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签的房屋买卖协议书

刘志永律师:代理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权限

本期介绍:依据《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而在房屋买卖中,与受委托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审查委托权限。

今天,我们很荣幸邀请到【大连刘志永律师】作客专栏组,为我们讲解进行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遇到业主委托他人代理出售房屋签订合同时,代理人被授予的权限问题。

访谈嘉宾:

刘志永律师,北京融商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专职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曾任十三年国家法官。业务能力特别见长于合同法、婚姻家庭法、房地产法、劳动法等。

法律咨询:130-5271-5456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

访谈内容:

1、法律快车网:

刘律师,您好!很高兴您能在百忙之中抽身接受法律快车知识栏目的专访。

刘志永律师:

主持人好,各位法律快车的朋友们,您们好!

2、法律快车网:

刘律师,您能简单为我们介绍一下这个案子吗?

刘志永律师: 2012年初,王先生想把自己位于大连市西岗区的一套房屋出售,但因工作较忙经常出国,为方便起见,于是把房屋钥匙和房产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交予内弟张先生代为办理。在进行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有一位刘先生看完该套房屋后对房屋的位置、价格非常满意。他认为张先生是业主王先生的内弟,又持有房产证的原件,应当有权出售房屋,便于2012年8月25日和张先生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交付了定金5万元。五天后,业主王先生回国后认为出售价格太低,拒绝履行合同。

2012年9月,购房者刘先生便将王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王先生履行合同,交付房屋。

3、法律快车网:

刘律师您认为,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具备什么内容?

刘志永律师:

需要有委托合同,并且有相关的委托权限,委托事项。

4、法律快车网:

本案的判决结果是什么?

刘志永律师: 2013年3月,法院最后判决认定:业主王先生拒绝履行合同是合法的,购房者刘先生诉请业主王先生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不予支持,但法院要求退还刘先生支付的定金。

5、法律快车网:

您认为法院判决的理由是什么?刘志永律师:

本案中,王先生并没有委托张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事项,因此,张先生无权与刘先生签订购房合同。

6、法律快车网:

通过本案,您想对网友提供什么意见?

刘志永律师:消费者在实际进行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如果遇到业主委托他人代理出售房屋签订合同时,应该让代理人出示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看清楚委托事项,问清过户时业主

是否可以亲自办理,否则,就必须要提供委托公证书。

7、法律快车网:再次感谢刘志永律师接受本期的专访问答,同时也感谢各位网友对我们访谈栏目的大力支持。我们下期再见!

刘志永律师:

再见。

访谈总结:房屋交易中遇到业主委托他人代理出售房屋签订合同时,应让代理人出示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看清楚委托事项。来源:法律快车网原创(转载请说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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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丙方 (中介方):大庆安泰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诚信、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有房产一事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的房屋产权证号土地证号,面积为平方米,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部责任。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坐落于大庆市区

第二条甲方对出售权的声明

1.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如由于违反国家及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纠纷,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2.甲方保证财产共有人和共同居住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同意出售该房屋,且不得隐瞒婚姻状况。

3.甲方按合同规定同意乙方的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及过户形式。

第三条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1.乙方已对上述房屋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2.乙方应按照双方商定的时间办理过户手续。

3.乙方按合同规定同意房屋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及过户形式。

第四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对甲、乙双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出具的凭证应妥善保管.

2.丙方协助安排工作甲、乙双方到建设大厦产权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

3.丙方为保证甲、乙双方利益,乙方所交定金由大庆安泰房地产中介

服务有限公司代为保管,在过户当天转交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售价

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整,(小写)¥:元整。

第六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元

整,定金将在下次交款时冲抵购房款。

2.甲、乙双方约定于年月日前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房

屋过户手续或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手续,办理完毕,当日付清剩余款。

产权过户或委托公证当天,乙方支付给甲方购房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

3.为了充分保障甲、乙双方的权益,甲方在协助乙方办理土地过户当

日将涉及该房屋的物业、热力结清、户口迁出后剩余的房屋购房尾款人民

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次性交付于甲方。

4.乙方取产权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土地过户等相关

手续,否则按违约处理.

5.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过户税费由承担。

第七条房屋交付

1.甲方结清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并提供相应票据(如:水电费、

物业费、热力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宽带费等)以保证乙方的房屋正

常使用权。

2.甲方保证自签约之日至交付之日,所有固定装修及合同中带有的物

品一致,不得另行破坏。

3.产权过户后,甲方必须保证在天内将其户口迁出。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违约金

1.在产权过户前,如乙方不同意购买此房屋,所付定金不退;如甲方

不同意出售此房屋,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付定金。甲、乙双方无论哪一方违

约,违约方承担丙方上述房屋成交价格的2%作为丙方的服务佣金。

2.甲方于必须倒房交予该房屋的钥匙于乙方使用,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照乙方已付房款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七天即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3.甲方必须保证所出售的房屋内无非正常死亡或刑事案件现象发生。如隐瞒事实,事后被发现须退还乙方全额房款并赔偿房款总额的10%给乙方作为经济赔偿。

第九条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第十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提前三日通知对方,由三方协商办理变更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法达成变更协议的,须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一条生效说明及签署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当事人已详读本合同全部条款,且对本合同全部条款的含义认识一致,合同内容为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达,有以下签字(章)为证: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经纪人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大庆安泰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

签定日期:年月日

附件:

甲方决定将下列物品偿转让给乙方(乙方对转让物品的外观、品牌、质量、使用年限等自然状况不做要求),物品清单如下:

1) 2) 3) 4) 5)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经纪单位:大庆安泰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篇三:【代签】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丙方 (中介方):大庆安泰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诚信、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有房产一事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的房屋产权证号土地证号,面积为平方米,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部责任。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坐落于大庆市区

第二条甲方对出售权的声明

1.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如由于违反国家及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纠纷,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2.甲方保证财产共有人和共同居住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同意出售该房屋,且不得隐瞒婚姻状况。

3.甲方按合同规定同意乙方的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及过户形式。

第三条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1.乙方已对上述房屋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2.乙方应按照双方商定的时间办理过户手续。

3.乙方按合同规定同意房屋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及过户形式。

第四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对甲、乙双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出具的凭证应妥善保管.

2.丙方协助安排工作甲、乙双方到建设大厦产权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

3.丙方为保证甲、乙双方利益,乙方所交定金由大庆安泰房地产中介

服务有限公司代为保管,在过户当天转交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售价

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整,(小写)¥:元整。

第六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元

整,定金将在下次交款时冲抵购房款。

2.甲、乙双方约定于年月日前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房

屋过户手续或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手续,办理完毕,当日付清剩余款。

产权过户或委托公证当天,乙方支付给甲方购房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

3.为了充分保障甲、乙双方的权益,甲方在协助乙方办理土地过户当

日将涉及该房屋的物业、热力结清、户口迁出后剩余的房屋购房尾款人民

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次性交付于甲方。

4.乙方取产权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土地过户等相关

手续,否则按违约处理.

5.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过户税费由承担。

第七条房屋交付

1.甲方结清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并提供相应票据(如:水电费、

物业费、热力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宽带费等)以保证乙方的房屋正

常使用权。

2.甲方保证自签约之日至交付之日,所有固定装修及合同中带有的物

品一致,不得另行破坏。

3.产权过户后,甲方必须保证在天内将其户口迁出。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违约金

1.在产权过户前,如乙方不同意购买此房屋,所付定金不退;如甲方

不同意出售此房屋,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付定金。甲、乙双方无论哪一方违

约,违约方承担丙方上述房屋成交价格的2%作为丙方的服务佣金。

2.甲方于必须倒房交予该房屋的钥匙于乙方使用,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照乙方已付房款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七天即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3.甲方必须保证所出售的房屋内无非正常死亡或刑事案件现象发生。如隐瞒事实,事后被发现须退还乙方全额房款并赔偿房款总额的10%给乙方作为经济赔偿。

第九条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第十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提前三日通知对方,由三方协商办理变更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无法达成变更协议的,须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一条生效说明及签署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丙方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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