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源泉扣缴--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第七章讲义7

企业所得税的源泉扣缴--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第七章讲义7
企业所得税的源泉扣缴--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第七章讲义7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第七章讲义7

企业所得税的源泉扣缴

一、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适用源泉扣缴

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征收率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是: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税法规定之外的税费支出;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

属于中国居民企业的银行在境外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同样是中国的居民,该分支机构取得的来源于中国的利息,不论是由中国居民还是外国居民设在中国的常设机构支付,均不适用我国与该分支机构所在国签订的税收协定,应适用我国国内法的相关规定。

二、扣缴义务人

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1)预计工程作业或者提供劳务期限不足一个纳税年度,且有证据表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

(2)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且未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的;

(3)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或者预缴申报的。

三、扣缴义务人未能履行扣缴义务

应当扣缴的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四、扣缴义务人扣税的时限地点

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五、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无论盈利或者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该办法规定参加所得税汇算清缴。

1.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参加当年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

(1)临时来华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不足1年,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且已经结清税款;

(2)汇算清缴期内已办理注销;

(3)其他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不参加当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

2.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六、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是指非居民企业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不包括在公开的证券市场上买入并卖出中国居民企业的股票)所取得的所得。

1.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非居民企业应自合同、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之日(如果转让方提前取得股权转让收入的,应自实际取得股权转让收入之日)起7日内,到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该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2.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成本价后的差额。

(1)股权转让价是指股权转让人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

(2)股权成本价是指股权转让人投资入股时向中国居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

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

3.非居民企业向其关联方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其转让价格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调整。

第六节企业所得税的特别纳税调整

一、转让定价税制

(一)税务机关的合理调整权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1.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2.关联关系,主要是指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具有下列之一关系:

(1)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一方

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2)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

(3)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

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

(4)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

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

(5)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6)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7)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8)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包括虽

未达到前述第(1)项持股比例,但一方与另一方的主要持股方享受基本相同的经济利益,以及家族、亲属关

系等。

(二)关联业务的相关资料

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三)税务机关的纳税核定权

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2019最新各行业税负率大全

— 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税局会根据当地、同行业来定一个税负,即应该交多少税( 用百分比计算) 。如果企业低于这个税负,系统就会发出预警,这时税局就会让你自查,甚至稽查。 01 2019 最新各行业“预警税负率”大全! 一企业增值税行业预警税负率 增值税税负率是指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当期应纳增值税占当期应税销售收入的比 例。 具体计算如下: 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 当期应税销售收入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 实际抵扣进项税额 实际抵扣进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 进项转出- 出口退税- 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注1: 对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而言,应纳增值税包括了“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注2: 通常情况下,当期应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明细账“转出未交增值税”累计数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累计数。

二企业所得税行业预警税负率 所得税税负率,为年度交纳所得税税额占该企业收入总额的百分比。每月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也要算在内,就是一个年度所有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都要算在内。

02 2019会计考试税法计算公式大全! 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 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组成计税价 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三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精编_推荐】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操作指引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操作指引 一、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 二、扣缴义务人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三、源泉扣缴所得项目 扣缴义务人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 (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三)转让财产所得; (四)其他所得。 四、扣缴程序及要求 (一)扣缴税款登记 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首次签订与上述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或协议(以下简称合同)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二)合同备案 扣缴义务人每次与非居民企业签订与上述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时,应当自签订合同(包括修改、补充、延期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合同备案登记表》(见附件2)、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资料。 文本为外文的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 股权转让交易双方均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外交易的,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在依法变更税务登记时,应将股权转让合同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三)帐簿设置 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设立代扣代缴税款账簿和合同资料档案,准确记录企业所得税的扣缴情况。 (四)税款扣缴、入库 每次向非居民企业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上述所得时,应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企业所得税。 到期应支付的款项,是指支付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应付款项。 每次代扣代缴税款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以下简称扣缴表)及相关资料,并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 (五)税额计算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第七章讲义8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第七章讲义8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一、纳税地点 (一)居民企业的纳税地点 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二)非居民企业的纳税地点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二、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 企业所得税以纳税人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征期终了日为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一)纳税年度 1.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1个纳税年度。 3.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1个纳税年度。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预缴和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 三、计税货币 企业所得税,以人民币计算。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企业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最后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四、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机关 2009年后新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的征管范围的调整事项如下: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2009年起新增企业,是指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于2009年1月1日后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新注册成立的企业。 1.基本规定 (1)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和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2)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各类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3)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2.具体规定

各行业所得税税负

各行业企业所得税预警税负率参考 1 餐饮业2.00% 2 道路运输业2.00% 3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1.50% 4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00% 5 房地产业4.00% 6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1.00% 7 纺织业1.00% 8 纺织业--袜业1.00% 9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00% 10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1.50% 11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1.50% 12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珍珠4.00% 13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2.00% 14 计算机服务业2.00% 15 家具制造业1.50% 16 建筑安装业1.50% 17 建筑材料制造业3.00% 18 建筑材料制造业--水泥2.00% 19 金属制品业2.00% 20 金属制品业--弹簧3.00% 21 金属制品业--轴瓦6.00% 22 居民服务业1.20% 23 零售业1.50% 24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1.00% 25 农、林、牧、渔服务业1.10% 26 农副食品加工业1.00% 27 批发业1.00% 28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1.00%

29 其他采矿业1.00% 30 其他服务业4.00% 31 其他建筑业1.50% 32 其他制造业1.50% 33 其他制造业--管业3.00% 34 其他制造业--水暧管件1.00% 35 商务服务业2.50% 36 食品制造业1.00% 37 塑料制品业3.00% 38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2.00% 39 通用设备制造业2.00% 40 畜牧业1.20 41 医药制造业2.50% 42 饮料制造业2.00% 43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印刷1.00% 44 娱乐业6.00% 45 造纸及纸制品业1.00% 46 专业机械制造业2.00% 47 专业技术服务业2.50% 增值税税负率=应交税金/销售收入即系=(销项税-进项税)/销售收入×100序号行业平均税负率 1 农副食品加工3.50 2 食品饮料 4.50 3 纺织品(化纤) 2.25 4 纺织服装、皮革羽毛(绒)及制品2.91 5 造纸及纸制品业5.00 6 建材产品4.98 7 化工产品3.35 8 医药制造业8.50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doc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一、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单位扣缴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实际上是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代扣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上交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纳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个体工商户取得生产经营所得按规定计算应纳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实际上交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取得的所得,如果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的,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税款时,借记“应付利润”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科目。实际上交代扣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其他项目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1.企业支付劳务报酬所得 ①计算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支付劳务报酬时: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现金 ②实际交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企业支付稿酬所得

①计算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支付稿酬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 ②实际交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企业购入无形资产 ①计算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支付价款时: 借:无形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 ②实际交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4.企业向个人分配股息、利润 ①计算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支付股息、利润时: 借:应付利润 贷: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 ②实际交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020年整理各行业企业所得税税负率.doc

各行业企业所得税税负率(参考): 租赁业 1.50% 专用设备制造业 2.00% 专业技术服务业 2.50% 专业机械制造业 2.00% 造纸及纸制品业 1.00%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印刷 1.00% 饮料制造业 2.00% 医药制造业 2.50% 畜牧业 1.20% 通用设备制造业 2.00%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00% 塑料制品业 3.00% 食品制造业 1.00% 商务服务业 2.50% 其他制造业--管业 3.00% 其他制造业 1.50% 其他建筑业 1.50% 其他服务业 4.00% 其他采矿业 1.00%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1.00% 批发业 1.00% 农副食品加工业 1.00% 农、林、牧、渔服务业 1.10%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00% 零售业 1.50% 居民服务业 1.20% 金属制品业--轴瓦 6.00% 金属制品业--弹簧 3.00% 金属制品业 2.00% 建筑材料制造业--水泥 2.00% 建筑材料制造业 3.00% 建筑安装业 1.50% 家具制造业 1.50% 计算机服务业 2.00%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00%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珍珠 4.00%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1.50%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1.5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00% 纺织业--袜业 1.00% 纺织业 1.00%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00% 房地产业 4.00%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00%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1.50%

道路运输业 2.00%

中级会计实务最实用笔记讲义

中级会计实务讲义 第一章总论 一、会计 管理会计(将来时) 企业会计→ 权责发生制 财务会计(过去时)行政单位:收付实现制 预算会计→事业单位:事业活动(收付实现制) 经营活动(权责发生制) 非营利组织:权责发生制 二、财务目标 1、目标:为决策者提供有用的财务信息,为决策者提供帮助。 2、两种观点: ⑴ 受托责任观:更多强调可靠性,按照历史成本计价,站在经营者角度。 ⑵ 决策有用观:更多强调相关性(有用),采用其他的计量方法,站在投资者角度。 3、使用人: ⑴投资者⑵债权人⑶政府(工商、税务、银行、财政、证监会、保监会)⑷社会公 众 三、会议基本假设(4 个):是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的基础 确认→ 确定认可,是不是收入 计量→ 计算、量化、是多少 报告→反映主营业务收→营业收入 假设基本含义具体内容 总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子公司、集 会计主体“人”会计所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不是 投资者),空间范围 团 会计主体>法律主体 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但法律主 体一定是会计主体。 持续经营假设企业长生不老,不会破产清算固定资产进行历史成本和折旧的基础附注说明持续经营能力 会计分期人为划分核算的区间段会计年度=1 年会计中期<1 年 货币计量以货币作为统一的度量(实物量度、记账本位币:一般是人民币

劳动量度)外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 四、会计基础 1、会计确认基础: 收付实现制 权责发生制 历史成本计价 重置成本 2、会计计量基础:可变现净值 现值 公允价值 计量基础含义举例 历史成本(实际成本)取得或制造所需要发生的各项支出 通常情况下采用 固定资产购进时买价及相关杂费作为 入账价值 重置成本(现行成本)按当前条件重新取得,同样资产所需支出 ⑴ ⑵ 存货盘盈 固定资产盘盈 可变现净值将其变现后获得的净价值⑴ ⑵ 存货的期末计价 资产减值时,可收回金额的确定 现值(P)未来现金流量折算为现在的价值⑴ 固定资产以分期付款方式取得 ⑵ 无形资产以分期付款方式取得 ⑶ 分期收款方式实现的销售收入 ⑷ 固定资产的弃置费用 ⑸ 资产减值中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⑹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要考虑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 ⑴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市价)在公平交易中双方自愿进行交换的价值 ⑵ ⑶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计价的投资性房地产 ⑷股份支付 ⑸生物资产 例:下列项目中,期末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有(B D ) A、商誉 B、交易性金融资产 C、无形资产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五、会计信息质量要求(8 个,无权责发生制) 1、可靠性:真实、受托责任目标、是会计的灵魂 2、相关性:有用性、决策有用目标,相关性以可靠性为基础 3、可理解性: 4、可比性: 横向可比→同一时期,不同企业(可比性) 纵向可比→同一企业,不同时期(一贯性)

各行业税负率

增值税行业平均税负率参照表 序号行业平均税负率 1 农副食品加工 3.5 2 食品饮料 4.5 3 纺织品(化纤) 2.25 4 纺织服装、皮革羽毛(绒)及制品 2.91 5 造纸及纸制品业 5 6 建材产品 4.98 7 化工产品 3.35 8 医药制造业 8.5 9 卷烟加工12.5 10 塑料制品业 3.5 1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5 12 金属制品业 2.2 13 机械交通运输设备 3.7 14 电子通信设备 2.65 15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3.5 16 电气机械及器材 3.7 17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4.95 18 商业批发0.9 19 商业零售 2.5 20 其他 3.5 (一般工业企业不低于2%,商业不低于0.8%就可以了) 什么是税负?税负是怎么计算的? 公司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上月认证了50万的增值税发票,这个月能开出多少票?怎么计算呢?是贸易企业一般税负在多少比较合适?

简单的说,税负就是税收造成的负担,税负率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一年)已交税金除以销售收入的百分比,但是由于各个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因此说负率也有所差异。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一般就是指税率的3%;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因为有抵扣,所以税率不固定,但在行业间会有一个平均数,税务机关也是依此评估纳税人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税负率 其计算公式为:税负率=应缴税金/销售收入*100% 一般税负率过低往往会引起税务局的关注,可以掌握在不低于1%(商业企业 1.5%左右),各行业的税负率是不同的,具体的税负率表是: 税负怎么计算??比如:月底交税前对经理要求要多少 理论税负率:销售毛利*17%除以销售收入 实际税负率:实际上交税款除以销售收入 税负率是指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当期应纳增值税占当期应税销售收入的比例. 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税负率就是征收率:3%(以前是商业4%,工业6%),而对一般纳税人来说,由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税负率就不是17%或13%,而是远远低于该比例,具体计算: 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 实际抵扣进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出口退税-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注:1 对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而言,应纳增值税包括了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2 通常情况下,当期应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明细账"转出未交增值税"累计数+"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累计数

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总结-所得税

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总结——所得税(通俗易懂版) 关于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 大家总分不清楚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的关系。其实也比较简单,所得税是什么?是你应该交给税务局的税款,就相当于是你孝敬给婆家的见面礼一样,见面礼是谁说了算呢?是税务局说了算,因为规矩肯定是婆家定的,或者说婆家这个行业里面的规矩啊。交多少税是税务局说了算了,因此你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所得税费用相当于是娘家,就是当期认可的费用,首先所得税是企业的一项费用,影响的是净利润。也相当于是娘家给你的钱,然后你拿着这钱去给婆家见面礼。婆家和娘家毕竟还是两家,所以两家的规矩肯定不一样,娘家给的钱不是多了肯定就是少了,一般情况正好的情况少,这也就是税法和会计经常有差异,然后需要纳税调整的原因。 所以从上面就可以看出来,所得时其实是税务局方面要求当期缴纳的税款,所得税费用是当期会计上应该确认的费用,也就是说税务局让你交多少钱,不一定都是你当期的费用,原因就在于税务局和会计处理有的是不一样的,那么一般情况都是需要纳税调整的。这就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所谓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什么意思呢?其实就是说资产和负债的余额概念问题,既然会计和税务上处理有差异,那么确认的资产和负载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也会有差异,属于暂时性差异范畴一般会通过递延所得税的形式来体现。为什么有个递延所得税科目呢?就是因为会计上不一定全部认可当期应交所得税。 所以有了下面的公式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其实这个公式是可以简化一下的。 应交所得税=(企业会计利润-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率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率 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得税率 所以当期所得税费用=企业会计利润*所得税率(会计利润为调整完永久性差异之后的会计利润) 关于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顾名思义就是暂时是存在差异的,言外之意就是最终会殊途同归,“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说的就是这样的道理。因此判断一个差异是不是暂时性差异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最后会计和税法的处理是不是一样了,是不是最终原则是一致的。比如一项收入确认,是不是最终都要确认收入,仅仅是暂时会计和税法有争议呢。那怎么进一步去理解暂时性差异的含义呢?那应该从科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两方面去理解。 什么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分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什么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举个例子,会计上当期计提了折旧100万,风风火火到税务局报税了,税务局一看觉得100万太多,想让税务局今年喝西北风去吗?不行,少计提一点,直线法50万吧会计一听就急了,怎么不让我扣除呢?讲出个道理来!税务局就说了:别急,这是可以抵扣的,现在不可以,以后会让你扣除地。所以科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质就是说当期税法上不允许会计扣除,允许以后在税前扣除。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包含的范围,会计上多计提了费用或者少确认了收入。比较经典的一些案例:会计多计提折旧;售后回购(会计当期不确认收入,但税法确认)、资产减值(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都是当期不允许税前扣除的)。对于资产减值来说,税法上不认为资产减值了,因为会计上都是自己估计的,没有什么依据,估计这个东西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了,谁也说服不了谁,那么为了防止扯皮,税法就一概不予以承认,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税务及账务处理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税务及账务处理 一、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的相关法规: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规定,“三代”范围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三代”税款手续费支付比例,(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税务机关按代扣、代收税款的2%支付。 二、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征收增值税: 目前没出台涉及个税手续费返还缴纳增值税的 具体文件,但在税务总局及地方税务局的12366纳税服务平台答疑上有所反映: 总局口径: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2017年01月17日答疑,是“按照目前营改增政策相关规定,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

入应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应缴纳增值税。” 地方口径:目前就营改增后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明确征收增值税的地区只有部分省份(并非全部省份),其中包含安徽省,按照“商务辅助服务—代理经纪服务”缴纳增值税。(注:适用于所在地区的所有公司) 安徽国税,12366咨询热点问答解答(2016年9月)问题三、企业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返还的代扣代缴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 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应按照“商务辅助服务—代理经纪服务”缴纳增值税。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货劳处审核人:丁以文 三、个人所得税手续费企业所得税处理:

各行业税负

各行业预警税负率是多少 问:各行业预警税负率是多少? 答: 一般税负率过低往往会引起税务局的关注,可以掌握在不低于行业平均税负率1%左右(商业企业1.5%左右)。 企业税负率计算 目前一般指增值税: 理论税负率:销售毛利*17%除以销售收入 实际税负率:实际上交税款除以销售收入 税负率是指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当期应纳增值税占当期应税销售收入的比例。 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税负率就是征收率3%, 而对一般纳税人来说,由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税负率就不是17%或13%,而是远远低于该比例,具体计算如下: 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 实际抵扣进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出口退税-期末留抵 进项税额 注1: 对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而言,应纳增值税包括了“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注2: 通常情况下,当期应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明细账“转出未交增值税”累计数+“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累计数

补充知识: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退税”是指国家按规定对纳税人已纳税款的退还,优惠退税是税收支出的一种形式,即国家为鼓励纳税人从事或扩大某种经济活动而给予的税款退还。通常包括出口退税、再投资退税、复出口退税、溢征退税等多种形式。 什么是“免、抵、退”: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期内因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的税额,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后,予以退税。 一般税负率过低往往会引起税务局的关注,可以掌握在不低于1%(商业企业1.5%左右),各行业的税负率是不同的,下面列示各行业的具体的税负率。 一、企业增值税行业预警税负率 农副食品加工3.50 食品饮料4.50 纺织品(化纤)2.25 纺织服装、皮革羽毛(绒)及制品2.91 造纸及纸制品业5.00 建材产品4.98 化工产品3.35 医药制造业8.50 卷烟加工12.50 塑料制品业3.50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 Provisional Tax Regulations for Non-Resident Enterprises 第一章总则Chapter 1 General Provisions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中国政府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含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的税收安排,以下统称税收协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Article 1 For the purpose of regulating and enhancing non-resident enterprises inco me tax source withholding administration, this regulation is enacted according to Pe 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nterprise Income Tax Law (hereafter referred to as enter prise income tax law) and its implementing regulations, People’s Republic Of Tax C ollection And Administration law (hereafter referred to as tax collection and administ ration law) and its implementation details, Tax Registration Administration Approach and the avoidance of double taxation treaty signed by the Chinese government (in cluding tax arrangements signed with Hong Kong and Macao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referred to as tax treaties) and other related laws and regulations.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且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以及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企业。 Article 2 Non-Resident Enterprises in this regulation refer to enterprises that are est ablished in accordance with foreign (district) law with actual administration organizat ion located outside China and with no establishments or places located within chin a, but have income sourced from china and enterprises that have establishments o r places in china but their income has no actual association with their establishmen t or place established. 第三条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Article 3 It is to implement source withholding of enterprise income tax of such equ ity earnings as dividend and bonus of non-resident enterprises, as well as interest, rents and earnings from loyalties and property transfer and other earnings. The wit hholding agent refers to any organization or individual who is directly obligated for relevant payments for non-resident enterprises according to relative law or contract terms. 第二章税源管理Chapter 2 Tax Sources Administration 第四条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首次签订与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或 协议(以下简称合同)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Article 4 Withholding agent shall apply for tax withholding registration with compete nt tax authorities within 30 days following the signing of contract with non-resident enterprises, in the cast that it is the first time the said parties sign business contra

【呕心沥血整理】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 会计实务串讲讲义及重难点归纳四

第十六章所得税 1、递延所得税的概念 概念51、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 账面价值=会计准则规定的计量金额 计税基础=税法规定的计量金额 资产的计税基础=按照税法规定未来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 =取得成本—按税法规定已在以前期间税前扣除的折旧或摊销负债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按税法规定未来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 资产初始确认时,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取得成本; 后续计量时,账面价值=成本—折旧或摊销—减值准备 2、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可以分为两类: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二者 均影响当年,但影响未来的只有暂时性差异。 资产账面价值>计税基础,负债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账面价值<计税基础,负债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3、递延所得税确认: 与会计利润有关的事项引起的,计入所得税费用; 与计入所有者权益有关的事项引起的,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与企业合并取得资产负债有关事项引起的,计入商誉或营业外收入; 4、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包括: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时调整留存收益 (计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自用资产转为公允价值计 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贷差、混合金融工具分拆在初始确认时的权益成份(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 本公积); 2、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 项目12会计税法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预 计净残值的不同根据固定资产给企业带来经济 利益的情况进行估计 一般采取直线法,某些资产采取加速折旧 法,产生递延所得税 无形资产内部研发形成的加计扣除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 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 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任何资产,若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均不确认递延所得 税。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不摊销按10年摊销,产生递延所得税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性 房地产、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产账面价 值 不认可,在资产出售时才认可,产生递延 所得税 长期股权投 资权益法核算主要考虑持有投资的意图,如果不打算长期持有,则应确认递延所得税,税 法不认可权益法核算导致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变动;如果拟长期持有 则不需确认递延所得税;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不确 认递延所得税 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时间;该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 转回; 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认可,在实际发生损失时允许扣除,产 生递延所得税 商誉初始确认时商誉=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享有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份额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则减少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从而增加商誉,由此进入不断循环状态。 后续计量免税合并产生的商誉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变化,而应税合并产生的商誉应确认 减值等因素引起的递延所得税。

单位为职工负担个税的税收及账务处理

单位为职工负担个税的税收及账务处理 问、单位为职工负担个税如何进行税收及账务处理? (国税发(1996)答: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征问题的通知》 199号)的规定,个人取得的税后工资薪金收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应区别雇主为个人负担税款的情形来处理: 一、雇主全额为其雇员个人负担税款的处理: 对于雇主全额为其雇员负担税款的,直接按下列公式,将雇员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企业代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①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公式,①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 二、雇主为其雇员个人定额负担税款的处理: 1、雇主为其雇员定额负担税款的,应将其雇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收入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款-费用扣除标准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一定比例税款的计算。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一定比例的工资应纳的税款或者负担一定比例的实际应纳的税款的,按下列公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工薪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公司为个人承担个税如何做账扣除? 1、计入“营业外支出”或者成本费用类其他科目,企业代交的应由个人负担的个人所得税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计入到对应的成本费用科目中“职工薪酬”科目,作为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各行业企业所得税税负率预警参考值

各行业企业所得税税负率预警参考值 1 餐饮业 2.00% 2 道路运输业 2.00% 3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1.50% 4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00% 5 房地产业 4.00% 6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00% 7 纺织业 1.00% 8 纺织业-- 袜业 1.00% 9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00% 10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1.50% 11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1.50% 12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珍珠 4.00% 13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00% 14 计算机服务业 2.00% 15 家具制造业 1.50% 16 建筑安装业 1.50% 17 建筑材料制造业 3.00% 18 建筑材料制造业--水泥 2.00% 19 金属制品业 2.00% 20 金属制品业--弹簧 3.00% 21 金属制品业--轴瓦 6.00% 22 居民服务业 1.20%

零售业 1.50%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00% 农、林、牧、渔服务业 1.10% 26 农副食品加工业 1.00% 批发业 1.00% 28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1.00% 其他采矿业 1.00% 30 其他服务业 4.00% 31 其他建筑业 1.50% 其他制造业 1.50% 其他制造业 --管业 3.00% 其他制造业 --水暧管件 1.00% 商务服务业 2.50% 食品制造业 1.00% 塑料制品业 3.00%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00% 通用设备制造业 2.00% 畜牧业 1.20 医药制造业 2.50% 饮料制造业 2.00%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印刷 1.00% 娱乐业 6.00% 造纸及纸制品业 1.00% 专业机械制造业 2.00% 专业技术服务业 2.50% 23 24 25 27 29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各行业税负率

一般税负率过低往往会引起税务局的关注,可以掌握在不低于行业平均税负率1%左右(商业企业1.5%左右)。 企业税负率计算 目前一般指增值税: 理论税负率:销售毛利*17%除以销售收入 实际税负率:实际上交税款除以销售收入 税负率是指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当期应纳增值税占当期应税销售收入的比例。 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税负率就是征收率3%, 而对一般纳税人来说,由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税负率就不是17%或13%,而是远远低于该比例,具体计算如下: 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 实际抵扣进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出口退税-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注1: 对实行“免抵退”的生产企业而言,应纳增值税包括了“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注2: 通常情况下,当期应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明细账“转出未交增值税”累计数+“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累计数补充知识: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退税”是指国家按规定对纳税人已纳税款的退还,优惠退税是税收支出的一种形式,即国家为鼓励纳税人从事或扩大某种经济活动而给予的税款退还。通常包括出口退税、再投资退税、复出口退税、溢征退税等多种形式。 什么是“免、抵、退”: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期内因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的税额,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后,予以退税。 一般税负率过低往往会引起税务局的关注,可以掌握在不低于1%(商业企业1.5%左右),各行业的税负率是不同的,下面列示各行业的具体的税负率。 一、企业增值税行业预警税负率 农副食品加工 3.50 食品饮料 4.50 纺织品(化纤)2.25 纺织服装、皮革羽毛(绒)及制品 2.91 造纸及纸制品业5.00 建材产品 4.98 化工产品 3.35 医药制造业8.50 卷烟加工12.50 塑料制品业3.5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50 金属制品业2.20 机械交通运输设备 3.70 电子通信设备 2.65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3.50 电气机械及器材3.70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4.95 商业批发0.90 商业零售 2.50 其他3.5 二、企业所得税行业预警税负率 租赁业1.50%

各行业企业所得税税负率预警参考值

各行业企业所得税税负率预警参考值1 餐饮业2.00% 2 道路运输业2.00% 3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1.50% 4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00% 5 房地产业4.00% 6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1.00% 7 纺织业1.00% 8 纺织业--袜业1.00% 9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00% 10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1.50% 11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1.50% 12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珍珠4.00% 13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2.00% 14 计算机服务业2.00% 15 家具制造业1.50% 16 建筑安装业1.50% 17 建筑材料制造业3.00% 18 建筑材料制造业--水泥2.00% 19 金属制品业2.00% 20 金属制品业--弹簧3.00% 21 金属制品业--轴瓦6.00% 22 居民服务业1.20%

23 零售业1.50% 24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1.00% 25 农、林、牧、渔服务业1.10% 26 农副食品加工业1.00% 27 批发业1.00% 28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1.00% 29 其他采矿业1.00% 30 其他服务业4.00% 31 其他建筑业1.50% 32 其他制造业1.50% 33 其他制造业--管业3.00% 34 其他制造业--水暧管件1.00% 35 商务服务业2.50% 36 食品制造业1.00% 37 塑料制品业3.00% 38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2.00% 39 通用设备制造业2.00% 40 畜牧业1.20 41 医药制造业2.50% 42 饮料制造业2.00% 43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印刷1.00% 44 娱乐业6.00% 45 造纸及纸制品业1.00% 46 专业机械制造业2.00% 47 专业技术服务业2.5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