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小学职称评定条件

贵州省中小学职称评定条件
贵州省中小学职称评定条件

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试行)

一、总则

r>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促进教育创新和教师专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申报评审条件(以下简称《条件》)。

第二条坚持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树立“以用为本”新理念,不唯学历、不唯资历,坚持标准、注重实践、突出业绩。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中从事教育教学的人员和具备教师资格、具有教师职务的管理人员或者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任职资格名称和级别: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分别为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基本条件

第五条申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3.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信息技术(计算机)应用能力及继续教育有关规定。

4.具备教师资格。

第六条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

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2年申报。

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2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从认定之日起延期3年申报。

3.受党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3年申报;受党纪“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4年申报;触犯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从解除处罚之日起延期6年申报。

三、三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第七条申报三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款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在小学、幼儿园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

第八条评审条件

1.基本掌握教育原则和方法,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较好完成所教学科教学工作。教学效果优良,按《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附件,下同),教学评价积分达70分以上。

2.协助做好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关注学生全面发展,能够正

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四、二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第九条申报二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款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

2.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三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在初中、小学、幼儿园担任三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或在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含见习期)且考核合格。

3.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取得三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在小学、幼儿园担任三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或在小学、幼儿园教学岗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含见习期)且考核合格。

第十条评审条件

1.熟练掌握教育原则和方法以及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基础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培养技能,教学效果优良,按《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教学评价积分达75分以上。

2.担任或协助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关注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3.掌握教育教学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4.能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

五、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第十一条申报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须符合下列条款之一:

1.获硕士学位,任教2年以上。

2.获双学士学位(其中之一必须为相关专业学位),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在初中、小学、幼儿园担任二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5.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在小学、幼儿园担任二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任教教师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初级中学任教教师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任教教师须具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学历;教学研究机构、教师培训机构教师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第十二条评审条件

(一)任职条件

任二级教师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

1.比较扎实地掌握所教学科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较丰富,专业知识技能较强,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实践活动,教学效果优良,按《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教学评价积分达80分以上。

2.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关注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形成健全人格,参与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或课外兴趣活动小组活动(提供学校总体安排、个人计划、总结、学生名单、活动过程记录等佐证材料,下同)。

3.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并承担一定教学研究任务,在教育教学实践和教育改革创新中累积了一定经验。

4.承担过校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

5.能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对担任特殊课程的教师或兼有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可按有关规定确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实训指导课不少于规定学时),并报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可。

(二)业绩成果

任二级教师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省、市(州)及所在地教师获优秀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优质课竞赛、职业技能比赛省级三等奖或市(州)级二等奖以上;或幼儿教师获技能、教学、游戏、半日活动、玩教具等评比市(州)级三等奖

或县(市、区、特区)级二等奖以上。

县、乡(镇)教师获优秀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优质课竞赛、职业技能比赛市(州)级三等奖或县(市、区、特区)级二等奖以上;或幼儿教师获得技能、教学、游戏、半日活动、玩教具等评比县(市、区、特区)级三等奖以上。

2.省、市(州)及所在地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获硕士学位的为2年)。获县(市、区、特区)级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等称号;或所带班级、幼儿活动获县(市、区、特区)级以上表彰。

县、乡(镇)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获硕士学位的为2年)。获乡(镇)级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等称号;或所带班级、幼儿活动获乡(镇)级以上表彰。

3.省、市(州)及所在地教师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省级内部资料性专业学术出版物(内刊、论文集)、增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2篇论文获省级三等奖以上。

县、乡(镇)教师在省级内部资料性专业学术出版物(内刊、论文集)、增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1篇论文获市(州)级二等奖以上;或2篇论文获县(市、区、特区)级二等奖以上。

4.省、市(州)及所在地教师获县(市、区、特区)级政府或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表彰2次以上。

县、乡(镇)教师获乡(镇)政府或县(市、区、特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2次以上。

5.省、市(州)及所在地教师在课程、教材、教法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其课程教材资源或教育教学成果在所在县(市、区、特区)推广,提供佐证材料并由县(市、区、特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推广效果证明;或幼儿教师开展县(市、区、特区)级公开交流活动3次以上。

县、乡(镇)教师在课程、教材、教法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其课程教材资源或教育教学成果在所在乡(镇)推广,提供佐证材料并出具推广效果证明;或幼儿教师开展县(市、区、特区)级公开交流活动2次以上。

6.积极组织竞赛辅导(有教案、有教学计划,下同),省、市(州)及所在地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2人(次)获全国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或市(州)级一等奖以上。

县、乡(镇)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2人(次)获市(州)级三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以上。

7.在乡镇以下学校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

下列人员除必须具备1-7款之一外,应同时具备其业绩必备条件:

教学研究机构人员必备条件:主持完成本学科市(州)级以上教科研课题1项。在教育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经验总结报告4篇以上。承担县(市、区、特区)级以上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2次以上。每学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听课不低于30节(有听课记录和听课评价及指导意见,下同),基层教研员不低于40节,组织或参与教研活动不少于5次。

教师培训机构人员必备条件:承担县(市、区、特区)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3次以上;或承担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培训2次以上。独立完成1项校本教研任务,并形成完整总结报告,且在教育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1篇。

电教(教育技术)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学校从事远程教育、计算机维护及教学的人员必备条件:初步了解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功能,能组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活动,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省级三等奖以上,且编制的多媒体教学软件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在教育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2篇(获相关部门奖励的自制音像教材,媒体教育教学软件、课件,优质课,视导课实录可等同为发表论文,下同),且每学年应按教学计划,确保设备正常使用率达80%以上,制作媒体软件、课件2个以上,教育教学资源应用4次以上。

(三)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任二级教师2年以上,可破格申报一级教师。破格申报一级教师的人员,除具备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款之一:

1.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获市(州)级以上政府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荣誉称号。

2.获优秀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优质课竞赛、职

业技能比赛省(部)级二等奖或市(州)级一等奖以上;或获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部)级三等奖以上。

六、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第十三条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必须符合下列条款之一:1.获博士学位,任教2年以上。

2.获硕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

3.获双学士学位(其中之一必须为相关专业学位),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5.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教学研究机构、教师进修学校教师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第十四条评审条件

(一)任职条件

任一级教师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

1.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教学特色。教学效果优良,按《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教学评价积分达85分以上。

2.根据所教学段学生思想实际和年龄特征,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关注学生全面发展,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或课外兴趣活动小组活动(或承担1门以上校本选修课)。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改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在教育教学实践和教育改革创新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能够独立完成2项校本教研任务,并形成完整的总结报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至少1项市(州)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

4.发挥教育教学带头人作用,承担过3次以上县(市、区、特区)级以上示范课、观摩课、学术讲座,并在指导、培养3名以上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取得明显成效(提供佐证材料,下同)。

5.城镇教师具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的经历。

6.能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对担任特殊课程的教师或兼有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课堂教学时数可按有关文件规定确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实训指导课不少于规定学时),并报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可。

(二)业绩成果

任一级教师以来,须具备下列条款之二:

1.省、市(州)及所在地教师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或获优秀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优质课竞赛、职业技能比赛省级二等奖或市(州)级一等奖以上;或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或幼儿教师获得技能、教学、游戏、半日活动、玩教具等评比市(州)级二等奖以上。

县、乡(镇)教师获优秀教学成果、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优质课竞赛、职业技能比赛省级三等奖或市(州)级二等奖或县(市、区、特区)级一等奖以上;或幼儿教师获得技能、教学、游戏、半日活动、玩教具等评比市(州)级三等奖以上。

2.省、市(州)及所在地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以来连续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获博士学位的为2年)。获市(州)级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等称号;或所带班级、幼儿活动获市(州)级以上表彰。

县、乡(镇)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以来连续担任班主任、辅导员3年以上(获博士学位的为2年)。获县(市、区、特区)级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等称号;或所带班级获县(市、区、

特区)级以上表彰。

3.省、市(州)及所在地教师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发表学术论文1篇和在省级内部资料性专业学术出版物(内刊、论文集)、增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2篇论文获省级二等奖以上。

县、乡(镇)教师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省级内部资料性专业学术出版物(内刊、论文集)、增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2篇论文获市(州)级二等奖以上。

4.省、市(州)及所在地教师获市(州)级政府或省(部)级教育行政部门以上表彰。

县、乡(镇)教师获县(市、区、特区)级政府或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表彰2次以上。

5.省、市(州)及所在地教师在课程、教材、教法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其课程教材资源或教育教学成果在市(州)推广,提供佐证材料并由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推广效果证明;或幼儿教师开展市(州)级公开交流活动3次以上。

县、乡(镇)教师在课程、教材、教法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其课程教材资源或教育教学成果在县(市、区、特区)推广,提供佐证材料并由县(市、区、特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推广效果证明;或幼儿教师开展市(州)级公开交流活动2次以上。

6.能熟练担任1门以上课程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学效果显著、特色鲜明。提供经学校验证的上学年原始、完整的教学设计,并从中自选2-3份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教学设计能体现新课程改革的理念,有案例分析,有教学反思(由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中组织专家通过听课、说课、答辩等方式认定)。

7.积极组织竞赛辅导,省、市(州)及所在地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3人(次)获全国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或市(州)级一等奖以上。

县、乡(镇)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2人(次)获全国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或市(州)级一等奖以上。

8.获三十年或二十五年教龄荣誉证书。

下列人员除必须具备1-8款之一外,应同时具备其业绩必备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必备条件:专业课教师每2年必须有2个月以上到企业、生产服务一线进行专业实践,并在任期内形成1篇高水平专业实践报告;文化课教师须到企业、生产服务、学校一线进行考察、开展调研1次以上,或作为学生专业实践、顶岗实习带队教师到企业进行学生管理2个月以上,并形成1篇高水平的考察、调研报告。

教学研究机构教师必备条件:主持完成本学科市(州)级以上教科研课题2项,在教育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经验总结报告5篇以上。培养、指导二级、三级教师不少于5名,取得一定成绩(提供证明材料,下同),且承担县(市、区、特区)级以上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3次以上。每学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听课不低于40节,基层教研员不低于50节,组

织教研活动不少于6次。

教师培训机构教师必备之一条件: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市(州)级以上教科研课题1项,承担县(市、区、特区)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4次以上(或承担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培训市(州)级3次或省级2次以上)。独立完成3项校本教研任务,并形成完整总结报告,且在教育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2篇。

电教(教育技术)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学校从事远程教育、计算机维护和教学的教师必备条件:熟悉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功能,积极组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活动,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省级二等奖以上,且编制的多媒体教学软件获省级二等奖以上。在教育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3篇以上,且每学年应按教学计划,确保设备正常使用率达90%以上,制作媒体软件、课件8个以上,教育教学资源应用10次以上。

(三)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任一级教师2年以上,可破格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破格申报高级教师的人员,除具备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款之一:

1.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获省(部)级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

2.获优秀教学成果奖国家级一等奖以上;或获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或获优秀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优质课竞赛、职业技能比赛省(部)级一等奖;或获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

七、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第十五条申报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人员,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高级教师5年以上。

第十六条评审条件

(一)任职条件

任高级教师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

1.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受到学生普遍欢迎。教学效果突出,按《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教学评价积分应达90分以上。

2.具有崇高的教育理想和坚定的教育信念,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履行教师职责,修身立德、为人师表。关注学生全面发展,能够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教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形成健全人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理论、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有深入研究,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教育教学实践和教育改革创新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本学科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是特级教师或省级教学名师或省级骨干教师,承担过2次市(州)级或1次省级以上学术讲座等。培养指导5名以上一级教师,取得显著成绩。

5.所任教学科学生学业成绩突出,在本地同级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或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特色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提供佐证材料)。

6.出色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对担任特殊课程的教师或兼有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课堂教学时数可按有关文件规定确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实训指导课不少于规定学时),并报县(市、区、特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可。

(二)业绩成果

任高级教师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获优秀教学成果奖国家级一等奖以上;或获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或获优秀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优质课竞赛、职业技能比赛省(部)级一等奖;或获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

2.出版本专业教育教学专著1部以上(10万字以上),并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或发表本专业论文5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

3.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获省(部)级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

4.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1项,且积极组织竞赛辅导,指导本校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有5人(次)获全国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

下列人员除必须具备1-4款之一外,应同时具备其业绩必备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必备条件:专业课教师每2年必须有2个月以上到企业、生产服务一线进行专业实践,并在任期内形成2篇高水平专业实践报告;文化课教师须到企业、生产服务、学校一线进行考察、开展调研1次以上,或作为学生专业实践、顶岗实习带队教师到企业进行学生管理2个月以上,并形成2篇高水平的考察、调研报告。以上均须指导学生在省(部)级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

教学研究机构教师必备条件: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教科研课题2项。在教育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经验总结报告6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培养、指导一级教师不少于7名(其中有2名以上成长为县级以上骨干教师),且承担市(州)级以上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4次以上。每学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听课不低于60节,组织教研活动每年不少于7次。

教师培训机构教师必备条件: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教科研课题1项,承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5次以上,独立完成5项校本教研任务,并形成完整的总结报告,且在教育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5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

电教(教育技术)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学校从事远程教育、计算机维护和教学的教师必备条件:发挥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先进功能,大力推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活动,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省级一等奖以上,且编制的多媒体教学软件获省级一等奖以上,在教育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教研论文5篇以上。每学年应按教学计划,确保设备正常使用率达95%以上,制作媒体软件、课件10个以上,教育教学资源应用15次以上。

(三)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任高级教师2年以上,可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的人员,除具备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款之一:

1.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卓越,获国务院表彰。

2.获优秀教学成果奖国家级一等奖前3名以上;或获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优质课竞赛、职业技能比赛国家级一等奖以上;或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

八、附则

第十七条本《条件》中所称学历(学位)、资历均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学位)。

第十八条本《条件》中所称“论文”,除注明的外,是指公开发表在国内统一刊号( CN)学术期刊并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及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认定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第十九条本《条件》中所称“核心期刊”是指北京大学图书馆出版《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收录的学术期刊,以论文发表时间的版本为准。

第二十条本《条件》中所称著作、教材是指具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并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

第二十一条本《条件》中提到的著作、教材、论文及科研课题、项目系指本专业的,其作者(完成人)均指独立或排名第一。

第二十二条本《条件》中所称的字数,除注明的外,均指个人独立完成的字数。

第二十三条凡冠有“以上”级别的,均包括本级。

第二十四条凡冠以“主要参与者”,均指排名前三。

第二十五条本《条件》中所称课题以项目立项的时间为准。第二十六条在任现职期间,支援基层(指我省乡镇,不合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关镇和街道)教学工作1年以上的教师,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第二十七条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教育厅将不定期组织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指标记分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情况将作为职称评审依据。

第二十八条本《条件》由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条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关于印发的(贵州省中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 2007] 86号)、《关于印发的(贵州省小学高级、小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 2007] 87号)、关于印发的(贵州省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通[ 2007] 88号)同时废止。

贵州省教师评职称条件

贵州省教师评职称条件,2016贵州省最新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自2011年开学之后,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于是越来越多的中小学教师可以参与教授级别一样的正高级职称。那么贵州省最新教师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8月2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为基础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会议决定,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 一、是将分设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为初、中、高级。 二、是修订评价标准,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倾向,并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 三、是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评价机制,并公示结果、接受监督。 四、是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015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细则 健全制度体系 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将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后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

师和正高级教师。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 按照国家新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明年上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将新出台我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重点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以往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第二条规定,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明年新出台的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将注重教育教学一线任教的教师,对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已评聘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职务,长期未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即长期未履行《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件》所规定的岗位职责和义务的,今后将不再按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等级。所以,提醒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双肩挑”人员(指兼有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和乡镇教办人员以及原专职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今后要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按《中小

【管理制度)新宝电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管理试行办法

(管理制度)新宝电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管理 试行办法

新宝电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管理试行办法 一、目的 为进壹步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通道,更好地肯定和激励员工于专业/技术方面的发展和贡献,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提升设定阶段性目标且创造充分发挥才能的空间,形成动态竞争性的业绩评价、能力评估为基础的价值分配体系,特制订本办法。 二、原则 坚持专业/技能能力导向,兼顾业绩考核结果,严守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定原则,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薪酬待遇和考核评定的紧密结合。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新宝电器从事产品研发、工业设计、产品检测、品质控制、工艺工程、信息技术、技术管理、财会、审计、采购等关联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职员编制)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职称评定结果和岗位工资挂钩。所有经公司任命的经理级之上管理人员均不纳入本办法的管理范围。具体职位的职种划分及专业涵盖范围请参照《5.1专业/技术职称专业分类》。 四、管理权限 4.1公司成立“职称评定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作为全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评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3人、委员若干人,成员有公司领导、资源支持中心领导和公司某方面的资深专家等组成。 4.2评委会下设若干“职称评定小组”,负责对不同职系、不同职种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等级进行集体评定和审议。评定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2~3人、组员若干人,成员由评委会委员和不同职系、不同职种、不同专业的关联人员组成。 4.3资源支持中心薪酬绩效管理部作为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和管理的日常办事

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条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 格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忠实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具有较广泛的相关学科知识;教育教学基本功扎实,胜任循环教学,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在面向全体学生、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具备教育教学课题研究的能力,独立开展和组织教研活动,并取得突出成果;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具有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起骨干作用。能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本专业信息进行学术交流,并具有熟练运用计算机的能力。 第一条适用围 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小学、幼儿园(学前班)、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部、弱智儿童学校(班)、成人初等教育机构以及省、市、县级教育科研机构、校外教育机构中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教研员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国宪法和法律,积极贯彻党和的教育方针,恪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热爱教育事业,尊重

学生,为人师表,认真、负责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任现职以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一、违纪违法,受警告处分未满1年者;受记过处分未满2年者;受记大过处分未满3年者;受降级处分未满5年者。 二、申报中有伪造学历、资历、成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造假行为者,自申报当年起,5年不得申报。 三、累计在两次申报中发现有学术造假行为者终身不得申报。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五、中专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六、从机关交流到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要求申报: 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第四条外语条件

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系列中、高级职 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黔人通…2006?85号 各市、州、地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各高等院校,中央在黔单位:现将《贵州省工程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自发文之日起,原《贵州省工程技术人员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条件(试行)》(黔人职…1995?13号)和《贵州省工程技术人员破格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条件(试行)(人职…1995?14号)停止执行。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将申报、评审 条件及时通知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以便按要求做好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的各项工作。 贵州省人事厅 二OO六年六月九日 贵州省工程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 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一、总则 为培养造就高素质、社会化的工程技术人员队伍,充分发挥工程

技术人员在科技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有利于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 适用范围: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的人员。 任职资格名称: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 二、基本条件 第一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 第三条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完成规定的本专业继续教育任务。 第五条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 1 在规定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报。 2 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二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从认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 3 受党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四年申报。触犯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从解除处罚之日起延期六年申报。 三、申报条件

四川省职称评定条件及要求

四川省职称评定条件及要 求 LELE was finally revised on the morning of December 16, 2020

四川省职称评定条件及要求 直接认定类初级职称申报需哪些材料? 1、《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一式两份) 2、《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每年一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两寸免冠照片(一张) 外地的助工、中级工程师转为重庆的职称证,我办事处复印档案中的评审表或呈报表一份加盖我办事处鲜章,双面打印,第一页单位写考核意见并盖章,写去年的日期方可在今年评审,第二页不填。

外地的高级工程师转为重庆的职称证,我办事处让其借出评审表原件3份,双面打印,第一页单位写考核意见并盖章,写去年的日期方可在今年评审,第二页不填。交社会评审委员会转评。 以上让其准备带齐后到重庆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职称评审处缴费并办理。 四川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每年办理职称是什么时候? 1、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年限后可随时办理。 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工程系列材料报送时间为:9月1日—10月31日,其他专业按其当年规定时间为准。 评审类初级职称需哪些材料? 一、工程类: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2、《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近三年每年一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两寸免冠照片(两张)。 二、其它类:按所报专业具体要求提供。 申报中高级职称需要哪些材料? 一、工程类: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2、《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一式25份)、 3、《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 4、论文(一式三份)、 5、毕业证和现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6、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近三年每年一份)、

教师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教师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牛店小学 为切实搞好我校的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使之做到公平公正、合情合理,根据教师职称评审的要求,结合我校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认真考核。 2、切合教育教学实际,使考核尽量做到公平公正、合情合理。 3、以硬性条件为主,尽量减少人为因素。 4、粗线条考核,不追究细枝末节,做到操作性强、导向性强。 二、学校职称评审小组成员: 组长:武秋季 副组长:丁伟峰 组员:郭全治谷亭秀张爱菊曾海玲段小六 三、考核内容和计分办法 1、学历、学位。 依据集团的有关要求进行考核。专科学历10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1分,有学位加1分。 2、教学质量。 根据办学的需要,从平时教学质量和中考成绩两个方面进行考核。平时教学质量符合学校要求20分;中考成绩按

分局前8名计分,第一名8分,第二名7分……第8名1分,第8名以后的不得分。 3、教学奖励情况。 此项指教师除讲课以外的各种奖励,不含荣誉称号。分基本得分和获奖加分两个方面。基本得分为10 分,即愿意和已经参加要求参加的各项活动就能得10分;获奖加分按实际获奖的级别、名次得到应得分数,具体办法是: A、教师本人获奖按下表考核: B、指导学生获奖按教师本人获奖得分的1/2计分。 4、公开课、研究课情况。 A、承担了学校的公开课、教研课,可得基本分10分。 B、讲课质量加分按下表考核: 5、论文、论著情况。 能完成学校规定的论文,得基本分10分。发表的论文论著按刊物的级别考核,按发表论文、论著的数量累加。分局级刊物1分,省级刊物3分,国家级刊物5分。如果是合著,

2020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2020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2014年2月11日|发布:教师|分类:教师资讯|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 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 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四、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 下标准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 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 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 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

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 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 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 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 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 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 发挥了重要作用,取 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

黔东南州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细则

黔东南州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补充实施细则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全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更好地发挥职称评审工作的正确导向和激励作用,根据贵州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厅通[2014]3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补充实施细则。 一、各系列、各职级任职基本条件、评审条件和破格条件等按黔人社厅通[2014]374号等文件执行。 二、有关申报评审条件条款细化和补充说明 1.“教学效果优良”,按《黔东南州教师职称评审成绩认定实施标准执行》(见附件)。 2.“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中小学一级)”、“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中小学高级)”,需至少担任1年及以上班主任、辅导员、社团辅导工作、指导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等(有全程佐证材料,中层及以上干部提供任职文件即可)。 3.“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至少承担1项校本及以上研究课题(中小学一级)”、“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能够独立完成2项校本教研任务...(中小学高级)”(需提供学校签章的全程佐证材料)。 4 .“承担过校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中小学一级)”、“发挥教育教学带头人作用,承担过3次以上县级以上示范课、观摩课、学术讲座,并在指导、培养3名以上...(中小学高级)”,

县级教师培训、中小继教培训、片区教研活动均可,参与州级及以上考试命题一次,可作为一次学术讲座(提供聘书及相关佐证材料)。指导教师指低于申报职称的教师(含跟岗研修教师)1年及以上,可以跨校、跨学段。示范课等需提交组织文件、日程安排和相关听评课记录(3人及以上)等全程佐证材料。指导教师取得明显成效(提供全程佐证材料)。 5.“教学工作量”,提供任职文件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必备条件:专业课教师每2年必须有1个月以上到企业、生产服务一线进行专业实践,并写出相应的实践报告;文化课教师必须到企业、生产服务一线进行考察、开展调查研究1次(1周以上)以上,或作为学生专业实践、顶岗实习带队教师到企业进行学生管理1个月以上,并写出考察、调研报告。 6.全州普通高中高考教学质量学科等第奖等同州级教学成果奖,教师技能大赛等同优质课竞赛。普通高中高考教学质量班级团队奖优秀班主任等同州级优秀班主任。中等职业教育“所带班级有一人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两人次获州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四人次获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同优秀班主任。 7.“城镇教师具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的经历”,或有3次及以上到薄弱学校上示范课、观摩课、学术讲座(含省级名师工作室、县级教师培训、省级校本研修示范校开展的相关活动,有县级及以上教研部门或组织科(股)室组织的全程佐证材料)的经历。薄弱学校,高中指四类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指由县级教育部门认定的城乡结合部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或3次到企业实践、驻厂、考察、调研经历。” 8.“竞赛辅导获奖(有教案、有教学计划)”,由省选拔推荐参加全国竞赛获奖的为国家级。

水利工程师中级职称评定评审条件及论文要求

水利工程师中级职称评定评审条件及论文要求 (一)专业理论知识 较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1.从事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指导初级专业技 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与经历,并在担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之一: (1)曾主持过中、小型水利电力工程(中型水库、河道枢纽、灌区、泵站、供水站、小型水电站、县级电网等)科研工作的全过程; (2)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的科研课题或科研项目,通过厅(局)级以上部门鉴定; (3)作为专题或分支专业、专项方法的技术骨干参加过省、部级重点科研攻关项目的全过程; (4)在科研工作中,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参与编写研究大纲,确定技术途径或科研方案; (5)曾参加过科研课题和科研项目的方案、报告的评审工作,具有对科研成果报告的精确性、使用价值和所达到水平进行评估的能力与经历; (6)曾负责主持过二个以上模型试验的具体操作以及测验项目数据的采集;(7)曾具体承担过二个以上水利电力科研项目的原型观测资料收集、资料分析、数值计算、资料整理。 2.从事规划设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的能力与经历,并在担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之一: (1)曾参与大、中型项目(大、中型电站、跨县电网等)的规划、勘测、设计工作,担任大、中型项目中的专项负责人,参与编制中型以上项目的规划、勘测任务书; (2)曾担任中、小型项目负责人;或主持小型项目设计的全过程,并能进行项目 核算,参与编写阶段技术报告; (3)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编写有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二项以上; (4)曾参与编写二项以上中型及以上项目的规划、勘测、设计大纲、任务书,或独立编写中型以下项目各阶段专业技术报告说明书、技术专题报告、技术总结等技术文件; (5)在已完成的本专业技术工作中,吸收采用了国内外先进技术,应用新技术、新方法,经专家鉴定公认在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6)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规划、勘测、设计项目的主要参加者;(7)县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规划、勘测、设计项目的主持人或二项以上的主要参加者。

环境保护部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环办〔2013〕37号附件

附件 环境保护部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职称)评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机制,推进人才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称评审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或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及成就进行全面评价。评审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和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评定的职称为环境类的研究系列、工程系列和实验系列。其中研究系列分为研究员(正高级)、副研究员(副高级)、助理研究员(中级)、研究实习员(初级);工程系列分为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师(中级)、助理工程师(初级)、技术员(初级);实验系列分为高级

实验师(副高级)、实验师(中级)、助理实验师(初级)、实验员(初级)。其他系列职称的评定委托有关单位开展。 第四条高级职称评审由环境保护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以下简称部人事司)负责组织,中级及以下职称评审由环境保护部直属单位(以下简称部属单位)负责组织。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从事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部人事司或部属单位组织的职称评审。 第六条部属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的非在编人员申请参加职称评审,应经人事部门同意,由其档案管理单位向评审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件,或由人事部门直接推荐。 第七条环境保护部系统以外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申请参加职称评审,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由其所在单位上级职称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件。 第八条离退休人员不参加职称评审或职称认定。 第三章评审时间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条件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二)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注重身教,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三)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四)掌握和运用普通文化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自觉运用教育新观念和新理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 (六)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继续教育等要求。 二、业绩能力水平 (一)正高级教师 1.教书育人业绩卓著 (1)积极履行育人职责,能够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形成健全人格。 (2)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工作中能够准确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帮助学生正确分析、认识成长过程中的问题,尊重学生差异,既注重学生群体成长,又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 (3)积极参与社会教育活动,与社区和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能够针对学生的教育成长、学校教育工作和社区教育发展等提出指导性意见或方案。 2.教学业务精湛 (1)能够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

(2)备课认真、严谨,课堂教学目标明确,课程内容设计周密、完整,重点突出。 (3)课堂教学能够驾驭自如,有创新点或新颖性,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认可。 (4)课堂教学效果突出,高质量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普遍高于教育质量要求。 (5)根据学生成长规律、学科特点和教学要求,创造性地组织、指导开展课外实践活动。 (6)在县(市、区)或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公认为教育教学领军人物。 3.教研能力突出 (1)具有主持、指导和引领一定区域或本学科领域内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能够正确把握教育教学研究方向,及时发现并准确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教育思想、教育理论和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的纵深研究与总结创新,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2)任现职以来出版过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独创性的教育教学研究著作或论文。 4.示范引领作用显著 (1)在本学科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为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2)具有很强的团队精神,在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发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在指导、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积极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在推动学校发展、促进学科建设和先进教育理念的推广与普及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二)高级教师 1.教书育人业绩显著 (1)积极履行育人职责,能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贵州省中小学 职称评审 条件

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促进技术创新和生产力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坚持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树立“以用为本”新理念,不唯学历、不唯资历,坚持标准、注重实践、突出业绩。 第三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中从事教育教学的人员和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具有教师职务的管理人员或者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任职资格名称和级别: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分别为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基本条件 第一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身心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 3、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 4、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 第二条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 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报。 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二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从认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 3、受党纪、行政“警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受党纪“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四年申报;触犯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从解除处罚之日起延期六年申报。 三、三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第一条申报三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必须符合下列条款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在初中、小学、学前教育教学岗位见习一年期满且考核合格。

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2015年8月2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随着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教师队伍结构的不断优化,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存在着等级设置不够合理、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不够衔接等问题。 《通知》全文如下: 人社部发〔2015〕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 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现将《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区、市)要按照本指导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办法于12月31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审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 2015年8月28日

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中小学教师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1986年开始建立的以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对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教师队伍结构的不断优化,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存在着等级设置不够合理、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不够衔接等问题。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符合中小学教师特点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价制度,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关于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义务教育法的重要任务,是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教书育人,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具有重大意义。为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

贵州省人事厅职称年审规定

贵州省人事厅 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审核工作的通知 黔人通〔2002〕50号 各市、州、地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专院校及中央在黔单位: 根据黔人通〔2002〕3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聘后管理工作,决定对已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3年一次的资格证书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1.经贵州省人事厅组建或批准成立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各市、州、地人事局、行业管理部门同意组建的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的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2.经贵州省人事厅审核、换证的原中央在黔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各级资格证书; 3.今年审核1998年以前(含1998年)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职(含延退)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 2003年起逐年审核1999年以来各年取得的资格证书。 二、审核办法 对取得资格3年以上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按照黔人通〔2002〕38号文件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填写《2002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审核登记表》,对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核实,提出审查意见,报各州、市、地人事局或主管部门。省直单位高级资格证书经主管部门核准后报省人事厅审核,中初级资格证书由主管部门审核。 三、在近3年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缓审核,限期1年整改,在整改期内不得申报上一级技术职务: 1.年度考核中1年不称职者; 2.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因自身原因,没有完成年度工作量; 3.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 4.高级资格:参加学术交流会、接受新知识培训6次以下;作为第一作者撰写论文2篇以下;未承担或参与任何一项课题(项目); 中级资格:参加学术交流会、接受新知识培训4次以下;作为第一作者撰写论文1篇以下;未承担或参与任何一项课题(项目); 初级资格:参加学术交流会、接受新知识培训3次以下。 四、在审核中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任职资格: 1.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者; 2.年度考核连续2年不称职者; 3.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影响极坏、群众反映强烈; 4.触犯刑法,被司法机关判刑。 被取消任职资格者,再申报其任职资格,任职年限从取消当年起算。 附: 2011年职称年审表 贵州省人事厅 二〇〇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初级职称评审条件及申报流程

初级职称评审条件及申报流程 初级职称评审条件: 一、基本要求 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对业务能力的要求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三、对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申报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1年; 2、专科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3年; 3、中专毕业后,从事所申报专业工作满5年。 初级职称申报流程: 一、《北京市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原件一式5份,须用A4纸打印。申报人须在每份申报表“个人申请”栏内用蓝黑色或黑色的钢笔、 签字笔亲笔签名。并且由工作单位及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在相应“审核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另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还应在申报表照片 处和申报表右侧加盖骑缝章(骑缝章指将申报表各页右侧错开约5mm 后加盖印章)。 二、申报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并按上述顺序 左上角装订。 三、申报人员的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6张,其中一寸规格的5张(贴在申报表规定位

置);二寸规格的1 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请勿 盖章),照片黑白彩色不限。 四、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撰写一篇专业技术工作方面的总结。该总结是在对本人业务工作积累和提炼的基础上进行的阐述,同 时也是向专家汇报本人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的重点材料。为了使专家更全面、准确地了解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做出更客观、公正的评价 ,申报人撰写总结应注意以下要求: 1、总结内容。要紧密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是亲身实践或亲身完成的业务工作,对某项工作有认识、有分析、有总结,总结的内容能够充 分反应出自己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提高的过程。 2、独立撰写。申报人提交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需本人独立完成,不能是与他人合作撰写,更不能抄袭、拼凑、不能对某项专业过程或工作 程序进行描述。 3、专业一致。总结的专业要与申报专业和从事专业类别相一致。 4、时限要求。总结应反应本人从事专业工作以来的业绩。 5、字数要求。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总结字数在1500字左右。

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北京富泰革基布股份有限公司(通知) 控股公司发[2011]6号 关于发布控股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的 通知 各部、室、系统、工厂: 为了促进各系统员工专业技术能力的提高,肯定系统内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稳定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良性的专业技术人员激励机制,特制订控股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 此管理办法适用于人资(行政)管理系统、财务系统、设备系统和研发系统。 此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见附件,此方案于2011年2月份开始执行。 具体相关问题以控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解释为准。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二月十日 控股公司内部职称评定管理办法(人资系统) 一、总则: 为了促进人资(行政)管理系统员工专业技术能力的提高,肯定人资(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稳定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良性的专业技术人员激励机制,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人资(行政)管理系统所有从事人资(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职称评定由工厂及控股公司职称评审小组按照规定的评审程序分级评定,中层(副主任)及以上行政干部不参加内部职称评审,但控股公司根据其本人条件,可以直接认定其内部职称。 二、职称评审级别:

人资(行政)管理系统专业技术职称划分为:初级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专员、人 力资源(行政)管理专员、助理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师、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师、高 级人力资源(行政)管理师五个级别。职称级别的主要功能有: 1、不同的技术职称承担不同等级的项目; 2、根据技术职称的不同,享受公司技术职称补贴或行政级别工资待遇; 3、已享受工厂或公司行政级别待遇的人力资源(行政)系统人员,其享受行政 级别待遇的时间可视同于相对应的职称时间,但不再享受内部初级职称的补贴。 三、职称评审组织管理: 1、助理及以上职称评审工作由控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人力资源部负 责召集职称评审小组、汇集整理人资(行政)管理部门上报的资料、组织职称评审会 议等工作; 2、控股公司职称评审小组由人资副总(任组长)、研发副总(任副组长)、技术 总监、生产总监及各工厂厂长、厂办主任(组员)组成; 3、初级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专员、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专员职称评审工作由 工厂参照此办法自行组织实施评定审核后,报控股公司职称评审小组审批; 4、各工厂的职称评审材料应于每年的11月底前报控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5、职称评审工作在每年的12月1日至20日开展。 四、职称评审程序: 1、符合职称评定基本条件的员工,需申请填写《技术职称评定材料》表格(见 附件二),提交到人力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主任审核材料的 完整与真实后,填写部门意见,提交工厂或控股公司评审小组评审。 2、控股公司认为必要时,控股公司评审小组可以直接评审认定其职称。 3、申请破格晋升程序:因年限不足达不到晋升要求,但晋升的业绩指标非常突出,人力资源(行政)管理事项有重大突破、且产生较大效益,可提出破格晋升申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新标准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新标准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四、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别职称(职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标准条件: 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一级教师 1.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 2.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有较好的专业知识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 3.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4.在培养、指导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5.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 任教5年以上。 二级教师

2019年教师职称评定细则最新及条件

2019年教师职称评定细则最新及条件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借鉴参考阅读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和创新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2017年教师职称评定细则最新全文资历标准 (一)正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2、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5、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

四川省职称评定条件及要求

四川省职称评定条件及要求 直接认定类初级职称申报需哪些材料? 1、《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一式两份) 2、《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每年一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两寸免冠照片(一张) 外地的助工、中级工程师转为重庆的职称证,我办事处复印档案中的评审表或呈报表一份加盖我办事处鲜章,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双面打印,第一页单位写考核意见并盖章,写去年的日期方可在今年评审,第二页不填。 外地的高级工程师转为重庆的职称证,我办事处让其借出评审表原件3份,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双面打印,第一页单位写考核意见并盖章,写去年的日期方可在今年评审,第二页不填。交社会评审委员会转评。 以上让其准备带齐后到重庆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职称评审处缴费并办理。 四川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每年办理职称是什么时候? 1、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年限后可随时办理。 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工程系列材料报送时间为:9月1日—10月31日,其他专业按其当

年规定时间为准。 评审类初级职称需哪些材料? 一、工程类: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2、《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近三年每年一份)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两寸免冠照片(两张)。 二、其它类:按所报专业具体要求提供。 申报中高级职称需要哪些材料? 一、工程类: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2、《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一式25份)、 3、《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 4、论文(一式三份)、 5、毕业证和现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6、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近三年每年一份)、 8、《继续教育登记卡》 9、两寸免冠照片(一张)。 二、其它类:按所报专业具体要求提供。 在四川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评审职称是否有名额指标限制? 无名额指标限制。 在四川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存档人员如何申报评审职称? 1、申报人在网上下载表格https://www.360docs.net/doc/f116935149.html,点击人事代理的表格下载 2、申报人按规定填写有关表格,所在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和相关资料一起送交我中心。 3、属直接认定的由我处报四川省社会人才职称改革办公室直接认定。属评审的由我处组织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或送其它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 4、四川省社会人才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签发任职资格文件及职称证书。 哪些类别职称是直接认定?哪些类别职称需评审? 国家全日制统招统分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初级职称可直接认定。中级以上职称或非全日制统招统分大中专毕业生初级职称需评审。 哪些职称系列是考试?哪些职称系列是评审? 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系等列除直接认定的外,初级、中级职称是考试,高级职称是评审。 四川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可办理哪些类别的职称评审? 四川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可办理直接认定类职称,可办理工程类初、中、高级职称评审。其它系列的职称如何办理? 在我处托管人事档案、需评审其它系列职称的社会人才可根据相关部门职改办要求的时限将职称材料送我处,由我处将材料送相关部门职改办评审。 申报哪些类别职称需考外语和计算机? 1、属直接认定类的无需考试外语和计算机。 2、属评审类(开考专业经济、会计、审计、统计、计算机、卫生系列等除外)均需职称外 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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