承包人合法地将承包工作交分包人完成,则分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应由(C)向发包人承担责任。 A.总承包人 B.分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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