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免所得税的基本材料介绍(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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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口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信息

院属各单位:

为帮助和指导大家享受农业企业和农产品初加工业税收优惠政策,依据国家发布的最新税收政策,产业处编辑整理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850号) 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第049号)等3个配套文件及按文件政策,摘录《纳税》杂志纳税问题答疑的3个案例分析,转载给院属各单位,请各单位认真研究学习和掌握运用。

云南省农业科

学院科技产业处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七日

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

财税[2008]1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现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印发给你们,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各地财政、税务机关对《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执行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向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反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对《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内的项目进行调整和修订。

附件: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2008年版)

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

二00八年

十一月二十日

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2008年版)

一、种植业类

(一)粮食初加工

l小麦初加工。通过对小麦进行清理、配麦、磨粉、筛理、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小麦面粉及各种专用粉。

2.稻米初加工。通过对稻谷进行清理、脱壳、碾米(或不碾米)、烘干、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成品粮及其初制品,具体包括大米、蒸谷米。

3.玉米初加工。通过对玉米籽粒进行清理、浸泡、粉碎、分离、脱水、干燥、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生产的玉米粉、玉米碴、玉米片等;鲜嫩玉米经筛选、脱皮、洗涤、速冻、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生产的鲜食玉米(速冻粘玉米、甜玉米、花色玉米、玉米籽粒)。

4.薯类初加工。通过对马铃薯、甘薯等薯类进行清洗、去皮、磋磨、切制、干燥、冷冻、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薯类初级制品。具体包括:薯粉、薯片、薯条。 5.食用豆类韧加工。通过对大豆、绿豆、红小豆等食用豆类进行清理去杂、浸洗、晾晒、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豆面粉、黄豆芽、绿豆芽。

6.其他类粮食初加工。通过对燕麦、荞麦、高梁、谷子等杂粮进行清理去杂、脱壳、烘干、磨粉、轧片、冷却、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燕麦米、燕麦粉、燕麦麸皮、燕麦片、荞麦米、荞袤面、小米、小米面、高梁米、高粱面。

(二)林木产品初加工

通过将伐倒的乔木、竹(含活立木、竹)去枝、去梢、去皮、去叶、锯段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原木、原竹、锯材。

(三)园艺植物初加工

1蔬菜初加工

(1)新鲜蔬莱通过清洗、挑选、切割、预冷、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净菜、切割蔬菜。

(2)利用冷藏设施,将新鲜蔬菜通过低温贮藏,以备淡季供应的速冻蔬菜,如速冻茄果类、叶类、豆类、瓜类、葱蒜类、柿子椒、蒜苔。

(3)将植物的根、茎、叶、花、果、种子和食用菌通过干制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初制干菜,如黄花菜、玉兰片、萝卜干、冬菜、梅干莱、木耳、香菇、平菇。

以蔬菜为原料制作的各类蔬菜罐头(罐头是指以金属罐、玻璃瓶、经排气密封的各种食品。下同)及碾磨后的园艺植物(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初加工范围。

2.水果初加工。通过对新鲜水果(含各类。山野果)清洗、脱壳、切块(片)、分类、储藏保鲜、速冻、干燥、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类水果、果干、原浆果汁、果仁、坚果。

3.花卉及观赏植物初加工。通过对观赏用、绿化及其他各种用途的花卉及植物进行保鲜、储藏、烘干、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类鲜、干花。

(四)油料植物初加工

通过对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胡麻籽、茶子、桐子、棉籽、红花籽及米糠等粮食的副产品等,进行清理、热炒、磨坯、榨油(搅油、墩油)、浸出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植物毛油和饼粕等副产品。具体包括菜籽油、花生油、豆油、葵花油、蓖麻籽油、芝麻油、胡麻籽油、茶子油、桐子油、棉籽油、红花油、米糠油以及油料饼粕、豆饼、棉籽饼。

精炼植物油不属于初加工范围。

(五)糖料植物初加工

通过对各种糖料植物,如甘蔗、甜菜、甜菊等,进行清洗、切割、压榨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制糖初级原料产品。

(六)茶叶初加工

通过对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进行杀青(萎凋、摇青)、揉捻、发酵、烘干、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韧制毛琴。

* 精制茶、边销茶、紧压茶和掺兑各种药物的茶及茶饮料不属于初加工范围。

(七)药用植物初加工

通过对各种药用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种子等,进行挑选、整理、捆扎、清洗、凉晒、切碎、蒸煮、炒制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材。 * 加工的各类中成药不属于初加工范围。

(八)纤维植物初加工

1.棉花初加工。通过轧花、剥绒等脱绒工序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皮棉、短绒、棉籽。

2.麻类初加工。通过对各种麻类作物(大麻、黄麻、槿麻、苎麻、苘麻、亚麻、罗布麻、蕉麻、剑麻等)进行脱胶、抽丝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干(洗)麻、纱条、丝、绳。

3蚕茧初加工。通过烘干、杀蛹、缫丝、煮剥、拉丝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蚕、蛹、生丝、丝棉。

(九)热带、南亚热带作物初加工

通过对热带、南亚热带作物去除杂质、脱水、干燥、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工业初级原料。具体包括:天然橡胶生胶和天然浓缩胶乳、生咖啡豆、胡椒籽、肉桂油、桉油、香茅油、木薯淀粉、木薯干片、坚果。

二、畜牧业类

(一)畜禽类初加工

1.肉类初加工。通过对畜禽类动物(包括各类牲畜、家禽和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以及其他经济动物)宰杀、去头、去蹄、去皮、去内脏、分割、切块或切片、冷藏或冷冻、分级、包装等筒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分割肉、保鲜肉、冷藏肉、冷冻肉、绞肉、肉块、肉片、肉丁。

2蛋类初加工。通过对鲜蛋进行清洗、干燥、分级、包装、冷藏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种分级、包装的鲜蛋、冷藏蛋。

3.奶类初加工。通过对鲜奶进行净化、均质、杀菌或灭菌、灌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巴氏杀菌奶、超高温灭菌奶。

4.皮类初加工。通过对畜禽类动物皮张剥取、浸泡、刮里、晾干或熏干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生皮、生皮张。

5.毛类初加工。通过对畜禽类动物毛、绒或羽绒分级、去杂、清洗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洗净毛、洗净绒或羽绒。

6.蜂产品初加工。通过去杂、过滤、浓缩、熔化、磨碎、冷冻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蜂蜜、蜂蜡、蜂胶、蜂花粉。

* 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蛋类罐头、各类酸奶、奶酪、奶油、王浆粉、各种蜂产品口服液、胶囊不属于初加工范围。

(二)饲料类初加工

1.植物类饲料初加工。通过碾磨、破碎、压榨、干燥、酿制、发酵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糠麸、饼粕、糟渣、树叶粉。

2.动物类饲料初加工。通过破碎、烘干、制粉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鱼粉、虾粉、骨粉、肉粉、血粉、羽毛粉、乳清粉.

3.添加剂类初加工。通过粉碎、发酵、干燥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矿石粉、饲用酵母。

(三)牧草类初加工

通过对牧草、牧草种籽、农作物秸秆等,进行收割、打捆、粉碎、压块、成粒、分选、青贮、氨化、微化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干草、草捆或草饼、草颗粒、牧草种籽以及草皮、秸秆粉(块、粒)。

三、渔业类

(一)水生动物初加工

将水产动物(鱼、虾、蟹、鳖、贝、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两栖类、海兽类动物等)整体或去头、去鳞(皮、壳)、去内脏、去骨(刺)、擂溃或切块、切片,经冰鲜、冷冻、冷藏等保鲜防腐处理、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水产动物初制品。

* 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以及调味烤制的水产食品不属于初加工范围。

(二)水生植物初加工

将水生植物(海带、裙带菜、紫菜、龙须菜、麒麟菜、江篱、浒苔、羊栖菜、莼菜等)整体或去根、去边梢、切段,经热烫、冷冻、冷藏等保鲜防腐处理、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的初制品,以及整体或去根、去边梢、切段、经晾晒、干燥(脱水)、包装、粉碎等简单加工处理的初制品。

* 罐装(包括软罐)产品不属于初加工范围

(陈珍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

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税函[2008]850号发文日期: 2008年10月17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各地可直接贯彻执行。对属已明确的免税项目,如有征税的,要及时退还税款。

农、林、牧、渔业项目中尚需进一步细化规定的农产品初加工等少数项目,税务总局正与相关部门抓紧研究,拟于近期下发执行。对从事此类项目的企业,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二、各地可暂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规定的程序,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宜。

三、各级国税局、地税局要密切配合,确保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口径一致。各地对执行中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向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反映,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

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财税字【1997】第049号发布时间: 1997年05月0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经国务院批准,现对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包括农业、农垦、农牧、渔业、林业、水利、气象、华侨农场等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具体范围见附件一、附件二)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农口企事业单位与其他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从事上述各业的所得应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边境贫困的国有农场、林场(具体名单见附件三、附件四)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除上述政策外,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还可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如遇有优惠政策交叉的情况,在具体执行时,可选择适用其中一项最优惠的政策,不能两项或几项优惠政策累加执行。

四、免税的种植业、养殖业、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必须与其他业务分别核算。否则,应全额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对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从事工业、建筑、交通、商业及其他非种植、养殖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应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通知附件所界定的免税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范围,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本着从严掌握的原则,制定补充规定,并抄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七、本通知从1996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一、免税种植业、养殖业范围

二、免税农林产品初加工业范围

三、免税边境贫困国有农场名单

四、免税边境贫困国有林场名单

免税种植业、养殖业范围

一、种植业

种植业是指人们利用植物的生活机能,采取栽培等措施,以取得符合社会需要产品的生产事业。免税种植业的范围包括:

(一)种植粮食作物:包括种植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杂粮及其他粮食作物。

(二)种植经济作物:包括种植棉花、烟草、麻类植物、油料植物(含木本油料植物)、糖料植物、香调料植物、各种热带和南亚热带植物(如咖啡、椰子、香蕉、菠萝、荔枝、龙眼、芒果、天然橡胶等)及其他经济作物。

(三)种植林木、林木种子及苗木作物:包括种植、栽培各种林木(含经济林木)、竹、林木种子、苗木。

天然林(竹)属于免税种植业的范围。

(四)种植园艺作物:包括种植瓜、果、茶、蚕桑、蔬菜(含各种山野菜)、竹笋、花卉及观赏植物、啤酒花、药材、胡椒、种苗及其他园艺作物。

(五)种植食用菌类作物:包括种植黑木耳、银耳、香菇、蘑菇及其他食用菌类作物。

(六)种植绿肥及饲料作物:包括种植苜蓿、紫云英、毛苕子、三叶草、水葫芦及其他各种畜禽用草料。

二、养殖业

(一)畜牧养殖业

畜牧养殖业是指利用粮食、牧草、工业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其他农作物产品、秸秆、工业副产品、天然或人工草场等,饲喂或放牧养殖各种畜禽类动物。具体包括喂养或放牧养殖大牲畜(牛、马、骡、驴、骆驼等)、小牲畜(猪、羊等)、家禽(鸡、鸭、鹅等)、其他经济动物(兔、蜂、蚕、珍兽、珍禽等)及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等。

宠物类的养殖不属于畜牧养殖业的免税范围。

(二)水产养殖业

水产养殖业是指利用人工水域(池塘、水库、温室、工厂化养殖设施)、天然水域(江河湖泊、沿海滩涂、海湾)和稻田等,放养各种水产动物和水产植物。

1.水产动物养殖:包括放养鱼、虾、蟹、鳖、贝、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两栖类、海兽及其他水产动物。

2.水产植物养殖:包括养殖海带、裙带菜、紫菜、龙须菜、麒麟菜、江篱、浒苔及其他水产植物。

免税农林产品初加工业范围

一、种植业类

(一)粮食初加工

通过对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以及其他粮食作物,进行淘洗、碾磨、脱壳、分级包装、装缸发制等加工处理,制成的成品粮及其初制品,具体包括大米、小米、面

粉、玉米粉、豆面粉、米粉、荞麦面粉、小米面粉、莜麦面粉、薯粉、玉米片、玉米米、燕麦片、甘薯片、黄豆芽、绿豆芽等。

(二)林木产品初加工

1.通过将伐倒的乔木、竹(含活立木、竹)去枝、去梢、去皮、去叶、锯段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原木、原竹、锯材。

2.通过利用林业“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的综合利用产品,具体包括:木、竹刨花板,纤维板(含中密度纤维板),纸浆(含固体纸浆),细木工板(含复合板),轻体板,压舌板,竹碎料板,木、竹片,木、竹地板块(含复合地板),木旋制品,栲胶,针叶饲料,饲料酵母,木炭、活性炭,小木、竹制品,草酸,锯末,炭棒等。

(三)园艺植物初加工

1.蔬菜初加工

通过对各类蔬菜(含山野菜)晾晒、冷藏、冷冻、脱水、分级包装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初制品。具体包括:

(1)利用冷藏设施,将新鲜蔬菜通过低温贮藏,以备淡季供应的速冻蔬菜,如速冻茄果类、豆类、柿子椒、蒜苔、黄瓜等。

(2)将植物的根、茎、叶、花、果、种子和食用菌通过干制加工处理后,制成的各类干菜,如黄花菜、玉兰片、萝卜干、冬菜、梅干菜,木耳、香菇、平菇等。

以蔬菜为原料制作的各类蔬菜罐头(罐头是指以金属罐、玻璃瓶,经排气密封的各种食品。下同)及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不属于免税范围。

2.水果初加工

通过对新鲜水果(含各类山野果)清洗、脱壳、分类、包装、储藏保鲜、干燥、炒制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类水果、果干、果仁、坚果等。

3.花卉及观赏植物初加工

通过对观赏用、绿化、药用及其他各种用途的花卉及观赏植物进行保鲜、储蓄、分级包装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类鲜、干花,晒制的药材及用于加工化工产品的原料等。

(三)烟草初加工

通过对烟草的简单加工处理而制成的各类烟叶片,具体包括:

1.晒烟叶。利用太阳的辐射热能晒制而成各类烟叶,如晒黄烟、晒红烟、捂晒烟、香料烟、晾烟。

2.晾烟叶。在晾房内自然干燥的各类烟叶。

3.烤烟叶。在调制过程中用人工生火烤制的各类烟叶。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不属于免税范围。

(四)油料植物初加工

通过对菜籽、花生、大豆、葵花籽、蓖麻籽、芝麻、胡麻籽、茶子、桐子、棉籽及粮食的副产品等,进行清理、热炒、磨坯、榨油(搅油、墩油)等加工处理,制成的植物油(毛油)和饼粕等副产品,具体包括菜籽油、花生油、小磨香油、豆油、棉籽油、葵花油、米糠油以及油料饼粕、豆饼、棉籽饼等。

精炼植物油不属于免税范围。

(五)糖料植物初加工

通过对各种糖料植物,如甘蔗、甜菜等,进行清洗、切割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制糖初级原料产品。

(六)茶叶初加工

通过对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进行杀青(萎凋、摇青)、揉捻、发酵、烘干等工序,制成的初制茶(毛茶)。

精制茶、边销茶、紧压茶和掺兑各种药物的茶及茶饮料不属于免税范围。

(七)药用植物初加工

通过对各种药用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进行挑选、整理、捆扎、清洗、凉晒、切碎、蒸煮、密炒等处理过程,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材。加工的各类中成药不属于免税范围。

(八)纤维植物初加工

1.棉花初加工。通过轧花等脱绒工序而制成的皮棉、短绒、棉籽等。

2.麻类初加工。通过对各种麻类作物(大麻、黄麻、槿麻、苎麻、苘麻、亚麻、罗布麻、蕉麻、剑麻等)进行脱胶、抽丝等加工处理,制成的精干(洗)麻、纤维、丝、绳。

3.蚕茧初加工。通过烘干、杀蛹、缫丝等加工处理,制成的蚕、蛹、生丝。

(九)热带、南亚热带作物初加工

通过对热带、南亚热带作物去除杂质、脱水、干燥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工业原料、半成品或初级食品。具体包括:天然生胶和天然浓缩胶乳、生熟咖啡豆、胡椒籽、肉桂油、桉油、香茅油、木薯淀粉、腰果仁、坚果仁等,以及利用热带、南亚热带作物加工后的下脚料、剩余副产品制成的半成品,如剑麻皂素、胶清胶、橡胶木等。

二、畜牧业类

(一)畜禽类初加工

1.肉类初加工。通过对畜禽类动物(包括各类牲畜、家禽和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以及其他经济动物)宰杀、去头、去蹄、去皮、去内脏、分割、切块或切片、冷藏或冷冻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分割肉、保鲜肉、冷藏肉、冷冻肉、绞肉、肉块、肉片、内丁等。

2.蛋类初加工。通过对鲜蛋进行清洗、干燥、分级、包装、冷藏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各种分级、包装的鲜蛋、冷藏蛋等。

3.奶类初加工。通过对鲜奶进行净化、均质、杀菌或灭菌、灌装等,制成的巴氏杀菌奶、超高温灭菌奶、花色奶等。

4.皮类初加工。通过对畜禽类动物皮张剥取、浸泡、盐渍、刮里、脱脂、晾干或熏干、鞣制等加工处理,制成的生皮、生皮张、盐渍皮、原料革等。

5.毛类初加工。通过对畜禽类动物毛、绒或羽绒分级、去杂、清洗等加工处理,制成的洗净毛、洗净绒或羽绒等。

6.蜂类初加工。通过去杂、浓缩、熔化、磨碎、冷冻等加工处理,制成的蜂蜜、鲜王浆以及蜂蜡、蜂胶、蜂花粉等。

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蛋类罐头、各类酸奶、奶酪、奶油、王浆粉、各种蜂产品口服液不属于免税范围。

(二)饲料类初加工

1.植物类饲料初加工。通过碾磨、破碎、压榨、干燥、酿制等加工处理,制成的糠麸、饼粕、糟渣、树叶粉等。

2.动物类饲料初加工。通过破碎、烘干、制粉等加工处理,制成的鱼粉、虾粉、骨粉、肉粉、血粉、羽毛粉、乳清粉等。

3.添加剂类初加工。通过粉碎、发酵、干燥等加工处理,制成的矿石粉、饲用酵母等。

(三)牧草类初加工

通过对牧草、牧草种籽、农作物秸秆等,进行收割、打捆、粉碎、压块、成粒、分选、青贮、氨化、微化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干草、草捆、草粉、草块或草饼、草颗粒、牧草种籽以及草皮等。

三、渔业类

(一)水产动物初加工

将水产动物(鱼、虾、蟹、鳖、贝、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两栖类、海兽类动物等)整体或去头、去鳞(皮、壳)、去内脏、去骨(刺)、擂溃或切块、切片,经冰鲜、冷冻、冷藏、干制等保鲜防腐处理和包装的水产动物初制品。

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以及调味烤制的水产食品不属于免税范围。

(二)水生植物初加工

将水生植物(海带、裙带菜、紫菜、龙须菜、麒麟菜、江篱、浒苔、羊栖菜、莼菜等)整体或去根、去边梢、切段,经热烫、冷冻、冷藏等保鲜防腐处理和包装的产品,以及整体或去根、去边梢、切段,经晾晒、干燥(脱水)、粉碎等处理和包装的产品。

罐装(包括软罐)产品不属于免税范围。

(三)水产综合利用初加工

通过对食用价值较低的鱼类、虾类、贝类、藻类以及水产品加工下脚料等,进行压榨(分离)、浓缩、烘干、粉碎、冷冻、冷藏等加工处理制成的初制品。如鱼粉、鱼油、海藻胶、鱼鳞胶、鱼露(汁)、虾酱、鱼籽、鱼肝酱等。

以鱼油、海兽油脂为原料生产的各类乳剂、胶丸、滴剂等制品不属于免税范围。

哪些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可享受免征

企业所得税优惠

问:听说去年底国家已经出台农产品加工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能否请专家详细解读一下最新政策?

榆林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尤永林答:为贯彻落实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更好地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底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出台了《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 008]149号),明确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业范围,对从事文件规定

的农产品初加工企业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并且,今后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还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对从事农产品加工的项目进行调整和修订。

其实,早在1997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下发了《关于国有农林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就免税农林产品初加工业范围进行界定,范围主要适用于特定内资企业、即国有农林企事业单位、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以及从事规定的林木产品初加工的,也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

此次公布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适用对象扩大到所有内外资企业,分为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三大门类,其中:种植业类保留了粮食初加工、林木产品初加工、园艺植物初加工、油料植物初加工、糖料植物初加工、茶叶初加工、药用植物初加工、纤维植物初加工和热带及南亚热带作物初加工等农产品初加工种类,删除了原来种植业类中的“烟草初加工”种类;畜牧业类保留了畜禽类初加工、饲料类初加工和牧草类初加工等农产品初加工种类;渔业类保留了水生动物初加工、水生植物初加工等农产品初加工种类,删除了原来渔业类中的“水产综合利用初加工”种类。

根据近年来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的情况,财税[2008]149号文将涉及到国计民生最基础、最重要的项目,关系到大多数人生计、健康的项目以及最为薄弱、最需要扶持的项目纳入其中,与原来相比,除上述变化外,还对农产品初加工种类进行了细化的界定和调整,如将粮食初加工细分为小麦初加工、稻米初加工、玉米初加工、薯类初加工、食用豆类初加工和其他类粮食初加工等六个小类;删除了原来林木产品初加工中的通过利用林业“三剥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的综合利用产品;在蔬菜初加工中增加了新鲜蔬菜通过清洗、挑选、切割、预冷、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净莱、切割蔬菜;在热带、南亚热带作物初加工中删除了利用热带、南亚热带作物加工后的下脚料、剩余副产品制成的半成品如剑麻皂素、胶清胶、橡胶木等,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版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

农产品初加工企业能免所得税吗

问:我们是一家加工大米的企业。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可以减免企业所得税。按税收政策我们加工厂可以免缴企业所得税吗?

湖北省钟祥市某加工厂张觊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六条进一步规定,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这里所说的“农产品的初加工”是指对农产品一次性的不涉及农产品内在成分改变的加工。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对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进行了细化和明确,共分为种植业类、畜牧业类和渔业类三大门类,包括粮食初加工、林木产品初加工、园艺植物初加工、油料植物初加工、糖料植物初加工、茶叶初加工、药用植物初加工、纤维植物初加工、热带及南亚热带作物初加工、畜禽类初加工、饲料类初加工、牧草类初加工、水生动物视加工、水生植物初加工等诸多农产品初加工种类。其中对粮食初加工的稻米初加工免企业所得税条件为:通过对稻谷进行清理、脱壳、碾米(或不碾米)、烘干、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成品粮及其初制品,具体包括大米、蒸谷米。根据企业情况,其生产经营的产品符合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减免范围,可以免企业所得税。

(李鹏洲)

从事哪些农、林、牧、渔业项目可享受

企业所得税优惠

问:农业是基础产业,是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的基础,对国家经济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对农业实行了特殊扶持政策。请问:在我国从事哪些农、林、牧、渔业项目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现行税法对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哪些具体规定?

天然茶业有限公司王宏嘉答:我国是农业大国,多年来国家十分重视对农业的扶持。对农业生产项目给予税收优惠,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区域布局的优化,对引导社会向农业的投资、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增加农民收入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

村将起到积极作用。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保留了对农业的减免税政策,该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850号)就相关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一、关于农、林、牧、渔业项目中享受免税和减半征税的具体范围

《条例》第八十六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进行了具体细化。

(一)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包括以下八个项目所得: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项目所得包括以下二个项目所得: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三)不得享受农、林、牧、渔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的项目: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同时,由于《条例》第八十六条采取了正列举的办法,因此,该条没有列明的项目,也不得享受该条规定的税收优惠。

二、关于新旧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主要变化

(一)原内资企业所得税关于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主要优惠政策:

1.农业技术服务或劳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4)001号]的规定,自1994年1月1日起,

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即乡村的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水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种子站、农机站、气象站,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对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城镇其他各类事业单位开展上述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32号)进步解释了财税字(1994)001号文中的有关概念:所谓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主要是指提供技术推广、良种供应、植保、配种、机耕、排灌、疫病防治、病虫害防治、气象信息和科学管理,以及收割、田间运送等服务的企业和单位。这些企业和单位兼营农业生产资料的所得,应分别核算,按规定征收所得税。

2.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从1996年1月1日起,对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具体范围略)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渔业企业远洋捕捞业务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内资渔业企业从事捕捞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14号)规定:从]997年1月1日起,对取得农业部颁发的“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远洋渔业企业从事远洋捕捞业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取得各级渔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的渔业企业,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业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征免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24号)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49号)的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1)经过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查认定为重点龙头企业;(2)生产经营期间符合《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3)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并与其他业务分别核算。重点龙头企业所属的控股子公司,其直接控股比例超过5 0%(不含50%)的,且控股子公司符合前述第(3)点的规定,可享受重点龙头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5.种植林木、林木种子和苗木作物以及从事林木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71号)明确:自2001年1月日起,对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种植林木、林木种子和苗木作物以及从事林木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种植林木、林木种子和苗木作物以及从事林木产品初加工的范围,根据财税字[1997]49号文的规定确定。

(二)原外资企业所得税关于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主要优惠政策:

1.特定地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优惠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45号,以下简称“原外资税法”)第七条的规定,设在经济特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济特区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和设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百分之二十四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85号,以下简称“原外资细则”)第七十二条进一步明确:上述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外商投资企业。

2.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生产性外而投资企业从开始获利年度起“免二减三”。根据原外资税法第八条的规定,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但是属于石油、天然气、稀有金属、贵重金属等资源开采项目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十年的,应当补缴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原外资细则第七十二条进一步明确:上述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外商投资企业。

3.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可申请减征企业所得税。根据原外资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设在经济不发达的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依照原外资税法第八条前两款规定享受免税、减税待遇期满后。经企业申请,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在以后的十年内可以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三十的企业所得税。

此外,还包括外资企业投资海南农业的特殊优惠等。

(三)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主要变化。与原内外资所得税政策相比,新税法框架下的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在以下两方面有所不同:

1.适用对象范围扩大。取消了原政策对纳税人身份的各种限定(如国有农林企业),所有内外资企业只要从事规定的农、林、牧、渔业项目,均可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2.优惠方式变化。由内资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外资的免二减三等,统一为按所列举项目分别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此外,还应关注农产品初加工等项尽的后续规定。

(四)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享过渡优惠政策:

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外商投资企业还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

根据国发[2007]39号文规定,企业按照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具有行政法规效力文件规定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以下办法实施过渡:

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原执行24%税率的企业,2008年起按25%税率执行。

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 8年度起计算。

享受上述过渡优惠政策的企业,是指2007年3月1 6目以前经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登记设立的企业;实施过渡优惠政策的项目和范围按《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表》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国发[2007]39号文规定: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新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企业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

由于新税法框架下,是按项目(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与原外资的优惠形式并不相同,因此,对于除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外还兼营其他项目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企业,笔者倾向于以下意见,即:其兼营的其他项目所得可享受过渡优惠政策;其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按项目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此为笔者个人理解,法律并无明文规定,建议读

者关注年度纳税申报办法和后续相关政策。

三、关于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该如何落实到位的问题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国税函[20

08]850号文从三方面做了进一步的明确。

(一)按项目直接贯彻执行。《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各地可直接贯彻执行。对属已明确的免税项目,如有征税的,要及时退还税款。

农、林、牧、渔业项目中尚需进一步细化规定的农产品初加工等少数项目,税务总局正与相关部门抓紧研究,拟于近期下发执行。对从事此类项目的企业,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第4 9号)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二)暂按国税发[2005]129号规定的程序执行。各地可暂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规定的程序,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宜。

(三)确保政策准确落实到位。各级国税局、地税局要密切配合,确保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口径一致。各地对执行中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向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反映,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陈

华蓉)

一、关于农、林、牧、渔业项目中享受免税和减半征税的具体范围

《条例》第八十六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进行了具体细化。

(一)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包括以下八个项目所得: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项目所得包括以下二个项目所得: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三)不得享受农、林、牧、渔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的项目: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同时,由于《条例》第八十六条采取了正列举的办法,因此,该条没有列明的项目,也不得享受该条规定的税收优惠。

二、关于新旧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主要变化

(一)原内资企业所得税关于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主要优惠政策:

1.农业技术服务或劳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4)001号]的规定,自1994年1月1日起,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即乡村的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水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种子站、农机站、气象站,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对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城镇其他各类事业单位开展上述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32号)进步解释了财税字(1994)001号文中的有关概念:所谓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主要是指提供技术推广、良种供应、植保、配种、机耕、排灌、疫病防治、病虫害防治、气象信息和科学管理,以及收割、田间运送等服务的企业和单位。这些企业和单位兼营农业生产资料的所得,应分别核算,按规定征收所得税。

云南花卉产业链的现状分析与发展对策

本科学生毕业论文题目云南花卉产业链的现状分析与发展对策 姓名 学号 院系 专业 指导教师职称 二〇一四年月日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系别:专业:班级: 学生姓名:学号: 论文题目:云南花卉产业链的现状分析与发展对策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 (一)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科学研究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 (二)通过撰写毕业论文(设计),进一步深化所学知识,运用正确的研究方法,收集相关资料,进行调查研究,提高写作能力。 (三)进一步加深对基础理论的理解,扩大专业知识面,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的综合训练,力求在收集资料、查阅文献、调查研究、方案设计、外文应用、计算机处理、撰文论证、文字表达等方面加强训练,实现所学知识向能力的转化。 (四)鼓励学生勇于探索和大胆创新。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具有理论意义和实际价值。 (二)毕业论文(设计)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份量适中。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正文内容文题相符,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合乎逻辑;概念准确,语言流畅;论点鲜明,论据充分,自圆其说。 (四)毕业论文(设计)应当反映出学生查阅文献、获取信息的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研究方案的设计能力,研究方法和手段的运用能力,外语和计算机的应用能力及团结协作能力。 (五)毕业论文(设计)书写格式规范,符合《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 指导教师(签字): 主管院、系领导(签字): 年月日

云南花卉出口状况

云南花卉出口状况 多年来,云南省花卉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弱变强、迅猛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推动和扶持下,花卉产业在产业化、规模化、优质特色花卉研发创新能力、制度保障等方面都得到极大的增强,不仅创造了闻名于全国的“云花”品牌,而且形成了以昆明、玉溪等滇中地区种植玫瑰、康乃馨、百合等为代表的鲜切花种植区域,以大理、保山、楚雄、西双版纳、红河等州市种植山茶、兰花、杜鹃、观叶植物区域,以昭通、曲靖、迪庆、丽江等气温偏低地区的种球生产基地的产业布局。截止2013年上半年,云南共出口的花卉达2875批次,出口金额3045.57美元。产品远销到新加坡、日本、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越南地区。 云南花卉与其他省份相比,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能利用气候资源、土地资源的多样性,按循环经济的原理,因地制宜地生产低成本、高效益、无污染或少污染的各类花卉产品。一些花卉企业在栽培上注重施用农家肥,保证土地资源的循环利用。如杨月菊有限公司拥有90多亩的玫瑰和绣球花生产设施,每年使用农家肥1, 000多立方,年产玫瑰700万支,绣球花30多万支,产值近400万元。其产品在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受到好评,商品出口率这80%以上。而且使用农家肥既改善了土壤团粒结构,又生产出花苞大、开花期长的优良产品。 虽然“云花”发展态势良好,但“云花”对外出口的可持续发展仍然面临着大问题。 目前,云南鲜切花10%出口到国外,全年外运量约7万吨。“云

花”销往国外本应获得比国内市场更高的利润,但由于物流成本高,许多花卉生产出口企业常常出的越多亏损越大,血本无归。很多分散的花卉小生产由于对各国文化传统缺乏了解,在品种选择、生产布局上有着很大的盲目性,常常形成供给高潮与需求高峰期的错位。对新品种的保护认识不足,难以提升产业总体水平,这对“云花”的顺利出口无疑带来了负面影响。一些企业在市场上盲目收购产品,没有认真经过筛选、分级、加工、包装等程序,竞相大量出口,导致花卉产品质量不稳定,出口渠道混乱。 目前云南花卉产业正面临一个大好的发展契机,无论是国内市场还是国际市场都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只有结合云南花卉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国际市场的需求组织好生产销售,不断解决号发展、生产、科研、销售等问题,强化自主知识产权意识,加大科技投入不断研发优质的新产品以满足市场需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花卉种植条件。做好保鲜和物流环节运用冷链运输技术。注重人才培养和市场信息收集与分析不断开发和巩固市场,最后增强法律意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这样才能保障云南花卉出口不但是量的提升、也达到品质、声誉的提升,保障“云花“对外出口的可持续发展。 来源:中国鲜切花交易网

云南花卉产业现状及其发展

云南花卉产业现状及其前景 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20111070139 李斌 摘要:花卉业作为一种高效农业产业,在农业及农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并且在美化城市面貌、改善生态环境、发展观光旅游、促进情谊交往、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本文主要讲述云南花卉产业现状的优势劣势,并设计云南花卉产业未来所应该前行的道路。 关键词:云南、花卉产业、现状、前景 花卉不仅是构成现代环境不可缺少的特殊媒介物,而且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社会品位和思想素质的重要载体,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花卉业既是传统农业的一个分支,又是一个新的兴产业。随着社会的进步,花卉业作为一种高效农业产业,在农业及农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以下主要讲述云南花卉产业现状的优势劣势,并设计云南花卉产业未来所应该前行的道路。 1.云南花卉产业的现状 1.1概述: 云南自九十年代初进行商品花卉开发至今,花卉产业取得了迅猛发展。1999 年全省花卉种植面积已达25935亩,90%以上的产品销往全国37个大中城市,拥有全国40%左右的鲜切花市场,并开始规模化进入东南亚、东亚市场,已形成以温带鲜切花生产为龙头,以昆明为中心,向各地扩散的发展态势。近年来,云南鲜切花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已建成25万平方米的自控温室大棚;初步建立市场营销网络,拥有全国最大的鲜切花交易市场——斗南花市和一些自发性的花卉交易市场,如昆明尚义街鲜花批发市场、宜良端午节花市等。全省共有花卉生产企业283家,其中鲜切花生产企业79家,约10000户农户从事花卉生产。 1.2 优势:

1.1.1 种质资源优势 云南北高南低的地势,错综复杂的地形,印度洋西南季风、南太平洋东南季风及青藏高原气团的交替影响,形成了包含从热带到极地各种不同气候类型的气候特点。云南素有植物王国的美称,植物资源非常丰富,拥有1 7000种高等植物,野生观赏植物有2500多种,八大名花享有盛名,还有众多的国兰野生种,是世界上观赏植物宝贵的种子基因库,这也是云南发展花卉产业的资源优势。 1.1.2 气候资源优势 云南省地域辽阔,地跨热带、亚热带、温带等多个气候带,加上地形、海拔、降水、光照等的不同和变化,形成多种生态类型和气候类型,具有可周年生产花卉的优势,同时在品种结构和上市时间方面调剂的余地很大。境内大部分地区气候温和,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日照充足,雨量充沛,无大的灾害性极端气候,特别是以昆明为中心的滇中地区更是四季如春,十分有利于鲜切花周年种植和均衡生产,是我国少有的鲜切花生产的最适宜区,世界上主要的鲜花类在这里都能实现规模化生产。 1.1.3 人力资源优势 花卉是鲜活产品,花卉产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云南省劳动力资源丰富、劳动力成本低廉,2002年全省乡村劳动力1990.44万人,其中剩余劳动力750万人,占总劳动力的37.68%。 劳动力充足,加上地方特色花卉产区种植花卉史历悠久,积累了丰富的种花技艺和经验,因此在花卉产业竞争中具有相对的成本优势。廉价的劳动力成本,保证了花卉成本的降低,增强了市场竞争能力。同时,进入21世纪,发达国家也正在向发展中国家转移花卉产业,这也为云南花卉的产业化提供了条件。加之云南省土地、人工资源廉价而丰富,构成了云南省发展花卉产业的综合资源优势。 1.1.4 区位优势

云南花卉产业发展的现状与趋势

云南花卉产业发展的现状与趋势 云南花卉产业的发展“起步于民间,发展于民营”,通过广大农户根据市场消费需求的效益比较分析,以市场为导向,在适宜地区选择了花卉生产种植作为种植结构调整的品种,10多年来一个新的农业种植品种----花卉已经成为云南农业种植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呈现出勃勃生机,产业前景明朗。 一、云南花卉产业发展现状 1、云南花卉产业发展历程 云南花产业起步之时,只有几亩地、几万元的产值,发展到1994年,以呈贡县花农为主的花卉种植面积为6000亩,鲜切花产量达到2.1亿枝,已排全国第一。 从二十世纪90时年代中期开始,特别在近10年的发展过程中,随着我国城乡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化,花卉产业开始从农户自发进行种植业调整,逐步转向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的新格局,国家、省政府及省花卉产业联合会,审时度势,高度重视,积极培育花卉产业,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使云南花卉产业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形成了以鲜切花为主导的新格局。 云南花卉产业经过10多年不懈努力的发展,截止至2005年末,全省花卉种植面积达到24万亩,花卉总产值60亿元。鲜切花产量36亿枝,鲜切花产量连续12年全国排名第一。花卉产品

出口

创汇额达到5000万美元。形成了以鲜切花为主体,盆花、盆栽观赏植物、绿化苗木、地方野生特色花卉等多品种产业化发展,以花卉企业为主导、花农为主体的生产格局。目前全省花卉企业1035家;花农合作组织115个;从事鲜切花、盆花及食用、药用、工业用花卉生产种植的农户75662户。 云南省1998—2005年花卉种植情况单位:公顷 云南省1998—2005年花卉种植情况趋势图单位:公顷

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二)

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二) 个税明细申报类型:单位代扣代缴正常明细申报口个人正常明细自行申报口明细补税申报 □明细退税申报口 报表类型:月报:口年报:口 扣缴人名称(盖章):开户银行:帐号: b5E2RGbCAP 扣缴人编码:填表日期:年月日 金额单位:元plEanqFDPw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的规定,制定本表,扣缴义务人应将本月扣缴的税款在次月 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本表。DXDiTa9E3d RTCrpUDGiT 扣缴义务人声明:我声明:此扣缴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填报的,我确信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声明人签字:5PCzVD7HxA 纳税人(或授权人):代理申报人(或办税员): 申报日期:年月日jLBHrnAlLg 说明:1 ?本表适用律师事务所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独资、合伙企业以及承包承租经营者申报个人所得税。 2 ?本表第13栏“个人可扣除费用“仅限于出资律师填报个人可依照比例扣除的费用及培训费用,其他人员不得填报。XHAQX74J0X 3、本表一式三份:经主管地税机关审核盖章后,扣缴人或纳税人一份、税收部门两份。 4、个税明细申报类型:单位正常扣缴申报的请选择单位代扣代缴正常明细申报;纳税人正常自行申 报的,请选择个人正常明细自行申报;单位年度汇算明细申报和明细补退税申报请选择明细补税申报、明细退税申报,并且报表类型选择年报;LDAYtRyKfE

填表说明以及大略审核公式: 一、税目: 1、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二、应税项目: 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无应税项目;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1、律师事务所经营者所得;2、独资、合伙企业经营者所得;3、一般个体户经营所得Zzz6ZB2Ltk 三、大略审核公式: 本表自税款所属期2013年1 月1 日起使用,新增第13 栏“个人可扣除费用”仅限于应税项目为“律师事务所经营者所得”时填报,其他人员不得填报。dvzfvkwMI1 第15、16 栏按14 拦套用个体工商户税率;(一)“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月报表: 第9栏=第10栏=0 (数值)(即这两栏不用填写)、1<=第11栏<=12, 14= (8+12)/11 X 12 (数值)一42000 (数值), 17=【14X 15—16】/12(数值)X 11, 20=17-18-19 ; 年报表: 第9栏=第10栏=0 (数值)(即这两栏不用填写)、1<=第11栏<=12, 14=8+12- 3500 (数值)X 11, 17=14X 15—16, 20=17-18-19 ;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 月报表: 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一般个体户经营所得: 1<=第11 栏<=12, 14=【(8-9 )X 10+12】/11 X 12(数值)- 42000(数值), 17=【14X 15—16】/12(数值)X 11, 20=17-18-19 ; 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目中的律师事务所经营者所得、独资、合伙企业经营者所得: 1<=第11 栏<=12, 14=【(8-9 )X 10+12-13】/11 X 12(数值)- 42000(数值), 17=【14X 15—16】/12(数值)X 11, 20=17-18-19 ; 注:第13 栏“个人可扣除费用”仅限于应税项目为“律师事务所经营者所得”时填报, 应税项目为独资合伙企业经营所得不得填报。rqyn14ZNXI 年报表: 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一般个体户经营所得: 1<=第11 栏<=12, 14=【(8-9 )X 10+12】/11 X 12 (数值)一42000 (数值),

海南热带花卉产业现状及趋势

目录: 前言 1花卉产业的定义及其特点 2花卉产业的现状 3海南省发展花卉生产的有利条件 气候优势条件 资源优势条件 其他优势条件 4花卉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产品缺乏特色、品质不良 政府导向不力、发展盲目性较大缺乏统一规划、布局不合理政策导向不力花卉科研、新品种开发滞后保鲜技术落后、交通不便组织不完善、缺乏中介机构信息不畅、缺乏销售平台5海南花卉产业的发展思路特色产品定位——热带花卉区域布局、重点突出引种与科研相结合加强保鲜技术的应用、完 善交通网络 龙头企业、花协带动 完善信息体系、构建销售平台 6结语

摘要:由于消费水平的提高和全球花卉热的形成,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花卉业的兴起,导致了花卉业的激烈竞争,这就迫使花卉业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生产出特色产品、品牌产品,以使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因此,海南作为一个新兴的花卉大省,必须走特色之路,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发展热带花卉。然而,海南花卉业存在:由于起步晚、产业基础较差、产销分离、信息滞后、没有相应的销售平台等等一系列问题。本文通过针对海南特有的地理、气候、花卉种质、土地和劳动力等方面的资源特点,就海南花卉产业的发展现状,浅议发展海南花卉产业应如何定位及其应对策略。

关键词:花卉产业市场定位热带花卉 前言 花卉是世界各国农业中唯一不受农产品配额限制和21 世纪最有希望的农业产业和环境产业之一,被誉为“朝阳产业”。花卉产品逐渐成为国际贸易的大宗商品。随着品种的改进,包装、保鲜技术的应用和交通运输条件的改善,花卉市场日趋国际化。花卉生产专业化、管理现代化、产品系列化、周年供应等已成为花卉生产发展的主要特色。2000 年中国花卉种植面积已达万 hm2,销售额540 亿元,出口创汇亿美元,生产面积居世界第一,占世界生产面积的1/3 以上。但产值却不到世界花卉总产值的1%。世界花卉出口贸易额为70 亿美元,荷兰占70%,而中国却占不足 4%[ 1] 。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中国花卉综合生产配套技术水平低下,管理不到位,产品质量差,缺乏国际竞争力。 在了解花卉产业的发展之前,先 来认识一下花卉这种活体商品的产业特性,以便于理解其市场、技术与生产的独特关系。在生产方面,花卉如一般农作物受气候、地理与生产技术的限制,尽管新的生产技术试图克服自然条件的束缚,但为价格竞争的生产成本考虑,适地适种仍是影响生产区位的基木因子。在市场方面,作为商品作物,花卉较蔬果更属非民生必须的奢侈性文化商品,因此对市场的消费能力至为敏感,一旦其市场面临经济停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及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2020年版

附件2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 (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适用)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纳税人姓名: 纳税人识别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填表说明 (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适用)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居民个人纳税年度内取得境外所得,按照税法规定办理取得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申报本表时应当一并附报《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 二、报送期限 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需要办理自行申报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本表。 三、本表各栏填写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填写居民个人取得所得当年的第1日至最后1日。如: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纳税人姓名:填写居民个人姓名。 3.纳税人识别号: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二)基本情况 1.手机号码:填写居民个人中国境内的有效手机号码。 2.电子邮箱:填写居民个人有效电子邮箱地址。 3.联系地址:填写居民个人能够接收信件的有效地址。 4.邮政编码:填写居民个人“联系地址”所对应的邮政编码。 (三)纳税地点 居民个人根据任职受雇情况,在选项1和选项2之间选择其一,并填写相应信息。若居民个人逾期办理汇算清缴申报被指定主管税务机关的,无需填写本部分。 1.任职受雇单位信息:勾选“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并填写相关信息。 (1)名称:填写任职受雇单位的法定名称全称。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任职受雇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勾选“户籍所在地”的,填写居民户口簿中登记的住址。勾选“经常居住地”的,填写居民个人申领居住证上登载的居住地址;没有申领居住证的,

云南花卉产业发展的现状与趋势

花卉产业发展的现状与趋势 花卉产业的发展“起步于民间,发展于民营”,通过广大农户根据市场消费需求的效益比较分析,以市场为导向,在适宜地区选择了花卉生产种植作为种植结构调整的品种,10多年来一个新的农业种植品种----花卉已经成为农业种植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呈现出勃勃生机,产业前景明朗。 一、花卉产业发展现状 1、花卉产业发展历程 花产业起步之时,只有几亩地、几万元的产值,发展到1994年,以呈贡县花农为主的花卉种植面积为6000亩,鲜切花产量达到2.1亿枝,已排全国第一。 从二十世纪90时年代中期开始,特别在近10年的发展过程中,随着我国城乡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化,花卉产业开始从农户自发进行种植业调整,逐步转向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的新格局,国家、省政府及省花卉产业联合会,审时度势,高度重视,积极培育花卉产业,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使花卉产业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形成了以鲜切花为主导的新格局。 花卉产业经过10多年不懈努力的发展,截止至2005年末,全省花卉种植面积达到24万亩,花卉总产值60亿元。鲜切花产量36亿枝,鲜切花产量连续12年全国排名第一。花卉产品

出口创汇额达到5000万美元。形成了以鲜切花为主体,盆花、盆栽观赏植物、绿化苗木、地方野生特色花卉等多品种产业化发展,以花卉企业为主导、花农为主体的生产格局。目前全省花卉企业1035家;花农合作组织115个;从事鲜切花、盆花及食用、药用、工业用花卉生产种植的农户75662户。 省1998—2005年花卉种植情况单位:公顷

省1998—2005年花卉种植情况趋势图 单位:公顷 5000 10000150002000025000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本表、图引自省花卉产业联合会编著《花卉产业发展规划与研究》及2004年、2005年《省花卉产业统计报表》) 2、省花卉产业发展区域布局概况 省花卉产业发展初期,花卉生产主要集中在以呈贡为主的滇中局部地区,种植品种也相对单一,基本上是温带鲜切花。按照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从产业经济发展的角度,结合传统的生产基础、资源、区位和社会经济条件,遵循适地适栽的原则,花卉产业初步形成相对合理的区域布局: (1)滇中地区形成了以、、、为主的温带鲜切花片区,这个片区是花卉产业的特色区域; (2)滇南地区宣传了以西双版纳、及元江、峨山为主的热带花卉及配叶植物片区;

国内外花卉产业及市场分析

国内外花卉产业及市场分析

国内外花卉产业及市场分析 1花卉产业分析 1.1国际花卉产业 1.1.1国际花卉市场分配 目前欧洲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花卉市场,占世界花卉市场的45‰美国和日本占25%。由于现在全球都出现了经济衰退,有些生产企业都面临着巨大的销售压力。另外,虽然过去几年这些市场的花卉业发展速品包装等环节,但预计将来的增长速度只在2%-4%的水平。而在东欧、中国、印度等一些新兴的花卉市场,预计每年会有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这也是上佳园艺公司选择进军中国市场的重要原因。 欧洲占据了全球花卉消费量的44%:其次是美国和加拿大。占到全球消费量的21%:日本占15%。(2004年) 1.1.2荷兰2008年1月~1 2月花卉产品出口目的国和地区统计 单位:百万欧元 国家和地区截止 12月 出口金 额总计 同比变 化率1 12月 份出口 金额合 计 同比变化 率2 德国1, 475.1 -2.5% 105.3 4 6%

英国745.2 -1 7.8% 61.0 -22.8% 法 国 663.9 -2.1% 75.3 1.8% 意 大 利 329.7 -1.9% 26.4 -18.3% 比 利 时 215.9 5.3% 1 7 7 0% 俄罗11 77.0 18.0%12 .8 11.7% 波 兰 143.2 32.6% 9.7 31.5% 丹 麦 142.5 -1.0% 11.9 -3.2% 瑞 士 1 37.0 —1.4% 11. 1 13.7% 奥 地 利 134.9 2.2%9.0 5.7%其932.2 2.6%70.9 -7.7%

他国家 合计5, 096.8 —2.6% 411.1 —4.0% 1.1.3美国.家庭园艺产业发展 家庭、市场、产业活跃而理性发展——美国.家庭园艺产业发展见闻 终端消费情况决定家庭田艺的发展 花园中心是家庭消费的主要市场疆道 有单店、连锁、加盟等管理形式 物流配迸系统很完整 1.1.4荷兰花卉产业 荷兰花卉产业十分注重区域的合理和局,他们根据各地的自然特点和原有的生产基础精选合理规划和布局。目前已形成了具有明显区域特色的生产布局。西部地区以温室园艺化为主,西海岸以球根花卉为主,中部地区(以阿斯梅尔为中心)以鲜切花和盆花为主,波斯科普地区以绿化苗木为主。每一区域都形成了生,生产、销售、生产资料供应、信息咨询、技术推广、检验检疫等相配套的产业体系。目前,荷兰花卉生产面积约8441公顷,其中温室栽培面积5836公顷,占总面积的69.1%,大用栽培面积2605公顷,占总面积的30.9%;鲜切花100亿支,能花及观赏植物IO亿粒(支);此外。大田种球生产面积积19500公顷,年种球90亿粒(支)。荷兰花卉产品的70%销往国外,其出旧额占花卉总收人的80%,i而鲜切花又占出口总额的一半。从全球来看,荷兰的球茎产品占世界贸易额的80%,盆花占50%,鲜切花占60%,主要销往德国、法国、英国。

贵州大学849材料科学基础2020年考研专业课初试大纲

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代码/名称:849材料科学基础 一、考试基本要求 本科目考试着重考核考生掌握“材料科学基础”基本概念、基本思想、基本分析方法和基本理论的程度,要求考生对“材料科学”理论体系的基本框架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理解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制造-加工-结构-性能-应用相关关系,旨在评估考生运用材料科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解决实际材料工程问题的能力。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和“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 三、考试形式 闭卷,180分钟。 《材料科学基础》试题形式为1+2模块:“1”为所有考生的必答题模块,主要考点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2”为专业特色模块,其专业特色模块名称为: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考生可根据自身的优势选择其中的 1个模块答题。 四、考试内容和考试要求 (一)必答题模块考试内容及要求: (1)材料科学基础概述:掌握材料、材料科学、材料工程的含义,材料的分类,材料结构的层次,材料性能的环境效应,工程材料的选择、各种材料(金属、无机非金属及高分子)的结构与性能的区别等。 (2)晶体结构:掌握晶体价键类型及空间点阵,及常见材料的晶体特征。 (3)材料的变形与断裂:掌握材料的拉伸变形、典型的应力应变曲线、脆性材料与塑性材料、韧性断裂及脆性断裂的微观特征、脆韧转变内因外因等。 (二)选做题模块考试内容及要求: 1、材料科学与工程模块考试内容及要求: (1)金属的晶体结构 掌握:原子间的键合,空间点阵,晶向指数和晶面指数。晶体的对称性。极射投影。三种典型的金属晶体结构,金属的多晶型性,合金相结构。 (2)晶体缺陷 掌握:点缺陷的形成、分类,点缺陷的平衡浓度,点缺陷的运动。刃型位错和螺型位错的特征,柏氏矢量的确定、特性以及表示方法。作用在位错上的力和位错的运动,分析位错运动的两种基本形式:滑移和攀移的特点。位错的应力场及位错与晶体缺陷间的交互作用,分析运动位错的交割及其所形成的扭

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表

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表 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扣缴义务人名称:扣缴义务人所属行业:□一般行业□特定行业月份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201308版)

填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办理全员全额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包括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但低于减除费用、不需扣缴税款情形的申报),以及特定行业职工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月份申报。 二、申报期限 次月十五日内。扣缴义务人应于次月十五日内将所扣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扣缴义务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办理延期申报。 三、本表各栏填写如下: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为税款所属期月份第一日至最后一日。 2、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实际支付个人所得的单位(个人)的法定名称全称或姓名。 3、扣缴义务人编码: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所确定的扣缴义务人税务编码。 4、扣缴义务人所属行业:扣缴义务人按以下两种情形在对应框内打“√”。 (1)一般行业:是指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特定行业以外的其他所有行业。 (2)特定行业: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 (二)表内各栏 1、一般行业的填写 (1)第2列“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用中、外文同时填写。 (2)第3列“国籍(地区)”:填写纳税人的国籍或者地区。 (3)第4列“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 ①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填写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证件名称。 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如果税务机关已赋予18位纳税人识别号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如果税务机关未赋予的,填写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照名称。 (4)第5列“身份证件号码”: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号码。 ①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纳税人,填写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证件上的号码。 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如果税务机关赋予18位纳税人识别号的,填写该号码;没有,则填写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照上的号码。 税务机关赋予境内无住所个人的18位纳税人识别号,作为其唯一身份识别码,由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次涉税事项,或扣缴义务人办理该纳税人初次扣缴申报时,由主管税务机关赋予。 (5)第6列“所得项目”:按照税法第二条规定的项目填写。同一纳税人有多项所得时,分行填写。 (6)第7列“所得期间”:填写扣缴义务人支付所得的时间。 (7)第8列“收入额”:填写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全部收入额。 (8)第9列“免税所得”:是指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所得。 (9)第10—17列“税前扣除项目”:是指按照税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可在税前扣除的项目。 (10)第18列“减除费用”:是指税法第六条规定可以在税前减除的费用。没有的,则不填。 (11)第19列“准予扣除的捐赠额”:是指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捐赠额。 (12)第20列“应纳税所得额”:第20列=第8列-第9列-第17列-第18列-第19列 (13)第21列“税率”及第22列“速算扣除数”:按照税法第三条规定填写。部分所得项目没有速算扣除数的,则不填。 (14)第23列“应纳税额”:第23列=第20列×第21列-第22列 (15)第24列“减免税额”:是指符合税法规定可以减免的税额。其中,纳税人取得“稿酬所得”时,其根据税法第三条规定可按应纳税额减征的30%,填入此栏。 (16)第25列“应扣缴税额”:第25列=第23列-第24列 (17)第26列“已扣缴税额”:是指扣缴义务人当期实际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18)第27列“应补(退)税额”:第27列=第25列-第26列 (19)第28列“备注”:填写非本单位雇员、非本期收入及其他有关说明事项。 (20)对不是按月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其适用“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填报,则不完全按照上述逻辑关系填写。 2、特定行业月份申报的填写 (1)第2列—第7列的填写:同上“一般行业”的填写。 (2)第8列—第20列、第23列—第27列的数据口径同上“一般行业”对应项目,金额按以下原则填写: ①第8列“收入额”:是指本月实际发放的全部收入额。 ②第9列—17列的填写:填写当月实际发生额。 ③第18列“减除费用”:是指税法第六条规定可以在税前减除的费用额。没有的,则不填。 ④第19列“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准予扣除的捐赠额,按纳税人捐赠月份的实际收入额来计算。 ⑤第20列“应纳税所得额”:第20列=第8列-第9列-第17列-第18列-第19列 ⑥第21列“税率”及第22列“速算扣除数”:按照税法第三条规定填写。 ⑦第23列“应纳税额”: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时,“应纳税额”为预缴所得税额。第23列=第20列×第21列-第22列

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一)

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一)

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一) 个税明细申报类型:单位代扣代缴正常明细申报□个人正常明细自行申报□ 征管科、所: 扣缴人名称(盖章):开户银行:帐号: 扣缴人编码: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的规定,制定本表,扣缴义务人应将本月扣缴的税款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本表。 2

日 扣缴义务人声明:我声明:此扣缴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填报的,我确信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声明人签字: 纳税人(或授权人):代理申报人(或办税员):申报日期:年月日 说明:1.律师事务所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独资、合伙企业以及承包 承租经营者请使用《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二)》表申报。 2、应税项目为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时含税收入为 扣除费用和税收后的收入;应税项目为财产转让所得时含税收入为扣除财产原 值、合理费用和税收后的收入。 3.本表一式三份:经主管地税机关审核盖章后,扣缴人或纳税人一份、税收部门两份。 4、个税明细申报类型:单位正常扣缴申报的请选择单位代扣代缴正常明细申报;纳税人正常自行申报的,请选择个人正常明细自行申报;汇算明细申报和明细补退税申报请另行填写《个人所得税明细补、退税申报表》。 3

填表说明以及计算公式: 一、税目: 1、工薪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财产租赁所得, 6、财产转让所得, 7、股息、利息、红利所得 二、应税项目:根据税目不同选择: 工薪所得: 1、正常月薪收入, 2、补发工资收入, 3、年度奖金, 4、实物福利, 5、解除合同一次性补偿金, 6、内部退养一次性补助 劳务报酬所得: 1、设计, 2、装璜, 3、安装, 4、制图, 5、化验, 6、测试, 7、医疗, 8、法律, 9、会计,10、咨询,11、讲学,12、新闻,13、广播,14、翻译,15、审稿,16、书画,17、雕刻,18、影视,19、录音,20、录像,21、演出,22、表演,23、广告,24、展览,25、技术服务,26、介绍服务,27、经纪服务,28、代办服务,29、其他劳务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股息利息红利所得的应税项目与税目相同。 三、申报类型选择正常扣缴申报或自行正常申报的,税款所属期一定为申报当月的上月; 四、计算公式(按申报表栏数): 如果第13栏<=0,则第14、15、16、17、18、19栏为零; 申报表第11栏“费用扣除标准”说明: 由于2006年起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的费用扣除标准从800元变为1600元,有关计算需要予以改变,按税款所属期分段取扣除标准数进行计算。具体如下: A、税款所属期为2005年12月以前的(含12月),均应适用旧的费用扣除标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原费用扣除标准为:一般人员费用扣除标准为1500元;退休返聘人员费用扣除标准为800元;特殊行业人员包括远洋运输船员、取得永久居留权的留学人员、单位外派国外人员,其费用扣除标准为4000元;国籍为其他国家或港澳台地区的,费用扣除标准为4000元。 B、税款所属期为2006年1月以后的(含1月),均应适用新的费用扣除标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新费用扣除标准为:一般人员费用扣除标准为1600元;退休返聘人员费用扣除标准为1600元;特殊行业人员包括远洋运输船员、取得永久居留权的留学人员、单位外派国外人员,其费用扣除标准为4800元;国籍为其他国家或港澳台地区的,费用扣除标准为4800元。 C、国籍为“中国”的,一般人员费用扣除标准为1600元,特殊行业人员包括远洋运输船员、取得永久居留权的留学人员、单位外派国 外人员,其费用扣除标准为4800元;国籍为其他国家或港澳台地区的,费用扣除标准为4800元。 1、正常月薪收入:第8栏=第9栏=第10栏=0,纳税人国籍(地区)为中国”时,第11栏=1500,国籍(地区)为其他国家或港澳台地区的,第11栏=4000,第14、15栏按13栏套工薪税率;以下按栏数计算:13=7-11-12;16=13×14 4

云南花卉产业链行业分析研究报告

云南花卉产业链行业分析 研究报告

目录 引言 (1) 一、产业链与花卉产业链 (1) (一)产业链的定义及特征 (1) 1、产业链的定义 (1) 2、产业链的特征 (2) (二)花卉产业链的构成 (4) 二、云南花卉产业的发展现状 (5) (一)云省花卉产业的发展概况 (5) (二)云南鲜切花产业发展现状 (6) 1、云南鲜切花的地域分布 (6) 2、云南鲜切花的品种与市场 (7) 3、云南鲜切花的主要经营企业 (8) 三、云南花卉产业链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8) (一)选种育苗环节——科技基础薄弱,自主研发能力滞后 (9) (二)生产环节——技术水平落后,花卉龙头企业缺乏 (9) (三)物流环节——物流渠道不畅,专业化程度欠缺 (11) (四)销售环节——市场观念落后,现代营销手段缺失 (11) 四、云南花卉产业链的发展对策及建议 (12) (一)纵向花卉产业链的改善及优化 (12) 1、选种育苗环节——加强科研创新,注重品种保护 (13) 2、生产环节——依靠科技创新,培育龙头企业 (13)

3、物流环节——构建专业化的物流管理体系 (14) 4、销售环节——更新市场理念,创新营销手段 (14) (二)横向花卉产业链的拓展及延伸 (15) (三)立体花卉产业链模式的构建 (15) 结语 (18)

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消费领域也开始由逐渐由物质消费向精神消费转变。花卉产品作为精神消费领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正逐步成为我国对外贸易新的经济增长点。居民的消费水平日益增长,因此对于花卉产品消费需求潜力巨大。此外从花卉产业的关联度来看,花卉产业不仅与物流、旅游、会展等少数行业联系紧密,而且和生物医药、食品、美容、化妆品等产业密切相关,在一定条件下能实现产业集聚及产业升级的作用。 云南花卉自上世纪八十年代起步以来,到现在已经成为一个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在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促进农民增收,帮助政府有效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动云南经济的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总体而言,加快云南花卉产业发展所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我们知道,任何产业都由科研开发、产业化生产、市场流通及售后服务组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花卉产业也不例外。但云南花卉产业的产业链各部分结构比例明显失调,有如两端细中间粗的“纺锤”状,中间种植、生产环节粗大厚实,而前期科研开发和后期流通处理及销售则细小脆弱。因此,云南花卉产业要做大做强,中间大而两头脆弱的花卉产业链需要“整形”,需要加强前期科研开发和采后处理及营销。① 为此,本文基于产业链视角,针对目前云南花卉产业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思路以及促进花卉产业链延伸与拓展的对策建议,这对于把握现代花卉发展的内在规律,明确花卉产业各环节的定位与发展,提升云南花卉产业在新时期的竞争力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花卉产业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

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 发展XX生态农业 ———XX市花卉产业发展可研报告及实施方案 XX州XX农民专业合作社 XX州XX鲜花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1-4-20

XX市花卉产业项目可行性报告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1 XX市基本情况 1.2 项目建设方案 1.3 投资结构及资金来源 1.4 项目效益 1.5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1.6 综合评价 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2.1 项目建设背景 2.2 全国花卉产业化经营发展状况 2.3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三章项目建设条件 3.1项目建设条件优劣势分析 3.3 主要障碍因素及解决方案

第四章市场分析与销售方案 4.1 产品市场供求现状 4.2 产品市场前景分析 4.3 项目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优势分析4.4 销售策略与营销模式 4.5 销售队伍与销售网络建设 4.6 市场风险分析 第五章建设方案 5.1 产品方案和建设规模 5.2 建设规划和布局 5.3 建设标准和产品标准 5.4 生产技术方案 5.5 建筑方案 5.6实施进度安排 第六章环境影响评价 6.1 环境影响 6.2 环境保护与治理措施

第七章生产组织与管理 7.1 组织机构与职能划分 7.2 农民技能和培训 7.3 生产组织与合作模式 第八章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 8.1 投资估算依据 8.2 投资估算 8.3 资金来源 8.4财政补贴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 第九章财务分析与评价 9.1 财务评价 9.1.1财务评价依据 9.1.2 销售收入和销售税金及附加估算9.1.3成本估算 9.1.4 财务效益分析 9.1.5 不确定性分析

云南花卉产业市场分析

2016年云南花卉产业市场分析2016年云南花卉产业持续稳步发展,鲜切花产量连续23年全国第一,占全国75%的市场份额。 2016年,云南全省花卉种植面积万亩,总产值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和%;出口额亿美元,同比增长10%;花农收入115亿元,同比增长21%;全省花卉企业2136个,同比增加%;花农生产合作组织489个,同比增加%。 “云花”产业重点品种产销两旺,重点优势产品鲜切花和盆花的种植面积分别为万亩和万亩,较上年增长%和%;产量分别为亿枝和亿盆,同比增长%和%;产值分别为亿元和亿元,同比增长%和%。其中,主要鲜切花综合均价2元/枝,同比涨%。盆花大花蕙兰成品产量500万盆,较去年增加%,占全国总产量的%,销售均价75元/盆,较去年增长%。此外,盆栽玫瑰产量1000万盆,多肉植物产量3300万盆。我省已成为全国最大的大花蕙兰和小盆花产销中心。 云南全省花卉电商销售总额50亿元,较上年增长150%,其中销售鲜切花25亿枝,占全省总产量的%。电商的兴起和发展,拓展了终端消费市场,培育了新的消费群体和消费习惯,对调整我省花卉供给侧结构、稳定花卉市场行情、推动“云花”产业转型升级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受益于持续走高的花卉市场行情,云南花农收入较快增长,产业效益日益凸显。去年全省花农人均收入万元,花卉亩均产值达万元,最高亩产值达120万元以上。全省累计育成花卉新品种560个,较上年增加%,新品种研发规模全国第一。新优品种推广种植面积5000亩,同比增加25%。全省拥有创新技术和专利100余项,制定各类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70项,关键环节的技术实力领先全国,其中切花玫瑰智能栽培技术达到世界领先水平。花卉产业生态高效生产规模快速增长。全省采用全电脑自动化管控、水肥一体化循环利用生态高效种植模式的花卉面积达4000亩,较上年翻番。采用生态高效种植模式,单位产量和效益较传统种植亩均提高2倍以上。 在产业融合方面,去年全省花卉种植业产值亿元,较上年增长%;加工业产值32亿元,同比增长%;服务业产值亿元,同比增长%。花卉旅游业发展迅速,全年花卉旅游项目新增投资亿元,花卉旅游收入亿元,接待参观人数1460万人次,带动就业万人。云南在亚洲的鲜切花市场中心地位进一步巩固。 目前,云南省已涌现出了众多国内知名品牌,“斗南花卉”2007年成为国内花卉类第一个驰名商标后,“锦苑花卉KIFA”也成为驰名商标。去年,昆明国际花卉拍卖交易中心和斗南花卉电子交易中心拍卖总量12亿枝,同比增长25%。平均每天超过1000吨花卉从斗南花卉批发市场销往全国70个城市及46个国家和地区,斗南成为全国乃至亚洲的鲜切花价格风向标。 中商产业研究院简介 中商产业研究院是深圳中商情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下辖的研究机构,研究范围涵盖智能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金融、新消费、大健康、“互联网+”等新兴领域。公司致力于为国内外企业、上市公司、投融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提供各类数据服务、研究报告及高价值的咨询服务。

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表

SB009-2 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报告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所得期间: 年月申报流水号: 正常申报□自查补报□被查补报□延期申报预缴□汇缴申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编码扣缴义务人税务登记号扣缴义务人名称单位社保编号在职人员总数联系电话实际经营地址开户银行帐号 身份证 明类别身份证明号码 纳税人 姓名 所得 项目 所得项目 子目 所属时间 (起) 所属时间 (止) 所得 来源 地 收入总额 其中: 已申报 收入额 免税收 入额 按规定扣除项目 允许扣除 的费用额 法定减 除费用 额 准予扣除 的捐赠额 税款 负担 方式 雇主 负担 比例 雇主 负担 税额 应纳税 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 除数 应纳税额 已申报 应纳税 额 批准减 免税额 可抵缴 税额 应扣补 (退)税额 社保费住房公积金其他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21×22—2325 26 27 28=24-25-26-27 本页小计 合计 附列资料共份 扣缴义务人声明 我声明:此扣缴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填报的,我确信它是真实的、可靠 的、完整的。如有不实,我愿承担法律责任。 代理 人声 明 我声明:此扣缴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填报的,我确信它是真实的、可靠的、 完整的。如有不实,我愿承担法律责任。 扣缴义务人(盖章):代理人(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法人代表(签章):财务负责人(签章):填表人(签章):经办人(签章):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人(签章):受理申报日期:录入人(签章):录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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