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1]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1]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1]

《1941美国对外贸易定义年修正本》

2008-01-25

一九四一年七月三十日美国商会、美国进口商协会及全国对外贸易协会所组成的联合委员会通过。

序言

一九一九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的出版曾在澄清与简化对外贸易实务方面起过不少作用,并得到世界各国买卖双方的广泛承认和使用。但自该定义出版以后,贸易习惯已有很多变化,因而在一九四○年举行的第二十七届全国对外贸易会议上强烈要求对它作进一步的修订与澄清,认为这对帮助对外贸易商处理业务是必要的。

兹推荐《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一九四一年修正本》供进口和出口商人共同使用。此项修正本并无法律效力,除非有专门的立法规定或为法院判决所认可。因此,为使其对各有关当事人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建议买方与卖方接受此定义作为买卖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鉴于一九一九年以来贸易习惯和手续的演变,这次修正的定义中包括了卖方和买方的一些新的责任,并且在许多方面,对原有责任的解释也比一九一九年定义的解释清楚一些,这些修改对卖方和买方都是有益的。广泛接受这次修订的定义,将导致对外贸易手续的标准化,并避免许多误解。

卖方和买方采用此修正的定义,将使各有关当事人对其责任和权利更加明确。

注意要点

1.由于世界各地有很多机构都分别提出了对外贸易定义,而很多国家的法院对这些定义各有不同的解释,所以由卖方和买方一致同意他们所订的合同以《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一九四一年修正本》为准,并接受《定义》所列各点,这是很有必要的。

2.除下列对外贸易的术语外,还有一些有时使用的术语,如港口交货(FreeHarbor),成本加保险费、运费、佣金(C.I.F.&C),成本加保险费、运费、利息(C.I.F.&I.),成本加保险费、运费、佣金、利息(C.I.F.C.&I.),成本加保险费、运费并卸到岸上(C.I.F.Landed),以及其他。除非事先已经准确地理解它们的确切含义,这些术语都不宜使用。想借用本《定义》所列术语的解释去阐述其他术语是不明智的,因此,只要有可能,就应援用已经在这里下了定义的术语。

3.在报价或合同中,使用容易被误解的缩写是不明智的。

4.在报价中,应避免使用常见的“英担”(Hundredweight)或“吨”(Ton)。因为一英担可以是短吨的100磅或长吨的112磅,一吨可以是2,000磅的短吨或2,204.6磅的公吨,也可以是2,204磅的长吨,所以在报价和售货确认书中,对“英担”或“吨”要明确表示它所代表的实际重量,同样,关于数量、重量、体积、长度或面积等单位也应该经双方一致同意作出明确的说明。

5.如货物需经检验或需要检验证书,则双方事先应协议明确该费用由卖方或由买方负担。

6.除另有协议外,卖方应负担一切费用,直至货物到达买方必须负责随后运送事宜的地点为止。

7.合同中还有很多组成部分不属于对外贸易定义的范围,因此,在本《定义》中未予述及。对此,双方应在磋商合同时另行议定,对于所谓“惯常的”做法尤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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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术语定义

(Ⅰ)产地交货EX(POINTOF

ORIGIN)“制造厂交货”,“矿山交货”,“农场交货”,“仓库交货”等(指定产地)“EXFACTORY”,“EXMILL”,“EXMINE”,“EXPLANTATION”,“EX

WAREHOUSE”,etc.(namedpointoforigin)

按此术语,所报价格仅适用于原产地交货,卖方同意在规定日期或期限内在双方商定地点将货物置于买方控制之下。

在此报价下:

A卖方责任:

(1)承担货物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直至买方应负责提货时为止。

(2)在买方请求并由其负担费用的情况下,协助买方取得原产地及/或装运地国家签发的为货物出口或在目的地进口所需的各种证件。

B买方责任:

(1)在货物按规定日期或期限内送抵约定地点并置于买方控制下时,应立即受领。

(2)支付出口税及因出口而征收的其他税捐费用。

(3)从买方应负责受领货物之时起,承担货物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支付因领取原产地及/或装运地国家签发的,为货物出口或在目的地进口所需的各种证件的全部费用。

(Ⅱ)F.O.B.(FREEONBOARD)

注:为充分了解在各种F.O.B.价格术语下相应的责任和权利,买卖双方不仅应考虑本定义,还须明了本节附录的“有关各种F.O.B.价格术语的注解”。

(Ⅱ-A)“在内陆指定发货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F.O.B.(namedinlandcarrieratnamedinlandpointofdeparture)按此术语,所报的价格仅适用于:在内陆装运地点,由卖方安排并将货物装于火车、卡车、驳船、拖船、飞机或其他供

运输用的载运工具之上。

在此报价下:

A卖方责任:

(1)将货物装在载运工具上,或提交内陆承运人装运。

(2)提供清洁提单或其他运输收据,注明运费到付。

(3)承担货物的任何灭失及/或损坏的责任,直至货物在装运地被装上载运工具,并取得承运人出具的清洁的提单或其他运输收据为止。

(4)在买方请求并由其负担费用的情况下,协助买方取得原产地及/或装运地国家签发的、为货物出口或在目的地进口所需的各种证件。

B买方责任:

(1)负责货物自内陆装货地点装运后的一切运送事宜,并支付全部运输费用。

(2)支付出口税及因出口而征收的其他税捐费用。

(3)承担在指定的内陆起运地点装运后所发生的任何灭失及或损坏的责任。

(4)支付因领取由原产地及/或装运地国家签发的、为货物出口或在目的地进口所需各种证件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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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B)“在内陆指定的发货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运费预付到指定的出口地点”F.O.B.(namedinlandcarrieratnamedinlandpointofdeparture)FREIGHTPREPAIDTOnamedpointofexportation按引术语,卖方所报价格包括把货物运至指定出口地点的运输费用,并预付至出口地点的运费。卖方在内陆指定起运地点取得清洁提单或其他运输收据后,对货物不再承担责任。

在此报价下:

A卖方责任:

(1)承担(Ⅱ-A)项下规定的卖方责任,但其中第(2)点除外。卖方必须提供清洁的提单或其他运输收据,并预付至指定出口地点的运费。

B买方责任:

(1)承担(Ⅱ-A)项下规定的买方责任,但无须支付从装货地点至指定出口地点的运费。

(Ⅱ-C)“在指定的内陆发货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减除至指定出口地点的运费”F.O.B.(namedinlandcarrieratnamedinlandpointofdeparture)FREIGHTALLOWEDTO(namedpoint)

按此术语,卖方所报价格,包括货物至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但注明运费到付,并将由卖方在价金内减除。

卖方在指定内陆起运地点取得清洁的提单或其他运输收据后,对货物不再承担责任。

在此报价下:

A卖方责任:

(1)承担(Ⅱ-A)项下规定的卖方责任,但运至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应在发票中减除。

B买方责任:

(1)承担(Ⅱ-A)项下规定的买方责任,但要负责支付卖方已减除的由内陆装运地点到指定地点的运费。

(Ⅱ-D)“在指定出口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F.O.B.(namedinlandcarrieratnamedpointofexportation)按此术语,卖方所报的价格,包括将货物运至指定出口地点的运输费用,并承担直至上述地点的任何灭失及/或损坏的责任。

在此报价下:

A卖方责任:

(1)将货物装在载运工具上,或交给内陆承运人装运。

(2)提供清洁的提单或其他运输收据,并支付由装运地点至指定出口地点的一切运输费用。

(3)承担货物的一切灭失及/或损坏责任,直至装于内陆载运工具上的货物抵达指定出口地点为止。

(4)在买方请求并由其负担费用的情况下,协助买方取得原产地及/或装运地国家签发的、为货物出口或在目的地进口所需的各种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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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买方责任:

(1)承担货物在出口地点内陆载运工具上时起的全部运转责任。

(2)支付出口税及因出口而征收的其他税捐费用。

(3)承担从装于内陆载运工具上的货物抵达指定出口地点时起的一切灭失及/或损坏的责任。

(4)支付因领取由原产地及/或装运地国家签发的、为货物出口或在目的地进口所需各种证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Ⅱ-E)“指定装运港船上交货”F.O.B.VESSEL(namedportofshipment)按此术语,卖方所报价格包括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交到由买方提供或为买方提供的海洋轮船上的全部费用。

在此报价下:

A卖方责任:

(1)支付在规定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实际装载于买方提供的或为买方提供的轮船上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2)提供清洁的轮船收据或已装船提单。

(3)承担货物一切灭失及/或损坏责任,直至在规定日期或期限内,已将货物装载于轮船上为止。

(4)在买方请求并由其负担费用的情况下,协助买方取得由原产地及/或装运地国家签发的、为货物出口或在目的地进口所需的各种证件。

B买方责任:

(1)将船名、开航日期、装船泊位及交货时间明确地通知卖方。

(2)当卖方已将货物交由买方控制,但由于买方指定轮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或不能装货而发生的额外费用及全部风险,由买方承担。

(3)办理有关货物随后运至目的地的一切运转事宜:

a办理保险并支付其费用;

b提供船舶或其他运输工具并支付其费用。

(4)支付出口税及因出口而征收的其他税捐费用。

(5)承担货物装上船后的一切灭失及/或损坏责任。

(6)支付因领取由原产地及/或装运地国家签发的、为货物出口或在目的地进口所需的各种证件(但清洁的轮船收据或提单除外)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Ⅱ-F)“进口国指定内陆地点交货”F.O.B.(namedinlandpointincountryofimportation)按此术语,卖方所报价格包括货价及运至进口国指定内陆地点的全部运输费用。

在此报价下:

A卖方责任:

(1)负责安排货物运至进口国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事宜,并支付其费用。

(2)支付出口税及因出口而征收的其他税捐费用。

(3)办理海洋运输保险并支付其费用。

(4)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投保战争险并支付其费用。

(5)承担货物的一切灭失及/或损坏责任,直至装在载运工具上的货物抵达进口国的指定内陆地点为止。

(6)支付因取得产地证、领事发票或其他由原产地及/或装运地国家签发的为货物在目的地进口及必要时经由第三国过境运输所需要的各种证件的费用。

(7)支付全部的各项起岸的费用,包括码头捐、起岸费及税捐等。

(8)支付在进口国的一切报关费用。

(9)支付进口国的关税和一切适用于进口的税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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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买方责任:

(1)载运工具抵达目的地时,应立即受领货物。

(2)负担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的一切费用和灭失及/或损坏的责任。

有关各种F.O.B.价格术语的注解

关于各种F.O.B.价格术语,请注意下列各点:

(1)内陆运输的方法,如:卡车、火车、驳船、拖船或飞机,应予注明。

(2)如在内陆运输途中发生转换运输工具的费用,双方应在事先商定此项费用由卖方或是由买方负担。

(3)应避免在使用“F.O.B.(namedport)”价格术语时,而不指明卖方责任终止和买方责任开始的确切地点。因为如使用此价格术语,一旦货物在港内交付或装上海洋轮船以前发生灭失或损坏时,就会引起究应由卖方还是买方承担责任问题的争议。指明特定的交货地点,可避免上述误解。

(4)货物从内陆载运工具上用驳船或卡车运至船边,其费用由卖方还是由买方负担,应事先商定。

(5)卖方务必将适用于整列车、整卡车或整驳船运费率的最低数量通知买方。

(6)除“进口国指定内陆地点交货”F.O.B.(namedinlandpointincountryofimportation)外,各种F.O.B.价格术语的洽订海洋运输舱位、投保海洋运输险和战争险的责任应属于买方。尽管这是买方的责任,但在很多交易中,卖方可代买方办理订舱、投保海洋运输险和战争险,并准备装船事宜。因此,有关订舱、投保海洋运输险和战争险,究竟是作为买方自身的义务,由其自行办理,或是由卖方同意代买方办理,买卖双方应事先取得一致意见。

(7)为保障卖方的利益,卖方应在买卖合同中订明由买方投保的海洋运输险中包括标准的仓至仓条款。

(Ⅲ)船边交货F.A.S.(FREEALONGSIDE)

注:为充分了解在“船边交货”价格术语下相应的责任和权利;买卖双方不仅应考虑本定义,还须明了本节附录的“注解”。

“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F.A.S.VESSEL(namedportofshipment)按此术语,卖方所报价格包括将货物交到海洋轮船船边,船的装货吊钩可及之处。

在此报价下:

A卖方责任:

(1)在规定日期或期限之内,将货物交至船边或交至由买方或为买方指定或提供的码头。支付为搬运重件至上述船边或码头而引起的任何费用。

(2)提供清洁的码头收据或轮船收据。

(3)承担货物的一切灭失及/或损坏责任,直至将货物交到船边或码头为止。

(4)在买方请求并由其负担费用的情况下,协助买方取得原产地及/或装运地国家签发的为货物出口或在目的地进口所需的各种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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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买方责任:

(1)将船名、开航日期、装船泊位及交货时间明确地通知卖方。

(2)办理从货物到达船边以后的一切运转事宜:

①如有必要,将货物安放在仓库或码头并支付滞期费及/或仓储费用;

②办理保险并支付其费用;

③办理海洋运输及其他运输并支付其费用。

(3)支付出口税及因出口而征收的其他税捐费用。

(4)承担货物在以下情况时所发生的任何灭失及/或损坏的责任:装载于停靠船边、船上吊钩可及之处的驳船或其他载运工具上;或放置于码头等待装船;或实际已装船和装船以后。

(5)支付因领取由原产地及/或装运地国家签发的为货物出口或在目的地进口所需的各种证件(但清洁的码头收据或轮船收据除外)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有关“船边交货”价格术语的注解

(1)按照船边交货价格术语,取得海洋运输舱位和投保海洋运输险和战争险的责任属于买方,尽管这是买方的责任,但在很多交易中,卖方可代买方办理订舱、投保海洋运输险和战争险,并准备装船事宜;

也可由买方通知卖方将货物送到买方指定轮船的船边,并由买方自行投保海洋运输险和战争险。因此,有关订舱、投保海洋运输险和战争险,究竟是作为买方自身的义务,由其自行办理,或是由卖方同意代买方办理,买卖双方应事先取得一致意见。

(2)为保障卖方的利益,卖方应在买卖合同中订明由买方投保的海洋运输险中包括标准的仓至仓条款。

(Ⅳ)成本加运费C.&F.(COSTANDFREIGHT)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地”)C.&F.(namedportofdestination)

按此术语,卖方报价包括将货物运到指定目的地的运输费用在内。

在此报价下:

A卖方责任:

(1)负责安排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输事宜,并支付其费用。

(2)支付出口税或因出口而征收的其他税捐费用。

(3)取得运往指定目的地的清洁提单,并迅速送交买方或其代理。

(4)在向买方提供“备运提单”的情况下,对于货物的灭失及/或损坏,须负责到货物已送交海运承运人保管时为止。

(5)在向买方提供“已装船提单”的情况下,对于货物的灭失及/或损坏,须负责到货物已装到船上为止。

(6)在买方请求并由其负担费用的情况下,提供产地证明书、领事发票或由原产国及/或装运国所签发的、为买方在目的地国家进口此项货物及必要时经由第三国过境运输所需要的各项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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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买方责任:

(1)接受提交的各项单证。

(2)在船到达时受领货物并负责办理货物的随后一切运转,并支付其费用,其中包括按照提单条款的规定从船上提货,支付起岸的一切费用,包括一切税捐和在指定目的地点所需支付的其他费用。

(3)办理保险并支付其费用。

(4)承担根据上述第(4)或第(5)项所规定的卖方责任终止的时间和地点以后货物的灭失及/或损坏的责任。

(5)支付产地证明书、领事发票或其他由原产地及/或装运地国家签发的、为货物在目的地国家进口及必要时经由第三国过境运输所需要的任何其他证件的费用。

有关“成本加运费”的注解

(1)为保障卖方的利益,卖方应在买卖合同中订明由买方投保的海洋运输险中包括标准的仓至仓条款。

(2)在以下C.I.F.(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术语的注解中,有很多场合可以应用于C.&F.(成本加运费)术语。C.&F.的卖方和买方应加以理解。

(Ⅴ)成本加保险费、运费

C.I.F.(COST,INSURANCE,FREIGHT)

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地)C.I.F.(namedpointofdestination)

按此术语,卖方报价包括货物的成本、海洋运输保险费和将货物运到指定目的地的一切运输费用在内。

在此报价下:

A卖方责任:

(1)负责安排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输事宜,并支付其费用。

(2)支付出口税,或因出口而征收的其他税捐费用。

(3)办理货物的海洋运输保险并支付其费用。

(4)投保在货物装船时卖方市场所能得到的战争保险其费用由买方负担;但经卖方同意,由买方投保战争保险的,不在此列。〔见本节注解之(10C)

(5)取得运往指定目的地的清洁提单及保险单或可转让的保险凭证,并立即送交给买方或其代理。

(6)在向买方提供“备运提单”的情况下,对于货物的灭失及/或损坏,须负责到货物已送交海运承运人保管时为止。

(7)在向买方提供“已装船提单”的情况下,对于货物的灭失及/或损坏,须负责到货物已装到船上为止。

(8)在买方请求并由其负担费用的情况下,提供产地证明书、领事发票或由原产国及/或装运国所签发的、为买方在目的地国家进口此项货物及必要时经由第三国过境运输所需要的各项证件。

B买方责任:

(1)接受提交的各项单证。

(2)在船到达时受领货物并负责办理货物的随后一切运转,并支付其费用,其中包括按照提单条款的规定从船上提货,支付起岸的一切费用,包括一切税捐和在指定目的地点所需支付的其他费用。

(3)支付由卖方投保的战争险所需费用。

(4)承担根据上述第(6)或(7)项所规定的卖方责任终止的时间和地点以后货物的灭失及/或损坏的责任。

(5)支付产地证明书、领事发票或其他由原产地及/或装运地国家签发的、为货物在目的地国家进口及必要时经由第三国过境运输所需要的任何其他证件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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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成本加运费”及“成本加保险费、运费”的注解

在C.&F.与C.I.F.合同下,买方与卖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就下列各点取得完全协议:

(1)应在事先洽定由何方支付各项杂费,如过磅费和检验费等。

(2)为了使买方有能力在船舶抵达时,在进口港所允许的卸货时间内提取货物,双方应事先洽定每一条船所应装载的货物数量。

(3)虽然C.&F.和C.I.F.术语通常被理解为由买方负担有关领事发票费与产地证明书的费用,并另行分别计付。但在许多交易中,这些费用是包括在卖方售价之内的。因此,卖方与买方应事先商定这些费用是否为售价的一部分,或者分别计算。

(4)万一船只在货物实际目的地以外的其它港口卸货,应把这个最终目的地明确通知有关方。

(5)当海洋运输舱位难于获得,或无法按照稳定的费率签订远期运输合同,则作为对通常的C.&F.和C.I.F.术语的一个例外,在买卖合同中订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装运货物应以卖方取得海洋运输舱位为准,同时还可订明在订立合同与实际装运这段时间内海洋运输费用的变动,应由买方负担。

(6)在通常情况下,卖方有责任预付海洋运费。在有些情况下,运费是货到以后支付,运费总额从卖方提供的发票中扣除。对此应该事先取得协议,以免由于外汇波动影响实际运输费用而产生误解,或由于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利息费用的增加所产生的误解。因此,海洋运费总是应由卖方预付,除非事先与买方订有货物运到后支付运费的特别协议。

(7)买方应该认识到,他无权坚持在接受单据以前检验货物。如果卖方在通过正常途径寄送单据方面已作了适当努力,即使买方延迟收到单据,也不应为此而拒绝受领货物。

(8)卖方与买方不要把与本定义所规定的C.I.F.合同义务不符的任何不肯定的条款包括在C.I.F.合同之内。在美国和其他国家法院的许多判例中,都曾因在C.I.F.合同包含了不肯定的条款,因而宣布该合同无效。

(9)除非卖方与买方之间事先另有约定,在C.I.F.合同中的利息费用应包括在成本之内,而不应当作为单独项目计算,否则,可采用C.I.F.&I.(成本加保险费、运费、利息)术语。

(10)关于C.I.F.交易中的保险问题,卖方与买方应该肯定地就下列各点取得协议:

a.对于保险险别,双方应共同明确是投保水渍险或平安险以及其他属于特定行业应保的其他险别,或是买方需要获得单独保障的险别。卖方与买方应考虑并取得协议的特殊险别有:偷盗、扒窃、渗漏、破碎、受潮、被其他货物污染,以及对一些特定行业专门投保的险别。重要的是,对应急费用或到付运费和关税应投保单独海损和在货物抵达与报关之后、交货之前的全损。

b.卖方有责任关心并谨慎地选择一家资信较佳的保险公司。虽然如此,解决保险索赔的风险,仍属买方。

c.在此术语下,战争险是由买方负担风险及费用,由卖方代为投保。重要的是,卖方必须对此与买方取是完全一致的意见,特别是关于费用问题。货物海洋运输险与战争险最好向同一家保险公司投保,这样,在确定造成损失的原因时,就不致发生困难。

d.卖方应该核实,在投保海洋运输险或战争险中,应包括对罢工、暴动与民变所引起的一般保护。

e.鉴于不同行业的商品,其在共同海损分摊中的估价的基础不同,卖方与买方对货物投保价值,应取得一致意见。最好请有经验的保险经纪人资询,以便保足货物价值,以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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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目的港码头交货

EXDOCK(namedportofimportation)注:为充分了解在“目的港码头交货”价格术语下相应的责任和权利,买卖双方不仅应考虑到本定义,还需明了本节有关的注解。

按此术语,卖方报价包括货物的成本和将货物运到指定进口港的码头所需的全部附加费用,并交纳进口税。

在此报价下:

A卖方责任:

(1)负责安排货物运至指定进口港的运输事宜并支付其费用。

(2)支付出口税及因出口而征收的其他税捐费用。

(3)办理海洋运输保险并支付其费用。

(4)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投保战争险并支付其费用。

(5)承担货物的一切灭失及/或损坏责任,直至在指定的进口港码头允许货物停留的期限届满时为止。

(6)支付为取得产地证明书、领事发票、提单签证的费用,或由原产地及/或装运地国家所签发的、为货物在目的地进口及必要时经由第三国过境运输所需要的各种证件的费用。

(7)支付一切起岸费用,包括码头捐、卸货费及税捐等。

(8)支付在进口国的一切报关费用。

(9)除非另有约定,支付进口国的关税和一切适用于进口的税捐等。

B买方责任:

(1)在码头规定的期限内,从指定进口港码头上受领货物。

(2)如不在码头的规定期限内受领货物,承担货物的费用与风险。

有关“目的港码头交货”的注解

这种术语主要应用在美国的进口贸易方面。它有多种式样如“ExQuay”、“ExPier”等等。但是很少用在美国的出口贸易上。

美国大都市指标

美国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新进展 The New Development of Standards for Defining the Metropolitan Areas in America 作者:罗海明 汤晋 胡伶倩 汪杰 摘 要:本文介绍了2000年美国定义的最新的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CBSA,对美国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发展的新动向,从功能整合、大都市区特征、中央核和基本 地理单元四个方面作了详细的论述,并从中对中国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提出了 可以借鉴之处。 Abstract: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newest standards for defining the metropolitan areas in 2000 America, which is called “CBSA”, and the new development of the newest standards from four acpects: functional integration, metropolitan feature, central core and geographical unit. In light of the new development of the American standards, the standards for defining the metropolitan areas in China will be finally suggested. 关键词: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 Keywords:Metropolitan Area; Standards for Defining 大都市区(MA:Metropolitan Area)是美国的一种联邦统计标准,一般概念是一个大的人口核心以及与这个核心具有高度的社会经济一体化的邻接社区的组合,一般由县作为基本单元。美国管理和预算局规定大都市区标准的初衷仅仅是用于数据的准备、表达和比较,并没有考虑或预期到它可能产生的非统计方面的应用。但美国联邦和州政府机构应宪法的要求,都基于大都市区分配项目资金、制定项目标准和实施项目等。目前美国大都市区的重要性和使用频率要远远超过城市的行政地域概念和城市的实体地域。 12000年美国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CBSA 大都市区(MA)相关概念在美国出现已有近百年的历史,但其发展历程,以1949年定义的标准大都市区(SMA:Standard Metropo1itan Area)为界,可以大体划分雏形期和成熟期两个阶段:在1949年标准大都市区(SMA)概念被引入之前,由于统计区域的边界和统计单元之间的不一致性,导致从联邦机构获取的数据难于比较;而从1949年开始大都市区被定义为详细精确的定量指标体系,进而可以帮助政府机构、研究者等获取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可比较的数据。 美国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在10年一度的人口普查之前都要进行新的回顾,并做出相应的调整。2000年美国最新大都市区界定指标体系CBSA(Core Based Statistic Area)规定:(1)中央核:每个CBSA至少有一个人口普查局定义的人口不少于5万的城市化地区(Urbanized Area)或者人口不少于1万的城市簇(Urban Cluster),城市化地区和城市簇

中国与美国国际贸易依存度对比及原因分析

中国1999年—2008年进出口贸易额 美国1998—2008年的进出口贸易额(单位:亿美元)

中国与美国1999年—2008年的GNP数据表 中美两国贸易依存度对比(单位:%) 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国贸易依存度明显高于美国

造成中国贸易依存度高于美国的原因分析: 1.美元贬值改善了我国的贸易条件 面对居高不下的财政赤字及经济复苏乏力的情况,美国放弃强势美元政策,导致美元持续贬值。自2002年2月以来,美元对世界主要货币已经贬值26%,其中2003年对欧元和日元分别贬值20%和10%.由于人民币汇率实际采用钉住美元制,美元贬值意味着人民币也贬值了大致相同幅度,使我国出口产品的价格优势更加明显,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我国的出口。 2.我国经济快速增长推动了进出口快速增长 在连续多年扩大内需政策的刺激下,在消费结构升级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我国经济逐步摆脱通货紧缩的影响,走上快速增长之路。从1999年的7.1%,到2002年的8.0%和2003年的9.1%.特别是从2003年开始,我国经济进入新一轮经济周期的扩张阶段,经济自主增长机制已逐渐形成,国内市场供需两旺,不仅带动了国内急需的先进技术设备、能源、原材料的进口,而且也为扩大出口提供了充足的货源。 3.外贸体制改革调动了外贸经营主体的积极性 近年来,根据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我国加快了外贸体制改革,进出口经营权不断下放,外贸经营主体多元格局已基本形成,极大激发了外贸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如2003年我国集体私营企业进出口总额984.4亿美元,增长85.0%,占当年我国外贸额的11.6%,其中,出口所占比重已达12%,比2002年提高近2个百分点。另外,按照入世时的承诺,我国进一步降低了关税税率,减少了进出口许可证品种,也促进了我国外贸的快速增长。 4.国际产业大规模向中国转移促进了我国外贸增长 由于政治稳定、配套能力强、劳动力成本低等综合优势,新一轮国际产业加速向我国转移。突出表现为我国连续几年实际利用外资总额高居发展中国家首位,一些外国公司来华投资意愿增强。目前,世界500强中已有400多家来我国投资,有92%的跨国公司计划在我国设立地区总部。国际产业大规模向我国转移带动了我国进出口大幅度增长。2002年、2003年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值分别为3302.2亿美元和4722.6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1.8%和43.0%,占全国进出口总值的比例分别为53.2%和55.5%. 5.政策因素促进了外贸快速增长 一是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刺激了企业出口。1999-2002年,我国出口退税额年均增速达30.3%,2003年1-9月出口退税比2002年同期增长45.1%.出口退税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出口的增长。二是地方政府出台的出口补贴和贴息等政策鼓励了企业出口。近年来,一些地方大搞各类开发区,并把出口创汇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一个主要内容。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地方也出台了出口补贴和贴息政策,各地企业出口积极性空前提高。

2020年整理国际贸易知识点大汇总.doc

国际贸易学期末复习 第一章绪论 1.国际贸易的分类 对外贸易:世界各国(地区)之间货物和服务的交换,是各国(地区)之间分工的表现,反映了世界各国(地区)在经济上的互相依靠。 对外贸易产生的条件:一是有可供交换的剩余产品;二是在各自为政的社会实体之间存在交换行为。从根本上说, 2.国际贸易常用术语: ①对外贸易额(对外贸易值)(VFT):一国或一定地区一定时期IM(G+S)+EX(G+S)构成,是反映一国对外贸 易规模的重要指标之一,一般用国际上通行的货币表示。 ②世界货物贸易额:世界上所有国家或地区的CIF(FOB)1按同一种货币单位换算后加在一起,即得到世界货 物进口总额(世界出口货物出口总额)。为把货物贸易额中的服务项目剔除,通常以世界货物出口贸易额代表世界货物贸易额。2 ③世界服务贸易额:各国国际收支的经常项目(货物、服务、收入和经常转移)中的服务额(包括政府服务 和商业服务)减去政府服务额代表。商业服务包括运输、旅游和其他服务。 ④对外贸易量(QFMT):以固定年份为基期计算的进口或出口商品价格指数去调整当年的进口额或出口额得到 的相当于按不变价格计算的进口额或出口额。 ⑤总贸易体系(GTS):以国境为标准统计进出口货物的方法。凡进入国境的货物一律列为总进口,凡离开国境 的一律列为总出口。 ⑥专门贸易体系(STS):以关境3为标准统计进出口货物的方法。以货物经过海关办理结关手续作为统计进出 口的标志。 ⑦贸易差额:一定时期内一国出口(货物与服务)总额与进口(货物与服务)总额之间的差额称为总贸易差 额。一般有三种情况:①贸易顺差(出超):出口额>进口额;②贸易逆差(入超):进口额>出口额;③贸易平衡:出口额=进口额。 ⑧对外贸易商品结构:一定时期内一国进出口贸易中各种商品的构成。即某大类或某种商品进出口贸易占总 进出口贸易额的比重。 1离岸价格(FOB):启运港船上交货价;到岸价格(CIF)=FOB+运费+保险费。 2由于CIF>FOB,所以前者总是>后者。 3关境(关税领域):海关征收关税的领域。①国境内设有自由港、自由贸易区、出口加工区则关境<国境;②有些国家组成关税同盟,成员方对外实行统一关税政策,形成共同关境,则关境>国境;③关境=国境。我国、日本、英国、加拿大、美国和澳大利亚采用总贸易体系,而德国、意大利、法国采用专门贸易体系。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美国对外贸易定义1941年修正本 (颁布日期:1941年7月30日实施日期:1941年7月30日时效性:有效)一九四一年七月三十日美国商会、美国进口商协会及全国对外贸易协会所组成的联合委员会通过。 序言 一九一九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的出版曾在澄清与简化对外贸易实务方面起过不少作用,并得到世界各国买卖双方的广泛承认和使用。但自该定义出版以后,贸易习惯已有很多变化,因而在一九四○年举行的第二十七届全国对外贸易会议上强烈要求对它作进一步的修订与澄清,认为这对帮助对外贸易商处理业务是必要的。 兹推荐《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一九四一年修正本》供进口和出口商人共同使用。此项修正本并无法律效力,除非有专门的立法规定或为法院判决所认可。因此,为使其对各有关当事人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建议买方与卖方接受此定义作为买卖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鉴于一九一九年以来贸易习惯和手续的演变,这次修正的定义中包括了卖方和买方的一些新的责任,并且在许多方面,对原有责任的解释也比一九一九年定义的解释清楚一些,这些修改对卖方和买方都是有益的。广泛接受这次修订的定义,将导致对外贸易手续的标准化,并避免许多误解。 卖方和买方采用此修正的定义,将使各有关当事人对其责任和权利更加明确。 注意要点

1.由于世界各地有很多机构都分别提出了对外贸易定义,而很多国家的法院对这些定义各有不同的解释,所以由卖方和买方一致同意他们所订的合同以《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一九四一年修正本》为准,并接受《定义》所列各点,这是很有必要的。 2.除下列对外贸易的术语外,还有一些有时使用的术语,如港口交货(FreeHarbor),成本加保险费、运费、佣金(C.I.F.&C),成本加保险费、运费、利息(C.I.F.&I.),成本加保险费、运费、佣金、利息((C.I.F.C.&I.),成本加保险费、运费并卸到岸上(C.I.F.Landed),以及其他。除非事先已经准确地理解它们的确切含义,这些术语都不宜使用。想借用本《定义》所列术语的解释去阐述其他术语是不明智的,因此,只要有可能,就应援用已经在这里下了定义的术语。 3.在报价或合同中,使用容易被误解的缩写是不明智的。 4.在报价中,应避免使用常见的“英担”(Hundredweight)或“吨”(Ton)。因为一英担可以是短吨的100磅或长吨的112磅,一吨可以是2,000磅的短吨或2,204.6磅的公吨,也可以是2,204磅的长吨,所以在报价和售货确认书中,对“英担”或“吨”要明确表示它所代表的实际重量,同样,关于数量、重量、体积、长度或面积等单位也应该经双方一致同意作出明确的说明。 5.如货物需经检验或需要检验证书,则双方事先应协议明确该费用由卖方或由买方负担。 6.除另有协议外,卖方应负担一切费用,直至货物到达买方必须负责随后运送事宜的地点为止。 7.合同中还有很多组成部分不属于对外贸易定义的范围,因此,在本《定义》中未予述及。对此,双方应在磋商合同时另行议定,对于所谓“惯常的”做法尤应如此。 价格术语定义 (Ⅰ)产地交货EX(POINTOFORIGIN)“制造厂交货”,“矿山交货”,“农场交货”,“仓库交货”等(指定产地)“EXFACTORY”,“EXMILL”,“EXMINE”,“EXPLANTATION”,“EXWAREHOUSE”,etc.(named point of origin) 按此术语,所报价格仅适用于原产地交货,卖方同意在规定日期或期限内在双方商定地点将货物置于买方控制之下。 在此报价下: A卖方责任: (1)承担货物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直至买方应负责提货时为止。

国外典型大都市区发展对我国大都市区建设的启示

国外典型大都市区发展 对我国大都市区建设的启示 曾艳红① (武汉市经济研究所,武汉430017) 提要 通过探索国际上典型大都市区的形成和发展轨迹,力图寻求其对我国大都市区建设的启示,以实现我国大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与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 大都市区;城市化;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 F299.2 可持续发展问题是当今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中国政府在制定《中国21世纪议程》时十分注重人类住区可持续发展及其与此配套的可持续发展行动计划。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社会进步的象征和生产力空间载体,聚集了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生产资料、资本、劳动力和科学技术,从而成为区域经济活动的导源地,一定地域内经济集聚实体和纵横交错经济网络的枢纽。纵观全球经济发展态势,经济发展主要集中在巨大城市带,如美国东北部大西洋沿岸城市带,日本东海道太平洋沿岸巨大城市带,欧洲西部巨大城市带等。此外,中国东部沿海城市密集地带也日益成为世界经济实力最强地带之一。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只有城市及其集聚区的可持续发展,才会有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乃至全球的可持续发展。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随之而来的大城市人口过分集中,造成环境、社会发展等方面的负效应,影响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大城市在以其为中心的一定区域范围内城市集聚区的作用,是实现城市及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本文通过探索国际上典型大都市区形成和发展的一般特征和共同规律,力图寻求其对我国大都市区建设的启示,以实现我国大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与区域的可持续发展。1 典型大都市区建设的基本途径和共同特征 1.1 大都市区概念及分类 大都市区是国际上进行城市统计和研究的基本地域单元,是城市化发展到较高阶段时产生的城市空间形式。它的出现在发达国家已有几十年的历史,如美国在1910年人口普查时就定义了大都市区,1950年和1960年相继修正为标准大都市区和标准大都市统计区,许多发达国家也已建立了相应的地域概念和统计指标。 国外大都市区形成发展及对大都市区的研究早于我国,我国使用这一名称来自对外文资料的翻译,由于语种不同以及不同学者对同一单词的译法不同,因此,同一概念的内容有几种不同的译法,主要有大都市区、大都市圈、大城市区、大城市群等,欧美国家称大都市区居多,日本则称大都市圈,为规范称呼,笔者在本文中统一称为大都市区,但不同国家对大都市区的划分范围却有差异。 大都市区是城市化过程中客观形成的城市空间形式,其地域范围划分不同,国际上主要有两种类型的大都市区,一种是欧美国为代表类 第17卷 第1期1998年 3月 地域研究与开发 A R EAL R ESEA RCH AND D EV ELO P M EN T V o l.17 N o.1 M ar.1998 ①曾艳红,女,34岁,助理研究员 来稿日期:1997-04-02

美国经济崛起和对外贸易优选稿

美国经济崛起和对外贸 易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美国的经济崛起与对外贸易 摘要:美国是当今世界经济最发达的国家,作为经济增长重要推动力的对外贸易不仅推动美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更加推动了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美国在贸易方面一直以来都奉行“自由贸易”政策,美国的对外贸易进出口严重失衡,贸易逆差连创新高,而中国作为其贸易伙伴,中美贸易也不断摩擦加强。中美经贸关系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双边经贸关系之一,所以保持长期经贸发展关系不仅符合两国的最大利益,也对世界和平具有重要意义。关键词:对外贸易;中美贸易 一、美国对外贸易背景 一、美国对外贸易的产生 自美国独立战争结束以来,美国的对外贸易政策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保护贸易与自由贸易交替、多边自由贸易和多轨并进自由贸易政策(简称多轨公平贸易政策)。其中保护主义始终贯穿于美国的对外贸易政策之中,虽然自由贸易有时偶占上风,但这种所谓的自由贸易是有条件的、相对的。战后的长期以来,美国一直奉行完全自由贸易政策,一方面加强本国与西欧国家的贸易利益交流,另外也对冷战对立国实行经济渗透。但是自从世界经济发生很大的变化,一方面西方国家普遍衰退,美国双赤字严重,导致国内外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另一方面,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冷战结束,西方国家更多的重视经济政策,政治凝聚力减弱,贸易争端和摩擦日益突出。这一背景使美国的对外贸易政策和贸易方向做出重大调整,主要表现在:(1)由全球的多边主义单轨战略逐步转移到全球多边主义与区域主义并行的双轨战略上,(2)由主力自由贸易的立场转移到强调平等开放,对等竞争,双边互惠市场的公平贸易立场。美国加强自由贸易协定的签订,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和乌拉圭贸易谈判体制的形成,都是美国双轨战略的实际使用。而1988年对外贸易

美国的对外贸易政策

特朗普对外经济政策以贸易保护主义为核心,其政策包括:1、退出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2、提升贸易壁垒;3、通过税收政策使得企业回流美国。 贸易保护的直接效应会使消费品价格上升,从而引发通胀,并且会使经济整体效率下降。加拿大、墨西哥、日本、德国和中国等美国主要的贸易伙伴将受损。 对于中国来说,对美贸易依赖度较高的初级品制造业和机械产品出口将受到冲击 主要将会影响加拿大、墨西哥、日本、德国和中国.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数据,加拿大进口的商品有60%来自于美国。墨西哥进口商品的80%以上来自于美国。 ? 贸易保护对美国的影响? ? 美国自身而言,贸易保护的直接效应可能使得关税部分转嫁给消费者。进口产成消费品价格上升侵蚀消费者剩余,美国国内供给不足或价格更高导致消费者面临的产品价格上升,而消均衡的费数量则减少,这对美国低收入者影响较大;进口半成品和投资品价格上升可能带来通胀,半成品和投资品价格上升可能会通过成本加成定价反映到最终消费品上,从而导致消费品价格上升,可能引发通胀;进

口数量减少会导致低效率和寻租,美国国内效率较低的企业受贸易保护也得以存活,经济整体的效率下降。 2月28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2018贸易政策日程和2017年报告》,明确提出,特朗普政府贸易政策有五大支柱:一是通过维护经济安全来保障国家安全;二是巩固美国经济,惠及所有美国人;三是达成让更多美国人受益的贸易协定;四是加强执法力度,让不遵守规则者不再获利(占美国便宜);五是改革世界贸易组织(WTO),在有效市场间推广规则,推动国际贸易,为世界创造更大福祉。 美国公布2018年贸易政策议程 2月28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消息称,已向国会提交特朗普政府2018年贸易政策议程。议程主要内容为:第一, 制定支持国家安全政策的贸易政策;第二,巩固美国经济发展;第 三,推进利于全民的贸易谈判;第四,实施并捍卫美国贸易法律法 规;第五,加强多边贸易体制。 ???????????????????????????????????.?????????????????????????????????????????????????. ??????????????????????????????????????. 1. ???????????????????????? 2. ????????????????????????????????????????? 3. ?????????????????????????, ??????????????? [??]???????, ???????|?????

美国大都市区规划组织的区域协调机制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美国大都市区规划组织的区域协调机制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The Regional Coordination Mechanism of American MPOs and Its Inspirations to China 周素红 陈慧玮 引言 区域协调一直是各地政府面临的主要难题之一。在美国的分权体制下,其地区间协调面临的困难更为突出。经过政府和民间的长期努力,目前已初步形成一套相对有效的协调机制。在解决区域间的各类协调问题时,除了通过法律程序缔结州际协定或采用非正式的州际行政协议外,编制区域规划、成立一系列专项政府公共权利机构和政府联合会等对区域的实质性协调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在1920年代,随着小汽车的大量使用,城市迅速蔓延,城市与周边地区的联系日渐密切,亟需协调,区域规划与区域协调的呼声日渐高涨。在此背景下,产生了第一批规划咨询和协调机构,包括一系列非政府组织,如1922年成立的区域规划协会(RPA: Regional Plan Association)和部分为解决某一方面问题而成立的政府公共权力机构,如纽约港权力机构,后来更名为“纽约与新泽西港务局”(Port Authority of New York and New Jersey)。但由于各自权力的局限,这些组织和机构所发挥的协调作用是有限的。政府联合会(COG: Council of Government)的出现打破了这种局面。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特别是1960年代以后,联邦政府逐渐重视基础设施和环境的区域协调问题,增加了对公路建设、城市再开发和环境整治的联邦基金拨款,并要求地方政府必须提交相应的区域规划和论证报告,才能获得相应的拨款,一批政府联合会(C O G)应运而生。这些C O G 主要行使联邦基金相关法案要求的一系列协调、审核与计划事务,包括提交交通环境影响的评估报告、编制和实施交通与土地利用、交通与经济发展、交通与环境公平等涉及区域发展的各项协调计划,从而将全面的区域协调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由于地方C O G 的主要成员来自各地多个相关政府权力部门,因此能在区域协调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按照其主要职能,COG 可以划分为区域委员会(RC: Regional Council)和大都市区规划组织(MPO: Metropolitan Planning Organizations)两类。其中,R C 主要负责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中各政府部门间的协调问题,而M P O 则主要负责与大都市区交通规划和相关基金申请有关的规划和协调工作。目前,全美共有300多个大都市区规划组织,在各地的实际运作中,部分R C 包括了M P O 或直接通过RC 行使MPO 的职能。 在上述关于区域协调的相关组织和机构中,由于有相关法案的保障,C O G 中的M P O 在区域性交通规划和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申请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并通过 摘要: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区域规划和协调的重要性日益凸现。本文介绍了美国大都市区区域协调的主要执行机构——大都市区规划组织(M P O)的发展历程,分析其发挥区域协调作用的主要协调机制——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协调为基础,促进区域用地、环境整治、社会公平、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区域协调。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区域规划和协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关建议,认为以立法为基础,建立公共投资再分配机制是政府进行区域协调的有效途径之一。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urbanization, regional planning and coordination become increasingly significan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main executive body for metropolitan regional coordination in USA, the history of MPO, and analyses its mechanism. Based on the discussion, it proposes some suggestions considering the existing problems of regional planning and coordination in China. It proclaims that to establish a mechanism for the redistribution of public investment on the premise of legislation would be one of the effective ways in regional coordination between governments. 关键词:美国;大都市区规划组织; 区域协调机制 Keywords: USA; MPO; Regional Coordination Mechanism; 本文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40401019)和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批准号:06YD01)资助。作者: 周素红,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 学院城市与区域研究中心,副教授。zsuhong@https://www.360docs.net/doc/f414551327.html, 陈慧玮,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中国对外贸易及存在问题的解决

中国的对外贸易 第一、最近十年来我国的对外贸易白皮书基本内的容 自20世纪70年代末改革开放以来,对外贸易一直是中国经济最为活跃、增长最快的部分之一。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对外贸易的活力进一步增强。改革开放30年来的经验表明,外贸对拉动经济增长、扩大社会就业、推动产业升级、促进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对国民经济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中国对外贸易发展也使中国经济成为世界经济一部分,促进了经济全球化向有利于世界各国和地区共同繁荣的方向发展。 大家知道,2011年12月11日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十周年。10年来,中国走出了一条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的道路。过去10年是中国发展最好最快的10年,也是与世界各国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10年。在总结纪念“入世”十周年活动的背景下,我们首次发布《中国的对外贸易》白皮书,就是通过全面、客观地介绍中国对外贸易的基本情况,让社会各界更好地认识中国的对外贸易。我们也希望通过发表对外贸易白皮书,向国际社会和国内各界介绍中国对外贸易取得的历史性进步,表明中国将更加坚定地走改革开放道路的态度和决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将更加深入地参与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更好地统筹国内国外两个大局,实现对外贸易的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实现与世界各国的共同发展和繁荣。 《中国的对外贸易》白皮书由前言、正文、结束语三部分组成,约1.3 万字。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中国对外贸易的历史性进步。详细介绍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外贸取得的成绩。中国对外贸易总量跻身世界前列,目前已经是世界第一大出口和第二大进口国。中国对外贸易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出口商品已经由初级产品为主向工业制成品为主转化。与此同时,中国已逐步形成了全方位和多元化的进出口市场格局,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 二、中国外贸体制的改革与完善。回顾并阐述中国政府通过加快对外经济贸易法制化建设,采取进一步降低关税,削减非关税措施,全面放开外贸经营权,进一步扩大服务市场开放和营造更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等措施,中国的外贸体制逐步与国际贸易规则接轨,建立起统一、开放、符合多边贸易规则的对外贸易制度。 三、中国外贸发展对世界的贡献。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中国对外贸易在全球率先趋稳回升,促进了世界经济复苏。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不仅提高了中国与贸易伙伴的国民福利,而且为贸易伙伴提供了广阔市场。此外,中国全面参与并推动了全球经济治理机制的改革,是对最不发达国家开放市场程度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之一。 四、促进对外贸易基本平衡增长。阐明一国对外贸易是顺差还是逆差,主要由其经济结构以及产品或服务的国际竞争力决定。中国并不刻意追求对外贸易的顺差。中国的货物贸易顺差主要来源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加工贸易,中国政府为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协调发展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 五、构建全方位互利合作经贸关系。中国的对外贸易是全方位发展的对外贸易,中国坚持与不分大小、贫富的所有贸易伙伴发展务实合作和互利共赢的经贸关系。中国十分重视双边和区域经贸合作的机制化建设,积极主动地参与并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深入参与和推动世界贸易组织多哈回合谈判,努力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性。 六、实现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具体阐述了中国政府推动对外贸易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努力。通过培育外贸发展的综合竞争优势,加快推进外贸发展中的节能减排,加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出口商品的质量和安全要求,增强进出口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际合作等措施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力争实现外贸的可持续发展。 简而言之,白皮书全面回顾了改革开放尤其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和改革进程,阐明了中国外贸发展对世界的贡献,澄清了中国货物贸易顺差产生的根源,阐述了中国政府为解决贸易不平衡问题、构建互利共赢的贸易关系、实现外贸的可持续发展所进行的努力,以及为此已经实施和将要实施的政策、措施。 第二、中国对外贸易值得关注的问题 1、入世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有哪些亮点? 2011年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十周年,弹指一挥间,加入世贸组织的时候,中国经济正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和挑战,当时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冲击还没有完全过去。但实践告诉我们,在过去的十年里,在dang zy、guowy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紧紧抓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个历史契机,化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既认真地履行了承诺,又充分享受了权利,在更大的范围和更深的程度参与了国际分工与合作,推动了中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取得

新城和边缘城市与大都市区空间发展

新城和边缘城市与大都市区空间发展 新城的概念源于19世纪规划鼻祖霍华德的“田园城市”理论,后先在英国兴起,目的是疏散大城市中心区人口和产业,防止大城市郊区无计划向外蔓延的有效引导手段。要弄清边缘城市的概念,首先要知道城市群的概念。所谓城市群或城镇集群,是指在一定规模的地域范围内,以一定的超大或特大城市为核心,以众多中小城镇为依托,以多个都市区为基础,城镇之间、城乡之间紧密联系而形成的具有一定的城镇密度的城市功能地域。而边缘城市,是指离省会城市或者非省会副省级城市以及城市群(圈)较远的城市,这些城市的城镇化水平较低,城市的规模较小,很多是老少边穷地区。边缘城市的经济多数较为落后,每年在全省的GDP中所占的比重较小。边缘城市的教育文化水平也相对较低,因为全国的高校大都分布在城市群内,这也是促进城市群发展的一支有利力量。但边缘城市正是因为其边缘位置,自然人文环境往往很好,很适合人群居住,是人们旅游休闲的理想去处。除此之外,边缘城市的农业多数较为发达,在全省中常常充当着菜篮子、粮仓和后花园的角色。 随着经济发展,我国“都市圈”的发展日趋明朗化。北京都市圈、南京都市圈、武汉都市圈等相继“亮相”,为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创造了新的动力。在都市圈的构建和区域整合过程中, 核心城市是最主动、最具前途的大“赢家”,而大量处于都市圈边缘地带的城市. 简称边缘城市则面临着如何应对的新问题。因此, 调整发展思路、寻求新的发展, 是边缘城市面临的急迫课题。由于多种因素等多方面的原因, 边缘城市一般不会被列为区域发展重点, 在起点上就与中心或副中心城市差了一步. 另一方面, 都市圈合作协调机制的本质是竞争协调机制, 它在规范竞争秩序的同时, 也使得竞争更为激烈, 并且这种竞争在核心城市与周边城市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不对称性, 特别是对边缘城市不利。因为, 边缘城市不仅在接受核心城市辐射方面处于较低的能级, 而且还面对着由于核心城市、副中心城市的吸引而产生的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流失。对此, 边缘城市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 切实增强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边缘城市的发展战略一一积极融入都市圈之中。因而, 研究城市发展问题,不能仅仅局限于行政区划, 而应该从区域经济、交流地位分析发展策略, 认识发展优势和制约因素。作为边缘城市,“都市圈”背景下的发展战略, 应该是以区域发展为前提, 以接受核心城市辐射为途径, 以创优环境为手段,吸引周边地区生产要素, 增强综合实力和发展后劲。要把依托区域整体优势作为城市发展的战略重点, 进一步强化与核心城市及其副中心城市的经济协作与联合, 有效地利用区域教育、科研资源, 为自己培养所需人才、孵化科技成果。要辩证看待边缘城市的区位劣势。表面上看, 边缘城市离核心城市较远, 在接受辐射方面处于较低的能级。而正是这种“劣势”,才使得边缘城市比那些与核心城市距离更近的城市拥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潜力, 更有可能形成特色化的产业优势和相对超脱的发展环境。因为作为一种过渡性的经济区域, 边缘城市更便于建立独特的吸纳、传导、协调和发展机制, 更便于形成自己的“势力范围”,更有可能在服务区域发展中彰显个性, 尽显其能, 获得较快的发展。因此, 不能把区位劣势绝对化, 而应该正视现实、创新思路, 借助都市圈形成机遇寻求更快的发展。在区域整合的过程中, 边缘城市面临的不仅仅是发展机遇,同样也要面对圈内各市之间的竞争。一方面, 由于经济基础,边缘城市不论发达与否, 都应该正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 及时地从区域发展的大背景上调整思路, 主动应对都市圈日

大都市区的概念及其对我国城市发展的启示

一、国外大都市区的概念及其界定标准 大都市区是一个大的城市人口核心以及与其有着密切社会经济联系的具有一体化倾向的邻接地域的组合,它是国际上进行城市统计和研究的基本地域单元,是城市化发展到较高阶段时产生的城市空间组织形式。美国是最早采用大都市区概念的国家。进入!"世纪后,美国城市化出现了新的现象,一些规模较大的城市超越原有的地域界线,向四周扩展,将周围地区纳入城市化轨道,并与中心城市紧密相连,融为一体。于是,有必要将这一地区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察,以便更科学和客观地衡量城市化水平,为制定城市相关政策提供依据。%&%"年美国人口普查局首次采用“大都市区”这一概念进行人口统计,规定大都市区包括一个%"万以上人口的中心城市及其周围%"英里以内的地区,或者虽超过%"英里但与中心城市连绵不断、人口密度达到每平方英里%’"人以上的地区。%&#&年定义了具体的统计标准用于国情调查,称为标准大都市区。%&’&年改称标准大都市统计区,一直用到%&("年。这以后开始实行新标准,改称为大都市统计区,它的组成部分包括)个: %*中心市,指一个’万人以上的中心城市或两个城市有相邻的边界,其中一个城市至少有’万人口,另一个城市人口不少于%$’万。如果两个邻近城市均达到或超过’万人口,并且城市之间的距离不超过!"英里,这两个城市将被划入同一个大都市区,除非这两个城市之间没有明显的社会经济联系。 !*中心县,即中心市所在县的其余部分,并且该县的人口至少有’"+以上是在城市化地区里。 )*外围县,指与中心县连接并满足以下条件的县:(%)至少有,’+的劳动力从事非农业活动;(!)县里被雇佣的非农业劳动力至少是中心县(市)所雇佣的非农业劳动力的%"+或至少为%""""人,或者县里居住的非农业劳动力至少是中心县(市)居住的非农业劳动力的%"+或至少定居有%""""人,或者这 大都 市区的概念及其对我国城市发展 的启示 谢 守 红

中国对外贸易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中国对外贸易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姓名:郑玉霜 班级:工商管理132 学号:1311020213一、当前我国对外贸易现状 改革开放至今,我国对外贸易一直保持着比较迅速的增长,这为我国国民经济较快平稳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几十年来,我国对外贸易额持续大幅度增长。2002年至今,我国对外贸易发展连续4年保持20%以上的高速增长,2005年居全球第3位。2006年中国对外贸易规模高达17606.9亿美元,比2005年净增3385.7亿美元,增长23.8%,实现贸易顺差1774.7亿美元,外贸出口9690.8亿美元,增幅回落1.2个百分点;进口7916.1亿美元,增幅上升2.4个百分点。金融危机前后我的对外贸易整体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对外贸易增长速度强劲反弹 自实施对外开放,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的进出口贸易得到了飞速的发展,贸易顺差逐年扩大。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外贸增长幅度大大增加,进出口同比增长速度2003 年达到最高点,为37. 1%; 出口同比增长速度 2004 年达到最高点,为35. 4%; 进口同比增长速度2003 年达到最高点,为39. 9%。2005 ~2007 年中国对外贸易进出口、出口、进口增长速度均保持在一个较为平稳的状态。 2008 年 9 月金融危机在全球范围内爆发,中国对外贸易受其影响,2008 年进出口增长速度下降为17. 8%; 出口增长速度下降为17. 2%; 进口增长速度下降为18. 5%,2009 年进出口总额自加入世贸组织后首次出现减少,外贸增长速度更是降到最低谷,均出现负增长。2010 年外贸形势有所好转,外贸增长速度大幅上升。(二)对外贸易差额有所下降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进出口贸易整体态势良好( 见表 1) 。2001 ~2010 年,中国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由5096. 51 亿美元增长到29727. 6 亿美元,贸易规模扩大了5. 8 倍。其中,出口额从2660. 98 亿美元增长到15779. 3 亿美元,出口规模扩大近 6 倍,进口额从 2435. 53 亿美元增长到 13948. 3 亿美元,进口规模扩大约 5. 7 倍,进出口贸易差额从225. 45 亿美元增长到1831 亿美元,扩大约8. 1 倍。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使中国遭遇了空前的困难和挑战,对外贸易的发展势头有所折冲。一直不断扩大的进出口贸易差额 2009 年首次出现减少,为 1961. 07 亿美元; 2010 年进出口贸易差额延续 2009 年的低迷为 1831. 0 亿美元。 (三)外贸依存度迅速下降 当前,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往来日益频繁。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都离不开国际大舞台,对外贸易在国民经济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只有在国际市场上充分发挥本国的优势,依靠世界性资源,才能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随着国际间经济与贸易合作的加强,我国对外贸易迅猛发展,随之而来的是外贸依存度的急剧攀升。外贸依存度( 又称对外贸易系数) 是一国在一定时期( 通常为一年) 内进出口总额与其国内生产总值或国民生产总值的比率,它是衡量一国经济发展对进出口贸易的依赖程度。自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进出口贸易得到了长足发展,伴随着中国对外贸易规模的逐步扩大,中国外贸依存度也大幅度提升,表明中国经济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在不断加深。在金

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中英文)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S 美国对外贸易定义(1941年修订本) 《美国对外贸易定义》是由美国几个商业团体制定的。它最早于1919年在纽约制定,原称为《美国出口报价及其缩写条例》,后来于1941年在美国第27届全国对外贸易会议上对该条例作了修订,命名为《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中所解释的贸易术语共有六种,分别为: 1.Ex(Point of Origin,产地交货); 2.FOB(Free on Board,在运输工具上交货); 3.FAS(Free Along Side,在运输工具旁边交货); 4.C&F(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 5. 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加保险费、运费); 6.Ex Dock(Named Port of Importation,目的港码头交货)。 然而,由于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在国际上的影响越来越大,绝大多数国际贸易从业人员都接受了《通则》的解释,美国制定《定义》的团体已同意不再继续使用该项定义。 The following definitions of the National Foreign Trade Council, Inc., are reproduced for information purposes only. They are NOT to be construed as part of the National Oilseed Processors Association trading rules. They are reprinted through the courtesy of National Foreign Trade Council, Inc., the Chamber of Commerce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the National Council of American Importers, Inc. 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s 1941, Adopted July 30, 1941, by a Joint Committee representing the Chamber of Commerce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the National Council of American Importers, Inc., and the National Foreign Trade Council, Inc. (颁布日期:1941年7月30日实施日期:1941年7月30日时效性:有效) FOREWORD序言 Since the issuance of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s in 1919. many changes in practice have occurred. The 1919 Definitions did much to clarify and simplify foreign trade practice, and received wide recognition and use by buyers and sellers throughout the world. At the Twenty-Seventh National Foreign Trade Convention, 1940, further revision and clarification of these Definitions was urged as necessary to assist the foreign trader in the handling of his transactions. 一九一九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的出版曾在澄清与简化对外贸易实务方面起过不少作用,并得到世界各国买卖双方的广泛承认和使用。但自该定义出版以后,贸易习惯已有很多变化,因而在一九四○年举行的第二十七届全国对外贸易会议上强烈要求对它作进一步的修订与澄清,认为这对帮助对外贸易商处理业务是必要的。 The following 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s—1941 are recommended for general use by both exporters and importers. These revised definitions have no status at law unless there is specific legislation providing for them, or unless they are confirmed by court decisions. Hence, it is suggested that sellers and buyers agree to their acceptance as part of the contract of sale. These revised definitions will then become legally binding upon all par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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