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厦 门 大 学(通知)

教务处

(2012)厦大教10号

关于试行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学分绩点

计算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推进学分制改革,提升学校本科教育国际化水平,在参考国内外高校“绩点制”的成熟经验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现将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学分绩点定义

绩点(Grade Point Average 缩写GPA)是对学生各门课程所获学分的加权平均值,是衡量学生学业水平的重要指标。

二、课程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单门课程学分绩点=该课程的学分×成绩绩点

三、课程学分绩点计算的相关说明

1.课程成绩与绩点之间的换算关系按如下对照表计算:

百分制等级制绩点

95-100A+ 4.0

90-94A 4.0

85-89A- 3.7

81-84B+ 3.3

78-80B 3.0

75-77B- 2.7

72-74C+ 2.3

68-71C 2.0

64-67C- 1.7

60-63D 1.0

60 以下F0

2.原有四级记分制的成绩:优(85-100)、良(70-84)、及格(60-69)、不及格(未达60分为不及格),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对应绩点。其中“优”对应绩点为

4.0,“良”对应绩点为3.0,“及格”对应绩点为“1.3”,“不及格”对应绩点为“0”。两级记分制(合格、不合格)的课程成绩,不纳入课程学分绩点计算。从

2012-2013学年开始,成绩登记将不再采用四级记分制。

3.原有《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厦大教[2005]38号)和《厦门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厦大教[2005]21号)规定的百分制与等级制之间换算标准,如与本办法不一致或有冲突,则以本办法为准。

4.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日试行。

厦门大学教务处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试行 绩点 计算 办法

教务处 2012-05-08印发

厦门大学绩点计算办法完整版

厦门大学绩点计算办法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附件5:关于试行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的通知 (2012)厦大教10号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推进学分制改革,提升学校本科教育国际化水平,在参考国内外高校“绩点制”的成熟经验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现将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学分绩点定义 绩点(Grade Point Average 缩写GPA)是对学生各门课程所获学分的加权平均值,是衡量学生学业水平的重要指标。 二、课程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单门课程学分绩点=该课程的学分×成绩绩点 三、课程学分绩点计算的相关说明 1.课程成绩与绩点之间的换算关系按如下对照表计算: 2.原有四级记分制的成绩:优(85-100)、良(70-84)、及格(60-69)、不及格(未达60分为不及格),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对应绩点。

其中“优”对应绩点为,“良”对应绩点为,“及格”对应绩点为 “1.3”,“不及格”对应绩点为“0”。两级记分制(合格、不合格)的课程成绩,不纳入课程学分绩点计算。从2012-2013学年开始,成绩登记将不再采用四级记分制。 3.原有《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厦大教[2005]38号)和《厦门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厦大教[2005]21号)规定的百分制与等级制之间换算标准,如与本办法不一致或有冲突,则以本办法为准。 4.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日试行。 厦门大学教务处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

厦门大学本科生派出交流学习学分转换实施办法(修订)

附件6 厦门大学本科生派出交流学习学分转换实施办法(修订)第一条为鼓励优秀本科生积极参与派出交流学习,规范学分认定与转换程序,结合我校近年来本科生派出交流学习实际,现对《厦门大学本科生派出交流学习学分转换实施办法》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科生派往其它高校交流学习,须由学校或学院选派,前往与签订校际或院际合作交流协议的国内外高等学校。未经学校、学院统一选派,或未经学校、学院事先审批,或个人自行联系行为均不列入学分认定与转换范围。 第三条纳入学分认定和转换的课程包括前往交流学校参加课程学习、毕业设计、或赴国际组织/企业/实验室实习。鼓励各单位选派学生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企业或具有一流学科专业的机构。 第四条各学院应成立学分认定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学生交流学习的课程学分认定及转换。分管教学院领导担任小组组长,成员由分管教学的院系领导组成,人数不少于3人。 第五条为避免学生盲目外出交流学习,各学院应在学生派出前,对学生在外交流学习进行必要的指导,鼓励学生在完成必修课程、学有余力的前提下,选修对方高校开设的特色课程。 第五条学生返校后,应在收到派往学校的课程成绩单

之后两周内,填写《厦门大学本科交流生学分转换申请表》一式二份,连同成绩单原件一起报送学院教学秘书申请学分认定与转换。 第六条教学秘书根据成绩单原件将学生在外校交流学习的所有课程成绩和学分如实登记到教务管理系统。同时将学生的学分认定与转换申请报送学分认定小组认定。 第七条学分认定小组按照课程学习量对等原则(1学分约等于15学时),把学生在外校修读的课程学分与本校专业教学计划要求修读的课程学分,按“一对一”、“多对一”或“一对多”进行确认转换。具体按如下方式操作:1.凡与专业教学计划相近或相同的某门或某几门课程学分,可相应认定免修本专业教学计划中的某门或某几门课程学分,被认定免修的本校课程的成绩标记“免修”。 2.不能对应于本专业教学计划的外校课程学分可以相应减免本校教学计划中非专业的其它全校性选修课学分,由教学秘书在相应学期成绩栏登录免修课程类别及学分数。 3.学生免修课程学分一般不能超过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应修总学分的1/3(校际协议联合培养学生除外)。凡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不能申请学分转换。 4.经确认转换的课程,由学分认定小组参照我校本科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给予相应的绩点。 第八条教学秘书按照学分认定小组意见,在教务管理

厦门大学绩点计算办法

关于试行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的通知 (2012)厦大教10号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推进学分制改革,提升学校 本科教育国际化水平,在参考国内外高校“绩点制”的成熟经验基础 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 现将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学分绩点定义 绩点(Grade Point Average 缩写GPA )是对学生各门课程所 获学分的加权平均值,是衡量学生学业水平的重要指标。 二、课程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单门课程学分绩点=该课程的学分x 成绩绩点 课程总绩点=工 单门课程学分绩点 课程总学分=y 单门课程学分 三、课程学分绩点计算的相关说明 i ?课程成绩与绩点之间的换算关系按如下对照表计算 课程的平均绩点= 谍程总绩点 i 果程总学

2.原有四级记分制的成绩:优(85-100 )、良(70-84 )、及格(60-69 )、不及格(未达60分为不及格),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对应绩点。其中“优”对应绩点为4.0, “良”对应绩点为 3.0,“及格” 对应绩点为“ 1.3 ”,“不及格”对应绩点为“ 0”。两级记分制(合格、不合格)的课程成绩,不纳入课程学分绩点计算。从2012-2013 学年开始,成绩登记将不再采用四级记分制。 3.原有《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厦大教[2005]38号)和《厦门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厦大教[2005]21号)规定的 百分制与等级制之间换算标准,如与本办法不一致或有冲突,则以本办法为准。 4.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日试行。 厦门大学教务处二O—二年四月二十三

厦门大学学分绩点说明

附件6 关于本科生学分绩点的说明 根据2009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委员会决定,从2010年开始,所有校级奖学金评审中,本科生智育分中的成绩分采用学分绩点,现将学分绩点做以下说明: 一、采用学分绩点更有利于比较和评价学生学习情况 计算学分绩点是高校衡量学生学习情况的通行做法。实际操作中各个高校的计算方法有很大不同,主要区别在于取值方法。过去我校在学生评奖评优中采用的方法是将每个学生每门课程的实际成绩(百分制)按学分加权平均。但这种方法在我校以往的评奖评优过程中,不少院系提出异议。主要原因是:1.不同学院、学科学生之间课程差异大,教师评分标准并不统一;2.即使同一学科、同一门课程,由于不同班级、不同教师任课,成绩照样存在差异;3.同一专业学生因兴趣、方向不同选修课程各不相同,很难放在一起进行比较。 因此,在数学科学学院支持下,经过认真研究,提出了一种以学生所参加课程教学班的最高成绩为基准,根据学生在各门课程修读时所取得的成绩与本教学班最高成绩的偏离程度来反映学生课程学习情况的计算方法。本方法使不同学科课程成绩之间更具可比性,更加科学、合理。 二、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 每位学生的学分绩点成绩按如下七个步骤获得: 第一步:用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的实际考试成绩分别减去59分(所获得的差值若为负数,则差值计作0)。

第二步:用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所在教学班的最高考试成绩分别减去59分。 第三步:将第一步获得的各差值除以第二步获得的相应课程的差值,所获得的商即为各门课程的绩点成绩。 第四步:将每位学生参评的各门课程的绩点成绩分别乘以相应课程的学分然后再求和。 第五步:将参评的各门课程的学分求和计算总学分。 第六步:将第四步所求的和数除以第五步计算的总学分,即可获得每位学生的加权平均绩点成绩。 第七步:将加权平均绩点乘以4即可获得每位学生的学分绩点。 注释之一:对于非百分制课程成绩,本方案作如下规定: 注释之二:对于考查课程(即按合格、不合格登录成绩的)和免修的课程,不参与绩点排名。 注释之三:学分绩点的应用实例,如在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选中,成绩分满分为55分,因此将学分绩点除以4再乘以55,即可得到校级奖学金中的成绩分。 以上方法已利用教务处信息库资料,经过大量的测算,证明其合理性,其成果发表在《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2010第2期)。我校即日起在各项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中试行。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校级奖学金评定工作,鼓励学生发扬特长、开拓创新、争创优秀,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 才,根据《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 (下称“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我院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活动的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均应根据本细则评定校级奖学金。 第三条评定内容由德育素质、学习成绩和综合能力三部分组成,采用百分制的计算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德育素质20%、 学习成绩55%、综合能力25%。 第四条测评机构 1.学院成立校级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我院学生工作组成员 构成,负责全院学生校级奖学金的评审和监督。 2.各系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的评审组,负责申报材料的收集、 审核以及民主评议等工作,对申报材料各项内容进行评定, 结果在各系范围内公示。 第二章校级奖学金评审细则 第五条符合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评定条件方可报名参评校级奖学金。

第六条德育素质(20%) 1.民主评议 评审组在班级范围内公示申报者的事迹材料,由班级同学进行民主测评,根据在民主测评中获得的同意推荐率,依据下表所列分值进行加分。 2. 荣誉表彰 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经评审组认定,依据下表所列分值 荣誉称号国家 级 省级 校级优秀三好学 生、优秀共产党 员 校级三好学生、 校级优秀学生干 部 校级优秀团支部 书记(优秀团总 支书记)、优秀 团员 得分 6 3 1 3.社会工作 担任学生干部者,由评审组依据下表所列最高分值酌情加分,同 担任职务院学生会主 席团 系团总支学 生会主席团、 各中心 院学生会各部 门、各中心各 部门 各党支部、系学生会部 门、团支部、班级 宿舍舍 长正职副职 正职 (常务) 副职正职副职正职副职、委员 推荐率0%-50% 50%-60% 60-75% 75-90% 90-100% 得分0 5 6 7 8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补充条例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院推荐面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2008年7月20日)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提出本补充条例。 第二条学习成绩计算方法 根据《关于试行厦门大学本科课程学分绩点计算办法的通知》[(2012)厦大教10号]中的方法计算成绩绩点,由学校教务处系统生成后,换算为总分75分。学习成绩包括大一到大三三个学年九个学期所有科目(全校性选修课除外)。 第三条德育加分标准(满分2分) 1. 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学校、院系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记录者,得0.5分;因各种原因被校、院、系通报批评者,该项不得分。 2. 因思想政治表现突出获得市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如三好生、优秀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支书、优秀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等,予以加分鼓励。获得市级荣誉称号的,每次加0.3分,获得省级荣誉称号的,每次加0.5分;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每次加1分;所在集体获得集体荣誉的(优秀班集体除外),按等级标准减半加分。有主要贡献者,按各等级标准的60%计,其余成员减半加分。 3. 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任期满一年者,按任期年度计算,依据下

表办法予以加分鼓励。同一阶段担任不同职务不累计,不同阶段担任职务可累计。 5. 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取消遴选资格。 6. 德育加分总计不超过2分。 第四条学术科研、竞赛及社会实践加分标准(满分3分) (一)学术科研加分标准 1. 在各种不同级别的刊物上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文章按以下标准加分: 标准(分/篇) 刊物级别 1 全国一类核心刊物 0.5 全国二类核心刊物 0.05 带有CN号的一般刊物 注:(1)全国一类、二类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厦门大学人事处https://www.360docs.net/doc/f212501398.html,/jszwpr/zytz.htm 公布的《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最新版本为准。 (2)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CHINA DAILY (理论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非学术性论文不计为一类核心刊物论文)要求不低于2500字,在其他刊物上发表的及被《新华文摘》转载的学术论文要求不低于4000字。 (3)论文的发表日期截至推免工作第一版名单公布前,须提交刊物封

北航GPA算法

1、GPA算法 网上流传着各种各样的算法,但是需要强调的是,美国人知道中国的大部分学校不用GPA,因此相当多的学校在网申系统里明确指出,不允许将自己的成绩换算成美国的GPA,比如Caltech,Princeton,Stanford等,这一栏留着不填即可。有的学校则要求按照我们的评定成绩规则填写,北航是用百分制的平均分,那么我们可以填写在保研是用的大学前三年的必修课平均成绩,到时候教务会算好。还有很多的学校没做要求,就按照北航的GPA算法计算。 其实自己填写的GPA只是一个参考,可以写在简历里辅助申请,对方学校会按照他们的标准重新计算。可能具体的教授还会拿出你的某些重要的课程评估你的GPA,因此其实研究哪种算法算的更高没有意义,之所以这么说还有一点原因就是北航的学生在算GPA时必须严格按照自己学校的GPA算法计算。 2、北航的GPA算法 在开成绩单时,学校不给算GPA,但是在成绩单上有GPA的算法,那么在计算GPA是就应该按照这个算法来计算,不可以采用其他的算法。当然也没规定一定严格按照这个算法,但是既然写在了官方的成绩单上,就应该这么算,要不然会有作弊之嫌。 2.1、具体算法如下:85~100/A:4; 70~84/B:3; 60~69/C:2; 不及格/F:0; 按照通过与不通过评分的,算法如下: 通过/P: 3.3; 不通过/F:0; 例如,有三门课,学分分别为1、2、3,得分分别为86、76和通过,那么这三门课的GPA 就是(4×1+3×2+3.3×3)/(1+2+3)=3.32 总体来讲,北航的GPA算法还是很有优势的。 2.2、计算GPA的课程范围: 全部课程,包括所有的必修,任何形式的选修,只要是出现在成绩单上的都要算,大学前三年学过的所有课程都会出现在成绩单上。不要试图去修改成绩,北航也不允许去掉更不允许修改成绩。

厦门大学法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模板】

XX大学法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培养法学创新型人才,鼓励我院学生多样性与个性化发展,促进在各方面有优秀表现的学生成长成才、全面发展,根据《XX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XX大学法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第三条奖学金的种类包含学业优秀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学术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志愿服务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和文体优秀奖学金。各奖学金的评选名额由学院根据学校当年下达的指标分配。 第四条第三条列举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奖学金。 第五条第三条列举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在同一自然年内不能同时兼得。 第六条奖学金评定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第七条奖学金参评学年度区间为上一学年开学至暑假结束,毕业班的参评年度区间为上一学年开学至当年5月底。 第八条学院成立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分管本科生副书记、副院长、辅导员、教学秘书组成,负责奖学金评定的组织和评审工作。 第九条各班组成奖学金评议小组,成员由班长、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其他班委和团支委代表,以及10%的普通学生代表共九人组成,组长由班长担任。

普通学生代表由本人提出申请,班级学生投票选出。评议小组在分管辅导员的具体指导下开展评审工作。 第十条申请人须符合《暂行办法》第三章规定的奖励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班级民主评议条件: (一)参加评议的人数必须达到班级总人数的2/3; (二)申请人需取得实际参加评议人数的1/2以上同意。 第二章评定基本条件 第十一条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三)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采用教务系统的“学分绩点”; (四)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参评学年度完成至少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毕业班除外); (五)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集体活动,无故不配合要求参加集体活动达3次以上的,取消参评资格; (六)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健康的作息规律; (七)符合学校相关条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试行)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试行)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争优创先,以表彰品学兼优、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为规范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的申报、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条件 1、厦门大学注册在校本科生,符合所申请奖学金条例的规定; 2、爱国爱校,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勤奋刻苦,成绩优秀; 4、凡有挂科课程(指有不合格的课程尚未重修合格)的学生不能参评。 二、评定办法 评定内容由德育分、智育分和竞赛分三部分组成,采用百分制的计算办法。 (一)德育分 德育分由德育评议分、德育加分两部分组成,满分25分。其中德育评议分满分15分,德育加分满分10分。 1、德育评议分 德育评议分为9~15分,其中优秀14~15分,良好12~13分,合格10~11分,不合格0~9分,评议分为良好以上的方可参评校级奖学金。评议由所在学院组织进行,主要评议学生的政治素质、思想观念、道德品质和身心素质等方面,评议内容为:(1)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 (4)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5)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 2、德育加分 德育加分由表彰加分和项目加分两部分组成,其中表彰加分满分6分,项目加分满分4分。

(1)表彰加分 荣誉称号国家级省级校级优秀 三好学生校级三好学生、校 级优秀学生干部 校级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 团总支书记)、优秀团员 得分 6 3 1.5 1 0.8 注:①荣誉称号指个人表彰; ②因同一事迹获得不同荣誉称号的,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2)项目加分 项目加分由社会工作分、突出表现分两部分组成,其中社会工作分满分2分,突出表现分满分2分。 ①社会工作分 担任职务校、院、园区学生会、社团等组织的主席团成员、各部正副 部长、学生党支部正副书记,学院、园区团总支正副书记, 班长、团支部书记 其他学生干部 得分1—2 0.5—1 注:①任职满一学期不满一年者,减半加分;不足一学期者,不加分;兼任多项职务的,以最高职务加分,不重复加分; ②根据担任职务的贡献大小酌情加分。 ②突出表现分 项目支教服兵役见义勇为、舍己救 人、捐献骨髓等 扶残助弱、拾金不 昧、义务献血等 得分 2 2 2 1 注:扶残助弱、拾金不昧的事迹必须具有一定影响力;义务献血不累计次数加分。 (二)智育分 智育分由课程成绩分和科研实践成果分两部分组成,满分65分,其中课程成绩分满分55分,科研实践成果分满分10分。 1、课程成绩分 课程成绩分的计算公式为[60~69分门次×(-30)+70~79分门次×0+80~84分门次×30+85~89分门次×40+90~100分门次×55]÷课程总门次。其中成绩为优、优-(良+)、良、良-、及格对应的分数为90~100、85~89、80~84、70~79、60~69;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计分的课程不列入评奖的课程成绩分计算中。

学生成绩平均学分绩点(GPA)计算说明(发布版)

湖北中医药大学学生成绩平均学分绩点(GPA)计算说明学号:姓名: 一、所有课程性质分为:必修、限选、公选、通识四大类。 二、所有课程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课程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即可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和绩点。 三、课程成绩绩点计算对照表如下: 四、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平均学分绩点=∑(所修课程成绩绩点?所修课程学分) ∑所修课程学分 =(按百分制:分) 五、成绩等级标准:0 不及格(E);1.0-1.9 及格(D);2.0-2.9 中等(C); 3.0-3.9 良好(B);4.0-5.0 优秀(A) The Student’s Grade Point Average (GPA) Calculation Statement of Hubei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No.:NAME: I、There are four types of courses: Required Courses, Restricted Elective Course, Public Elective Courses, and General-knowledge Courses. II、Scores will be calculated with the hundred mark system. A minimum score of 60 is required to PASS and get the course credits and the grade point. Grade Point Average=∑(Course Grade Point ?Course Credits ) ∑Course Credits =(hundred mark system: ) Ⅴ、GPA grade standard:0 Failure(E); 1.0-1.9 Pass(D); 2.0-2.9 Average(C); 3.0-3.9 Good(B); 4.0-5.0 Excellent(A)

教你如何计算平均学分绩点

教你如何计算平均学分绩点 百分制换算绩点方法: 百分制 90-100算9个绩点, 80-89算8个绩点, 70-79算7个绩点, 60-69算6个绩点, 如果有补考重修的情况那么在最后通过成绩的基础上所得绩点减去2,比如高数补考(或重修)得80分,那么高数的绩点为8-2=6。 级别制优秀9个绩点,良好8个绩点,中等7个绩点,及格6个绩点。有补考或重修的计算和上面的相同。 所算科目的代号:A A1 B B1 C1 G1 S X1 Z1 Z3 代号在成绩单里面有,对于一些目前还没有成绩的代号为 S 的科目先不算。所有成绩在教务信息网站可以查到。另外院级公共选修课成绩不是学分绩计算的范围,但至少要修够10个学分;还有每个系的某些科目可能也不计算学分绩。 无论补考或重修多少次,只算最后一次通过的成绩,换算方法和前面一样。如;XX同学重修一门课N次,最后通过的成绩为80分,那么他的绩点就是8-2=6个,按照加权平均计算: 总学分绩点=∑(课程成绩换算后的绩点×课程学分)÷课程总学分下面举例: 假如这位同学就只有三门课程:高数、英语、结构力学 高数85分6个学分、英语78分4个学分、大学物理65分5.5个学分、那他的总绩点: (8×6+7×4+6×5.5)/(6+4+5.5)=7.032 请同学们自己算下目前的绩点,了解一下自己的情况,至少要6.6个绩点还有毕业设计达到合格才能拿到学位证。成绩好的同学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成绩暂时落后的同学要加倍努力、迎头赶上,争取每位同学都能拿到学位证! 特别是07级大四的同学最好计算一下,看看是否能拿到学位证。如果差一点没达到,那么努力一下,毕竟大四还有机会,何况毕业设计或者论文占的比重比较大,学分多,能拿个良好或者优秀的拿学位就更容易了。 我计算一下自己的平均学分绩点了,大概是7.0这样,拿学位不成问题了。各位加油啊!本人大四。。。

厦门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外语考试实施办法

厦门大学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外语考试实施办法 厦大人[2004]120号 为规范教师及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工作,根据有关文件和我校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条件要求,对本办法进行修订,现规定如下: 一、考试范围、对象与内容 申报高聘高、中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除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免试外语条件外,均需按以下规定参加外语考试: 1、除体育、音乐、美术专业的教师外,凡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教师申报高聘(转聘)高、中级职务均须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5级(PETS5)。 2、下列人员申报高聘高、中级职务时,可选择参加WSK(或PETS5)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1)从事体育、音乐、美术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 (2)所有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上的教师; (3)从事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卫生技术、图书资料、档案、编辑、翻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3、我校无审定权学科申报高聘高级职务的教师,按福建省有关规定参加外语考试。 二、免试条件 1、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或进行博士后研究的教师,或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以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申请高聘高级职务时可免于外语考试;

2、WSK(PETS5)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公派出国分数线标准且已公派出国留学1年以上或TOEFL考试成绩在550分以上或雅思考试成绩在5.5分以上(有效期6年),申请高聘高级职务时可免于外语考试; 3、在国外留学并获得硕士学位的教师,申请高聘中级职务时可免于外语考试; 4、大学外语六级水平考试合格或TOEFL考试成绩在500分以上或雅思考试成绩在5分以上(有效期6年)或获得硕士学位的教师以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申请高聘中级职务时可免于外语考试; 5、受聘副高级职务时外语考试合格,申请高聘正高级职务时,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人员,可免于外语考试; 6、转聘职务系列的人员,受聘原职务任职资格时外语考试成绩合格,且与所转聘职务系列同级职务任职资格外语要求相同时,可免于相应等级的外语考试; 7、任现职以来用外文在SCI、EI收录的国际学术刊物或国外著名的本专业外文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被ISTP收录用外文撰写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共5篇以上(均为本人独立撰写或本人执笔且第一作者署名),晋升高级职务时可免于外语考试。 符合以上免试外语条件者,须填写《免试外语审批表》。 三、外语考试成绩要求和有效期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5级(PETS5)者,高聘(转聘)高、中级职务成绩标准如下:(1)参加PETS5和WSK法语考试,高聘高级职务笔试总成绩50分以上,高聘中级职务笔试总成绩45分以上; (2)参加WSK德语考试,高聘高级职务笔试总成绩55分以上,高聘中级职务笔试总成绩50分以上; (3)2002年以前(含2002年)参加WSK日语、俄语考试(总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Xiamen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培养创新型人才,鼓励学生多样性与个性化发展,促进在各方面有优秀表现的学生成长成才、全面发展,根据《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3﹞19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第二章奖学金种类 第三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种类为: (一)学业优秀奖学金; (二)学业进步奖学金; (三)学术创新奖学金; (四)社会实践奖学金; (五)志愿服务奖学金; (六)社会工作奖学金; (七)文体优秀奖学金。 第四条第三条列举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奖学金。同一项成果不能同时用于多个单项奖学金的评定。 第五条第三条列举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在同一自然年内不能同时兼

得。 第三章评定基本条件 第六条凡申请以上七类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模范履行公民义务; (四)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无学术不端行为;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其中志愿服务工时在参评学年至少完成20小时以上(含20小时),或参评学年至少参加过一次社会实践活动或实习(大一、大二以社会实践为主),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六)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参评学年无故缺席文体活动、学术讲座等集体活动达3次及以上者不得参评; (七)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八)符合学校相关条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章评定具体要求 一、学业优秀奖学金 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采用学生在其年级(或专业)成绩排名(教务系统生成的学分绩点成绩排名,全校性选修课不计

学分绩点换算方法

长春税务学院学分制试行方案 (2006年5月修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对人才多规格、多层次、多样化的要求,更好地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培养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未来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现代知识结构,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实用型经济管理人才和其他专门人才。 二、学制和学习年限 1、本科标准学制为四年。在此基础上,实行弹性学制,学生在校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 2、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及实践教学环节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达到教育教学计划各模块的学分规定;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准予毕业。 三、课程设置 学分制的教学计划中,按学生的选择权限,课程分为必修课、限选课和任选课三类。 1、必修课:指为达到基本培养规格必须掌握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或环节。必修课分为普通共同课、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等三个模块。学生必须修读这三个模块的所有课程。 2、限选课:指具有明确专业方向及特色的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专业关系密切的新兴和边缘学科相关知识的课程。学生需在专业限选课模块提供的课程中选学相关课程,并修满本专业规定的学分。 3、任选课:指为拓宽知识面,增强对社会的适应性,发展个人的特长、爱好或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而开设的课程。任选课分为公共选修课和通识教育课两个

四、学分规定 1、总学分与学分比例:一般而言,理论课总学分约为140学分左右,其中必修课学分一般占80%;选修课学分一般占20%。但各专业总学分以及各课程模块学分有所不同,执行时应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准。 2、学分的计算:在一个学期内(约16-18周),每门课程每周上课1学时为1学分。实践课、体育课等以实践形式教学为主的课程,学分折半计算(模拟实验课学分另行计算)。 3、学生每学期的修读学分以22学分为宜,原则上不高于25学分。 4、奖励学分: 对学生参与各类学科竞赛、科研项目、学术研究、文艺创作等活动,并获奖或公开发表成果等,给予一定的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可替代公共选修课学分。累计奖励学分最高不超过8学分。 奖励学分标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学分绩点的计算 考核成绩与对应绩点的计算公式为: 课程学分绩点:将一门课程考核成绩按上表转化为绩点后,乘以该课程的学分,即为该课程的学分绩点: 学分绩点=绩点X课程学分 平均学分绩点:将所修全部课程的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学生同期修读的学分数,即为该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各门课程学分绩点之和/同期修读的学分之和。 课程成绩考核与记载办法详见《长春税务学院学生成绩考核工作规范》。 六、选课 选课是学分制的基础和核心。学生必须对学分制的各项制度、尤其是对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有充分的了解。 1、选课原则: (1)必修课(普通共同课、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由学校统一安排上

C++学分绩点计算器

#include #include #include #include using namespace std; struct GPA { int score; float credit; int num; }obj;//结构体GPA void show(GPA obj)//按格式输出 { cout<>obj.score>>obj.credit; obj.num++;//计算表长 outFile.write ((char *)&obj,sizeof(obj)); cout<<"Go on?(y/n)"; cin>>flag; cout<<"INFO: Your have entered "<

厦门大学-林子雨-大数据技术原理与应用-上机练习-图计算框架Hama的基础操作实践

厦门大学林子雨编著 《大数据技术原理与应用》教材配套上机练习 图计算框架Hama的基础操作实践 (版本号:2016年1月18日版本) 主讲教师:林子雨 厦门大学数据库实验室 二零一六年一月 (版权所有,请勿用于商业用途)

目录 目录 1作业题目 (1) 2作业目的 (1) 3作业性质 (1) 4作业考核方法 (1) 5作业提交日期与方式 (1) 6作业准备 (1) 6.1、Hama计算框架的安装配置 (1) 6.2、用Hama计算模型实现寻找最大独立集问题算法 (3) 7作业内容 (9) 8实验报告 (9) 附录1:任课教师介绍 (9) 附录2:课程教材介绍 (10)

《大数据技术原理与应用》 图计算框架Hama基础操作实践 上机练习说明 主讲教师:林子雨 E-mail: ziyulin@https://www.360docs.net/doc/f212501398.html, 个人主页:https://www.360docs.net/doc/f212501398.html,/linziyu 1作业题目 图计算框架Hama基础操作实践。 2作业目的 旨在让学生了解Pregel图计算模型,并学会用Pregel的开源实现Hama实现一些基本操作。 3作业性质 课后作业,必做,作为课堂平时成绩。 4作业考核方法 提交上机实验报告,任课老师根据上机实验报告评定成绩。 5作业提交日期与方式 图计算章节内容结束后的下一周周六晚上9点之前提交。 6作业准备 请阅读厦门大学林子雨编著的大数据专业教材《大数据技术原理与应用》(官网:https://www.360docs.net/doc/f212501398.html,/post/bigdata/),了解图计算的概念与意义。 6.1、Hama计算框架的安装配置 A pache Hama是Google Pregel的开源实现,与Hadoop适合于分布式大数据处理不同,Hama主要用于分布式的矩阵、graph、网络算法的计算。简单说,Hama是在HDFS 上实现的BSP(Bulk Synchronous Parallel)计算框架,弥补Hadoop在计算能力上的不足。 (1). 安装好合适版本的jdk和hadoop,并且进行测试,保证他们能用。 (2). 下载hama安装文件,从https://www.360docs.net/doc/f212501398.html,/downloads.html处下载合适的版本,我当时下的是0.6.4版本的。 (3). 在用户主目录下创建合适的安装目录文件,我这里是在~下创建了hama文件夹作为安装目录,即~/hama为安装目录。

川大绩点计算方法

赶时间出去,就不排版了。 衡量成绩主要有2个指标,一是平均分,二是学分绩点。先举个栗子: 假设我一学期修读了三门课程 微积分4学分95分 体育1学分60分 形势与政策0学分(其实是0.25)85分 那么这学期的平均分是(95*4 +60*1+85*0.25)/(4+1+0.25)= 87.86 川大的奖学金评定和保研等等都是看平均分的,而且大多数时候只看必修课,大家掌握好用excel计算平均分的方法,就可以在需要用平均分的时候,迅速计算,立刻填申请表啦。具体方法后面和绩点一起说 要注意到,平均分87.86是个很高的分数,它没有反映出这个学生体育成绩较差的实际情况,所以又有了一个叫学分绩点的东东,可以对所有课程有一个更全面的衡量。 以川大的绩点算法为例 课程学分百分制对应绩点

微积分4学分95分 4.0 体育1学分60分 1.0 形势与政策0.25学分85分 3.6 那么这学期的学分绩点是(4.0*4 + 1.0*1 +3.6*0.25)/(4+1+0.25)= 3.41 因为80分-84分对应的绩点是3.2.,85-89对应3.6. 对于绩点和平均分算法做一个对比: 另一个同学这三门课程都是87,他的平均分自然是87,绩点是3.6。 而示例中这位同学,他的平均分87.86,绩点只有3.41。 可见绩点算法与平均分算法得到的结果有明显差异,一般国外更注重绩点。同时,我表达一下对08级吴院最高绩点,3.87的崇敬之情。。。 川大的百分制-绩点对照表(74和84绝对是最悲情的分数) 95-100 4.0 90-94 3.8 85-89 3.6 80-84 3.2 75-79 2.7

GPA 学分换算

GPA是英文Grade Point Average的缩写。美国很多大学对申请人GPA都有最低规定。作为本科阶段成绩的主要衡量标准,GPA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GPA的常用计算方法是将各科成绩按等级乘以学分再以总学分除之。由于美国大学多采用4分制,所以先将百分制转换成4分制。 100~90等级为A= 4.0;89~80等级为B= 3.0;79~70等级为C = 2.0;69~60等级为D= 1.0;59~0等级为F=0 例如,一个学生的四门课的学分和成绩为:甲课程6学分,成绩90;乙课程4学分,成绩88;丙课程1学分,成绩65;丁课程3学分,成绩78。 以上四门成绩的GPA为:[(4*6)+(3*4)+(1*1)+(2*3)]/(6+4+1+3)= 3.07 有时美国大学还要求分别提供总平均成绩(Overall GPA)和最后两年平均成绩(Upper Division GP A)。Overall GPA是将全部所修课程按上述方法计算得到的分数,Upper Division GPA是将最后两年所修课程按上述方法计算得到的分数。 在中国内地,GPA的计算方法也不尽相同。有的学校是90分以上为4.0,有的学校是85分以上为4.0,这样算出的成绩自然会有一定的差距。中国学生在申请时,应按照自己学校采用的GPA制提供成绩,同时注明采用了哪一种GPA制。 还有的美国学校有特定的GPA计算方法。这样的话,申请人就应该按照申请资料上的要求自己计算了。例如,有的学校将各科成绩等级分为A+(4.3),A(4.0),A-(3.7),B+(3.3),B(3.0),B-(2.7),C+(2. 3),C(2.0),C-(1.7),D(1.0)。按此方法计算,各分数段之间的间隔要小一些,也会影响最后得到的GPA值。由于中国大部分学校分数体制较严格,而且有些选修课成绩不高,导致一些优秀的学生换算出来的GPA并不理想。有些同学会将自己的专业课成绩单独列出来算一份专业GPA标注在Overall GP A的旁边,效果也是不错的。一般说来,美国大学申请入学的要求是本科GPA不低于3.0,研究生GPA不低于3.5。不过GPA也只是申请材料的一部分,其他方面,如个人陈述,推荐信等的重要性是同样不可忽视的。成绩换算看了这么多人问GPA的问题,这里给大家个简单介绍。不过我在网上见到过其他的文章说在英国的PGA标准有所不同的。GPA英语全称是grade point average,意思是平均成绩点数。美国多数大学对申请人GPA都有最低规定,不够最低要求的不予考虑。GPA一般用4分制计算,换算方法参见下表:百分制分数等级成绩点数 90~100A4;80~89B3;70~79C2;60~69D1;60以下E0; GPA的标准计算方法是将大学成绩的加权平均数乘以4,再除以100。比较常见的方法还有把各科成绩按 等级乘以学求和再以总学分除之。例如某学生的五门课程的学分和成绩为:A课程四个学分,成绩92(A);B课程三个学分,成绩80(B);C课程两个学分,成绩98(A);D课程六个学分,成绩70(C);E

厦门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评定实施细则(试行) 为配合促进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知识产权研究院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厦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暂行)》,制定本实施细则(试行)。 一、基本原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于每学年九月份受理申请,具体工作由研究院按照工作进程安排。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评审组织 知识产权研究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研究院党政领导任主任委员,负责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的辅导员、教学秘书,研究生导师代表及学生代表任委员,具体组织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受理、初步评审等工作。 三、参评对象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参评对象我院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不包括在职生、委托培养研究生、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每位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

格申请,但在硕士或博士培养学制期内各只能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本直博生可以参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一次。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除了公派出国及优秀博士培养计划的研究生外,其余类型的延期毕业研究生均不能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四、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在本专业排名前50%,且无不合格课程。 5.科研成果突出,在参评年度有论文论著发表,创新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6.按学校的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五、不能参与评定的情形 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者,取消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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