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新起点再谱新篇章——建设幸福长春之医疗保险2013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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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0.25•【字号】长府发[2007]24号•【施行日期】200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府发〔2007〕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长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二○○七年十月二十五日长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实施方案为做好国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精神,结合长春市实际,制定本试点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原则(一)试点目标。

2007年制定政策调整计划,参保居民达到城镇非就业居民总数的75%;2008年实施试点新方案,覆盖城镇所有非从业居民。

通过试点,探索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形成合理的筹资渠道、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规范的运行机制,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二)试点原则。

坚持低水平起步,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筹资水平和保障标准。

坚持政府组织引导,居民个人缴费为主和政府补助、社会捐助为辅相结合,重点保障城镇居民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需求。

坚持统筹协调,统一管理的原则,实行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整体推进,一体化管理。

纳入全市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实行目标管理、公平运作、民主监督。

二、参保范围和筹资水平(三)参保范围。

具有长春市城镇非农业户口并在城镇居住的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下同)、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以以家庭、学校和幼儿园为单位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16年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

2016年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

2016年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2016年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66件实事具体包括哪些过上好日子、生活幸福,这是百姓最为朴素的期待。

对于长春这座城市来说,“幸福”这个词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加美好,一直是这座城市向前发展的重要动力。

一场雨雪后,长春这座城市更加清新动人。

这份《2016年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与雨雪后的阳光一起到来——我们又开启了与“幸福”的一年之约。

今年是长春市实施“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建设幸福长春战略的关键一年。

长春已经连续8年获评“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如何在新的一年里实现新的更大的作为,领导重视、群众期盼、社会关注。

面对当前民生工作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长春市在大局中找位置,在政策中找依据。

国家和省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为长春市民生工作指明了方向。

为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长春市今年的民生工作将重点在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听民意、重考核上下功夫、做文章。

面对民生短板,长春市将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努力从可以办到的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大事入手,积极而为,全力推进,真正把各级党委、政府的温暖和关怀送到百姓的心坎上。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将集中力量办好15个方面的民生实事。

着眼于不断满足群众的生存性、发展性和安全性民生需求,在坚持“兜底线、补短板、抓热点”的同时,更加注重完善制度、更加注重机会公平,更加注重基本民生,充分发挥民生工作的“指南针”作用,努力让广大群众在共同追逐“长春梦”的征程中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行动计划》中,共设计了15个方面66件实事。

这66件实事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怎样的改变?记者为您详细解读。

关注特殊群体——帮助5.3万人实现脱困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解决好困难群众生活问题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做健康中国先行者访吉林省长春市卫生局局长齐国华

做健康中国先行者访吉林省长春市卫生局局长齐国华

做健康中国先行者访吉林省长春市卫生局局长齐国华吴菲【期刊名称】《中国医院院长》【年(卷),期】2013(000)007【总页数】3页(P62-64)【作者】吴菲【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2003年,当“非典”疫情席卷中国时,吉林省长春市损失惨重,成为全国死亡率最高的地区之一。

卫生部门四处求助,相关部门却以与己无关的态度,拒绝合作。

2008年,在长春市卫生事业发展举步维艰之际,齐国华临危受命,成为长春市卫生工作的大家长。

上任后,他开始致力于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转变市民重治疗、轻预防的不良态度。

同年年底,在他的倡导下,长春市建立了全国第一个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参与的健康行动——健康长春行动计划。

2013年,长春市成功完成第一轮“健康长春行动计划”,并在解决机制与全民健康意识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解决人民健康质量的问题。

为了探求长春市基层公共卫生建设的巨大转变,《中国医院院长》记者专访了长春市卫生局局长齐国华。

《中国医院院长》:作为卫生行政官员,如何利用最小的成本,为市民提供最多的卫生医疗资源?齐国华:长久以来,中国人对疾病的认识一直停留在出现症状才到医院就诊的层面,而主动预防、控制慢病的意识与技能相对薄弱,这使得新发传染病不断出现、慢病患病率持续增高。

长春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城市,面对医疗费用支出不断增多、卫生资源消耗加剧的局面,单凭治疗已无法满足全市人民的健康需求。

在此情况下,只有解决居民健康问题、改善居民就医条件、提高公共卫生建设水平,才能达到以最小的成本为市民提供最多的卫生医疗资源的目标。

然而,防治慢病、促进健康是一个涉及全社会参与的庞杂工程,需要整合多方资源。

当时各行政部门均认为解决健康问题是卫生部门的本职工作,导致卫生局在协调其他部门开展健康工作时,常被推诿。

卫生工作阻碍重重,难以开展。

这时的卫生工作亟待一个整合各部门的平台,建立起有效的健康促进协作机制,并明确群众健康的主导问题。

长春:启动医保“夕阳健康行动计划”

长春:启动医保“夕阳健康行动计划”

长春:启动医保“夕阳健康行动计划”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医疗保险》
【年(卷),期】2016(0)4
【摘要】长春市人社局于3月1日启动“长春医保夕阳健康行动计划”。

一是扩大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覆盖范围,将有8万余老人可受益。

将参保的85周岁以上90周岁以下未完全失能老人全部纳入,入住定点养老机构的床位费给予50%补偿;将参保的90周岁以上老人全部纳入,部分失能和未失能的老人按照现行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全部待遇标准的70%享受待遇。

【总页数】1页(P72-72)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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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实施意见-长府办发[2009]91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实施意见-长府办发[2009]91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实施意见(长府办发〔2009〕9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根据《卫生部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卫农卫发〔2009〕6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巩固和发展我市新农合制度,全面落实民生行动计划,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新农合的各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精心组织,全面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为有效提高农民群众健康水平而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有效缓解广大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农民群众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医改方案中农村居民保障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

按照国家要求,一个时期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原则上仍以县(市)、区为统筹单位,农业人口较少的城区、开发区可探索兼并统筹管理模式,充分利用新农合保障体系和服务网络,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区可探索开展将同等筹资标准的城市和农村医疗保障并轨管理试点工作,城区、开发区可先行试点。

各县(市)区、开发区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巩固成果,把这项造福广大农民的大事抓实、抓好。

二、广泛宣传,全力做好集中缴费工作各县(市)、区在全面建立新农合制度的基础上,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大力加强制度建设,逐步缩小城乡居民之间的医疗保障差距,稳步提高筹资标准和受益水平,调整和完善管理运行及监管机制,继续坚持“政府主导、县区负责、乡镇宣传、联合缴费”的筹款原则,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作用,扎实做好宣传、发动、筹款工作。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8.07•【字号】长府办发〔2018〕42号•【施行日期】2018.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长府办发〔2018〕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长春市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8月7日长春市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为促进我市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提高居民健康水平,根据《吉林省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人民为中心,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人民共建共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全面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深入推进健康长春建设。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

把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更加注重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实现发展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强化政府责任,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加强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职责,促进公平公正。

激发市场活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高医疗卫生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健康需求。

坚持改革创新、科学发展。

推进卫生与健康事业体制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科技创新,增强发展动力,推动卫生与健康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坚持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发展,坚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协同发展,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长府办发[2013]1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长府办发[2013]1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正文:----------------------------------------------------------------------------------------------------------------------------------------------------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长府办发〔201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政府工作报告》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对《政府工作报告》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推进计划、工作标准及措施、部门(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三年一月四日《政府工作报告》2013年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序号工作任务及标准责任部门(单位)(一)突出增量调整,做大做强工业1狠抓工业项目建设,一汽轿股三厂50万辆整车、轴齿工业园、大成老厂区搬迁、长客装备等重大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

积极吸引世界500强、国内500强等战略投资者来长投资,在建投资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数量达到50个,3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达到1000个,工业投资增长20%以上。

工信局、商务局2大力发展产业集群,汽车区核心零部件、经开北区生物化工、宽城和绿园轨道客车、净月汽车电子、高新北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皓月清真产业要尽快达到千亿元产值规模。

汽车区、经开区、宽城区、绿园区、净月区、高新区3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强化“四位一体”创新驱动联盟,新建科技孵化器50万平方米,转化重大科技成果100项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20%以上。

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尽快壮大光显示、激光技术、半导体照明、稀土镁合金等重点产业,使之成为长春未来发展的重要支撑。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3.16•【字号】长府发[2006]7号•【施行日期】2006.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长府发〔2006〕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现将《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二〇〇六年三月十六日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年1月19日长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2006年至2010年,是我市振兴老工业基地,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五年。

把握时代特征,立足市情,科学编制并组织实施《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对于加快推进我市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发展基础和环境(一)发展基础“十五”期间,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以加快发展为第一要务,坚持改革开放,努力克服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开拓创新、团结奋进,较好地完成了“十五”确定的目标任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

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

2005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实现1675亿元,完成“十五”计划的112%,比“九五”末期接近翻一番,年均增长12.5%;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805美元。

全口径财政收入实现184.8亿元,完成“十五”计划的142%,是“九五”末期的2.4倍,年均增长16.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600亿元,是“九五”末期的1.9倍,年均增长1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完成2105亿元,完成“十五”计划的120%,是“九五”时期的2.6倍,年均增长22.5%。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长春市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长府办发[2007]4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长春市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长府办发[2007]4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长春市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正文:----------------------------------------------------------------------------------------------------------------------------------------------------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长春市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长府办发[2007]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为加快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的目标,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6〕44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长春市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长府发〔2006〕11号)进行调整完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缴费标准及有关规定(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240元调整为200元(连续缴费的缴费标准不再递减);中小学校学生、学龄前儿童和不满18周岁的非在校城镇居民缴费标准不变。

(二)居民参保后,应按时连续缴费。

中断缴费人员再参保时,应补缴中断期间年限费用,未享受过住院补偿待遇的,最高补缴年限为3年。

中断缴费超过1年的,补足欠费满4个月后才可享受医疗补偿待遇。

参保居民在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

属于享受补贴的人群,在补缴费用时,应享受的补贴由个人承担。

(三)居民参保后,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二、扩大对居民缴费补助范围(一)持《残疾人证》的贫困残疾人所缴费用由市、区财政各补助40%,个人承担20%,残疾人贫困标准由市残联会同市财政部门确定。

(二)对有城镇户口且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人员所缴费用由财政补助100元,其中:省财政补助50元,市、区财政各补助25元。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创建国家级“双创”综合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府发〔2016〕17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创建国家级“双创”综合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府发〔2016〕17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创建国家级“双创”综合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创建国家级“双创”综合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府发〔2016〕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现将《长春市创建国家级“双创”综合性示范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2016年8月22日长春市创建国家级“双创”综合性示范区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常务副省长高广滨、市委书记王君正等领导就《民革省委、市委“关于在长春南区创建国家级双创综合性示范区(基地)的建议》的批示精神,为全力推进此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抢抓机遇,创新发展,加快把长春建设成东北亚区域中心城市,把握“一带一路”、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国家重大战略机遇,依托“双创”综合性示范区建设,集聚资本、人才、技术、政策等优势资源,加快提升基础能力、创新能力、服务能力、竞争能力,进一步形成“双创”蓬勃发展的新局面,实现经济发展动力转换、结构优化、提质增效。

二、基本原则加强政策引导。

加强相关政策向示范区统筹倾斜,强化国家、省政策的落实,确保已出台的扶持政策具体化、可操作、能落地,切实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给予示范区前瞻性、引领性更强更宽松的政策支持。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9.26•【字号】长府办发[2007]39号•【施行日期】2007.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长府办发〔2007〕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长春市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六日长春市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为了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就业服务水平,缩小城乡就业差距,促进城乡就业和谐发展,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同意长春市开展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的批复》(劳社部函〔2006〕225号)精神,拟在我市城区范围内开展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精神,从全市经济社会城乡协调发展的大局出发,在搞好城镇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从体制、政策和工作体系入手,建设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比较充分的就业。

(二)总体目标1.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运行机制,形成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建立能够为城乡劳动者提供有效服务的职业培训体系、就业服务体系和劳动管理体系,促进城乡劳动者实现平等就业、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

2.建立适应我市经济条件的逐步向城乡一体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

在进一步完善城镇社会保险制度的同时,妥善解决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推进民生工作 建设幸福“朝阳”

推进民生工作  建设幸福“朝阳”

推进民生工作建设幸福“朝阳”作者:胡春悦张雷来源:《新长征》 2013年第4期过去6 年,是长春市朝阳区百姓得到更多实惠的6 年,共落实民生任务479项,计划中确定的600 件民生实事全部完成。

过去6 年,是朝阳区民生投入逐年加大的6 年,每年新增财力的80%都用于民生,并逐年递增,6 年累计投入52.5 亿元用于改善民生事业。

过去6年,是朝阳区全区上下探索民生工作规律、积累工作经验的6 年,通过积极创新,朝阳区在全市乃至全省开创了民生工作的多个率先,夯实了朝阳区民生工作基础,创出了朝阳民生品牌。

建设幸福城市是未来5 年长春市政府施政的主题,朝阳区作为首善之区必须率先推进。

要用“一切为了群众幸福”的理念统领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努力增强群众对生活的幸福感、对环境的安全感、对社会的公平感和对政府的信任感。

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并重,政策保障与市场调节并重,特惠扶助与普惠提升并重,客观考量与主观测评并重的原则,积极推进“增收富民、保障惠民和实事利民”三项工程,不断提高朝阳百姓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素质,让辖区居民更有归属感、舒适感、平安感、尊严感、幸福感。

一、围绕“增收富民、保障惠民、实事利民”,制定《朝阳区2013 年幸福朝阳工作计划》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朝阳区二次创业的根本目的。

2007 年以来,全区连续6 年实施民生行动计划,开展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切实解决了一大批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人民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

未来5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关键时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更加艰巨,人民群众对幸福生活的期盼更加热切。

以“人民幸福、人民满意、人民认可”为理念,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推动民生工作由“解困民生”逐步向“普惠民生”、“和谐民生”和“幸福民生”迈进,全力推进幸福朝阳建设。

朝阳区围绕“增收富民、保障惠民、实事利民”三大工程,坚持“党委统筹、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全员参与”的原则,制定了《朝阳区2013 年幸福朝阳工作计划》,计划包含100 项工作内容,涉及45 个部门和单位,着力在增收、保障、安居、交通、环境、教育、医疗、文化、安全、公平等10 个方面切实改善民生。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10•【字号】吉政办发[2013]17号•【施行日期】2013.04.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2013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吉政办发〔2013〕17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2013年行动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4月10日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2013年行动计划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2〕9号),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吉政发〔2012〕27号)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做好2013年质量重点工作,制定本计划。

一、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广泛开展质量强市(县)活动。

积极推行清洁安全、绿色环保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完善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的标准体系和认证认可制度,严格高耗能、高污染、质量低劣项目的生产许可管理,努力实现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质量水平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好的质量效益型发展目标。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信息化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畜牧局、省环保厅、省质监局、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二、加强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畜产品水产品滥用抗生素、机动车安全隐患等质量安全突出问题为重点,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快速处置等制度,坚持风险排查常态化、科学化。

以酒类、化肥等为重点,建立质量安全违法责任追溯制度。

加强口岸新型冠状病毒等传染病防控工作。

榆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建设幸福榆树行动计划的通知

榆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建设幸福榆树行动计划的通知

榆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建设幸福榆树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榆树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3.07•【字号】•【施行日期】2013.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榆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建设幸福榆树行动计划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集中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现将《2013年建设幸福榆树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榆树市人民政府2013年3月7日2013年建设幸福榆树行动计划2013年幸福榆树建设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经济社会发展为支撑,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民生需求,深入推进“增收富民、保障惠民、实事利民”三大工程,着力解决群众最迫切、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高民生工作水平和实效,加快民生工作转型升级,让城乡居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一、推进就业增收计划,使群众生活更加富裕深入开展“创业富民”活动,完善创业优惠政策,激发全民创业热情,以创业促就业。

进一步拓宽增收渠道,实现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增强群众富足感。

1.征集创业项目100个,推荐创业成功项目50个,创建家庭服务型企业20户,促进300名家政行业人员稳定就业;新创办民营企业150家,带动就业2000人;发展个体工商户3000户,吸纳就业8000人以上。

(责任部门:人社局、经济局、工商局)2.开发城镇创业、就业岗位7000个,新增城镇就业人员60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100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20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扶持140名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700人;通过“一村一名大学生”就业工程选聘30名大学生到村任职就业。

(责任部门:人社局)3.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平台建设,全年转移农村劳动力50万人以上,实现劳务经济收入80亿元。

(责任部门:人社局)4.全面落实创业就业优惠政策,积极开展职业技术培训。

长春市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长春市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长春市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2006年08月18日 15时31分 7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城区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长府发[2006]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现将《长春市城区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长春市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解决城区居民,特别是低收入人群、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5]21号)和《长春市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长府发[200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是指实行政府组织引导,居民个人缴费为主和社会捐助、政府补助为辅相结合,缴费和待遇水平相一致,主要提供住院医疗保障的医疗保险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具有长春市城区(双阳区实行独立统筹)非农业户口并在城区居住的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城区居民、因投奔子女户口从外地迁入市区的老人(迁入时间满二年)以及在城区内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在法定工作年龄范围内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城区被征地农民(包括自理口粮户、已经征地没有办理手续的农民)等都可以单位、家庭为单位参加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

第四条城区居民住院医疗保险纳入全市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实行目标管理、公平运作、民主监督。

第二章基金的筹集和缴费标准第五条居民住院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一)以家庭、单位缴费为基金来源主要渠道;(二)基金的利息收入和增值收入;(三)财政补助和社会捐助及各部门、单位有关资金;(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收入。

吉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3年吉林省社区卫生、妇幼保健与健康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3年吉林省社区卫生、妇幼保健与健康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吉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3年吉林省社区卫生、妇幼保健与健康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3.02.17•【字号】吉卫妇社发〔2013〕2号•【施行日期】2013.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吉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3年吉林省社区卫生、妇幼保健与健康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吉卫妇社发〔2013〕2号各市(州)卫生局:现将《2013年吉林省社区卫生、妇幼保健与健康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州)认真组织落实。

吉林省卫生厅2013年2月17日2013年吉林省社区卫生、妇幼保健与健康教育工作要点2013年,全省社区卫生、妇幼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将紧紧围绕全省卫生工作目标和卫生部妇社司《2013年社区卫生、妇幼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要点》(卫妇社综便函〔2013〕1号),积极沟通协调有关部门,深入调研、科学指导,加强培训交流与绩效考核,突出质量管理,注重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一、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内涵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深入开展社区卫生发展现状调研,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继续开展社区健康小屋建设项目,实现社区卫生健康小屋全覆盖。

制定健康小屋服务规范,促进健康小屋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有机结合,使其发挥更大作用。

继续开展全国和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加强省级社区卫生人员培训基地建设,按照《吉林省2012年社区卫生人员能力建设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吉卫妇社发〔2013〕1号)要求,继续开展对社区卫生人员的能力培训和适宜技术推广。

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培训内容,突出团队培训特色,强化培训实施前、中、后的管理,注重培训效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2218-2002)“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卫生部关于通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转岗培训或规范化培训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94号)、《卫生部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1〕第169号)文件要求,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执业登记和全科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确保依法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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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起来难度很大。“ 我们新一年 的工作 退症、 皮质醇增多症、 结节性多动脉炎 、 多

定要踏石有印 , 抓铁留痕 。 ” 长春市人社 发性硬 化病、 溶血性贫血、 肢端坏疽 、 持发 疗 、 恶 性肿 瘤骨转移双 磷酸盐 治疗 、 丙型
局局 长张宝琦 的话语掷 地有声 。面对挑 性肺纤维化 、 强直性脊 柱炎 、 慢性 阻塞 性 肝炎 ;城镇居 民门诊特殊疾病达 到 了 1 3 战, 长春人社人迎难而 上 , 另辟蹊径 , 从诊
对1 O O个 医用耗材进行 医保议价 团购 , 由
中间利益环节进行挤压 , 促进 医药价格 回
归合 理 , 为 解 决群 众 看 病 贵 问题 助 力 。
优 政 惠 民篇
4 0 %。 目前 , 城镇职 工慢 性病门诊病种已
月底 , 已有 4 6 4 8人享 受了待遇 , 统 筹基
患者的负担 , 以糖尿病并发症符合入院标 于放化疗的特殊性, 在 门诊治疗有一定的
准 的一次常规治疗为例 , 参保职工在吉大 危险性 ,恶性肿瘤患者每次放化疗 时 。 只
能 自付起付线住院治疗 , 大大增加 了恶性
治疗这些疾病。1 0个新病种推出后, 目前 二 院治 疗 , 个 人负担近 3 0 0 0元 , 而在 区 已有 1 4 8人享受了待遇 。
付治疗范 围。 参保居 民和参保职 工只需花 探 索。今年 , 长春市 区级 医院“ 双 向定额 ” 费住 院起付线 ( 参保 居民省级 医院 1 2 0 0 结算病 种新增 2 O种 , 达到 5 O种 , 一般的
元 、市 级 医 院 8 0 0元 、 区 级 医 院 为 6 0 0 元; 参保职 工省级 医院 1 5 0 0元 、 市 级 医
医保基金直接 和医用耗材供应商结算 , 对 达 4 4种 。截 至 2 0 1 3年 3月底 ,已经有 金 共 支 付 3 5 4 2万元 。 3 0 5 8 8人享受待遇 , 统 筹基金支出 1 4 1 2
分裂症、 情感性精神障碍、 唇腭裂等 1 0种
重大疾病 , 通过“ 打包 ” 付费将其纳入低 白
向定额 ” 是对单病种定额治疗政策的延伸 保险改革发展成果 。
和推广 , 也 是 对 支 付 方 式 改 革 更 为 深 入 的 核心词 : 提 高 提 高 恶性 肿 瘤 患 者放 化 疗 门诊 待 遇 “ 这 下 我 能 看得 起 病 了 ! ” 南 关 区恶 性
院“ 账房” 的角色 , 不问价钱 , 只管买单。复
和 医保基金很多时候都在“ 被付费” 。
针对这 一现 象。 今年长春市将新增冠 析 、 腹膜透析 、 肾移植后抗排 异治疗 、 结核 固醇血症 、 扩 张性心肌 病 、 甲状腺功能 减 疗 、 艾 滋病治 疗 、 血友 病治 疗 、 慢 性 白血
1 0
室 间隔缺损 、 先天性 动脉 导管 未闭 、 先天 费用进行定额支付 , 超支部分 由协议 医院 本 医疗保障 范围 , 以实际行 动支持 、 推动 性肺 动脉 瓣狭窄 、 再 生障碍性 贫血 、 精神 承担 , 医疗
溃疡病 、慢性 肾小球 肾炎等 2 0种职工医 治疗 、 艾滋病 、 腹膜 透析 、 血友病 、 丙型肝
炎、 慢 性白血病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系统性
关系, 发挥团购优势 。 推动 医院降价 。 2 0 1 3 保 门诊慢性病 , 每月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
0 0元 , 由统筹基 金补助 6 0 %, 个人 承担 红斑狼疮 、 年, 长春市人社部 门将 委托政府采购 中心 3 帕金森 氏综合症 。截 至今年 3
推进 : 实现 1 0 0个 医用 耗 材 的 医 保 议 价 团购
级 医院“ 双定额 治疗 ” 个 人负担 只需 7 0 0 肿瘤患者的负担。针对这一情况 , 今年长
兀 0
春市对恶性肿瘤放 化疗政策进行 了调 整 。 患者须住院进行放 化疗 的, 一个年度只收
增加 2 O个职 工 医保 门诊 慢 性 病 病 种
疗 项 目入 手 , 改变传统“ 不 问价 钱 , 只 管 买 单” 的管理方式 , 绕 开 医疗 过 程 中的 利 益
肺病 、 真性红 细胞增 多症 、 血小板减 少性 种 : 恶性肿瘤放化疗 、 结核病抗结核治疗 、
紫癜、 慢性 肾盂肾炎 、 慢性盆腔炎 、 消化性 血液透 析 、 精神分裂症 、 肾移植后抗排 异
常见病 、 多发病参保患者都可 以在区级医 肿瘤患者刘大爷高兴地说。 恶性肿 瘤放化 院进行“ 双 向定额 ” 结算治疗 , 极大减轻了 疗虽然 以前列入门诊特殊疾病范 围 , 但 由
院1 0 0 0元、 区级 医院 7 0 0元 ) , 儿童病种
儿童 患者 只 需 要 花 1 0 0元 , 就 能 实 现 住 院
杂 的利益链条和信息的不对称 , 使得 患者 状动脉 支架植入术后抗血小板治疗 、 高胆 病抗结核治疗、精神病 ( 精神分裂症 ) 治
医药关系错综复杂 ,波及多方利益 ,
退症 、 中枢 性尿崩症 、 肾上腺 皮质功 能减 病 、 再 生障碍性贫血 、 系统性红斑狼疮 、 帕 金森氏综合症 、 子宫 内膜异位 症内分泌治
医疗保险机构作为第三支付方 , 参与
医疗竞价 , 发挥 团购效应 , 保 护 参 保 人 的
随 着社 会的高速 发展和 人民生 活方 取一次 起付标准 费。像刘 大爷这样 的情 式 的改 变 , 心 脑血管疾 病 、 糖 尿病等慢 性 康构 成严重威胁 , 也给参保者 带来了沉重 的经济 负担。 况 ,放化疗一个周期需要 8次左右治疗 ,
利益, 本是职责 所在 。然 而 , 由于种种 原 病患病率快速上升 , 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 在省级医院就能省下一万元左右的费用。 因, 我国 医保经办机构 的作 用还 没有 得到 充分发挥 。长期 以来 , 医保一直充 当着医
目前 , 长春市城镇职 工门诊特殊疾病
达到了 1 5种 :恶性肿瘤放化疗 、血液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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