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诊所基本标准

医疗美容诊所基本标准
医疗美容诊所基本标准

医疗美容诊所基本标准

一、床位: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床2张,或手术床1张及观察床1张,或牙科综合治疗椅1张。

二、科室设置(一) 临床科室: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4科目中不超过2个科目。(二) 医技科室:根据开设的科目,设置相应的医技科室。美容外科:至少设有手术室、治疗室、观察室。美容牙科:至少设有诊疗室。美容皮肤科: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室。美容中医科:至少设有中医美容治疗室。

三、人员每一科目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专业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和1名护士。四、医疗用房(一)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二)每室必须独立。(三)手术室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5平方米,或每美容治疗床、牙科综合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美容外科:手术床及相应成套美容外科器械、消毒柜、吸引器、无影灯、紫外线消毒灯、电凝器、高压蒸气灭菌设备。美容皮肤科:皮肤磨削机、离子喷雾器、多功能美容仪、激光机或电子治疗机、超声波、治疗仪、消毒柜、文眉机、高压蒸气灭菌设备。美容牙科:消毒柜、牙科必备的消毒设备、高压蒸气灭菌设备。(二)具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具有上网功能的计算机。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范、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并保证诊所的运营。

医疗美容科基本标准

一、床位: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床4张,手术床1张,牙科综合治疗椅l张,观察床1张。

二、科目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美容咨询室、美容治疗室。在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4个科目中至少设2个科目。(二)医技科室可与医疗机构共用。

三、人员(一)每台手术床配备2.4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二)每张观察床、牙科综合治疗椅配备1.03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和0.4名护士。(三)每科目至少有1名本专业的具有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和1名具有护师资格以上的护士。

四、医疗用房(一)建筑面积不少于lOO平方米。(二)每室必须独立。(三)手术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四)诊室每美容治疗床、牙科综合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五)应远离传染病诊疗区。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美容外科:手术床和相应的成套美容外科手术器械、电凝器、吸引器、紫外线消毒灯、无影灯、必备的消毒灭菌设。

医疗美容整形机构股东协议

XXXX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第三条公司由XXX、XXX、XXX、XXX共同投资组建。 第四条公司依法在XXX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公司的宗旨:提供一流的整形美容服务社会,让更多的人实现美丽梦想。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经营范围:xxxx科(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章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xxx万元,实际出资为人民币xxx万元。 第十条公司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为: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与xxx年xxx月xx日前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公司应向每位股东出具出资证明及股权证明。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十二条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根据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院长、监事权; (三)有查阅股东会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五)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三条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一)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依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院长,决定有关执行院长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一年至少召开一次。两名及以上股东提议或当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执行院长或者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最新_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目录 第一部分医院基本标准 综合医院---------------------------------------------第4页 中医医院---------------------------------------------第8页 中西医结合医院------------------------------------第11页 专科医院 口腔医院-------------------------------------- ---第16页 肿瘤医院------------------------------------- ---第19页 儿童医院------------------------------------- ---第20页 精神病医院--------------------------------------第24页 传染病医院--------------------------------------第28页 心血管病医院------------------------------------第29页 血液病医院--------------------------------------第30页 皮肤病医院--------------------------------------第31页 整形外科医院-----------------------------------第32页 美容医院(2002年版)----------------------第33页 骨科医院(2010年版)-----------------------第34页 康复医院(2012年版)----------------------第37页 疗养院------------------------------------------------第39页第二部分妇幼保健院基本标准

医疗美容诊所设置规范【最新版】

医疗美容诊所设置规范 开办一家医疗美容诊所详细流程 开医疗美容整形诊所的详细流程: 具备的几大因素:整形店面、开店资金、美容整形师、相关设备、相关的手续等。 一、实地考察,调研市场 做生意要讲究好地段,虽然整形诊所较特殊,但是也需要开设在交通便捷,人流量不少 的地方,这样才能有人气。建议各位老板,想先去实地考察下位置,了解店面周边的情况, 调研下附近的市场情形,如果适合开店,就租下店面。类似城市郊区,工厂附近的位置,就 不要考虑了。

二、开店的资金,筹集到位 开一家美容整形诊所,总投资可能在五万到五十万元以内,当然根据不同区域的消费情 况,美容整形机构的档次不同而定的,所以总体上来说,没有一个具体准确的数字。但是在 开店之前,好将资金筹集到位,不要到了营业后捉襟见肘。 三、医师资格证和执业医师证 现在的美容整形机构不算多,也不算少,许多消费者关注的不是价格,而是整形医生的 技术,毕竟谁也不想拿脸蛋冒风险。所以我们的美容整形医师一定也要具备国家颁发的执业 医师证和医师资格证,不要钻任何法律的空子,这样不仅维护了自己品牌的口碑,而且维护 了消费者的利益。

四、相关设备和相关的手续 根据美容整形的定位和客户群选择相关的整形设备和仪器,在采购之前可以先列个清 单,不要漏采,也不要听信厂家夸夸其谈,把资金浪费在一些没有必要的仪器上。另外,开 设美容整形诊所,需要有卫生部门允许的医疗美容机构的批文。 五、人员的相关配置 美容整形医师、整形技术顾问、会计出纳、人事、广告人员、保洁人员以及若干的助手。 成都市的医疗美容门诊部审批要求 一、床位 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床2张,或手术床1张及观察床1张,或牙科综合治疗椅1张。

医疗美容机构基本标准

医疗美容机构基本标准 美容医院 一、床位和牙科综合治疗台(椅) (一)床位应同时设置住院床位30张以上,手术台4张以上,美容床8张以上。 (二)牙科综合治疗台(椅)应有4张以上。 (三)麻醉恢复床应设2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应设有医疗美容咨询室、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麻醉科,可设美容中医科。(二)医技科室药剂科、手术室、治疗室、抢救室、病案室、医学摄影室、检验科、放射科、消毒供应室、注射(输液)室、输血科(库)。 三、人员配置 (一)每床(椅)应至少配备1.3名卫生技术人员。(二)每床(椅)应至少配备0.4名护士;每手术台应配名护士。2备. (三)应至少配有6名具有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其中每专业科室应至少配有1名相应专业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

(四)麻醉科应至少配有1名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麻醉专业医师。 (五)应至少配有2名主管护师。 (六)各医技科室应至少配有1名中级职称资格以上的卫生技术人员。 应设一名医院内感染控制专职人员。(七) 四、医疗用房 (一)总建筑面积应不少于2100平方米。 (二)每病床建筑面积应不少于70平方米,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8平方米。 (三)门诊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300平方米。 (四)每手术台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20平方米。(五)每牙科综合治疗台(椅)建筑面积应不少于60平方米,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12平方米。 (六)每美容床建筑面积应不少于40平方米,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6平方米。 (七)每室应独立。 五、医疗设备 (一)应备设备. 1.医疗美容外科电动吸引器、心电监护仪、体外除颤器、麻醉机、自动血压监测仪、血氧饱和度监测仪、双极电凝器、美容外科手术相应的各种手术器械。

卫生部印发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

卫生部印发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 准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卫生部关于印发《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 (试行)》的通知 卫医发[xx]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我部对《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中美容医院、医疗美容门诊部、医疗美容诊所的基本标准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现将《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本标准字印发之日起施行。凡与本标准不一致的规定一律以本标准为准。 二00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美容医疗机构 美容医院 一、床位和牙椅 住院床位总数20张以上,美容治疗床12张以上,牙科综合治疗椅4台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美容咨询设计室、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美容治疗室、麻醉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技工室、消毒供应室、病案资料室。 三、人员 (一)每床(椅)至少配备1.03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椅)至少配备0.4名。 (三)至少有6名具有相关专业副主任以上的主诊医师和至少2名主管护师资格以上的护士。 (四)每科至少有1名本专业的具有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 四、医疗用房 (一)每病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每牙科综合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诊室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四)每美容治疗床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每美容治疗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医疗质量及标准】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 综合门诊部 一、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600 M2。 二、科室设置 ㈠临床科室:至少设有5个临床科室。 急诊室、内科、外科为必设科室; 妇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等为选设科室; ㈡医技科室 必设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 根据开设的诊疗科目,选设电诊检查室(B超检查室、心电图检查室等)、病案资料室等相应的医技科室。 开展手术项目的需增设手术室、换药室、抢救室。 所增加辅助检查项目均需单设检查室。 ㈢每室必须独立,各室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各室使用面积如下: 1、X光室不少于60M2 (包括投照室、洗片室、阅片室等)。 2、集中输液的每个单元不少于16M2。 3、手术区域不少于40 M2,手术室(间)不少于20 M2。(根据设置手术间数,区域面积依级递增)。 4、各科专业诊室独立设置,每室不少于10 M2。 5、消毒供应室、化验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不少于15 M2。 6、各辅助检查科室(如心电图检查室等)不少于15 M2。 ㈣每治疗床、观察床、牙科综合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8M2。 ㈤公用面积不少于总使用面积的15%。 注:重点部门的卫生学要求: 1、手术室 ⑴内部布局合理,符合功能流程;洁污分开,区域间标志明确(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刷手间和医生更衣间要独立,手术室入口处设缓冲间。 ⑵天花板、墙壁、地面无裂隙,表面光滑,有良好的排水系统,便于清洗和消毒。 2、消毒供应室 ⑴周围环境无污染源;内部布局合理,三区划分清楚(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 ⑵天花板、墙壁、地面等光滑,耐清洗,避免异物脱落。 3、治疗室、处置室、换药室的卫生要求: ⑴室内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志清楚(清洁区、污染区); ⑵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 三、人员

医疗美容机构基本标准

医疗美容机构基本标准 (修订意见稿) 美容医院 一、床位和牙科综合治疗台(椅) (一)床位应同时设置住院床位30张以上,手术台4张以上,美容床8张以上。 (二)牙科综合治疗台(椅)应有4张以上。 (三)麻醉恢复床应设2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应设有医疗美容咨询室、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麻醉科,可设美容中医科。 (二)医技科室药剂科、手术室、治疗室、抢救室、病案室、医学摄影室、检验科、放射科、消毒供应室、注射(输液)室、输血科(库)。 三、人员配置 (一)每床(椅)应至少配备1.3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椅)应至少配备0.4名护士;每手术台应配备2名护士。 (三)应至少配有6名具有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其中每专业科室应至少配有1名相应专业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 (四)麻醉科应至少配有1名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麻醉专业医师。 (五)应至少配有2名主管护师。 (六)各医技科室应至少配有1名中级职称资格以上的卫生技术人员。 (七)应设一名医院内感染控制专职人员。 四、医疗用房 (一)总建筑面积应不少于2100平方米。 (二)每病床建筑面积应不少于70平方米,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8平方米。 (三)门诊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300平方米。 (四)每手术台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20平方米。 (五)每牙科综合治疗台(椅)建筑面积应不少于60平方米,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12平方米。 (六)每美容床建筑面积应不少于40平方米,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6平方米。

(七)每室应独立。 五、医疗设备 (一)应备设备 1.医疗美容外科电动吸引器、心电监护仪、体外除颤器、麻醉机、自动血压监测仪、血氧饱和度监测仪、双极电凝器、美容外科手术相应的各种手术器械。 2 .医疗美容牙科超声波洁牙机、光固化机、牙髓活力测定仪、牙齿漂白治疗仪、高频电刀治疗仪、比色仪、口腔内窥镜、X光牙片机、口腔全景X光机、牙科种植机、清洗设备、牙科高压蒸汽灭菌设备。 3. 医疗美容皮肤科离子喷雾器、激光治疗仪(包括激光色素病治疗仪、激光血管病治疗仪、激光脱毛仪、激光除皱仪)、光子治疗仪、射频治疗仪、电离子治疗仪或微波治疗仪或高频电治疗仪或超高频电治疗仪中具备一种以上、液氮冷冻治疗仪、皮肤磨削机、文眉机、超声波美容治疗仪。 4 .其他氧源、抢救车、雾化吸入器、血液分析仪、尿液分析仪、自动生化分析仪(150测试/小时)、酶标分析仪、离子分析仪、显微镜、冰箱、离心机、恒温培养箱、器械柜、紫外线消毒灯、高压灭菌设备、X光机、无影灯、毒麻药品保险柜、洗手设施。 5 .与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1张 床垫 1.2条 床褥 1.2条 枕芯2个 被芯 1.2条 大单? 3条 枕套4个 被套3条 病员服3套 床旁桌1个 床旁椅(凳)1个 暖水瓶? 1个 体温计 1.1个 输液架(或吊轨)0.6个 电源插座2个

卫生部关于印发《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

卫生部关于印发《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 标准(试行)》的通知 卫医发[xx]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我部对《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中美容医院、医疗美容门诊部、医疗美容诊所的基本标准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 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现将《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本标准字印发之日起施行。凡与本标准不一致的规定一律以本标准为准。 二00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 美容医疗机构 美容医院 一、床位和牙椅 住院床位总数20张以上,美容治疗床12张以上,牙科综合治疗椅4台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美容咨询设计室、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 科、美容治疗室、麻醉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技工室、消毒供应室、病案 资料室。 三、人员 (一)每床(椅)至少配备 1.03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椅)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6名具有相关专业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和至少2名主管护师资格以 上的护士。 (四)每科至少有1名本专业的具有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 四、医疗用房 (一)每病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每牙科综合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诊室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 6平方米。 (四)每美容治疗床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每美容治疗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呼吸机心电监护仪自动血压监测仪电动吸引器体外除颤器麻醉机吸脂机无影灯紫外线消毒 灯高压蒸气灭菌设备器械柜美容外科手术相应的手术器械X光机及暗室成套设备喷砂洁牙器光 固化治疗机正颌外科器械X光牙片机银汞搅拌机技工设备口腔全景X光机牙科必备的消毒设备 电凝器激光机电子治疗机皮肤磨削机离子喷雾器文眉机皮肤测试仪超声波美容治疗机多功能健 胸治疗机恒温培养箱电冰箱洗衣机消毒柜检验科需要的配套设备及具有上网功能的计算机(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具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并保证医院的运营。

医疗美容诊所基本标准

附件2: 医疗美容诊所基本标准 一、床位: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床2张,或手术床1张及观察床1张,或牙科综合治疗椅1张。 二、科室设置 (一) 临床科室: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4科目中不超过2个科目。 (二) 医技科室:根据开设得科目,设置相应得医技科室。 美容外科:至少设有手术室、治疗室、观察室。 美容牙科:至少设有诊疗室。 美容皮肤科: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室。 美容中医科:至少设有中医美容治疗室。 三、人员 每一科目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专业主治医师资格以上得主诊医师与1名护士。 四、医疗用房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三)手术室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5平方米,或每美容治疗床、牙科综合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美容外科:手术床及相应成套美容外科器械、消毒柜、吸引器、无影灯、紫外线消毒灯、电凝器、高压蒸气灭菌设备。 美容皮肤科:皮肤磨削机、离子喷雾器、多功能美容仪、激光机或电子治疗机、超声波、治疗仪、消毒柜、文眉机、高压蒸气灭菌设备。 美容牙科:消毒柜、牙科必备得消毒设备、高压蒸气灭菌设备。 (二)具有与开展得诊疗科目相应得其它设备,具有上网功能得计算机。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得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范、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并保证诊所得运营。 医疗美容科基本标准 一、床位: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床4张,手术床1张,牙科综合治疗椅l张,观察床1张。 二、科目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美容咨询室、美容治疗室。在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4个科目中至少设2个科目。

医疗美容门诊规章制度

医疗美容门诊规章制度 【篇一:整形医院规章制度】 整形医院规章制度一、职位与职责 医院的人员配备与岗位职责是一个易学难做的问题,但是实行岗位 制度化管理是美容院做强、做大必不可少的条件,我们很有必要进 行了解和认识。以下是一个xx整形医院的岗位设置及职责标准设定,各经营者可根据自身规模大小,加以灵活运用。 院长职责: 院长是最核心人物,他的主要职责是整个医院的经营管理及各项工 作的指导、督促、检查等。具体职责包括: 1、解释医院经营理念及服务意识,培育医务人员的敬业精神,合理 使用各类人才。 2、分析顾客的意见,解释服务目标及标准,与同事共同制定改善服 务的方法,以身作则,执行服务承诺。 3、定期了解客源拓展情况和市场竞争动态,并分析形势,拿出对策。 4、订立公正、合理、有效的奖罚制度,协调人员之间的关系,维持 良好的纪律。 5、督导日常工作,保证医院各环节的正常营运和高质量的服务。 6、选择优质的产品为顾客服务,确保产品效果良好,质量稳定,物 有所值。 7、定期培训员工,以提高服务素质。 8、依照市场情况,制定合理收费价格;并明码标价(包括护理项目、 产品),树立良好的信誉。 9、定期考核医务人员的工作业绩,并形成考核材料。 主任职责: 1、严格内部管理,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好对现金、产品、 设备器皿等物品的管理严格手续,坚持定期检查,保证不出差错; 2、抓好对医护人员的管理,严格医护人员上岗标准,严肃工作纪律,制定工作计划,分工合理明确; 3、组织落实优秀医护人员评选活动,按照评选优秀医护人员的具体 要求,做好对医护人员日常各项指标的考核、记录工作; 4、做好医护人员的思想工作、经常与医护人员谈心,关心她们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广泛听取医护人员的意见、建议,不断改 进工作,充分调动医护人员的积极性;

医疗美容机构基本标准样本

医疗美容机构基本原则 美容医院 一、床位和牙科综合治疗台(椅) (一)床位应同步设立住院床位30张以上,手术台4张以上,美容床8张以上。 (二)牙科综合治疗台(椅)应有4张以上。 (三)麻醉恢复床应设2张以上。 二、科室设立 (一)临床科室应设有医疗美容征询室、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麻醉科,可设美容中医科。(二)医技科室药剂科、手术室、治疗室、急救室、病案室、医学照相室、检查科、放射科、消毒供应室、注射(输液)室、输血科(库)。 三、人员配备 (一)每床(椅)应至少配备1.3名卫生技术人员。(二)每床(椅)应至少配备0.4名护士;每手术台应配备2名护士。 (三)应至少配有6名具备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主诊医师。其中每专业科室应至少配有1名相应专业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主诊医师。

(四)麻醉科应至少配有1名主治医师资格以上麻醉专业医师。 (五)应至少配有2名主管护师。 (六)各医技科室应至少配有1名中级职称资格以上卫生技术人员。 (七)应设一名医院内感染控制专职人员。 四、医疗用房 (一)总建筑面积应不少于2100平方米。 (二)每病床建筑面积应不少于70平方米,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8平方米。 (三)门诊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300平方米。 (四)每手术台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20平方米。(五)每牙科综合治疗台(椅)建筑面积应不少于60平方米,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12平方米。 (六)每美容床建筑面积应不少于40平方米,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6平方米。 (七)每室应独立。 五、医疗设备 (一)应备设备 1.医疗美容外科电动吸引器、心电监护仪、体外除颤器、麻醉机、自动血压监测仪、血氧饱和度监测仪、双极电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2017版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6月12日,国家卫计委下发了最新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下文 简称《标准》)的最新通知,替换了1994年的旧版标准。《标准》对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口腔医院、肿瘤医院、儿童医院、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医院、心血管病医院、血液病医院、皮肤病医院、整形外科医院、美容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等的设立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此外,《标准》还指出,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尚未列入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民族医医院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一部分医院基本标准 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20张以上。 综合医院 一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 二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张至4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基本标准规定

《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 卫医发[2002]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我部对《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中美容医院、医疗美容门诊部、医疗美容诊所的基本标准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现将《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本标准字印发之日起施行。凡与本标准不一致的规定一律以本标准为准。 二00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 美容医疗机构 美容医院 一、床位和牙椅 住院床位总数20张以上,美容治疗床12张以上,牙科综合治疗椅4台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美容咨询设计室、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美容治疗室、麻醉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技工室、消毒供应室、病案资料室。 三、人员 (一)每床(椅)至少配备1.03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椅)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6名具有相关专业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和至少2名主管护师资格以上的护士。 (四)每科至少有1名本专业的具有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 四、医疗用房 (一) 每病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 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 每牙科综合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诊室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四)每美容治疗床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每美容治疗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呼吸机心电监护仪自动血压监测仪电动吸引器体外除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试行) 本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 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 尚未列入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 民族医医院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一部分医院基本标准 综合医院 中医医院 中西医结合医院 民族医医院 专科医院 口腔医院 肿瘤医院 儿童医院 精神病医院 传染病医院 心血管病医院 血液病医院 皮肤病医院 整形外科医院 美容医院 康复医院 疗养院

第二部分妇幼保健院基本标准 一级妇幼保健院 二级妇幼保健院 三级妇幼保健院 第三部分乡(镇)、街道卫生院基本标准 床位总数在19张以下的乡(镇)、街道卫生院 床位总数20至99张的乡(镇)、街道卫生院 第四部分门诊部基本标准 综合门诊部 中医门诊部 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民族医门诊部 专科门诊部 普通专科门诊部 口腔门诊部 整形外科门诊部 医疗美容门诊部 第五部分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卫生站基本标准 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 中医诊所 中西医结合诊所 民族医诊所 口腔诊所 美容整形外科诊所 医疗美容诊所

精神卫生诊所 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卫生站 第六部分村卫生室(所)基本标准 第七部分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基本标准 口腔病防治所 职业病防治所 职业病防治院 第八部分急救中心、站基本标准 急救站 急救中心 第九部分临床检验中心基本标准 市(地级)临床检验中心 省临床检验中心 部临床检验中心 第十部分护理院、站基本标准 护理站 护理院 第一部分医院基本标准 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20张以上。 综合医院

某医疗美容医院规章制度大全汇编

某医疗美容医院规章制度大全汇编 某医 疗美容医院规章制度汇编 2 院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综合性行政工作,协助院长协调全院科室管理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二、安排各种行政会议,负责会议记录以及文件、报告、计划、总结等文字材料的起草。负责会议记录、决议的印发,并督促检查执行,及时向院长汇报。三、协助院长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经常与职能科室沟通。四、做好上传下达、左右沟通信息和传递工作。及时传达领导的决议和指令,了解和反馈各方面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意见。五、负责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编号、传阅、收回及保管,针对文件内容提出拟办意见。对董事会、集团公司、总院

和政府部门的通知及时汇报院长,并请示办理意见。六、负责行政文件的打印、装订工作。做到准确及时,字迹清楚,不得拖延。七、负责医院行政及重要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存档、保管利用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八、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包括接待登记、调查和处理重大问题并及时向院长报告。九、做好内外宾接待工作。做到安排周密、妥当、热情。十、负责档案室、打字室、汽车班的管理工作,安排好医院总值班的排班。十一、及时保证质量完成院长临时交办的任务。 3 保密工作制度一、全院职工要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规定,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模范地遵守,并监督执行。二、医院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院办牵头、保卫、医务、人事、财务、护理、门诊部等部门成员组成。负责进行保密教育,协助

有关科室制订保密措施,落实保密责任制,并监督实施。三、保密范围:机要文件、印章、收发文登记本、账号、长途电话号码、疫情、科技成果,正在研究的科研项目或设想、有价值的药物制剂配方及有保密内容的音像带、图表等。四、保密部门:综合档案室、人事档案室、科技档案室、统计室、打字室、复印室、收发室、科研及其它有关重要资料涉及的主要部门。五、密级划分:秘密、机密、绝密。文件的密级按规定执行保密范围,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确定。六、严格保密纪律,加强文件、图书、资料的管理。凡标有“内部资料”的材料,必须设专人管理,不得丢失和泄密,违者视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七、在涉外活动中,要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严格遵守涉外保密纪律。八、每年的元旦、春节、“五?一”、“十?一”重大节日前夕,对保密

印发医疗美容科标准2017

印发《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基本标准 (2017最新) 【法规标题】卫生部关于印发《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类别]卫生/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卫医发[2002]103号 【批准日期】 【发布部门】国务院各机构/各部/卫生部 【发布日期】2002.04.16 【实施日期】2002.04.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卫生部关于印发《美容医疗机构、 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 (卫医发[2002]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我部对《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 行)》(卫医发[1994]第30号)中美容医院、医疗美容门诊部、医

疗美容诊所的基本标准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现将《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凡与本标准不一致的规定一律以本标准为准。 二00二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 医疗美容科(室) 一、床位 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床4张,手术床1张,牙科综合治疗椅I张, 观察床1张。 二、科目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美容咨询室、美容治疗室。在美容外科、 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4个科目中至少设2个科目。

(二)医技科室可与医疗机构共用。 三、人员 (一)每台手术床配备2.4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张观察床、牙科综合治疗椅配备 1.03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和0.4名护士。 (三)每科目至少有1名本专业的具有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和1名具有护师资格以上的护士。 四、医疗用房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三)手术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四)诊室每美容治疗床、牙科综合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应远离传染病诊疗区。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美容外科:手术床和相应的成套美容外科手术器械电凝器吸引器紫外线消毒灯无影灯必备的消毒灭菌设备。

医疗美容机构基本标准

医疗美容机构基本标准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医疗美容机构基本标准 美容医院 一、床位和牙科综合治疗台(椅) (一)床位应同时设置住院床位30张以上,手术台4张以上,美容床8张以上。 (二)牙科综合治疗台(椅)应有4张以上。 (三)麻醉恢复床应设2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应设有医疗美容咨询室、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麻醉科,可设美容中医科。 (二)医技科室药剂科、手术室、治疗室、抢救室、病案室、医学摄影室、检验科、放射科、消毒供应室、注射(输液)室、输血科(库)。 三、人员配置 (一)每床(椅)应至少配备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椅)应至少配备名护士;每手术台应配备2名护士。(三)应至少配有6名具有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其中每专业科室应至少配有1名相应专业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四)麻醉科应至少配有1名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麻醉专业医师。(五)应至少配有2名主管护师。

(六)各医技科室应至少配有1名中级职称资格以上的卫生技术人员。 (七)应设一名医院内感染控制专职人员。 四、医疗用房 (一)总建筑面积应不少于2100平方米。 (二)每病床建筑面积应不少于70平方米,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8平方米。 (三)门诊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300平方米。 (四)每手术台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20平方米。 (五)每牙科综合治疗台(椅)建筑面积应不少于60平方米,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12平方米。 (六)每美容床建筑面积应不少于40平方米,净使用面积应不少于6平方米。 (七)每室应独立。 五、医疗设备 (一)应备设备 1.医疗美容外科电动吸引器、心电监护仪、体外除颤器、麻醉机、自动血压监测仪、血氧饱和度监测仪、双极电凝器、美容外科手术相应的各种手术器械。 2 .医疗美容牙科超声波洁牙机、光固化机、牙髓活力测定仪、牙齿漂白治疗仪、高频电刀治疗仪、比色仪、口腔内窥镜、X光牙片机、口腔全景X光机、牙科种植机、清洗设备、牙科高压蒸汽灭菌设备。 3. 医疗美容皮肤科离子喷雾器、激光治疗仪(包括激光色素病治疗仪、激光血管病治疗仪、激光脱毛仪、激光除皱仪)、光子治疗仪、

-2017年医疗美容机构分级

2017年,中国整形美容协会组织评价专家组,对北京、四川、江苏、广东、浙江、广西、云南、海南、黑龙江等9省市的102家医疗美容机构进行了评级,最终评出5A级10家,4A级10家,3A级20家,2A级9家,其中5A为最高级别。获评5A,表明该医疗美容机构在内部规范管理、保障患者安全、临床技术力量、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服务水平等等方面都走在国内其他美容医疗机构的前面,是值得百姓信任的医疗整形美容专业机构。医美患者可以根据A等级标识来选择适合自己的医疗美容机构。 根据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公布结果显示,2017年取得A级的医疗美容机构分别是: 一、取得5A等级医疗美容机构。北京伊美尔健翔医院、杭州整形医院、北京圣嘉荣医疗美容医院、北京美莱医疗美容医院、北京伊美尔医疗美容医院、四川华美紫馨医学美容医院、深圳非凡医疗美容医院、宁波鄞州壹加壹医疗美容医院、常州激光医院。 二、取得4A等级医疗美容机构。南京华韩奇致美容医院、温州和平整形医院、昆明艺星医疗美容医院、北京新时代伊美尔幸福医学美容专科医院、广州壹加壹美容医院、广西南宁东方医疗美容专科医院、昆明熙宁典雅阁医疗美容门诊部、南充利美康阿蓝医疗美容门诊部、成都赵善军博士整形美容门诊部、乐山经纬医疗美容门诊部。 三、取得3A等级医疗美容机构。北京圣嘉新医疗美容医院、汉密尔顿美容医院、深圳鹏爱医疗美容医院、永康光大医疗美容医院、杭州时光医疗美容医院、深圳广和门诊部、南宁韩星医疗美容门诊部、

北京焕誉医疗美容门诊部、成都武侯暄妍医疗美容门诊部、成都武侯艾美薇医疗美容门诊部、温州星范医疗美容门诊部、广州天河海峡医疗门诊部、温州鹿城恒美医疗门诊部、武侯艾米丽医疗美容门诊部、青羊百龄博雅医疗美容门诊部、昆明西山区典雅阁医疗美容诊所、阆中阿蓝整形美容诊所、云南薇诺娜皮肤医疗美容中心、成都玉颜医学美容诊所、达州双均医疗美容诊所。 四、取得2A等级医疗美容机构。三亚维多利亚医疗美容医院、内江市中区金菊医疗美容门诊部、成都青羊春语医疗美容门诊部、成都高新风尚格致医学美容整形诊所、昆明前卫美眼整形专科诊所、锦江佳美医联医疗美容诊所、巴中依韩医疗美容整形诊所、南充顺庆区医美尔美容整形诊所、丽水樊承红医疗美容诊所。 据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副秘书长曹德全介绍,自2012年起,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受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开始研究制定“医疗美容机构评价标准”,2014年完成了标准草拟工作。为了检验评价标准的可执行性,中国整形美容协会于2015年在全国9个省市17家机构运用该标准开展了试点试行。2015年底正式对外发布了这套评价标准。这套评价标准以《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版)》和《专科医院评审标准》为蓝本,充分借鉴了美国JCI标准等国外医院评审经验,结合国内医疗美容机构的实际水平,围绕确保患者安全和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两个重点,侧重考核医疗机构诊疗资质的合法性和临床技术力量,强调医患沟通、手术核查、危急值报告等涉及患者安全的核心指标,把门诊管理、病历管理、药品管理、麻醉管理、护理管理、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本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 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 尚未列入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 民族医医院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一部分医院基本标准 综合医院 中医医院 中西医结合医院 民族医医院 专科医院 口腔医院 肿瘤医院 儿童医院 精神病医院 传染病医院 心血管病医院 血液病医院

第五部分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卫生站基本标准 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 中医诊所 中西医结合诊所 民族医诊所 口腔诊所 美容整形外科诊所 医疗美容诊所 精神卫生诊所 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卫生站 第六部分村卫生室(所)基本标准 第七部分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基本标准 口腔病防治所 职业病防治所 职业病防治院 第八部分急救中心、站基本标准 急救站 急救中心 第九部分临床检验中心基本标准 市(地级)临床检验中心

省临床检验中心 部临床检验中心 第十部分护理院、站基本标准 护理站 护理院 第一部分医院基本标准 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20张以上。 综合医院 一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 (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重点]医疗美容诊所基本标准

[重点]医疗美容诊所基本标准 附件2: 医疗美容诊所基本标准 一、床位: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床2张~或手术床1张及观察床1张~或牙科综合治疗椅1张。 二、科室设置 (一) 临床科室: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4科目中不超过2个科目。 (二) 医技科室:根据开设的科目~设置相应的医技科室。 美容外科:至少设有手术室、治疗室、观察室。 美容牙科:至少设有诊疗室。 美容皮肤科: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室。 美容中医科:至少设有中医美容治疗室。 三、人员 每一科目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专业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和1名护士。 四、医疗用房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三)手术室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5平方米~或每美容治疗床、牙科综合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美容外科:手术床及相应成套美容外科器械、消毒柜、吸引器、无影灯、紫外线消毒灯、电凝器、高压蒸气灭菌设备。 美容皮肤科:皮肤磨削机、离子喷雾器、多功能美容仪、激光机或电子治疗机、超声波、治疗仪、消毒柜、文眉机、高压蒸气灭菌设备。 美容牙科:消毒柜、牙科必备的消毒设备、高压蒸气灭 菌设备。 (二)具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具有上网功能的计算机。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范、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并保证诊所的运营。 医疗美容科基本标准 一、床位: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床4张~手术床1张~牙科综合治疗椅l张~观察床1张。 二、科目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美容咨询室、美容治疗室。在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4个科目中至少设2个科目。 (二)医技科室可与医疗机构共用。 三、人员 (一)每台手术床配备2.4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张观察床、牙科综合治疗椅配备1.03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和0.4名护士。 (三)每科目至少有1名本专业的具有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和1名具有护师资格以上的护士。 四、医疗用房

医疗美容诊所基本标准

附件2: 医疗美容诊所基本标准 一、床位: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床2张,或手术床1张及观察床1张,或牙科综合治疗椅1张。 二、科室设置 (一) 临床科室: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4科目中不超过2个科目。 (二) 医技科室:根据开设的科目,设置相应的医技科室。 美容外科:至少设有手术室、治疗室、观察室。 美容牙科:至少设有诊疗室。 美容皮肤科: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室。 美容中医科:至少设有中医美容治疗室。 三、人员 每一科目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专业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和1名护士。 四、医疗用房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三)手术室净使用面积不得少于15平方米,或每美容治疗床、牙科综合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美容外科:手术床及相应成套美容外科器械、消毒柜、吸引器、无影灯、紫外线消毒灯、电凝器、高压蒸气灭菌设备。 美容皮肤科:皮肤磨削机、离子喷雾器、多功能美容仪、激光机或电子治疗机、超声波、治疗仪、消毒柜、文眉机、高压蒸气灭菌设备。 美容牙科:消毒柜、牙科必备的消毒设备、高压蒸气灭菌设备。 (二)具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具有上网功能的计算机。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范、感染管理规范、消毒技术规范,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并保证诊所的运营。 医疗美容科基本标准 一、床位: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床4张,手术床1张,牙科综合治疗椅l张,观察床1张。

二、科目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美容咨询室、美容治疗室。在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4个科目中至少设2个科目。 (二)医技科室可与医疗机构共用。 三、人员 (一)每台手术床配备2.4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张观察床、牙科综合治疗椅配备1.03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和0.4名护士。 (三)每科目至少有1名本专业的具有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和1名具有护师资格以上的护士。 四、医疗用房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lOO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三)手术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四)诊室每美容治疗床、牙科综合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应远离传染病诊疗区。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美容外科:手术床和相应的成套美容外科手术器械、电凝器、吸引器、紫外线消毒灯、无影灯、必备的消毒灭菌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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