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预抽效果达标评判

瓦斯预抽效果达标评判
瓦斯预抽效果达标评判

阳煤通字〔2012〕1189号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印发《阳煤集团瓦斯抽采达标

评判细则》的通知

集团公司所属各煤炭管理公司、各矿(公司):

为进一步推进煤矿瓦斯先抽后采、综合治理,强化和规范瓦斯抽采,实现瓦斯抽采达标,依据《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家安监总煤装[2012]163号),集团公司制定了《阳煤集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现印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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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望各单位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10月19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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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煤集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第一条 瓦斯抽采矿井应当对瓦斯抽采的基础条件和抽采

效果进行评判。在基础条件满足瓦斯先抽后采要求的基础上,再

对抽采效果是否达标进行评判。

第二条 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应当编制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

告,经矿总工程师审查签字,并报矿长(董事长)批准。

第三条 瓦斯抽采矿井必须满足以下八项基础条件,不符合

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抽采基本条件不达标:

1、经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或者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评估符

合应当建立瓦斯抽采系统的矿井,抽采设计及抽采系统工程报省

煤炭工业厅备案或审批、验收合格,且系统运行稳定;

2、抽采泵站的装机能力和管网能力应当满足瓦斯抽采达标

的要求。备用泵能力不得小于运行泵中最大一台单泵的能力;运

行泵的装机能力不得小于瓦斯抽采达标时应抽采瓦斯量对应工

况流量的2倍,即:

()泵运行负压当地大气压力抽采瓦斯浓度标准大气压力

抽采达标时抽采量-????1002。

预抽瓦斯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13kPa ,卸压瓦斯抽采

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5kPa 。

3、矿井在编制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时,必须同时

组织编制相应的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抽掘

采平衡”;

4、各矿(公司)瓦斯抽采设计应当符合集团公司和上级相关规定。回采工作面抽采施工设计,必须由矿编制专项设计,经矿总工程师审查,报集团(区域)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掘进工作面抽采设计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5、采掘工作面抽采工程竣工后,必须由矿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相关负责人签字;并绘制抽采工程竣工图和记录保存施工过程中的异常现象(如喷孔、顶钻、卡钻)等内容;

6、瓦斯抽采矿(公司)必须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自评价工作体系和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7、建立、完善瓦斯抽采监控系统,实时监控管网瓦斯浓度、压力或压差、流量、温度等参数及设备的开停状态进行监测。计量测点应布置在泵站、主管、分(支)管、采区支管及需要单独评价的区域分支、钻场等测点,抽采瓦斯计量装置应当符合相关计量标准要求,定期检测。

8、建立瓦斯抽采效果评判测试技术分析的实验室,仪器、仪表配备齐全。

第四条瓦斯抽采工程应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工程竣工后应进行专项验收,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预抽煤层瓦斯的抽采钻孔施工完毕后,应当对预抽钻孔的有效控制范围进行界定,界定方法如下:

1、顺层钻孔,钻孔有效控制范围按钻孔长度方向的控制边缘线、最边缘2个钻孔及钻孔开孔位置连线确定。钻孔长度方向-4-

的控制边缘线为钻孔有效孔深点连线,相邻有效钻孔中较短孔的终孔点作为相邻钻孔有效孔深点。

2、穿层钻孔,钻孔有效控制范围取相邻有效边缘孔的见煤点之间的连线所圈定的范围。

二、预抽煤层瓦斯的抽采钻孔严格按照设计施工,钻孔在有效控制范围内均匀布置,钻孔有效控制范围应当满足《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或《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预抽钻孔间距不得大于设计间距。

(一)顺层钻孔:

1、回采工作面沿倾向长度方向布置钻孔时,钻孔间距应按钻孔抽采半径确定:突出(按突出管理)煤层不得大于2.5米(3m 以下煤层单排布孔,3m以上双排三花布孔);按规定抽采的高瓦斯含量煤层不大于5米。吨煤钻孔进尺量(见表1):中厚煤层钻孔进尺不低于0.15 m/t,厚煤层不低于0.1m/t;钻孔直径不小于110mm;预抽时间不少于6个月。

钻孔深度:采用单侧布孔时钻孔深度小于采长15-20米;若采用双侧布孔时钻孔累计深度应大于工作面采长(即中部垂叠不小于15米),宜增大钻孔见煤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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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掘进工作面采用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方法时,突出煤层应按终孔间距正前不大于2.5米,两帮不大于5米,在工作面正前直接施工顺层超前钻孔进行预抽。单巷布置时:一般情况下正前和巷道两帮分别不少于12个钻孔。双巷布置时:可在横贯内布置平行钻孔,孔间距不得大于5米。所施工钻孔正前孔深不小于60米,预留20米超前保护距离,孔径不小于90mm,终孔间距不大于5m,巷道轮廓线以外保护范围不小于15米(急倾斜煤层20米)。

其它需预抽瓦斯的煤层掘进工作面预抽瓦斯时,应按终孔间距正前不大于5米,两帮不大于6米布置钻孔,正前孔深不小于60米,预留20米超前保护距离,两侧保护范围不小于15米。

采掘活动范围内若发现岩层瓦斯异时应当进行区域预抽措施,由矿(公司)制定专项措施,报集团(区域)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二)穿层钻孔:

采用顶(底)板岩巷施工钻孔对煤层进行瓦斯预抽的,所施工巷道底(顶)板距预抽煤层法线大于5米(构造区大于7米),确保每个钻孔终孔在进入预抽煤层底(顶)板0.5米以上,顶(底)板岩巷穿层钻孔对于预抽煤层巷道两侧保护范围应不小于15米,终孔间距不大于5m,孔径不小于90mm。

三邻近层瓦斯抽采:

1、回采工作面采用顶板穿层钻孔抽采邻近层瓦斯时,应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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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孔打在采煤工作面顶板冒落所形成的裂隙带内,并避开冒落带。

钻孔抽采半径应根据实际测定结果确定,合理的钻孔间距要根据瓦斯涌出量确定,采用综采机械化开采中厚煤层时,钻孔间距一般掌握在30-40之间,距切巷20米范围内至少2对高低孔,孔径不小于200mm;并在回采面推进方向距切巷20米范围内按规定施工一条初采伪倾斜高抽巷,伪倾斜高抽巷倾斜段布置在大于冒落角的范围内,水平段布置在距离煤层顶板4-5倍采高之间,伸入工作面水平长度不小于15m。

2、走向高抽巷(伪倾斜高抽巷):

走向高抽巷距15#煤距离不得小于8.5倍的开采煤层高度为宜,距工作面回风顺槽的水平距离要根据高抽巷到15#煤的距离而定,一般应掌握在25m—1/3工作面采长之内,高抽巷距15#煤层越近,应越靠近工作面回风顺槽。

伪倾斜高抽巷,开口位置应掌握在距切巷10-15m的回风或尾巷超过切巷落山侧,投影距回风巷水平距离不小于10米、距切巷煤柱垂高不低于15米,与走向高抽巷联通,下口进行永久封闭。

第五条瓦斯抽采达标评判

(一)、对瓦斯涌出量主要来自于邻近层或围岩的采煤工作面;

抽采瓦斯采用走向高抽巷和倾斜钻孔抽采时,抽采工程按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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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要求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工作面抽采效果达标评判可根据同

一煤层相邻工作面开采时瓦斯量计算工作面抽采率,当采煤工作

面瓦斯抽采率满足(表2)规定时,工作面同时满足风速不超过

4m/s 、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0.8%时,其瓦斯抽采效果判断为

达标。

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率计算方法:

按下列公式计算: mf mc mc

m Q Q Q +=η

式中:m η─工作面瓦斯抽采率,%;

mc Q ─回采期间,当月工作面月平均瓦斯抽采量,

m3/min 。其测定和计算方法为:在工作面范围内包括地面抽采

泵站、钻井抽采、井下抽采(本煤层、邻近层、回采工作面采空

区等抽采量)按每3天(本煤层7天)进行一次对抽采系统管路观

察点的数据取值,按月取各测定值的平均值之和为当月工作面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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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瓦斯抽采量(标准状态下纯瓦斯量);

mf Q ─当月工作面风排瓦斯量, m3/min 。其测定和计

算方法为:工作面所有回风流排出瓦斯量减去所有进风流带入的

瓦斯量,按天取平均值为当天回采工作面风排瓦斯量(标准状态

下纯瓦斯量),取当月中最大一天的风排瓦斯量为当月回采工作

面风排瓦斯量(标准状态下纯瓦斯量)。

(二)、突出煤层(含按突出管理煤层和按规定进行开采层

预抽的煤层)采煤工作面,评价区域内煤的可解吸瓦斯量满足(表

3)规定的同时还必须满足瓦斯抽采率(表2)指标要求,其判定

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达标。

可解吸瓦斯量计算方法:

按公式计算: CC CY j W W W -=

式中:j W ─煤的可解吸瓦斯量,m 3/t ;

CY W ─抽采瓦斯后煤层的残余瓦斯含量,m 3/t ;

CC W ─煤在标准大气压力下的残存瓦斯含量,按公式

0.1100110.110010.31d ad CC ad ab A M W b M γ--=

??+++π 计算。

1、预抽瓦斯效果评价

(1)回采工作面预抽瓦斯效果评价:

抽采时间大于6个月的回采工作面,最后施工预抽钻孔或抽采时间最短的钻孔距切巷往外150m范围内作为一个评价单元进行抽采效果评价,评价单元内符合抽采达标指标要求的,判定整个工作面抽采达标。

采取切巷垂直钻孔等强化措施后,抽采时间不够6个月的回采工作面,可将钻孔间距和预抽时间基本一致的区域(预抽时间差异系数小于30%)划分为一个评价单元,评价单元区域应不大于150m,按划分区域进行单独评价,抽采区域全部达标后,判定整个工作面抽采效果达标。

(2)、掘进工作面预抽瓦斯效果评价时,根据设计钻孔深度、数量、两侧保护范围和作业循环等划分评价单元,单元区域为正前深度不低于60m,两侧不小于15m范围内,钻孔布置均匀,最后施工的抽采孔预抽时间不小于5天。

(3)、同一评价单元内预抽瓦斯效果评价时,首先应根据瓦斯抽采计量参数计算抽采后的残余瓦斯含量或残余瓦斯压力,并计算可解析瓦斯量,当计算出的各项指标(含量、压力)、可解析量符合抽采达标指标要求后,再进行现场实测预抽瓦斯效果指标测定

(4)、突出煤层当评价范围内所有测点测定的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都小于预期的防突效果达标瓦斯压力或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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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含量、且施工测定钻孔时没有喷孔、顶钻或其他动力现象时,则评判为突出煤层评价范围预抽瓦斯防突效果达标;否则,判定以超标点为圆心、半径100m范围未达标,必须继续预抽,再次进行效果检验,直到达标为止。

(5)预期的防突效果达标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按煤层始突深度处的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取值。正常情况时,瓦斯压力按0.74MPa控制,瓦斯含量按8m3/t控制。

2、突出煤层现场检验孔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用穿层钻孔或顺层钻孔预抽区段或回采区域煤层瓦斯时,当预抽区段宽度(两侧回采巷道间距加回采巷道外侧控制范围)或预抽回采区域采煤工作面长度未超过120m时,沿采煤工作面推进方向单侧至少布置1个检验孔;工作面长度大于120m 时,沿采煤工作面推进方向进、回风顺槽至少各布置1个检验孔,每个检验孔间距不得大于50m。

检验孔深度不得小于预抽煤层钻孔深度,在每个检验孔内50m处和孔底各取一个煤样进行瓦斯含量测定;以瓦斯压力敏感指标的矿井,测试瓦斯压力时以测孔最深度指标为准。

(2).用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时,在煤巷条带每间隔30~50m至少布置1个检验孔;

(3).用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时,至少布置4个测定点,分别位于要求预抽区域内的上部、中部和两侧,并且至少有1个测定点位于要求预抽区域内距边缘不大于2m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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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用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掘进煤层瓦斯时,在掘进工作面煤头布置左、右耳状钻场时,检验孔不得少于3个;应分别在左、右钻场和煤头至少布置1个检验孔(顶板往下1.5m),孔深不得小于预抽孔,每间隔不大于50m和孔底取一个煤样进行瓦斯含量测定,孔底测定抽采效果符合达标,视为全区域达标。

(5).各测定点应布置在原始瓦斯含量较高、钻孔间距较大、预抽时间较短的位置,并尽可能远离预抽钻孔或与周围预抽钻孔保持等距离,且避开采掘巷道的排放范围和工作面的预抽超前距。在地质构造复杂区域适当增加测定点。测定点实际位置和实际测定参数应标注在瓦斯抽采钻孔竣工图上。

(三)对突出及按突出管理的煤层煤工作面,应分别对开采层和邻近层瓦斯抽采效果进行评判,当开采层和邻近层瓦斯抽采效果同时达到相应指标后,判定为采煤工作面评价范围瓦斯抽采效果达标。

(四)矿井抽采效果达标

矿井瓦斯抽采率满足表4规定时,判定矿井瓦斯抽采率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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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瓦斯抽采率计算方法:

按公式计算: kf kc kc

k Q Q Q +=η

式中:k η─矿井瓦斯抽采率,%;

kc Q ─当月矿井平均瓦斯抽采量, m 3/min 。其测定、

计算方法为:在井田范围内地面抽采泵站、钻井抽采、井下抽采

((含移动抽采抽采量)各瓦斯抽采站的抽采主管上安装瓦斯抽

采检测、监测装置,每天测定不少于12次,按月取各测定值的平

均值之和为当月矿井平均瓦斯抽采量(标准状态力下纯瓦斯量);

kf Q ─当月矿井风排瓦斯量,m3/min 。其测定、计算方法

为:按天取各回风井回风瓦斯平均值之和为当天矿井风排瓦斯量,

取当月中最大一天的风排瓦斯量为当月矿井风排瓦斯量。

第六条 各矿(公司)必须严格落实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工作,

建立瓦斯抽采达标工作体系,制定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和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七条 瓦斯抽采矿井必须对抽采达标的基本条件进行评

判,正常情况下每年度对上述第三条八项基本条件中第(1)(2)

(3)(6)(7地面部分)(8)项进行一次评判,评判结果必须在

每年一月份随通风月报表一并报集团(区域)公司通风部(处);

若年度内发生变化时,进行重新评判,并当月随通风月报一同报

回。

第八条 每月度需对上述第三条抽采达的标基本条件中第

(4)(5)(7井下部分)项进行一次评判,评判项内容应当及时

随通风月报表一并报送。

第九条回采以工作面为单位按区域单元评判标准要求,全部合格后,开采前由矿编制抽采效果达标评判报告,经矿总工程师审查和矿长批准,报集团(区域)公司审核,作为回采面验收必备条件,审核不合格,工作面不予验收。

第十条掘进工作面区域措施深度(≥60m)为单位进行评判,在采掘前首先在区域预抽措施的基础上按划分区域单元进行抽采达标评判,单元区域瓦斯抽采效果评判由矿通风(抽采)区编制评判报告,报矿总工程师审查、矿长批准。

第十一条防突措施经采用增透新技术、新工艺等方法,经集团公司审批后,布孔参数(孔径、孔间距、预抽时间)等,按批准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本评判细则从下发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集团公司。

附件:1.突出(按突出管理)矿井瓦斯抽采评判标准

2.高瓦斯矿井瓦斯抽采评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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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突出(按突出管理)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表

矿长(董事长)签字:总工程师签字:审核人:制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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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高瓦斯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表

矿长(董事长)签字:总工程师签字:审核人:制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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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总调度室,生产技术部,安监局,地质测量部。存档(2)共印80份阳煤集团办公室2012年10月22日印发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贵州万胜恒通矿业有限公司 普安县三板桥麒麟煤矿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编制单位:麒麟煤矿通防科 编制日期:2018年6月15

麒麟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第一章瓦斯抽采的基础条件 第一条瓦斯抽采系统应有专项设计,设计符合《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GB50471-2008)等要求。瓦斯抽采泵抽采能力不小于50m3/min,且配备用瓦斯抽采泵。抽采泵采用软化水为介质,并有停水断电保护装置。 第二条泵房设备冷却水宜采用闭路循环。水池容量、给水管路、水量及水质(软化水处理装置)满足瓦斯抽采泵安全连续运行的需要。软化水药剂至少每六个月添加更换一次。 第三条矿井瓦斯抽采泵站、主管、干管、支管设置自动监控系统,实时监控抽采瓦斯浓度、负压、流量、泵站设备运行状态参数、环境瓦斯浓度、循环供水、供电、设备开停状态等,同时对泵站设备运行异常、环境瓦斯浓度超限和供水系统故障报警,并进行断电控制。抽采瓦斯监控系统并入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区域分支及钻场设置人工测量装置,对抽采瓦斯浓度、负压、流量等参数进行测定。每个抽采钻孔的接抽管上留设钻孔抽采负压和瓦斯浓度的观测孔,对每个钻孔抽采参数进行计量。预抽瓦斯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13KP。 第四条抽采泵站有专人值班,负责每小时巡检一遍设备运行状况和抽采参数,并做好记录。当泵站抽采负压超过60kPa或低于20kPa 时,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进行处理。停泵有汇报、有记录,严禁私自停泵。

第五条抽采泵站配专用电话、消防器材、抽采泵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泵站平面与管网(包括阀门、安全装备、检测仪表等)布置图、高低浓光学瓦斯测定器、水银柱计、水柱计、人工观测记录等。 消防器材配置要求:灭火器不少于两台、砂箱不小于0.2m3、消防水桶不少于2个、消防铁锹不少于2把、软管不小于20m等。 第六条地面抽采系统主管路直径不得小于300mm,干管直径不得小于250mm、支管直径不得小于159mm。瓦斯抽采管路系统按设计要求选材安装,管路安装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七条管路敷设要做到“平、直、牢”,离地高度不小于0.3m。每节抽采管至少吊挂(或固定)一次。抽采管路(钢管)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防腐处理。瓦斯抽采管有明显标志,以示区别。瓦斯抽采干管的每一分支设置控制阀门,以便维修、掐接管路。 所有抽采管路不得与电缆等带电物体同侧敷设,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巷道条件差的地段加强管路保护。 地面瓦斯抽采管路与避雷线间距不小于5m,并每隔20m至少接地一次。 第八条抽采管路每隔200~300m(最大不超过500m)设置放水清碴装置,钻场、管道低洼、拐弯、坡度突变处增设放水清碴装置。至少每天对抽采管路巡查一次,清除管路积水、积碴,检查管路气密性等。 第九条建立通防科,通防科配备瓦斯抽采技术员和管理人员满足矿井瓦斯抽采需要;成立专业瓦斯抽采队,瓦斯抽采队配备抽放队

瓦斯抽放硐室管理制度

瓦斯抽放硐室管理制度 1、瓦斯抽放硐室由通风区机电队管理,成立专门的瓦斯抽放泵站管理操作队伍。 2、瓦斯抽放硐室内,必须由专职泵站司机进行操作,其它人员无权操作。 3、瓦斯抽放硐室工作人员严禁离开岗位必须填写各种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并做相关处理。 4、抽放瓦斯硐室应作为禁区管理,除通风区,安监站、机电科、硐室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员随意进入,如需进入征得硐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填写好来客登记。 5、瓦斯抽放泵运转期间工作人员尽量离开泵体转动部位,以免发生意外。 6、严禁带电检修瓦斯抽放泵,不准在泵运转期间进行检查和维修。 7、泵站内瓦斯检测断电传感器应定期校验,发现损坏及时更换。 】 8、硐室内所有人员要爱护设备,不准破坏。 9、按要求定期对瓦斯抽放泵内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水垢清除工作并作好维修记录。 10、瓦斯抽放硐室储备一定量的消防器材和备品备件外,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11、保持瓦斯抽放硐室内卫生清洁,干净。 第一节二十五、同忻煤矿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管理水平,加强排水系统的维护,规范巷道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总则 1、排水系统管理范围:排水管路、各类水泵、水仓、排水

沟及其吊挂。 ] 2、综采工作面皮带顺槽的排水系统由王秋元项目部负责日常维护;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的排水系统由华煤安装一队负责日常维护。 3、其他掘进工作面由现场施工单位负责日常维护。 4、机电科负责对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监督、考核。 5、地测部负责对管理维护单位提供各巷道涌水情况。 二、安装技术标准 1、通用技术标准 (1)每100米设置一组管路标志牌,要清楚地标明管路的名称、规格尺寸、来向、去向和用途,并对阀门实行编码管理。 (2)管路入井前要全部刷成黑色,代表污水管路。 : (3)在每个水仓口要设置三通并安装相应的逆止阀。 (4)必须有备用水泵和备用管路,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 (5)工作水泵能随时开启,备用水泵要预先连接好管路,并供好电源,确保备用水泵可随时开启。 (6)离心式水泵要在水仓上设专用支架放置水泵,并在吸水管口处包铁网;潜水泵要用倒链吊挂在水仓中,吸水口要没入水中,对于无法用倒链进行吊挂的,要做专用支架搭设在水仓内。 (7)水泵电缆要用电缆钩吊挂,保持平直、整洁,并执行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 (8)控制水泵的开关要设专用架,吊挂在巷帮上,距地面米(具体规格见附图)。 (9)排水管与辅运大巷水沟之间利用胶管连接,胶管一头接排水管路,一头要放置在水沟内用盖板压紧。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规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瓦斯抽采以及对煤矿瓦斯抽采达标工作的监督检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按照本规定应当进行瓦斯抽采的煤层必须先抽采瓦斯;抽采效果达到标准要求后方可安排采掘作业。 第四条煤矿瓦斯抽采应当坚持“应抽尽抽、多措并举、抽掘采平衡”的原则。 瓦斯抽采系统应当确保工程超前、能力充足、设施完备、计量准确;瓦斯抽采管理应当确保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执行到位、监督有效。 煤矿应当加强抽采瓦斯的利用,有效控制向大气排放瓦斯。 第五条应当抽采瓦斯的煤矿企业应当落实瓦斯抽采主体责任,推进瓦斯抽采达标工作。 第六条各级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各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辖区内煤矿瓦斯抽采达标工作实施监管监察,对瓦斯抽采未达标的矿井根据本规定要求实施处罚。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进行瓦斯抽采,并实现抽采达标: (一)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 (二)一个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者一个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的; (三)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40m3/min的; (四)矿井年产量为1.0~1.5Mt,其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0m3/min的; (五)矿井年产量为0.6~1.0Mt,其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25m3/min的; (六)矿井年产量为0.4~0.6Mt,其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20m3/min的; (七)矿井年产量等于或小于0.4Mt,其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5m3/min的。 第八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所在单位瓦斯抽采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瓦斯抽采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制定瓦斯抽采达标工作各项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权、利,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和瓦斯抽采达标。 煤矿企业、矿井的总工程师或者技术负责人(以下统称技术负责人)对瓦斯抽采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检查瓦斯抽采规划、计划、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和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等;煤矿企业、矿井的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瓦斯抽采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第一节总则 抽采瓦斯矿井应当对瓦斯抽采的基础条件和抽采效果进行评判。在基础条件满足瓦斯先抽后采要求的基础上,再对抽采效果是否达标进行评判。 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应当编制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并由矿井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批准,瓦斯抽采达标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第二节煤矿瓦斯抽采基础条件评判细则 一、未按《煤矿瓦斯抽采暂行规定》要求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者瓦斯抽采系统没有正常、连续运行的,则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一)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而未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或井下临时瓦斯抽采系统进行瓦斯抽采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1、开采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 2、一个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 /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出量大于3m3 /min。 3、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40m3 /min; 4、矿井年产量为1.0Mt~1.5Mt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0 m3 /min; 5、矿井年产量0.6Mt~1.0Mt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25m3 /min; 6、矿井年产量0.4Mt~1.0Mt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25 m3

/min; 7、矿井年产量等于或小于0.4Mt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大于15 m3 /min。 8、虽不符合以上条件,但使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 (二)同时具有煤层瓦斯预抽和采空区瓦斯抽采方式的矿井,还应根据需要分别建立高、低负压抽采瓦斯系统。 (三)瓦斯抽采系统未保证正常、连续的运行,未建立相关措施、记录的,则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1、保证瓦斯抽采系统正常、连续运行的相关措施 (1)、瓦斯抽采泵供电措施; (2)、瓦斯抽采泵安装、检修、维护措施; (3)、瓦斯抽采泵停、开泵措施; (4)、管路系统安装、检查、维护措施; (5)、瓦斯抽采泵及管路系统检测、监控措施; (6)、瓦斯抽采泵房安全防火措施等。 2、瓦斯抽采系统的相关记录 (1)、瓦斯抽采泵站外来人员登记记录; (2)、瓦斯抽采泵运行、检修、维护记录; (3)、抽采参数测定、检验记录; (4)、瓦斯抽采泵站司机交接班记录; (5)、瓦斯抽采泵停、开泵联系、汇报记录; (6)、瓦斯抽采泵站系统巡回检查记录;

矿井瓦斯抽采管理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 矿井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1、瓦斯抽采奖惩制度 为加强我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提高职工和瓦斯抽采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奖励制度如下: 1、瓦斯抽采发生轻重伤事故,按照矿安监科考核办法执行。 23567 (((((500元。 (元。 (500元、跟班区长300元。 (8)不坚守岗位或不在现场交接班,不按要求监测、填报抽放参数,处罚责任人300元。 2、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1、通风区钻机队在钻孔施工结束准备起钻前,由钻孔验收小组成员同时向通风

区值班员汇报(电话:30209),汇报内容包括施工地区、钻孔编号、钻孔设计直径、钻孔设计倾角、钻孔设计方位、设计孔深、打钻孔深,班长、瓦斯员、安监员姓名,如有抽检人员也要同时汇报。 2、钻孔全部起出钻杆后,钻孔验收小组成员要同时向通风区值班员汇报,汇报包括钻孔编号、钻孔直径、钻孔倾角、钻孔方位、设计孔深、打钻孔深,班长、瓦斯员、安监员姓名,如有抽检人员也要同时汇报。 3、钻孔没有打够设计深度必须说明充分原因。 4 5 6 7 款50 8 9 采钻孔、构造钻孔、放水钻孔等由地测科负责组织进行阶段性验收。验收时应具备原始记录、钻孔验收单、打钻台账、钻孔竣工图等资料,现场钻孔挂牌管理,由通风区技术员负责,否则不予以验收。通风区、地测科技术员负责根据验收情况编写验收报告,与验收资料一同报部门领导审批。 10、奖罚规定:钻孔验收单填写不全、不按设计封孔、不悬挂孔口牌严禁收孔,否则罚安监员、瓦斯员各50元;开孔位置、距导线点距离填写不准确安监员负责对班长罚款50元;钻孔施工完毕后24小时没有接入抽放系统,由通风区负责对相关作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最新范文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瓦斯抽采管理,确保抽采达标,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通风专业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基本要求中“有 完善的煤矿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瓦斯治理抽采工程应执行“三同时”制度,即瓦斯治理抽采工程要与采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达到抽采条件的煤矿,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设计、施工,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实施。工作面抽采瓦斯系统设计方案由煤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 (四)煤矿必须建立健全抽采瓦斯岗位责任制、抽采工程质量验收、检查和抽采工程考核指标体系等有关管理制度。 (五)抽采瓦斯设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 182、183、184 条要求。(六)井上下瓦斯泵房(站)必须有专人值班,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运行和备用 瓦斯泵每月至少切换 1 次。瓦斯泵停止运转,必须向调度室报告。(七)抽采瓦斯系统因检修、管路维护和切换、闭锁实验等原因有计划停运时,必须提前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八)瓦斯抽采必须纳入生产接续计划,根据抽采接续计划制定生产接续计划。瓦斯抽采不达标的,不得组织采掘作业。 (九)抽采单位必须定期对抽采系统、钻场、钻孔进行检查,发现问

题,立即处理,并有检查记录。 (十)瓦斯抽采计量装置管理 1. 计量装置安装 (1)地面永久及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站、井下干管、抽采支管、井巷揭煤工作面、底(顶)板穿层预抽钻场、评价单元等,必须安设抽采计量装置。 地面及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站、井巷揭煤工作面、底(顶)板穿层预抽钻场、评价单元必须同时安装自动计量装置,其他地点可安装孔板流量计。 (2)所安装的抽采计量装置必须能测定抽放流量、浓度、负压、温度、压力等参数。(3)所有自动计量数据必须全部连入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4)采用自动计量装置进行计量的,所有自动计量数据必须换算成标准大气压下的流量(大气压为 101.325kPa, 温度为20℃)。 2. 计量装置管理 (1)煤矿必须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矿井瓦斯抽采计量管理制度。(2)加强计量装置的现场管理。建立抽采计量装置日巡检制度,每天必须安排专人对井下抽采自动计量装置巡回检查不少于一次,自动计量装置积存污物必须及时拆卸清理;每个钻场、钻孔实行编号挂牌管理,牌板必须填写设备规格、流量参数、维护单位、维护人员和巡检时间等。 (3)煤矿按规定对自动计量仪器每 15 天调校一次,并建立调校台

2017年小常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能力核定报告

郊区三元南耀小常煤业 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能力核定报告 批准: 审核: 编写: 通风科 2016年10

郊区三元南耀小常煤业 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能力核定报告 第一章矿井概况及瓦斯赋存情况 一、矿井概况 郊区三元南耀小常煤业(以下称小常煤业)为地方国有企业。位于市郊区侯北庄镇,行政区划属市郊区。根据《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要求,煤矿各主要生产系统及环节其能力应当满足煤矿核定生产能力的需要,以煤矿最薄弱的生产系统能力为最终的核定生产能力。按照实事求是、保障安全、有效利用的原则,结合标准档次,就近下靠。根据省煤炭工业厅《关于郊区三元南耀小常煤业核定生产能力的批复》(晋煤行发〔2013〕1862号)文件,该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210万t/a。 根据省煤炭工业厅文件晋煤瓦发〔2012〕1239号文件《关于郊区三元南耀小常煤业3号煤层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的批复》,小常煤业以180万t/a 产量开采3号煤层时,矿井最大相对瓦斯涌出量为19.99m3/t,最大绝对瓦斯涌出量为75.74m3/min,批复结论为高瓦斯矿井。 二、矿井开拓及开采 矿井为立井开拓。井田共有三个井筒:主立井、副立井、回风立井。 主立井,井口坐标X=4011157.81,Y=19681399.57,Z=922.09。净直径5m,净断面19.625m2,混凝土浇筑,垂深320m。担负全矿井的提煤、回风任务,井筒设梯子间。为矿井一个安全出口。 副立井:X=4011217.10、Y=19681367.97、Z=922.38。井筒净直径5.5m,净断面23.746m2,混凝土浇筑,垂深342.78m。担负全矿井矸石提升和升降

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定稿)

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抽采瓦斯应当对瓦斯抽采的基础条件和抽采效果进行评判。在基础条件满足瓦斯先抽后采要求的基础上,再对抽采效果效果是否达标进行评判。 一、矿井瓦斯抽采基础条件评判细则 1、未按要求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者瓦斯抽采系统没有正常、连续运行的,则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1-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进行瓦斯抽采,并实现抽采达标: 1-1-1、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 1-1-2、一个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者一个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的; 1-1-3、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40m3/min的; 1-1-4、矿井年产量为1.0~1.5Mt,其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0m3/min的; 1-1-5、矿井年产量为0.6~1.0Mt,其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25m3/min的; 1-1-6、矿井年产量为0.4~0.6Mt,其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20m3/min的; 1-1-7、矿井年产量等于或小于0.4Mt,其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5m3/min的; 1-1-8、虽不符合以上条件,但使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

合理的。 1-2、同时具有煤层瓦斯预抽和采空区瓦斯抽采方式的矿井,还应根据需要分别建立高、低负压抽采瓦斯系统。 1-3、瓦斯抽采系统必须保证正常、连续的运行,并建立相关措施和记录: 1-3-1、保证瓦斯抽采系统正常、连续运行的相关措施:瓦斯抽采泵供电措施;瓦斯抽采泵安装、检修、维护措施;瓦斯抽采泵停、开泵措施;管路系统安装、检修、维护措施;瓦斯抽采泵及管路系统检测、监控措施;瓦斯抽采泵房安全防火措施等。 1-3-2、瓦斯抽采系统的相关记录:瓦斯抽采泵站外来人员登记记录;瓦斯抽采泵运行、检修、维护记录;抽采参数测定、检验记录;瓦斯泵站司机交接班记录;瓦斯抽采泵停、开泵联系、汇报记录;瓦斯抽采泵站系统巡回检查记录;瓦斯抽采管路系统安装、维护记录;瓦斯抽采管路检查、检测记录等。 2、无瓦斯抽采规划和年度计划,或者未达到下列条件要求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矿井在编制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时,必须同时组织编制相应的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抽掘采平衡”。矿井生产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应当以预期的矿井瓦斯抽采达标煤量为限制条件。

2019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励制度

贵州吉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桐梓县仙岩煤矿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汇编 二〇一九年七月

目录 第一节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3) 第二节瓦斯抽采管理奖惩制度 (20) 第三节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25)

⑴石门揭煤,钻孔控制范围内预抽的时间不得少于4个月; ⑵瓦斯预抽率不低于30%; ⑶利用钻屑瓦斯解析指标法效果检验,指标降到临界值以下。 ⑷瓦斯压力小于0.74MPa以下,或煤层残存瓦斯含量低于始突标高的煤层瓦斯含量时(没有检验值的可按小于8m3/t计算),方可采用远距离爆破揭煤。 5、采煤工作面瓦斯预抽时间应达到6个月以上,因接替紧张的工作面必须采取缩小钻孔间距、加大钻孔直径等有效措施,且工作面瓦斯预抽时间必须达到3个月以上。 6、有突出危险的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包括石门揭煤),在进行区域治理后,开采(掘)前必须对工作面突出危险性进行评价,矿各部门组织评审,报矿长审阅备案。 (二)瓦斯抽放系统的管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 ⑴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 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 ⑵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 ①大于或等于40 m3/min; ②年产量100~150万t的矿井,大于30 m3/min; ③年产量60~100万t的矿井,大于25 m3/min; ④年产量40~60万t的矿井,大于20 m3/min;

⑤年产量小于或等于40万t的矿井,大于15m3/min。 ⑶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 2、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的矿井,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瓦斯抽放系统的抽放量稳定在2 m3/min以上; ⑵瓦斯资源量可靠、储量丰富,预计瓦斯抽采服务年限在5年以上。 ⑶需要高负压、高浓度抽采时。 3、建立井下抽采系统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不具备建立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条件的; ⑵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涌出量大、采用回采工作面高位抽采、浅孔卸压抽采、采空区埋管抽采等,需要分源抽采的。 4、矿井抽采系统能力必须满足需要。抽采泵站必须配备同等能力的备用瓦斯抽放泵,抽采系统的管路应与抽放泵相匹配。矿井必须保证瓦斯抽采系统正常运行,防止抽采系统停止运行造成瓦斯超限。抽采瓦斯泵应选择制造技术先进、高效率、低噪声、有煤安标志、各种保护齐全、防爆符合要求的水环式真空泵。 5、抽采系统中各种管路、连接装置尽可能选择重量轻、强度大、使用寿命长、耐腐蚀、抗静电、阻燃性能符合要求的管材。抽放孔封孔管及连接管必须采用钢管或双抗软管。 对各种抽放管路系统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并建立检查台帐,保证抽采管路无破损、无漏液、无积水,抽采管路离地面高度不小于0.3m。 6、瓦斯抽放系统的在线监测必须齐全有效定期鉴定校检有记录;人工计量装置必须完整正常使用,按每小时对各种参数进行计量。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于2011年10月16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印发。该《办法》分总则、一般规定、瓦斯抽采系统、抽采方法及工艺、抽采达标评判、抽采达标责任、附则7章39条,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目录 编辑本段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煤矿瓦斯先抽后采、综合治理,强化和规范煤矿瓦斯抽采,实现煤矿瓦斯抽采达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制定了《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Ο一一年十月十六日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编辑本段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规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瓦斯抽采以及对煤矿瓦斯抽采达标工作的监督检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按照本规定应当进行瓦斯抽采的煤层必须先抽采瓦斯;抽采效果达到标准要求后方可安排采掘作业。

第四条煤矿瓦斯抽采应当坚持“应抽尽抽、多措并举、抽掘采平衡”的原则。 瓦斯抽采系统应当确保工程超前、能力充足、设施完备、计量准确;瓦斯抽采管理应当确保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执行到位、监督有效。 煤矿应当加强抽采瓦斯的利用,有效控制向大气排放瓦斯。 第五条应当抽采瓦斯的煤矿企业应当落实瓦斯抽采主体责任,推进瓦斯抽采达标工作。 第六条各级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各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辖区内煤矿瓦斯抽采达标工作实施监管监察,对瓦斯抽采未达标的矿井根据本规定要求实施处罚。 编辑本段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进行瓦斯抽采,并实现抽采达标: (一)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 (二)一个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 或者一个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的; (三)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40m3/min的;

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太原东山煤电集团有限公司瓦斯 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为严格落实《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文件,切实做好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工作,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抽采达标评判原则 高瓦斯矿井应当对瓦斯抽采的基础条件和抽采效果进行评判。在基础条件满足瓦斯先抽后采要求的基础上,再对抽采效果是否达标进行评判。 二、矿井瓦斯抽采基础条件评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一)未按规定要求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者瓦斯抽采系统没有正常、连续运行的; (二)无瓦斯抽采规划和年度计划,或者不能达到规定要求的; (三)无矿井瓦斯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无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施工设计,或者不能达到规定要求的; (四) 无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资料不真实,或者不符合要求的; (五) 没有建立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自评价体系和瓦斯抽采管理制度的; (六) 瓦斯抽采泵站能力和备用泵能力、抽采管网能力等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七) 瓦斯抽采系统的抽采计量测点不足、计量器具不符合相关计量标准和规范要求或者计量器具使用超过检定有效期,不能进行准确计量的; (八) 缺乏符合标准要求的抽采效果评判用相关测试条件的。 三、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评判

(一)被保护层瓦斯抽采效果评判: 1、被保护范围一次性评价。 2、被保护层采掘前,在被保护范围内至少布置3个测定点,测定点均匀布置。 3、被保护层原始瓦斯含量在10m3 /t以下的,卸压瓦斯预抽率不得低于35%;被保护层原始瓦斯含量在10~15m3/t的,卸压瓦斯预抽率不得低于45%;被保护层原始瓦斯含量在15m3 /t以上的,卸压瓦斯预抽率不得低于60%。 4、残余瓦斯压力PC<0.74MPa且残余瓦斯含量WC<8 m3 /t以及检验钻孔施工过程中无喷孔、顶钻等其它异常现象。 (二)井巷揭煤(含反揭煤)瓦斯抽采效果评判: 1、措施孔施工后进行反演分析,措施孔有效控制范围满足《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的要求。 2、措施孔孔底间距达到设计要求,整个预抽区域内钻孔布置均匀,预抽评价单元内钻孔间距基本相同和预抽时间差异系数小于30%。 3、评判测定点至少布置4个,分别位于要求预抽区域内的上部、中部和两侧,并且至少有1个测定点位于要求预抽区域内距边缘不大于2m的范围。反揭煤评判测定点按煤巷掘进条带预抽布置。 4、瓦斯预抽率η≥45%。η=瓦斯抽采量/瓦斯储量。瓦斯抽采量:计算η指标值时间段内单元煤体的抽采瓦斯量+评价单元内采取增透措施的钻孔排出瓦斯量(m3)。抽采瓦斯量必须大于排放瓦斯量。瓦斯储量:单元预抽钻孔控制范围内的煤体储存瓦斯量(m3) 5、残余瓦斯压力PC<0.74MPa且残余瓦斯含量WC<8m3 /t以及检验钻孔施工过程中无喷孔、顶钻等其他异常现象。 6、工作面风速不超过4m/s、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0.8%。 (三)煤巷掘进条带预抽(含小结构煤巷)瓦斯抽采效果评判: 1、措施孔施工后进行反演分析,措施孔有效控制范围满足《煤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抽放瓦斯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梅河矿各井深部煤层开采,必须先进行瓦斯预抽后 方准开采,预抽时间不少于一年。 2、凡有抽放瓦斯井口(包括移动抽放)必须有足够的 各工种人员,包括钻工、管工、测定工、瓦斯泵司机等。 瓦斯泵要有操作程序图。瓦斯泵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各工 种必须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3、抽放瓦斯工作必须纳入井口的月份生产计划,包括 送瓦斯道、砌密闭、打钻(米/孔)、接管、抽放量等,每月 矿考核。 4、每处抽放瓦斯地点必须做设计,无设计不准施工, 内容有:瓦斯道、钻场布置、钻孔(个数、方位、孔深、孔 径)、管路系统和管径、负压、流量等,矿审批。原始煤层

预抽设计或新方法抽放报集团公司批。 5、采空区抽放瓦斯必须制定防止采空区煤炭自燃和抽放瓦斯浓度过低的措施。 6、抽放瓦斯管路必须保证严密不漏气,管盘必须焊接,凡新安装管路都必须进行压力试验,管路不准用胶皮杠连接(钻孔合管除外)。 7、干线管路应按瓦斯流向2—3‰下降坡度安设,每200—500米设一放水器,每个钻场必须有一个放水器,不是自动放水器每天(班)必须有专人放水。 8、干线管每500—1000米、支线管分歧处均应设一组测定装置,每个抽放地点必须设一组测定装置,能测负压、浓度、流量,测定员每天测一次。每旬要对全井抽放情况分地点填旬报报矿。 9、瓦斯泵司机每小时要对瓦斯泵的负压、瓦斯浓度测定一次,并做好记录。抽放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机械设备

2019年瓦斯抽采达标能力核定

重庆市水溪煤业有限公司 2019年矿井抽采达标生产能力核定 编制:吴永强 审核:王健 生产副矿长:韦延明 机电副矿长:吴江 安全副矿长:刘垶佺 总工程师:李斌 矿长:程会平 2019年1月2日

重庆市水溪煤业有限公司会审意见

2019年矿井抽采达标生产能力核定 我矿采用两台高负压抽放泵地面抽放瓦斯,抽放泵安装在锣鼓洞风井。型号:2BEA-252-0;最大气量:25m3/min;功率:37KW;极限压力:33KPa ;转速:660r/min。抽放管路的主管内径为?200mm的钢管,干管内径为?159mm的钢管,分管内径为?108mm的钢管,支管内径为?90mm的PVC 管。穿层网格控制整S3117采面和S3118采面,穿层网格间距为6m至9m。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矿符合《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现进行瓦斯抽采达标生产能力核定。 一、根据矿井瓦斯抽采系统能力核定 1.按矿井瓦斯抽采泵站装机能力核定 按式(1)计算核定年产量: (1) 式中A1—按矿井瓦斯抽采系统能力核定的年产量,万t/a; Q be—单台矿井瓦斯抽采泵装机抽采混合量的能力,取25m3/min; q—矿井煤层原始瓦斯含量,取13.0572m3/t; C1—矿井总回风巷瓦斯浓度,取0.13%; C2—单台矿井瓦斯抽采泵年平均抽采瓦斯浓度,取7.0%; —当地大气压力,取94kPa; —标准大气压力,取100kPa;

—单台运行泵的年均运行负压,取24kPa; Q f—矿井最大总回风风量。有多个回风系统的,取所有回风巷风 量的总和,取1918m3/min; 2.0—抽采泵富裕系数; k—抽采系统工况系数。按实际考察取值,一般取≤0.8,本次核定取0.8。 即:A1≤17.8万t/a 2.按矿井瓦斯抽采主管道系统能力核定 按式(2)计算核定年产量: (2) 式中D—每套抽采主管道系统瓦斯管实际内径,取0.1m; v—每套管道中混合瓦斯的经济流速,m/s,一般取v =5~12m/s。本次核定取10m/s。 k—富余系数,一般取1-.2~1.8。按照实际考察管道内气体的流速取值,管道内流速大时取大值,流速小时取小值。本次核定取1.8。 即:A1≤21.87万t/a 二、按矿井瓦斯抽采率核定 按式(3)计算核定年产量: (3) 式中 A4—按矿井瓦斯抽采率核定年产量,万t/a; Q—瓦斯抽采达标允许最大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m3/min;

抽采达标评判报告模板

XX集团XX公司XX煤矿XX采煤工作面抽采达标评判报告 矿长: 总工程师: 生产矿长: 安全矿长: 采煤副总: 地测副总: 通风副总: 通风区工程师: 安检科工程师: 采区工程师:

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兴山煤矿 2014年12月

XX采煤工作面 抽采达标评判报告 为扎实推进“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综合治理体系的建设,全面提升矿井瓦斯治理水平,有效防和遏制瓦斯事故。为保证XX采煤工作面安全生产,科学有效治理矿井瓦斯,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要求,依据煤科院提供的《瓦斯抽采基本指标》、XX矿抽采达标竣工验收资料和瓦斯抽采专职人员测定资料,特编制XX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 一、XX采煤工作面基本概况: 1、该区为XX采面,平均倾斜长X米,走向长X米,本区煤层结构较复杂,平均煤厚Xm,煤层倾角平均为X°。煤层直接顶板情况,老顶情况,底板情况,煤层情况,煤岩类型情况。 2、本煤层经煤炭科研所鉴定为非突出危险煤层,该煤层单项指标没有全部达到或超过临界指标,因此该煤层不是突出煤层。根据本矿已采过X层和其它煤层均无冲击地压的现象。 3、本矿是煤与瓦斯突矿井,随着矿井的延深、加之地质构造复杂,瓦斯积聚可能性增大,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六条要求,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必抽,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开采前对该区进行瓦斯抽采,开采期间做好探放瓦斯工作。本区开采期间预计绝对瓦斯涌出量为Xm3/min,相对瓦斯量为:Xm3/T。 4、该X号煤层瓦斯含量Xm3/T,瓦斯压力XMpa,根据鉴定结果该煤层不是煤与瓦斯突出煤层。

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

曲靖市大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山煤矿 120902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 编制单位:曲靖市大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山煤矿 评判时间:二0一七年三月一日 1

煤矿会审意见 工程师会审意见 2

120902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 一、120902工作面概况 1、地面相对位置 120902工作面地面位置位于48勘探线中部,地面为陡峭的山坡及山峰,无建筑设施影响。 2、井下位置及四邻采掘情况 120902工作面西南方向为1209采区运输巷,东南方向为距 +1847m水平材料巷80米,东北方向为F12-15正断层距20米。 3、煤层赋存及顶、底板情况 120902工作面走向长度150m,倾斜长度79m,工作面储量3.65万吨。自2017年3月1日煤矿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再次评判,工作面走向长度100m,倾斜长度79m,可采储量2.43万吨;该工作面C9煤层在赋存稳定,煤层厚度为2.2m,煤层倾角8°~11°,煤层中含0~2层微薄层方解石或粉砂质泥岩夹矸;煤层上部属金属光泽,块状结构,不易碎,下部属油脂光泽,磷片状结构,疏松易碎。但120902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开口前80m巷道内在掘进过程中煤层发生变薄现象。煤层顶、底板岩性及特性分析祥见下表。 煤层顶、底板岩性分析表 3

4、地质构造 该工作面巷道揭露证实,区域煤层赋存总体稳定,但在120902 进风巷87米处出现煤层压薄,长有11米,倾向3-8米,最薄处 0.5m,对工作面影响不大。在工作面评判区域无其它断层影响。 5、煤层瓦斯基本参数 结合中国矿业大学提交的《曲靖市麒麟区大山煤矿煤层瓦斯基础 参数测定报告和煤层突出危险性评估报告》和《C9煤层瓦斯基本参数测定报告》结果如下: 6、通风情况 根据120902工作面巷道布置情况及通风系统情况,该工作面回 采期间采用U型通风方式,经计算该工作面实际供风量应为 540m3/min,实际配风量为560m3/min,满足生产需求,同时满足《矿井 风量计算细则》要求。该工作面的通风由回风井承担,其主扇型号为FBCDZ№19,电机功率为185KW×2。 二、煤矿自评判机构 专家组(工程师):晏俊(采矿)、席在忠(通风安全)、吴瑞平(机电) 组长:曹有福 副组长:曹宝华、曹小福、曹小干、巴荣华、刘红宾 成员:曹稳兴、曹小法、曹应五、蒋小飞、张存得、曹家德、曹华田。 三、瓦斯抽采方法 4

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word精品

1.关于印发《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的通知 公司通字〔2013〕17 号 六矿,松河煤业公司、马依煤业公司、恒普煤业公司、盘南煤炭公司: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已经公司研究同 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及上级有关瓦斯抽采要求,确保“抽、掘、采”平衡,确保消突,实现“零超限、零爆炸、零燃烧、零窒息、零突出” 的目标,特制定本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 第二条制定公司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的依据:《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煤矿瓦斯抽采规范》、《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等。 第三条矿(公司)是本矿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的责任主体。 矿长(经理)是本单位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瓦斯抽采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制定瓦斯抽采达标工作各项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权、利,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和瓦斯抽采达标。 各矿(公司)总工程师是本单位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审批、检查瓦斯抽采规划、计划、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和抽采达标评价报告等。 安全副矿长(安全副经理)是本单位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的监督负责人,负责瓦斯抽采评价的监督工作,确保瓦斯抽采评价结果真实、可靠。 第四条矿(公司)瓦斯抽采工作应落实“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效果达标”的要求。 瓦斯抽采系统应确保工程超前、能力充足、设施完备、计量准确,瓦斯抽采管理应确保机

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贵州省监狱管理局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贵州省监狱管理局XX 煤矿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公司、矿两级主要领导和分管技术、生产、安全领导必须按能投集团瓦斯治理五十条及相关规定要求抓好瓦斯抽采的技术方案制定、现场落实和监督管理;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和防突区门负责矿井瓦斯抽采具体业务的落实与监督管理。 (二)矿井瓦斯抽采,必须坚持综合抽采原则,做到“掘抽、采抽、钻抽”平衡。 (三)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中应包括瓦斯抽采设计,新井、新采区、新工作面,在投产验收的同时要对瓦斯抽采工程及系统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四)公司将矿井瓦斯抽采计划列入质量标准化管理进行考核,对抽采工作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完不成抽采计划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处罚。 二、矿井瓦斯抽采技术规范 (一)实施条带预抽、网格预抽、煤巷掘进本层预抽、回采本层预抽、保护层回采时对被保护层卸压抽采及采空区抽采等综合抽采。具有突出危险的薄煤层掘进前6 个月形成掘进条带预抽,无条带预抽条件的采取本层预抽;具有突出危险的薄煤层回采时必须采取本层预抽,并超前于采面不少于300m预抽时间不少于4个月;保护层工作面开采时,必须对被保护层瓦斯进行抽采,并超前于保护层采面不少于100m。 (二)钻孔施工 1.必须根据采掘部署及施工条件及时安排施工。 2.突出煤层穿层预抽钻孔必须穿透煤层进入顶板不少于0.5m,石门进入顶板不少于 2m有喷孔的穿层钻孔要诱导喷孔穿透煤层。 3.钻孔施工用钻割(扩)一体化钻头,在保护层或喷孔严重煤层使用水力割缝技术增加煤层透气性。但必须严格控制割(扩)排除煤粉量,并在专门措施中明确规定。

15-2《四川省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2017)》

附件1 四川省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矿井的瓦斯抽采管理,规范瓦斯抽采,有效预防瓦斯事故,根据《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四川省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四川省境内煤矿井下所有的瓦斯抽采地点。 第二条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进行瓦斯抽采,并实现瓦斯抽采达标。 (一)开采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 (二)一个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出量大于3m3/min的。 (三)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 1.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40m3/min; 2.生产能力100-150万t/a年的矿井,大于30m3/min;

3.生产能力60-100万t/a年的矿井,大于25m3/min; 4.生产能力40-60万t/a年的矿井,大于20m3/min; 5.生产能力30-40万t/a年的矿井,大于15m3/min; 6.生产能力21-30万t/a的矿井,大于10m3/min ; 7.生产能力9万t/a 以上21万t/a以下的矿井,大于8m3/min; 8.生产能力9万t/a及其以下的矿井,大于6m3/min; 9.虽不符合以上条件,但使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 第三条抽采瓦斯矿井应当建立健全专业的瓦斯抽采机构,配备足够的瓦斯抽采工和至少1名煤矿主体专业的专职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瓦斯抽采工作。瓦斯抽采工应当参加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质。 第四条抽采瓦斯矿井在编制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时,必须同时组织编制相应的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抽掘采平衡”。矿井生产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应当以预期的矿井瓦斯抽采达标煤量为限制条件。 第五条抽采瓦斯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自评价工作体系,制定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价细则,建立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 第六条瓦斯抽采矿井必须对瓦斯抽采的基础条件和抽

XXXX年瓦斯抽采管理及考核奖惩制度征求意见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 0 - 第二章城郊煤矿瓦斯抽采工作岗位职责............................................ - 0 - 第三章瓦斯抽采一般规定 .................................................................... - 3 - 第四章抽采设计 .................................................................................... - 3 - 第五章瓦斯抽采系统及装备................................................................ - 4 - 第六章抽采泵站管理 ............................................................................ - 5 - 第七章抽采管路及附属装置................................................................ - 9 - 第八章打钻、验孔、封孔与连抽...................................................... - 13 - 第一节一般规定........................................................................... - 13 - 第二节抽采钻场质量标准化 ...................................................... - 13 - 第三节打钻..................................................................................... - 15 - 第四节钻孔进尺验收考核 ............................................................ - 21 - 第五节封孔..................................................................................... - 25 - 第六节连孔..................................................................................... - 26 - 第九章其他 ...................................................................................... - 29 - 第一节抽采泵站、抽采管路和设施验收交接流程 .................... - 29 - 第二节瓦斯抽采计量管理 ............................................................ - 30 - 第三节抽采负压管理 .................................................................... - 32 - 第四节防爆箱、除渣器、参数测量装置管理 ............................ - 32 - 第五节瓦斯抽采材料管理 .......................................................... - 33 - 第十章附则 ......................................................................................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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