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人员编制之基本规定与操作方案

医院人员编制之基本规定与操作方案
医院人员编制之基本规定与操作方案

医院人员编制之基本规定与操作方案

人是医院管理者诸要素中最为重要的要素之一,是医院功能活动的主体。从一定意义上说,医院管理实质上主要是对人员的管理。人员编制是医院人员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合理地进行人员编制管理,探索确定各级各类人员合理结构的原则和方法,对保证医院功能的充分发挥、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促进医院的良性发展,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医院人员编制的原则、特点和规划

医院人员编制是指根据医院功能需要所规定的各工作岗位的员额,以及各类工作人员的数量、层次及其相互间的比例关系。

(一)医院人员编制原则

实施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医院的医疗、保健、预防、教学、科研等功能,完成医院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最大限度地满足服务对象的要求,保证医院的常态运行。因此医院人员编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功能需要原则

医疗机构实施分级管理,各级医疗机构所具有的功能和所承担的任务不同,因而对不同等级和类别的医院,其人员编制的标准也不尽相同。医院人员编制必须依据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设置不同的编制标准,实行不同的编制管理方法,以保证医院功能正常发挥,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能级对应原则

医院的服务对象是人,医院工作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复杂性和严密性。因此对各级人员的配备,必须严格遵循能级对应原则,使每个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都与其所在的工作岗位所要求的职级相称。

3、合理结构原则

医院是由多学科、多专业、多部门组成的综合性机构,在医院人员编制工作中,必须坚持合理结构原则,使医院人员达到群体组合的最优化,以发挥医院人才群体的最大效能。

坚持合理结构原则,要保证各类人员合理的比例关系。通过各部门、各专业、各职种各职类人员比例关系的合理确定,使各项工作有

秩序地协调进行。

坚持合理结构原则,要保证合理的层次结构。医院各个层次人员应有合理的比例关系,通过各层次人员结构的合理确定,从组织上保证医院各项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指导、协调统一地进行。

坚持合理结构原则,要保证合理的年龄结构。应将不同年龄组的人员有机地搭配组合起来。医学人才具有实践性与晚熟性的特点,在医院人才队伍中,既要发挥资历深、经验丰富、知识渊博的老专家的学科带头人作用,又要注重培养、扶持、大胆使用年轻人才,使医院人才队伍老、中、青保持合理的年龄比例,以保证医院建设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坚持合理结构原则,要保证合理的知识结构。医院人员群体应由不同专业的人才构成,同时使各专业人才在医院人员编制中分别占有一定的比例。近年来,医学科学发展迅速,单一的医学专业人才已不能适应医院和医学科学发展的需要。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相关学科向医学的渗透,医院中工程技术人员的比例正在增加;不远的将来,心理学、社会学工作者也将成为医院工作人员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与此同时,由于现代化的高级精密仪器设备和电子计算机在医院的广泛应用,对医院人员知识结构的要求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因此,在医院人员的编制中,要充分考虑各专业人才的组合,以使医院人员

群体的知识结构适应医院及医学科学发展的需要。

4、精简高效原则

医院人员编制也应坚持精简高效原则,即坚持因事设岗,因岗设人,精简冗员,使岗位与人员编制在配备上达到优化,在保证医院工作质量的前提下,用较少的人员完成较多的工作任务,从而提高医院工作效率,达到优质高效低耗的目的。

5、动态管理原则

任何一种人员编制标准,都只能满足一定时空的客观需要。医院人员编制必须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科技进步和医院人力资源的开发程度,因时因地制宜,实施动态管理,以满足医院发展的客观要求。

6、适度流动原则

合理的人员编配,必须在人员的合理流动中才能实现。在人员编制管理过程中,要赋予医院在人事上的自主权,在医院内部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局面,以保证医院人员队伍的活力。

(二)医院人员编制的特点

1、系统性

医院实行分级管理,根据不同的医院级别和床位规模,实行不同的人员编制标准,因而医院人员编制具有系统性。医院人员编制的系统性,满足了不同级别和规模的医院发挥各自功能的要求,保证各级医院有机、和谐地运行。

2、科学性

任何机构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配备和组合,都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性,违反这种客观规律性,就会导致工作上的失误。医院人员编制也是如此。这就要求医院编制管理工作者在工作实践中,不断研究探索医院人员编制工作的客观规律,用以指导工作实践,使编制工作更具有科学性。

3、法规性

医院人员编制的确定,是根据客观实际的需要和可能,按照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经编制部门综合后,由上级编制主管部门审批的,其本身即具有法规的效力。编制一经确定,就必须坚决遵守,任何单位都不得随意增加或变相增加,更不允许转移编制,弄虚作假。

4、综合性

编制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涉及组织、人事、财政等各个部门,综合平衡和统筹安排是医院编制工作的基本要求。

二、医院人员的职类和职称

医院人员的职类大体上可分为五类:即卫生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党政管理人员、信息管理人员及经济管理人员、工勤人员。

(一)卫生技术人员

卫生技术人员是医院人员的主体,是完成医疗保健任务的基本力量。目前我国卫生技术人员根据业务性质分为四类:

1、医疗预防人员。包括中医、西医、卫生防疫、寄生虫病防治、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妇幼保健、卫生宣教等各方面的医疗预防专业人员。其技术职称为: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医师、医士、卫生防疫员等。

2、药剂人员。包括中药、西药、药检等方面人员。其技术职称

为: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剂师、药剂士、药剂员等。

3、护理人员。其技术职称为: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护理员等。

4、其他医技人员。包括检验、理疗、病理、口腔、放射、同位素、营养、生物制品生产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其技术职称为:主任技师、副主任技师、主管技师、技师、技士等。

(二)工程技术人员

医院工程技术人员是随着医院现代化进程而发展的。目前我国医院工程技术人员大体上包括:生物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建筑工程人员、机械工程人员、医疗设备工程人员、电子计算机技术人员、激光医学技术人员、核医学技术人员、净化处理技术人员、供电供水技术人员、水暖制冷及空调技术人员等。其技术职称为: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等。

(三)党政管理人员

党政管理人员包括政工和行政管理人员。政工人员包括党委、总支、支部以及党委机关部门的专职人员。政工人员的职称为高级政工

师、政工师等。

行政管理人员包括院长、副院长及其职能科室的主任、副主任、科长、副科长等专职人员。

(四)信息管理人员及经济管理人员

医院信息管理人员包括统计人员、病案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人员、图书管理及情报人员。统计人员职称有高级统计师、统计师、助理统计师和统计员。档案管理人员和图书管理人员的职称全国同行业人员一致。

医院经济管理人员包括经济核算人员、财务人员、审计人员等。经济系列人员的职称为高级经济师、经济师、助理经济师、经济员;财务系列人员的职称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

(五)工勤人员

医院工勤人员种类繁多,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医院一些后勤工作也可委托社会有关部门进行。

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在医院人员中还应设置医学心理学、医学

社会学工作者。目前在国外,心理学、社会学工作者已成为医院人员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我国医院中也会如此。

三、医院人员编制比例和配备

(一)确定编制总额

医院人员编制总额的核定,是依据有关主管部门核准的床位数,按一定的人员编制标准核定的。其计算公式为:

M==B×Y+[(B-Bmin)/(Bmax-Bmin)]×(Ymax-Ymin)×B+A1……+An

式中:M——核定人员编制总数;

B——核定床位数;

Bmax——规定该等级医院床位数的上限;

Bmin——规定该等级医院床位数的下限;

Y——编制常数平均值;

Ymax——该等次常数上限;

Ymin——该等次常数下限;

A1,A2,…,An——医院其他附属编制。

(二)制定编制方案

人员编制方案是编制员额、人员编制类别以及岗位、职数、各类人员结构比例等方面的规定。

(三)核定编制比例

编制比例是指编制员额与核编参数之间的比例关系的规定。医院编制比例,通常由一定数量的编制员额与一定数量的核编参数组成。对于医院来说,病床数就是核编参数,医院的核定病床数通常是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区域医疗规划所审定的。

(四)进行人员配备

医院的人员配备,主要依据卫生部1978年颁布的《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草案)》进行。根据这个《原则》综合医院病床与工作

人员之比,依医院的规模和承担的任务分为三类:300张床位以下的医院按1∶1.30~1∶1.40计算;300~400张床位的医院按1∶1.40~1∶1.50计算;5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按1∶1.60~1∶1.70计算。

医院各类人员的比例为:行政和工勤人员占总编制的28%~30%,其中行政管理人员占编制的8%~10%;卫生技术人员占总编制的70%~72%,在卫生技术人员中,医师、中医师占25%,护理人员占50%,药剂人员占8%,检验人员占4.6%,放射人员占4.4%,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占8%。

1、临床科室负责人配备

(1)科主任。25张床位以上的科设科主任,超过40张床位可增设副主任。门诊任务较多的科,病床虽少于25张也可设科主任。门诊及病房任务较少的科,可由其他有关科的科主任兼任。

(2)科护士长。各科设护士长(助产士长),病床多时可设副职。

2、医师的配备

卫生部规定,各级医师结构比例为: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1∶2∶4∶8。在编配某一职级的医师时,通常采用的计

算公式为:

M=(Tw×B×R)/Ta×15/P+A 式中:

M——某职级医师数;

Tw——住院医师日均诊治每位患者所需工时;

B——核定编制床位数;

R——病床使用率;

Ta——住院医师日均有效工时;

P——住院医师比例数;

A——机动数。

根据医院担负的任务和规模的不同,医师中高、中、初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也应有所差异,以初级卫生保健和社区医疗为主要任务的医院,医师的配备应侧重于全科医师,其专业技术职称中,高、中级比例可相对较少;承担高度医疗或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高中级专业技

术人员编配比例可适当增大。

3、护理人员和助产士的配备

护理人员包括护理技术人员和护理员。护理技术人员和护理员的比例为3∶1为宜。卫生部1997年颁布的《综合医院评审标准》规定,三级、二级综合医院中,实际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在编护理人员数不少于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50%;病房床位与病房护士之比不少于1∶0.4;具有大专以上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者,三级医院不少于护士总数的20%,二级医院不少于护士总数的10%。

(1)病房护理人员承担的工作量不包括发药及治疗工作量在内,发药及治护理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100~1.2∶100。

(2)40~50张床位设护士3~4人。

(3)门诊护理人员与门诊医师之比为1∶2。

(4)住院护理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100~1.2∶100。

(5)急诊室护理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100~1.5∶100。

(6)婴儿室护理人员与婴儿病床之比为1∶3~1∶6。

(7)注射室护理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2∶100~1.4∶100。

(8)供应室护理人员与病床之比为2∶100~2.5∶100。

(9)设有观察床的护理人员与观察床之比为1∶2~1∶3。

(10)手术室护理人员与手术台之比为2∶1~3∶1。

(11)助产士与妇产科病床之比为:1∶8~1∶10。

(12)病房、门诊、住院处、急诊室、观察室、婴儿室、注射室、手术室、供应室等单位,每6名护理人员(助产士)增加替班1名。

4、医技人员的配备

(1)检验人员。检验师与病床之比为1∶100~1∶200,其他检验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30~1∶40。血库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120~1∶150。

(2)药剂人员。药剂师与病床之比为1∶80~1∶100,其他药剂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15~1∶18,中药炮制、制剂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60~

1∶80。

(3)放射人员。放射医师与病床之比为1∶50~1∶60,技术人员与机器台数之比为1.3∶1~1.5∶1。

(4)理疗人员。理疗医师与病床之比为1∶100~1∶150,其他理疗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50~1∶100。

(5)营养人员。营养人员与病床之比,三级综合医院为1∶200;二级综合医院为1∶250。

(6)病理人员。病理人员与病床之比为1∶100~1∶130。

(7)麻醉人员。麻醉人员与手术台之比为1∶1~1.5∶1。

(8)口腔科技术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在编制总数内进行调配。

5、行政管理和工勤人员的配备

(1)书记、院长及其副职。100~200张床位的医院设2~3人;300~400张床位的医院设3~5人;5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设4~6人。

(2)其他行政管理人员。可根据医院科室设置和实际需要配备。(3)病人厨工。与床位数之比为1∶25~1∶30。

(4)配餐人员。与床位数之比为1∶40~1∶50。

(5)病房卫生员。与床位数之比为1∶20~1∶25。

(6)洗衣工。与床位数之比为1∶25~1∶40。

(7)其他工勤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工勤人员编制内进行调配。

提供人:赵贵宁(甘肃兰州)

(参考丁涵章等主编,《现代医院管理全书》,杭州出版社)

教师岗位设置方案

教师岗位设置方案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独树镇实验小学教师岗位设置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积极转换用人机制,创新管理体制,依据延边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方城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结合本部门和核准的岗位设置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拟设岗位管理 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例为3:4:3;十级、十二级岗位之间比例为5:5。 2)拟设岗位总量因聘用人员调出、退休、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影响工作时,依据岗位管理权限,经核准后,组织岗位聘任工作。 3)设置的三类岗位聘用,按照全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文件汇编规定的政策与程序组织实施。 4)已设置的临时岗位,通过自然减员、调出等办法逐步消化解决。临时岗位出现空缺时,均不能递补。 二、岗位聘用人员管理 1)经核准的三类岗位聘用人员,依据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由单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任务。 2)三类岗位聘用人员实行定期考核与动态管理。考核工作与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坚持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与职工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其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或岗位合同有关约定等为依据。

3)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聘期考核的参考依据,聘期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 4)岗位聘期期满,经考核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岗位管理权限核准后可续聘;基本称职的,予以一年的观察期,观察期满,经考核为称职以上的,按管理权限核准后可续聘,仍为基本称职的,应予底聘;不称职的,予以低聘或解聘。 5)在本单位工作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无相应等级岗位或相应等级岗位无空缺的情况下;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符合岗位等级分类任职基本条件的人员,可申请批准,设立特设岗位。 三、岗位任职条件 (一)各类岗位聘任(用)的基本条件 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聘任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聘任人员的基本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注重能力,其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主要依据。 在符合条件的教师中择优提出拟聘人选,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聘任条件

人员编制管理规定

人员编制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使公司的人员编制管理贴近生产经营实际,管理规范有序,发挥人员编制的人力成本控制功能,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兆泉汽车所有部门。 三、术语 (一)人员编制: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市场环境对所配备人员的数量、结构所作的计划。人员编制通常每年制订,包含岗位、人员数量、薪酬模式等内容,是进行人力成本预算和控制的重要管理工具。 (二)薪酬模式:公司现行的薪酬模式包括计时、计件、销售提成三类。 (三)直接人员:从事一线生产操作、直接创造产品价值的人员。 (四)间接人员:非一线生产操作人员,包括管理、营销、物流、品质、技术、后勤、生产辅助等岗位类别。 四、正文 (一)编制管理模式 以审批确定的年度编制为基础,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编制进行增减、调整等滚动控制。 (二)年度编制 1.年度编制根据年度经营规模制订。 2.年度编制制订规则 (1)直接人员:根据年度产量目标、生产组织方式制定人员编制。

同时根据可能的产量波动,制定与其相匹配的浮动编制预案。 (2)工作量与产量密切相关的间接人员:根据与直接人员的比例关系制订人员编制及浮动编制预案。 (3)其余间接人员:根据部门职能职责、业务流程、岗位设置等制定编制,应结合与直接人员的比例关系、历史状况等从紧控制。 (三)年度编制制订流程 1.每年第四季度,公司人力资源部下发次年度人员编制工作通知,提供范本,明确工作时间节点及其它相关要求。 2.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年度编制,并说明编制制订所依据的产量或销量规模,明确岗位、数量、薪酬模式、间接人数控制目标。 3.人力资源部与各部门沟通编制,并汇总后报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下发执行。 4.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编制执行状况进行适时监控与管理。 (四)编制滚动控制 1.编制滚动控制指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人员编制实行适时控制和跟 进的动态管理。具体表现形式包括在年度编制基础上的编制新增、编制减少、编制转移及浮动编制预案控制。 2.编制新增 (1)主要包括所有因人员异动、业务与职能新增等带来的岗位和人数增加。 a.审批流程: 各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审计部、工艺部——分管人力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3.编制减少

红十字会医院岗位设置方案

红十字会医院岗位设置方案 红十字会医院岗位设置方案 为做好我院岗位设置和职员聘任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全省岗位设置管理有关控制目标和要求,结合我院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现实,公道设置我院岗亭数目、等级和结构比例,为我院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和人员聘任制度打下良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平稳过度原则;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原则;坚持现实需要与将来生长相结合原则。 三、政策依据

(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及其《实施意见》 (国人部发[2006] 87号); (2)《**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人发〔2008〕275号); (3)《**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人社发)(20XX)XX号。 四、单位现状 (1) 医院基本情况 医院为正科级单元,财务经费泉源是核补,主管局为市卫生局。内部设有办公室、医务科、人保科、财务科、护理部、宣教科、信息科、医保科、总务科、保健科、影像科、功能科、检验科、外科、内科、妇产科、中医科、急诊科、康复理疗科、供应室科、麻醉科、药械科、口腔科、耳鼻咽喉科、皮肤性病科、门诊部等26个部门(科室)。 (2)人员结构 1、编制情况 现有编制109人。其中,管理人员3人;专业技术人员 83人;工勤人员9人。编制领导职数3人,分别为院长1人、

副院长2人。 2、现有在职正式人员情况 实有人数93人。其中,①管理人员6人 (院长1人、副 院长2人、九级职员3人),占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总数的26.8%;②专业技术人员总数83人,其中,副主任医师3人,副主任药师1人,占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总数4.3%;③中 级职称34人,其中主治医师14人,主管级护师18人,政工 师2人,占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总数36.5%;④初级职称45人,其中医师25人,护理师15人,员级5人,占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总数48.3%;⑤工勤人员9人,其中,高级工3人,中级工2人,普工4人,占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总数的 4.3%。 3、兼职情况 管理职员兼职专业技能岗亭,中级职称2人,占岗位总量的2.1%;专业技术人员兼管理岗位9人,其中,副高级3人,中级职务3人,初级职务3人,分别占兼任岗位总量的3.2%、3.2%、3.2%的专业技术岗位。 五、拟设岗位情况 我院拟设岗位总量93个。其中,管理岗位

公立医院编制外人员的管理

摘要:本文通过对医院人员结构分类及编制外人员管理现状的特点分析,指出在用工管理方面还存在着计划性不强、用工渠道比较混乱、管理服务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加强公立医院编制外人员管理的方式和方法。 关键词:公立医院编制外人员管理 一、编制外人员用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管理制度缺乏,随意性大。尽管大部分编制外管理人员都能够兢兢业业、尽忠职守,但由于编制外管理模式缺乏政策依据,在日常管理的应用中,对于编制外人员录用条件及方式、收入待遇、考核激励等方面仍缺乏制度规范,经常出现使用和辞退人员随意性大、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 2.用工主体混乱,责任不清。医院编制外人员管理的主体应该是医院的法人,也就是受医院委托的人力资源部门,但实际操作中普遍存在“有用工权限的单位违纪用工、无用工权限的处或科室等内部机构私自用工”现象,有些科室不通过人力资源部门私自招用工作人员,使不具备用人主体的科室实际成为用工主体。 3.员工内外有别,待遇不同。编制外人员和编制内人员不仅收入无法相比,还难以享受到编制内员工完整的福利待遇,如落户口、住房补贴、评职称等,向上发展也往往得不到平等的机会。 二、解决编制外人员用工管理问题的方法 1.提高法律意识,规范管理程序。医院应制定相关制度,规范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责任。人力资源部与医务处、护理部共同负责医护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和管理工作,加强对基层单位(直接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指导和管理,规范基层用工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提高法律意识。医院管理部门要对直接用人单位也就是科室的主任和护士长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定期邀请法律界人士对劳动法律法规的知识运用技巧、实务操作技巧进行系统的培训。比如怎样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试用期的规定、劳动合同怎样依法解除、休假员工如何管理等等。 2.严格执行法律,签订劳动合同。各科室聘用编制外人员要有完整的手续,科室确定聘用人选后,各种证件齐全,如有工作经历者要到原单位开具离职证明和档案存放证明,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保证医院合法用工。为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平时就应注重劳动合同的管理,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及时发出书面通知并要求签字,按期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如需继续留用员工,应及时与员工重新签订或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书。 3.消除内外之别,实行同等待遇。医院编制外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与员工的切身利益相关,直接影响着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因此在工资方面尽量做到与编制内人员同工同酬,节假日休息、年休假、过节费、节日加班费等都与在岗编制内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并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为这些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金(五险)和住房公积金,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4.通过培训、考核,提供发展空间。坚持继续教育,规范培训。医务处、护理部负责组织和实施对试用期满合格后的聘用人员进行定期的理论和操作培训。经过聘期内有计划、分层次、分专业的在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技术水平,使聘用人员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高。实行岗前教育与在岗培训相结合。健全考核制度,与编制内人员一样,制定规范的考核制度,由医务处、护理部定期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做到考核目的明确、考核时间固定、考核程序规范、考核内容合理。年终实行业绩考核,组织专科技术及专科理论考核,根据考核成绩及实际工作表现情况实行综合评定,以此作为签订合同、岗位调整、奖金发放及续签合同的依据。在评聘职称方面,与编制内人员一视同仁,对聘用人员给予和正式职工一样的享

医院人员编制基本规定

医院人员编制基本规定 人是医院管理者诸要素中最为重要的要素之一,是医院功能活动的主体。从一定意义上说,医院管理实质上主要是对人员的管理。人员编制是医院人员管理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合理地进行人员编制管理,探索确定各级各类人员合理结构的原则和方法,对保证医院功能的充分发挥、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促进医院的良性发展,均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医院人员编制的原则、特点和规划 医院人员编制是指根据医院功能需要所规定的各工作岗位的员额,以及各类工作人员的数量、层次及其相互间的比例关系。 (一)医院人员编制原则 实施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医院的医疗、保健、预防、教学、科研等功能,完成医院所担负的各项工作任务,最大限度地满足服务对象的要求,保证医院的常态运行。因此医院人员编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功能需要原则 我国对医疗机构实施分级管理,各级医疗机构所具有的功能和所承担的任务不同,因而对不同等级和类别的医院,其人员编制的标准也不尽相同。医院人员编制必须依据医院的等级、功能、任务,设置不同的编制标准,实行不同的编制管理方法,以保证医院功能正常发挥,工作任务的顺利完

成。 2、能级对应原则 医院的服务对象是人,医院工作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复杂性和严密性。因此对各级人员的配备,必须严格遵循能级对应原则,使每个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都与其所在的工作岗位所要求的职级相称。 3、合理结构原则 医院是由多学科、多专业、多部门组成的综合性机构,在医院人员编制工作中,必须坚持合理结构原则,使医院人员达到群体组合的最优化,以发挥医院人才群体的最大效能。 坚持合理结构原则,要保证各类人员合理的比例关系。通过各部门、各专业、各职种各职类人员比例关系的合理确定,使各项工作有秩序地协调进行。 坚持合理结构原则,要保证合理的层次结构。医院各个层次人员应有合理的比例关系,通过各层次人员结构的合理确定,从组织上保证医院各项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指导、协调统一地进行。 坚持合理结构原则,要保证合理的年龄结构。应将不同年龄组的人员有机地搭配组合起来。医学人才具有实践性与晚熟性的特点,在医院人才队伍中,既要发挥资历深、经验丰富、知识渊博的老专家的学科带头人作用,又要注重培养、扶持、大胆使用年轻人才,使医院人才队伍老、中、青保持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通许县孙营乡后砦小学岗位设置方案为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汴办〔2010〕4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机构编制情况:主要职责和任务(职能),单位规格、经费供给形式,编制数12。领导职数1个。 现有在编在册人员情况:实有人数12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人员总数10人(中级聘任5人,初级聘任5人。);工勤技能人员1人(中级工1人。)。 二、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XX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拟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12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10个,工勤技能岗位1个。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总数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8.3%。九级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总数1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83%。 2、中级岗位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0%。其中:八级岗位2个,九级岗位2个,十级岗位1个,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2:1。 3、初级岗位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0%。其中:十一级岗位3个,十二级岗位2个,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2。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

医院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标准(草) (2013年11月修订) 根据卫生部发《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78)卫医字第1689号}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市卫生局关于下发《市、区县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的通知{编办(1990)第034号、(90)卫人字第480号};卫生部关于下发《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9版)》的通知。 一、医院人员配置 1、管理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8-10%; 2、专业技术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80-85% 3、工勤人员占医院编制人员总数的5-10%。 二、专业技术人员配置 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95%,其中 医生占25%,护士占50%,药剂人员占8%,检验人员占 4.6%,放射技术人员占4.4%,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包括 理疗、病理、麻醉、营养等)占8%; 2、医生:护士=1:2 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 三、医院临床科室人员数量根据工作量、床位配比计算

(一)医师 1、病房医师 (1)普通病床:医师=1:0.2 (2)特殊床位(ICU):医师=1:0.8 (管理年1:0.8-1) (3)普通病房各级医师数: 床位:住院医师= 1:0.1 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1:2 付主任医师:主治医师= 1:2 (自定) 主任医师:付主任医师= 1:1 (自定) (4)婴儿床:医生= 20:1 (90年) (5)手术床:医师= 1:1-1.5 (6)手术科室的手术医师:日平均手术例数= 1:1 (自定)2、门诊医师: (1)医师:病人=1:48 (1医师接诊6人/小时)口腔医师:病人=1:16 (1医师接诊2人/小时)(医生接诊病人量平均6人/小时;其中外科、皮肤科7人/小时;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传染病科、TB平均6人/小时;内科、小儿科、中医科5人/小时,口腔科3人/小时。

岗位设置新实施方案

岗位设置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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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州区孙思邈中医院岗位设置方案 (试行) 为深化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科学合理的设置医院工作岗位,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2〕33号)、《陕西省深化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意见》(陕人社发(2012)14号),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陕政发〔2012〕9号),《铜川市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机构人员编制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铜川市耀州区孙思邈中医院 2、拨款形式:全额 3、隶属关系:卫生局 4、人员编制:140人(包括离退休人员) 5、现在岗总人数:137人(不包括离退休人员) 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总数:72人(不包括吕院长、韩武占,3个大学生关系未到) 6、现有聘用人员总数:65人(医疗:3人,护理:30人,财 务收费:10人,后勤:2人,针灸:1人,医技:11人, 药剂:7人,其他:1人) 二、设置岗位的原则依据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

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符合医院人事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则 以岗位设置为推进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契机,结合我院人才队伍结构现状、科学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坚持“优化结构、合理配置、按需设岗”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总数设置依据 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政策的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设置岗位的数量结构如下: 以实际开放床位计算岗位人员之比1:1.5 医院实际开放床位:80张(含急诊、儿科) 按1:1.5的比例计算:实际应设置人员总数:120人。院目前在岗137人(其中在编72人,聘用65人) 四、各类人员机构比例设置依据及设置 (一)各类人员人员结构比例依据 医院各类人员结构比例: 卫生技术人员总数占医院总数:75% 行政各类人员占医院总数:8% 非卫技及工勤人员占医院总数:17% (二)各类人员人员数设置 卫生技术人员应设置占医院总人数:90人(120X75%) 卫生技术人员应设置占医院总人数(医疗、护理): 73.5人(97.5X75%)医74人计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教育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中华人 教育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11号),设立教育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举办国际教育展览审批的职责交给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三)将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审核权交给部分学位授予单位。 (四)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六)深化高校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建立符合中国实际的高等教育质量评新评估方式,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深化直属高校管理体

与省级人民政府两级管理,以省级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基础上,加大地方统筹力度。 (七)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国家课程教材,全面实施(四)指导全国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制订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六)指导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承担深化直属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制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负责“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费投入情况。 (八)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医院岗位设置方案(20210201134847)

河北省第七人民医院岗位设置方案 为实现我院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冀人发[2007]76号)和《河北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冀卫人发2008]1 号),结合我院发展规划,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我院岗位设置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各类岗位应围绕医院发展规划的要求,遵循按需设岗、职数控制、结构合理、动态优化、管理规范的原则,按照省厅核准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设置相应的岗位。 二、实施范围 2、医院在册的正式职工,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 勤技能人员都要实行岗位管理。近几年新招聘的人员参照本方案执 行。 三、岗位类别 3、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4、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从事医院内部机构和人员组织、管理、协调、调度等事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分为单位领导岗位、内设机构领导岗位和普通管理岗位。单位领导岗位的设置,根据现行的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确定。 5、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 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在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制内,按照省有关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的规定,根据岗位专业要求、责任、工作量及难易程度等因素确定。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和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以医、药、护、技等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设置会计、统计、审计、经济、工程等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既要符合医院卫生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还要适应医院事业发展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6、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

医院人员编制比例和配备要求

医院人员编制比例和配备要求 (一)确定编制总额 医院人员编制总额的核定,是依据有关主管部门核准的床位数,按一定的人员编制标准核定的。其计算公式为: M==B×Y+[(B-Bmin)/(Bmax-Bmin)]×(Ymax-Ymin)×B+A1……+An 式中:M——核定人员编制总数;B——核定床位数; Bmax——规定该等级医院床位数的上限;Bmin——规定该等级医院床位数的下限;Y——编制常数平均值; Ymax——该等次常数上限;Ymin——该等次常数下限; A1,A2,…,An——医院其他附属编制。(二)制定编制方案人员编制方案是编制员额、人员编制类别以及岗位、职数、各类人员结构比例等方面的规定。 (三)核定编制比例编制比例是指编制员额与核编参数之间的比例关系的规定。医院编制比例,通常由一定数量的编制员额与一定数量的核编参数组成。对于医院来说,病床数就是核编参数,医院的核定病床数通常是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区域医疗规划所审定的。(四)进行人员配备我国医院的人员配备,主要依据卫生部1978年颁布的《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草案)》进行。根据这个《原则》综合医院病床与工作人员之比,依医院的规模和承担的任务分为三类:300张床位以下的医院按1∶1.30~1∶1.40计算;300~400张床位的医院按1∶1.40~1∶1.50计算;5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按1∶1.60~1∶1.70计算。医院各类人员的比例为:行政和工勤人员占总编制的28%~30%,其中行政管理人员占编制的8%~10%;卫生

技术人员占总编制的70%~72%,在卫生技术人员中,医师、中医师占25-35%,护理人员占40-50%,药剂人员占8%,检验人员占4.6%,放射人员占4.4%,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占8%。1、临床科室负责人配备(1)科主任。25张床位以上的科设科主任,超过40张床位可增设副主任。门诊任务较多的科,病床虽少于25张也可设科主任。门诊及病房任务较少的科,可由其他有关科的科主任兼任。(2)科护士长。各科设护士长(助产士长),病床多时可设副职。 2、医师的配备卫生部规定,各级医师结构比例为: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1∶2∶4∶8。在编配某一职级的医师时,通常采用的计算公式为: M=(Tw×B×R)/Ta×15/P+A 式中:M——某职级医师数;Tw——住院医师日均诊治每位患者所需工时; B——核定编制床位数; R——病床使用率; Ta——住院医师日均有效工时; P——住院医师比例数; A——机动数。根据医院担负的任务和规模的不同,医师中高、中、初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也应有所差异,以初级卫生保健和社区医疗为主要任务的医院,医师的配备应侧重于全科医师,其专业技术职称中,高、中级比例可相对较少;承担高度医疗或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编配比例可适当增大。3、护理人员和助产士的配备护理人员包括护理技术人员和护理员。护理技术人员和护理员的比例为3∶1为宜。卫生部1997年颁布的《综合医院评审标准》规定,三级、二级综合医院中,实际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在编护理人员数不少于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50%;病房床位与病房护士之比不少于1∶0.4;具有大专以上护

医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XXXX第一人民医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XXXX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XXXX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办法》和《XXX》等精神,结合XXXX第一人民医院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单位正式在编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未经编制部门核编或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一)岗位总量 根据XX编委办下达的编制数设置岗位总量为1066职。截止到XX年

X月XX日,我院正式在编人员共XXX人。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1.本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2.根据岗位设置原则,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标准如下: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为岗位总量的%;管理岗位为岗位总量的%;工勤技能岗位为岗位总量的%。 (三)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 1.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本单位管理岗位分为3个等级,八级职员5个,九级职员28个,十级职员10个。 设行政领导岗位5个,其中院长1个,副院长4个,均为八级职员。 内设机构领导职务设正副职24个,均为九级职员,包括院办、党办、纪检监察室、人事科、财务科、医务科、质控部、护理部、科教科、院感科、防保科、医保管理科、信息科、设备科、总务基建科、保卫科、门急诊办公室。 其他管理岗位14个,其中九级职员4个,十级职员10个。 在本单位(含编办核准的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批准其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同时任职,占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2.专业技术岗位

人员编制审批事项核准制度

人员编制审批事项核准制度 一、责任单位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行政机构编制科 二、责任人行政机构编制科实行科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科长主持科内全面工作,并对科内工作负全面责任,科内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任务。人员编制事项核准责任人科长、副科长,承办人具体办理。 三、权力行使依据 (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 (三)关于印发《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四)《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 (五)《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若干意见》 (六)《中共衡阳市委办公室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 四、核准范围市直党政群(民主党派)、人大、政协、政法机关及党政直 属事 业单位录用、聘用、调配人员及编制的调整与分配必须依法依规按管理程序进

行审批的机构编制事项。 五、办理条件 (一)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含审批)的依法依规必须审(报)批的事项,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十四、十五、十八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第一、第三、第五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二、三、六,具体包括:(1)履行市直党政群(民主党派)、人大、政协、政法机关及党政直属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日常管理,界定不同单位类别的编制使用范围,清理混用、挤占、挪用或者自行设定其他类别的编制事项;(2)在 编制限额内,审核市直党政群(民主党派)、人大、政协、政法机关及党政直属事业单位在同一层级、同一编制性质、同一经费渠道的人员异动、聘用;(3)负责市直党政群(民主党派)、人大、政协、政法机关及党政直属事业单位各种编制的下达分配。 (二)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的依法依规必须审(报)批的事项,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二、三、六和《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若干意见》一、二、三,具体包括:(1)凡涉及市直党政群(民主党派)、人大、政协、政法机关及党政直属事业人员编制增减的,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 按程序报同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或党委、政府审批;(2)在中央批准 的行政编制总额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同一层级内调整行政编制;(3)审核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共3篇)

篇一: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人民医院 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绵府办发?2009?12号)和《中共***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人民医院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江人社[2011]21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原则 (一)凡我院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二)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三)立足现状,着眼未来,平稳过渡,稳步实施。 二、医院编制及现有人员基本情况 根据市编办江编发(1991)12号文件核准我院事业编制490 人。我院现有在编在职工作人员407名,其中:管理人员4人,专业技术人员357人,工勤技能人员46人(注:各类人员数按照现执行的工资类别统计)。现有人员职务(岗位)聘用情况如下: (一)管理人员4人 1、单位领导1人。正职、副科级。 2、其他管理岗位4人:其中,保留七级待遇1人、九级职 员3人。 (二)专业技术人员357人 副高级聘任18人;中级聘任91人;助理级220人,聘任 217人,待聘3人;员级13人,聘任13人;见习15人。 现聘专业技术人员中“双肩挑”人员1人,为副高级职称,担任医院党总支书记、院长。 (三)工勤技能人员46人 技师3人,聘3人;高级工28人,聘28人;中级工5人,聘5人;普工10人,聘10人。 三、岗位设置情况 根据(江人社[2011]21号)核准我院按编制设置岗位总量 为490个。其中:管理岗位6个(不含“双肩挑”岗位5个),专业技术岗位442个,工勤技能岗位43个。具体设置岗位类别、等级及数量详见《绵阳市核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表》(附件)。 四、岗位聘用条件 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基本条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各岗位任职条件如下: (一)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各岗位具体条件 1、管理岗位

关于制定部门“三定”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制定部门“三定”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尉犁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县市政府、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巴党发…2011?2号)精神,这次尉犁县政府机构改革,制定“三定”规定的部门范围是尉犁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委信访局、编办。为切实做好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部门一般不设内设机构)“定职能、定岗位、定编制”(以下简称三定)工作,顺利完成机构改革工作任务,现对部门“三定”工作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定职责 定职责是“三定”工作的重点,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的关键环节。 (一)按照改革对转变政府职能的总体要求,以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为主要依据,参照自治区、自治州各部门“三定”规定的职能配置,对部门现有职能进行梳理和分析,提出调整、转变和界定职能的意见。 (二)在改善经济调节、严格市场监管的同时,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职责,增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许可。将一些技术性和具体事务性工作交给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 (三)在确定职权的同时,明确承担的责任。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明确和强化责任。 二、定内设机构

本着精干高效、综合设置的原则设置内设机构。县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原则上不设内设机构。 1、严格控制内设机构设置,注重内设机构职能的整合、调整和优化,重点加强业务科室,归并职责相近、职能弱化的科室。 2、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名称规范为股、室。 三、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增长,人员编制要按照中共尉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编制数进行核定。 2、严格按规定核定部门领导职数。政府工作部门领导职数原则按3名配备。 四、部门“三定”规定内容、时间和审批程序 各部门上报“三定”规定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部门职责调整,包括取消、划出、划入和增加、加强的职责具体内容;部门主要职责;人员编制、部门领导职数;其他有关事项;附则。 各部门在上报“三定”规定的同时,还要上报“三定”规定有关情况的说明,即:对职能转变的情况,特别是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对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特别是理顺部门职能交叉的情况;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情况等做出明确具体的说明。 各部门务必于2011年12月25日前将“三定”规定(草案)一式两份上报县委编办进行初审。 “三定”规定的审批程序: 1、各部门依据?尉犁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本通知,提出“三定”规定的初步意见,与县委编办进行沟通协商。

教师岗位设置方案

独树镇实验小学教师岗位设置方案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 管理制度,积极转换用人机制,创新管理体制,依据延边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方城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结合本部门和核准的岗位设置实际,特制定本方 案。 一、拟设岗位管理 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例为3:4:3;十级、十二级岗位之间比例为5:5。 2)拟设岗位总量因聘用人员调出、退休、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影响工作时,依据岗位管理权限,经核准后,组织岗位聘任工作。 3)设置的三类岗位聘用,按照全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文件汇编规定的政策与程序组织实施。 4)已设置的临时岗位,通过自然减员、调出等办法逐步消化解决。临时岗位出现空缺时,均不能递补。 二、岗位聘用人员管理 1)经核准的三类岗位聘用人员,依据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由单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任务。 2)三类岗位聘用人员实行定期考核与动态管理。考核工作与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坚持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与职工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其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或岗位合同有关约定等为依据。 3)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聘期考核的参考依据,聘期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 4)岗位聘期期满,经考核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岗位管理权限核准后可续聘;基本称职的,予以一年的观察期,观察期满,经考核为称职以上的,按管理权限核准后可续聘,仍为基本称职的,应予底聘;不称职的,予以低聘或解聘。 5)在本单位工作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无相应等级岗位或相应等级岗位无空缺的情况下;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符合岗位等级分类任职基本条件的人员,可申请批准,设立特设岗位。

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2010

【有效性】有效 【法规名称】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 【颁布部门】卫生部 【颁布日期】1978年12月02日 【实施日期】1978年12月02日 【正文】 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 为了加强医院组织建设,合理配备人员,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使医院工作适应新时期总任务的要求,根据卫生工作的四大方针、平战结和的原则和精简节约的精神,制定《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此组织编制原则适用于城市综合医院、医学院校的综合性附属医院和县医院。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此原则,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所属医院的具体编制。定编后,超编的要精简;对于缺额,各地应积极创造条件,根据人员来源和经费增加之可能,逐年补充。专科医院和独立门诊的编制,各省、市、自治区可参照此组织编制原则另行制定。 一、基本任务 医院的基本任务是坚持无产阶级政治统帅,以医疗为中心工作;同时,负责指导和承担地方、工矿的卫生预防工作、组织医疗队下农村;进行中西医药科学研究和培养卫生技术人员;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工作;对指定的医疗单位进行业务指导。 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在担负上述基本任务的同时,要保证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完成,并担当一定的诊疗技术指导和解决疑难病症的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医院实行党委(总支、支部)领导下的院长分工负责制。行政体制应按照减少层次、精干有力、发挥效能的原则,实行两级制。业务科室的设置,应按照医院的规模、实际需要和医学发展情况确定。 五百床位的医院机构设置可参照表一。 注:(1)在院党委(总支、支部)领导下,院长负责全院的业务和行政工作,副院长协助

院长分别负责人事、医疗、护理、门诊和总务工作。 (2)三百至五百床位的医院设院办公室,人事、医务、总务科,护理部;三百床位以下的医院设院办公室,医务、总务科(组),人事工作由院办公室负责。 (3)院办公室是院长的办事机构,主任可由一名副院长兼任,配秘书、干事。人事、医务、总务科(组),护理部,门诊部都设正、副主任,正主任可由一名副院长兼任。不设护理部的医院设总护士长。 (4)党委(总支、支部)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宣传、群众团体、统战、武装和保卫等项工作。 (5)临床、医技各科室可根据实际情况,设正、副主任,正、副护士长。 (6)为加强肿瘤和职业病的防治研究,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在指定的医院设肿瘤和职业病科。 三、病床的分配比例 综合医院病床的分配,应根据床位总数、当地医疗需要、各科技术力量和仪器装备、专科重点建设以及本地区有无专科医院等情况,由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岗位设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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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积极转换用人机制,创新管理体制,依据延边州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延边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延州办法【2011】18号,结合本部门和核准的岗位设置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拟设岗位管理 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例为3:4:3;十级、十二级岗位之间比例为5:5。 2)拟设岗位总量因聘用人员调出、退休、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影响工作时,依据岗位管理权限,经核准后,组织岗位聘任工作。 3)设置的三类岗位聘用,按照全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文件汇编规定的政策与程序组织实施。 4)已设置的临时岗位,通过自然减员、调出等办法逐步消化解决。临时岗位出现空缺时,均不能递补。 二、岗位聘用人员管理 1)经核准的三类岗位聘用人员,依据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由单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任务。 2)三类岗位聘用人员实行定期考核与动态管理。考核工作与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坚持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与职工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其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或岗位合同有关约定等为依据。 3)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聘

期考核的参考依据,聘期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 4)岗位聘期期满,经考核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岗位管理权限核准后可续聘;基本称职的,予以一年的观察期,观察期满,经考核为称职以上的,按管理权限核准后可续聘,仍为基本称职的,应予底聘;不称职的,予以低聘或解聘。 5)在本单位工作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无相应等级岗位或相应等级岗位无空缺的情况下;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符合岗位等级分类任职基本条件的人员,可申请批准,设立特设岗位。 三、岗位任职条件 (一)各类岗位聘任(用)的基本条件 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聘任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聘任人员的基本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注重能力,其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主要依据。 在符合条件的教师中择优提出拟聘人选,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聘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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