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研习(二十八):首发上市债转股问题的解决之道

案例研习(二十八):首发上市债转股问题的解决之道
案例研习(二十八):首发上市债转股问题的解决之道

案例研习(二十八):首发上市债转股问题的解决之道

(2010-12-09 22:21:04)

【案例情况】

一、鸿特精密

(一)两次增资基本情况

1、第一次增资

经 2004年10月18日肇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合资经营企业肇庆鸿特精密压铸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肇外经贸资进字【2004】94号)批准,肇庆鸿特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1250万元港币增至港币4,000万元,由全体股东按原持股比例认购新增的注册资本。经广州正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于2004年11月7日、12月16日、12月22日、2005年8月1日、2006年7月31日出具的正验字(2004)第1300号、正验字(2004)第1332号、正验字(2005)第1003号、正验字H(2005)第1096号、正验字SD(2006)第01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6年7月17日止,肇庆鸿特全体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

2、第二次增资

经2005年7月11日肇庆市鼎湖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肇庆鸿特精密压铸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肇鼎外经贸批【2005】17号)批准,肇庆鸿特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港币6,000万元,由全体股东按原持股比例认购新增的注册资本。经广州正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于2005年12月8日、2006年4月18日、2006年7月31日出具的正验字H(2005)第1105号、正验字SD(2006)第004号、正验字SD(2006)第01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06年7月17日,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全部缴足。

(二)两次增资债转股情况

1、第一次增资的债转股情况

第一次增资中万和集团共认缴出资港币1,100万元,其中以对有限公司的借款人民币1,064万元,折港币1,000万元作为出资。南方电缆共认缴出资港币137.5万元,以对有限公司的借款人民币146.3元,折港币137.5万元出资。肇庆鸿特成立初期,由于资金缺乏,向万和集团、南方电缆借取了资金用以购置土地、固定资产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次债转股验资报告出具日2004年11月7日,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2006年4月22日,肇庆鸿特当时的股东宇丰喷涂、万和集团、金岸公司、南方电缆与肇庆鸿特共同签署《确认函》,一致确认万和集团以对肇庆鸿特的债权人民币1,064万元折港币1,000万元用于增资;确认南方电缆以对肇庆鸿特的债权人民币146.3万元折港币137.5万元用于增资。

2、第二次增资的债转股情况

第二次增资中万和集团以对有限公司的借款人民币851.2万元,折港币800万元作为出资。肇庆鸿特于2005年10月11日向万和集团借款851.2万元用于购买设备和兴建厂房,形成上述债权。2006年4月22日,肇庆鸿特当时的股东宇丰喷涂、万和集团、金岸公司、南方电缆与肇庆鸿特共同签署《确认函》,一致确认万和集团以其对肇庆鸿特的债权人民币851.2万元,折港币800万元用于增资。

以上用于出资的债权均为股东为支持公司发展而提供的借款形成、真实有效;有限公司与万和集团、南方电缆签订了增资合同书,经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广州正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在2004年11月7日和2006年4月18日出具了正验字(2004)第1300号验资报告和正验字 SD(2006)第004号

验资报告,报告中明确该部分出资形式是债权;以上两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3、以上两次债转股的公允性

发行人于2005年就2003年至2004年向万和集团、南方电缆的借款各1,064万元(万和集团以1,064万元债权转资本,南方电缆以其中的146.3万元债权转资本)向资金提供方支付资金占用费,费率为4.6%至4.8%之间。其中,发行人于2005年7月向南方电缆支付2003年至2004年的资金占用费31.18万元,于2005年12月向万和集团支付2003年至2004年的资金占用费32.35万元。上述资金占用费率低于当时的1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2002 年2月至2004年10月为5.31%,2004年10月之后为5.58%),有关债务转为股权后停止计息。

第二次债转股所涉的债务851.2万元,由于债权债务关系存续时间较短,该笔借款不收取资金占用费。万和集团确认:“自2005年10月11日起,至该笔借款转为本公司的出资之日,本公司不收取该笔借款的资金占用费。”

(1)债转股前资金借出方的资金占用费收取情况不影响债转股的公允性

第一次债转股前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发行人收取了资金占用费,收取资金占用费的行为是符合经济规律的,且资金占用费费率略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并未显失公允;

第二次债转股所涉债务,发行人未向资金借出方支付资金占用费。由于该笔债务存续时间较短,双方同意不收取资金占用费,万和集团对此予以了确认。因此,未收取资金占用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债务存续时间短,影响金额较小。

综上,债转股前资金占用费收取情况不影响债转股的公允性。

(2)债权转为股权的比价是公允的

发行人增资至港币4,000万元和6,000万元的两次增资中,除债转股部分外,其余出资形式均为现金,每1元现金认购1元注册资本。万和集团及南方电缆分别以其对发行人的部分债权用于出资,亦是按照1元债权认购1元注册资本。万和集团、南方电缆对发行人的债权属于发行人的货币性负债,对发行人而言,其价值等于其账面价值。由于发行人的注册资本是以港币计量,而万和集团、南方电缆对发行人的债权是按照人民币计量,因此需要将人民币债权折算为港币,该等债转股债权与其它以人民币现金缴纳的注册资本均按照相同的汇率折算为港币。

截至2004年10月30日,增资至港币4,000万元各股东缴纳出资的情况如下:

截至2006年7月17日,增资至港币6,000万元各股东缴纳出资的情况如下:

万和集团、南方电缆对肇庆鸿特借款形成的债权真实、有效,该等借款均用于肇庆鸿特的生产经营,并形成了相关资产。两次增资过程中,以债权认购增资的价格与以货币资金认购增资的价格一致,对肇庆鸿特、肇庆鸿特的其他股东及债权人不存在不公允的情况。

4、外经贸主管部门对以上两次增资出具的确认意见

肇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2009年11月11日出具《肇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肇庆鸿特精密压铸有限公司增资所涉及的有关问题的复函》对以上两次增资过程予以确认:

“你公司2004年、2005年经我局和肇庆市鼎湖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准,分两次将注册资本由设立时的1250万港元增至6000万港元。在此过程中,股东佛山市顺德区南方电缆实业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万和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更名为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曾将对你公司的债权转为股权。经核查,

南方电缆及万和集团对你公司债权的形成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债权构成真实、有效,将上述债权转为股权未违反当时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此给予确认。你公司的注册资本已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真实有效。两次增资过程中,股东的出资时间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对此亦给予确认。”

五、股东单位关于当时债转股形式出资作出的承诺

2010年2月1日,万和集团及南方电缆出具承诺函:如发行人因2004年、2006年股东以债转股形式出资的行为而产生任何损失,由万和集团、南方电缆根据承诺签署日对发行人的相对持股比例来承担,且自愿放弃向发行人追偿的权利。

(三)第二次增资中存在部分出资未按时到位的问题

第二次增资于2005年7月11日取得肇庆市鼎湖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肇庆鸿特精密压铸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肇鼎外经贸批【2005】17 号)批准,该批文要求:增加的注册资本必须自营业执照换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出资15%,其余部分于2005年12月31日前注资完毕。有限公司股东按要求自营业执照换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出资15%,但其余部分未能按要求于2005年12月31日前注资完毕,而是截至2006年7月17日,有限公司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才全部缴足。

肇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2009年11月11日出具《肇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肇庆鸿特精密压铸有限公司增资所涉及的有关问题的复函》对以上两次增资过程予以确认:“……两次增资过程中,股东的出资时间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对此亦给予确认。”

二、新冰洋

(一)关于2001年北洋集团实施债转股的原因

根据北洋集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合理核查,北洋集团2001年实施债转股是为了减轻企业财务负担、获取企业发展的资金,且企业本身符合当时国家相关债

转股政策要求的条件。根据北洋集团申请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以《关于同意大同矿务局等82户企业实施债转股的批复》批准,北洋集团实施了债转股。

(二)关于债转股比例的确认依据

经本所律师核查,北洋集团实施债转股时的折股比例系依照实施债转股前北洋集团经评估确认的每股净资产确定为2.339:1。北洋集团在实施债转股前的注册资本为2697万元,北洋集团以2000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估净资产为77,077,486.8元,扣除国家股独享的土地出让金13,991,463.65元后,北洋集团每股净资产为2.339元。北洋集团实施债转股时,除原公司股份外,其余股份均按每股净资产2.339元折股。

关于北洋集团实施债转股折股比例确认过程及相关审批文件如下:

(1)2000年12月5日,北洋集团向山东省财政厅提出关于债转股所涉资产评估立项申请并获得批准。

(2)2001年4月29日,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2001)鲁正会评报字第10011 号],根据该资产评估报告北洋集团以2000年10 月31 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77,077,486.8元。

(3)2001年9月13日,山东省财政厅出具了《关于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审核意见的通知》(鲁财国资[2001]136号),确认北洋集团债转股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并要求以此作为债转股的价值依据。

(4)2001年9月24日,威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关于申请确认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转股新公司国家股份的请示》(威国资股[2001]22号),向山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请示确认北洋集团债转股后新公司国家股的构成,同时明确北洋集团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为77,077,486.8元,其中,国家股独享的土地增值部分免交的土地出让金13,991,463.65元。扣除国家股独享的土地出让金后,评估后每股净资产为2.339元。

(5)2001年10月16日,山东省财政厅以《关于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转股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威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的请示并确认了北洋集团实施债转股后国有股权的数额及股份比例。

(三)关于实施债转股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和审批流程

根据当时国家实施债转股政策的要求,企业实施债转股要经过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实施。同时,国有企业实施债转股行为属于企业重大资产处置及增资扩股事项,需经内部决策后履行相应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手续。经本所律师核查,北洋集团实施债转股事项取得了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批准,并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和政府审批手续,具体的内部决策和审批手续如下:

(1)2001年2月13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大同矿务局等82户企业实施债转股的批复》(国经贸产业【2001】131号),同意北洋集团的债转股协议和债转股方案。

(2)2001年10月10日,北洋集团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华融资产公司、信达资产公司、威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等签订《债权转股权协议》,以及债权转股权的折股比例、债转股完成后公司股本及股本结构等事项。

(3)2001年10月16日,山东省财政厅出具《关于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转股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将威海市电子工业公司持有的北洋集团的集体股改由威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持有,股权性质变更为国家股,以及债转股后北洋集团的国有股权设置。

(4)2001年10月26日,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出具《关于同意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本的批复》(鲁体改企[2001]96 号),同意北洋集团债转股后的股本由2697万股变更为9353.7534万股,以及债转股完成后威海市国资办及华融资产公司、信达资产公司等持股数额及各自持股比例。

(5)2001年10月22日,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2001]鲁正验字第10039号),验证北洋集团债转股增加的注册资本6656.7534万元已出资到位,北洋集团债转股后的注册资本为9353.7534万元。北洋集团随即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北洋集团完成了全部的债转股手续。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北洋集团实施债转股符合国家关于债转股相关政策的要求,债转股折股比例的确认取得审批部门的核准,真实、有效,北洋集团实施债转股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和法定的审批流程。

三、山东如意

2000年11月14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等242户企业实施债转股的批复》(国经贸产业[2000]1086 号),批准发行人实施债转股。

2000年12月22日,发行人召开2000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发行人实施债转股的决议,东方资产和华融资产以其对发行人拥有的3,426.27万元和1,322.52万元债权,按照发行人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2.14元的价格,分别转换为对发行人的1,601.06万股和618万股的股权。

2000年12月26日北京中洲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发行人的实收资本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中洲(2000)发字第249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公司股本增至6,000万元。2001年1月15日山东省财政厅作出了《关于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债转股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鲁财国股[2001]2号),确认发行人国家股2,280万股,国有法人股2,219.06万股(东方资产、华融资产分别持有国有法人股1,601.06万股、618万股),法人股234.89万股,内部职工股1,266.05万股(设立时发行的内部职工股80万股及社会个人股 1,186.05万股)。

2001年2月8日,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作出《关于同意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本的批复》(鲁体改企字[2001]6 号),随文颁发

了《山东省股份有限公司批准证书》(鲁政股增字[2001]2号)。发行人于2001年2月12日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登记注册,注册号为37000001800597。

债转股后发行人股本结构为:

四、独一味

2003年4月25日,独一味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阙文彬用其对独一味有限持有的3800万元债权转增公司注册资本。同日,独一味有限股东签订《债转股增资扩股协议》。

股份公司设立前增资行为只有此次独一味有限注册资本由12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一次。本次增资由于系原股东以债权转为实收资本,未进行溢价或折价。

2003年5月8日,康县西荣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增资事宜出具了《验资报告》[康西师证字(2003)第 06 号],确认独一味有限股东阙文彬3800万元增资款已足额到位。

2003年5月25日,独一味有限就本次增资扩股事宜已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增资扩股后,独一味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五、安纳达

经铜陵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铜外经贸资[2003]25 号文批准,铜化集团于2003年10月受让巴伦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权;经铜陵市人民政府铜政秘[2003]149 号文批准,铜化集团将本公司变更为其全资子公司。本公司的企业类型由中外合作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因本公司自1994年与巴伦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中外合作企业,至2003年9月30日仍有未弥补亏损,铜化集团通过向本公司提供借款以弥补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资金缺口,

截至2003年10月已累计形成31,207,434.11元的债权金额,铜化集团以其中的14,032,605元按1:1的折股比例对本公司进行增资,并经安徽蓝天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验No:[2003]253号)验证。增资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2,190万元,铜化集团对本公司的债权金额为17,174,829.11元。公司股东及出资比例变更为:

【案例关注】

1、上述几个案例还挺具有代表性,有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的、有国有资产的、有民营企业股东债转股的。由于前两种债转股往往还夹杂着复杂的历史原因,因此民营企业债转股问题的处理更具有参考性。需要注意一点的是,债转股最普遍的四大国有资产公司的债转股需要原国家经贸委的批复。

2、债转股公司法没有限制,但是工商总局也没有出具任何规则,倒是各地工商局普遍性出具了使用规则。因此,在实务中遇到该问题,首先想到的就是去当地工商局问问有没有该问题,因为该文件并没有违背上位法而是有法律效力的,并不能算作是“土政策”。

3、以上几个案例中,不知道是以前会里关注的不多还是因为鸿特精密金额最大,反正鸿特精密就该问题做了详细的解释,而其他案例均是一笔带过。其实,独一味案例中股东债转股的金额也是极大,不知道会里对该问题的态度。

4、我们通过案例简单总结一些鸿特精密在债转股问题上的解释思路:①详细介绍债权形成的过程;②债转股通过有关决策层序并且经过其他股东确认。③解释债转股是股权价格的公允性,一般情况下根据公司每股净资产进行折股,如果这样的话很有可能会存在债务重组收益。④股东出具了承诺,愿意就该问题承担责任。

5、总体上来讲,会里对该问题应该是适当关注但不是一个重点问题,只要说明白就可以了。具体的一些规定见小兵另文“专题研究:债权转股权”。

企业破产重整案例_共10篇.doc

★企业破产重整案例_共10篇 范文一:企业破产重整价值评估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 ≤≥00√j≤≯ji; 。l蓄_- 企业硅产重整价值评估案例分衍 文/栾甫贵李佳 j的《企业破产法》07月1开始实施,于20年6日并且在重整560.万元。第五,01176小额普通债权,沧化的小额债权共计278 月y程序方面作了重要修改,l设立了破产重整制度。破产立法在解决债务人有限财产的分配的同时,也为有生存希望的企业 提供可选择的破产方式。本文对河北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家,债权总额39.万元。0366 ()北沧化重整受偿额和受偿比例的确定二河 1沧化破产重整计划中的现金流入。根据河北沧化重整计. 司重整案例进行分析力图对我国其他企业破产重整提供可以借鉴的经验。 破产重整是指在企业无力偿债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的 划以及20年和20年的年报对沧化的重整情况进行分析,0708其现金流入主要来自资产重整收入和债务人经营方案的现金流 入。 程序,对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上的清理,希望企业通过重整摆脱困境,偿还债务以及重获经营能力。企业进行破产重整具有债务清理和企业拯救的双重目的,从而 在根本上解决债务人所面临的经济困境。本文通过分析河北沧 沧化的资产重整收入包括整体转让沧州沧井化工有限公司和揭阳华南沧化实业公司这两个控股子公司的收入。沧井化工有限公司已经被破产清算,其破产财产通过竞拍方式被河北大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以人民币10060万元竞得。沧化持有沧井化工7%的股权,5因此,沧化获得10020万元竞拍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债务。揭阳华南沧化实业公司仍正常运营,采用市场比较法对转让收入进行计算,选择的参照企业为与揭阳华南沧化实业公司业务相似同样是沧化控股子公司的沧州沧骅化学品工业有限公司。沧骅化学品工业公司20年的营业收入是205533087202.8元,资产总额为860188,2371.元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的比值是4037.。运用市场比较法计算揭阳华南沧化实业公司的价值,2将沧骅化学品工业公司的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的比值作为参照化的重整计划来计算沧化的重整和清算债权受偿比例.从数值上判断企业是否应该重整,结合沧 化破产经营情况,并总结沧 化成功的关键,为我国其他企业破产重整提供可供借鉴的理论分析框架。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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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风险注资还未开始,壳公司架构搭建已经完成,壳公司的结构和预计注资完成后的股权结构如下图。 这样设置壳公司结构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避税,一方面是为蒙牛将来上市做准备 ②风险投资的进入 2002年9月24日,在完成了壳公司结构搭建后,风险投资正式开始。 第一步,股本结构准备:中国乳业开曼公司扩大股本1亿倍,即从原来的1美元扩大到1亿美元,共计1亿股,并将股本分为A类股5200股和B类股99999994800股。其中,A类股每股拥有十票投票权,B类股每股拥有一票投票权,另外规定了AB类股票的分红权,中国乳业同时规定,金牛公司和银牛公司原先持有的1000股为A类股。这些关于投票权和分红权的规定为双方之后的对赌协议提供了条件。 第二步,注资过程开始:摩根士丹利、鼎辉和英联三家风险投资机构以530美元/股的价格,分别投资17332705美元、5500000美元、3141007美元,认购了中国乳业公司32685股、10372股、5923股的B类股票,合并持有B类股票48980股。三家金融机构总计为中国乳业开曼公司注入资金2597.3712万美元。 第三步,注入蒙牛公司资产:中国乳业将得到的全部资金以增资的方式,转移给毛里求斯公司,毛里求斯公司使用这笔资金(2597.3712万美元)购入内蒙古蒙牛66.7%的股份。中国乳业是毛里求斯公司的母公司,因此,中国乳业间接成为了蒙牛乳业最大的股东 第四步,股权分配,金牛公司与银牛公司以1美元/股的价格,分别投资1134美元、2968美元认购了1134股和2968股的A类股票,加上以前各自持有的500股旧股,“金牛”与“银牛”合计持有A类股票5102股。第一轮注资后,蒙牛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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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万劫不复,要么涅槃重生 ——浙江海纳破产重整案例分析 财务管理0901班课程设计论文 刘水源 U200916652 陈岩 U200916646 周雪 U200916620 张文敏 U200916612 陈楚茵 U200916634 2012年6月22日

目录 1. 案例背景 (4) 2. 案例回顾 (6) 3. 案例分析 (7) 3.1浙江海纳因何走向破产? (8) 3.2清算或者重整,浙江海纳何去何从? (12) 3.3 重整制度有哪些理论根据呢? (16) 3.4 如何从浙江海纳案例中吸取教训规避风险呢? (22) 3.5 浙江海纳给了我们哪些有益的经验呢? (23) 3.6 我国目前的破产重整制度还有哪些问题呢? (24) 4.尾声 (27) 5.参考文献 (27)

要么万劫不复,要么涅槃重生 ——浙江海纳破产重整案例分析 摘要:众合机电的前身浙大海纳,曾是浙江大学控制的“小盘高校概念”“硅”股。在浙江大学的技术依托下,曾经的浙大海纳业绩斐然。2009年4月20日, S*ST 海纳在之前连续9个涨停板后突然停牌,此后再无消息。同年11月20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浙江海纳的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浙江海纳案也成了新《破产法》实施后,第一个由债权人申请的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此后,人们对于浙江海纳的破产重整一事议论纷纷。本文从公司财务的视角,介绍了浙江海纳破产重整的背景、经过,探讨该公司走向破产的原因,进一步分析当浙江海纳面临清算或者重整的时候,公司为何选择了破产重整,讨论这一案例给我们的经验教训,进而指出我国在上市公司的破产、退市制度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 关键词:浙江海纳上市公司破产重整 引言 破产重整是指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的企业,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各方利害关系人参与,进行企业经营重组、债务清理活动,以挽救企业、避免破产清算的法律制度。它是预防企业破产最为积极、有效的法律制度,也是我国新《企业破产法》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浙江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新破产法实施后我国首例按照债权人会议表决程序通过重整计划的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对今后上市公司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破产重整、优化资产配置将产生深远的意义,本文将以其为背景,对浙江海纳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探究破产重整的原因以及我国破产重整制度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并为以后的破产重整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只债转股经典案例全面梳理

14只债转股经典案例全面梳理 导读在《指导意见》出台之前,债转股基本上是企业在遭遇流动性紧张和债务压力时的一种自救行为,操作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模式;在《指导意见》出台之后,债转股业务产生了较大变化,下文对债转股主要要素进行了详细对比。【重磅课程】《深度解析债转股、不良资产基金、证券化、金融债务重组等不良资产模式》,时间:2017年4月15~16日;地点:北京,详询(点击可查看) | 一、案例梳理 (一)《指导意见》出台前案例梳理 1.长航凤凰 2014年2月25日,长航凤凰披露重整计划,普通债权以债权人为单位,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债权部分将获得全额现金清偿;超过20万元的债权部分,每100 元普通债权将获得约4.6股长航凤凰股票,确认的普通债权总额为45.74亿元,涉及共计132家债权人。以长航凤凰股票2013年12月27日停牌价2.53元每股计算,该部分普通债权清偿比例约为11.64%。根据2015年12月18日长航凤凰恢复上市的首日交易情况,长航凤凰开盘价为18 元,股价当日最高冲至21.6元,最终报收21.2元,涨幅1154.44%,当日成交量3.3 亿股,成交额达65.64亿元,远超132家债权人45.74亿元的普通债权总额。而根据长航凤凰重整计划中每100元

普通债权分得约4.6股长航凤凰股票,再按当日成交均价19.89元出售进行估算,则长航凤凰债权人所持每100元普通债权换股后可套现约91.5元,其实际清偿比例达91.5%。 2.长航油运 2014年11月24日,长航油运公司重整计划,主要内容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和全体股东让渡股票两部分。在公积金转增部分,以长航油运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4.8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约16.29 亿股。转增股票不向股东分配,全部用于根据本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置。转增后,长航油运总股本将由33.94亿股增至50.23亿股。另外,全体股东按照相应比例让渡其目前持有的长航油运股票,其中第一大股东南京油运让渡其持股总数的50%,共计让渡约9.32亿股股票;其他中小股东让渡其持股总数的10%,共计让渡约1.53亿股股票。全体股东合计让渡约10.85亿股股票。据此估算,上述转增及让渡股票合计27.14亿股,全部向债权人进行分配,用于抵偿部分债务,共计将抵偿约61.84亿元债务。照此计算,股票抵债价格约为2.27元/股。经统计,长航油运债权人申报及核查后的负债共计115亿元,这也意味着公司过半负债将通过“债转股”的方式进行清偿。3.华荣能源2016年3月8日,中国最大民营造船厂——华荣能源宣布,向债权人发行171亿股股票(向22家债权银行发行141亿股,向1000家供

8种借壳上市的基本方式与经典案例

8种借壳上市的基本方式与经典案例 借壳上市,是华远地产、金融街集团、中关村、北大方正、苏宁环球、中国华润等众多知名企业成功上市的方式。 所谓借壳上市,系指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或其他合法方式获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将原上市公司资产、业务进行必要处置或剥离后,再将自己所属业务“装进”已上市公司并成为其主营业务,从而实现未上市资产和业务间接上市的行为。 本章着重结合并购实践,探讨获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8种具体方式。 一、协议收购:金融街集团(000402)是怎样上市的? 协议收购,指收购方与上市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的股权转让行为。 协议收购是我国股权分置条件下特有的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的收购方式。 1、借壳背景 北京金融街集团(以下简称“金融街集团”)是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全资的以资本运营和资产管理为主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金融街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在当时政策环境下,房地产公司IPO有诸多困难。 重庆华亚现代纸业股份有限公司(000402,以下简称“重庆华亚”)成立于1996年6月18日,主页为纸包装制品、聚乙烯制品、包装材料等的生产和销售,其控股股东为重庆华亚的控股股东华西包装集团。 2、运作过程 为利用上市公司资本运作平台,实现公司快速发展,1999年12月27日,华西包装集团与金融街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华西集团将其持有的4869.15万股(占总股本的61.88%)国有法人股转让给金融街集团。 2000年5月24日,金融街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 2000年7月31日,重庆华亚更名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街控股”)。 之后,金融街控股将所有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连同人员)整体置出给金融街集团,再由华西包装集团购回;金融街集团将房地产类资产及所对应的负债置入公司,置入净资产大于置出净资产的部分作为金融街控股对金融街集团的负债,由金融街控股无偿使用3年。 2001年4月,金融街控股注册地由重庆迁至北京。至此,金融街集团实现借净壳上市。 2002年8月,公司公开增发融资4.006亿元;2004年12月公开增发融资6.68亿元,2006年12月27日定向增发融资11.81亿元,累计融资22.469亿元。 备注:总市值是按2007年9月28日收盘价计算的。 3.借壳上市后公司产业扩张情况 借壳上市后,通过多次再融资,促进了房地产业务快速发展,成为房地产上市公司“五朵金花”之一。 同样以股权协议转让方式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并借壳上市的,还有香港华润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华润总公司。 2000年6月20日,中国华润总公司一次性受让深万科(000002)第一大股东--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持有的5115.5599万股国有法人股,占万科总股本的8.1%。 在此之前,香港华润集团的间接控股公司--北京置地有限公司已经持有2.71%的万科B 股。 至此,香港华润成为万科的第一大股东,由此组成了中国房地产业的“巨无霸”。

投行案例学习(111):债转股问题讨论等10则

投行案例学习一问一答(三):债转股问题讨论等10则 1、第三方替股东缴足拟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第三方是否可以取得股东资格? 某公司拟上市,在其成立时,某国资管理部门认缴出资8000万,分两期缴足,第一期4000万已经缴足;在缴付剩余的4000万时,该国资管理部门因经济原因计划由其下属企业缴付,在缴付后,该下属企业取得股东地位。问题:该下属企业的4000万以什么方式或者名义缴付,其取得股东地位的程序是什么? ★签订股权转让手续即可。国资批复同意转让股权变更股东;如为有限,若有其他股东,需放弃优先购买权。 ★如按二楼的意见,走股权转让这一步,那有什么好的安排,理顺实际出资人与其控制的股东之间的借款关系,避免将来出现股权纠纷? ★公司股东资格以登记为准,代缴出资不是取得股东资格的条件,而是借款行为。 ★你要具体结合当时的验资报告,如果成立时的验资报告是4000万,没有另外的4000万,则后来下属企业的4000万属于增资行为,其股东地位仅需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国资手续即可;如果成立时的验资报告是8000万,下属企业应属于代缴行为,下属企业与国资部门是股权转让关系。结合验资报告并补充转让协议。 【这个问题比较好解决。首先要明确,原来股东出资8000万是确定的,8000万所占股份比例也是确定的,这个不因你第一期戛纳4000万以后没有钱交剩余4000万而又变化。处理方式就是将一半股权转让给下属企业,然后未出资部分由股权受让的下属企业来补齐。如果由下属企业来代缴,实际上就是借款关系,股东还会是原来股东,当然也可以说是原来股东代持下属企业的股份,那就更麻烦了,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转让。】 2、发起人以商标出资是否构成上市障碍? 如果新设一个股份公司,发起人以商标作价入股对以后上市有无影响?因为之前看到有些资料提到有限公司改制时商标要求无偿进入股份公司,所以小弟想了解清楚如果以新设的股份公司作为未来的上市主体,发起人以商标入股会否对以后上市造成不利影响? ★无形资产的估值总是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评估的价值是否公允会经常引起怀疑,而商标权的价值评估起来确实比较困难,所以很少见商标出资的。至于障碍,从法律上讲,用商标权出资本身应不构成什么障碍,但操作上,因为没有先例,还不得而知。 ★价值公允,股东认可,应该是可以的。不过有个问题,证监会肯定会要求发行人对商标是否存在减值发表意见。 ★商标这种东西肯定是与特定的产品相挂钩啊。不如干脆将生产设备与商标做一个整体评估可能更好一点。 ★如果是新设股份公司并打算三年后才上市,只要保证把商标注入到股份公司就可以了吧?新设公司只要按照公司法就应该是合法的,商标是法律规定可以出资的无形资产,股东按照法定程序完成出资就应该是合法的。至于在上市前利用无形资产增资,就可能引起证监会的质疑,这也是有道理的。 ★可以,关键在履行股东会决议、评估作价、权利过户等法定程序。 ★估值比较敏感,如果随意高估,即使股东都同意,对于工商来说还是有虚增注册资本之嫌啊。 【商标出资从法律上没有障碍,但是估值的确很难把握,证监会那关实在是很难通过,这儿就是为什么现实中还没有这样做的先例,因为很容易让人家怀疑你虚增注册资本的目的。最

不良资产处置方法汇总解析和经典案例

不良资产处置方法汇总解析与经典案例=============================================== 前言:我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运作成果对加速商业银行改革,支持国有企业脱困,乃至协助整个中国的金融深化都有着重要意义。我国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方法主要有诉讼追偿、资产重组、债权转股权、多样化出售、资产置换、租赁、破产清偿等,由于种种原因仍然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并面临市场问题和道德风险等问题。 1.我国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方法 1.1诉讼追偿 司法诉讼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维护国家金融债权的最后屏障,也是经济活动中追索债务最常用的手段。有些企业经营困难,但并不表明丧失完全的还款能力,有的依靠其自身的经营收入还有一定的偿债来源,但一些企业无视信用,利用各种借口拖延归还,利用各种手段逃债务。通过起诉追索债务,能加大对债务人履约的力度,同时也可以避开国有机构处臵不良资产需要履行的烦琐的报批手续。 1.2资产重组 资产的重组包“债务重组,企业重组,资产转换和并购等,其中债务重组包括以资抵债、债务更新、资产臵换、商业性债转股、折扣变现及协议转让等方式。其实质是对债务企业做出债务重新安排,有的在还款期限上延长,有的在利率上做出新的安排,有的可能在应收利息上做出折让,有的也可以在本金上做出适当折让。对债务人进行资产和债务重组,是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臵中大量使用的一种方式。

1.3债权转股权 债权转股权,指经过资产管理公司的独立评审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将银行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的对企业的债权转为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由资产管理公司进行阶段性持股,并对所持股权进行经营管理。 1.4多样化出售 ①公开拍卖:公开拍卖又称公开竞买,是一种通过特殊中介机构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和交易活动。不良资产采用公开拍卖处臵方式,具有较高的市场透明度,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规则,能体现市场化原则,是当前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处臵抵押资产屮使用较多的方式。该处臵方式主要适用于标的价值高、市场需求量大、通用性强的不良资产,如土地、房产、机械设备、车辆和材料物资等。 ②协议转让:协议转让是指在通过市场公开询价,经多渠道寻找买家,在无法找到两个以上竞买人,特别是在只有一个买主地情况下,通过双方协商谈判方式,确定不良资产转让价格进行转让地方式。它主要适用于:标的市场需求严重不足,合适地买主极少,没有竞争对手,无法进行比较选择地情况。 ③招标转让:招标转让是指通过向社会公示转让信息和竞投规则,投资者以密封投标方式,通过评标委员会在约定时间进行开标、评标,选择出价最高、现金回收风险小的受让者的处臵方式。具体有公开招标转让和邀请招标转让两种。该处臵方式适用标的价值大,通用性差,市场上具有竞买实力的潜在客户有限,但经一定渠道公开询价后,至少找到三家以上的投资者。

[财税金融]银行创新举措助力企业去杠杆典型案例分析

[财税金融]银行创新举措助力企业去杠杆典型案例分析 银行创新举措助力企业去杠杆典型案例分析 20XX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此前召开的20XX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今年要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推动五大任务有实质性进展。在去杠杆方面,强调“要在控制总杠杆率的前提下,把降低企业杠杆率作为重中之重。支持企业市场化、法制化债转股,加大股权融资力度,加强企业自身债务杠杆约束等,降低企业杠杆率”等。 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近两年银行业支持“三去一降一补”全面推进,可谓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摸索出一些新路。 银行在助力企业去杠杆方面的相关举措,一方面,银行加大了对企业股权融资、发债、并购融资等直接融资手段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银行自身也加强业务创新,探索投贷联动、债转股等新模式;此外,运用多种手段帮助企业去杠杆、防风险,比如通过债委会等创新形式防止企业过度授信,提高企业自身的债务杠杆约束等。 目前,农行xx县支行存量企业中,暂未运用上述手段进行业务操作。但当地政府针对古贝春、英潮公司等支柱企业组建了债权人委员会,对授信等相关业务组织各金融机构共同协商对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根据近年来国内金融同业在助力企业去杠杆方面的典型案例,我们进行了重点调研和学习,了解银行业在助力企业去杠杆等方面的具体进展和创新做法。下面对相关案例进行阐述和分析。 (一)债转股: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 20XX年11月14日,在与建设银行,xx省国资委共同签署了市场化债转股框架合作协议。这次签署的是xx省首单市场化债转股项目,也是全国煤炭行业首单市场化债转股项目。 在去产能的大背景下,xx能源集团一方面面临市场持续下行的行业普遍问题,另一方面企业自身发展仍保持着良好竞争力。“实施债转股以前企业面临的资金成本压力比较大”,截止20XX年9月末,集团资产负债率达到73%,有息负债余额合计亿元人民币,其中利息成本在%以上的金额有亿元,企业财务负担较重。” 20XX年以来,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成为降低企业杠杆率、增强企业资本实力、防范企业债务风险的一个新抓手。20XX年10月,及出台,鼓励面向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11月落地的xx能源集团债转股项目是xx省内首单,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浅谈上市公司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实施方式

2016年9月22日《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其附件《关于市场化银 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54号文”),其目的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去 杠杆”,降低企业杠杆率和债务违约,有效防范金融风险。这标志着新一轮市场化债转股序幕的拉开,但经过两年多的实践,市场化债转股发展的怎么样了?截至2019年1月15日,国 家发改委公布的最新数据,市场化债转股签约金额超过2万亿,但债转股落地率仅为30%左右。市场化债转股在公司定价、交易模式以及退出机制等方面较复杂和困难,是导致债转股 落地规模小的主要原因。但上市公司由于有较好的定价标准和退出渠道,在市场化债转股中 最受欢迎。据统计2017年度签约的债转股企业中,是上市公司或下属企业有上市公司的企业占比达82.14%,其余未有上市平台公司的也多数有上市预期1。因此本文主要聚焦于讨论上 市公司参与市场化债转股的实施方式。 ” 一、“债转股”和“市场化债转股” 2018年1月19日,《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实施中有关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以下 简称“152号文”),允许“股债结合”降低企业杠杆率,鼓励“收债转股”模式,对于“以股抵债” 或“发股还债”按市场化债转股项目报送信息。债转股是企业债务重组的一种形式,债权人将 其依法享有的对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的股权,由企业的债权人转变为企业的出资人和股东。 一般而言,债转股主要包括“收债转股”和“以股抵债”两种方式。而市场化债转股中包括“收债 转股”、“以股抵债”和“发股还债”三种方式。可以看出“发股还债”是本轮市场化债转股最鲜明 的实施方式。 (一)债转股 根据2014年3月实施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7条2(以下简称《登记管理规定》),债权人可以将依法享有的对中国境内设立公司的债权,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转 为公司股权,且应当增加注册资本。此处规定的“债转股”应是狭义的债转股,仅限于债与股 是同一主体且应当增加注册资本,可称之为“增资入股的债转股”。从将债权转换成公司股份 的角度看,债转股是债权人以债权出资对债务人进行的投资行为。但从债务清偿的角度看, 债转股是以公司增发的股权清偿债权人,债权人以对公司的债权作为出资抵销出资缴纳义务,实现债转股的目的。3 广义的债转股是外观表现为以股权“抵偿”债权的资产重组行为,不仅限于《登记管理规定》 规定的债转股,可简称为“以股抵债的债转股”。例如,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拥有的对其 他公司的股权向债权人清偿,以质押担保的股权向担保债权人清偿,其性质是以股权转让方 式进行的一种清偿行为(包括第三人代偿)。4

不良资产处置模式与经典案例分析

不良资产处置模式及经典案例分析 一、不良资产经营的历史和现状 第一轮 1999-2000 年:国有银行首轮注资+不良剥离 我国第一轮大规模不良资产经营始于1999 年;1997 年底,四大国有银行资 本充足率仅 3.5% ,远低于巴塞尔协议8% 的最低要求。 1999 年,财政部注资、 央行再贷款、成立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东方、华融、长城、信达,也就是我 们常说的四大 AMC ;到 2000 年 8 月底,四大 AMC 先后完成 1.4 万亿不良贷款 的剥离与收购工作,使得四大行不良贷款率下降了超过 10 个百分点。当时,我国的市场经济还未形成,相当部分的不良贷款来自于地方政府干预、对国有企业的信贷支持。 第二轮 2004-2008 年:国有银行股改、二次注资+不良剥离 截止 2002 年末,四大行的不良贷款余额仍高达 2 万亿元,不良率达到 23.11% 。为了配合四大行的改制上市,四大AMC 于 2004-2005 年、以及2008年对四大行的不良贷款再次进行大规模剥离。 四大行的不良贷款余额从2003 年的2.54 万亿下降至2008 年的0.56 万亿,不良贷款率从19.6% 下降到2.42% ,资本充足率从3% 上升至11.3% 。四大行均成功实行了股份制改造,获得后续长远发展的基础。 现在:第三轮 可以说,前两轮不良处置很大程度上是补交经济转轨和改革的成本;而这一次,经济持续下行、产能过剩、杠杆高企带来的新一轮不良处置已拉开序幕。 截止 2015年末,中国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达到 1.96 万亿元,不良率达到1.94% 。2016 上半年,上市银行不良率达到 1.69% ,较年初提升 4 个 BP ;不良 贷款同比增长29% ,逾期贷款同比增长 16% ,关注类贷款同比增长 23% 。 2016年不良资产的政策和动向梳理 时间内容 2016.3.8华荣能源( 1101.HK ,原熔盛重工)公告债转股。 2016年 3月李克强总理表示:可以通过市场化债转股的方式降低企业的杠杆。 2016年4月国开行一位高管:首批债转股规模为 1 万亿元 2016年4月一行三会:要积极稳妥推进企业债务重组,对符合政策且有一定清偿能力的钢铁、煤炭企业,通过实施调整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债务重组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权威人士表示:“对那些确实无法救的企业,该关闭的就坚决关闭,该破产的要依法破 2016年5月产,不要动辄搞‘债转股’,不要搞‘拉郎配’式重组,那样成本太高,自欺欺人,早晚是 个大包袱。” 国新办吹风会: 1.债转股的对象企业完全应该由市场主体自己选择,不由政府指定。 2. 2016年 6月债权转让的价格完全由市场主体基于真实价值自己协商处理,对债权和股权进行市场化定价。 3.以前财政部最后买单,此次政府不再负有兜底责任。

美国上市公司近十年的典型财务舞弊案例

美国上市公司近十年的典型财务舞弊案例 财务舞弊与美国上市公司如影随形 作为世界上财务监管最为完善的国家,美国一直都是世界各国学习的榜样。但安然、世通等世纪丑闻发生后,世界开始用全新的眼光审视美国的上市公司。事实上,美国上市公司在财务上做手脚并非从安然才开始的,美国上市公司的舞弊丑闻在华尔街算不上新闻,只是这些舞弊事件在影响上逊于安然、世通等巨无霸公司,所以没有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在安然事件前,美国投资者对美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一直持保留态度,因为华尔街频频爆出财务舞弊丑闻。以下撷取美国上市公司近10年中的几个典型舞弊案例。 美国上市公司典型舞弊案及特征 1 从存货做文章 存货项目因其种类繁多并且具有流动性强、计价方法多样的特点,所以存货高估构成资产计价舞弊的主要部分。美国法尔莫公司利用存货舞弊的手法比较典型。法尔莫公司是位于美国俄亥俄州的一家连锁药店。法尔莫的发展速度远超同行,在十几年的发展历程中,法尔莫从一家药店发展到全国300余家药店。但这一切辉煌都是建立在通过存货资产造假来制造虚假利润的基础上,法尔莫公司的舞弊行为最终导致了破产。 法尔莫公司的创始人莫纳斯是一个雄心勃勃的人。为了把他的小店扩展到全国,他实施的策略是通过提供大比例折扣来销售商品。莫纳斯把并不盈利且未经审计的药店报表拿来

后,用笔为其加上并不存在的存货和利润,这种夸张的造假让他在一年之内骗得了足够收购8家药店的资金。 在长达10年的过程中,莫纳斯精心设计、如法炮制,制造了至少5亿美元的虚假利润。法尔莫公司的财务总监对于低于成本出售商品的扩张方式提出质疑,但是莫纳斯坚持认为只要公司发展得足够大就可以掩盖住一切。所以,在多年中,法尔莫公司都保持了两套账簿,一套应付外部审计,一套反映真实情况。 法尔莫公司的财务魔术师们造假手法是:他们先将所有的损失归入一个所谓的“水桶账户”,然后再将该账户的金额通过虚增存货的方式重新分配到公司的数百家成员药店中。他们仿造购货发票、制造增加存货并减少销售成本的虚假记账凭证、确认购货却不同时确认负债、多计或加倍计算存货的数量。 财务部门之所以可以隐瞒存货短缺是因为注册会计师只对300家药店中的4家进行了存货监盘,而且他们会提前数月通知法尔莫公司他们将检查哪些药店。管理人员随之将那4家药店堆满实物存货,而把那些虚增的部分分配到其余的296家药店。如果不进行会计造假,法尔莫公司实际早已破产。 审计机构为他们的不够谨慎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这项审计失败使会计师事务所在民事诉讼中损失了3亿美元。而对于法尔奠公司来说,不可避免是一场牢狱之灾。财务总监被判33个月的监禁,莫纳斯本人则被判入狱5年。 2 利用并购机会操纵“准备”科目 泰科公司始创于1960年,1973年,泰科在纽约证交所上市。泰科的经营机构遍布100多个国家,雇佣了26万员工,2003年营业额超过300亿美元。

不良资产处置案例

不良资产处置案例 【篇一:不良资产处置案例】 中誉abs的基础资产为对公不良贷款,金额前5借款人合计占总贷 款72%,资产池贷款集中度较高。从入池贷款资产质量看,97%为 次级类贷款,3%为可疑类贷款,质量尚可;并且在abs封包期间, 已回收贷款金额1.5亿本金,占贷款本息总额12%,占优先级本金64%。预计整体贷款回收金额4.2亿(即回收率约34%),为优先 级本金的1.8倍;且贷款有质押物,评估价值近2.6亿,覆盖优先级 资金。因此,整体偿付风险比较小。 再加上中行作为贷款服务机构在超额部分的分配占比高达80%,提 升了回收不良贷款的积极性;内部设置的流动性储备账户,以及中 国信达担任资产服务顾问和流动性支持机构,都进一步增强了中誉abs的安全性。 和萃abs的基础资产为信用卡不良贷款,无抵押担保,且损失类贷 款已经占比53%,因此折扣率仅为11.1%。招行采用自催+外包结合方式进行贷款催收,获得固定报酬+超额回收部分30%的浮动报酬,不再设立资产服务顾问对贷款回收进行外部监督。通过流动性储备 账户和信用触发机制的设计进行增信,再加上信用卡贷款分散度非 常高的内生特点,和萃abs的偿付风险不大。 (2)启示 目前,银行发起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根本动因是将不良资产出表。这 两单abs中,两家银行都按照监管规定,自持全部发行规模总额的5%,且优先、次级的规模分别持有5%,先奠定了出表的基础。 这两单abs产品中,次级的回报看上去非常“诱人”——年化12-13%的固定收益+超额回收部分的分成。根据abs相关发行公告显示,中 誉的abs劣后级投资人是中国信达,符合市场预期和惯例;而和萃 1期的劣后级投资者没有披露,和萃2期市场报道有私募基金参与。另一方面,这两单abs产品的折扣率(发行金额/贷款本息)都非常低,10%-30%的折扣率已经给出了足够的安全边际,甚至有些资产“贱卖”的意味,因此次级档是非常好的投资标的;也有观点认为, 银行进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核心目的在于出表,但其实自己不舍得 放弃资产和利润,所以会给次级丰厚的收益,再找关联方认购次级。 三、结语

浙江海纳破产重整案例分析学习资料

浙江海纳破产重整案 例分析

要么万劫不复,要么涅槃重生 ——浙江海纳破产重整案例分析 财务管理0901班课程设计论文 刘水源 U200916652 陈岩 U200916646 周雪 U200916620 张文敏 U200916612 陈楚茵 U200916634 2012年6月22日

目录 引言 (4) 1.案例背景 (4) 2.案例回顾 (7) 3.案例分析 (9) 3.1浙江海纳因何走向破产? (9) 3.2清算或者重整,浙江海纳何去何从? (15) 3.3 重整制度有哪些理论根据呢? (20) 3.4 如何从浙江海纳案例中吸取教训规避风险呢? (28) 3.5 浙江海纳给了我们哪些有益的经验呢? (30) 3.6 我国目前的破产重整制度还有哪些问题呢? (31) 4.尾声 (34) 【参考文献】 (34) 要么万劫不复,要么涅槃重生 ——浙江海纳破产重整案例分析 摘要:众合机电的前身浙大海纳,曾是浙江大学控制的“小盘高校概念”“硅”股。在浙江大学的技术依托下,曾经的浙大海纳业绩斐然。2009年4月20日, S*ST海纳在之前连续9个涨停板后突然停牌,此后再无消息。同年11月20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浙江海纳的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浙江海纳案也成了新《破产法》实施后,第一个由债权人申请的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此后,人们对于浙江海纳的破产重整一事议论纷纷。本文从公司财务的视角,介绍了浙江海纳破产重整的背景、经过,探讨该公司走向破产的原因,进一步分析当浙江海纳面临清算或者重整的时候,公司为何选择了破产重整,讨论这一案例给我们的经验教训,进而指出我国在上市公司的破产、退市制度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 关键词:浙江海纳上市公司破产重整

(企业管理案例)上市公司事后防御策略及其典型案例实证研究

上市公司事后防御策略及其典型案例实证研究 □林平忠吴晓梅 (一) 白马骑士 1.骑士在反收购中的作用 黑马骑士(Black knight)是指某些袭击者先秘密地通过收购目标公司分散在外的股票等手段,从而对目标公司形成包围之势,使之不得不接受苛刻的条件,把公司出售,从而实现公司控制权的转移,这些袭击者即称为黑马骑士。 当目标公司在遭受黑马骑士的袭击时,为了不使公司沦入收购者的手中,而选择一家关系密切,并且有实力的公司(即白马骑士),以更优惠的条件达成善意收购。优惠条件包括以更高的价格购买公司的股票以及对目标公司的人事安排给予保证等。 目标公司不仅可以通过增加竞争者而使买方提高收购价,甚至可以以“锁位选择权”(Lock up option)给予白马骑士优惠的购买资产、股票等条件。如1985年6月,全美第五大的环球航空(Trcans world,简称TWA),为了抗拒艾肯集团(Carl Ichan,被称为收购大王)的收购活动,TWA特别给予德州航空“每股19.625美元的价格收买TWA640万股票的权利”。 如果目标公司与白马骑士假戏真做,则称为“防御性合并”(Defensive Merger),虽然目标公司的管理层会辩称,防御性合并是为了公司的综合效益而非为了保住其饭碗,但很多防御性合并的最大收益者确实是管理者而非股东。此策略在我国同样适用。 2.典型案例实证研究 美丽华是恒生指数三只酒店蓝筹股中唯一一只华资酒店股,也是唯一以经营酒店业务一度名列财阀副榜的。它是由已故富豪杨志云所创立的王国,1957年他从西班牙神父手中购得一座旅店后,便转而投入酒店业。70年代时,己由只有百余个客房的小旅店,发展成拥有千余个客房的一流酒店,享有国际声誉。它在1970年上市后,一直业绩良好,盈利丰厚。杨志云去世后美丽华交给几个儿子管理。由于杨氏兄弟接管以来生意停滞不前,盈利甚不理想,故至1993年初,除大哥杨秉正想保持管理权外,继续坐掌江山外,其余兄弟已有意出让股份。 正在大家各有盘算之际,几位集团元老何添、利国伟等人找到香港首富李嘉诚(因年纪比李兆基大,人称“大李”)商量出售手上的美丽华股份,而李超人则劝说中信泰富集团主席荣智健一起充当“黑马骑士”,收购美丽华。 香港首富李嘉诚控制的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1972年7月31日由长江地产改名而成,并于同年10月向远东交易所、金银证券交易所以及香港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11月1日正式挂牌,法定股本为两亿港元,而中信泰富集团则是在港中资控股的企业中最有实力的公司。两家曾联手成功地收购了香港的老牌公司“恒昌行”。1992年12月,由这两家发起,共同在英属处女岛注册一家私人公司-Hall Rich investments Limited;总股本5000股,每股面值1美元,实收资本每股2美元。英属处女岛、百慕大群岛、开曼群岛是国际著名的避税区,每年新注册的公司多如牛毛,长江实业与中信泰富的这一举措,应当说是鲜为人知的。然而,此后美丽华的股票一路上扬,由年初的每股9.25港元直升到5月底的每股13.70港元。 6月8日晚10时许,百富勤代表Hall Kich打电话给美丽华公司的董事长杨秉正,传达了Hall Kich investments Limited 收购美丽华全部股份的意向。百富勤是香港90年代以来最活跃的证券商和投资顾问,尤其在保荐中资企业在港上市方面有不俗的表现而令人刮目相看,后因受东南亚金融危机拖累而被收购。 6月9日上午9时许,香港证监会、交易所、美丽华董事局同时收到百富勤代表Hall Kich送来的收购建议书,提出收购所有持美丽华股份的股东手中的全部股票。出价:普通股每股15.5元,认股权证每份8.50元,总收购价为85.94亿元(6月8日美丽华普通股收盘价为每股14.80元,认股权证的收盘价为每份8.60

破产重组案例学习

破产重组案例学习 去年11月,由亿万富豪莱昂·布莱克(Leon Black)、马克·罗文(Marc Rowan)以及约书亚·哈里斯(Joshua Harris)掌控的强大并购投资机构——阿波罗(14.01, 0.43, 3.17%)全球管理公司(Apollo Global Management)完成了一项 投资的退出。这项投资可以说是有史以来最赚钱的私募股权投资交易。 该公司将化学品生产商利安德巴塞尔(98.38, 1.07, 1.10%)工业公司的 股票分批次大量出售,总价值达数十亿美元。显然,这是个正确的决定,因为不管按照何种指标衡量,这项投资都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利安德巴 塞尔公司主营塑料制造和石油精炼厂,总部位于鹿特丹,其主要行政办 公室则设在休斯顿。自2008年以来,阿波罗公司将投资于该公司的20亿美元变成了120亿美元,取得五倍投资回报,从而让其最大基金取得30%的净内部回报率。这是一个惊人的成绩,尤其是对金融危机后的华尔街 来说。这笔交易让阿波罗公司私募股权投资成为业内最挣钱的公司,并 借此进行了首次公开募股。该公司目前市值为105亿美元。仅在去年一 年里,哈里斯就从阿波罗公司获得了3.97亿美元的收入,而布莱克则将5.46亿美元揽入怀中。 虽然阿波罗公司的亿万富豪们决定从利安德巴塞尔公司退出,但有 一位亿万富豪投资者却在继续加倍投注。2013年,莱恩·布拉瓦尼克花费5.75亿美元从阿波罗手中买进利安德巴塞尔公司850万股股票。考虑到原本的投资已经帮助他成为全球最富有的人之一,如此高额的追加投资可 谓史无前例。对于他这样做的原因,很多人百思不得其解。 莱恩-布拉瓦尼克莱恩-布拉瓦尼克 “理由很简单:如果连阿波罗公司都在卖出,你为什么还要买进?”布拉瓦尼克在一次难得的采访中告诉《福布斯》,“在我每一次增持利安德 巴塞尔公司的股票之前,身边都有一些人会说这是一个错误,我应该卖出,而不是买进更多。” 不过,到目前为止,布拉瓦尼克做得很正确,非常正确。自从他上 一次从阿波罗公司买进大量股份以来,利安德巴塞尔公司的股价已经暴 涨超过50%。

12个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典型案例【2020年最新】

12个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典型案例 一、东方航空吸收合并上海航空 东航、上航两个难兄难弟实在有太多的相似点了,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的寒流中都分别披 星戴帽,而这两家公司的业务均立足上海,放眼全国,业务上存在颇多重叠之处,重组是个双赢的选择。但实际中,由于东航属于国务院国资委下属企业,上航属于上海国资委下属企业,这两个属于不同娘家的国有企业最后能够走上重组之路,这与上海对局部利益的放弃和 打造一个国际航运中心的迫切需求是分不开的。 (一)交易结构 1、东航发行股份吸并上航,上航注销法人资格,所有资产和负债人员业务均并入东航设立 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航空有限公司中。 2、双方的换股价格均按照停牌前20个交易日均价确定,对接受换股的上海航空股东给予 25%的风险溢价作为风险补偿。 3、方案赋予东航和上航的异议股东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提供的现金选择权,包括H股和A 股股东,异议股东可以按照换股价格行使现金选择权,无风险补偿。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 要求: ①在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 ②持续持有股票至收购请求权、现金选择权实施日。 4、由于国务院国资委等领导要求东航需要非公发行融资,方案采取换股吸收合并和A+H非公开发行两个项目并行操作,且相互独立,不互为条件,达到"一次停牌、同时锁价"的目标 (二)几点关注 1、上航被吸收合并的资产东航由东航通过其设立全资子公司上航有限来接收原上海航空主 业资产及债权债务,并重新领域新的行政许可证照。上海有限为东航的全资子公司,这我就不理解了,为何不干脆直接采取控股合并上航的方式,反而绕了一圈却需要重新办理几乎所 有的经营许可证照?难道是吸收合并有强制换股的味道但控股合并可能不能干干净净的换 股,可能个别股东因这那原因不会办理换股手续?这可能也是某一个全面要约案例中的原因, 在那个案例中,有部分股东就是没有接受控股股东发出的要约收购,控股股东在要约收购取 得90%左右的股权后没有办法,只能将公司注销后重新设立一个公司将相关资产装进去。 2、在日常业务中,有几个优先权需要充分注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差错,股东优先购买权,承租方优先购买权等。 3、2009年11月4日,发审委审核通过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5亿股A股股票事宜,2009年11月30日,重组委审核通过关于吸收合并事宜。这两次审核独立分开办理。这里有一个问题被有意无意回避了,东航发行股票吸并上航,发行股份的数量已逾十人,构成公开发行A股,这种情形下是否仅由重组委审核而无需发审委审核即可发行? 二、友谊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换股吸收合并百联股份 友谊股份和百联股份均为上海国资委下属从事百货超商类业务上市公司,友谊股份由友谊复星和百联集团分别持有20.95%和6.31%的股份,同时发行有B股。百联股份由百联集团持有 44.01%的股份。这两家公司在百货业务上存在一定的同业竞争。 (一)交易结构 1、友谊股份发行股份购买八佰伴36%股权和投资公司100%股权 2、友谊股份换股吸并百联股份 3、由海通证券向友谊股份异议股东提供收购请求权,向百联股份异议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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