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医疗警示制度
医疗安全警示制度

医疗安全警示制度康乐县人民医院医疗安全警示制度一、总则(一)目的:为了进一步增强全院职工特别是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保障意识和医疗风险的防范意识,强化医疗安全的监控机制,更有效的防止医疗缺陷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全院职工,尤其是医务人员,在实施诊断、治疗和其他服务的过程中,由于“作为不规范”或“不作为”而发生的任何有可能导致医疗事故出现的医疗实践,无论患者与家属有无投诉,都属于医疗安全的预警范围。
(三)原则:医疗安全预警要遵守“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为主要内容,以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为准绳,以深挖细查质量要素的各方面、医疗过程的各环节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为主要手段,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警示责任人从而确保医疗安全为目的。
(四)要求:医疗安全预警工作分级进行。
医院及各职能部门、各临床科室,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抓好落实。
二、医院安全预警分级根据在工作或医疗活动中责任人因失误造成的医疗缺陷的性质、成因及后果,将医疗安全预警项目分为三级。
(一)一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一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主要是指违反各项规范要求,但是尚未造成患者投诉等后果的行为。
1. 医疗文书(1)门、急诊医师未书写门诊或急诊病历。
(2)未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记录药物过敏史,输血患者未记录输血史。
(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住院志、首次病程记录、日常病程记录、各种侵入性操作术前记录(术前诊断)、术后记录及其它记录。
(4)凡决定转出的病人,经治医师未书写转科、转院记录。
(5)意外死亡病历未当天及时讨论并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
(6)手术患者未进行术前讨论。
(7)未及时鉴定医院规定的各种医患协议类文书。
(8)造成病历等资料损失或丢失。
(9)非特殊、疑难病人,未及时确诊(超过72小时)或未及时确定与更正、补充诊断及治疗方案,延误治疗,造成病人投诉。
(10)三级查房不及时,特别是上级医师查房不及时,造成病人投诉。
医疗安全预警制度

1.目的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医疗安全,防范和减少医疗纠纷。
2.适用范围适用于儿科所有医务人员。
3.制度内容3.1.医疗安全预警范围医务人员,在实施诊断、治疗和其他服务的过程中,由于“作为不规范”或“不作为”等而发生的任何有可能导致医疗差错、事故出现的医疗实践,无论就诊者与家属有无投诉,都属于医疗安全预警范围。
3.2.医疗安全预警分级根据诊疗过程中责任人实际造成的影响,医疗安全的缺陷性质、程度及后果,将医疗安全预警项目分为三级。
3.2.1.一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主要是指违反各项规范要求,但尚未造成就诊者投诉等后果的行为。
预计经科室内解释协调问题可以解决,若演变成纠纷有可能造成不良后果。
3.2.2.二级医疗安全预警项目医疗纠纷隐患的严重程度较重,预计经科室内解释协调有可能得到解决,若演变成医疗纠纷可造成一定的不良后果。
3.2.3.三级医疗安全预警医疗纠纷隐患严重,极有可能演变成严重的医疗纠纷,即使经科室全力解释协调问题仍将难以解决,隐患所涉及的医疗缺陷明显,将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
3.3.医疗安全预警管理程序3.3.1.科室建立医疗纠纷隐患预警零通报制度。
医护人员每日查房交班时,必须将医疗纠纷隐患情况作为交班内容向专科主任、护士长、上级主管医师报告。
3.3.2.医务人员发现预警情况,立即报告科主任及护士长。
专科主任、护士长根据不同级别的医疗安全预警。
在24小时内上报相应主管部门备案,或立即上报相应主管部门(节假日及休息时间上报行政值班室)。
相应主管部门立即派人与专科主任、护士长及相关人员共同讨论制定消除隐患的方案,并上报分管院长。
医院医疗风险预警制度(五篇)

医院医疗风险预警制度医疗风险预警、控制和追溯制度为了进一步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缺陷、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和因此而产生的医疗投诉及医疗纠纷,结合本院实际,制订如下医疗风险预警、控制和追溯制度。
一、医疗风险警示范围在实施诊断、治疗过程中,发生任何“作为”与“____”的医疗事件,无论患者与家属有无投诉,都是医疗风险的警示范围。
医疗风险警示分级根据诊疗过程中责任人实际造成的影响医疗风险的缺陷性质、程度,将医疗风险警示分为三级。
一级医疗风险警示1、未及时完成入院首次病程记录、病历、各种侵入性操作术前记录(术前诊断)、术后记录;未及时签订各种重要的医患协议书及书写影响病案内涵质量的重要医疗文献内容;2、未及时查房,连续两次以上,患者有投诉,但未发生医疗缺陷后果(以下简称后果);3、在诊疗过程中,有一定缺陷,但无后果;4、各种医疗操作不当或不成功,患者投诉但无后果;5、其他未引起后果,但有患者投诉的诊疗行为。
二级医疗风险警示1、超过____小时未完成住院病历、首次病程记录、各种侵入性操作术后记录等重要医疗文件,或超过____小时未补记抢救记录,可能酿成医疗缺陷或医疗纠纷投诉;2、非特殊、疑难病人,未及时确诊(超过____小时)或未及时确定与更正、补充治疗方案,延误治疗,造成患者投诉;3、三级查房不及时,特别是上级医师查房不及时,造成患者投诉;4、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鉴定或法院判决虽未构成医疗事故,但有一定的过失或差错;5、一年内,被二次一级医疗风险警示。
三级医疗风险警示1、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或人民法院判决为医疗事故;2、由于各种“____”因素,酿成医疗纠纷,责任人过失严重,虽未认定医疗事故,但影响恶劣,造成医院声誉的损害;3、由于责任人的过失,造成医疗缺陷,经调解,给患者经济补偿的;4、一年内,二次被二级医疗风险警示。
二、医疗风险控制制度各临床科室应严格执行核心制度中的“三三五五”医疗安全制度:(一)三看制度1、手术患者床头看对于手术患者,主管医师应当在床头查看术后生命体征和恢复情况,及时根据患者病情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将病情变化及时告知患者及家属。
医疗安全与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医疗安全与事件报告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医院的医疗安全,加强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规范医疗事故的报告和处理程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订立本《医疗安全与事件报告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定义1.医疗安全:指在医疗过程中,保障患者的生命和身体安全,减少医疗事故发生的一系列措施。
2.事件报告:指对医疗过程中显现的意外事件、意外损害、医疗事故等进行书面记录的行为。
三、医疗安全管理职责1.医院管理层应加强医疗安全管理,订立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医疗过程中的安全性。
2.医务人员应具备专业技能,履行职业道德,提高安全意识,乐观参加和推动医疗安全管理工作。
四、医疗安全措施1.安全培训:医院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含但不限于职业道德、患者安全意识、操作规范等内容。
2.设备维护:医院要对医疗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药品管理:医院要建立完善的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使用、储存和配送符合规范要求。
4.患者安全教育:医务人员应向患者供应必需的安全教育,告知医疗过程中可能显现的风险和防备措施。
五、事件报告程序1.事件发现: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发现任何与患者安全相关的意外事件、意外损害、医疗事故,应立刻进行报告。
2.报告内容:事件报告应包含事件的基本信息、发生的时间、地方、人员、原因分析和初步处理情况等内容。
3.报告渠道:医务人员可以通过书面报告、电子报告或口头报告的形式将事件报告转交给所在科室或相关管理部门。
4.事件登记:所在科室或相关管理部门应及时记录事件报告,进行编号和归档。
5.初步处理:医院应依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及时采取初步处理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停止相关医疗活动、追查责任、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解释和赔偿等。
6.后续处理:医院应成立调查小组,对事件进行彻底调查和分析,提出改进看法,并采取改进措施,避开仿佛事件再次发生。
7.事件通报:医院应将事件通报给上级管理部门,并按规定向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报告。
医疗护理安全警示教育

医疗护理安全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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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责任意识
护理安全自我保护
护理工作面对着“人”这一特殊服务对 象,护理差错事故直接关系到病人疾苦和 生命安危,是影响医疗质量主要原因,一 旦出现事故,差错造成损失将是无法换回 和填补。
医疗护理安全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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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深静脉置管脱出
患者直肠粘膜脱垂术后第二天,于13点更换液 体后约10分钟,出现深静脉导管滑脱,当初陪护 一人外出,未通知值班人员,返回时发觉导管已 脱出,值班人员马上床旁查看,敷贴固定良好, 缝线未脱落,针眼处无渗血。经问询,患者无特 殊不适,汇报值班医师,查看病人后未予特殊处 理。另选部位重置静脉留置针,继续输液治疗。
5、再去除左边胶带离型纸,以相反方面对鼻胃管进行螺旋围绕固 定,再将导管稍向鼻内置入0.5cm
6、将修改时余下小胶带条,用高举平台法固定于脸颊处或将导管 粘帖于耳后。
医疗护理安全警示教育
医疗护理安全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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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异常情况应对办法
滑脱——做好评定,留足长度、做好约 束。
堵塞——勤观察、勤挤捏、勤检验
调整有效负压,预防打折、扭曲、 受压。
错误连接——加强责任心
医疗护理安全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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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管固定不佳造成常见问题
• 静脉导管-外渗、滑脱、静脉炎、感 染……
• 胃管-滑脱 • 气管插管-非计划性拔管 • 导尿管-感染、滑脱、机械性损伤……
医疗护理安全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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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专项管理规章制度

医疗安全专项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诊所、药店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医疗风险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事故报告、处置和纠正机制,及时处理医疗事故,避免事故扩大。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权益保护机制,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和隐私。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医疗伦理和法律法规,不得违规从事医疗活动。
第二章医疗质量管理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制定相关规范和流程,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性。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用品的采购和管理,保证医疗用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流程和标准操作程序,减少医疗事故和错误发生的可能性。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和监督,激励医务人员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监测和评估制度,定期对医疗服务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三章医疗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确保医疗安全。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临床风险的评估和防范,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患者发生意外。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报告和处置医疗事故。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协调解决医患纠纷,维护医疗秩序。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开展医疗安全培训和演练,提升医务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安全监测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医疗安全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四章患者权益保护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权益保护制度,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和隐私。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患者信息的保密,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信息。
安全医疗警示制度

医院安全医疗警示制度为了实现“零缺陷”、“零投诉”的安全医疗质量管理目标,进一步搞好安全医疗,使医务人员能从医疗缺陷与医疗纠纷投诉中吸取教训,警钟长鸣,我院特实施安全医疗警示制度.医疗质量“零缺陷”、“零投诉”是一种真正负责的、有效的质量管理办法,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必须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不折不扣、近乎苛刻的去执行,否则就不可能有万无一失的质量和安全保证;医疗质量“零缺陷”、“零投诉”也是一种工作态度,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必须强化质量意识,真正做到“第一次就把事情做正确”,使医疗质量趋向或达到无缺陷状态.一.安全医疗警示范围在为患者实施各项检查、诊断、治疗的整个过程中,发生任何“作为”与“不作为”的医疗事件,无论病人与家属有无投诉,都是安全医疗的警示范围.二.安全医疗警示分级根据诊疗过程中,责任人实际造成的安全医疗的缺陷性质、程度,将安全医疗警示分为三级:㈠一级安全医疗警示1.未及时完成入院记录、首程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的现象、手术记录、麻醉记录等;目前我院实行的电子机打病历中的所有医疗文书未实时存放在病案夹中的现象.2.未及时签订各种重要的医患协议书和影响病案内涵质量的重要医疗文件内容.3.未及时查房,连续二次以上,病人有投诉,但未发生医疗缺陷后果.4.各种医疗操作不当或不成功,病人投诉但无医疗缺陷后果.5.患者出院的当天,经治医师未将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交与出院患者.6.患者出院后的第二天仍未完成病历整理及上级医师签字的;患者出院一周而病历未按时归档者.7、严重不合理用药现象.8、其他虽未引起医疗缺陷后果包括窗口服务及医技科室,但有病人投诉的行为.凡发生上述任何一项次医疗缺陷,即给予一级安全医疗警示,每项医疗缺陷给予责任人100元罚款出院病历未按时归档以10元/天计.㈡二级安全医疗警示1.超过24小时未完成住院病案入院病历、超过6小时未完成首程记录、手术记录等重要医疗文件或超过6 小时未补记急诊抢救记录;手术及麻醉等知情同意书医师未及时签字,可能酿成医疗缺陷后果或医疗纠纷投诉.2.非特殊、疑难病人,未及时确诊超过72小时,或未及时确定与更正、补充治疗方案,延误治疗,造成病人投诉.3.三级查房不及时,特别是上级医生查房不及时,造成病人投诉.4.凡病历中的所有医疗文书由于未实时存放在病案夹中造成医疗缺陷后果者.5.每抽查10份门诊病历、10张门诊处方合格率<95%者.6.医技科室包括药房发错药、检查报告错误或不及时.7.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鉴定或法院判决虽未构成医疗事故,但有一定过失或差错,由于责任人的过失,造成医疗缺陷,经调解后给予病人经济补偿,其金额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不含5000元.8.一年内,被两次一级安全医疗警示.凡给予二级安全医疗警示的,除每项次给予200元罚款外,还将承担患者的全部经济补偿金额.㈢三级安全医疗警示1.经事故鉴定或人民法院判决为医疗事故.2.由于各种“不作为”因素,酿成医疗纠纷,责任人过失严重,虽未认定为医疗事故,但影响恶劣,造成医院声誉损毁包括药房发错药、检查报告错误或不及时.3.由于责任人的过失,造成医疗缺陷,经调解后给予病人经济补偿,其金额超过5000元人民币含5000元4.一年内,被两次二级安全医疗警示.发生三级安全医疗警示的医务人员,给予500元罚款,除承担患者5000元补偿金外还将承担超出部分的50%款项.三.安全警示制度的相关措施1.住院病人谈话制度住院医师接诊病人后,在实施健康教育的同时,认真向病人介绍自己的职称、姓名、技术专长,同时将病情、初步诊断、治疗方法、可能出现的并发症、预期医疗费用告知病人,并记入病程记录,谈话记录及医患沟通须经患者本人签字.2.术前谈话制度对需要手术的病人或需要实施有创伤性检查与治疗的病人,经治医师术者在术前要与病人亲自谈话,将病人术前诊断、手术方案、术中术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合并症、医疗意外及医生采取的应对措施,告知病人;在实施探查术时,对术中依据病情可能变更术式或拟进行的其他操作在术中及时向病人通报,上述谈话及术中通报都要记入病程记录,并请患者签字.3.认真落实高风险环节签字制度为了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同意权、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作为”义务.在诊疗环节中实施规范性签字制度.如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同意书、各类腔镜手术同意书、特殊检查同意书、授权同意书等,这些协议书规定了向病人告知的内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医疗意外.如病人明确表示不同意的手术及操作,原则上不做,以避免医疗纠纷.4.敏感时段查房制度落实节假日危重及术后病人的主任查房制度,使住院病人在特定时段内不间断的处于质量控制中,有利于危重病人、术后病人、新入院病人的确诊及治疗,也有利于对值班医生的考核、监督与管理.夜班、交接班、法定节假日等敏感时段,必须坚持督察岗位责任制,手术科室实行值班备班双轨制,使医疗工作始终处于警戒、应急状态.四.被安全警示责任者处罚程序1.凡发生医疗纠纷、被投诉的科室,24小时内由医务科立案,调阅病历,下达医疗纠纷投诉通知单.2.根据安全医疗警示制度规定,在调查取证后,根据情节及责任,分别给予不同级别的安全医疗警示.3.在发出安全医疗警示的同时,由医务科对责任人下达医疗缺陷限期整改通知书.4.被三级医疗警示的责任人,必须在接到警示通知书的当天到医务科接受“警示”谈话,根据谈话后本人的态度及悔错表现,一周内给予处罚.5.安全医疗警示处罚分为:通报批评、建议取消评优资格、扣发月季、年奖、降薪、建议离岗、追偿经济责任.五.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2014年10月10日医院医疗缺陷处罚通知书…………………………………………………………………………………………医院医疗缺陷处罚通知书医院医疗缺陷限期整改通知书…………………………………………………………………………………………医院医疗缺陷限期整改通知书。
医疗安全警示教育案例

医疗安全警示教育案例介绍这是一个关于医疗安全警示教育的案例。
通过教育警示,我们可以提高医疗人员的意识,减少医疗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患者的安全与权益。
案例描述在某医院发生了一起医疗事故,一名患者使用了过期药物后出现了严重的副作用。
这起事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反思。
为了提高医疗安全意识,该医院决定进行警示教育。
警示教育内容1. 医疗过程风险:强调医疗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如药物过期、手术操作失误、病历记录错误等。
教育医疗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每个环节的安全性。
2. 药物管理与使用:提醒医疗人员正确管理和使用药物,包括储存、标识、审查患者过敏史、遵守药物配比规定等。
同时鼓励患者主动告知过敏史和正在使用的药物,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3. 沟通与协作:强调医疗团队之间的沟通和协作,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理解。
鼓励医疗人员倾听患者的需求和意见,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增加医疗安全感。
4. 报告与反馈机制: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和反馈机制,鼓励医疗人员及时报告事故和与之相关的问题,以便及时采取纠正和改进措施。
教育效果通过这次警示教育,医疗人员对医疗安全意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加强了对医疗流程和患者安全的关注。
医院也加强了对药物管理和团队沟通的监督和指导,提高了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结论通过医疗安全警示教育案例的实施,医疗机构能够提高医护人员的安全意识,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医疗服务。
这也是我们在医疗领域中应该重视和持续推进的一个重要议题。
参考文献:- 张三, 医疗安全警示教育案例分析, 医疗质量管理杂志, 2022.。
医疗安全警示制度

医疗安全警示制度为加强对医疗安全的监管力度,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防范医疗事故,营造一个放心、安全的医疗环境,特制订克州人民医院医疗安全警示制度。
一、实行医疗安全警示制度的范围和对象医疗安全警示制度是医院依据已在医院范围内实施的各项医疗相关管理制度,对医疗缺陷、违规、违章行为及时采取措施,通过及时予以警示的方式责成其改正的一种监管手段,也是医院的安全管理模式由事后管理向事前、事中管理转变的方式之一。
各医疗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发生医疗、护理违规行为,无论是否产生后果,都是医疗安全警示范围。
二、实行医疗安全警示制度的评价方法(一)检查评估方法各科质量控制小组、科室负责人、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要将安全警示制度作为安全、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医院原有的考核、抽查、管理的基础上,要加大对涉及医疗安全的重点时段、重点对象、重点科室检查、抽查、巡查的力度,确保每一项制度都能落实。
医教科、护理部要建立《医院安全警示检查登记表》,对所查出的问题、存在的薄弱环节、可能出现安全问题的隐患,将分三级进行安全警示,实施分级控制。
各科室在自查和日常工作中,应按照医疗安全警示分级内容,对工作中发现的隐患缺陷及违规情况进行登记、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同时提出分级警示意见,并上报医教科或护理部。
各科室应建立周上报制度,每周至少一次将本科室医疗安全情况上报医教科或护理部。
有关职能部门在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巡查及日常质量控制工作中,也应按照医疗安全警示分级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缺陷及违规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予以分级警示意见。
每一起医疗安全警示经医教科或护理部与相关领导讨论后或报院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后最终确定警示级别,按处罚程序下发医疗安全警示并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及所在科室。
科室负责人、护士长为第一责任人,各科室有主动上报的义务。
对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的,经查证后将给予警示级别的双倍处罚。
医患沟通和安全警示管理制度

医患沟通和安全警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旨在规范医患沟通的方式和流程,提高医疗安全水平,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防备与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在本医院的全部医疗活动中必需遵守。
第二章医患沟通管理第三条值班室和诊室布置要求1.医生值班室和诊室应保持乾净,桌面不得乱放杂物,确保医生工作时的专注性。
2.在医生值班室和诊室中,应设置一块明显的医患沟通告示板,用于向患者或患者家属转达相关信息。
第四条医生沟通行为规范1.医生在与患者和家属沟通时,应予以敬重和耐性,乐观倾听患者的看法和需求,供应专业的医疗建议。
2.医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患者进行鄙视、虐待或侵害患者隐私权。
3.医生应及时向患者或患者家属解释医疗诊断、治疗方案、预后等问题,并确保患者对医疗事项有清楚的认得。
第五条患者沟通行为规范1.患者和家属在与医生沟通时应保持理性和客观,不得使用辱骂、威逼或其他不文明的语言及行为。
2.患者如对医疗方案有异议或疑问,应及时向医生提出,并与医生进行乐观有效的沟通,共同订立治疗计划。
3.患者有权拒绝接受医疗行为,但需对本身的决策承当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医患沟通记录与反馈1.医生在与患者沟通过程中,应及时记录紧要信息,包含患者的主诉、体征、诊断等。
2.医院应建立医患沟通记录的系统,并定期对沟通内容进行审核和反馈。
第三章医疗安全警示管理第七条医疗设备和器械使用管理1.医院应严格依照医疗设备和器械的使用说明和规定操作,确保设备和器械的安全性能和有效性。
2.医院应定期对医疗设备和器械进行检测、维护和修理和更新,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个人防护措施执行管理1.医务人员在进行医疗活动时,应依照相关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正确使用。
2.医务人员应注意手卫生,定期洗手,并在必需时使用洗手液或消毒剂。
第九条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报告处理1.医院应建立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的报告制度,对发生的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及时进行报告、调查和处理。
医疗安全警示制度

医疗安全警示制度医疗安全是指在医疗过程中有效预防和减少医疗事故、提高患者安全的工作,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和积极防范的重要问题。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医疗安全问题在我国仍然存在,并时有发生。
为了进一步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医疗事业的发展,医疗安全警示制度应运而生。
医疗安全警示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建立和完善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以警示医务人员和患者注意医疗安全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和预防措施。
1.医疗安全宣传教育:医疗机构应加强对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医疗安全的重要性。
2.医疗安全风险评估: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对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评估,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和预防措施。
3.医疗安全提示标识:医疗机构应在医疗场所设置医疗安全提示标识,如“请勿吸烟”、“请勿私自使用医疗设备”等,提醒医务人员和患者注意医疗安全。
4.医疗用品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严格的医疗用品管理制度,确保医疗用品的质量和安全性,防止医疗过程中的交叉感染等问题。
5.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要求医务人员在发生医疗事故时及时报告,采取有效的纠正和处理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医疗质量评估: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评估,对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医疗安全意识进行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7.医疗安全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医疗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医疗安全意识,培养医务人员的团队合作和应急处置能力。
8.患者投诉处理:医疗机构应建立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对患者的投诉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修复受损的患者信任,改正不足之处。
医疗安全警示制度的实施对于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和医疗安全的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高度重视医疗安全问题,积极参与医疗安全警示制度的建设和实施,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和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医院安全警示制度

医院安全警示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医院内部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从事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医院安全警示制度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确保医院安全运行,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第三条医院安全警示制度的原则是:防备为主、综合管理、科学管理、责任到人、依法管理。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医院设立安全委员会,负责医院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委员会由医院领导任命的专职安全负责人、医务部门、后勤部门、综合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构成。
第五条安全委员会负责订立医院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等工作,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职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订立本部门的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检查。
全部员工都有安全管理责任,应遵守本规章制度,乐观搭配医院的安全工作,发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刻报告,并采取必需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八条医疗人员要严格依照相关规范操作,做好手卫生、穿着防护用品等工作,确保医疗活动的安全和卫生。
第三章安全防备第九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安全保卫系统,配备必需的设施和设备,加强入口、出口、围墙、门禁等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医院整体安全。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防止设备故障引发安全事故。
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药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品质和安全,防止药品滥用、误用和偷窃现象的发生。
第十二条医院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合理应对突发事件和祸害。
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发布安全警示信息和应急处理指南,确保员工了解安全风险和处理方法。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和祸害,明确责任分工、应急处理措施和应急通讯方式。
安全用药警示管理制度

安全用药警示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健康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用药也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但是,由于药物的特殊性,不合理用药或者滥用药物会造成严重的药物安全问题,甚至危及生命。
因此,制定和实施安全用药警示管理制度,对于保障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目的和意义安全用药警示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用药行为,加强用药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和意外事故的发生,提高用药安全水平。
通过明确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操作流程,能够有效地规范医务人员和患者的用药行为,减少用药风险,提高用药效果。
三、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药店、药品生产企业和相关医疗单位。
涉及所有药品的使用、购买、管理等方面。
四、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用药安全是最重要的,任何时候都不能牺牲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2. 合理用药:医师、药师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年龄、体重等个体差异,合理选择药品、用药剂量和疗程,做到用药科学、合理。
3. 提醒警示:在给患者开具药品处方或者售药时,应当对患者的病情、用药方法、不良反应等进行详细告知,并提供相应的警示信息。
4. 审核监管:医院、药店应当建立完善的用药审核制度,对医师处方、药品销售等进行审核监管。
五、主要内容1. 药品信息登记医院、药店应当对所有进货的药品进行登记,包括药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同时建立药品使用档案,记录每一次购买、使用的情况。
2. 药品存储管理医院、药店应当建立药品存储管理制度,对药品的存储条件、温度、湿度等加以监控和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 处方管理医师开具处方时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填写,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情、诊断结果、用药剂量、用药方法、疗程等信息。
药师应当认真审核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并对患者进行用药宣教。
4. 药品销售管理药店销售药品时应当严格按照医师处方进行,不得超量售药或者非法销售处方药。
医院安全警示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安全管理,提高全体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医务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第三条我院安全警示教育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医院安全警示教育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安全警示教育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医院安全警示教育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实施计划;2. 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3. 定期对安全警示教育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4. 对违反安全警示教育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5. 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安全警示教育管理工作情况。
第六条安全警示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警示教育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制定安全警示教育计划,组织实施;2. 收集、整理安全警示教育资料;3. 对安全警示教育情况进行记录、统计和分析;4. 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效果评估;5. 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第三章安全警示教育内容第七条安全警示教育内容包括:1. 医疗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 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理;3. 医疗安全操作规程;4. 医疗安全意识教育;5. 医疗器械、药品安全管理;6. 医疗废物处理;7. 医院消防安全、用电安全;8. 医院环境安全;9.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
第八条安全警示教育形式包括:1. 专题讲座、培训;2. 案例分析、警示教育片;3. 安全知识竞赛、技能考核;4. 安全检查、隐患排查;5. 安全会议、经验交流。
第四章实施与监督第九条安全警示教育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科室、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安全警示教育工作。
第十条医院安全警示教育管理工作应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开展。
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安全警示教育档案,对安全警示教育情况进行记录、统计和分析。
患者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患者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确保医院患者的安全及健康,维护医疗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要求,特订立本患者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章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科室、诊所和护理区域,以及医院与外界的各类接触点。
涉及患者安全的警示标志包含但不限于禁止吸烟、注意防滑、隔离区域、禁止通行等。
第三章原则1.安全第一原则:患者安全和健康是本院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部涉及患者安全的警示标志都应以患者的安全为启程点。
标志内容要简明扼要且易于理解。
2.规范使用原则:患者安全警示标志必需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得随便设置或使用。
3.明确责任原则:各科室负责人要加强对患者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确保标志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4.定期检查原则:医院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患者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和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第四章警示标志的设置与使用1.标志的设置要依据实际需要,遵从合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的原则,确保标志的信息准确、明确、统一、2.标志的位置应明显,易于患者和医务人员发现并理解。
若设在墙面上,应离地面1.2米至1.5米高度;若设在地面上,应离地面0.5米至1.0米高度。
3.标志的颜色要醒目,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
不同标志的颜色应具有明显的区分性。
4.标志的图标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图标要重点突出、易于理解。
5.使用者要依照标志的指示行动,遵守标志的规定,不得随便更改或移动标志。
第五章标志的维护和更新1.各科室负责人要加强对患者安全警示标志的维护和管理,定期检查标志的情形。
如有标志损坏、污损或无效的,要及时更换或修复。
2.标志的更新周期为一年,过期的标志应及时更换。
3.标志更新时,应依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提高标志的可读性和有效性。
第六章培训和宣传1.医院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对医务人员进行患者安全警示标志的使用培训,加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警示教育

医疗安全与不良事件
医疗安全与不良事件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 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 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 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 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 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 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 事件。
引发医疗不良事件的四个基本要素
• 责任心不强
• 不遵守规章制度
(二)医疗安全直接影响医院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医疗不安全带来的后果,如医疗差错 或事故,不仅损坏医院在患者和公众 心目中的形象,给医院的信誉造成负 面影响,而且增加医疗费用的支出及 物资消耗,是医疗成本上升,增加患 者经济负担和医院儿外开支。
(三)医疗安全是衡量医院医疗管理水的重要标志
医疗安全可以综合的反应出医务人员的工作态 度,技术水平及医疗管理水平。因此医疗安全 是医疗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医疗安全管理不 落实,医疗不安全因素得不到有效控制,就会 给病人造成不应有的痛苦,所以医疗安全是衡 量医院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 医疗风险评估 医疗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
安全教育无终点
谢谢!
医疗安全隐患医疗安全隐患管理隐患管理隐患l思想不重视教育不落实思想不重视教育不落实l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得力监控不严格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得力监控不严格l培训不重视业务技术差培训不重视业务技术差l医疗管理人员缺乏预见性医疗管理人员缺乏预见性l医务人员严重不足医务人员严重不足医疗安全隐患医疗安全隐患物资隐患l药
医疗安全的重要性
医疗安全的重要性
医疗安全是医疗管理的重点,是医疗质量的重 要标志之一,其重要性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 医疗安全直接关系医疗效果 (二)医疗安全直接影响医院 (三)医疗安全是衡量医院医疗管理水平的重 要标志
医院安全警示标识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医院工作人员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医院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科室、部门及医院公共区域的安全警示标识管理工作。
三、职责1. 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废止本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 医院保卫科负责全院安全警示标识的规划、设计、制作、安装和维护。
3. 各科室、部门负责本区域安全警示标识的日常管理,确保标识完好、醒目。
4. 医院工程科负责对安全警示标识的损坏、脱落等问题进行修复。
四、安全警示标识的分类1. 警示标识:用于提示、警告车辆、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如:禁止通行、当心触电、禁止吸烟等。
2. 指引标识:用于指引道路方向、防止人或车辆迷路,如:科室指引、卫生间指引等。
3. 提示标识:向人们提供目标所在位置与方向性的信息,或指导、引导人们完成某种具体行为的标识牌,如:急救通道、消防器材等。
4. 警告标识:用于提示、警告人员注意危险因素的标志,如:当心滑倒、当心绊倒等。
五、安全警示标识的管理1. 警示标识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确保标识清晰、醒目、易于识别。
2. 警示标识应安装在醒目位置,便于人员查看,避免因标识设置不合理导致安全事故。
3. 警示标识的更换、维修和维护应由保卫科负责,确保标识完好、有效。
4. 各科室、部门在更换、维修或拆除警示标识时,应向保卫科报告,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5. 医院工程科应定期检查警示标识的安装、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六、安全警示标识的宣传教育1. 医院应定期对工作人员和患者进行安全警示标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 新员工入职培训和在职员工培训中应包含安全警示标识的相关内容。
3. 医院可通过宣传栏、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普及安全警示标识知识。
七、奖励与处罚1. 对在安全警示标识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医疗安全与事故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与事故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医院的医疗安全,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加强事故的防备和应对本领,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医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包含但不限于医生、护士、药剂师、技术员等。
第三条医务人员在执行医疗工作中,应本着敬重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进行操作,并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医疗安全管理第四条医院设立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医院管理负责人担负主任,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医护人员代表构成。
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订立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医疗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医务人员的操作行为。
第五条医务人员在执行医疗工作前,应熟识相关操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并严格依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工作。
第六条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注意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对于不能正常运行的设备,应及时报修或更换,并在设备报修记录中记录相关信息。
医务人员应定期参加医疗安全培训和演练,熟识应急处理程序和逃命路线,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八条医院建立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要求医务人员在发生医疗安全事件后,及时向医院管理负责人和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不得隐瞒或窜改事实。
第九条医院设立医疗安全事件调查组,负责对医疗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看法。
调查组由医疗质量管理部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构成,必需时可以邀请外部专家参加。
第十条医务人员在发现并处理医疗事故时,应及时对患者进行医疗救治,并保障患者的安全和隐私。
第十一条医疗安全事件的报告、调查及处理结果应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并依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三章事故报告制度第十二条医院建立完善的事故报告制度,要求医务人员在发生医疗事故后,及时向医院管理负责人和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报告事故时,应认真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方、原因和损失情况,并尽可能供应相关证据料子。
第十四条医院建立医疗事故报告登记表,由医院管理负责人负责汇总和记录医疗事故的情况,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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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安全医疗警示制度
为了实现“零缺陷”、“零投诉”的安全医疗质量管理目标,进一步搞好安全医疗,使医务人员能从医疗缺陷与医疗纠纷投诉中吸取教训,警钟长鸣,我院特实施安全医疗警示制度。
医疗质量“零缺陷”、“零投诉”是一种真正负责的、有效的质量管理办法,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必须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不折不扣、近乎苛刻的去执行,否则就不可能有万无一失的质量和安全保证;医疗质量“零缺陷”、“零投诉”也是一种工作态度,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必须强化质量意识,真正做到“第一次就把事情做正确”,使医疗质量趋向或达到无缺陷状态。
一.安全医疗警示范围
在为患者实施各项检查、诊断、治疗的整个过程中,发生任何“作为”与“不作为”的医疗事件,无论病人与家属有无投诉,都是安全医疗的警示范围。
二.安全医疗警示分级
根据诊疗过程中,责任人实际造成的安全医疗的缺陷性质、程度,将安全医疗警示分为三级:
㈠一级安全医疗警示
1.未及时完成入院记录、首程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的现象、手术记录、麻醉记录等;目前我院实行的电子机打病历中的所有医疗文书未实时存放在病案夹中的现象。
2.未及时签订各种重要的医患协议书和影响病案内涵质量的重要医疗文件内容。
3.未及时查房,连续二次以上,病人有投诉,但未发生医疗缺陷后果。
4.各种医疗操作不当或不成功,病人投诉但无医疗缺陷后果。
5.患者出院的当天,经治医师未将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交与出院患者。
6.患者出院后的第二天仍未完成病历整理及上级医师签字的;患者出院一周而病历未按时归档者。
7、严重不合理用药现象。
8、其他虽未引起医疗缺陷后果(包括窗口服务及医技科室),但有病人投诉的行为。
凡发生上述任何一项次医疗缺陷,即给予一级安全医疗警示,每项医疗缺陷给予责任人100元罚款(出院病历未按时归档以10元/天计)。
㈡二级安全医疗警示
1.超过24小时未完成住院病案(入院病历)、超过6小时未完成首程记录、手术记录等重要医疗文件或超过6 小时未补记急诊抢救记录;手术及麻醉等知情同意书医师未及时签字,可能酿成医疗缺陷后果或医疗纠纷投诉。
2.非特殊、疑难病人,未及时确诊(超过72小时),或未及时确定与更正、补充治疗方案,延误治疗,造成病人投诉。
3.三级查房不及时,特别是上级医生查房不及时,造成病人投诉。
4.凡病历中的所有医疗文书由于未实时存放在病案夹中造成医疗缺陷后果者。
5.每抽查10份门诊病历、10张门诊处方合格率<95%者。
6.医技科室(包括药房发错药、检查报告错误或不及时)。
7.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鉴定或法院判决虽未构成医疗事故,但有一定过失或差错,由于责任人的过失,造成医疗缺陷,经调解后给予病人经济补偿,其金额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不含5000元)。
8.一年内,被两次一级安全医疗警示。
凡给予二级安全医疗警示的,除每项次给予200元罚款外,还将承担患者的全部经济补偿金额。
㈢三级安全医疗警示
1.经事故鉴定或人民法院判决为医疗事故。
2.由于各种“不作为”因素,酿成医疗纠纷,责任人过失严重,虽未认定为医疗事故,但影响恶劣,造成医院声誉损毁(包括药房发错药、检查报告错误或不及时)。
3.由于责任人的过失,造成医疗缺陷,经调解后给予病人经济补偿,其金额超过5000元人民币(含5000元)
4.一年内,被两次二级安全医疗警示。
发生三级安全医疗警示的医务人员,给予500元罚款,除承担患者5000元补偿金外还将承担超出部分的50%款项。
三.安全警示制度的相关措施
1.住院病人谈话制度住院医师接诊病人后,在实施健康教育的同时,认真向病人介绍自己的职称、姓名、技术专长,同时将病情、初步诊断、治疗方法、可能出现的并发症、预期医疗费用告知病人,并记入病程记录,谈话记录及《医患沟通》须经患者本人签字。
2.术前谈话制度对需要手术的病人或需要实施有创伤性检查与治疗的
病人,经治医师(术者)在术前要与病人亲自谈话,将病人术前诊断、手术方案、术中术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合并症、医疗意外及医生采取的应对措施,告知病人;在实施探查术时,对术中依据病情可能变更术式或拟进行的其他操作在术中及时向病人通报,上述谈话及术中通报都要记入病程记录,并请患者签字。
3.认真落实高风险环节签字制度为了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同意权、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作为”义务。
在诊疗环节中实施规范性签字制度。
如《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同意书》、《各类腔镜手术同意书》、《特殊检查同意书》、《授权同意书》等,这些协议书规定了向病人告知的内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医疗意外。
如病人明确表示不同意的手术及操作,原则上不做,以避免医疗纠纷。
4.敏感时段查房制度落实节假日危重及术后病人的主任查房制度,使住院病人在特定时段内不间断的处于质量控制中,有利于危重病人、术后病人、新入院病人的确诊及治疗,也有利于对值班医生的考核、监督与管理。
夜班、交接班、法定节假日等敏感时段,必须坚持督察岗位责任制,手术科室实行值班(备班)双轨制,使医疗工作始终处于警戒、应急状态。
四.被安全警示责任者处罚程序
1.凡发生医疗纠纷、被投诉的科室,24小时内由医务科立案,调阅病历,下达《医疗纠纷投诉通知单》。
2.根据安全医疗警示制度规定,在调查取证后,根据情节及责任,分别给予不同级别的安全医疗警示。
3.在发出安全医疗警示的同时,由医务科对责任人下达《医疗缺陷限期整改通知书》。
4.被三级医疗警示的责任人,必须在接到警示通知书的当天到医务科接受“警示”谈话,根据谈话后本人的态度及悔错表现,一周内给予处罚。
5.安全医疗警示处罚分为:通报批评、建议取消评优资格、扣发月(季、年)奖、降薪、建议离岗、追偿经济责任。
五.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2014年10月10日
医院医疗缺陷处罚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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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缺陷处罚通知书
医院医疗缺陷限期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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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缺陷限期整改通知书。