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询、冻结、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银行存款的通知

关于查询、冻结、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银行存款的通知
关于查询、冻结、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银行存款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查询、冻结、扣划企业事业单位、

机关、团体银行存款的通知

银发[1993]356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

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证司法部门严格执法,保障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中需要通过银行查询、冻结、扣划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银行存款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查询单位存款、查阅有关资料的问题

人民法院因审理或执行案件,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因查处经济违法犯罪案件,需要向银行查询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与案件有关的银行存款或查阅有关的会计凭证、帐簿等资料时,银行应积极配合。查询人必须出示本人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和出具县级(含)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签发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由银行行长或其他负责人(包括城市分理处、农村营业所和城乡信用社主任。下同)签字后并指定银行有关业务部门凭此提供情况和资料,并派专人接待。查询人对原件不得借走,需要的资料可以抄录、复制或照相,并经银行盖章。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银行提供的情况和资料,应当依法保守秘密。

二、关于冻结单位存款的问题

人民法院因审理或执行案件,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因查处经济犯罪案件,需要冻结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与案件直接有关的一定数额的银行存款,必须出具县级(含)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签发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及本人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经银行行长(主任)签字后,银行应当立即凭此并按照应冻结资金的性质,冻结当日单位银行帐户上的同额存款(只能原帐户冻结,不能转户)。如遇被冻结单位银行帐户的存款不足冻结数额时,银行应在六个月的冻结期内冻结该单位银行帐户可以冻结的存款,直至达到需要冻结的数额。

银行在受理冻结单位存款时,应审查“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填写的被冻结单位开户银行名称、户名和帐号、大小写金额,发现不符的,应说明原因,退回“通知书”。

被冻结的款项在冻结期限内如需解冻,应以作出冻结决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签发的“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为凭,银行不得自行解冻。

冻结单位存款的期限不超过六个月。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撤销冻结。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冻结单位银行存款发生失误,应及时予以纠正,并向被冻结银行存款的单位作出解释。

被冻结的款项,不属于赃款的,冻结期间应计付利息,在扣划时其利息应付给债权单位;属于赃款的,冻结期间不计付利息,如冻结有误,解除冻结时应补计冻结期间利息。

三、关于扣划单位存款的问题

人民法院审理或执行案件,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查处的经济犯罪案件作出免于起诉、不予起诉、撤销案件和结案处理的决定,在执行时,需要银行协助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银行存款,必须出具县级(含)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签发的“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附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制裁决定的副本或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副本,人民检察院的免予起诉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撤销案件决定书的副本,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书、刑事案件立案报告表的副本)及本人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银行应当凭此立即扣划单位有关存款。

银行受理扣划单位存款时,应审查“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填写的被执行单位的开户银行名称、户名和帐号、大小写金额,如发现不符,或缺少应附的法律文书副本,以及法律文书副本有关内容与“通知书”的内容不符,应说明原因,退回“通知书”和所附的法律文书副本。

为使银行扣划单位存款得以顺利进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需要银行协助扣划单位存款时,应向银行全面了解被执行单位的支付能力,银行应如实提供情况。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充分掌握情况之后,实事求是地确定应予执行的期限,对于立即执行确有困难的,可以确定缓解或分期执行。在确定的执行期限内,被执行单位没有正当理由逾期不执行的,银行在接到“协助扣划存款通知”后,只要被执行单位银行帐户有款可付,应当立即扣划,不得延误。当日无款或不足扣划的,银行应及时通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待单位帐上有款时,尽快予以扣划。

扣划的款项,属于归还银行贷款的,应直接划给贷款银行,用于归还贷款;属于给付债权单位的款项,应直接划给债权单位;属于给付多个债权单位的款项,需要从多处扣划被转移的款项待结案归还或给付的,可暂扣划至办案单位在银行开立的机关团体一般存款科目赃款暂收户或代扣款户(不计付利息)。待追缴工作结束后,依法分割返还或给付;属于上缴国家的款项,应直接扣划上缴国库。

四、关于异地查询、冻结、扣划问题

作出查询、冻结、扣划决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与协助执行的银行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直接到协助执行的银行办理查询、冻结、扣划单位存款,不受辖区范围的限制。

五、关于冻结、扣划军队、武警部队存款的问题

军队、武警部队一类保密单位开设的“特种预算存款”、“特种其他存款”和连队帐户的存款,原则上不采取冻结或扣划等项诉讼保全措施。但军队、武警部队的其余存款可以冻结和扣划。

六、关于冻结、扣划专业银行、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存款的问题

人民法院因审理经济纠纷案件或经济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因查处经济违法犯罪案件,需要执行专业银行、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款项,应通知被执行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自动履行。

七、关于冻结、扣划单位存款遇有问题的处理原则

两家以上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同一存款冻结、扣划时,银行应根据最先收取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冻结和扣划。在协助执行时,如对具体执行哪一个机关的冻结、扣划通知有争议,由争议的机关协商解决或者由其上级机关决定。

八、关于各单位的协调与配合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银行要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协助义务、积极配合。遇有问题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与协助执行的银行意见不一致时,不应拘留银行人员,而应提请双方的上级部门共同协商解决。银行人员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无故拒绝协助执行、擅自转移或解冻已冻结的存款,为当事人通风报信、协助其转移、隐匿财产的,应依法承担责任。

以上各项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

过去的规定与本文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关于审慎办理邮寄送达解除冻结文书的建议

关于审慎办理邮寄送达解除冻结文书的建议在银行的日常工作中,常会遇到外地人民法院前来冻结和解冻存款的情况。由于冻结必须由法院人民前来冻结方可办理,但在解冻时,却常遇到以邮寄《解冻通知书》的方式来解冻原来冻结存款的情况。由于相关法律对解冻的规定不太具体,如何进行办理已成为摆在银行工作人员面前的一道难题。但从法律风险的角度出发,应审慎办理邮寄送达解除冻结文书对存款进行解冻的业务。 1、根据《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银发『2002』1号文)的相关规定,“查询、冻结、扣划银行存款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执行人员应当上门送达,并出示本人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法院冻结存款的裁定书和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并明确规定:“查询、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与解除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均应由有权机关执法人员依法送达,金融机构不接受有权机关执法人员以外的人员代为送达的上述通知书”。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法律对冻结通知书的送达方式有明确规定,对解除冻结通知书的送达方式虽无明确规定,但明确金融机构不应接受有权机关执法人员以外的人员代为送达解除冻结通知书。 2、从《民事诉讼法》的角度出发,邮寄送达也是一种法定的送达方式,但针对地都是法律纠纷中的当事人。而银行不是法律纠纷中的当事人,而仅仅是协助执行人,是否可以接受或适用邮寄送达的方式,法律界也看法不一,对此银行则应当谨慎。 3、现有法律规定中,对银行怎样接收邮寄送达文书,以及怎样验证其合法性和真实性尚无明确规定。在当今社会诈骗手段层出不群的情况下,如何保证邮寄《解冻通知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当初作出冻结通知的法院的意愿的真实性,也成为实际操作的一项难点。同时由于解除冻结后,银行将没有任何理由要求客户不能支取款项,对存款将失去控制的能力。如错误解冻,银行将不得不承担法律后果,甚至会很严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8】15号文)第33条规定:“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从法律规范性和操作合规性角度出发,应要求作出冻

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存款账户机关

哪些衙门可以动你的银行存款? 都说钱放在银行里是安全的,这是因为银行根据宪法、法律以及储蓄合同的规定,对于储户负有保密和保管义务,他人是没有权利查询或者划拨的,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国家公权力机关还是有权力查询、冻结、划拨公民在银行的存款。关于国家机关对公民在银行存款的查询、冻结、划拨权限,且看下文详述。 一、查询、冻结、扣划银行存款的概念及依据 (一)概述 首先弄明白几个概念:查询、冻结、划拨。查询是指有权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银行告知被查询对象存款的金额、币种以及其他存款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冻结是指有权机关依法要求银行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储户提取其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冻结是一种临时性的执行措施,司法冻结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期满后,执行机关如不办理续冻手续,原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账户自然解冻。冻结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直接冻结,即有权冻结的机关根据被执行人的存款信息向其开户行发出协助冻结通知书,不经查询也不根据被执行人账户上存款金额的多少,直接冻结被执行人账户的行为;另一种是间接冻结,即有权冻结的机关或部门根据被执行人的存款信息先向其开户银行发出协助查询通知书,在被执行人开户银行的协助下,先查明应冻结的现存金额,再根据查明后的情况决定是否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再说划拨,也称之为扣划,是指有权机关要求银行将单位或个人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上的行为,这就是真正出血的过程了,所以学理上叫做“处分性执行措施”。 有权力查询、冻结、划扣银行存款的公权力机关主要是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但是具体哪些职能部门有相应权限、权力行使的合法程序等问题在实践中一直比较混乱。1995年7月1日施行的《商业银行法》首次从法律上对这一问题进行基本界定,原来政出多门的现象等到

协助查询通知书

协助查询通知书 【篇一:协助查询个人存款通知书】 xxxx(审计机关全称) 协助查询个人存款通知书 *审**查〔20**〕**号签发人:: 我署(厅、局、办)在对****(被审计对象)进行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过程中,根据相关证据,发现****(单位)以个人名义在你****存储公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由我署(厅、局、办)(或者委托****)对该存款进行查询,请予协助、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附:存款人姓名: 开户金融机构名称: 账号或者存款人身份证件号码: 查询内容: 查询人: (审计机关印章) ****年**月**日 【篇二:协助查询单位账户通知书】 垦利县审计局 协助查询单位账户通知书 垦审查〔2011〕号签发人: : 我局在对胜坨镇政府进行审计过程中,发现垦利县胜坨 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在你信用社设有基本账户。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由我局对该 账户进行查询,请予协助、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附:账户名称:垦利县胜坨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金融机构名称:胜坨信用社 账号:20100015469 查询内容:支票号10486395、10486396、10486385、 05696411、05018896、05018739、10565350资金去向 查询人:宋纪祥尚华娟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协助查询单位账户通知书 垦审查〔2011〕号签发人: :我局在对胜坨镇政府进行审计过程中,发现垦利县胜坨镇利民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在你信用社设有账户。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由我局对该 账户进行查询,请予协助、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附:账户名称:垦利县胜坨镇利民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金融机构名称:胜坨信用社 账号:20100065195 查询内容:支票号04971127资金去向 查询人:宋纪祥尚华娟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协助查询单位账户通知书 垦审查〔2011〕号签发人: :我局在对胜坨镇政府进行审计过程中,发现垦利县利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在你信用社设有账户。现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由我局对该账户进行查 询,请予协助、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附:账户名称:垦利县利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开户金融机构名称:胜坨信用社 账号: 查询内容:支票号04927914、04927913、04927885、 04927883、04927880、04927879、23815816资金去向 查询人:宋纪祥尚华娟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协助查询单位账户通知书 垦审查〔2011〕号签发人::我局在对胜坨镇政府进行审计过程中,发现东营市胜景林业有限公司在你信用社设有账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由我局对该账户进行查询,请予协助、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附:账户名称:东营市胜景林业有限公司 开户金融机构名称:胜坨信用社 账号: 查询内容:2009-2010年账户收支明细 查询人:宋纪祥尚华娟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国商业银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协助查询、冻结、扣划”是指金融机构依法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 协助查询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查询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的金额、币种以及其它存款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 协助冻结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禁止单位或个人提取其存款账户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 协助扣划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扣划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账户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上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金融机构是指依法经营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含外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市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邮政储蓄机构等。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存款,应当在存款人开户的营业分支机构具体办理。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有权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详见附表)。

第五条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不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六条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做好协助工作,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金融机构应当在其营业机构确定专职部门或专职人员,负责接待要求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的有权机关,及时处理协助事宜,并注意保守国家秘密。 第八条办理协助查询业务时,经办人员应当核实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以及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含,下同)机构签发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 第九条办理协助冻结业务时,金融机构经办人员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 (一)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 (二)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三)人民法院出具的冻结存款裁定书、其它有权机关出具的冻结存款决定书。 第十条办理协助扣划业务时,金融机构经办人员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 (一)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 (二)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

【推荐】×××公安局冻结/解除冻结存款/汇款通知书word版本 (2页)

【推荐】×××公安局冻结/解除冻结存款/汇款通知书word版本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 ×××公安局冻结/解除冻结存款/汇款通知书 ×××公安局冻结/解除冻结存款/汇款通知 书┏━━━━━━━━━━━━┓. ┏━━━━━━━━━━━━━━━━━┓. ┏━━━━━━━━━━━━━━━┓┃×××公安局┃. ┃×××公安局┃. ┃×××公安局 ┃┃冻结/解除冻结┃. ┃冻结/解除冻结 ┃. ┃冻结/解除冻结┃┃存款/汇款通知书┃. ┃存款/汇款通知书┃. ┃存款/汇款通知书 ┃┃(存根)┃. ┃字[ ] 号 ┃. ┃(回执)┃┃字[ ] 号 ┃字┃_______:┃字┃字[ ] 号 ┃┃案件名称_______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_____公安局:┃┃案件编号_______ ┃. ┃法》第____条之规定,请予┃. ┃你局____字[ ]____ ┃┃犯罪嫌疑人___男女____岁┃. ┃冻结解除冻结犯罪嫌疑人 ___________ ┃. ┃号通知书收悉,犯罪嫌疑人____ ┃┃协助冻结单位____ ┃. ┃的下列存款/汇款:┃. ┃___在 ___________________的存┃┃冻结解除冻结原因____ ┃第┃ 所在金融机构/邮电局_________ ┃第┃款/汇款_______元已冻结/ ┃┃冻结数额____________ ┃. ┃户名/汇款人或收款人 _________ ┃. ┃解除冻结,此复。┃┃冻结解除冻结时间____ ┃. ┃账号/汇票号码_______________ ┃. ┃(协助冻结解除冻结单位印)┃┃批准人______________ ┃. ┃冻结数额(大、小写)_________ ┃. ┃年月日 ┃┃批准时间____________ ┃.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办案人______________ ┃号┃(冻结时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 ┃┃┃办案单位 ____________ ┃. ┃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逾期不┃号┃ ┃┃填发时间____________ ┃. ┃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撤销┃. ┃┃┃填发人 ______________ ┃. ┃冻结。)┃. ┃ ┃┃┃. ┃(公安局印)┃. ┃┃┃ ┃. ┃年月日┃. ┃ ┃┗━━━━━━━━━━━━┛.

查询冻结扣划相关规定

关于存款查询、冻结和扣划的若干法律问题 司法.行政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银行存款(以下简称查冻扣)是包括人民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在工作中经常遇到的现象。由于不同历史时期的许多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这一问题作出相应的规定,相互之间亦存在冲突之处,出于对权限。效力或者程序等问题理解的差异,强制执行机关同金融机构之间经常出现争执,甚至因矛盾激化而发生人身冲突以及拘﹑罚款等后果。1995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商业银行法》在解决这一问题上具有里程碑性的意义,它以法律的形式从根本上对这一问题作出了基本界定,结束了以往多、散、乱且缺乏权威性的局面,导致许多依据失去效力,进而导致一些司法或者行政机关失去了原有的查冻扣权力。因此,正确认识并处理好存款的查冻扣问题,在金融业务实践中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存款查冻扣行为的法定权限 目前,确定查冻扣权力及权限的最重要依据是1995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商业银行法>>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各机关的权限如下:有权查询单位:公安、检察院、法院、安全机关、监察。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保卫部门、海关。税务。审计。证监会。有权冻结单位:公安、检察院、法院、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保卫部门。海关。税务。有权扣划单位:法院、海关。税务 (一)具有完整的查询、冻结、扣划存款权力的部门 l.人民法院。公,检、法部门在查,冻、扣方面的基本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其中《民事诉讼法》第221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存款。”这里,人民法院所获得的是在义务人不主动履行的情况下,为保证生效法律文书获得履行而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这里的法律文书包括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作出的裁判和无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 2.税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5月l日起施行]第54条规定:“税收机关有权…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以此为依据,税务机关可查询单位和个人存款;第38条规定:“……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以此为依据,税务机关可冻结、扣划存款。 3.海关。《海关法》[2000年7月8日的起修改后施行]第6条第5项规定:“……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这样,法律就赋予海关查询存款的权力。第61条规定:“海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义务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纳税义务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海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义务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暂停支付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此规定明确赋予了海关扣划存款

扣划通知书

扣划通知书 篇一: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样式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 (XXXX)XX执X字第XX号 银行: 根据因单位在期限内未予执行,请将该单位在你行(处)账户的存款元,扣划至单位银行账户或国库。收款单位名称: 开户行名称: 账号: XXXX年XX月XX日 (院印) 篇二:扣划流程 1.1.1.1没收扣划1.1.1.1.1没收扣划-活期1.1.1.1.1.1基本信息 1.1.1.1.1.2操作界面及栏位说明操作界面: 1.1.1.1.1.3操作流程 1.柜员审核执法人员提交的《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及法律文件副本、经办人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无误后,按扣划通知书金额手工填制特种转账借贷方传票,启动没收扣划——活期交易(274210)。 2.柜员刷折或键盘输入主账号,选择分账户,系统反显账户信息。扣

划冻结的存款输入冻结编号,申请机构、扣划通知书编号、执行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是否销户、扣划金额、扣划入账账号提交,系统提示06级主管柜员授权。 3.授权成功后,在特种转账借贷方传票上打流水信息,如果选择销户还需打印个人储蓄利息清单。 4.个人储蓄利息清单递交执法人员签字确认同特种转账借贷方传票一并加盖业务讫章,与《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及法律文件副本复印件一并随当日传票管理,《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原件及法律文件副本原件专夹保管年末装订归档永久保管。柜员填写《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回执联后加盖业务公章,与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一同递交执法人员。 5.交易成功,退出本交易。1.1.1.1.1.4注意事项 1.质押不能扣划。 2.在非冻结状态下扣划,活期相当于支取。 3.银行卡账户和单位存款账户不能通过本交易销户。 4.在冻结状态下扣划需要先联动解冻,如果扣划金额小于冻结金额,剩余金额仍需冻结的需要重新启动冻结交易办理冻结。 5.冻结期间正常计息,对于冻结扣划,增加冲减利息金额(不包括利息税),利息税金额。如果在冻结时,冻结文件没有指明是赃款,在扣划存款的文件中指明是赃款的,在冻结期间已结息入账的,应填制红蓝字“借贷方传票”冲减冻结期间的利息和利息产生的利息税。

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

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 税解冻通…?号 : 鉴于的税款,决定从年月日起解除年月日发出的《冻结存款通知书》(税冻通…?号)对其存款帐户号存款的冻结。 税务机关(签章) 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设置。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对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后,纳税人自行缴纳了应纳税款,或者税务机关依法强制执行了纳税人的应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时使用。 3.本通知书抬头填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具体名称。 4.“鉴于的税款”第一横线处填写被冻结存款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等的具体名称;第二横线处应分清解除冻结存款的不同原因分别填写: (1)纳税人在限期内自行缴纳应纳税款的,填写“已在限期内缴纳”;(2)由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税款入库的,填写“已经依法强制执行”。 5.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税款或者银行转回的完税凭证之日起1日内解除冻结存款;纳税人未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追缴税款入库的,也应向金融机构发出本通知书解除冻结存款。6.本通知书应与《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一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由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后使用。 7.本通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8.文书字轨设为“解冻通”,稽查局使用设为“稽解冻通”。 9.本通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随同《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适用)》送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一份装入卷宗。

查询冻结扣划管理办法

自贡农商村镇银行 单位查询/冻结/扣划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根据《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有权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详见附表)。 第三条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不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四条办理协助冻结业务时,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 (一)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 (二)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三)人民法院出具的冻结存款裁定书、其它有权机关出具的冻结存款决定书。 第五条办理协助扣划业务时,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 (一)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 (二)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三)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机关的有关决定书。 第六条营业机构协助有权机关办理查询、冻结和扣划手续时,应对下列情况进行登记:有权机关名称,执法人员姓名和证件号码,金融机构经办人员姓名,被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的名称或姓名,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的时间和金额,相关法律文书名称及文号,协助结果等。登记表应当在协助办理查询、冻结、扣划手续时填写,并由有权机关执法人员和金融

机构经办人签字。 第七条有权机关要求办理冻结或扣划交易时,对个人存款账户不能提供账号的,营业机构经办人员应当要求有权机关提供该个人的实名证件号码或其它足以确定该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 第八条两个以上有权机关要求对同一个人的同一笔存款办理冻结或扣划交易时应当优先协助先行送达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的有权机关办理冻结、扣划手续。 第二章查询存款 第九条有权查询机关。有权机关必须提供相应的证件和法律文书实施查询,实施查询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第十条审查证件、文书。网点负责人或当日主管认真审查、核实有权机关执法人员所提供的证件和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受理查询 1、网点负责人(当日主管)在办理查询手续时,应在《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登记簿》进行登记:有权机关的名称,执法人员的姓名和证件号码,网点负责人(当日主管)姓名,被查询单位的名称或姓名,协助查询的时间和金额,相关法律文书名称及文号、行文单位、协助查询结果,并要求执法人员和网点负责人(当日主管)在登记簿上签名章。 2、网点负责人(或当日主管)审查无误后,选择相关查询交易码(9100、9140等)查询被查单位存款余额,填写《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回执)》,加盖业务公章,退查询单位,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与相关资料粘贴在《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登记簿》里保管,并在登记簿中登记查询情况。 3、网点负责人将业务办理情况电话报一级支行财务会计部经理。 第三章冻结存款 第十二条有权机关冻结。执法人员必须提供相应的证件和法律文书实施冻结,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银行协助查询、冻结、扣划柜面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IKJ7200-02 受控号:中国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ⅩⅩ省分行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Corporation Shandong Branch 协助查询、冻结、扣划柜面作业指导书 编制: 审核: 批准: 版本号: 6.0 生效日期:ⅩⅩ年11月4日

目录 修改记录 (3) 1.目的 (4) 2.范围 (4) 3.定义和缩写 (4) 4.职责与权限 (5) 5.政策 (5) 6.流程描述与控制要求 (5) 6.1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处理 (7) 6.2协助解冻处理 (8) 7.检查监督 (9) 8.依据文件、相关文件和支持文件 (9) 8.1依据文件 (9) 8.2相关文件和支持文件 (9) 9.附录 (9) 附录一:中国ⅩⅩ银行查询、冻结、扣划情况登记簿(RKJ7217-208) (10)

修改记录

1.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中国ⅩⅩ银行ⅩⅩ省分行协助执行存款账户查询、冻结、扣划业务的处理要求和控制要点,旨在规范协助执行存款账户查询、冻结、扣划的业务操作流程,防范和控制风险,保证此项业务处理合法、准确。 2.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中国ⅩⅩ银行ⅩⅩ省分行营业网点协助执行存款账户查询、冻结、扣划业务的处理。 3.定义和缩写 本文件采用ISO9000:2000、《中国ⅩⅩ银行内部控制体系――框架和要求》、《中国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ⅩⅩ省分行内控手册》(ICM-CCBSD)和《中国Ⅹ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ⅩⅩ省分行质量手册》(QMM-CCBSD)的定义和缩写。除外还采用以下定义: 1)协助查询:是指中国ⅩⅩ银行ⅩⅩ省分行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 以及有权机关查询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的金额、币种以及其他存款信息 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 2)协助冻结:是指中国ⅩⅩ银行ⅩⅩ省分行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 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单位或个人提取其存款账户 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 3)协助解冻:是指中国ⅩⅩ银行ⅩⅩ省分行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 以及有权机关解冻的要求、冻结期满,恢复单位或个人对其已被冻结的存 款提取权利的行为。 4)协助扣划:是指中国ⅩⅩ银行ⅩⅩ省分行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 以及有权机关扣划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的全部或部分存款划转到指定账 户上的行为。 5)有权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有权查询、冻结、扣划 单位和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行机关及行使行 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银行查询、冻结、扣划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查询、冻结、扣划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协助有权机关进行账户查询、冻结、扣划及个人查询工作,依据《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银发〔2002〕1号)、《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法发〔2000〕21号)、《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14〕53号)、《自治区民政厅、广西银监局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开展社会救助家庭存款等金融资产信息查询工作的意见》(号)、《司法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查询被继承人名下存款等事宜的通知》(司发通〔2013〕7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查询、冻结、扣划”是指协助有权机关对单位或个人的财产信息所进行的查询、冻结、扣划。 第三条协助查询是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查询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的金额、币种以及其他存款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 第四条协助冻结是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单位或个人提取其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 第五条协助扣划是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扣划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的行为。 第六条协助个人查询是指自然人对本人或其家属的存款情况所进行的查询。 第二章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操作流程第七条总行会计运营部负责受理有权机关的各类查询业

务,各网点负责有权机关的各类查询、冻结和扣划业务。 第八条查询受理原则:对有权机关到我行各网点查询存款的,各网点应依据首问负责制的原则给予办理;对于需要打印流水且被查询对象不在本网点开户的,可告知有权机关到开户网点或会计运营部进行查询;对于有权机关到网点查询X年X 月X日之前的账务的,网点应填写《旧系统查询存款申请表》(附件2),并通过OA电子流程中的会计运营部业务相关流程申请由会计运营部进行查询,会计运营部查询后将电子信息返回到网点。 第九条对查询被执行人在我行财产信息,冻结和扣划被执行人在我行存款的,支行长助理(营业部经理/分行营业部总经理)要严格核对执行人员的相关手续和证件(执行人员一定要两人或两人以上),核对准确并由支行长签字确认后再予协办。对于有权机关到会计运营部进行查询的,经办人员也要认真核对执行人员的相关手续和证件(执行人员一定要两人或两人以

银行存款查询、冻结和扣划操作指引

银行存款查询、冻结和扣划操作指引 司法和行政机关查询、冻结、扣划银行及金融机构存款、资金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有时因效力或者程序等问题理解的差异,强制执行机关同金融机构之间经常出现争执,甚至因矛盾激化而发生人身冲突以及拘留﹑罚款等后果,所以正确认识并处理好金融机构存款、资金的查询、冻结、扣划问题,在金融业务实践中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摘录的相关要点:(一)金融机构办理协助查询业务时,经办人员应当核实执法人员的有效工作证件,以及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含,下同)机构签发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 (二)金融机构办理协助冻结业务时,经办人员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 1.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 2.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3.人民法院出具的冻结存款裁定书、其它有权机关出具的冻结存款决定书。 (三)金融机构办理协助扣划业务时,经办人员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 1.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 2.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3.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机关的有关决定书。

(四)金融机构在协助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存款时,应当审查以下内容: 1.“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填写的需被冻结或扣划存款的单位或个人开户金融机构名称、户名和账号、大小写金额; 2.协助冻结或扣划存款通知书上的义务人应与所依据的法律文书上的义务人相同; 3.协助冻结或扣划存款通知书上的冻结或扣划金额应当是确定的。如发现缺少应附的法律文书,以及法律文书有关内容与“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的内容不符,应说明原因,退回“协助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或所附的法律文书。 有权机关对个人存款户不能提供账号的,金融机构应当要求有权机关提供该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它足以确定该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 (五)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内控制度的规定建立和完善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的登记制度。 金融机构在协助有权机关办理查询、冻结和扣划手续时,应对下列情况进行登记:有权机关名称,执法人员姓名和证件号码,金融机构经办人员姓名,被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的名称或姓名,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的时间和金额,相关法律文书名称及文号,协助结果等。 登记表应当在协助办理查询、冻结、扣划手续时填写,并由有权机关执法人员和金融机构经办人签字。 金融机构应当妥善保存登记表,并严格保守有关国家秘密。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存款,涉及内控制度中的核实、授权和审批工作时,应当严格按内控制度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拖延推诿。

商业银行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实施细则

商业银行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行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个人在本行存款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查询、冻结、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银行存款的通知》、《关于审计机关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账户和存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有权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本行存款的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详见附表)。 第三条本行各机构应当设立《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登记簿》,建立和完善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的登记制度。 登记簿应当在协助办理查询、冻结、扣划手续时填写,并由有权机关执法人员和本行经办人签字。 第四条本行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应当依法合规,严格执行、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及时处理协助事宜,并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损害客户合法权益。 第五条本行在协助办理查询、冻结、扣划存款手续时,如涉及到授权、审批的,应当及时办理,如因程序等客观原因暂时不能办理的,应及时告知有权机关执法人员。 第二章查询 第六条本细则所称的协助查询是指本行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 机关查询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的账户信息、存款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 第七条办理协助查询业务时,经办人员应当核实执法人员的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一)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或执行公务证(执法人员为人民法院的,应同时核实执法人员的工作证、执行公务证,下同); (二)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含,下同)机构签发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 第八条在协助有权机关办理查询手续时,各机构应对下列情况进行登记:有权机关名称、执法人员姓名和证件号码、本行经办人员姓名、被查询单位或个人的名称或姓名、账号、协助查询的时间和金额、协助结果等。各机构对出具的执法回执应当复印留存。 第九条有权机关要求查询存款的执法人员的证件复印件、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的原件以及本行出具的相关回执复印件应专夹保管,按年装订,与《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登记簿》一起作永久保管。 第十条在协助有权机关办理完毕查询存款手续后,有权机关要求予以保密的,本行应当保守秘密。 第十一条本行协助人民法院查询的资料应限于存款资料,包括被查询单位或个人开户、存款情况以及与存款有关的会计凭证、账簿、对账单(含电脑储存资料)等资料。人民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机构如因侦查经济案件、刑事案件需要扩大侦查范围的除外。对需查询的资料,本行各机构应当如实提供,有权机关根据需要可以抄录、复制、照相,但不得带走原件。 第十二条有权机关在查询单位存款情况时,只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而未提供账号的,

查询冻结扣划管理规定

查询冻结扣划管理规定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自贡农商村镇银行 单位查询/冻结/扣划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行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根据《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有权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详见附表)。 第三条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不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四条办理协助冻结业务时,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 (一)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 (二)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三)人民法院出具的冻结存款裁定书、其它有权机关出具的冻结存款决定书。 第五条办理协助扣划业务时,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 (一)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 (二)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机构签发的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有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三)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机关的有关决定书。 第六条营业机构协助有权机关办理查询、冻结和扣划手续时,应对下列情况进行登记:有权机关名称,执法人员姓名和证件号码,金融机构经办人员姓名,被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的名称或姓名,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的时间和金额,相关法律文书名称及文号,协助结果等。登记表应当在协助办理查询、冻结、扣划手续时填写,并由有权机关执法人员和金融机构经办人签字。 第七条有权机关要求办理冻结或扣划交易时,对个人存款账户不能提供账号的,营业机构经办人员应当要求有权机关提供该个人的实名证件号码或其它足以确定该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 第八条两个以上有权机关要求对同一个人的同一笔存款办理冻结或扣划交易时应当优先协助先行送达冻结、扣划存款通知书的有权机关办理冻结、扣划手续。 第二章查询存款 第九条有权查询机关。有权机关必须提供相应的证件和法律文书实施查询,实施查询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第十条审查证件、文书。网点负责人或当日主管认真审查、核实有权机关执法人员所提供的证件和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受理查询 1、网点负责人(当日主管)在办理查询手续时,应在《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登记簿》进行登记:有权机关的名称,执法人员的姓名和证件号码,网点负责人(当日主管)姓名,被查询单位的名称或姓名,协助查询的时间和金额,相关法律文书名称及文号、行文单位、协助查询结果,并要求执法人员和网点负责人(当日主管)在登记簿上签名章。 2、网点负责人(或当日主管)审查无误后,选择相关查询交易码(9100、9140等)查询被查单位存款余额,填写《协助查询存款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 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账户管理 【发文字号】银发[2002]1号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日期】2002.01.15 【实施日期】2002.0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银发[2002]1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储汇局、总行直接监管的财务公司: 为规范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现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请各金融机构遵照执行。 请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将本通知翻印发至辖内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财务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

二00二年一月十五日 第一条为规范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协助查询、冻结、扣划”是指金融机构依法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 协助查询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查询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的金额、币种以及其它存款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 协助冻结是指导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单位或个人提取其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 协助扣划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扣划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上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金融机构是指依法经营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含外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市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邮政储蓄机构等。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存款,应当在存款人开户的营业分支机构具体办理。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有权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详见附表)。

银行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业务管理规定模版

协助有权机关 查询、冻结、扣划业务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分行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业务行为,有效防范业务风险,根据《xx银行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业务管理规定》以及现行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协助查询、冻结、扣划”是指分行依法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存款等财产的行为。 协助查询是指分行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查询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等金额、币种以及其它存款信息、交易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 协助冻结是指分行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单位或个人提取其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 协助扣划是指分行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扣划的要求,将单位或个人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上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有权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xx银行辖内分支机构存款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详见附表)。

第四条分行运营管理部作为协助有权机关柜面查询、冻结、扣划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分行柜面查询、冻结、扣划业务管理。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五条各级经办行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不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经办行应当依法做好协助工作,切实加强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经办行应确定专职人员负责接待要求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的有权机关,并及时处理协助事宜等具体操作。各级业务经办人员应注意保守国家秘密。 第八条各级经办行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存款时,涉及内控制度中的核实、授权和审批工作的,应当严格按内控制度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拖延推诿。 人民法院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存款以及公安机关查询、冻结涉案单位或个人存款时,各级经办行应当立即协助办理相关事宜。到营业机构查询、冻结、扣划的,由会计主管报主管副行长同意后负责办理;到分行运营管理部查询、冻结、扣划的,由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安排专人办理。 第九条各级经办行应当建立并完善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的登记制度。 设置登记簿,在协助有权机关办理查询、冻结和扣划手续时,对下列情况进行登记:有权机关名称,执法人员姓名和证件号码,经办行经办人员姓名,被查询、冻结、扣划单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模板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 规定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金融机构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和扣划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协助查询、冻结、扣划”是指金融机构依法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 协助查询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查询的要求, 将单位或个人存款的金额、币种以及其它存款信息告知有权机关的行为。 协助冻结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 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单位或个人提取其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 协助扣划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扣划的要求, 将单位或个人存款账户内的全部或部分存款资金划拨到指定账户上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金融机构是指依法经营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 含外资金融机构) , 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城市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邮政储蓄机构等。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存款, 应当在存款人开户的营业分支机构具体办理。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有权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 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详见附表) 。 第五条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不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六条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做好协助工作, 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 切实加强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金融机构应当在其营业机构确定专职部门或专职人员, 负责接待要求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的有权机关, 及时处理协助事宜, 并注意保守国家秘密。 第八条办理协助查询业务时, 经办人员应当核实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 以及有权机关县团级以上( 含, 下同) 机构签发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 第九条办理协助冻结业务时, 金融机构经办人员应当核实以下证件和法律文书: ( 一) 有权机关执法人员的工作证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