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制度

后勤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2005年11月7日二届三次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人

1、校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学校的安全工作。

2、德育处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及时向校长进行汇报有关情况。

3、各班主任为本班安全工作负责人,接受政教处的领导,并及时向德育处汇报有关情况。凡班级出现事故,属于班主任管理和教育的,将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4、任课教师均为安全工作责任人。凡在其上课期间管理不善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将追究任课教师的责任。

5、学校指定1-2名教师兼职任学校的安全员,负责对全校的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并及时向政教处汇报。

6、校工为学校的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看管学校大门,管理电器和用水,并对校园及楼道进行巡查,确保用电、用水的安全。

二、进一步加强常规管理

1、做好值周工作,值周教师要按学校对值周工作的要求,做好周一早上的升旗仪式的各项工作,还要与红领巾监督岗的学生相互配合,做好每天对学校各班的纪律、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监督工作。

2、做好值班工作.值班的教师要按学校对值班工作的要求,做好周一至周五和双休日的轮流值班的各项工作,发现问题可直接向校领

导进行汇报.

3、加强对自行车的管理,要严格按要求停放自行车无论教师还是学生的自行车一律停放在校园,不得停在走廊内.自行车一律上锁,否则自行车丢失责任自己负责.

4、严格门卫制度。在上课期间不经允许,外人不得进入学校,更不允许擅自进入教室找学生,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5、任何人不得在校园内骑自行车,不听劝阻者将扣押其自行车,并由学校进行处理。

6、禁止低年级的学生骑自行车上学,下雨天或下雪天禁止所有学生骑自行车上学,以保证其人身安全。

7、严格清校制度。凡是放学的学生一律不允许留学校,凡是未放学的学生必须有老师在场,期间学生安全事故则由留学生的教师承担全部责任。

8、禁止任何学生带棍棒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打闹,违者由学校进行处理。

三、开展"三防"教育,加强"三防工作"

1、每学期要对全体、师生进行"三防"教育,不断增强"防火、防盗、防暴"意识,教育学生不玩火、不燃放鞭炮。

2、加强对用电的管理,对老化、裸露的线路要及时更换,对有安全隐患的电器及时更换、确保用电的安全。

3、教学楼要配备足量的灭火器,并对教职工进行培训,使有关人员会使用灭火器,出现火情时能及时扑灭。

4、有关教职工要做好各种室内及器材的管理,关好窗户,锁好门,并经常对器材进行清点。不经学校同意,任何器材不得借予他人使用,以防止损坏和丢失。

5、对学校重要的办公室,库房等重要房屋要安装防盗门。

6、各班放学时要关好门窗,以防窗户的玻璃损坏和丢失物品,否则,将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四、本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试行。

校园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2005年11月7日二届三次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一、门卫值班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尽职尽责,为维护校内正常秩序积极工作,努力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对来访人员要询问,查验证件,做好来访登记。

三、按时开关校门,对迟到的学生(包括内宿生外出)一定要按规定进行登记,耐心教育并在次日及时报告政教处、总务处。上课期间,不得让学生走出校门(特殊情况凭班主任签字方可放行)。

四、禁止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游玩、推销和进行娱乐活动,未经校领导同意,校外车辆严禁入校停放。

五、认真对携带物品进出校门的人员进行检查,发现可疑物品应立即收缴,必要时要对可疑人员进行控制,问题严重的要立即向领导汇报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六、值班过程中要在室外观察校园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夜间检查教学楼等处的楼门是否已锁。

七、要认真贯彻学校的禁门制度,督促师生自觉执行遵守,在上学和放学期间,督促师生进出校门自觉下车。

八、在值班时间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经常保持值班室内、校门一带的清洁卫生。

九、节假日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关闭,未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进校。

十、本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试行。

值班工作制度

(2005年11月7日二届三次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为了确保学校的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免受损失,净化校园环境,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订此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班登记,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二、做好对外来人员的登记工作,做好对运出物资的登记工作。

三、加强在校园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四、按时开关门(早8:00,晚23:00)。

五、遇到违法事件及时报警。

六、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并给市教育局汇报值班情况。

七、在值班期间丢失公物由值班人员负全部责任。

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如有脱岗情况,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并写出书面检查。

九、本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试行。

市九中小学生家长反渗透、反分裂斗争

责任书

(2005年11月7日二届三次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稳定工作是我们新疆压倒一切的大事。境内外一小撮民族分裂主义分子为了达到分裂祖国的目的,把罪恶之手伸向了我们青少年学生,和我们争夺下一代,谁占有了下一代,谁就赢得了世界的明天。为使我们的小学生从小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增强反渗透、反分裂的免疫力,必须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家庭是学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学生的第一任老师,家长对子女的教育与成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发挥家长在反分裂斗争中的作用,特制定此责任书。

一、家长要树立为国教子的思想,重在教子做人,培养子女诚实守信,文明进取的良好道德品质。

二、鼓励子女参加文体活动,合理安排双休日活动,引导子女多读好书,严禁子女进人营业性游戏厅、歌舞厅,更不允许子女到宗教场所参加宗教活动。

三、不准子女参加宗教活动,不准子女信教,不让子女参加分斋

活动,不给子女购买穿戴有宗教色彩的服饰。

四、对子女进行马列主义无神论教育,不准子女传阅非法读物或宗教及反动组织的宣传品,不收听敌台广播。

五、不准子女讲不利于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话,不准子女做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更不准子女参与民族分裂活动。

六、本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试行。

以上各条,如有违反,报请有关部门追究家长(监护人)的责任。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校长(签字):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字:

民族:是否信教:年级班班主任(签字):联系电话:

被监护人:

库尔勒第九中学创建“无吸毒家庭”

目标责任书

深入开展禁毒工作,扫除毒品危害是惠及子孙后代之大事,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本着对社会、对家庭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我校的禁毒工作,特与住户和老师签订创建无吸毒家庭目标责任书,内容如下:

1.每位家庭成员都必须自觉主动的学习有关禁毒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充分了解毒品对社会的严重危害性,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积极主动地同与毒品有关的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

2.每位家长和老师都负有教育子女和学生,了解毒品危害,不参与任何与毒品活动有关的违法行为的义务,为青少年茁壮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3.每户居民和老师必须坚决做到无涉毒人员,并配合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做好禁毒工作。

4.发现家庭成员或其他人员有涉毒(包括吸毒、贩毒、制毒、种植毒品原植物及携带毒品)现象的,要立即报告学校。

5.对已戒毒人员,要经常给予帮助教育,确保不再发生复吸现象。

学校总负责人签字住户及老师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一、非锅炉房工作人员不许擅自进入锅炉房。外单位来锅炉房进行参观学习的人员,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有关人员带领下进行。经允许进入锅炉房的人员,不得摆弄锅炉房内设备机件,不能妨碍运行人员正常操作。

二、锅炉房值班人员在当班期间一般不许会客,也不能将自己的亲朋或小孩带进锅炉房。特殊情况经班长批准并有人替班时可以到锅炉房外会客。

三、锅炉房内不许堆放易燃易爆以及与锅炉无关的任何物品,对锅炉房必备的少量润滑油,和点火用品应集中存放在小库房内统一管理。锅炉房内应有消防灭火设备,并应妥善保管,保证使用效果。

四、一旦发生异常(如失火或涉及其他安全问题等)应立刻报告有关部门,并迅速处理。

五、对违反以上规定经劝阻无效者,应由单位保卫部门视情节给予处罚。

锅炉房清洁卫生制度

一、锅炉房的地面应平整,不允许积水,并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每班最少打扫一次。燃煤和炉渣不许随地抛洒,工具应整齐摆放在指定地点。

二、锅炉房的内窗玻璃应经常保持完整,清洁明亮,至少每月清扫一次。机械设备应保持清洁,每班擦洗。应期清除墙壁和锅炉本体上积灰。

三、不许在锅炉房内堆放杂物,锅炉房内必备物资应存放有序。

四、及时消除水、汽、烟、油、灰的跑、冒、滴、漏现象,保持环境卫生。

五、锅炉房应做到通风良好。空气中有害物质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一、运行锅炉除按规定由锅炉检验员进行定期检验外,还应每年进行一步次停炉内外部检查。采暖锅炉应在每个采暖期点火前和停炉后进行锅炉内外部检查。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消除。停炉期间必须做好保养工作。

二、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安全阀、温度计每年校验一次,警报器以及其它所有计量仪表均应按计量部门规定进行校验和鉴定。应进行日擦洗、周维护、月保养,保证其灵敏可靠,超期未校和失灵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三、鼓风机、引风机、水泵、出渣机、炉排变速和传动设备匀应按规定添加润滑油。跟班维修工应检查设备的电流、电压、升温、振动声响等是否正常,对设备外表应每天清扫,保持设备清洁卫生。

四、加强设备、阀门、管道的维护保养,保持设备管道保温层完好,漆色正确,方向指示标志清晰。

五、锅炉房内电器设备应按电力部门规定进行检修保养,保证电器设备正常工作。

六、锅炉房内辅机附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二级保养,保证设备完好运行。对锅炉本体还应及时做好清灰、除垢、提高传热效果。

七、做好除尘和水处理设备的耐磨防腐工作,经常检查耐磨层防腐层和设备填漏风工作保证其完好无损。

八、各项保养工作远均应详细填写记录,重大的检修项目填入锅炉技术档案内。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2005年11月7日二届三次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一、分类编号,登记建账。根据学校财产种类繁多、规格不一的特点,按照一定的标准,把校产分为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等三大类,固定资产不论是购入、自制、调拨的,在使用前必须进行验收编号,逐项登记、造表册。建立固定资产总账、分类账及明细账。坚持每月底财务人员根据保管员的验收入库单及报销单登记入账,做到账物相符。

二、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用量较大,又要保持一定的库存数量。

三、建立《库存材料明细账》,进行核算管理,月底财务人员与保管员核对余额,并互相签字负责。

四、购物验收制度。凡购进货物,需带实物和发票经保管员验收登记签字,领导审批,报账员才能付款,以防弄虚作假。

五、领发登记制度。凡领物必须办理领物登记手续并签字,以明确责任,防止校产的漏洞和遗失,掌握校产的去向及用途。

六、保管责任制度。各组室需要的办公用具,电工、炊事等必需

的工具,学生的课桌凳,寝室的床铺、玻璃等均应在学期初办理交接手续。把保管责任落实到班组、室及个人。

七、赔偿制度。凡是损坏、遗失校产者,决不姑息迁就,一定照价赔偿。

八、本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试行。

教学楼安全管理规定

(2005年11月7日二届三次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教学楼是学校进行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保证教学楼的安全,保障教学活动的有序、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范围包括全校在用的教学楼和课室。

二、全校师生员工有义务维护教学楼的安全,对违反本规定者要及时进行劝阻,实行教育为主的方针,对情节恶劣者要及时报告学校,由相关部门对其做出严肃处理。

三、进入教学楼范围的所有人员和一切车辆必须服从值班人员的指挥,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人员自学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教学楼管理人员,听从指挥。

四、爱护教学楼内的设备和设施,教学楼的多媒体设备、桌椅、黑板、门窗、风扇、日光灯、听力线、讲台等一切公物,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搬动或移作它用;开关门窗要轻,严禁用脚踢门,无故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五、爱护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人员离开时要自觉关水、关电、关门、关窗。

六、未经学校批准,任何部门、团体任何时间不得在教学楼内进行文娱活动。

七、外单位课余时间租用、借用课室,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

八、教学楼内一切公共设施特别是水电、消防设施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任意拆除和改装。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携带与教学无关的危险品和违禁品进入教学楼,如确系教学需要,当事人必须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后及时清理。

十、严禁在教学楼内生火、烹饪或私自接拉电线及装接电器;除值班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教学楼内住宿及过夜。

十一、不得在教学楼内外打闹、喧哗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设备,以免影响他人。

十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教学楼进出通道上堆放杂物,教学楼管理人员必须保障各通道畅通。

十三、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必须共同遵守本规定,互相监督。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十四、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门卫工作的实施考核办法

(2005年11月7日二届三次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改革方案,巩固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门卫治安保卫工作的业务管理,特制定关于门卫的考核办法。

一、考核指标

1、德:主要指政治态度,思想观念,职业道德表现及遵守组织纪律的情况。

2、能:主要指能适应门卫工作需要,责任心较强,敢于向一切坏人坏事作斗争,从严管理。依法办事。

3、勤:主要指出勤情况及工作态度。

4、绩:主要指在履行职责中取得具体成绩,能够圆满完成岗位责任制与签订的责任书中的具体指标要求。

二、考核标准

1、政治思想上能够自觉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为教学,科研,生产保驾护航的服务思想,树立主人翁责任感,爱校如家,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工作业务能力上,能够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有目标,有安排,有检查,有记录,具体量化事项要做到;

(1)、班班工作有检查,有记录,来客来访进行登记询查,严禁在工作中谈闲话,干私活,酗酒闹事,打盹睡觉;严禁无关闲杂人员及小孩进入校区。

(2)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交接不清发生一切大小事故由上下两班承担(包括门卫室内外环境卫生)。

(3)、门卫检查登记与巡逻要严格执行单位责任制与管理责任书的具体要求,出现问题要严格追查。

三、考核方法

1、根据学校每学期期末考核要求,采取个人总结,要求认真写出本学期工作业绩,根据考核指标与标准,自我鉴定。找出差距,定出措施目标

2、采取民主评议与民意测验,广泛倾听群众意见。

3、总务领导根据上述总结评议,测验,实事求是作出评价,

上报学校领导审批。

四:考核对象:门卫工作人员。

五、本考核办法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试行。

24小时值班制度

(2005年11月7日二届三次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全方位管理,使制度进一步规范化、经常化,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为师生提供一个稳定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学校特制定24小时值班制度。

1. 值班人员要严守职责,严禁脱岗。本人不能值班时要提前向领导请假。

2. 值班人员要做好对校园及教学楼的巡查工作,做好值班记

录,发现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

3. 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

4. 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时间,不得随意延误值班时间。

5. 进一步加强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值班人员与有关领导的信息畅通。

6.本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试行。

值周班制度

(2006年7月3日二届四次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劳动服务意识和自治自理能力,美化校园环境,创造更为良好的校园文化,全面实行值周班制度。

1. 值周班由五至九年级轮值。

2. 每周五上午下周值周班的班主任到政教处领取值周的有关材料。

3. 值周班级负责每周一的升旗,选两名护旗手、一名升旗手负责升旗。

4. 值周班级负责出旗。

5. 值周班级负责每周一升旗时国旗下的讲话,选一名优秀学生讲话,同时提供每周一升旗时历史上的今天有关材料。

6. 值周班级在升旗仪式前五分钟,全班同学必须在国旗台前集合。

7. 值周班级负责每周的校园、楼道和厕所卫生,要求一日两扫,早晨提前20分钟到校打扫卫生,中午提前20分钟到校打扫卫生,工具学生自带。

8. 值周班级每周五下午第八节课与下周值周班级做好交接班工作。

9. 值周班级做好值班记录。

10.政教处对值周班级进行考核。

11.本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试行。

防火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和公共安全,积极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的发生,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特制定学校防火制度如下:

1、学校各部门、年级组、各班级和全校广大师生员工必须增强消防法制观念,提高全民消防的意识,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全体师生要高度认识火灾的危害和严重性,严格遵守《消防法》,不断改善单位内部防火条件,落实防火措施,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学校校长是学校法定代表人,也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学校其他副职领导和年级组负责人、各班主任必须根据本部门、年级组和本班的工作性质,建立、

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经常负责组织防火检查,不断消除火灾隐患,并依法对本部门、年级组以及本班的消防安全承担法律责任。学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防火安全检查。

3、消防安全人人有责,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学校决定专门聘请消防支队有关人员以及学校教师为消防辅导员分别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消防知识的学习讲座和实际演练。全校师生也应当经常学习、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知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学会疏散自救。对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全校师生人人都有权力和义务劝阻、制止、举报和控告。

4、学校和全体师生员工都有义务爱护公共消防设施,严禁损毁、挪用消防栓、消防设备和灭火器材。

5、学校教学楼、图书实验楼、多功能教室等大型公共场所必须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器、火源管理,配齐灭火器材。大型活动中至少保持两个以上通道的畅通,严禁在通道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

6、学校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防火档案,并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要害部位,实行严格的管理和设臵明显的防火标志。

7、学校化学物品储存室必须严格遵守《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到“五双”,即双人管理、双人钥匙、双人收发、双人帐目、双锁等制度。

8、学校在组织各种大型集会、外出活动中,必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指定灭火和应急疏散等预防措施。

节假日值班制度

(2006年7月3日二届四次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1、实行校工、老师、行政三结合值班制度。

2、值班教师按时到岗位,有特殊情况提前做好协调请假手续。

3、值班时间不擅离岗位,不做私活。

4、填写好值班记录,并收发好书刊杂志及上级来涵,有事及时通知校领导及当事人。

5、定时巡视校园,发现危险或其它突发事宜及处理并通报校领导作进一步解决。

6、加强进出校门检查,来客进门履行登记手续,不准外人随便进出。

7、做好校园门前三包工作。

8、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110或119。

9、本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试行。

创建"安全文明学校"活动制度创建"安全文明单位"活动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创安活动的开展,对于强化基层防范能力,促进社会主义精

神文明建设,减少各种案件发生发挥有效作用,特指定创建"安全文明学校"活动制度:

一、校长为创建"安全文明学校"活动第一责任人,成立市九中创安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创安活动和宣传的工作列入必要议事日程。

二、进一步加强创安工作的落实

1、树立居安思危,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进一步提高对稳定工作的认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学校内严禁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严格落实看家护院制度,加强防盗、防暴、防火力度,保证做到全年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重大刑事案件,无恶性刑事案件。

3、进一步加强对"发轮功"人员的转化监控工作,

建立健全各类帮教小组,能经常开展帮教活动,释解人员年内无重新犯罪。

4、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经常发展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有力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率。

5加强校园周边环镜的治理工作,严禁学生以大欺小,在学生之间敲诈勒索钱物,坚决杜绝学生到影响健康成长的游戏厅、舞厅、迪厅、网吧、录象厅等场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歪风邪气消失在萌芽之中,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6、单位做到环境整洁优美。道路平整,排水畅通,有自行车存

放点,无违章搭盖、无乱粘乱画无乱摆摊点,当天垃圾当天清理,无卫生死角,消除脏乱差现象。

7、在学校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经常开展丰富多彩,健康的文体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居民的素质。有文化、体育、娱乐活动所,有一定数量的报刊、图书和文体体育器材,抵制和禁止黄、赌、毒现象发生。

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将严肃处理。

本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试行。

重大事件及时上报制度

(2006年7月3日二届四次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为强化社会治安,净化学校环境,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学校重大事件及时上报制度如下:

1、学生在校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学校和外出。因病因事和因公,确实需要外出的须持班主任证明及本人出入证方可放行。

2、节约水、电和粮食,做好各项防火、防盗和防意外事故的安全工作。

3、遵守交通法规,行路走人行横道,不骑飞车,乘车有序上下。

4、及时关闭门窗、水电,按学校清校制度离校,不得在学校逗留。

5、不将火种带入学校、教室;不随意动用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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