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中非学院心理委员规章制度(试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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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委员的工作管理制度范文

心理委员的工作管理制度范文

心理委员的工作管理制度范文心理委员的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心理委员的工作,提高心理健康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制定本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条心理委员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的重要力量。

心理委员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与辅导、心理测试与评估等方面。

第三条心理委员的工作宗旨是以促进学生心理健康为目标,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提高学生的心理适应能力和情绪管理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心理委员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与、保密尊重、公平公正、服务领导、安全顾问。

第五条心理委员的工作重点是进行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组织心理辅导课程和活动、协助学校开展心理测试与评估等工作。

第六条心理委员的工作目标是提供全面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扰,促进其全面发展。

第二章心理委员的选拔与培训第七条学校在每个学年初,组织心理委员的选拔工作。

选拔程序包括报名、初试和复试等环节。

第八条心理委员选拔的基本要求是具备一定的心理素质和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能够承担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

第九条心理委员在选拔中通过初试后,需要参加相应的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心理健康知识、心理辅导技巧、心理测量与评估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第十条心理委员在培训期间,要进行实践训练,提高自己的辅导能力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心理委员的工作安排第十一条心理委员工作由心理教师负责统筹安排,具体分工由心理委员会成员共同商议决定。

第十二条心理委员会成员要履行工作职责,按时参加例会和培训。

第十三条心理委员会成员按学期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第十四条心理委员会成员要积极联系班级学生,了解他们的心理情况,及时向学校心理教师报告。

第十五条心理委员会要组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对心理健康的认知和理解。

第十六条心理委员要协助心理教师组织心理辅导课程和活动,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第四章心理委员的工作制度第十七条心理委员要严守工作纪律,保守秘密,尊重学生权益,不得泄露他人的隐私。

心理委员工作规章制度内容

心理委员工作规章制度内容

心理委员工作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心理健康工作,发挥心理委员的作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心理委员是学校心理健康工作的组织者和推动者,具有一定的心理知识和技能,负责学校心理健康工作的指导、宣传和咨询服务。

第三条心理委员必须积极履行工作职责,保守工作秘密,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良好形象。

第二章心理委员的选拔和管理第四条学校每学年组织选拔一批心理委员,选拔方式根据学生的心理素质和意愿自愿报名,通过资料筛选、面试等程序选拔。

第五条心理委员的管理由心理健康教师和校园心理辅导员负责,指导心理委员开展心理健康工作。

第六条心理委员应积极主动参加心理健康培训和学习,提升自身的心理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七条心理委员要尊重每一个个体的隐私和个人权益,不得泄露他人的个人信息,严守工作纪律。

第三章心理委员的工作职责第八条心理委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1. 组织和开展校园心理健康宣传活动,增进全校师生的心理健康意识;2. 接受学生的心理咨询,倾听学生的心声,提供有效的心理支持和帮助;3. 关注学校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心理问题;4. 参与学校的心理健康工作规划和评估,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第九条心理委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热心帮助他人,尊重和关爱每一个求助者。

第十条心理委员应学会自我调节和管理,维护自身的心理健康,不因他人的问题影响自己的情绪和状态。

第四章心理委员的奖惩制度第十一条对于表现突出的心理委员,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例如荣誉证书、奖金等。

第十二条对于工作不认真负责、违反规章制度的心理委员,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责令其停止工作或取消心理委员资格。

第十三条心理委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利用心理咨询的机会谋取个人的利益。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由学校心理健康教师和校园心理辅导员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心理部规章制度范本(3篇)

心理部规章制度范本(3篇)

心理部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心理部的日常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心理部是学校的重要部门,负责为师生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保障校园心理健康。

第三条心理部工作人员应具备专业的心理学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以保证服务的专业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心理部实行服务对象的保密原则,对咨询者的个人信息和咨询内容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或用于其他用途。

第五条心理部的工作宗旨是为师生提供安全、舒适、温暖的心理咨询和辅导环境,倾听他们的情感和困惑,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第六条心理部要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师生的心理健康意识和能力。

第七条心理部要定期组织学校心理健康测评,对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早发现、早干预,防止心理疾病的发生和加重。

第八条心理部与学校其他相关部门应加强合作,共同关注和解决师生的心理健康问题。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心理部设有部长、副部长和心理咨询师等职务。

第十条心理部部长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心理部的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

第十一条心理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日常运行和人员安排。

第十二条心理咨询师负责为师生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必须具备相关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心理部工作人员按照部长的安排进行工作,遵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四条咨询预约:师生可以通过电话、网站或线下预约方式进行心理咨询的预约,接待员应认真记录预约信息,安排适当的时间和地点。

第十五条咨询过程:咨询师应保持专业和严谨的态度,倾听咨询者的心声,主动探索问题的来龙去脉,并在保密的基础上给予适当的建议和指导。

第十六条监督评估:心理部应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和服务评估,有效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十七条工作汇报:心理部应定期向学校领导进行工作汇报,向学校师生公示工作成果。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八条心理部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标准和流程,确保服务质量的稳定和可靠。

第十九条心理部应定期开展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学校心理委员管理制度

学校心理委员管理制度

学校心理委员管理制度学校心理委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心理委员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负责学校内心理教育工作和心理咨询服务。

第三条心理委员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面向全体、关注个体、注重发展、服务为先。

第四条心理委员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公正、客观、保密、规范。

第二章任命与培训第五条学校心理委员由学校校长任命,任期两年。

第六条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招聘一定数量的心理学专业的在职教师担任心理委员,特聘一定数量的心理学专业的专职心理委员。

第七条新任命的心理委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学校应定期组织心理委员进行培训,提高心理委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实践能力。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九条学校心理委员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 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包括心理讲座、心理知识普及、心理测试等;2. 维护学生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心理问题;3. 开展心理咨询服务,为学生提供心理支持和辅导;4. 协助学校开展心理评估和心理干预工作;5. 组织开展心理援助活动,关注困境学生的心理健康。

第十条心理委员应按照学校的要求,定期提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第十一条学校应为心理委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设施。

第十二条心理委员有权利开展心理工作所需的调研、补充资料等工作。

第十三条心理委员有义务按照学校的规定,及时向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保守咨询信息的保密。

第十四条心理委员有义务与学校其他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推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第十五条心理委员有义务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和业务能力,时刻关注心理学领域的最新发展。

第五章工作机制第十六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心理委员工作机制,确保心理委员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学校应建立心理委员会,由校长亲自担任主任,校内的心理委员担任委员。

第十八条心理委员会应定期开会,研究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

心理委员规章制度

心理委员规章制度

实用文档心理委员规章制度为了贯彻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院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建议》,规范班级心理委员的选拔、组织、管理与考核,充分发挥心理委员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作用,本制度制定如下:一、心理委员的职责:1.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介绍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观点。

2.协助心理普查和心理档案的建立。

3.观察并及时反映本班学生的心理活动,以月度报告形式向指导老师和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工作站汇报。

4.协助开展班级相关的心理活动,如主题班会、集体指导、集体合作活动等。

5.及时发现问题,当个别同学有严重心理问题时,要立即报告,并指引其XXX老师寻求帮助。

6.对有必要进行心理测量的学生进行集体登记,并与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工作站老师联系。

7.协助教室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

实用文档8.每学期撰写工作总结,并上报心理工作站。

9.工作按照保密原则,保护同学的权益,不得任意泄漏同学的隐私。

二、心理委员的产生与撤换:1.产生:由个人自发、班级介绍、指导老师观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工作站审查的方式产生。

心理委员作为班委的一员,需自发报名,由指导老师审查,由心理工作站老师审查培训后才能履行职责。

2.撤换:如院、系、班中任何一级认为某人不适合担任心理委员职务时,可对其进行撤换。

心理委员因个人原因也可随时向班委申请离职。

三、心理委员的培训:心理委员产生后,需接受心理专业老师的系统培训。

培训时间为每年9-10月份,对重生中选拔出的心理委员进行培训。

全体心理委员需参加5月份的培训,无故不参加者不能再担任心理委员职务。

实用文档四、心理委员的管理:心理委员属于班委会成员,同时具备XXX会员资格,归所在系和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工作站两重领导。

心理委员的考核实行院、系、班相联合的考核方式。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工作站对心理委员的工作进行年度评审和表彰。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如有补充或修改,须经班委会和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工作站审批后方可生效。

4.具备一定的心理知识和心理辅导能力;5.具备优秀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6.没有严重的心理问题或疾病。

心理委员的相关规章制度

心理委员的相关规章制度

心理委员的相关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师生的心理健康,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心理辅导工作,培养学生健康心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心理委员是学校心理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开展心理辅导、心理教育等工作,维护学生心理健康。

第三条心理委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爱岗敬业,具备心理知识和辅导能力,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心理学相关知识,熟悉心理辅导技巧。

第四条心理委员的任职程序:学校招募心理委员人选,经过选拔和培训后,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确认,才能正式担任心理委员工作。

第五条心理委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主持班级心理活动,开展心理辅导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心理问题。

2.配合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宣传心理知识,促进学生心理健康。

3.接受学校安排的相关培训,提高自身的辅导能力和专业水平。

4.协助学校进行心理调查,收集学生心理问题资料,为学校提供参考意见。

第六条心理委员的待遇和奖励:学校将为心理委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保障其正常开展工作。

对表现优异的心理委员,学校将给予奖励和鼓励。

第七条心理委员的纪律:心理委员应当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相关规定,保守学生的个人隐私,不泄露学生的隐私信息。

不得擅自接受他人委托进行心理辅导活动,否则将受到严厉的处理。

第八条心理委员的辅导技巧:心理委员应当提高自身的辅导技巧,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的心理专业知识,善于倾听和沟通,能够有效地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

第九条心理委员的责任:心理委员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对学生的心理问题给予及时的关注和帮助,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心理服务工作,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学校相关部门应当认真执行,对于不遵守规定的心理委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以上规定,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即刻实施。

希望广大心理委员认真履行自身的工作职责,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为学校的心理服务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心理委员的工作管理制度

心理委员的工作管理制度

心理委员的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制定本工作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宗旨是: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心理健康服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工作职责1. 负责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和心理健康讲座。

2. 督促各班级心理委员开展心理测试、问卷调查等活动,了解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

3. 协助学校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工作,针对学生心理问题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支持。

4. 组织开展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活动,如心理健康周、心理健康讲座、心理健康展览等。

5. 协助学校开展心理健康风险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学生心理问题,并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三、工作机构1. 学校心理委员会:由心理委员、心理老师和学校领导组成,负责制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和指导。

2. 班级心理委员会:由各班级心理委员和班主任组成,负责具体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并向学校心理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

四、工作流程1. 制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包括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心理健康讲座、心理测试等内容。

2. 通知各班级心理委员,确定具体的开展活动的时间和方式,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3. 收集学生心理健康情况的数据资料,分析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4. 组织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

5. 每学期末,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调整下一学期的工作计划。

五、工作要求1. 心理委员应具备一定的心理知识和心理辅导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各种心理测试工具,对学生的心理问题进行评估和解决。

2. 心理委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能够与学生、老师和家长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作。

3. 心理委员应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不得利用心理工作进行非法活动或传播不良信息。

4. 心理委员应树立正确的为人师表形象,认真对待学生心理健康问题,为学生提供专业的心理支持和帮助。

心理委员培训规章制度内容

心理委员培训规章制度内容

心理委员培训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心理委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培养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心理委员培训内容包括心理知识学习、心理技能训练、心理辅导实践等方面。

第三条心理委员培训时间、地点、方式由心理委员办公室确定,并通知相关人员。

第四条心理委员必须遵守培训纪律,按时参加培训课程,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第五条心理委员必须尊重培训教师和其他培训人员,遵守培训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培训秩序。

第六条心理委员必须积极参与培训活动,主动学习和提高自身的心理服务能力。

第二章培训内容第七条心理委员的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心理学基础知识学习:包括心理学概论、心理学发展历程、心理学研究方法等内容。

(二)心理测量与评估技术:包括心理测量工具的选择、使用和数据分析等内容。

(三)心理危机干预技术:包括常见的心理危机及处理方法、危机干预的基本原则等内容。

(四)心理咨询与辅导技术:包括心理咨询过程中的沟通技巧、辅导方法、咨询师职业操守等内容。

(五)其他相关课程:包括心理学专业知识、心理服务工作中的实际案例分析等内容。

第八条培训内容由心理委员办公室制定培训大纲,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更新。

第九条培训内容由培训教师提供,教师应具备专业素质和教学经验,保证培训质量。

第十条培训内容由培训教师授课,心理委员必须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讨论,完成相关作业。

第三章培训方式第十一条心理委员的培训方式主要包括课堂教学、实践操作、研讨会等形式。

(一)课堂教学:采用讲授、讨论、案例分析等方式进行,培训教师根据内容设置相关课程。

(二)实践操作:在实践中学习、反思和提高,在实际工作中提升心理服务能力。

(三)研讨会:组织心理委员进行案例研究、课题研讨、心理技术交流等,促进学习和交流。

第十二条培训方式由心理委员办公室确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更新。

第十三条心理委员必须按时参加培训,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席,需提前请假并说明原因。

心理部规章制度

心理部规章制度

心理部规章制度
1. 心理部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2. 心理部成员应保守与学生和家长的咨询内容及个人信息,不得泄露;
3. 心理部成员应尊重每位咨询对象的隐私权和自主权,不得强制或擅自干涉他人的决策和行为;
4. 心理部成员应秉持客观、公正、专业的原则,不得因个人偏见或利益冲突影响咨询工作;
5. 心理部成员应定期参加培训和学术研讨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6. 心理部成员应建立和维护良好的与其他部门和机构的合作关系,共同推进学校心理健康工作的发展;
7. 心理部成员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保护咨询记录的安全和隐私;
8. 心理部成员应及时向心理部负责人或学校主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接受监督和指导;
9. 心理部成员应积极参与心理健康宣传和倡导活动,提高心理健康意识和素质;
10. 心理部成员在处理突发事件和危机干预时,应按照学校相关应急预案进行操作。

以上是一般性的心理部规章制度,具体的规章制度应根据不同学校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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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委员工作规章制度汇编

心理委员工作规章制度汇编

心理委员工作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升师生心理素质,维护师生心理健康,根据《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心理委员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骨干力量,其主要任务是开展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心理健康活动,提供心理咨询和帮助。

第三条心理委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心理学知识和辅导能力,热爱师生,热心参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第四条学校应当充分支持心理委员的工作,为其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条件,保证其顺利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工作。

第二章心理委员的选拔与培训第五条学校根据学生志愿和心理素质,通过面试等方式选拔具备一定心理知识和辅导能力的学生担任心理委员。

第六条心理委员在选拔后应当接受一定的培训,包括心理学基础知识培训、心理健康服务技能培训等。

第七条学校应当定期组织心理委员进行进修和培训,提升其心理教育和服务能力。

第八条心理委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

第九条学校应当加强对心理委员的管理和指导,及时解决心理委员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章心理委员的工作内容第十条心理委员应当定期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包括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心理健康讲座、心理调适训练等。

第十一条心理委员应当主动了解同学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

第十二条心理委员应当协助心理老师开展心理咨询服务,为师生提供心理辅导和咨询。

第十三条心理委员应当协助学校处理学生心理问题,如学习焦虑、人际关系问题等,积极为学生排忧解难。

第十四条心理委员应当维护师生心理安全,不泄露他人隐私,严格保护学生个人信息。

第十五条心理委员应当主动提升自身素质,不断学习、进步,提高自身心理服务能力。

第四章心理委员的评价与奖惩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定期对心理委员的工作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激励。

第十七条对于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心理委员,学校应当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惩处。

心理委员规章制度

心理委员规章制度

心理委员规章制度【篇一:心理委员规章制度】心理委员管理制度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院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规范班级心理委员的选拔,组织,管理与考核。

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自助与互助作用,结合我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条列:一、心理委员的职责:1、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介绍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概念。

2、协助做好新生的心理普查和心理档案建立工作。

3、观察并及时反应本班学生心理活动,以月度报告形式给辅导老师和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工作站的老师。

4、协助开展班级相关心理活动,如:主题班会,团体辅导,团体合作活动等。

5、及时发现问题,当个别同学有严重心理问题时,要及时汇报,并引导其XXX老师寻求帮助。

6、对有必要做心理测量的学生进行集体登记并与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工作站老师取得联系。

7、协助教室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

8、每学期写好工作总结,并上报心理工作站。

9、工作遵循保密原则,维护同学的权益,不得随意泄露同学的隐私。

二、心理委员的产生与撤换:1、产生:由个人自愿,班级推荐,辅导老师考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工作站审核的方式产生。

心理委员做为班委的一员,可以通过自愿报名,由辅导老师审核,由心理工作站老师审核培训,才可以行使职责。

2、撤换:如果院、系、班中任何一级以为某人不符合担任心理委员职务时,可对其进行撤换。

心理委员由于个人缘故原由也可以随时向班委申请告退。

三、心理委员的培训:心理委员产生后,并不能立即入手下手行使职责,而应该颠末心理专业老师的系统培训。

培训时间为每年9-10月份,对新生中选拔出的心理委员进行培训。

5月份对全体心理委员进行培训,无故不加入培训者不得再担任心理委员工作。

四、心理委员的管理:心理委员属于班委会成员,同时具备XXX会员资格,归所在系和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工作站双重领导。

心理委员的考核实行院、系、班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工作站对心理委员的工作进行年度评审与表彰。

学校心理咨询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心理咨询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心理咨询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学生心理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的开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心理咨询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学生和教职员工,明确了学校心理咨询的组织管理方式、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流程、保密制度和行为规范等具体内容。

第三条学校心理咨询管理机构设在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负责学校心理咨询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四条学校心理咨询管理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心理咨询管理机构和学校相关领导。

第二章服务对象第五条学校心理咨询服务对象为全体学生以及教职员工。

第六条学校心理咨询服务对象根据服务需求和特殊情况进行分类,分为个人咨询服务对象和团体咨询服务对象。

第七条个人咨询服务对象是指因个人心理问题需要进行个别心理咨询的学生和教职员工。

第八条团体咨询服务对象是指因集体心理问题或共同心理需求需要进行集体心理咨询的学生和教职员工。

第九条学校心理咨询服务对象应经过相关培训并接受相关资格认证,具有一定的心理咨询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十条学校心理咨询服务内容包括心理咨询、心理测评、心理辅导、心理训练、心理治疗等服务项目。

第十一条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应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内容,确保服务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服务流程第十二条学校心理咨询服务流程包括心理需求评估、目标制定、服务实施、服务评估等阶段。

第十三条学校心理咨询服务流程应遵循客户中心原则,根据服务对象的特点和需求,进行个性化的服务规划和实施。

第五章保密制度第十四条学校心理咨询工作应遵守保密原则,确保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第十五条学校心理咨询服务对象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咨询内容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或公开披露。

第六章行为规范第十六条学校心理咨询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侵犯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学校心理咨询服务对象应发挥积极主动性,遵守约定规则,配合咨询工作人员的工作,共同维护心理咨询服务的秩序和效果。

心理委员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心理委员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升学生心理素质,构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心理委员是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核心力量,负责协助班主任、辅导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为同学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班级心理委员。

第二章心理委员职责第四条心理委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热爱心理健康教育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2. 具备一定的心理学知识,能够识别和解决常见心理问题;3.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第五条心理委员的主要职责包括:1. 定期向班主任、辅导员汇报班级心理健康状况;2. 协助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如心理讲座、心理沙龙等;3. 关注班级同学的心理动态,及时发现并上报心理异常情况;4. 为有心理困扰的同学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协助其解决心理问题;5. 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自身心理素养;6. 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同学们的心理健康意识。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六条心理委员应按照以下流程开展工作:1.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班级心理健康状况调查,了解同学心理状况;2. 发现心理异常情况,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汇报,并协助开展心理疏导;3. 定期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同学们的心理健康意识;4. 为有心理困扰的同学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协助其解决问题;5. 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培训,提升自身心理素养;6. 定期总结工作,向班主任、辅导员汇报工作情况。

第四章奖惩机制第七条对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心理委员,给予以下奖励:1. 评选为“优秀心理委员”;2. 优先推荐参加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培训;3. 在学校范围内进行表彰。

第八条对不履行职责、工作失职的心理委员,给予以下处罚:1. 警告;2. 取消“优秀心理委员”评选资格;3. 严重失职者,予以解聘。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心理委员规定的规章制度

心理委员规定的规章制度

心理委员规定的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的良好秩序,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成长,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完善学生服务体系,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心理委员会是学校内设机构,负责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心理辅导服务和心理干预活动,协助学校管理学生心理问题。

第三条心理委员会成员由心理老师、辅导员、学生代表等组成,任职期限为一学年。

心理委员会主席由心理老师担任,负责领导和协调工作。

第四条心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1. 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传播正能量,提升学生心理素质;2. 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倾听学生心声,解决心理困扰;3. 开展心理干预活动,帮助学生走出心理困境,重建自信;4. 指导学生建立健康的心理防线,预防心理问题的发生;5. 协助学校管理心理问题,推动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心理委员会开展工作应遵守以下准则:1. 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尊重学生隐私,保密学生心理信息;2. 忠诚于学校,团结同事,共同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3. 热心服务,耐心倾听,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4. 不得擅自传播、夸大学生的心理问题,不得泄露学生信息;5. 关爱学生,鼓励学生,帮助他们成长。

第六条心理委员会成员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1. 保持良好的学习态度,努力提升自身专业水平;2. 严守职责范围,不得越权处理学生心理问题;3. 任职期间不得辞职,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主席请示;4. 不得利用心理工作谋取私利或损害学校利益;5. 不得参与学校内部纷争,维护学校内部和谐。

第七条心理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工作总结和下一步计划,确定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

第八条心理委员会每周例行接待学生心理咨询,确保心理服务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心理委员会向学校领导定期报告工作进展和成果,接受学校领导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条心理委员会在遇到复杂的心理问题时,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寻求专家意见和支持,共同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

第十一条心理委员会在工作中发现学生异常情况或紧急事态时,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学生安全,报告学校领导做好应急处理。

心理委员工作章程模板

心理委员工作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心理素质,预防和解决学生心理问题,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心理委员是班级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力量,负责协助班主任、辅导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班级学生的心理问题。

第二章职责与义务第三条心理委员的主要职责:1. 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定期组织心理健康知识讲座、研讨会等活动,提高同学们的心理健康意识。

2. 关注同学心理状况:密切观察班级同学的心理变化,及时了解同学的心理需求和困惑。

3. 心理辅导:对有心理困扰的同学进行耐心倾听、沟通,提供心理支持,帮助其走出困境。

4. 信息反馈:将班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定期向班主任、辅导员汇报,及时反映学生的心理问题。

5. 危机干预:在同学出现心理危机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6. 组织活动:策划并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丰富同学们的心理生活。

第四条心理委员的义务:1. 遵守纪律: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

2. 保密原则:对同学的个人隐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他人。

3. 不断学习:积极参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提高自己的心理辅导能力。

4. 团结协作:与班主任、辅导员及其他心理委员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五条心理委员应定期开展以下工作:1. 心理健康知识普及:通过讲座、宣传栏、网络等多种形式,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2. 心理辅导:对有心理困扰的同学进行个别辅导,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3. 心理沙龙:定期组织心理沙龙活动,增进同学之间的交流与理解。

4. 心理测评:协助开展心理测评工作,了解同学们的心理健康状况。

5. 危机干预:在同学出现心理危机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第六条对表现优秀、成绩显著的心理委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对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心理委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取消心理委员资格等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章程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心理部规章制度

心理部规章制度

心理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心理部的管理和规范心理服务工作,保障师生的心理健康,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心理部是学校的一个重要部门,主要负责为师生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服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测评等工作。

第三条心理部依据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自己的工作。

第二章心理咨询与辅导第四条心理部提供的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主要包括个体咨询、团体咨询、在线咨询等形式。

第五条心理咨询师在进行咨询和辅导时,应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保障个案信息的保密性。

第六条师生在接受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时,应遵守心理咨询师的指导,配合完成相关任务和作业,并确保咨询和辅导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心理健康教育第七条心理部要定期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心理健康意识和自我调适能力。

第八条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包括心理压力管理、情绪管理、人际关系处理、学业和职业发展等方面。

第九条心理部要协助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提供相应的教学资源和教学辅助材料。

第四章心理测评第十条心理部开展心理测评的目的是为了了解师生的心理特点及问题,并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指导。

第十一条心理测评必须经过师生的自愿参加,并确保测试结果的保密性。

第十二条心理部要不断提升测评师的专业水平,保证心理测评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团队建设和自我提升第十三条心理部要定期组织团队建设活动,加强部门成员之间的沟通和协作能力。

第十四条心理部成员要参加相关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十五条心理部要建立健全部门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流程。

第六章管理和监督第十六条心理部要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七条心理部要定期向学校汇报工作情况和成果。

第十八条学校要建立健全对心理部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的机制,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心理部所有。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主动遵守和执行。

学院心理部工作制度(5篇)

学院心理部工作制度(5篇)

学院心理部工作制度一、规章制度1.学生加入心理部须参加该部门的招新,通过部门的严格审核后,方能加入本部门。

2.注重个人品德修养,积极向上,争取成为其它同学学习的榜样。

3.成员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有权按规定承担本部门职务工作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4.在例会或活动期间,成员有重要事情需请假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部长提交请假条,经签字后方能生效。

5.学生退出心理部,须向该部门提交书面申请书,经过部门严格商议,做出决定后,方可退出本部门。

6.每一位成员必须树立自己的主人意识,对学校和本部门的事要密切____。

7.若有成员违反有关规定者,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二、日常工作1.围绕学院的中心任务,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活动。

2.对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规划,审核。

制定工作计划并____实施。

3.开展心理咨询工作,做好预约、值班工作。

热情接待求询者,对咨询工作严格保密。

4.利用各种途径,宣传普及大学生心理教育知识。

5.负责对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调查,建立学生档案。

6.对学生常见的轻微心理问题进行必要咨询,对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及时干预,或向有关方面提出治疗建议。

7.积极开展科学研究,____参加各种形式的学术,业务交流。

8.负责对心理部成员,各班级心理委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

9.配合并完成学生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三、部门纪律1.开会三次无故缺席者,视为自动退出部门。

2.部门开展活动,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心理咨询中心值班五次无故缺席者,视为自动退出本部门。

3.每次会议,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有事提前按规定请假。

4.每次会议做好开会记录,按时上交工作总结。

5.遵守学校校规校纪,出现违反校规者,一律退出本部门。

附则:1.本工作制度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属于心理部。

2,以上规定作为部门成员评优的审核标准。

学院心理部工作制度(2)是为了规范学院心理部门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学院心理部工作制度的例子:1. 工作时间和考勤: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根据学院安排。

学校心理部门规章制度范本

学校心理部门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教职工以及心理部门工作人员。

第三条心理部门工作宗旨:以人为本,关爱学生,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提高学生心理健康素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全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实施。

第五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要职责:(一)制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三)对有心理困扰的学生进行心理咨询和辅导;(四)对心理危机学生进行干预和援助;(五)对教职工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培训;(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第三章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第六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包括:(一)心理健康讲座;(二)心理知识竞赛;(三)心理影片欣赏;(四)团体辅导;(五)心理咨询。

第七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包括:(一)个体心理咨询;(二)团体心理咨询;(三)心理测评;(四)心理危机干预。

第八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有心理困扰的学生进行跟踪服务,关注其心理健康状况,及时调整辅导方案。

第四章教职工心理健康教育第九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定期为教职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培训,提高教职工心理健康素质。

第十条教职工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包括:(一)心理健康知识讲座;(二)心理调适技巧培训;(三)心理压力应对策略培训;(四)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培训。

第五章心理危机干预第十一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立健全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干预、及时援助。

第十二条心理危机干预流程:(一)发现危机:学生、教职工、家长等发现学生心理危机情况,应及时报告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二)评估危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危机学生进行评估,确定危机程度;(三)干预措施:根据危机程度,采取相应干预措施,包括心理辅导、心理治疗、转介等;(四)跟踪服务:对危机学生进行跟踪服务,关注其心理健康状况。

心理委员提出的规章制度

心理委员提出的规章制度

心理委员提出的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为了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我校特成立心理委员会,并制定了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的宗旨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明确心理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利,规范心理委员会的工作程序,保障学生心理健康的需求。

第二章心理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1. 心理委员会由学校相关负责人、心理教师和学生代表共同组成。

其中,学校相关负责人负责指导和协调心理委员会的工作,心理教师负责提供心理健康知识和服务,学生代表负责传达学生心理需求和建议。

2. 心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心理素质;(2)组织心理咨询和辅导工作,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3)开展心理调查和评估工作,了解学生心理需求;(4)协调学校各方资源,打造心理健康学习环境。

第三章心理委员会的工作程序1. 心理委员会每学期定期召开例会,研究制定心理健康教育计划和活动方案,安排具体工作任务。

2. 心理委员会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开展针对性的心理教育活动,如心理健康讲座、心理测试等,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3. 心理委员会安排心理教师进行心理咨询和辅导工作,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保障学生心理健康。

4. 心理委员会定期开展心理调查和评估工作,了解学生心理需求,及时调整心理健康教育方案。

5. 心理委员会协调学校各方资源,组织学生参与心理健康活动,构建和谐的心理健康学习环境。

第四章心理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1. 心理委员会有权利提出心理健康教育计划和活动方案,得到学校相关负责人的支持和配合。

2. 心理委员会有权利安排心理教师进行心理咨询和辅导工作,保障学生心理健康。

3. 心理委员会有权利开展心理调查和评估工作,了解学生心理需求,及时调整工作方向。

4. 心理委员会有义务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升学校整体心理素质。

5. 心理委员会有义务协调学校各方资源,创造和谐的学习环境,保障学生心理健康需求。

2024年心理部规章制度

2024年心理部规章制度

2024年心理部规章制度2024年心理部规章制度(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心理服务工作的管理,规范心理部的运行,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承担心理服务工作的心理部,系主任为全体心理部成员的工作领导。

第三条心理部的任务是提供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和心理评估等心理服务,协助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体系的建设。

第四条心理部的工作原则是积极主动、专业可靠、保密安全、公平公正。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心理部设有主任、副主任若干名,由系主任按照工作需要任命。

第六条心理部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按照计划开展工作。

第七条心理部主任、副主任要负责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召开部门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八条心理部要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做好相关资料、案例的整理、保管和归档工作。

第九条心理部要积极引导和培养心理志愿者队伍,加强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心理服务的覆盖面和质量。

第三章专业服务第十条心理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职业道德的要求,开展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和心理评估等专业服务。

第十一条心理部要加强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师资队伍建设,鼓励师资参加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十二条心理部要制定规范的咨询流程和辅导方案,并及时调整和优化,确保心理服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心理部要建立心理评估的技术体系和评估方法,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第十四条心理部要确保咨询、辅导和评估过程中的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严守职业道德和保密纪律。

第四章心理健康教育第十五条心理部要积极参与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供心理健康教育资源。

第十六条心理部要制定心理健康教育的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第十七条心理部要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的评估机制,及时评估教育活动的效果和影响,不断改进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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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
心理委员规章制度(试行条例)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各班班干部管理,明确心理委员在班级内部管理职责,使班
级心理健康工作更加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实际情况,特制
订本制度;
(二)各班心理委员需严格遵守本制度中的各项规定;
(三)心理委员依据“个人自愿,班级推荐,辅导员考察”原则和程序选定
1.学生自愿报名或班级同学或辅导员推荐,辅导员、优秀心委、心理
相关老师面试考核,每班最终确定一至两名心委;
2.心理委员不同于其他班干部,一旦选定,原则上四年不能更换。


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需由本人向学工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
更换;
(四)心理委员必须遵守保密原则。

心理委员对所从事的工作必须严格保密,
对所接触的同学隐私不得向任何人泄漏;
(五)心理委员应明确各项工作职责,更好地完成心理委员应尽的义务,保
证学院心理健康工作有效开展。

第二章心理委员基本要求
(一)热心班级心理健康工作,有服务同学之心;
(二)待人真诚、善解人意,在班中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三)乐观开朗,积极向上,心理素质良好,能够做到悦纳自己;
(四)具备敏锐观察力、良好的理解力、表达和沟通能力;
(五)善于倾听,为人耐心;
(六)对心理学感兴趣,有一定的心理知识;
(七)实事求是,工作有责任心。

第三章心理委员权利
(一)在学年末,拥有与班委相同的能力加分;
(二)拥有相关心理知识免费培训的机会;
(三)可以选修《学生心理辅导与活动设计课》;
(四)可优先参加有人数限制的心理部、辅导总站的相关活动;
(五)拥有参加校级或院级优秀心理委员评选的资格。

第四章心理委员职责
(一)准时参加心理委员培训,努力学习并不断提高自身相关心理知识水平;
(二)准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到场后请于工作人员处签到,如需请
假需提前一天告知相关人员原由;
(三)及时传达心理部相关通知,确保班级同学人人通知到位,并做好回复
工作;
(四)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心理主题班会
1.班会主题依班级需要自行选定,如:寝室关系、异性交往、考前心
理调适、压力应对、学业生涯规划、网络利用等等。

2.班会召开时间暂定于11月、4月,具体召开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3.召开班会前一周,上交心理主题班会方案,经心理部审核后再行召
开;
4.召开班会前一天,需要通知相关干事具体时间、地点;
5.召开班会后,需在一周内上交心理主题班会总结表;
6.心理主题班会方案只需电子稿,心理主题班会总结需要电子稿和纸
质稿;
(五)每月23号22:00之前需上传晴雨表、心委工作总结电子稿,工作总结
分为本月回顾、下月展望;
(六)领取、发放心理健康相关资料,如心海扬帆报纸、心理调查问卷等;
(八)加强与其他班干部尤其是寝室长的联系,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帮助
有困惑和烦恼的同学;
(九)各类电子稿统一发送到心理部邮箱(jgzfxshxlb2014@),纸
质稿上交到学办心理部文件夹内,格式以Word文档为主,另有说明的或已给出模板的除外,文件名统一为“班级+姓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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