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星利大于弊观点陈述

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我们小组的论点是适当追星利大于弊。下面是我的开篇陈词:

当今社会,大众媒体充斥这我们的生活,音乐、影视作品等等一些时尚产物也随着大众传媒的普及到达我们青少年的各个角落。应时而生的追星一组也随之发展起来。青少年是需要榜样的,这一点不容置疑。然而,传统的榜样教育模式历来都是以社会上的英雄人物作为榜样,这种方式有时难免有不尽人意之处,也就是说社会树立的榜样并非就能得到青少年由衷的敬佩与热爱。而青少年们“追星”则不同,“星”是他们自己发现、自己确立的,去努力学习提高自己以使自己与偶像重合为一。这种学习是自发的,自觉的,时时刻刻都存在的,这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是极为重要的,对他们将来走向社会以及对事业的成功都是很有益处的。我这里有一个例子:

那时候歌迷们几乎都知道她的名字,喜欢她的歌。然而,最早她并不唱歌,练的是二胡。她从小习琴,冬练九寒,夏练三伏,练得一往情深。那时候社会风靡港台歌曲,特别是邓丽君的歌。这个练二胡的小女孩也跨入了“追星”的行列,她喜欢歌、喜欢唱,但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放弃二胡去当歌星。邓丽君给了她机会和信心。首先是周围的人发现了她,16岁的她被推上舞台,观众们一下接受了她,她的歌带也成了歌迷们的抢手带。她最初被人称为大陆的“小邓丽君”。慢慢的人们发现,这个女孩有她自己的优点,如邓丽君一样让人们感到亲切。从学习邓丽君开始,到成为具有独特风格的歌星,她走了一条成功的捷径。她在追星的过程中发现了自己的潜质,最终向社会呈现一个独特的成功的自我。

“追星”过程使青少年获得了成功的“秘诀”及成才的方法。几乎每一个青少年都渴望成功,渴望成为引人注目的人物。他们崇拜明星,追随明星,在明星的成功中发现自己潜藏的素质,逐渐加深对社会对自身的认识,不断地检验自己,发现自身的不足,自觉地进行自我调整。他们从自己崇拜的偶像中悟出他成功的原因,总结出他的偶像走向成功的秘诀,并结合自身的条件去实践。这对于他们尽快地发现自己、尽快成才无疑具有推动作用。以这种方式向社会展示自己的才华,无疑对社会也是一个贡献。

明星崇拜特别需要尊重和引导。青少年追星,这是他们的权利,应当尊重,不可一味地阻止,一味地阻挠,那样只会适得其反。然而,什么是他们真正应该追随的明星,则需要父母、老师的引导。因此,正确对待追星,可以使我们走向成熟和成功。

时下如果哪位家长听说自己的孩子是个“追星族”,一定会非常头痛不已。因为他们的孩子多半正在面临中考高考,却把大量的时间花在收集明星资料或者是模仿明星行为举止上;更有甚者淘空父母的积蓄,为的就是和心目中的偶像见上一面。每每如此,“追星族”定会收到来自各方面的大量指责和担忧,殊不知,依我看来,“追星族”无异于父辈祖辈们所说的“戏迷”,不但不应禁止,而且还应加以鼓励。这些问题都处在一个十字路口,如果家长和父母引导好了,追星将对个人成长有极大帮助;引导不成,这将成为父母、家长和孩子自身累赘。而且,这个星,不只是歌星,影星,还有青少年心目中的各类的明星,如事业上的明星,对社会贡献上的明星,克服一切身体条件残缺走向成功的明星以及等等。我们提倡的是正确对待追星,我们的论点是适当追星利大于弊。所以,我们认为,追星所出现的问题在于他人的引导,在于对追星的看待,真正有能力的人将它看作学习的动力,对于追星本身是利大于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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