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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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高级工程师

关于开展二○一○年度推荐评审高级工程师

和非公有制单位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南职办[2010]32号

各县、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市各有关单位职改(人力资源)部门:

根据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二○一○年度全区企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10]118号)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为做好2010年度高级工程师和非公有制单位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推荐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审的范围和对象

1、全市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单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和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有聘约,并工作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外籍人士及流动人员,中直驻邕单位、部队非军籍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申报条件者,均可按规定程序推荐评审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

2、2009年12月31日以前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根据桂政发[1993]42号文件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了延缓离退休手续者除外)。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仍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3、对其他系列(专业)在同一职级内申报高一职级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再受下一职级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的限制,不须办理转系列(专业)确认评审手续,可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和取得的业绩成果直接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程序、所需材料均严格按照推荐评审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标准执行。

4、凡通过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相关执业(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按执业(职业)资格制度暂行办法规定,凡被聘任了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并取得执业(职业)资格的年限达到相应资历条件的人员,可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5、其他符合桂职办[2010]118号文件规定的申报评审的范围和对象。

二、推荐评审的条件

(一)推荐评审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认定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49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国土资源行业、交通行业、建设系统)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05]99、109、110、111、120号)规定的条件要求。具体规定的条件要求如下:

1、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

(1)获博士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2年以上;硕士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获大专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

(2)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或在非公有制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获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1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2、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工程师:

(1)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本科、大专、中专毕业学历,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2)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或在非公有制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二)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05]99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05]109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国土资源行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05]110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交通行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05]111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建设系统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05]120号)规定的破格条件,由所在单位职改或人事部门提交破格推荐评审报告(注明符合哪一条破格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方可申请破格评审。

三、高、中级职称信息化申报评审的流程

根据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精神和自治区职改办[2010]118号文件要求,2010年全区高级职称系列继续推广应用职称信息化申报评审系统,我市中级职称系列今年开始推广应用职称信息化申报评审系统,具体流程如下:(一)申报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的个人首先在各单位职改人事部门指导下,到北京东方智辰公司网站免费下载安装“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个人版”(以下简称个人版),然后按软件界面内容及提示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请务必选择正确的级别和评审委员会(南宁市申报高级工程师,请选择“工程系列南宁市高级评委会”,代码为:1807;非公有制单位申报工程师,请选择“工程系列南宁市非公中级评委会”,代码为1824)。个人需提交材料主要有:

1、“五证”(统一存放在“学历证书”WORD格式模版中),主要包括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称外语成绩通知书、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或免试审批表、知识产权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证书等。

2、论文著作(统一存放在“论文著作”WORD格式模版中)。论文著作最多只能提供5篇(包括封面、目录),其中代表作必须提供封面、目录和论文全文的扫描件,其它论文或专著只需提供封面、目录和内容提要或主要章节的扫描件。

3、证明材料(统一存放在“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WORD格式模版中),主要包括年度考核表(申报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只需扫描2009年度一年的年度考核表即可,但在填写评审表中的“年度考核栏目中”,高级的必须填写2005-2009年五个年度的考核情况,中级的必须填写2007-2009年三个年度的考核情况)、各种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等。特别要求,为了明确单位的推荐意见,请在个人版中打印一份单位证明(有固定格式),经单位和主管局盖章后,请将单位证明扫描到“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中。

以上个人所需提交的材料,请按申报要求用原件扫描或用数码相机拍摄,统一存放在相应的WORD格式模版中;然后再按说明用PDF制作工具软件转换成PDF格式载入“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个人版”。

(二)各县、区(开发区)所属单位(含乡镇所属单位),市属各单位上网下载安装相应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乡镇单位版、县属单位版和市属单位版”,接收个人数据。在接收个人数据的同时,单位负责职改(人事)的审核人员务必对申报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应提交的所有原件认真核实,严格把关。在完成个人申报信息真实性审核后,组织单位审议推荐小组进行审议答辩、程序审核和公示5-15天,并采用“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乡镇单位版、县属单位版和市属单位版”填写审议推荐小组意见和单位考核推荐意见,完成后按相应的管理权限上报县区、开发区或市属各主管局职改办。非公有制单位在完成以上程序后上报市工商业联合会;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接收审核在其进行人事代理的申报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材料。

(三)各县区、开发区,市各主管局、市各系列职改办、市工商业联合会、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可按管理权限上网下载安装相应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县职改办版和市系列版”,接收下级数据;经审核无误后,各县、区、管委会、市各主管局职改办负责人在相应的签名处必须签名,以示负责;市各系列职改办、市工商业联合会、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除在签名处签名外,还须加盖各自的电子印章,拷盘报市职改办。

(四)市职改办工作人员上网下载安装“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市职改办版”,接收各级上报的数据并审核汇总,审核完成后生成数据库送高工评审委员会评审。

(五)2010年南宁市高、中级职称信息化工作,是在去年高级职称信息化的基础上推行的。为了适应新增加的中级职称信息化工作的需要,北京东方智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对“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高、中级职称申报软件”进行了升级。软件升级后,去年的软件和程序一律不适用于今年的申报要求,因此,去年所购买的光盘及软件(含个人版、单位版、系列版、职改办版)一律需要升级。新的软件和程序请到北京东方智辰公司网站免费下载升级,一切软件及程序以网站最新版本为准,去年已购买软件狗的单位可以继续使用。在程序升级前,请务必将去年程序中的数据备份导入新软件程序中。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个人版”可从以下网站免费下载:

1、北京东方智辰公司网:https://www.360docs.net/doc/fe10294914.html,

2、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https://www.360docs.net/doc/fe10294914.html,

具体下载方式详见相应网站的说明。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和要求

1、自治区职改办已正式下发了相关职称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新的评审条件中取消了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人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要求。今年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的基本条件,严格按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国土资源行业、交通行业、建设系统)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05]99、109、110、111、120号)执行。

2、为了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培养更多的复合型人才,允许其他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所学专业、能力水平,在取得本专业、本岗位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一年后,申报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但一年内只准许申报评审一个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

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身份、户籍、档案的限制,只要符合条件均可申报评审。具体办法按《广西壮族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工作暂行规定》(桂职改[2004]2号)执行。

4、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职称文件规定,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取得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相应合格证书。但对有突出贡献,有重要科研成果,有相当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长期在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可予免试,职称外语免试或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的具体办法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改[2007]1号)执行;对于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按照自治区职改办《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办法的通知》(桂职办[2009]42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桂职办[2009]93号)执行。凡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全国相应级别合格证书或分数线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成绩通知书,在考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长期有效;取得自治区合格标准成绩通知书的,两年内有效。

5、各单位(部门)要按照桂职办[2000]49号文件要求,成立专业技术资格审议推荐小组(5或7人组成),负责对高级、中级申报人的德才表现、学术技术水平、工作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材料进行审议、鉴别,并作出客观公正的总体评价。要明确表明是否同意推荐申报、材料是否属实。最后,将审议推荐小组的评语,投票结果和公示情况分别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市属单位版”的要求填写。

6、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申报评审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按南宁市职改办《关于开展南宁市经常性推荐评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南职办[2010]24号)文件执行。

7、申报人的评审材料,包括“五证”、业绩成果获奖证书以及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必须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公示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48号)进行公示。凡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经市工商业联合会和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上报的材料,原件由市工商业联合会和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验核。其他部门上报材料的原件,由市职改办验核。

8、申报人在填写评审表中“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的结尾处,必须对其所提交的全部评审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明确的书面承诺保证,即“本人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均符合事实,真实无误,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由申报人本人签名。

9、申报高级工程师,按规定需聘请两位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专家对申报者的论文、著作(代表作)进行鉴定。为了规范,请申报者将两位专家签署鉴定意见的表格(表格签名处必须签名并加盖鉴定者单位公章)和高级资格证书原件统一扫描到“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WORD格式模版中。非公有制单位申报工程师,按照规定必须在“专业期刊”(CN或者ISSN)杂志上公开发表一篇论文。

五、报送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0年10月9日至10月31日止(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南宁市职改办(市建政路3号综合楼3楼301办公室),联系电话:5665129、5668589。

六、评审收费的标准

评审收费的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桂价费[2006]359号等文件规定收取。其中副高级(或一档高级)评审费380元/人;中级评审费230元/人,在报送材料时一次交清。

附件点击这里下载:2010年南宁市申报工程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信息化申报系统)流程图

南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一○年九月六日

关于二〇一〇年度全区企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

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10] 118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职改办,自治区各系列职改办,自治区直属、中直驻桂有关单位职改办(人事、干部处):由于客观原因,今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会议还未能召开,为及时做好2010年度全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开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2010年全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仍按计划实施。

(一)申报评审范围、对象和程序

1、凡在广西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者;不在广西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其户口、人事档案存放在广西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一年以上,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者,经所在单位考核,所在省(市、区)地级市以上职改(人事)部门确认的人员,也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2、2009年12月31日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根据桂政发〔1993〕42号文件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了延缓离退休手续者除外)。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仍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推荐、评审、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资格,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等问题。仍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认定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49号)执行。

(二)评审时间安排

2010年9—10月为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准备和申报阶段,同时,也是各单位、各系列人事(职改)部门收集、审核、公示、审议、呈报材料阶段;10下旬至12月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阶段。高级评委会开评时间原则上应服从自治区职改办的统一安排;中、初级评委会评审时间由各市、各部门自行安排。2011年1月至2月为高级职称审批公布阶段,中、初级职称审批公布应在2月底至3月初完成。

(三)评审结果的上报和审批

1、中、初级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在报批时须同时报送电子数据,各市、各系列主管部门职改办做好登记备案,建立信息查询系统。

2、全区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各高级系列的评审结果报批按照职称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要求上报。

3、各市、自治区各部门、自治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改办填写《2010年度取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统计表》(见附件),于2011年3月底前将电子版发送至自治区职改办邮箱:gxzjc@https://www.360docs.net/doc/fe10294914.html,。

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

为促进和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专业技术人员提交各评委会评审的材料中应附有完成本部门、本行业或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专业

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的证件或证明,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条件。

三、关于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问题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仍按照《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办法的通知》(桂职办〔2009〕42号)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桂职办〔2009〕93号)执行。

四、关于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衔接问题

目前我区事业单位以岗位设置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已进入实施阶段,2010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在保持职称评聘工作的连续性的同时,必须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相衔接。

(一)事业单位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考虑本单位各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对无空缺或超比例的专业技术岗位,应适度控制申报人数,减少评聘矛盾。

(二)各系列评审委员会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过程中,对事业单位(尤其是财政全额拨款)的申报人员,要在去年控制的基础上,更加严格地控制评审通过率。

五、关于职称信息化申报评审方式

2010年全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继续采用广西职称信息化申报评审系统,实行全程无纸化操作,由技术合作方北京东方智辰公司广西办事处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已具备条件、与该公司商洽好服务需求的市职改办、系列职改办可

率先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中级资格的申报评审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区职称信息化建设工作,扩大信息化覆盖面。

六、其它事宜:以上未尽事宜,原则上参照2009年的做法执行,如有其他重大政策或要求,待2010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部署会议召开后,另行通知。

附件:2010年度取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统计表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2010年度取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年月日

备注:表中数据不含通过考试取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每一项均为必填项,没有的应填写“0”。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述职报告doc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述职报告 篇一:高级工程师工作总结篇一:高级工程师工作总结范例高级工程师工作总结范例施工类高级工程师技术工作总结工作总结一、个人 简历1993 年7 月毕业于扬州工学院建筑管理专业,毕业后在徐州 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 作。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施工一线从事本专业的技术工作。1993 年二环北路改建工程实 习1994 年湖北路改造工程任技术员, 江西铁路路基工程任技术员1995 年泰山路工程任技术员, 黄河路东岸路工程任技术负责人1996 年观音机场航站路工程任技术负责人1997 年故黄河治 理工程, 立达路工程任技术负责人1998 年徐州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任技术负责人, 山东岚济 公路工程任施工负责人1999 年欧洲商城水池泵房工程解放南路改造工程, 和平路改造工程 任技术负责人XX 年时代大道桥涵工程及第二段道路工程任技术负责人XX年中山路改建 工程任技术负责人XX 年徐州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及二环北路改建 工程任技术负责人XX 年平山路市政工程任技术负责人XX 年郭庄路市政工程任技术负责人XX 年青年路桥改造 工程任技术负责人XX 年徐州新城区4#路工程任技术负责人XX年

徐州新城区环湖路工程 任技术负责人XX 年 6 月考入铜山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从事工程审计、造价咨询工作至 今。二、参加培训、进修、学习情况及目前的学识水平多年来,我不断加强学习文化知识和 专业知识,进一步充实和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努力提高自己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素质。XX 年9 月至XX 年7 月在中国矿业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函授学习,取得本科学历,更进一步为自 己的专业技术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XX 年取得全国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系统的学 习和掌握了工程造价的基础理论和知识,具备了工程概算、预算、结(决)算、标底价、投标 报价的编审;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建设项目各阶段工程造价控制 的业务能力。XX年取得全国注册市政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结合自己多年来积累的丰富的 施工经验,再通过这次系统的学习,使自己在施工技术、项目管理、工程经济、法律法规等 方面的综合素质更上了一个台阶。XX 年取得全国注册公 路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更深入地 理解和掌握了公路工程的专业特点。XX年取得全国注册

机械工程师初、中、高级职称的评定条件

一、初级、高级、中级职称评定申报条件说明 1.助理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二、申报条件及任职年限要求 1. 中专毕业: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技术员, 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认定助理工程师。 2. 大专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技术员,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3. 大学本科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 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4年可晋升工程师(中级)。 4. 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晋升工程师(中级)。 5. 硕士学位获得者,在本专业工作1.5-3年,可认定为工程师(中 级).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此外一般还需要参加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考试,同时必须有相关论文。 三、专业分类: 工程类职称 工程类职称专业分类如下:(助理、中级、高级) 1、建工类: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设设计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勘测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路桥工程师 2、机械、自动化类:机械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铸造设计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采矿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 3、装饰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工程师、建筑装饰工程师 4、水暖、化工类: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热处理工程师、暖通空调工程师、化工工程师 5、建筑电气: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 6、计算机、电子、通信:计算机工程师、电子仪表工程师、通信工程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工程师、计算机及应用工程师、电子技术工程师、光电子技术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师

工程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工程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一、个人述职报告 个人述职报告提供一式3份,1份装订在评审材料中,另外2份单列不装订。述职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教育经历、主要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 二、申报参评论文 1.代表作论文要求 (1)申报参评工程经济系列高级职称人员须提供并指定代表作。 (2)按照《湖南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职改办〔2018〕18 号)和《湖南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职改办〔2018〕25 号)文件关于“代表作论文”的要求: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或正高级经济师的,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代表作论文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公开出版10万字以上的本专业专著、合著(第1作者或注明本人牵头编写章节)或译著(独立作者)1部以上。b.在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的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第1作者),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第1作者)。c.提供1篇由本人撰写,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鉴定或省级主要媒体公开报道且不少于10000字的本专业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

申报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的,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代表作论文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合著(第1作者或注明本人牵头编写章节)或译著(独立作者)1部以上。b.在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较高水平的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第1作者)。c.长期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可以提供1篇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5000字的本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 (3)代表作论文须在原件封面和复印件上分别标记“代表作论文”字样,不装订,复印件3份,复印内容包括:杂志封面、论文所在章节的目录及文章。长期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申报参评人员,如提供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的,需在封面标记“代表作”并由单位审核盖章。 (4)对于申报业绩成果特别优秀、在工程经济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的工程经济技术人才,可由评审委员会审定后采取以专利成果、技术报告、软课题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标准规范、行业工法等成果形式替代代表作论文。 2.其它论文要求 申报参评人员除提供的代表作论文外,还提供了其他论文的,请自行复印1份(杂志封面、论文所在章节的目录及文章)并统一装订在评审材料中,不需提供原件,不超过3篇。 3.所有论文必须是任中级或副高级职称以后发表的申报参

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讲课讲稿

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 件

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 学历资历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二)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能力业绩条件 (一)能力条件 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能独立承担本专业疑难技术问题的指导或咨询工作。 (二)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以奖励证书为据,下同)1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2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1项加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2项。 2、参加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点工程(包括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下同)、科研、技术创新(包括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等,下同)项目,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以成果鉴定书为据,下同),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或2项市(厅)级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项目,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4、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并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布实施。 5、主持完成省、市重要骨干企业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2项,并获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有2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以专利授权证书为准,下同),其发明专利已开发实施并取得利税600万元以上(要有税务部门的证明,下同)。 7、解决生产建设中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论文著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 2、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有创见性的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正高级工程师破格条件 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七、八条外,还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一)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1项或二等奖2项。 (二)参加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大项目的研究、设计,在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上起到了主导作用,并具有国内领先水平。

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条件

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条件: (1)大学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需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的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专业理论水平 第一,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跟踪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的学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 第二,对所从事的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在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第三,比较全面了解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现状、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具有对大型项目设计、评估、鉴定、组织实施的能力。 第四,比较全面掌握本专业相关法规、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 工作经历: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具有主持大中型工程技术项目或重点科技项目全过程的经历,并该工程或项目得到社会承认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B、具有将国内外先进技术或新理论应用于科研和生产实际工作、开拓新的应用研究领域或解决生产实践中重大技术问题的经历,并被证明是正确的。 C、具有组织编制本学科或本行业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技术发展规划的经历;或具有撰写大型工程、重大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的经历。 D、具有多年主持技术工作、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开展科研和技术工作的经历。 业绩与能力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相应的成果奖励。 B、主持或为主完成过二项以上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成果奖励。 C、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经成果验收与鉴定,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相关奖励。 D、主持或为主承担过本行业技术发展规划,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认可,并在全行业推广应用。 E、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规划设计、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项目,并有突出成果,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肯定。 F、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取得显着成效,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的肯定。 H、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及省(部)级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该标准或规范已在全国、全省或全行业范围实施。 专著与论文: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撰写过下列著作或论文之一: A、正式出版过10万字以上的专著。 B、在国家出版部门确认的重要专业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C、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 D、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E、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报告(总结)三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在行业内产生较大影响。 破格申报评审条件: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1、主持或为主承担的科技项目或工程项目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二等以上奖一次或省(部)级一等奖一次,或省(部)级二等奖二次。 2、在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的设计推广应用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

南京市高级工程师评审要求

南京市高级工程师评审要求 南京市高级工程师评审要求有哪些呢?下面热心的小编将给大家讲下,希望可以帮助到你们~ 南京工程师职称高级的评审条件及论文要求有哪些?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建筑设计或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大中型设计项目,是两项一级工程、或一项一级工程及两项二级工程的工程主持人或专业负责人。 2.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过国家、省(部)级科技攻关项目。 3.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高层建筑、大型工业厂房或成片开发项目中五项民用建筑的设计。 4.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三项以上。 (二)从事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的科研、设计、施工、安装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两项,或省(部)级科研课题一项及市(厅)级科研项目两项以上。 2.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担任过相当一、二级工程项目以上的工程项目,并参加过与本专业分支有关的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专业资料 3.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担任过推广应用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三项以上。

(三)从事岩土工程测试、勘察、设计、施工、咨询、监理和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工程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两项一级或四项二级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项目。 2.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过一项以上国家攻关项目,或两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 (四)从事城市制水、市政给排水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及回用等科研、设计、施工、咨询等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两个大型工程项目中负责子项的设计和施工全过程。 2.独立主持过两个中型给水工程可行性研究及设计、施工工作,并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3.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完成两项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或国家三级课题),并在其中主持两个二级课题(或国家四级课题)的方案设计、实施和编写报告的全过程。 4.经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确认开发的新技术、新工艺在实际应用中取得显著成效。 专业资料 5.任大型供排水或污水、垃圾处理企业技术科(室)负责人三年以上或中小型企业相同岗位五年以上,无重大责任事故(包括质量、设备)。(五)从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与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及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大型两项或中型三项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项目中,担任给水排

工程类正高评审条件

第十一条正高级工程师条件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资格,除具备本标准条件第七、八、九、十条外,还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一)能力条件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能独立承担本专业疑难技术问题的指导或咨询工作。 (二)业绩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以奖励证书为据,下同)1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2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1项加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2项。 2、参加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点工程(包括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下同)、科研、技术创新(包括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等,下同)项目,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以成果鉴定书为据,下同),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或2项市(厅)级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项目,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4、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并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布实施。 5、主持完成省、市重要骨干企业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2项,并获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有2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以专利授权证书为准,下同),其发明专利已开发实施并取得利税600万元以上(要有税务部门的证明,下同)。 7、解决生产建设中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论文著作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 2、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有创见性的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第十二条正高级工程师破格条件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七、八条外,还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一)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1项或二等奖2项。 (二)参加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大项目的研究、设计,在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上起到了主导作用,并具有国内领先水平。 (三)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在SCI(科学引文索引)或EI (工程引文索引)上收录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10万字)。

四川省中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四川省 中、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申报中、高级工程师的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按《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申报中级工程师的基本条件 (一)学历要求 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或相近;或中专(对口)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不对口)。 (二)资历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4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其他要求 取得职称外语合格证书(C级)或省英语二级(日语三级)合格证书、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3个模块)、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四)破格晋升条件 温职改办〔2005〕53号文件规定: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不满4年,具备以下五项条件中的两项者,可以破格申报工程师职务。 1、在省级学术会议、报刊上发表一篇或市级刊物上发表过两篇以上有价值的专业论文。 2、获省、部级四等奖,或市、厅(局)级三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或县级二等奖的主持人,或获得市级优

秀新产品、优秀设计三等奖以上主要贡献者。 3、长期在生产第一线,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多次为解决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作出显著成绩,并为同行专家所公认;或是县以上重点工程、科研、科技攻关项目的主要主持、主要实施者,成绩显著、贡献突出;或对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在专业技术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并使企业取得重大经济效益(要有经济指标)和明显的社会效益,被行业总结推行。 4、获得一项以上发明专利,或两项以上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其研究成果已在生产中应用,并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获县级以上劳动模范、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专业人才、科技先进工作者称号,或市级两次以上专业性先进工作者称号(不含协会、团体授予的称号)。 二、申报高级工程师的基本条件 (一)学历要求 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或相近;或大专(对口)毕业,后取得本科学历(不对口)。 (二)资历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且工程师任期(至少近3年)业绩考核合格以上。 (三)其他要求 取得职称外语合格证书(B级)或省英语三级(日语二级)合

2019年中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_1

2019年中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等级称号。 职称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一种任职资格,它不是职务。是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人员达到一定专业年限、取得一定工作业绩后,经过考评授予的资格。职称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对个人来说,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同时也与职务升迁挂钩,是求职的敲门砖,同时也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对资质企业来说,职称是企业开业,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须条件。随着我国市场的不断发展,工程师制度的不断完善,工程师在各领域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满足市场需求,充分调动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使他们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决定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条件1、助理工程师、助理经

济师(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三年以上。2、工程师、经济师(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3、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5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二、材料要求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二份)、附件表(一式一份);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4、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6、一寸免冠彩照5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三、评审专业类别1、工程系列职称1技术员2助理工程师3工程师4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分类: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筑设计工程师、建筑装饰工程师、建筑施

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关于二O一五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电气装备专业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实施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暂行办法》(沪人[1999]52号)和相关配套文件精神,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二O一五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电气装备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机构 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组建的上海市工程系列电气装备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电气装备高评委),负责本市电气装备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二、学科组设置及参评人员范围

三、申报范围 具有上海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1年以上,并在有效期内),具有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在本市所属企事业单位中受聘相应职务(岗位),拟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岗位),符合以下申报条件者,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 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接受申报。 四、申报条件 (一)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二)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后,受聘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3、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工程师资格并受聘工程师职务满5年。 4、对于先评聘工程师职务,后通过成人教育取得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在取得学历后任工程师职务不得少于一年。且须参加专业学科组答辩。 5、任职资历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自按规定聘任工程师中级专

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条件:

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需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的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理论水平 第一,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跟踪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的学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 第二,对所从事的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在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第三,比较全面了解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现状、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具有对大型项目设计、评估、鉴定、组织实施的能力。 第四,比较全面掌握本专业相关法规、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 工作经历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具有主持大中型工程技术项目或重点科技项目全过程的经历,并该工程或项目得到社会承认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B、具有将国内外先进技术或新理论应用于科研和生产实际工作、开拓新的应用研究领域或解决生产实践中重大技术问题的经历,并被证明是正确的。 C、具有组织编制本学科或本行业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技术发展规划的经历;或具有撰写大型工程、重大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的经历。 D、具有多年主持技术工作、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开展科研和技术工作的经历。

业绩能力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相应的成果奖励。 B、主持或为主完成过二项以上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成果奖励。 C、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经成果验收与鉴定,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相关奖励。 D、主持或为主承担过本行业技术发展规划,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认可,并在全行业推广应用。 E、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规划设计、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项目,并有突出成果,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肯定。 F、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取得显着成效,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的肯定。 H、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及省(部)级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该标准或规范已在全国、全省或全行业范围实施。 专著论文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撰写过下列著作或论文之一: A、正式出版过10万字以上的专著。 B、在国家出版部门确认的重要专业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C、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 D、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4、宁波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有关材料要求

附件4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材料具体要求 一、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单位需报送材料 1、《评委会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一式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Excel)。 2、所有申报对象的电子照片。要求扫描成jpg格式,排序与花名册一致;务必用身份证号码、姓名、专业做文件名,身份证号码应与花名册一致;近期免冠白底2寸彩色,高宽比约为3︰2,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50kB。 二、评审对象送审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业务档案(包括任期内年度考核材料1套)。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需贴照片:近期免冠白底2寸彩色)一式3份。 3、具有“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审”水印的《推荐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5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用A4纸正反面打印,共4页,所有内容填写在规定的页面范围内,不得增页、附页,同一页内各栏目之间可根据内容多少调整。 - 16 -

4、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总结1份。 5、任现职以来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水平的业绩材料。 6、任现职以来撰写的论文(须提供原件)。 7、《论文代表作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5份。 8、破格申报需填报《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一式3份,同时,需说明符合哪几项破格申报条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9、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查验日期至12月底,2002年以前毕业的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 10、学历证书。 1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12、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13、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外语免试审核表)。 14、计算机合格证(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15、继续教育证书。 1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7、劳动合同(企业及事业编外、派遣人员提供),聘用合同(事业人员提供)。 18、浙江省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企业及事业编外、派遣人员提供)、事业单位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职务)岗位审核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 - 17 -

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 .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同时符合下列条 件: ( 1)全面、系统、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所必备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对本专 业某一领域的理论或技术具有深入和独到 的见解。 ( 2)熟悉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主要技术知识。 ( 3)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最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熟悉本专 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 ( 4)较熟练地掌握本专业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程,了解相关专业 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编制依据。 ( 5)熟悉现代管理科学等知识。 2 .工作能力与经历,同时符合下列 条件: ( 1)具有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标准、规范、规程和跟踪本专业科技发

( 2)具有科学运用本专业理论和技 术知识,解决工程技术工作中关键技术问 题和准确地指导解决实际工作中复杂、疑 难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 3)具有解决本专业与相关专业互 相配合、协调中的有关技术难题的能力与 经历。 ( 4)具有指导工程师工作、学习的 能力与经历。 ( 5)任工程师或执业资格注册任职 期间,具有下列实践经历之一: 从事科研、勘察、设计、规划的工程 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省(部)级 以上科研项目或二项以上本专业市级以上 重点科研项目。 ②作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主 要参加人,完成一项以上大型工程建设项 目或三项以上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 设计。 ③县以上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详细规

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项目的主持人,或 二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并经省级行政主 管部门评审、审批、采纳。 ④县以上大中型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 目规划、设计的主持人,或二项以上的主 要完成人,并经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采纳。 ⑤作为专业负责人,在工程建设中推 广应用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新材料二项以上,并经市级以上行政主管 部门验收。 ⑥参加编制省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 范、规程、标准图集。 从事施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 劳务分包)、监理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 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国家、 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②省业务主管部门、省辖市下达的科 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主持人,或 二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最新版

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 学历资历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二)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能力业绩条件 (一)能力条件 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能独立承担本专业疑难技术问题的指导或咨询工作。 (二)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以奖励证书为据,下同)1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2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1项加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2项。 2、参加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点工程(包括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下同)、科研、技术创新(包括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等,下同)项目,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以成果鉴定书为据,下同),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或2项市(厅)级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项目,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4、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并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布实施。 5、主持完成省、市重要骨干企业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2项,并获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有2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以专利授权证书为准,下同),其发明专利已开发实施并取得利税600万元以上(要有税务部门的证明,下同)。 7、解决生产建设中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论文著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 2、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有创见性的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正高级工程师破格条件 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七、八条外,还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1项或二等奖2项。 (二)参加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大项目的研究、设计,在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上起到了主 导作用,并具有国内领先水平。 (三)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在SCI(科学引文索引)或EI(工程引文索引)上收录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有较高学术

高级工程师评定条件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根据省市职称办有关文件和工作要求,报送高级工程师评审材料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高级工程师范围与要求 申报对象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工作 表现良好的机械(农机)、电子信息、化工(医药)专业,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一)学历、资历要求 1 .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 2 .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 3 .本科(学士学位)毕业, 4 .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大专毕业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5年以上; 5 .省(部)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三等奖(或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 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6 .取得发明金奖,经本专业专家审定,该发明为解决技术难题,对技术发展起到 重要作用。 以上所述从事本专业工作及工程师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 2009-年年底。 (二)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 书为准);或市(厅)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三等奖获奖项目的获奖者前三名(以奖励 证书为准)。 _2 .市(厅)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的研究、设计、 制造、生产技术管理及相关任务的主要完成者,成果通过鉴定或验收。 _3 .负责完成一项大型或两项中型工程成套项目研究、设计、安装调试任务,经实 践检验,达到了要求,通过鉴定或验收。 ___ 4 .负责完成两项技术难度较高和复杂的产品或关键部件的研究、设计、制造、生 产技术管理,经同行专家评审或鉴定,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 益。 5 .负责完成两项省(部)级或三项市(厅)级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并转化为生产 力^实践检验,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负责完成两项省(部)确认的定型或优秀产品开发,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 作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 作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2年以上; 4年以上; 5年以上;

土建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内容

土建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一、个人述职报告 需提供5份(可在职称评审材料中装订一份,其余4份不装订)。 二、论文 需提供任现职以来发表的专著或论文原件1本(或专业技术分析研究总结) 三、《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需提供2份,不装订。 四、业绩佐证材料 个人工作、成果及业绩情况证明文件应是能有效证明申报人在任职期间工作、成果及业绩的时间、角色和效果的项目技术过程资料。提供能够证明与本人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业绩佐证材料。其中项目业绩材料需提供能证明本人任职(角色)的相关材料;获奖情况需提供标注了本人的相关证书材料。 五、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此项没有可不提供,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六、计算机考试证书复印件(此项没有可不提供,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八、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违纪违规情况材料(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九、精简评审材料 申报高级职称(副高)的评审材料仅限1袋。

封面: 职称评审材料 申报专业技术职称: 姓名: 单位名称:

省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业 技术职称述职报告 申报人: 工作单位: 申报专业: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年月日

一.基本情况

二、政治表现(德) 1、申报人任现职来学习和执行国家各项法规、政策情况; 2、申报人任现职期间遵纪守法,恪守职守,遵守职业道德等情况。 三、学识水平(识) 1、申报人任现职来专业学术领域里新知识、新技术学习情况;目前专业和综合技术知识情况; 2、申报人取得的技术专业资格、注册执业资格、技术能力认定资格情况及任职或执业情况; 3、申报人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4、申报人任现职来专业技术论文发表情况以及主要容摘要; 5、申报人接受聘任担任专业技术社会职务情况、参加专业技术社会工作情况; 6、申报人目前专业学识及相关专业技术学识水平的自我评价。 四、业务能力(能) 1、申报人任现职来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情况: 2、申报人担任技术管理岗位职务、行政管理岗位职务情况; 3、申报人任现职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岗位、技术管理岗位工作的主要容、工作效果情况;

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条件:

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需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的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 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理论水平 第一,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跟踪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的学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 第二,对所从事的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在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第三,比较全面了解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现状、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具 有对大型项目设计、评估、鉴定、组织实施的能力。 第四,比较全面掌握本专业相关法规、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 工作经历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具有主持大中型工程技术项目或重点科技项目全过程的经历,并该工程或项目得到社会承认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B、具有将国内外先进技术或新理论应用于科研和生产实际工作、开拓新的应用研究领域或解决生产实践中重大技术问题的经历,并被证明是正确的。 C、具有组织编制本学科或本行业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技术发展规划的经历;或具有 撰写大型工程、重大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的经历。

D、具有多年主持技术工作、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开展科研和技术工作的经历。 业绩能力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相应的成果奖励。 B、主持或为主完成过二项以上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成果奖励。 C、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经成果验收与鉴定,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相关奖励。 D、主持或为主承担过本行业技术发展规划,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认可,并在全行业推广应用。 E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规划设计、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项目,并有突出成果,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肯定。 F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取得显着成效,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的肯定。 H、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及省(部)级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该标准或规范已在全国、全省或全行业范围实施。 专著论文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撰写过下列著作或论文之一: A、正式出版过10万字以上的专著。 B、在国家出版部门确认的重要专业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C、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 D、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E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报告(总结)三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

2019年中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2019年中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xx年中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内容摘要】 xx年中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等级称号,职称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一种任职资格,它不是职务。 xx年中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等级称号。 职称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一种任职资格,它不是职务。是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人员达到一定专业年限、取得一定工作业绩后,经过考评授予的资格。职称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对个人来说,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同时也与职务升迁挂钩,是求职的敲门砖,同时也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对资质企业来说,职称是企业开业,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须条件。随着我国市场的不断发展,工程师制度的不断完善,工程师在各领域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满足市场需求,充分调动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使他们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决定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2、工程师、经济师(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 3、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5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 二、材料要求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职年限及本人的工作能力和主要业绩、奖惩情况,须由申报单位核实后,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二份)、附件表(一式一份); 2、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4、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5、《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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