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二堡海宁皮革城招商细则

成都海宁皮革城招商细则

一、市场简介

成都海宁皮革城由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

投资建设,位于成都市“百里城市中轴”中心地段,成都市“北改”核心区新都区北部现代商贸综合功能区北新干道与兴城大道交叉口。项目占地面积198亩,规划总建筑面积45.6万平方米,总投资13.63亿元,现市场约16万平方米商铺对外招商。项目建成开业后,将荟萃国内外一流的皮革品牌,并以建设“西部第一,全国一流”的大型皮革商品交易中心为目标,努力争创国家4A级旅游景区。

注:1、我公司将根据报名情况对业态分布及店铺面积、间数作适当调整,具体以选房会上公布的图纸为准。

2、本次公开招商是指品牌旗舰店及餐饮、银行以外商铺。

3、本细则涉及所有面积均为建筑面积,得房率约为57%。

三、招商说明

1、招商对象:国内外皮革服装、裘皮服装、毛皮服装、箱包皮具、鞋类及其他皮制品生产企业及经营者;优先考虑大企业、大厂家、大品牌、大零售商;面向全国,以海宁、成都、辽宁、广州、北京等地优质品牌企业为主,谢绝投资者参与。

2、租售形式:本次招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商铺以租为主、少量出售。出售商铺共59间约14746平方米(其中二楼时尚皮装区商铺31 间约7442平方米,三楼品牌皮

装区商铺16间约4036平方米,四楼裘皮服装区商铺 12 间约3268平方米),其余商铺均为租赁。

(1)出售商铺:以暗标投标形式确定。

(2)租赁商铺:按直选和非直选两种形式选择商铺。

①租赁期限:2012年8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其中2012年8月1日至9月下旬为承租者商铺装修期)。

②中心租赁单价(以建筑面积为单位):一楼为675元/年. M2,二楼为1200元/年. M2,三楼为1100元/ 年.M2,四楼为1100元/ 年.M2。

租赁费一年一收,其中第一年租赁费(至2013年5月31日共10个月)六折优惠,第二、第三年租赁单价将根据经营实际情况定价(中心租赁单价涨幅不超25%)。

③承租权费(以建筑面积为单位):所有租赁商铺都必须交纳承租权费,其中二至四楼的租赁商铺按1800至2200元/平方米交纳,一楼箱包皮具区在第一次过户或转租时按800至1200元/平方米交纳。

3、选房资格确认方法:除持有海宁中国皮革城优先入驻证企业(只能选择一个业态)以外全部采用评分方法,并根据评分分值从高至低选取有选房资格的企业和经营者。评分分值类型类别:海宁地区(嘉兴市范围)、成都地区(成都市范围)、其他地区三个类型,并分品牌皮装类、时尚皮装类、裘皮服装类、毛皮服装类、箱包皮具制品类五个类别。

4、商铺数量分配:直选商铺数量按海宁地区、成都地区、其他地区55%、30%、15%左右的比例分配(各业态可根据报名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5、招商流程:报名—资格确认—通知报名者—交保证金—领取选房资格证—选房—缴款—签约。

6、经营要求:

①本市场所有经营产品必须明码标价。

②三楼品牌皮装区实行明折明扣统一收银管理,由成都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实行统一收银,并收取交易金额的1%管理费。

③本市场所有商铺的业主、企业和经营者都必须在本次招商和今后服从成都海宁皮革城管理部门对市场的统一划行归市及统一收银规划。

7、报名提醒:企业和经营者报名必须按不同地区不同业态分类报名,鉴于本次招商报名者数量众多,报名者可能会因达不到要求而不能参加选房会,而有资格参加选房会的也不一定能选到商铺。

四、报名条件

(一)出售商铺

国内皮革服装、裘皮服装、毛皮服装生产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报名后不得改变法人和经营者姓名。

(二)租赁商铺

1、一楼箱包皮具区

①箱包皮具鞋业类中国名牌或驰名商标直销企业或成都四川西南地区代理商;

②海宁皮革城推荐箱包品牌经营商、海宁皮具箱包商会企业、海宁中国皮革城及分市场箱包鞋业经营企业或经营者,如为代理必须取得西南、四川、成都代理权;

③注册地在成都市的皮革皮具箱包协会的会员单位;

④箱包皮具、手套、鞋业生产企业及其他皮制品生产企业。

只接受自评分2分(含2分)以上并能提供与评分标准相对应证明资料的企业或经营者报名。

2、二楼时尚皮衣、毛皮服装区

①时尚皮衣区:国内皮革服装生产企业和经营者。

②毛皮服装区:国内毛皮服装生产企业和经营者。

皮装和毛皮企业只接受自评分在2分(含2分)以上并能提供与评分标准相对应证明资料企业或经营者的报名。

3、三楼品牌皮装统一收银区

①直选企业:海宁中国皮革城品牌俱乐部持优先入驻证的皮装企业。

②评分企业:国内品牌皮革服装生产企业、经营者。

海宁地区只接受自评分在4分(含4分)、成都和其他地区只接受3分(含3分)以上并能提供与评分标准相对应证明资料的皮革服装企业或经营者的报名。

二楼时尚皮装区、毛皮服装区和三楼品牌皮装区只接受企业或经营者一个业态种类的报名。

4、四楼裘皮服装区

①直选企业:中国皮革城品牌俱乐部持优先入驻证的裘皮服装企业。

②评分企业:国内裘皮服装生产企业、经营者。

只接受自评分3分(含3分)以上并能提供与评分标准相对应证明资料的裘皮服装企业或经营者的报名。

五、报名与资格认定

1、报名时间: 2012年 4月9 日—4月13日,上午8:30-下午5:00。

2、报名地点:

①海宁:浙江海宁市钱江西路288号,海宁中国皮革城三期品牌风尚中心(风尚设计会所负一楼多功能会议厅),联系电话:0573-********

接受海宁地区、其他地区的报名。

②四川: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新义街29-33号成都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一楼招商部,联系电话:028-******** ,028-********

接受成都地区、其他地区的报名。

③不接受传真、快递报名,电子表格下载地址:https://www.360docs.net/doc/fd11439726.html,/

3、报名资料

①填写完整加盖公章或个人印章的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或前往报名地点领取);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必须同时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书);

④评分表及与评分内容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资料必须在报名时备好原件以便核查评分,同时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核实其中一份有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4、保证金标准

①一楼箱包租赁商铺选房保证金10万元。

②二-四租赁商铺选房保证金50万元。

③二-四楼商铺竞买保证金100万元。

5、资格审核

资格审定由本公司按照“海宁地区、成都地区、其他地区”三个类型和五个类别按各自的标准打分分值审核确认其选房资格。

①报名名单中如有重复或企业业主和经营者实际为同一家企业或品牌的均被视为一家企业或经营者;

②一家企业或经营者一个业态只有一次选房资格;

③选得品牌旗舰店经营资格的企业或经营者不能再参与同业态出租商铺选房;

④持优先入驻证和评分在一定分值(从高至低按比例确定)以上的企业或经营者优先选房;

⑤凡拖欠海宁中国皮革城及分市场租金或费用的企业或经营者一律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⑥三楼品牌皮装区报名资格审核按三楼商铺数的120%左右确定(按评分分值从高至低),余下则进入二楼皮装区资格审核;

⑦在报名后的资格复审中如出现疑问,要求报名者重新提供有关原件复核的,报名者必须及时提供,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报名名单经成都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审核后,在2012年4月22日前电话或短信通知报名者。同时,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者必须在2012年4月25日下午5:00前凭保证金银行缴款单至报名地点领取选房资格证。

六、评分及审核标准

每个报名者应按不同地区不同类别分别自评打分(分类评分表可在网上下载或前往报名地点领取,评分企业或经营者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与报名者为同一企业或同一经营者,直选企业不必打分), 如同时报名箱包皮具、品牌皮装、时尚皮装、毛皮服装、裘皮服装的企业和经营者必须分别打分,本公司将根据报名者自评分及掌握的相关信息和报名者提供的证明材料审定,以下为综合评分内容。

七、选房时间和选房方法

(一)选房日期和地点

选房时间:2012年4月27日至29日,共3天。

选房会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具体地点在领取选房资格证时明确)

每场选房会均由公证处到场现场公证,参加每场选房的企业或经营者由成都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提前通知。

(二)选房进场手续

凭选房资格证、选房者身份证原件,每户限一人进场;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选房,需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场。

(三)租赁商铺选房规则

1、各轮次选房者在该轮次选房前抽取抓阄顺序号,选房开始后凭抓阄顺序号抽取选房顺序号,每个轮次每个选房顺序号只有一次选房机会。

2、因迟到而错失选房抓阄顺序号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3、轮到某选房顺序号选房,在三分钟内无对应选房者上台选房,则由下一顺序号选房,该顺序号选房顺延。

4、选房者上台选房而未选中房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5、选房者上台选房应在三分钟内挑选完毕,超时本公司可以指定下一顺序号选房者上台选房,同时该选房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6、作自动放弃处理的,则不能进入下一轮同业态的选房。

7、选中商铺后,在平面图上选中的商铺内签名,由现场公证员发给《选房确认书》。

8、三楼、四楼品牌区选房者允许选择指定区域相邻两间商铺,但不得跨越消防分区,两间商铺必须按一间布臵,不得分割经营。

(四)出售商铺选房规则

1、每轮次推出出售商铺批次后,购房者现场分批填写对应投标书,投标报价金额为商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精确到元);

2、每批次按开标序号开标,价高者得;投标价格相同,抽签确定中标者;同一批次投标者只能中标一次,即前序号中标的不参加后面序号的评标。

3、每个报名者只能中标一次,即已中标者不能参加以后商铺的投标;

4、每间商铺均设有底价,低于标底的为无效标;

5、投标价最高者如放弃,现场拒绝签订《选房确认书》,则由第二价高者中标;如第二中标人放弃,则该商铺流拍;放弃者竞买保证金全部没收。

6、商铺竞得者,由现场公证处公证发给《选房确认书》。

(五)选房场次时间及选房对象

说明:如因上轮选房时间延后,则下一轮选房时间顺延。

八、缴款签约

(一)出售商铺

竞得商铺者在2012年5月15日前缴纳至总房款的50%购房意向金,凭银行缴款单及《选房确认书》与本公司签订《购房意向书》、《市场经营管理协议》、《风险承诺书》、《进场装修管理规定》,竞价保证金留规定的经营保证金后余额转为购房款;在9月30日前缴纳至总房款的85%,未缴纳者本公司将按照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利率上浮20%收取利息(如按揭者因我公司未取得银行按揭条件,按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利率收取);在本公司取得预售证后竞得商铺者必须在规定的1个月时间内与本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总房款中的剩余房款在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办妥银行按揭或现金付清。

如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本公司签订《购房意向书》,本公司视为其主动放弃该商铺购买权,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没收,该商铺由本公司另行处理。如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一个月内未付清房款,则在该款项应交清期限时间起按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利率上浮20%支付利息。

(二)租赁商铺

选中商铺者必须在2012年5月15日前交清第一年(10个月)租金和承租权费,凭银行缴款单及《选房确认书》与本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协议》、《市场经营管理协议》、《风险承诺书》、《进场装修管理规定》,在选房保证金中一楼箱包经营者留贰万元、二至四楼经营者留伍

万元经营保证金后余额转为租金。

2012年5月15日前不与本公司签订租赁协议者,本公司视为其主动放弃该商铺的租赁权,所缴纳的选房保证金没收,该商铺由本公司另行处理。

(三)保证金退还

没有选到商铺的选房者所交纳的保证金,本公司在选房会结束一周后陆续退还(不计息)。

(四)签约地点

1、成都:成都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招商部,联系电话028-********

2、海宁:海宁皮革城大厦一楼总部招商部,联系电话0573-********

(五)保证金及房款请交至本公司下列指定账户

名称:成都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成都农商银行新都支行

账号:022201000120010005969

成都农商银行新都支行大小额支付系统行号:31465102050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新都支行

帐号:4402253019201060178

九、物业管理及其他收费标准

1、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方米4.5元,按成都皮革城要求开业日期开门营业者免6个月物管费。

2、水费:除餐饮外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不单收。

3、电费:根据各商铺电表抄见数,按当地电费收费标准及公摊用电费用收取(如当地政府电价调整,则做相应调整)。

4、空调费:根据夏季运行空调的实际支出总金额,按营业商铺面积分摊后收取。如按成都皮革城要求开业日期开门营业者第一年租赁期全免。

5、税收及其他经营性规费由各商户自行向当地税务等部门交纳。

6、水电费我公司无法分户提供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发票。

十、风险提示

成都海宁皮革城项目是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打造的面向西南地区的销地型市场,特别提醒各报名企业和经营者在报名前慎重考虑以下风险因素:

1、销地型市场的市场培育风险:区别于产地型市场海宁皮革城和辽宁佟二堡海宁皮革城,基本无市场培育期,而成都海宁皮革城将面临相对较长的市场培育期。

2、四川同类市场的竞争风险:四川地区已经开业经营的皮革市场有成都九龙市场、汇美皮草广场、尚都广场、武侯皮革城、金荷花市场和川南皮革城等,以上市场都已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同业竞争压力较大。

3、区域位臵的风险:成都海宁皮革城处于成都绕城外约2公里,为非成熟商业区,消费

者是否认同该区域的市场型商业购物形式还需时间证明。

4、市场发展扩容的风险:成都皮革城一期市场如培育成功后,市场的继续发展会给经营企业和经营者带来扩容的风险。

十一、其他事项

1、交房标准:商铺地面铺设地砖;轻钢龙骨吊顶,筒灯;轻质隔墙,商铺门面玻璃隔断,设臵防盗卷帘门;空调出风到户;网络、电话线接口到户;用电分表到户,每户配有智能插卡取电器,符合消防规范要求的烟感、喷淋装臵。

企业如需自行装修地面及吊顶的,请在签约时明确。

2、企业和经营者自行装修的时间为2012年8月上旬左右,届时整个建设工程尚未结束,自行装修者必须服从工程建设的统一管理,装修时不能随意移动公共设施并确保其完好,开业时间预计在2012年9月下旬,商铺如不能按时营业,本公司有权组织其他经营者无偿进入该商铺营业。

3、楼层图纸内容仅作参考,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其中图纸所表述面积为预测面积。如预测面积与实际测定的面积差异在±3%以内的,租赁双方不再找补;差异面积在3%以上,多退少补。购买的商铺以预售证申领时新都区测绘机构预测绘面积为准,并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相应条款的规定为处臵依据。

4、本公司有权视报名情况,对本细则内容进行调整、修改、细化和完善。

5、本招商细则同时在海宁中国皮革城官方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fd11439726.html,/发布,报名表可提前在报名地点索取,也可在网站下载。

6、填写并上交报名表者,视为已阅并接受上述所有条款内容。

十二、公证与监督

成都海宁皮革城的选房工作由新都区公证处进行公证,并接受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对招商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本细则解释权属成都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所有。

成都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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