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宏扬公安精神之我见

目前,全省公安机关正在深入开展“江苏公安精神”大讨论活动。此次活动旨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统领思想,形成凝聚全警的共同理想和价值追求,为江苏公安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强大动力。我认为,“江苏公安精神”的核心价值符号应该包括忠诚、正义、团结、奉献、创新。

一、忠诚

警察的忠诚是一种职业信仰,是警察对事业的追求、对职业恪守的行为标准,是一种尽心尽力、全力以赴承担责任的道德品质。对人民警察来说,判断其是否忠诚,首先要看是否忠诚于党,从根本上看他是否有忠诚于祖国和人民的深厚感情和品格、是否有执法为民的自觉实践、是否有忠于法律的正义感和使命感。忠诚的价值指向是“立警为公”,理论指向是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同,政治指向是自觉服从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行动指向是“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理想信念是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和行动的先导,忠诚意识是确保“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核心所在,忠诚可靠更是中国警察所特有的警魂。

二、正义

从我国警察制度来讲,不仅要追求警察制度本身的正义,更要追求警察制度在现实过程中的正义化实现。制度需要有人去遵守,也需要有人去执行,警察就是执行法律制度的人员之一,将警察制度的实质正义与程序正义统一起来的桥梁就是人民警察。正义感是警察从事正义之举的内驱力,也是每个警察对抗邪恶的精神动力和精神支持。警察的正义感只有在正义行为的实践中才得到体现,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敢于同各种犯罪行为作斗争是警察正义感的具体表现。人民警察的忠诚意识和正义感,外化为在为人民服务的行动上,体现在高尚的职业操守上,就是要秉公执法。秉公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最基本的履职要求。

三、团结

“团结就是力量”,这既是一句政治口号,更是一种行动。作为我国警察核心价值理念的“团结”,更赋予了中国特色的“紧密地团结在党和组织周围、一切行动听指挥”的政治内涵,“团结”二字就暗含了更高层次上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群众意识”等政治属性。对某个警队来说,讲团结应更注重于团队精神的培养和熏陶。所谓团队精神,简单来说就是大局意识、协作精神和服务精神的集中体现。公安机关团队精神的形成并不要求每个民警都牺牲自我,相反,它是建立在发挥个性能力、表现特长基础上的协作过程,而明确的协作意愿和崇高的集体荣誉感才能产生真正的内心动力。对公安机关整体来说,讲团结就是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集体主义精神。

四、奉献

奉献是一种出于社会责任感对社会真诚的付出。对党的忠诚,对祖国的爱,对人民的服务,对法律的敬畏,必然要体现和融入警察的执法和服务的过程之中,转化为对待工作、生活的态度。艰苦奋斗、无私奉献这种高尚的道德情操,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特定群体才能和应该坚持的职业操守。无私奉献是当代警察核心价值观的本质特征,作为人民警察,更应秉承国家、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高尚品格,与忠诚意识融为一体,释放出奉献于党、祖国、人民的至刚至大的爱国主义精神,这种精神既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行动。

五、创新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在伟大变革的时代,创新已成为时代主题,推动着我国各项事业的迅猛发展。公安事业要适应时代发展需要,就必须创新。唯有创新,才能使其保持勃勃生机和旺盛的生命力。因此,公安机关不仅要努力营造创新思维、新观念、新方法碰撞的氛围,逐步建设有利于创新的宽松环境。而且要与时俱进,根据公安事业发展要求,坚持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为公安工作注入新活力。我市公安机关在全国率先提倡实施的“创意警务”现代警务理

念,已经在公安实践中发挥出巨大的作用,推动着公安工作的科学发展。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证明,不论是哪个国家,哪个民族,哪个成功的企业,乃至名留千古、业着千秋,对人类做出重大贡献的具体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精神。因此,我相信,此次“江苏公安精神”大讨论活动最终提炼出的新时期公安精神,只要广大民警自觉践行,我们的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一定会充满生机和活力,一定会不断创造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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