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钥匙

受到腐蚀的斯蒂芬sdf国际金钥匙组织中国区章程(LES CLEFS D'OR CHINA POLICY)

国际金钥匙组织中国区章程

总则

第一条总部名称

国际金钥匙组织中国区总部(金世德酒店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总部)

英文名称为:Les Clefs d’Or China

第二条总部地址飞

注册地址:广州沙面南街34 号,邮编:510130

联系电话:020-********

传真:020-********

E-mail:hq@https://www.360docs.net/doc/fe14875278.html,

第三条基本任务

为金钥匙会员服务,积极促进中国金钥匙与国际金钥匙组织会员之间的联系和友谊,

建立跨地域的服务网络;并通过会员之间的紧密合作,为客人提供优质的服务,提高金钥

匙会员服务的专业化程度。

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宣传推广金钥匙的服务飞s理念,发展会员。

总结和交流委托代办服务的经验,交换各种服务信息。

定期召开会议和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提高会员的业务水平。

制作和发放会徽。地方斯蒂芬s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类别

中国金钥匙共有6 类会员:

常务会员——(个人会员)可使用中国区徽章

资深会员——(个人会员)可使用国际会员徽章

荣誉会员——(个人会员)可使用金钥匙标志

联合会员——(企业会员)可使用授权品牌

俱乐部会员——(个人会员)可使用金钥匙标志

终身会员——(个人会员)可使用金钥匙标志

第五条资格

常务会员

在中国饭店工作的委托代办负责人(或称首席礼宾司、庶务部主管等),凡是有5 年以斯蒂芬

上酒店工作经验(含3 年以上委托代办工作的经验,达到一定工作水平),均有资格成为中

国区的常务会员。

资深会员

凡在酒店前厅工作超过三年以上的金钥匙会员,经总部审核,可转为资深会员(国际

会员)。

荣誉会员

为国际金钥匙组织飞s地方中国区的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任何人都可被中国金钥匙发展委员会

吸收为荣誉会员。

联合会员

中国任何企业和公司,如果有3 年时间经营和饭店、旅游及服务业有关的生意,并取

得相对成功,在这种情况下,该企业或公司法人即可在地区执委会的推荐下经总部批准成

为联合会员。

经理人俱乐部会员

凡在金钥匙会员所在酒店工作的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经向国际金钥匙组织中国区总飞是f

部申请,并由当地执委会推荐正式成为经理人俱乐部会员。

终身会员

从事委托代办金钥匙工作20 年以上,年龄到60 岁可转为退休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 资深会员和常务会员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参加国际金钥匙组织中国区总部的活动,享受总部的服务。

3. 资深会员和常务会员可以在制服上佩戴“金钥匙”标志和相应徽章。

4. 经过国际金钥匙组织中国区总部的许可,联合会员亦可使用“金钥匙”标识进行飞是斯蒂芬

宣传。

5. 在中国境内对金钥匙所有标志及标识的使用必须经过国际金钥匙组织中国区总部

的认同。

6. 有权优先获得总部编印出版的书刊资料。

7. 有权要求指导和协助所在单位开展各项委托代办业务。

8. 有申请退会的自由,但必须按有关程序办理。

9. 执行国际金钥匙组织中国区章程和总部的决定,承担总部委派的各项工作。资深飞上的

会员、常务会员和联合会员还须关心和支持总部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缴纳品牌使用费。

10. 积极向总部提供各种信息及合理化建议等。

第七条申请

(一) 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年满21 岁,品貌端正,是在酒店大堂工作的礼宾部首席礼宾司。须

具备至少五年酒店从业经验(在酒店的任何职位均可,且至少有三年以上从事委托代办服

务工作经验和必须斯蒂芬达到一定的工作水平),至少掌握一门以上的外语,参加过国际金钥匙

组织中国区的服务培训。

2、必备文件:

申请人须把申请书(申请表格)连同七份证明和文件递呈送国际金钥匙组织中国区总

部:

(1)申请人标准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2)申请人工作场所照片;

(3)两位会员 (具备资格三年以上的正式会员)的推荐信,在一个月内答复申请。如

该地区没有符合资格的推荐人,则应把申请表格直接寄至总部;

(4)申请人所在饭店总经理的推荐信;

(5)参加金钥匙学习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6)在酒店工作的新旧证明文件。

(7)申请人在前厅部工作期间的案例(3 篇)(以书面形式呈送同时再以电子文档形

式EMAIL 至总部电子信箱anli@https://www.360docs.net/doc/fe14875278.html,)。

(二) 会员资格审批

总部指定申请人所在地区执委会的首席代表或秘书长对申请人进行资格考核,然后向

中国区总部提供有关报告。如果申请人被审核符合入会资格,总部行政主任将把金钥匙组

织的相关资料交送申请人(包括缴交会员费通知等)。申请人完成以上程序并被审核符合

所有申请资格后,将收到由总部行政主任发出的授徽通知。经总部授权专人授徽后,该会

员及其饭店才正式成为国际金钥匙组织成员。

相关文件按照程序分别会递呈国际金钥匙组织中国区主席、国际金钥匙组织中国区首

席代表、秘书长和申请人所在城市地方的金钥匙分会备案。

会员的资格审批最终由总部做决定。对于被拒绝的申请,总部将保留解释权。

(三) 会员接收

一旦申请被批准,申请人必须在两星期内交付入会费和品牌使用年费。付清以上款项

后,即成为中国金钥匙常务会员。

如果两星期内未交付入会费和第一年度品牌使用费,获选资格即告作废。

第八条会员的退会和开除

会员可以自由退会,但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将其任内各种捐资以及债务等交接

清楚之后,方可退会。

如果会员做出损害品牌利益的事,在经过地区执委会投票表决之后,经2/3 在场委员

的同意,报总部审核同意后,可取消该会员会籍。

会员如果迟于半年仍未交年费,而且在接到两个通知之后仍未交款者,则被终止会

籍。

会员一旦因为某种原因被终止会籍或被确认可以退会,则须交出会员卡,终止在制服

上佩戴“金钥匙”徽章。联合会员则立即取消其产品上和“金钥匙”有关的标志。今后

任何活动不能使用金钥匙品牌标识和称谓。

如果会员改换职位或职业,不再从事委托代办的工作,其会籍亦宣布终止。

被开除的会员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如果被取消会籍仍使用金钥匙品牌标识和称谓,总部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条会员会籍的恢复

离职退会,被国际金钥匙组织中国区总部拒绝、取消会籍的人员至少一年后方可重新

申请入会,而且必须经过地区执委会大多数成员的通过,报总部审批同意并重新缴纳年费

后,方可恢复会籍。

被开除的会员不再有重新申请资格。

第三章机构

第十条最高权力机构

为会员大会,执行机构为国际金钥匙组织中国区总部:

主席 1 人(负责领导中国金钥匙发展委员会)

首席代表 1 人(负责领导中国金钥匙服务管理委员会)

秘书长 1 人(负责领导中国金钥匙会员管理委员会)

总部根据地域及会员数量设立若干名副主席、副秘书长代表总部在各地实施品牌管

理。

第十一条选举及任命

由各城市地区分会会员投票选出本地区分会首席代表和秘书长,将选举结果报总部批

准后下达任命书。

投票

1.投票以无记名形式进行,然后以大多数(2/3 票数)通过方可。

2.同时,国际金钥匙组织中国区的其他重大事件亦由绝大多数投票通过。3.在出现选票数目相等的情况时,主席有权做出最后决定。

4.有国际金钥匙组织中国区总部指定的监票人监督投票。

5.只有在选举时间前已付会费的会员才有选举权。

第十二条首席代表的主要条件

热爱委托代办工作,并从事委托代办工作5 年以上,有丰富的经验和较高的业务水

平,有地区金钥匙发展经验和成绩。

能获得饭店管理当局的支持。

热心为大家服务,有献身精神。

诚实、公正、有号召力。

有杰出的工作事例。

第十三条任期

每届首席代表任期两年。

换届选举:

首席代表每两年进行一次换届选举,如连任,必须经过同样的程序。

第十四条总部的职责和权力

(一) 职责

1.组织并指导会员的日常业务协作。

2.在未举行年会期间,负责协商、决策国际金钥匙组织中国区的事务。

(二) 权力

1.开销

如为开展某项活动,总部人员可获权支取相关活动所需费用(如交通、电讯等费用)。

2.附属管理委员会

总部可以授权一个或多个委员会直接处理中国区的事务。

各委员会常务委员将参加每次年会,并协助决策重大事项。

常务委员如多次未能参加年会或委员会会议,则被认为自动离职,并同时补选继任者

工作到下次年会开始为止。

3.总部有权在委员辞职、离职时,增选其他会员作为其委员会委员。

(三) 国际金钥匙组织中国区领导的职责

1.主席

负责领导发展委员会,领导总部与国际金钥匙总部的工作联系,代表国际金钥匙组织

在中国负责品牌保护、管理与推广,拥有最终决策权。

2.首席代表

(1) 主持年会的各次会议。

(2) 有权代表国际金钥匙组织中国区进行宣传活动、与各界交流。

(3) 执行总部委托的工作。

(4) 负责对外宣传金钥匙,担任发言人。

(5) 负责向每年年会提交总部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3.秘书长

(1) 负责协调总部的具体行政工作。

(2) 执行总部的有关决议。

(3) 负责发展会员的工作,并协调会员间的关系。

(4) 定期总结各地区会员的服务经验。

(5) 负责定期培训工作。

(6) 负责准备大会的文件。

(7) 负责与国际金钥匙组织保持较好的关系。

(8) 可代表国际金钥匙组织中国区与各界进行交往。

4.秘书长助理

(1) 保管国际金钥匙组织中国区的所有资料(财税资料除外),并为其准确性负责。

(2) 为每次年会和委员会会议做记录。

(3) 随时提供最新的注册会员的名单。

5.司库

(1) 为总部保管各种资金。

(2) 负责总部的财税支出,并保证数目的精确。

(3) 支票须有主席和会计的同时签名,方可生效。

第十五条城市地区分会领导的职责和权力

1.执行总部的决议和完成总部所布置的工作。

2.行使总部所授予的权力。

第十六条总部委员会的组成及职责

国际金钥匙组织中国区设立以下3 个委员会,分别是:中国金钥匙发展委员会,中国

金钥匙服务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金钥匙会员管理委员会。

(一)中国金钥匙发展委员会:

1. 成员组成

国际金钥匙组织中国区总部人员。

旅游业业内专家。

各省市自治区热衷于金钥匙推广、为金钥匙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酒店业、旅游业精

英。

国外资深金钥匙同行。

四个中国金钥匙创始城市的首席代表和秘书长。

2. 职责

监督和保护金钥匙品牌在各地的推广和使用。

对金钥匙地区分会的成立和工作展开提供支持和指导。

听取总部的年度工作汇报。

对金钥匙总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参加金钥匙年会发展委员会会议,代表所在地区向年会组委会提出议案。

审议和通过国际金钥匙组织中国区章程修改、发展规划等事宜。

(二) 中国金钥匙服务管理委员会

1.成员组成

国际金钥匙组织中国区首席代表。

中国金钥匙各城市或地区分会的首席代表。

不具备成立城市或地区分会条件,已得到总部任命的城市代表。

2.职责

负责金钥匙品牌在各城市和地区的推广和使用。

督促各地区或城市完善金钥匙信息库的建设。

制定年度金钥匙服务工作开展计划。

参加金钥匙年会服务管理委员会会议,代表所在城市和地区对总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

建议。

对总部的对外宣传和网站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 中国金钥匙会员管理委员会

1.成员组成

国际金钥匙组织中国区总部秘书长。

国际金钥匙组织中国区总部副秘书长。

中国金钥匙各地区或城市分会的秘书长。

2.职责

负责对会员的考核和管理,制定地区会员考核办法。

负责对会员年费的催收工作,向国际金钥匙组织中国区总部提交未达标会员和欠费会

员名单。

负责金钥匙服务案例库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参加金钥匙年会会员管理委员会会议, 代表所在城市和地区对总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

建议。

制定切实可行的地区培训计划,帮助会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技能的提升。

第四章会议

第十七条月度会议

为保证金钥匙品牌服务的竞争力,继承国际金钥匙组织的优良传统,各城市金钥匙首

席代表或城市代表必须每月至少召集一次本地区会员,进行服务信息的沟通及业务研讨会

议,并做好每次的会议记录向总部报告,以便于总部对各地区金钥匙的组织、业务和网络

发展的情况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并给予必要的支持与指导。

第十八条年会

年会在每年11 月或12 月举行。

年会职能

1. 商讨并解决年会或其他会议提出的问题。

2. 审议总部工作报告。

3. 讨论修改并补充国际金钥匙组织中国区章程的各项条例。

4. 调整委员会成员和每两年进行一次换届选举。

5. 处理国际金钥匙组织中国区有关事务。

第五章经费

第十九条经费来源

(一) 品牌使用年费

会员类别每年年费 (元) 入会费(元)

资深会员 1200.00

300.00(仅第一年收取)

常务会员 1200.00

经理人俱乐部会员 1200.00

联合会员 2500.00

终身会员

免费免费

荣誉会员

品牌使用年费的数额由国际金钥匙组织中国区总部决定,但要经过年会的审议。会员会费的缴纳日期为每年10 月1 日至下一年的9 月30 日止一次性缴纳。新入会员

年费将从其批准正式成为金钥匙会员之日起至每年10 月1 日止按实际月数缴纳。

会员愈期未缴纳会费,总部将向该会员发出第一封会费催缴信,一星期后仍未收到会

费,总部将向该会员发出第二封会费催缴信,两个星期后仍未收到会费,总部将向会员所

在饭店发出该会员自动退会通知书。此通知将在当月国际金钥匙组织中国区简报中向全体

会员通告。

社会各界的捐助、捐资。

第二十条经费的用途:

用于宣传、培训、发展会员及召开会议。任何费用的使用,都应事先得到总部的批

准。

第二十一条帐目的审核

由总部聘请在当地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财务帐目事宜。

第二十二条财政年度

国际金钥匙组织中国区的财政年度为每年10 月1 日至次年9 月30 日止。

第六章总部及会员行为守则

第二十三条守则内容

(一) 总部守则

1.不参与中国法律禁止的—切活动。

2.不禁止亦不干涉商业活动,不参与任何影响物价的活动,亦不对会员所在单位的

经营活动提出意见。

3.总部的—切活动不得带有宗教,商业和政治色彩。

4.无社会号召及有关官方的许可,不能从社会上集资。

5.总部工作人员不得有损害职业道德和金钥匙声誉的不良行为。

(二) 会员守则

1. 中国金钥匙必须维护国家和法制的尊严,不做对国家、民族、社会、企业及他人

有害的事情。

2. 中国金钥匙不允许做出有损国家、民族和个人人格尊严,影响企业形象和利益的

行为。

3. 中国金钥匙应在平时的工作中自觉维护国际金钥匙组织和中国金钥匙的整体形

象,不允许有意破坏金钥匙的团结和协作。

4. 中国金钥匙不允许有人种、肤色、性别、年龄或民族的歧视。

5. 中国金钥匙不允许纵容、从事或庇护任何非法活动。

6. 中国金钥匙成员和非金钥匙成员在各企业应享受同等待遇。中国金钥匙成员不能

歧视非金钥匙成员或其他人。新的金钥匙应该受到欢迎、鼓励和帮助。

7. 中国金钥匙应该以一种专业、礼貌、谦恭、乐于助人的态度对待客人、合作伙伴

和同事,不以挑战、粗鲁和野蛮的态度待人。

8. 中国金钥匙的专业操守要求他们对所有查询、来信、电话甚至是催收单及时做出

礼貌的答复;对同事的承诺决不能食言。如确实有困难实现你的承诺,则应及时通知有关的人。

9. 中国金钥匙成员个人利益不能影响金钥匙的整体利益,所以,金钥匙不能从事任

何有损自身形象,危害企业、客人和同事的活动。

10. 中国金钥匙不能滥用服务职权。在服务过程中不能有向客人暗示或用其它方式要

求物质或金钱的回报。中国金钥匙应保持客观独立的判断力。

(三)关于中国金钥匙徽章管理的规定

1. 金钥匙领徽在新会员授徽之日,由国际金钥匙组织中国区主席或总部代表发放,

从授徽之日起即成为金钥匙会员,故要求会员在上班时间必须始终佩戴徽章;

2. 金钥匙领徽必须佩戴于金钥匙工作西服的小上领上,左右必须对称及端正,不得

随意佩戴其它位置;

3. 金钥匙领徽代表组织的形象和象征,属金钥匙会员专用品,各金钥匙会员人人都

负有爱戴、爱护和保管的责任;

4. 每位会员对所授领徽不得任意转借、转送,各地区首席代表不得发放领徽,如果

出现没有加入组织而佩戴金钥匙领徽的现象,总部一经发现,将严厉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直至清退;

5. 国际金钥匙组织中国区总部将定期更新领徽,各地区会员领徽如有遗失或损坏

的,须向总部提出申请购买;

6. 会员因故退会或因违纪被清退出组织者,不得再继续佩戴金钥匙领徽,一经发

现,即追究其法律责任,希望广大金钥匙会员们互相监督,对举报人总部将予以奖励。

(四)关于金钥匙会员在组织活动中着装的规定

根据国际金钥匙组织中国区的品牌形象的要求,特规定如下:

1. 穿着深色西装工作服。

2. 要穿着白色衬衣。

3. 要佩带金钥匙的领带。

4. 要佩带金钥匙领徽等标志。

5. 要穿着黑色皮鞋。

第二十四条违反守则的处理

所有会员若有违反以上守则者,均须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并按照情节轻重接受国际金钥匙组织中国区警告、劝退、开除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五条章程的修改

章程条款的修改必须在年会通过,而且必须符合国家法规。

第二十六条总部终止

在国际金钥匙组织中国区首席代表一届任期内(两年)有9/10 的会员退出或提出解散

中国区时,总部即宣布终止活动,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终止法律手续,由总部及秘书长办

理善后事宜。

如经过上述程序,国际金钥匙组织中国区获解散之后,所有债务必须还清。剩余资金

可根据会员会龄长短平均分给会员或捐给慈善机构。

总部解散通知必须提前一周知会各界。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国际金钥匙组织中国区总部。修改权属于全体会员大

会。

第二十八条国家有关部门对本章程提出修改意见时,总部秘书长应提交会员大会讨论修

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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