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课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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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期货交易行为,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组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交易。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交易所组织的期货、期权交易活动。交易所、会员、客户、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品种与合约

第四条交易所上市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交易品种。

第五条期货合约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第六条期权合约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物(包括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合约。

第七条期货合约主要条款包括合约标的、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最低交易保证金、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最后交易日、交割方式、交易代码等。

第八条期权合约主要条款包括合约标的、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执行价格间距、卖方交易保证金、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最后交易日、执行方式、交易代码等。

第九条合约的附件与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章会员管理

第十条会员是指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交易所批准,有权在交易所从事交易或者结算业务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

织。

第十一条交易所的会员分为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特别结算会员和交易会员。

第十二条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具有与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

交易结算会员只能为其客户办理结算、交割业务。

全面结算会员可以为其客户和与其签订结算协议的交易会员办理结算、交割业务。

特别结算会员只能为与其签订结算协议的交易会员办理结算、交割业务。

第十三条交易会员可以从事经纪或者自营业务,不具有与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

第十四条会员资格的批准、变更和终止,须经交易所会员资格审查委员会预审,董事会批准,报告中国证监会,并予以公布。

第十五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交易所从事规定的交易、结算和交割等业务;

(二)使用交易所提供的交易设施,获得有关期货交易的信息和服务;

(三)按照交易所交易规则行使申诉权;

(四)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会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遵守交易所的章程、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决定;

(三)按照规定缴纳各种费用;

(四)接受交易所监督管理;

(五)履行与交易所所签订协议中规定的相关义务;

(六)交易所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申请成为交易所会员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十八条申请或者变更会员资格应当向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在获得交易所批准后,与交易所签订相关协议。

第十九条交易所建立会员联系人制度。会员应当设业务代表一名、业务联络员若干名,组织、协调会员与交易所的各项业务往来。

第二十条会员违反交易所的会员管理规定、不再符合会员资格条件或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交易所有权限制、暂停其业务或者调整、取消其

会员资格。

第二十一条交易所制定会员管理办法,对会员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发展,对会员的业务运作、风险管理、技术系统等提出要求,会员应当持续满足上述要求。

第四章交易业务

第二十三条期货交易是指在交易所内集中买卖期货合约、期权合约的交易活动。

第二十四条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 (国家法定假日除外)。每一交易日各品种的交易时间安排, 由交易所另行公告。

第二十五条会员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向交易所申请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席位。

第二十六条会员在为客户开立账户前,应当向客户充分揭示期货交易风险,评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选择客户。

第二十七条交易所实行交易编码制度。会员应当为每一个客户单独开立专门账户、申请交易编码,不得混码交易。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需要对资产进行分户管理的特殊法人机构,可以为其分户管理的资产向交易所申请交易编码。

第二十八条客户可以通过书面、电话、互联网等委托方式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下达交易指令。

第二十九条交易指令分为市价指令、限价指令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指令。

市价指令是指不限定价格的、按照当时市场上可执行的最优报价成交的指令。市价指令的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限价指令是指按照限定价格或者更优价格成交的指令。限价指令当日有效,未成交部分可以撤销。

第三十条会员接受客户委托指令后,应当将客户的所有指令通过交易所集中交易,不得进行场外交易。

第三十一条买卖申报经撮合成交后,交易即告成立。符合本规则各项规定达成的交易于成立时生效,买卖双方应当承认交易结果,履行相关义务。依照本规则达成的交易,其成交结果以交易所系统记录的成交数据为准。

第三十二条交易指令成交后,交易所按照规定发送成交回报。

第三十三条每日结算后,会员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并核对成交记

录。

会员有异议的,应当在当日以书面形式向交易所提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视为对成交记录无异议。

第三十四条交易所实行套期保值额度审批制度。套期保值额度由交易所根据套期保值申请人的现货头寸、资信状况和市场情况审批。

第三十五条会员进行期货交易,应当按照规定向交易所缴纳手续费。

第五章结算业务

第三十六条结算业务是指交易所根据交易结果、公布的结算价格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对交易双方的交易盈亏状况进行资金清算和划转的业务活动。

第三十七条期货交易的结算,由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

第三十八条交易所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交易所对结算会员进行结算,结算会员对其受托的交易会员进行结算,交易会员对其客户进行结算。

结算会员对其受托交易会员的期货交易承担履约责任,交易会员无法履约时,结算会员应当代为履约,并取得对违约交易会员的相应追偿权。

第三十九条交易所实行保证金制度。保证金是交易所向结算会员收取的用于结算和担保合约履行的资金。

经交易所批准,会员可以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

第四十条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结算准备金是指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是指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第四十一条结算会员向交易会员收取的保证金不得低于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标准。结算会员有权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和交易会员的资信状况调整对其收取保证金的标准。

第四十二条交易所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设专用结算账户,用于存放结算会员的保证金及相关款项。

结算会员应当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账户,用于存放其客户及受托交易会员的保证金及相关款项。

第四十三条交易所与结算会员之间的期货业务资金往来应当通过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和结算会员专用资金账户办理。

第四十四条会员应当将客户缴纳的保证金存放于期货保证金账户,并与其自有资金分别保管,不得挪用。

第四十五条交易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第四十六条结算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低于规定水平且未按时补足的,如果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规定的最低余额,不得开仓;如果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交易所可以按照规定对其进行强行平仓。

第四十七条交易会员只能委托一家结算会员为其办理结算交割业务,交易会员应当与结算会员签订协议,并将协议报交易所备案。

第四十八条交易会员和结算会员可以根据交易所规定,向交易所申请变更委托结算关系,交易所审核通过后为其办理。

第四十九条结算会员应当建立结算风险管理制度。结算会员应当及时准确地了解客户及受托交易会员的盈亏、费用及资金收付等财务状况,控制客户及受托交易会员的风险。

第五十条交易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取、管理和使用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用于为维护期货市场正常运转提供财务担保和弥补因交易所不可预见风险带来的损失。

第六章交割业务

第五十一条期货交易的交割,由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

第五十二条期货交割采用现金交割或者实物交割方式。

第五十三条现金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时,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按照规定结算价格进行现金差价结算,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第五十四条实物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时,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合约所载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第七章风险控制

第五十五条交易所实行涨跌停板制度。涨跌停板幅度由交易所设定,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

第五十六条交易所实行持仓限额制度。持仓限额是指交易所规定的会员或者客户对某一合约单边持仓的最大数量。会员或者客户的套期保值、套利交易的持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七条交易所实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会员或者客户对某一合约持仓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持仓报告标准或者被交易所指定必须报告的,会员或者客户应当向交易所报告。客户未报告的,会员应当向交易所报告。

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制定并调整持仓报告标准。

第五十八条交易所实行强行平仓制度。会员或者客户存在违规超仓、未按照规定及时追加保证金等违规行为或者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交易所有权对相关会员或者客户采取强行平仓措施。

强行平仓盈利部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发生的费用、损失及因市场原因无法强行平仓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由相关会员或者客户承担。

第五十九条交易所实行强制减仓制度。期货交易出现同方向连续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或者市场风险明显增大情况的,交易所有权将当日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以当日涨跌停板价格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客户按照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

第六十条交易所实行结算担保金制度。结算担保金是指结算会员按照交易所规定缴纳的,用于应对结算会员违约风险的共同担保资金。

第六十一条交易所实行风险警示制度。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可以单独或者同时采取要求会员和客户报告情况、谈话提醒、书面警示和发布风险警示公告等措施,以警示和化解风险。

第六十二条期货交易出现同方向连续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或者市场风险明显增大情况的,经交易所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审议批准,交易所可以采取调整涨跌停板幅度、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及强制减仓等风险控制措施化解市场风险。

采取上述风险控制措施后仍然无法释放风险的,交易所应当宣布进入异常情况,由交易所董事会决定采取进一步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六十三条结算会员无法履约时,交易所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暂停开仓;

(二)按照规定强行平仓,并用平仓后释放的保证金履约赔偿;

(三)依法处置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

(四)动用该违约结算会员缴纳的结算担保金;

(五)动用其他结算会员缴纳的结算担保金;

(六)动用交易所风险准备金;

(七)动用交易所自有资金。

交易所代为履约后,取得对违约会员的相应追偿权。

第六十四条有根据认为会员或者客户违反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并且对市场正在产生或者将产生重大影响的,为防止违规行为后果进一步扩大,交易所可以对该会员或者客户采取下列临时处置措施:(一)限制入金;

(二)限制出金;

(三)限制开仓;

(四)提高保证金标准;

(五)限期平仓;

(六)强行平仓。

前款第(一)、(二)、(三)项临时处置措施,可以由交易所总经理决定,其他临时处置措施由交易所董事会决定,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八章异常情况处理

第六十五条在期货交易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可以宣布进入异常情况,采取紧急措施化解风险:

(一)因地震、水灾、火灾等不可抗力或者计算机系统故障等不可归责于交易所的原因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

(二)会员出现结算、交割危机,对市场正在产生或者将产生重大影响;

(三)出现本规则第六十二条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后仍未化解风险;

(四)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况。

出现前款第(一)项异常情况时,交易所总经理可以采取调整开市收市时间、暂停交易等紧急措施;出现前款第(二)、(三)、(四)项异常情况时,交易所董事会可以决定采取调整开市收市时间、暂停交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提高交易保证金、限期平仓、强行平仓、限制出金等紧急措施。

因交易异常情况及交易所采取的相应措施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第六十六条交易所宣布进入异常情况并决定采取紧急措施前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六十七条交易所宣布进入异常情况并决定暂停交易的,暂停交易的期限不得超过3个交易日,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延长的除外。

第九章信息管理

第六十八条交易所期货交易信息所有权属于交易所,由交易所统一管理和发布。

第六十九条交易所期货交易信息是指期货、期权上市合约的交易行情、交易结算数据、统计资料、交易所发布的各种公告信息以及中国证监

会要求披露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七十条交易所发布的交易信息包括:合约名称、合约月份、开盘价、最新价、涨跌、收盘价、结算价、最高价、最低价、成交量、持仓量及其持仓变化、结算会员成交量和持仓量排名等其他需要公布的信息。

信息发布应当根据不同内容按照实时、每日、每周、每月、每年定期发布。

第七十一条交易所应当采取有效通讯手段,建立同步报价和即时成交回报系统。

第七十二条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交易所系统被非法侵入等原因导致交易信息传输发生异常或者中断的,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交易所的行情发布正常,但因会员、信息服务机构或者公共媒体等转发发生故障,影响会员和客户交易的,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第七十三条交易所、会员不得发布虚假的或者带有误导性质的信息。

第七十四条交易所、会员和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不得泄露业务中获取的商业秘密。

经批准,交易所可以向有关监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单位提供相关信息,并执行相应的保密规定。

第七十五条为保证交易数据的安全,交易所应当实行异地数据备份。

第七十六条交易所管理和发布信息,有权收取相应费用。

第十章监督管理

第七十七条交易所依据本规则和有关规定,对与交易所期货交易有关的业务活动实施自律监督管理。

会员、客户、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应当接受交易所对其期货业务的监督管理。

第七十八条交易所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为:

(一)监督、检查期货市场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的落实执行情况,控制市场风险;

(二)监督、检查会员业务运作及内部管理状况;

(三)监督、检查会员的财务、资信状况;

(四)监督、检查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与期货有关的业务活动;

(五)调解、处理期货交易纠纷,调查处理有关违规案件;

(六)协助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执行公务;

(七)对其他违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造市场风险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十九条交易所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查阅、复制与期货交易有关的信息、资料;

(二)对会员、客户、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以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等进行调查、取证;

(三)要求会员、客户、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以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等对被调查事项做出申报、陈述、解释、说明;

(四)交易所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所必需的其他职权。

第八十条交易所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会员、客户、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应当配合。对不如实提供资料、隐瞒事实真相、故意回避调查或者妨碍交易所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单位和个人,交易所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必要措施或者进行处罚。

第八十一条交易所每年应当对会员遵守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的情况进行抽样或者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中国证监会。

第八十二条交易所发现会员、客户、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在从事期货相关业务时涉嫌违规的,应当立案调查;情节严重的,交易所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违规行为后果进一步扩大。

第八十三条交易所工作人员不能正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会员、客户、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有权向交易所或者中国证监会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应当严肃处理。

第八十四条交易所制定违规违约处理办法对违规违约行为进行处理。

第八十五条交易所在中国证监会统一组织和协调下,与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等相关机构,建立对期货市场和相关市场的信息共享等监管协作机制。

第十一章争议处理

第八十六条会员、客户、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之间发生的有关期货业务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请交易所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十七条提请交易所调解的当事人, 应当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经

调解达成协议后,交易所制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书上签字确认后生效。

第十二章附则

第八十八条交易所可以根据本规则制定实施细则或者办法。

第八十九条本规则由交易所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九十条本规则的制定和修改须经交易所股东大会通过,报中国证监会批准。

第九十一条本规则自2010年月日起施行。

中国金融史

1.自然币是中国最早的货币之一,也是中国历史上使用得最普遍最为长久的原始 货币。 2.贝有自身的特点:有光泽和花纹,是当时名贵的装饰品;有天然单位,便于计 量;坚固耐用,不易磨损;体小质匀,便于携带;天然海贝,产自境外,来之不易,弥足珍贵。这些使它具备了从当货币的基本条件,便于长期流通转让。 3.贝的计量单位,除个位数之外还有“朋”。在贝玉成为货币之后,“朋必十贝”。 4.商代晚期已出现青铜铸贝,被认为是我国最早的金属铸币,是我国金属铸币的 开始。 5.由于春秋战国时期政治上的诸侯割据和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铸造的铜 铸币在形制和币制单位上有很大的差别,主要有四种:布币(由铲形农具演变而来,包括空首布和平首布),刀币,圜钱(战国年代我国北方产生的一种心的铜铸币,开创了中国古代铸币的重要形式,也影响到东亚,东南亚诸国的货币形态),楚铜币(鬼脸钱或蚁鼻钱)。 6.1975年在湖北云梦睡虎地勤墓中发现的竹简中有秦律,其中的《金布律》是 现存中国最早的货币立法。 7.春秋战国时期货币的特点:货币单位已分成等级;各诸侯国征服没有统一铸币 权,货币铸造具有地方区域性;多种货币,铸币,称量货币和食物货币并存,在不同领域不同层面上发挥货币的职能作用。 8.先秦时期信用的形式:实物借贷和货币借贷(信用客体);私人信用和国家信 用(信用主体);不计息的“赊”和计息的“贷”(是否计息);普通借贷和高利贷(利息率高低);信用借贷和抵押借贷(信用方式);用于消费性开支的借贷和用于生产经营的借贷(借贷用途)。 9.春秋战国时期的傅别即债券,一般用竹木制成,分为两半,债主执右券,债务 人执左券,是中国最早的信用工具;泉府是当时的财政金融机关,政府借贷由泉府办理,赊贷是泉府的信用业务,是中国最早的信用机构,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金融机构;国家信用中的赊一般不计利息,是政府赊给民间用作祭祀,治办丧事之用的,贷是征服带给民间经营生产的,会取得收入,故要收取利息,并“以国服为之息”。 10.质人是举债时在市场上设有依质挤书契之行监督。 11.秦始皇统一币制:内容:以金布为主要货币(上币),以半两为下币,金钱双 本位制,确定了中国古代铸币外圆内方的钱币基本形式,在形制上第一次得到统一;意义:不仅是巩固中央集权的需要,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货币的统一,对于促进物资交流和贸易的发展,推动经济的繁荣有着重要的意义,就货币制度而言,秦始皇对货币的规定,是中国货币史上第一个统一的货币立法,而半两钱以重量为名称又是中国量名钱的开端。(秦半两钱—李渊五铢钱为量名钱,李渊到宣统为年号钱)。 12.汉武帝币制改革:内容:统一铸币权,五铢钱统一由中央政府的上林三官负责 铸造;全国统一使用上林三官铸造的五铢钱,非此不许使用。(废秦半两)意义:西汉进入了货币流通的稳定时期,五铢这个重量也就成为了以后历代统治者铸钱的标准重量。 13.西汉的信用以货币借贷为主要形式,也有实物借贷:政府振贷(在于救急,不 在盈利),私人信用(高利贷占有重要的比重,资本称为“子钱”,高利贷者称为“子钱家”)。 14.三国魏晋南北朝的货币流通:金银淡出流通领域,主要执行贮藏手段职能,金

2020年(金融保险)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

(金融保险)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规范期货交易行为,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易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交易所、会员、客户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品种和合约 第三条交易所上市品种为股票指数以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期货品种。 第四条股指期货合约主要条款包括合约标的、合约乘数、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最低交易保证金、最后交易日、交割日期、交割方式、交易代码、上市交易所等。 第五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标的为中证指数有限X公司编制和发布的沪深300指数。 第六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乘数为每点人民币300元。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为股指期货指数点乘以合约乘数。 第七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以指数点报价。 第八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为0.2指数点,合约交易报价指数点为0.2点的整数倍。 第九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月份为当月、下月及随后俩个季月。季月是指3月、6月、9月、12月。 第十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

月份的第三个周五,最后交易日即为交割日。最后交易日为国家法定假日或者因异常情况等原因未交易的,以下壹交易日为最后交易日和交割日。 到期合约交割日的下壹交易日,新的月份合约开始交易。 第十壹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时间为交易日9:15-11:30(第壹节)和13:00-15:15(第二节),最后交易日交易时间为9:15-11:30(第壹节)和13:00-15:00(第二节)。 第十二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是指其每日价格涨跌停板幅度,为上壹交易日结算价的±10%。 第十三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12%。 第十四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时采用现金交割方式。 第十五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手”,期货交易以交易单位的整数倍进行。 第三章席位管理 第十六条席位是指会员参和交易所期货交易,享有及行使相关交易权利,且接受交易所监管、服务及相关业务管理的基本单位。会员能够根据业务需要向交易所申请壹个或者壹个之上的席位。 第十七条会员申请席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壹)运营状况良好,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在项目管理中成功的要素

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在项 目管理中成功的要素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的成功项目管理因素分析 一、展会背景 即广州交易会,简称,英文名为。创办于1957年春季,每年春秋两季在举办,距2016年已有五十九年历史,是中国目前历史最长、层次最高、规模最大、商品种类最全、到会客商最多、成交效果最好的综合性国际贸易盛会。自2007年4月第101届起,由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更名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由单一出口平台变为进出口双向交易平台。2012年10月15日,第112届广交会开幕,尽管受全球市场仍处于持续降温状态影响,但中国外贸发展的传统优势并未根本削弱。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由48个交易团组成,有数千家资信良好、实力雄厚的外贸公司、生产企业、科研院所、外商投资/独资企业、参展。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贸易方式灵活多样,除传统的看样成交外,还举办网上交易会。以出口贸易为主,也做进口生意,还可以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以及商检、、、、等业务活动。来自世界各地的客商云集广州,互通商情,增进友谊。 展馆座落于广州琶洲岛,总建筑面积110万平方米,室内展厅总面积33.8万平方米,室外展场面积4.36万平方米。2014年6月19日,琶洲国际会展中心四期扩建规划通过,四期建设后,展览面积达50万平方米,超过的47万平方米;整个琶洲地区会展面积达66万平方米,规模。

二、因素分析 针对“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的成功项目管理因素分析,本小组讨论结果如下: (一)新的主题理念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统领,积极创新体制机制和商务模式,持续提升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信息化水平,建设“智慧广交会”和“绿色广交会”,积极推进从出口贸易单一功能平台向结识客户、展示洽谈、行业交流、信息发布、产品推介等综合功能平台转变,更好发挥全方位对外开放平台作用,在更高层次上运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二)明确的参展范围 广交会分三期举行,每期都有不同的参展范围 第一期:大型机械及设备、小型机械、、、汽车配件、化工产品、五金、工具、车辆(户外)、工程机械(户外)、家用电器、电子消费品、电子电气产品、计算机及通讯产品、照明产品、建筑及装饰材料、卫浴设备、进口展区 第二期:餐厨用具、日用陶瓷、工艺陶瓷、家居装饰品、玻璃工艺品、家具、编织及藤铁工艺品、园林产品、铁石制品(户外)、家居用品、个人护理用具、浴室用品、钟表眼镜、玩具、礼品及赠品、节日用品、土特产品(109届新编入) 第三期:男女装、、、运动服及休闲服、裘革皮羽绒及制品、服装饰物及配件、家用纺织品、纺织原料面料、地毯及挂毯、食品、医药及保健

揭秘中国四大期货交易所

揭秘中国四大期货交易所 揭秘中国四大期货交易所 期货是金融衍生品的一种,那么期货都在哪些地方交易呢? 期货作为一种正式的合同合约,有自己的集中交易场地,一般都是选在正规的、专供期货交割的交易所内进行交易的。 国外耳熟能详的有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纽约商品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以及伦敦国际石油交易所等等。我们看国际新闻的时候, 它们时不时就会蹦出来。 国内正规、官方的期货交易所共有四家,分别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姑且 称它们为中国期货四金刚吧。 四大期货交易所 对期货交易来说,交易所是个可以一提的好地方。它解决了以前交易混乱、无序的状况,为交易者们系统提供了期货交易是品种、 结算、风控等相关的配套服务。 我国正规的期货交易所,全国有四家,其中金融类别的期货都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而商品类别的期货在其他三个期货交易 所内进行交易。 这四家里,名气最高的应该是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毕竟冠名的是中国,牌子响亮,自然给人的感觉是地位也要高出其他三家一些,金融相关的期货都在这里集中交易。它是简称是中金所,坐落在上 海的浦东新区。 其他的三家以城市名称命名的期货交易所,地点一目了然,基本上以上海期货交易所名气最响,而且上金所和中金所离得很近。

大连商品交易所(简称大商所)以及郑州商品交易所(郑商所),没有叫期货交易所,都是直接以商品来命名,这也间接反映出了他们的交易品种特性。大商所的交易体量和市场份额均高于郑商所。 交易品种 期货的交易分类可以分为商品期货、金融期货、贵金属期货、外汇期货、利率期货等。每个交易所的期货上市品种是不一样的,四家都有自己的分工。 最牛的中金所的交易上市品种只有两个,股指期货(IF)和国债(TF)。虽然类型是简单粗暴了点,但在期货交易市场上,这两个品种的成交额可是中流砥柱,占掉了一半左右的容量。 上期所的上市品种,以金属为主,是国内主要的金属交易场所,有黄金、白银,也有螺纹钢,橡胶,更有铜铝铅锌等品种。 大商所既有豆类、玉米、鸡蛋等农产品,又有塑料、PVC、铁矿石等工业品。但大商所还是以豆粕为知名的期货交易品种。豆粕是一种高蛋白质,可以做牲畜和家禽饲料的主要原料,因此它的价格波动直接影响肉类和禽类的价格,是农产品中的交易龙头。 最后一家郑商所,基本上还是以农产品为主,有白糖、小麦、菜籽油、棉花等,也有PTA等纺织业的原材料,发电厂的原料动力煤等。 我们可以看出,四家期货的交易品种,中金所是金融资产,其余三家以大众产品为主。 高顿CFA研究中心的Kate指出,期货和股票一样,风险同样很大,而且期货的价格变动对国内外的许多行业都会产生影响,因此杀入期货市场,也是需要做好风控,提高警惕的。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doc-中国金融期货交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doc- 中国金 融期货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期货交易风险管理,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易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易所风险管理实行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持仓限额制度、大户持仓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强制减仓制度、结算担保金制度和风险警示制度。 第三条交易所、会员和客户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保证金制度 第四条交易所实行保证金制度。保证金分为结算准备金和交易保证金。 第五条股指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2%。期货交易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告: (一)期货交易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以下简称单边市); (二)遇国家法定长假; (三)交易所认为市场风险明显变化; (四)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形。单边市是指某一合约收市前5分钟内出现只有停板价格的买入(卖出)申报、没有停板价格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格的情形。 第六条交易所调整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在当日结算时对该合约的所有持仓按照调整后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进行结算。 第七条结算准备金的管理适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涨跌停板制度 第八条交易所实行涨跌停板制度。涨跌停板幅度由交易所设定,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涨跌停板幅度。 第九条股指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 10%。 季月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 20%。上市首日有成交的,于下一交易日恢复到合约规定的涨跌停板幅度;上市首日无成交的,下一交易日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幅度。 股指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 20%。 第十条期货合约连续两个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 (第一个单边市的交易日称为D1交易日,第二个单边市的交易日称为D2交易日,D1交易日前一交易日称为D0交易日,下同),D2交易日为最后交易日的,该合约直接进行交割结算;D2交易日不是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采取下列风险控制措施中的一种或者多种: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限制开仓、限制出金、限期平仓、强行平仓、暂停交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强制减仓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第四章持仓限额制度 第十一条交易所实行持仓限额制度。持仓限额是指交易所规定的会员或者客户对某一合约单边持仓的最大数量。 第十二条同一客户在不同会员处开仓交易,其在某一合约单边持仓合计不得超出该客户的持仓限额。 第十三条会员和客户的股指期货合约持仓限额具体规定如下: (一)进行投机交易的客户号某一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 100 手; (二)某一合约结算后单边总持仓量超过10万手的,结算会员下一交易日该合约单边持仓量不得超过该合约单边总持仓量的 25%; 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和套利交易的客户号的持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不受前款第一项限制。

中国进出口商品十大排名

中国进出口商品十大排名-按国别、商品种类 作者: 专气黔驴发布日期: 2009-4-02 查看数: 1062 出自: 日本对中国出口十大商品类别: 集成电路及微电子组件,8701至8705所列机动车辆的零件、附件,环烃,84章未列名的具有独立功能的机器及机械器具,半导体器件等;已装配的压电晶体,印刷机;喷墨印刷机;印刷用辅助机器,专用或主要用于8525至8528装置或设备的零件,有线电话、电报设备,包括有线载波通信设备,医疗等设备, 主要载人的机动车辆,(8702的车辆除外),石油及从沥青矿物提取的油类及其制品;废油, 日本对中国出口主要商品构成有;电机、电器、音像设备及其零附件,核反应堆、锅炉、机械器具及零件,钢铁,有机化学品,车辆及其零附件,但铁道车辆除外,光学、照相、医疗等设备及零附件,电器,数码相机,电脑,汽车,化妆品等,汽车手机计算机照相机,塑料及其制品,铜及其制品,钢铁制品,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产品;沥青等,贱金属器具、利口器、餐具及零件,珠宝、贵金属及制品;仿首饰;硬币,照相及电影用品,针织物及钩编织物,浸、包或层压织物;工业用纺织制品,杂项化学产品,化学纤维长丝,化学纤维短纤,无机化学品;贵金属等的化合物,铝及其制品,鞣料;着色料;涂料;油灰;墨水等,玻璃及其制品,纸及纸板;纸浆、纸或纸板制品, 日本从中国进口十大商品类别有哪些 男西或便服套装,上衣、长短裤及工装、马裤,衣箱、手提包及类似容器,绝缘电线、电缆及其他绝缘电导体;光缆,专用或主要用于8469至8472机器的零件、附件,印刷机;喷墨印刷机;印刷用辅助机器,女西或便服套装,上衣,裙,裙裤,长短裤及马裤,游艺场所、桌上或室内游戏用品,针织或钩编的套头衫、开襟衫、外穿背心及类似品,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部件等,出口至日本最多的可以说就是服装了还有就是他们那没有的蔬菜或海鲜之类的, 中国煤炭出口价涨美元/吨日本不接受,动力煤交易谈判于4月28日获实质性进展。中日双方敲定中国北方动力煤(不包括山东煤)2008年的出口FOBT价格为美元/吨(5,800 Kcal/Kg ,比上一年度上涨%,低于日澳动力煤125%的涨幅。 中国的石油不再向日本出口,因为发现我们自己的都不够用。中国的煤炭却疯狂的向日本出口。我国仅有四家煤炭企业拥有煤炭出口权--神华集团、中煤集团、五矿集团和山西煤炭进出

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完整版

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完整 版 In the legal cooperati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can be guaranteed. In case of disputes, we can protect our own rights and interests through legal channels t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topping the loss or minimizing the loss.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合同资料适合用于合法的合作里保障合作多方的合法权利和指明责任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停止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的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规格 上海_____交易所一号铜标准合约 (经上海_____交易所管理委员会1993年2月6日通过) 上海XX交易所 中国上海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会员已于今日售出(购入)25吨(溢短2%)符合下列第3条规定的一号铜,价格为每吨____元,交割月份_____。 本合约根据《上海金属交易所管理

中国金融期货市场发展历史概况和现状分析

中国金融期货市场发展历史概况和现状分析 摘要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于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成立,标志着我国金融期货市场进入了一个创新和发展的新时代。而筹备多年的股指期货经国务院批准于2010年4月16日正式挂牌上市,首批4个合约开始交易。股指期货的推出是我国金融发展史上的一次重大飞跃。本文介绍了我国金融期货市场发展的历史,并对已经上市2年多的股指期货市场进行简单的现状分析。 关键词金融期货国债期货外汇期货股指期货 一、引言 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解体,20世纪70年代初国际经济形势发生了剧烈变化,固定汇率制被浮动汇率制取代,70年代中期以来,为了应对国内经济和在汇率自由浮动所带来的影响,西方各国纷纷推行金融自由化政策,以往的利率管制得以放松,由此导致了利率波动日益频繁而剧烈。在这种背景下,外汇期货和利率期货等金融期货衍生品应运而生。伴随着股票市场的发展及其交易方式的不断进步,股指期货也在80年代初产生。在金融期货推出的短短20多年时间里,其交易迅速发展。目前,在国际期货市场上,尽管商品期货交易量在不断增长,但其相对量却是下降的,金融期货已经逐渐成为主要的期货品种,占据了市场的大部分份额。在2011年,金融类衍生品交易量占全部期货期权交易量的较大比重,约为88.7%,其中排在成交量前三位的股票指数、单个股票及利率衍生品交易量合计占全部衍生品交易量的76.2%。商品类衍生品交易量占全球衍生品交易量的比重有所下降,由2010年的13.39%降至10.4%。1 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初曾开展金融期货交易试点,推出了外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货等金融期货品种,但由于当时市场调节尚不具备,除国债期货外,另两类期货都未形成规模。虽然这些早期的尝试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成功,但却留下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目前,我国金融环境相对于90年代初期有了显著1资料来源:期货日报https://www.360docs.net/doc/f78857617.html,/Newspaper/Show110260.html

中国有哪些期货交易所

中国有哪些期货交易所 中国期货交易所主要有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金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 上海期货交易所 上海期货交易所是依照有关法规设立的,履行有关法规规定的职责,受中国证监会集中统一监督管理,并按照其章程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上海期货交易所目前上市交易的有黄金、铜、铝、锌、燃料油、天然橡胶、钢材等七种期货合约。 大连商品交易所 成立于1993年2月28日,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四家期货交易所之一,是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成立以来,大商所始终坚持规范管理、依法治市,保持了持续稳健的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农产品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有玉米、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啤酒大麦,正式挂牌交易的品种是玉米、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和线型低密度聚乙烯。 中金所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发起设立的金融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于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成立,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成立,对于深化金融市场改革,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发挥金融市场功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目前上市的期货品种为股指期货(沪深300股票指数期货)。

郑州商品交易所 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成立于1990年10月12日,是经中国国务院批准的首家期货市场试点单位,在现货远期交易成功运行两年以后,于1993年5月28日正式推出期货交易。1998年8月,郑商所被中国国务院确定为全国三家期货交易所之一,隶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垂直管理。上市交易的期货合约有小麦、棉花、白糖、精对苯二甲酸(PTA)、菜籽油、绿豆等,其中小麦包括优质强筋小麦和硬冬白(新国标普通)小麦。 这些就是在中国内地的期货交易所,近年来在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交易所之间出现了多次的合并和重组。国外的尤为普遍。

中国金融史复习资料(1)

第一章先秦的货币和信用 前言:金融的实质是货币信用。 一、思考题 1.中国古代货币产生于何时?货币产生的条件是什么? 2.最早的金属铸币是什么?春秋战国时期,中国有那几类金属铸币? 3.什么是信用?它包括哪些形式?信用产生于何时?信用产生的条件是什么?为什么说信用比货币的历史还悠久? 4.先秦时期中国的信用有哪些形式?这个时期的信用有何发展? 5.先秦时期中国有哪些信用机构和信用工具? 二、本章需要识记的基本概念 贝币;青铜铸贝;朋;信用;泉府;傅别;质剂;质人 三、考点 第一节先秦时期的货币 (一)夏代产生最早的货币:贝币 夏代已经出现了私有制、贫富差距和社会分工,具备了商品交换的条件,物物交换的矛盾也必然存在,贝币等实物货币产生的条件也已经具备。货币是商品交换的产物,属于内生货币。货币经济理论认为,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材料必须具有以下五个特征之一或全部:价值较高而且稳定;易于分割;便于携带;易于保存;供给充足。 一是有花纹和光泽,产自境外,来之不易,是名贵装饰品,价值高;二是有天然的单位,便于计数;三是坚固耐用,不易磨损,价值稳定且易于保存;四是体积小,质地均匀,便于携带。贝币有计算单位,其计算单位是“朋”,一般认为每“朋”有10贝。 (二)货币种类的演变 商代的货币:金属铸币产生。西周货币继续变迁,币制形成。春秋战国:铜铸币—刀币、布币、圜钱、楚铜钱(蚁鼻钱)。先秦时期我国已出现了具有一定形状和部分货币职能的白银铸币,黄金货币。 (三)货币制度 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已有了较完善的货币制度。因为秦国建立的货币制度已经涉及了货币本位(币材)、货币种类、货币质量、货币法偿能力、货币铸造权、货币比价和兑换等货币制度的基本要素。 (四)此时的货币特征 1.货币单位已经分成等级; 2.各诸侯国政府没有统一铸币权,货币铸造具有地方区域性; 3.多种货币,铸币、称量货币及实物货币并存,在不同领域、不同层面上共同发挥货币的职能与作用。 第二节先秦时期的信用 (一)什么是信用? 一是伦理道德上的“信用”,即信而用之,指诚信,讲信誉,信守诺言等。二是经济意义上的“信用”,指借贷行为或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实物借贷和货币借贷。信用的特征是以收回为条件的贷出,以偿还为义务的取得。信用产生的两个条件:私有制与贫富差距分化。信用均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I)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期货交易行为,保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组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交易。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交易所组织的期货、期权交易活动。交易所、会员、客户、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品种与合约 第四条交易所上市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交易品种。 第五条期货合约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第六条期权合约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物(包括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合约。 第七条期货合约主要条款包括合约标的、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最低交易保证金、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最后交易日、交割方式、交易代码等。 第八条期权合约主要条款包括合约标的、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执行价格间距、卖方交易保证金、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最后交易日、执行方式、交易代码等。 第九条合约的附件与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章会员管理

第十条会员是指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交易所批准,有权在交易所从事交易或者结算业务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第十一条交易所的会员分为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特别结算会员和交易会员。 第十二条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具有与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 交易结算会员只能为其客户办理结算、交割业务。 全面结算会员可以为其客户和与其签订结算协议的交易会员办理结算、交割业务。 特别结算会员只能为与其签订结算协议的交易会员办理结算、交割业务。 第十三条交易会员可以从事经纪或者自营业务,不具有与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 第十四条会员资格的批准、变更和终止,须经交易所会员资格审查委员会预审,董事会批准,报告中国证监会,并予以公布。 第十五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交易所从事规定的交易、结算和交割等业务; (二)使用交易所提供的交易设施,获得有关期货交易的信息和服务; (三)按照交易所交易规则行使申诉权; (四)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六条会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遵守交易所的章程、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决定;

中国金融史(整理版)

中国金融史 第一章原始到春秋战国 中国最早的货币产生于何时?(或什么朝代?) 夏朝产生中国最早的货币—贝币 中国最早出现、使用得最普遍和最长久的原始货币是天然的海贝,贝币产生于夏朝(公元前21~公元前16世纪)。 是不是所有贝壳都能成为货币呢? 作为货币的贝壳要求色泽鲜艳美丽,长相匀称,叫做齿贝,学名“货贝”。 作为交易媒介的货币,背面隆起部位,全被磨掉,露出孔洞,方便穿绳携带。古代以五贝穿为一串,两串系在一起,称之为“朋”。所以文言文的“朋”指货币单位或货币本身。“朋”也就成了贝币的计算单位。问题:每朋多少贝?一朋=10贝 为何贝壳会成为使用最普遍、最长久的原始货币? 货币经济理论认为,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材料必须具有以下五个特征之一或全部: 价值较高而且稳定;易于分割;便于携带;易于保存;供给充足。 贝壳成为使用最普遍、最长久的原始货币原因: 原始社会贝壳是最珍贵的物质,它生长于热带亚热带浅海的贝类,小巧玲珑,色彩鲜艳,坚固耐用,成为原始居民喜爱的一种装饰品,就像今天的金银项链。由于它大小适中,便于携带,便于计数等特点,后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商品社会的形成,贝作为交换的媒介就成为自然而然的事了,天然贝就逐渐充当商品交换的一般等价物的职能。 所以与财富有关的中国文字,大都带有“贝”字旁,从文字结构上看,也可以证明货贝是我国最古老的钱币。而且是使用最普遍、最长久(夏朝---春秋)原始货币。 商晚期,出现青铜铸币,是我国金属货币的开始 西周钱币:仍以贝币为主,还有称量货币-----铜和黄金。 春秋战国时期的铜铸币: 出现大量铜铸币。 由于政治上的诸侯割据和经济上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的铜铸币在形态和币制单位有很大差异,主要有四种:布币、刀币、蚁鼻钱(楚铜币)、环钱 第一种是布币(韩、赵、魏等国使用) 布币由铲形农具发展而来,主要流通于中原地区的农耕地带,布币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早期的空首布和后来的平首布。 空首布:首空,可纳柄,原始而厚重,大小不等,多数在30克以内。 平首布:首端变平,不可纳柄,币身完全成片状,轻、薄、小,便于铸造和携带。平首布一般都有文字,多数文字是地名,以表明出处,也有标明重量的,如“一两”、“十二铢”,两、铢都是货币单位,可谓最早的铢两货币。布是与布匹无关。 第二种是刀币(齐、燕、赵等国使用) 刀币最早起源于春秋时期齐国,由刀首、刀身、刀柄和刀环四个部分组成,齐刀币含铜量达到了百分之七十以上,制作精美,是刀币的代表作 刀币起源于渔猎和手工业地区,由实用的刀(削刀)演化而来,基本形状像今天的大刀,主要流行于齐、燕、赵等国,依其形制可分为大刀和小刀两类。齐国用大刀,叫齐大刀,燕赵等国用小刀,叫燕明刀。 齐大刀与燕明刀的区别:燕明刀的长度逐渐变短,刀身由宽逐渐变窄,尤其在含铜量方面明显低于齐刀,这与燕、齐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有关。 是楚国的一种铜铸币,因形似鬼脸,或蚂蚁爬鼻,俗称鬼脸钱或蚁鼻钱。它由贝币演变而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结算业务细则(中金所办字[2010]16号)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关于发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细则、 办法和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通知 2010-2-20中金所办字[2010]16号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经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审议批准,现予以发布。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和《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经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审议批准,现予以发布。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结算业务细则》、《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信息管理办法》、《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经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发布。 以上规则、细则、办法及合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 2.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 3.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 5.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结算业务细则 6.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 7.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信息管理办法 8.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9.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 10.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日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结算业务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结算会员的期货结算行为,加强对结算会员结算业务的监督管理,根据《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结算会员结算业务是指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特别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对其受托交易会员办理的期货结算业务。 第三条结算会员、交易会员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结算关系的确立与变更 第四条交易会员应当委托结算会员为其进行结算,且只能委托一家结算会员为其进行结算。 第五条结算会员受托为交易会员结算,应当签订结算协议,并报交易所备案。 第六条结算会员与交易会员签订结算协议,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的规定,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交易指令下达方式及审查或者验证措施; (二)保证金标准; (三)交易会员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 (四)风险管理措施、条件及程序; (五)结算流程; (六)手续费标准; (七)通知事项、方式及时限; (八)不可归责于协议双方当事人所造成损失的情形及其处理方式; (九)协议变更和解除; (十)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处理方式; (十二)双方约定的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期货交易所合约(官方版)

编号:QJ-HT-0276期货交易所合约(官方版) Both parties shall perform their obligations as agreed in the contract o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within the term of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期货交易所合约(官方版) 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署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规格 上海金属交易所一号铜标准合约 (经上海金属交易所管理委员会1993年2月6日通过) 上海金属交易所 中国·上海__年__月__日 ____会员已于今日售出(购入)25吨(溢短2%)符合下列第3条规定 的一号铜,价格为每吨__元,交割月份__。 本合约根据《上海金属交易所管理暂行规定》和《上海金属交易所商品期货交 易规则》制订,由你方和上海金属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作为当事方签订,你

方接受本合约的所有义务与规定,并同意按下列规则履行责任。 为了保证合约的严格履行,你方必须在成交时向交易所交纳初始保证金。根据 市场变化,当价格波动向不利于你方变化时,你方将被要求支付追加保证金,以弥 补合约价格与结算价格之间的差额。如果发生任何你方不能履行上述义务的情况, 交易所有权将你方所持有的所有或部分合约强制平仓以补偿由于你方违约造成的损 失。交易所在采取上述行动时,并无任何责任和义务使你方减少或免受损失。如不 足以抵偿损失时,交易所有权向你方继续追索。 一号铜的具体规定 1.质量:本合约中一号电解铜(整板或切割片板)的等级必须符合国标GB 467-82、GB466-82的规定,铜+银的含量不小于99。

中国金融史期末考试题

中国金融史期末考试题 一、名词解释 1.子母相权 子母:古代称钱币重的为母,轻的为子。比喻轻重并行,维持一定的平衡 2.银两制 银两制度是一种适应中国封建经济的货币制度,是封建社会中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它的诸多缺陷,如形状和重量都不合用,名称和种类过于复杂,成色高低不齐,平法大小不一,铸造分散,流通极为不便等,显示出它的落后性。 3.布币体系 布币,春秋早期出现,直至战国晚期铸行并流通的铲形货币。“布”是“镈”的同声假借字,在古代通用。布币是从青铜农具鎛演变而来的,主要在三晋、两周地区通行。 按布币形状划分,可分为空首布、平首布两大类 最初的布币,保留着其作为工具的模样,留有装柄的的銎,原始而厚重,故称为空首布;后来逐渐减轻,变薄,变小,币身完全成为片状,称为平首布。平首布上面通常铸有地名或纪重的文字。后来王莽的新朝亦曾造布币。4.制钱 明清两代按其本朝法定的钱币体制由官炉铸行的钱币,以别于前朝旧钱和本朝的私铸钱。并对旧钱、私铸钱进行取缔和制约。5.半两钱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规定全国使用统一的货币,实行金钱本位制,即黄金和铜钱并行。黄金按重量使用,是称量货币,铜钱按枚使用,由于币面有“半两”二字,史称半两钱。 6.交子 最早的纸币叫“交子”,交子产生以北宋的四川。私人发行的交子叫私交子,发行交子的富商成为交子户或交子铺。最初交子能够兑现,所以远近行使。后来发行商渐渐失去信用,交子不能兑现,引起诉讼,所以政府禁止私人发行交子,改为政府发行,史称官交子。 7.质库 中国古代进行押物放款收息的商铺。即后来典当的前身8.飞钱“飞钱”出现于唐代中期(唐宪宗年间),当时商人外出经商带上大量铜钱有诸多不便,便先到官方开具一张凭证,上面记载着地方和钱币的数目,之后持凭证去异地提款购货。 此凭证即“飞钱”。 9.称提之术。 是宋朝政府对纸币发行和流通的管理办法,包括设置发行准备和限制最高发行额。到了南宋会子贬值时,政府为维持信用,用金银铜铁钱回收会子,回笼货币以稳定其价格。这些纸币发型和流通的管理办法叫称提之术。 二、论述 1.改两为元(废两改元)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评审标准

实施细则附件5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 数量安排评审标准 一、出口额(35分) 出口品牌展位按不同类别展区分别设立700万、500万、400万和300万美元四个等级的最低出口额标准。品牌展位申请企业在过去两年的平均出口额达到所申请展区最低出口额的得10分,每超过100万美元或150万美元的加1分,累计不超过35分。(出口额取过去两年相关商品的平均出口额。) 二、境内外商标注册(10分) 境内外注册商标持有者须与出口品牌展位申请企业一致,商标覆盖的产品应属于所申请展区规定的参展商品目录。属商标转让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有境内注册商标的加1分。境外商标在一个国家(地区)注册(包括注册多个)得1分,每增加一个国家(地区)加1分。获得欧共体市场协调局(OHIM)注册、在欧盟国家内有效的商标,按10 分计算。获得“马德里协定”国际注册的(简称“WIPO”或“OMPI”)以协定国数量计分。在“比荷卢”(Benelux)商标联盟注册的,计3 分。 本项累计不超过10分。 三、品牌建设(7分) 企业进入商务部认定的外贸转型升级基地且主营业务与该基地特色产业相一致的,加3分;已建设国际营销服务体

系达5家以下的(含5家)加1分,5家以上的加2分;参加商务部主办或支持参加的境外品牌展的,加2分。以上三项累计不超过7分。 四、研发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25分) (一)专利与版权。专利包括在境内外申请的合法持有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在境外申请的专利特指通过巴黎公约或专利合作条约(PCT)申请的,且可通过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权威机构检索到的专利。专利证书中的专利权人或版权人应为出口品牌展位申请企业或其 法定代表人,专利产品或版权作品应在所申请展区规定的参展商品目录范围内。专利权应在法定有效期内。每拥有一项发明专利得3分;每拥有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得1分;外观专利和版权每五项加1分,不足五项不计分,累计不超过5分。此项总分10分。 (二)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营产品应属于申请展区规定的参展展品目录,证书在法定有效期内;获得国家级(包括2008年后由省级认定机构按国家标准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得5分。 (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每制定或修订一个产品(技术)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得3分,最多不超过10分。 以上三项累计不超过25分。 五、国际通行认证(15分) 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或行业认证的有效证书持有者须与出口品牌展位申请企业一致,且覆盖产品应属于所申请展区规定的参展商品目录。

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1304-69 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完 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上海金属交易所中国上海__年__月__日 ____会员已于今日售出(购入)25吨(溢短2%)符合下列第3条规定的一号铜,价格为每吨__元,交割月份__。 本合约根据《上海金属交易所管理暂行规定》和《上海金属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规则》制订,由你方和上海金属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作为当事方签订,你方接受本合约的所有义务与规定,并同意按下列规则履行责任。 为了保证合约的严格履行,你方必须在成交时向交易所交纳初始保证金。根据市场变化,当价格波动向不利于你方变化时,你方将被要求支付追加保证金,以弥补合约价格与结算价格之间的差额。如果发生任何你方不能履行上述义务的情况,交易所有权将你方

所持有的所有或部分合约强制平仓以补偿由于你方违约造成的损失。交易所在采取上述行动时,并无任何责任和义务使你方减少或免受损失。如不足以抵偿损失时,交易所有权向你方继续追索。一号铜的具体规定1.质量:本合约中一号电解铜(整板或切割片板)的等级必须符合国标gb467-82、gb466-82的规定,铜+银的含量不小于99。95%,每块重量在30-150公斤之间。 所有的交货铜必须是上海金属交易所注册认可的一号铜,并附有生产厂的质检合格证。注册牌号清单见附件一。 2.结算:合约按《上海金属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规则》中的结算规则结算。 3.交货:本合约的一号铜必须在交割日按卖方选择的牌号和交货地点向交易所的核准仓库交货。在履行合约中所提供的指定仓库标准栈单的数量以25吨(溢短2%)或其整数倍开出。同一合约的货必须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指引

附件: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指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股指期货市场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工作,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监管要求,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会员管理办法》、《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实际控制是指行为人(包括个人、单位)对他人(包括个人、单位)期货账户具有管理、使用、收益或者处分等权限,从而对他人交易决策拥有决定权的行为或者事实。 第三条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行为人对他人期货账户的交易具有实际控制关系: (一)行为人作为他人的控股股东,即行为人的出资额占他人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他人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二)行为人作为他人的开户授权人、指定下单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或者其他形式的委托代理人; (三)行为人作为他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或者行为人与他人的法定代表

人、主要合伙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一致的; (四)行为人与他人之间存在配偶关系; (五)行为人与他人之间存在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关系,且对他人期货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 (六)行为人通过投资关系、协议、融资安排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对他人期货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 (七)行为人对两个或者多个他人期货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 (八)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具有实际控制关系账户(实际控制他人期货账户或者期货账户被他人实际控制)的开户人应当通过开户期货公司会员主动向交易所申报相关信息,并填写《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申报表》(附件一)。 第五条实际控制关系发生变更时,开户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开户期货公司会员主动向交易所申报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 第六条交易所在日常监控中发现具有疑似实际控制关系且尚未申报的账户,可以通过相关期货公司会员向开户人进行书面询问。 如果开户人承认存在实际控制关系,交易所可以要求其按照正常流程进行申报。 如果开户人否认存在实际控制关系,交易所可以要求其进行说明,提供相关资料,并签署《合规声明及承诺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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