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监测工作管理例会制度

死因监测工作管理例会制度

死因监测工作管理例会制度

1、本院各科室临床医生和乡村医生,每1个月召开一次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主要内容为讨论死亡信息的收集、报告及《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等,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及时解决。

2、各科室临床医生和乡村医生每季度组织召开死亡报告讨论会,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使《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得到不断的完善。

3、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公共卫生科相关人员要参加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了解存在的问题并给予技术上的指导和协调。

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规范(试行)

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规范(试行)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规范(试行) 2007-5-9 中疾控卫发[2005]372号 居民死亡报告和死亡原因统计工作是通过持续、系统地收集人群死亡资料,并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死亡水平、死亡原因及变化趋势和规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死亡资料分析产生的期望寿命、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等健康指标和死因统计人、信息是反映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水平和文化发展状况的重要的科学指标,为国家制定社会经济发展政策、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卫生政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同时也是医学、人口学、社会学等科学研究的基础信息。居民死亡登记所签发的《死亡医学证明书》(以下简称《死亡证》),为政府进行人口和户籍管理提供客观和科学的法律文书文件,是实现人口管理文明和法制化的重要内容。 为了加强死亡报告与死亡原因统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死亡报告工作质量,同时,为了及时报告与死亡原因统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死亡报告工作质量,同时为了及时准确地发现诊断不明原因的死亡病例,为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监测和预警提供基线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和《关于使用<死亡医学证明书>和加强死因统计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承担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下简称疾控机构)和监测点行政区内各级种类医疗机构。 一、死亡登记

死亡登记对象为发生在辖区内的所有死亡个案,包括在辖区内死亡的户籍和非户籍中国居民,以及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公民。 (一)不同情形死亡个案的登记 1(医疗卫生机构死亡个案 (1)凡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死亡个案(包括到达医院时已死亡,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院内诊断过程中死亡)均应由诊治医生作出诊断并逐项认真填写《死亡证》。死亡原因不明者必须将死亡生前的症状、体征、主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诊治经过记录在《死亡证》第二背面的调查记录栏内。 (2)新生儿死亡,包括活产随即死亡的应由诊治医生或接生员(助产士)填写《死亡证》。 2.家庭死亡个案 在家中死亡者,由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承担该地区预防保健任务的医疗机构 (含村卫生室)的医生,根据死者家属或其他知情人提供的死者生前病史、体征和/或医学诊断,作出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判断。对于正常死亡者,应对其死因进行推断,填写《死亡证》,并由街乡居委会(村委会)盖章证明,同时必须填写死亡调查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致死疾病的全称、诊断单位、时间、依据),由家属签名。 3.其他场所发生的正常死亡或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公安部门判定性质,并出具《法医鉴定书》,卫生部门根据公安司法部门的《法医鉴定书》填写《死亡证》。 (二)《死亡证》的填写 1.《死亡证》的填写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项目齐全、内容正确、字迹清楚,不得勾划涂改,并由填写医生签名,并逐联加盖统一的《死亡证》专用印鉴。

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一、死因监测领导小组 组长:孔西海(院长) 副组长:耿会卿(主管院长) 组员:许倩(体检科主任)刘艳铭(防保科主任) 信息科主任质控科主任 二、职责: 1、负责研究制定我院死因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协调各科工作。 2、体检科负责死亡医学证明的领用、发放、收集、登记工作。 3、防保科负责死亡医学证明的审核、网报、检查、奖惩工作。 4、病案室负责死亡医学证明疾病编码、病历及存根等原始资料的保存。

三、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1、例会制度 1)、每半年组织本院临床科室医生召开一次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主要内容为死因管理、死亡信息的收集、报告等。 2)、医院要高度重视死因监测工作,不定期组织召开死亡报告讨论会,对存在的问题要尽快解决,使《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得到不断的完善。 2、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1)、院成立死因监测管理领导小组,专人负责本院死亡信息的收集、整理、核查、登记及网络报告等工作。 2)、明确死因登记报告工作流程,防保医生将收集到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在30天内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出。 3)、对收集的死亡信息进行台帐登记,建立死亡登记册。 4)、每月10日前将上月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二联上交到县疾控中心. 5)、必须由执业医师负责死亡报告工作。 3、死亡信息核实制度

1)、建立死亡信息核实制度,对死因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死亡病例要认真核实调查,提高死因推断准确性。 2)、安排专门人员及时收集院内死亡的信息,对有疑问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及时向诊治(填写)医生进行核实。 4、档案管理制度 1)、安排专人妥善保存死因登记信息原始资料(包括原始记录、死亡登记册、各种报表和个案数据),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按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死亡统计、信息分析的资料统一管理,不得擅自公布。 3)、对于其他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应由申请人按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申请书应明确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 5、培训工作制度 1)、防保科每年组织对临床医生进行培训一次,培训内容应侧重于《死亡医学证明证书》的正确填写及根本死因的确定。 2)、每年派出死因监测管理工作人员以及死因编码人员参加上级培训班。 6、死亡信息补充报告制度

慢病、肿瘤死因监测制度

某人民医院 脑卒中、冠心病病例监测登记报告制度 1、主管医生为病例第一报告人。 2、公共卫生科为本院脑卒中和冠心病监测工作负责部门并明确总负责人,必须明确一名人员负责登记报告卡的收集、核实、登记、上报工作。 3、由各科门诊或住院医生填写《报告卡》和《登记册》;各科门诊和病房设专人负责每日报告卡的收集、整理和质量检查,将报告卡片及时交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负责全院报告卡的收集、编号、审核、登记卡片到《脑卒中、冠心病病例登记册》,同时通过山东省慢病监测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并于每月10 日前将上月发病和死亡报告卡报送山亭区疾控中心慢病科。 4、开展查重工作。公共卫生科根据数据库信息,确认为相同的病例时,将重复上报的病例及时予以剔除。 5、定期开展医院漏报调查。每季度分别查阅各科室门诊登记簿、住院登记簿,确定所有就诊脑卒中、冠心病病例并填写漏报调查表与上季的监测数据库逐一进行核对,对确认漏报的病例调查后登记补报。 6、质量控制。要保证卡片填写规范,信息无误,字迹清晰,易于辨认, 保证数据信息一致性。数据报告及时率》98%报告率》90%录入准确率 > 95%死亡病例同时具有发病报告的比例》90%漏报率w 10%每年利用上述指标,结合日常的登记工作来评价自身登记资料的质量。 7 档案管理。遵从医学资料保密性原则,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翻阅和利用登记数据,如确需查阅及利用需取得相关授权方可查阅和利用,无论何种渠道得到的病例信息,在资料利用过程中依然必须遵从资料保密性原则,不得将资料内容外

泄。 8、加强培训、提高素质。积极派员参加上级业务培训,并每年 2 次对本院责任报告科室医务人员进行知识培训,确保及时、准确上报。

死因监测培训计划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死因监测培训计划 篇一:20XX年死因监测工作计划 20XX年死因监测工作计划 为加强死因监测工作的开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20XX 年死因监测工作计划。 一、目的 通过收集、利用居民死亡的相关基本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居民与慢病相关的死亡水平、死亡原因的变化趋势及规律。及时发现诊断不明的、可能死于传染病的病例,及早采取措施控制疫情,为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监测和预警提供基线数据。 二、主要指标 1.《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的准确率大于95%。 《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无缺、漏项( 身份证号码除外)、逻辑错误,字迹清楚,不明原因死亡病例有调查记录。 2.由专职技术人员依据《死亡医学证明书》确定根本死

亡原因。 3.死亡病例无漏报,报告及时率100%。 4.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制定并严格实施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死亡病例监测工作的质量。 (1)例会及人员培训制度:半年举行一次工作例会,分析、评价、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同时开展相关人员的常规业务及岗前培训。 (2)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原始资料和卡片 ―1― 等的管理工作。 (3)资料的录入上报制度:按规定的时限完成《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录入、上报工作。 6.人员培训情况 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死因监测工作接受培训率达100%,培训内容主要为《死亡医学证明书》的正确填写及死因监测的相关知识。 网络直报人员应经过上级业务部门的培训并合格。 草桥防保站 20XX年1月 ―2―

篇二:死因监测工作计划 20XX3年全人群死因监测网络直报工作计划全人群死因监测网络直报工作是生命统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准确、可靠的全人群死亡信息对制定我国的人口和卫生政策,确定资源配臵和干预重点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了加强我县死亡报告与死亡原因统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死亡报告工作质量。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规划发〔20XX〕57号)和《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慢性病防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川疾发〔20XX〕16号)有关精神及,特制定今年工作计划。 一、建立死因监测机构、明确职责 县疾控中心设立专门岗位落实死因监测工作,负责信息的收集、汇总、审核、编码、录入、整理、分析和上报,组织各类培训,对医院死亡报告工作进行督导、质控和考核,开展内部质控和评价。开展具体工作为: 1.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开展死亡登记和报告。 2.负责收集全县医疗机构的死亡病例报告,负责审核、-1- 整理、编码录入、分析,并按国家规范统计按时编制各类统计报表上报。 3.开展死因核实、组织实施漏报调查。

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例会制度 1、组织本院门诊医生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主要内容为死亡信息的收集、报告等。 2、医院要高度重视死因监测工作,每季度组织召开死亡报告讨论会,对存在的问题要尽快解决,使《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得到不断的完善。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1、在医疗过程中患者死亡后,须对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并由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2、医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并在死亡证明书上加盖公章。 3、诊治医生在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后3天内,病案室应完成死因编码工作。 4、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7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医学死亡证明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 5、病案室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协助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6、医务处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并对预防保健科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死亡信息核实制度 1、医院要建立死亡信息核实制度,对死因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死亡病例要认真核实调查,提高死因推断准确性。

2、医院要安排专门人员及时收集院内死亡的信息,对有疑问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及时向诊治(填写)医生进行核实。 3、医院负责死亡报告工作的医生,对在家中死亡,死亡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需核实调查或入户调查,并在《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二联及网络报告卡中填写调查记录。 死亡信息补充报告制度 1、医院定期与当地派出所、计生等部门核对死亡资料,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2、医院医生要定期了解院内死亡情况,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档案管理制度 1、医院要安排专人妥善保存死因登记信息原始资料(包括原始记录、死亡登记册、各种报表和个案数据),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由录入单位和县控中心按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 2、医院要定期下载死亡个案数据和储存本单位网络上报的原始数据库,并采取移动存储或光盘刻录等有效方式进行数据的长期备份,确保报告信息数据安全。 3、医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于死亡统计、信息分析的资料统一管理,不得擅自公布。 4、对于其他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应由申请人按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申请书应明确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 培训工作制度 1、医院医务科每半年组织对临床医生进行培训一次,培训内容应侧重于《死亡医学证明证》的正确填写及根本死因的确定。 2、医院每两个月要开展对医生进行二级培训一次,培训内容应侧重于死亡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死因监测工作相关制度

死因监测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妥善保管和利用死因监测资料,加强死因监测档案的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死因监测档案包括死亡报告卡片、登记册、报表等监测的原始资料和计算机数据库。 三、死因监测资料设专人负责监测档案的管理,科室人员负责自身工作范围内业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注意防火、防虫、防潮、防鼠,保证档案的绝对安全。对有损坏的资料及时进行修复、复制。 五、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注意死亡个案资料的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公布。绝密档案专柜保管。计算机录入需保密的资料要加密保存。 六、借阅、抄录、复印、备份监测资料必须出具有关单位证明,并由疾控中心主任签字批准。发生失密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当事人和管理人员责任。 七、死因监测工作的原始记录要长期保存,录入计算机的数据使用有效的方式备份保存,应有两套备份。

死因监测工作培训制度 一、为提高死因监测工作人员死因监测方面的业务素质,满足监测工作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采取逐级培训的形式,县疾病控制中心负责对乡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培训,乡级以上医疗机构负责对本单位内部及辖区村级医疗单位进行培训。 三、对新从事死因监测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规范(试行)》、《全国死因登记信息网络直报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等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每年举办一起死因监测工作培训班,对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和厂矿医院的死因监测管理人员、临床医生和防疫医生有针对性地业务知识培训。 五、各乡镇卫生院以举办学习班或以会代训的方式,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从事死因监测工作的专业人员进行有关的业务基础知识和技能培训,每年至少对辖区从事监测的工作人员培训1次。 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死因监测科,派专业人员参加各乡镇的业务培训,对基层医生进行技术指导。

死因监测工作计划3篇

死因监测工作计划3篇 (546字) 为加强死因监测工作的开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20xx 年死因监测工作计划。 一、目的 通过收集、利用居民死亡的相关基本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居民与慢病相关的死亡水平、死亡原因的变化趋势及规律。及时发现诊断不明的、可能死于传染病的病例,及早采取措施控制疫情,为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监测和预警提供基线数据。 二、主要指标 1.《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的准确率大于95%。 《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无缺、漏项(身份证号码除外)、逻辑错误,字迹清楚,不明原因死亡病例有调查记录。 2. 由专职技术人员依据《死亡医学证明书》确定根本死亡原因。

3.死亡病例无漏报,报告及时率100%。 4.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制定并严格实施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死亡病例监测工作的质量。 (1)例会及人员培训制度:半年举行一次工作例会,分析、评价、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同时开展相关人员的常规业务及岗前培训。 (2)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原始资料和卡片等的管理工作。 (3)资料的录入上报制度:按规定的时限完成《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录入、上报工作。 (893字) 按照《全国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规范》和陕西省二0

0一四 一、目标 全工作制度。 技 术人员。 二、指标措施 队伍。

(二)死因监测按照省厅统一方案设立市及以上医疗机构 (三)开通死因信息监测报告系统。及时、准确报告死 (四)做好死因信息的资料收集、整理与分析,并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保存。 (五)健康教育,利用有关慢性病的宣传日,如爱牙日、 性。启发群众积极参加的必要性。从而达到引起政府重视,职能部门参与,群众积极配合的目的。 三、检查评估 疾控中心慢性病防治工作人员应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 方案。按照《全国死因登记信息

死因监测工作管理报告制度

死因监测工作管理报告 制度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死亡病例监测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提高疾病监测系统的预警能力,及时发现诊断不明、可能死于传染病的病例,主动采取措施控制疫情。同时了解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的死因构成,分析其动态变化趋势,加强对可能发生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等新发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的防范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在医疗过程中患者死亡后,须填报《死亡病例报告卡》,对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并由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2、医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并在死亡证明书上加盖公章。 3、诊治医生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3天内,病案室应完成死因编码工作。 4、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7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医学死亡证明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 5、病案室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协助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6、医务处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并对预防保健科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传染病管理科死亡病例报告工作流程 1、在医疗诊治过程中患者死亡后,处置医生须填写《死亡病例报告卡》,对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并由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2、医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并在死亡证明书上加盖公章。 3、诊治医生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3天内,病案室指定专业人员按照ICD-10要求完成死因编码。 4、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7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医学死亡证明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

死因监测的考核细则

死因监测的考核细则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辖区全部报告单位死因监测的考评至少半年一次,医疗机构内部至少每季度考评一次。所有考评均需有书面记录。考核内容如下: 一、组织管理 考核项目1有无死因网络报告工作领导机构(名单) 考核项目2常规制度是否健全与落实情况,制度如下: ●死亡监测工作例会制度: 1、市CDC每年召开年报会审会一次; 2、市CDC利用各种相关培训会传达或以会代训开展相关工作指导; 3、市CDC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 4、会议有会议记录,备查; 5、要求各医疗机构同样建立例会,作好会议记录备查; 6、各例会均要反复强调、强化死亡登记报告相关工作; 7、鼓励以会代训进行短期培训或指导; 8、例会实行分级管理,上级抽查核实制度。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及时、准确、完整地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指 定专门的科室或人员审核并按程序完成网络上报; 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做好《死亡医学证明书》的日常管理与原始凭证 保存; 3、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参加疾控中心召开的例会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 业务素质; 4、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协助疾控中心和妇幼保健机构开展死因登记信息 的质量控制和相关调查; 5、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对辖区内需要进行调查的死亡个案进行入户调查, 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6、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与公安、民政等管理部门核对

出生、死亡资料,发现漏报和错报,应及时组织进行入户调查,并及时按照程序补报和订正。 ●死亡信息核实制度: 1. 审核过程中发现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办理。 2.对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死亡信息补充报告制度: 1、定期与户籍管理部门核对数据,及时进行查漏补报; 2、定期与殡葬管理部门核对数据,及时进行查漏补报; 3、定期与妇幼管理部门核对数据,及时进行查漏补报; 4、每年对医疗机构进行死亡漏报调查,如发现漏报,及时进行查漏补报 ●档案管理制度: 1、死亡卡片至少保存5年,尽可能长期保存; 2、各种纸质数据报表、分析长期保存; 3、电子数据(个案、报表、分析等)长期保存,并至少有两处备份; 4、所有发文、总结分析等均需向上级CDC(包括市、省级)报送一份, 自存留档至少一份; 5、有指定的安全可靠的地方保存文档和电子数据; 6、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向外提供数据; 7、涉及国家另有规定的内容时,按保密法执行管理; 8、管理做到科学、分类化管理。 9、实行分级指导,上级抽查指导制度。 ●培训工作制度: 1、市CDC 及时举办新知识新技术培训班,有承担新知识新技术培训工作 的义务; 2、全市实行分级负责培训制; 3、各级对新上岗人员实时进行培训或辅导,所有新参加工作人员或新替 换人员必须接受培训,可采取集中培训或个别辅导; 4、鼓励在日常工作中以会代训,长抓不懈; 5、各基层单位有接受上级单位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死因监测工作例会制度

死因监测工作例会制度 死因监测工作例会制度 1、组织本院门诊医生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死因检测工作会议,主要内容为死亡信息的收集、报告等。并对入户调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及时解决。 2、医院要高度重视死因监测工作,每季度组织召开死亡报告讨论会,对存在的问题尽快解决,使《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得到不断的完善。 3、医院安排人员参加卫生所的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了解存在的问题并给与技术上的指导和协调。 上街区峡窝镇卫生院 死因等级报告管理制度 1、在医疗过程中患者死亡后,须填报《死亡报告卡》,对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并有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2、医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并在死亡证明书上加盖公章。 3、诊治医生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3天内,病案室应完成死因编码工作。 4、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后7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医学死亡证明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 5、病案室做好原始死亡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协助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调查工作。

6、医务处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并对预防保健科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上街区峡窝镇卫生院 死亡信息核实制度 1、医院要建立死亡核实制度,对死因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死亡病例要认真核实调查,提高死因推断准确性。 2、医院要安排专门人员及时收集院内死亡的信息,对有疑问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及时向诊治(填写)医生核实。 3医院负责死亡报告工作的医生,对在家中死亡,死亡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需核实调查或入户调查,并在《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二联及网络报告卡中填写调查记录。 4、医院定期与当地派出所、计生等部门核对死亡资料,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5、医院医生要定期了解院内死亡情况,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上街区峡窝镇卫生院 档案管理制度 1、医院要安排专人妥善保存死因登记信息原始资料(包括原始记录、死亡登记册、各种报表和个案数据),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由录入单位和县控中心按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 2、医院要定期下载死亡个案数据和储存本单位网络上报的原始数据库,并采取移动储存或光盘刻录等有效方式进行数据的长期备份,确保报告信息数据安全。 3、医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于死亡统计、信息分析的资料统一管理,不得擅自公布。 4、对于其他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应由申请人按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申请书应明确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

死因监测工作计划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5年死因监测工作计划 根据《*市慢病非传染性疾病死因报告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现制定2015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慢病非传染病死因报告工作计划如下: 一、目的 通过收集、利用居民死亡的相关基本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居民与慢性病相关的死亡水平、死亡原因的变化趋势及规律。及时发现诊断不明的、可能死于传染病的病例,及早采取措施控制疫情,为传染病、新发传染病监测和预警提供基线数据。 二、监测对象 中心门(急)诊的死亡病例。 三、主要指标 1.《死亡医学证明书》、《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副卡》、《孕产妇死亡登记副卡》填写的准确率大于95%。《死亡医学证明书》、《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副卡》、《孕产妇死亡登记副卡》的填写无缺、漏项(身份证号码除外)、逻辑错误,字迹清楚,不明原因死亡病例有调查记录。 2.《死亡医学证明书》的根本死亡原因确定及ICD-10编码正确率大于98%。由专职技术人员依据《死亡医学证明书》确定根本死亡原因并进行ICD-10编码。

3.死亡病例漏报情况。全镇医疗机构门(急)诊及住院的死亡病例常规登记中没有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副卡》、《孕产妇死亡登记副卡》并进行网络直报的比例应小于5%。 4.报告及时率(100%)。医疗机构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7天内完成死因编码并将填写完整的《死亡医学证明书》、《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副卡》、《孕产妇死亡登记副卡》送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县疾控机构完成录入、上报。 5.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制定并严格实施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死亡病例监测工作的质量。 (1)例会及人员培训制度:每月举行一次工作例会,分析、评价、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同时开展相关人员的常规业务及岗前培训。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活动。 (2)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原始资料和卡片等的管理工作。 (3)资料审核、编码制度:确定专(兼)人员负责《死亡医学证明书》、5岁以下儿童和孕产妇死亡副卡的错、缺、逻辑关系的审核,完成根本死因的确定和ICD-10编码。 (4)资料的录入上报制度:按规定的时限完成《死亡医学证明书》、5岁以下儿童和孕产妇死亡副卡的录入、上报工作。

死因监测工作制度

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例会制度 1、组织本院医生每季度召开一次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主要内容为死亡信息的收集、报告等。 2、医院要高度重视死因监测工作,每季度组织召开死亡报告讨论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要尽快解决,使《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得到不断的完善。 3、医院安排人员参加卫生所的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了解存在的问题并给予技术上的指导和协调。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1、在医疗过程中患者死亡后,须填报《死亡病例报告卡》,对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并由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2、医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并在死亡证明书上加盖公章。 3、诊治医生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 3 天内,疫情管理人员(或病案室)应完成死因编码工作。

4、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 7 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医学死亡证明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 5、病案室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协助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6、医务处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并对预防保健科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死亡信息核实制度 1、医院要建立死亡信息核实制度,对死因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死亡病例要认真核实调查,提高死因推断准确性。 2、医院要安排专门人员及时收集院内死亡的信息,对有疑问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及时向诊治(填写)医生进行核实。 3、医院负责死亡报告工作的医生,对在家中死亡,死亡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需核实调查或入户调查,并在《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二联及网络报告卡中填写调查记录。

死因监测工作例会制度

死因监测工作例会制度 1、组织本乡村医生每月18日召开一次死因监测测工作会议,主要内容为死亡信息的收集、报告等。并对入户调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及时解决。 2、医院要高度重视死因监测工作,每季度组织召开死亡报告讨论会,对存在的问题尽快解决,使《死亡报告卡》填写得到不断的完善。 3、医院安排人员参加卫生站的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了解存在的问题并给与技术上的指导和协调。 二0一二年五月五日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1、在医疗过程中患者死亡后,须填报《死亡报告卡》,对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并有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2、医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并在死亡证明书上加盖公章。 3、诊治医生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3天内,病案室应完成死因编码工作。 4、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后7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医学死亡证明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 5、病案室做好原始死亡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协助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调查工作。 6、公共卫生服务站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并对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兴隆乡卫生院 死亡信息核实补充制度 1、医院要建立死亡核实制度,对死因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死亡病例要认真核实调查,提高死因推断准确性。 2、医院要安排专门人员及时收集院内死亡的信息,对有疑问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及时向诊治(填写)医生核实。 3医院负责死亡报告工作的医生,对在家中死亡,死亡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需核实调查或入户调查,并在《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二联及网络报告卡中填写调查记录。 4、医院定期与当地派出所、计生等部门核对死亡资料,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5、医院医生要定期了解院内死亡情况,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兴隆乡卫生院 二0一二年五月五日 档案管理制度 1、医院要安排专人妥善保存死因登记信息原始资料(包括原始记录、死亡登记册、各种报表和个案数据),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由录入单位和县控中心按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 2、医院要定期下载死亡个案数据和储存本单位网络上报的原始数据库,并采取移动储存或光盘刻录等有效方式进行数据的长期备份,确保报告信息数据安全。 3、医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于死亡统计、信息分析的资料统一管理,不得擅自公布。 4、对于其他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应由申请人按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申请书应明确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 兴隆乡卫生院

死因监测相关制度

一、成立死因监测管理领导小组,设专(兼)职人员负责医院死亡信息的收集、整理、核查、登记及网络报告工作等。 二、患者在院内死亡后,须由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医务部负责审核并加盖公章。 三、公共卫生科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并协助牡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四、公共卫生科在7天内(从填报之日起)完成网络报告工作。网络填报时需将列因链、调查纪录等原始信息如实录入,并进行根本死因确定编码。发现不明死因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县级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中所规定的报告程序和要求进行报告。 五、每年组织对临床医生或新进医生进行一次培训,培训内容:《死亡医学证明证》的正确填写及根本死因的确定。 六、将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全院医务人员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的督导检查。 七、实行奖惩机制,对有漏报、迟报的科室、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开展工作好的科室进行奖励。

一、为妥善保管和利用死因监测资料,加强死因监测档案的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死因监测档案包括死亡报告卡片、登记册、报表等监测的原始资料和计算机数据库。 三、死因监测资料设专人负责管理,科室人员负责自身工作范围内业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注意防火、防虫、防潮、防鼠,保证档案的绝对安全。对有损坏的资料及时进行修复、复制。 五、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注意死亡个案资料的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公布。 六、死因监测工作的原始记录要长期保存,录入计算机的数据使用有效的方式备份保存。 七、对于其他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应由申请人按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申请书应明确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

县直医疗机构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县直医疗机构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一)例会制度 1、本院组织各科室临床医生,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主要内容为讨论死亡信息的收集、报告及《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等,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及时解决。 2、各科室临床医生每季度组织召开死亡报告讨论会,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使《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得到不断的完善。 3、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人员要参加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了解存在的问题并给予技术上的指导和协调。 (二)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1、院成立死因监测管理领导小组,专人负责辖区死亡信息的收集、整理、核查、登记及网络报告等工作。 2、明确死因登记报告工作流程,院内临床医生发现病人死亡,尽快填写死亡证明书,报至本院网报人员处,网报人员在接到死亡证明书7天内进行网报直报。 3、对收集的死亡信息进行台帐登记,建立死亡登记册。 4、每月10 日前将上月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二联上交到县疾控中心. (三)死亡信息核实制度

1、建立死亡信息核实制度,对死因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死亡病例要认真核实调查,提高死因推断准确性。 2、安排专门人员及时收集院内死亡的信息,对有疑问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及时向诊治(填写)医生进行核实。 (四)档案管理制度 1、安排专人妥善保存死因登记信息原始资料(包括原始记录、死亡登记册、各种报表和个案数据),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按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死亡统计、信息分析的资料统一管理,不得擅自公布。 3、对于其他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应由申请人按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申请书应明确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 (五)培训工作制度 1、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临床医生的培训,培训内容应侧重于《死亡医学证明证书》的正确填写及根本死因的确定。 2、每年派出死因监测管理工作人员参加上级培训班。 (六)死亡信息补充报告制度 1、死因监测管理工作人员定期与院内各科室核对死亡资料,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2、各科室负责人要定期了解本科室死亡病例情况,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1doc

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1d oc 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1doc 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例会制度 1、组织本院门诊医生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主要内容为死亡信息的收集、报告等。 2、医院要高度重视死因监测工作,每季度组织召开死亡报告讨论会,对存在的问题要尽快解决,使《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填写得到不断的完善。 3、医院安排人员参加卫生所的死因监测工作会议,了解存在的问题并给予技术上的指导和协调。 死因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1、在医疗过程中患者死亡后,须填报《死亡病例报告卡》,对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并由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2、医院感染管理科组织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并在死亡证明书上加盖公章。 3、诊治医生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3天内,病案室应完成死因编码工作。 4、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7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死因)。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医学死亡证明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

5、病案室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协助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6、医院感染管理科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并对预防保健科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死亡信息核实制度 1、医院要建立死亡信息核实制度,对死因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死亡病例要认真核实调查,提高死因推断准确性。 2、医院要安排专门人员及时收集院内死亡的信息,对有疑问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及时向诊治(填写)医生进行核实。 3、医院负责死亡报告工作的医生,对在家中死亡,死亡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需核实调查或入户调查,并在《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二联及网络报告卡中填写调查记录。 死亡信息补充报告制度 1、医院定期与当地派出所、计生等部门核对死亡资料,发现漏报及时补报。 2、医院医生要定期了解院内死亡情况,发现漏报及时补报。档案管理制度 1、医院要安排专人妥善保存死因登记信息原始资料(包括原始记录、死亡登记册、各种报表和个案数据),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由录入单位和县控中心按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 2、医院要定期下载死亡个案数据和储存本单位网络上报的原始数据库,并采取移动存储或光盘刻录等有效方式进行数据的长期备份,确保报告信息数据安全。

死因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居民死亡证明书的管理和使用,提高死亡统计工作的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特制定本院死亡证明登记报告制度。 二、居民死亡证明书是判断死者性质的基本法律依据,同时也是进行死亡原因统计的基本信息来源。是研究人口自然变动规律的一个重要内容。 三、在服务区域内凡在我院发生的死亡(包括来院已死,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我院应出具卫生部,公安部制发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书,必须由诊查医生认真如实填写,不得缺项和涂改,不得使用铅笔及红色笔填写,死亡主要疾病诊断要准确,勿填症状体征。对非经治疗的死亡原因不明者,或经诊查仍死因不明者必须将死者生前的病史、症状、主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诊治记录在《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调查记录栏目中。 五、所有《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必须有诊治医生签名,加盖我院医疗专用章。 六、诊治医生须在死亡后7日内开具证明书报医务科,同时填写我院死亡信息卡报防保科信息管理网络直报人员处。 七、对住院死亡者所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一联须粘贴在死亡者的病案中,随其病案一并保存,保存期限按病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对急诊留观死亡者所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一联须粘贴在死亡留观病史中,随其病案一并保存,保存期限按病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对来院已死亡者及急诊抢救过程中死亡者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第一联由急诊科登记造册,交病案室保存,期限2年。 八、网络直报人员在死亡后7天内完成死因编码及网络直报工作。 九、病案室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协助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十、医教科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并对预防保健科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卫生院死因监测各种制度

死因监测制度 例会制度 每半年组织辖区村卫生人员,召开死亡资料报告、填写和审查的会议。县疾控机构应轮流参加各乡镇(社区)的会议,了解情况,并给予技术上的指导和协调各方关系。 死亡报告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死亡报告管理制度,完善填报流程,将此项工作纳入医院综合考核内容。明确相关科室职责,设立死亡报告管理部门,由专人负责全院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的收集、整理、审核、编码和网络报告工作,并建立院内死亡登记册。 死亡信息核查制度 建立辖区死亡信息的核查制度,并按制度开展辖区死因登记报告人员报告资料的准确性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纠正。乡镇卫生院防保科负责死亡报告的医生,对村(居委会)卫生人员填报不清的个案,需查阅原始资料,或入户调查。

死亡信息补充报告制度 应建立辖区死亡信息的补充报告制度,并按制度定期到同级户籍管理、殡葬服务管理和妇幼部门核对出生、死亡信息。发现未登记报告的死亡个案,应摘录相关信息,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并及时补报。乡镇卫生院定期到同级户籍管理、殡葬服务管理和妇幼部门核对死亡信息。发现未登记报告的死亡个案,应摘录相关信息,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注明死亡信息来源,并负责进行补报。村医生定期了解辖区内死亡情况,对辖区内发生在家死亡的个案和发现未登记报告的死亡个案进行入户调查,填写《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及时上报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负责补报。 档案管理制度 各级各单位要建立死亡信息相关资料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原始记录、死亡登记册、培训记录、例会记录、督导记录、考核评估记录、各种报表和计算机数据库等的管理制度。县疾控机构要安排专人对资料进行管理。原始资料须长期保存,录入后的数据应使用有效方式备份保存。 培训工作制度 每年对辖区内临床医生、村医有针对性地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以满足工作队伍的专业需要,确保工作质量。

死因监测相关制度

死亡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死亡报告和死因统计工作的管理,提高死因报告工作质量,同时,为及时准确地发现诊断不明死亡病例,为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监测和预警提供基线数据,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死因信息责任报告人。 2、凡在医院发生的死亡个案(包括到达医院时已经死亡、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院内诊疗过程中患者死亡),均应由诊治医生作出诊断并逐项认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不明原因肺炎或死因不明者必须将死者生前的症状、体征、主要辅助检查结果及诊治经过记录在《医学死亡证明书》上的调查记录栏内。 3、辖区内在家、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者,由临床医生根据家属或知情人提供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居委(村委)开具的居委(村委)证明、家属或知情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死者身份证或户口本和生前病历,对其死亡进行推断,填写《医学死亡证明书》。 4、医院死因监测网报人员收到《医学死亡证明书》后应逐项认真审核,如发现有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问题,

立即向报告人进行核实、补充或订正,必要时组织医院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 5、对院内死亡病例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7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 6、医院死因监测人员要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协助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7、医院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并对死亡病例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死因监测档案管理制度 1、为妥善保管和利用死因监测资料,加强死因监测档案的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2、死因监测档案包括死亡报告卡片、登记册、报表等监测的原始资料和计算机数据库。 3、死因监测资料设专人负责管理,科室人员负责自身工作范围内业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4、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注意防火、防虫、防潮、防鼠,保证档案的绝对安全。对有损坏的资料及时进行修复、复制。 5、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注意死亡个案资料的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公布。 6、死因监测工作的原始记录要长期保存,录入计算机的数据使用有效的方式备份保存。 7、对于其他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应由申请人按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申请书应明确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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